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创刊于2001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月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它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管、主办的一份综合性期刊,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份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刊物,它的出版意义重大。
该杂志的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全国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宣传人大制度,宣传人大工作,宣传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宣传人大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背景、原因和意义。通过专业、权威、及时的报道和解读,向广大读者展示我区人大工作的成果和形象,推动人大工作的深入发展。杂志的内容丰富多样。它以刊登人大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法治理论文章为主,同时还包括人大代表的履职报告、人大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案例研究、人大监督的实践与探索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旨在提升读者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公众参与、监督和支持人大工作。
这本杂志注重权威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进行报道。它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审稿制度,保证杂志内发布的内容准确、可靠,并充分表达各方观点和声音,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多样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内蒙古人大杂志为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其权威性的报道和解读,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参与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同时,也为广大专家学者提供了学术交流和研究的平台,推动了人大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一)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所有稿件均不含有任何违法内容,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作者在投稿后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本刊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来稿不作退稿通知,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三)参考文献著录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献。文献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在文中引用处标注文献列表的序号。
(四)力求简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缩略语和副标题。
(五)正文:一律以Microsoft Word2003格式提供。正文采用5号宋体字,一律采用单倍行距。引文务请核实无误,并注明出处。
(六)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七)作者信息应当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要求规范、统一、稳定,写出一、二级单位)、城市名和邮政编码,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城市名的英文翻译。另应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等。
(八)论著请附 400个实词左右中英文摘要。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不分段落。
(九)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十)文中图、表随文出现,图一般不超过6幅。插图切勿过大,图中文字符号应与正文一致,图片要清晰,层次分明。文章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