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住河南省博爱县的老汪到农业银行·下属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途中被抢。老汪向银行问责,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无独有偶,河南省商水县农民老张到农业银行下属营业所存款时,同样遭遇不测。老张也用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然而,这两个原告先后接到不同的判决结果,汪输张赢。为何同样存钱遇劫,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两样?关键词:“抢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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