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稿件被《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进行修改,以提高录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细阅读退稿通知:明确编辑或审稿人指出的问题,如选题不符、创新性不足、数据缺陷或语言表达问题。
2.区分退稿类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见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议改投其他期刊)
二、针对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讨研究问题,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2.增加相关理论背景和文献综述,以支持研究论点的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重新投稿准备
1.附修改说明:逐条回应审稿意见,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
2.核对期刊要求:
(一)论文稿内容应包括:文章题名、作者署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束语或结论、参考文献等。
(二)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
(三)注释:本刊从2021年第1期开始采用通栏格式,注释文献采用页下注。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以及著录引文出处。注释须采用原始资料,杜绝使用二手资料。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每页注释单独编码。著录项目要齐全,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标示。中国古代或外国文献的著者须标明其朝代或国籍,置于方括号内。
(四)正文:正文中的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一般写法为一.(一).1.(1).1),不宜用圈码(如①②等)。引语与结语不加序号;选题必须具有前沿性,采用文献具有原始性及翔实性,理论与现实相结合、论证过程合理、结论具有创新性。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引言”部分须有相关学术史的评述。凡在文章的任何部分、没有出现任何的相关学术史的内容,不予刊发。用字须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
(五)本刊自发表之日起,如无电子版、网络版、有声版等方面的特殊说明,即视作投稿者同意授权本刊电子版、网络版、有声版等的复制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等专著权。
(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码用“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方式。注释码置于句 号、逗号、引号之后,不出现在顿号后,句中不出注。
(七)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标注每个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的地名、邮政编码,同时附英文翻译。
(八)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九)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30271269)”。
(十)文稿请用稿纸誊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字迹清楚工整,图表整洁明了。图和表要各有标题,各自编号。照片要清晰、反差大,以供制版用。
综上所述,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加被期刊录用的机会。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一本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理论期刊,于1916年创刊,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河北师范大学主办,为双月刊,国内统一刊号为CN:13-1029/C,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0-5587。
该刊设置了重写中国思想史、哲学研究、文学研究、经济学研究、时事聚焦等栏目,覆盖教育领域多个研究方向,以反映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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