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创刊于2006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月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它并非一本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期刊,它是一份由延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官方报道刊物,旨在向公众传达延安市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政策举措。
作为一份官方报道刊物,该政报主要致力于向公众传递延安市政府的工作方向和政策导向。它报道政府的重大项目进展、政策法规、社会事务、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些报道,政府可以及时将工作情况和政策动向传达给公众,增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对于延安市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来说,该政报是了解政府工作及决策的重要渠道。他们可以通过阅读政报了解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以及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这对于公众参与政府的决策制定和发展规划,加强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延安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了解政府动态和政策信息的重要来源,增强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一)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内容的修改。
(二)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保证原创性、科学性;无涉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署名须无争议。本刊不接受在其他报刊杂志、专著、论文集等公开出版物上已发过的文章。
(三)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间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代替。
(四)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五)正文各级标题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分级编号,一般不超过三级,前言不编号。
(六)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七)请将文章的标题、摘要、关键词(中英文对照)、作者的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个人信息全部放在首页,个人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以便编辑部及时与作者联系。
(八)摘要,直接摘录文中核心语句写成,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篇幅以150-200字为宜。
(九)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十)正文中的图或表分别按图1、图2、图3、……或表1、表2、表3、……顺序编排,图的标题位于图的下方,表的标题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数据和资料来源。如有补充说明,应以“注:”的形式进行说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