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学》创刊于2003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半年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作为一本在金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其内容之丰富、覆盖面之广,堪称金融学术研究与业界实践交流的桥梁与纽带。该杂志不仅深入探讨了金融理论的最新进展,还紧密关注金融市场的动态变化与监管政策的调整,为科研院校、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金融业界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平台。
在内容方面,它涵盖了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科技、金融史与金融思想等。每一期杂志都精心策划,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的金融学者与业界专家,就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与前沿议题进行深入剖析与探讨。这些文章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还为金融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导与决策参考。
对于科研院校的师生而言,杂志是他们了解金融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拓宽学术视野的重要窗口。杂志中的学术论文与案例分析,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与灵感来源,还激发了他们深入探索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热情与动力。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它则是他们把握金融市场脉搏、制定监管政策的重要参考。杂志中的政策解读与市场分析,帮助他们更加准确地判断金融市场的走势与风险点,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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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采取页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页的注重新编号。本刊注号为圆圈注号,即“①”,勿用其他注号
(二)稿件中的汉字一般使用简化字形(因字形分析或有别义需要的繁体字、异体字除外)。
(三)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中心内容且具有实质意义的词汇,一般为3~8个,以分号分隔.尽量采用《汉语牛题词表》或各专业丰题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四)一级标题用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编号1.、2.、3.……;四级标题用(1)、(2)、(3)……。
(五)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六)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七)参考文献仅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最新文献(最好引用近5年的),内部资料、鉴定会资料、待发表文章、说明书和CA(可引用原期刊)等不可列为参考文献。
(八)基金项目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九)创新:鼓励作者在论述问题时提供独特的观点、深入的分析和新颖的创意,对政法职业教育提出有益的思考、经验分享和创新性教学方法。
(十)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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