当稿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稿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学术规范性和严谨性,遵循学术道德要求,如有著作权纠纷和学术观点纠纷,作者文责自负。
(二)稿件请提供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职称、研究方向、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等。
(三)标题使用小二号字,宋体,加粗显示;正文使用五号字,宋体;图题、图注、表格、标注、参考文献使用小五号字,宋体。文中英文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根据其在文中所处位置选用相应字号。
(四)摘要包括的信息量应与论文基本相符,使读者即使不阅读全文,通过摘要也能基本了解论文的观点和研究的基本结论。
(五)引用国际组织机构报告时,应标明机构名,报告名,编号,第几页或第几段,但联大决议和安理会决议等可略去机构名和报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标出文件编号。
(六)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七)图表在论文中按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排在正文相应位置。照片需清晰,线图成比例。图像最好单独用JPEG或TIFF等文件格式编辑、保存。
(八)来稿若为课题研究成果,则凡被省级以上单位正式立项的课题,应在文中标明课题的立项单位、级别、时间和编号等信息。
(九)在审稿意见中要明确指出评审论文中的创新性及科学价值,对于“退稿”和“同意发表”的论文,要给出详细的理由。对于同意接受论文中的缺点,应尽可能给出详细的修改建议。详细的审稿意见有利于编辑做出正确的判断,并有利于作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论文的质量。
(十)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是一本在政法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1989年创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检察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为双月刊,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2608/D,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1-067X。
该刊设置了重要文件、指导性案例、工作报告、司法解释等栏目,覆盖政法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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