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律评论是一本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政法期刊,2006年创刊,年刊。该刊严控学术质量,努力吸引高质量论文,为该行业领域发展建设与科研成果传播做贡献,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或订阅。本刊主要栏目有:主题研讨:行政权力的内外部约束机制、主题研讨:侵权责任体系的建构、明理讲坛。
《清华法律评论》创刊于2006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年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旨在推动法学研究、促进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为法学界提供一个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的平台。该期刊在法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是国内外法学研究者广泛关注的刊物之一。
该期刊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法学的各个领域,如法理学、法制史、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商法等。该杂志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结合,特别关注涉及中国法律与国际法的研究、法律改革与发展、法律实施与司法实践等领域的深度探讨。清华法律评论的编委会由一批来自多个领域的优秀学者组成,他们在法学研究和实践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杰出的学术成就,保证了期刊文章的学术质量和权威性。该期刊在审稿方面严格把关、注重学术水平,确保文章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该期刊以深入的学术分析和细致的论述闻名于业界。编辑团队依托清华大学法学院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条件,精心策划和组织各期杂志的内容,力求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理论论文,为读者提供前沿的法学研究成果和知识,推动法学学科的发展。
总而言之,它是一份权威、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为法学界提供了一个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的平台。该杂志致力于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关注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为读者提供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知识,促进法学学科的发展与进步。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一)本刊刊登具有创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义的原创性研究学术论文以及反映学科近期发展状况的文献综述和信息性文章。来稿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二)参考文献:论著文章要求15条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内的新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三)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四)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五)书写顺序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英文题目、英文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英文作者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六)关键词的确定应按GB/T3860的原则和方法,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论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七)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八)引言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应过多叙述同行熟知及教科书中的常识性内容,引言作为论文的开端,主要回答“为什么研究”这一问题。
(九)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十)作者应遵守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稿件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对采用的稿件有删改权,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删改的作者,请在来稿时作出说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邮编:100084。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