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律职业教育》创刊于2023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月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杂志致力于推动法律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发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文章来促进法律教育的进步与法治社会的建设。栏目丰富多样,这些栏目不仅涵盖了法学理论的探讨,也关注实际法律问题的研究及国际视角的分享,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法律知识和信息。
此外,河北法律职业教育还适应形势发展和办刊需求,适时调整和优化栏目设置,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读者群体。无论是法律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士,还是对此感兴趣的普通读者,都能从这份杂志中获取到有价值的信息。同时,随着数字化阅读的趋势日益明显,该杂志也在不断探索新的传播方式,如通过电子版的形式让更多的读者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内容。总之,河北法律职业教育作为一份专注于法律教育的专业期刊,它不仅是法律教育工作者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重要平台,也是推动中国法律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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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四)前言应充分说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献,全面评述相关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不要忽视国内同行的工作。
(五)编辑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实质性内容修改当然会征得作者同意。
(六)表格请排为三线表,标注表序号、表题名(应有自明性)、表项名称,表项指标值;线图和照片应科学合理、规范清晰。
(七)参考文献要求在文中对应处以上角标形式按引用顺序标出序号。作者超过3个时,只著录前3个,其后以“,”断开加“等”。
(八)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题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说明本文研究目的、创新性或特点等。
(九)文稿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符号用斜体,物理量单位用正体。带有角标(主要是下标)的量请注意正确格式,非量的角标用正体,如角标本身为物理量,则仍为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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