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2010年,来京务工的小齐到某公司当推销员,公司方面说好,过段时间就签合同,工资是底薪1000元加提成。可小齐干了半年多,公司始终没提和他签合同的事。小齐决定辞职,且提出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表示同意支付,但标准是每月1000元。小齐认为至少应把他的提成工资加进去,但公司不同意。请问,公司应支付提成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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