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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大全11篇

时间:2023-02-10 2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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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个人述职

篇(1)

1、时间:12月22日

2、内容:传达教育局年度考核工作布置会精神,学习市区年度考核文件、师德考评文件精神,明确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考核述评

1、领导干部考核

时间:12月22日下午

对象:张安明、毛祥林、许功华、王佚朗

程序:个人述职--—教育局组织群众测评--—考核提交

2、教科中心考核

时间:12月26日上午

对象:其他全体人员

注意:已经述职人员不述职,主要负责人不参与等级测评,调研人员考核为合格

程序: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组织研究--—公示反馈

三、总结

1、考核表整理工作

2、工作提交与汇报

200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研科研工作,促进教科研员专业发展,完善教科中心评价机制,总结教科研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根据教育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本单位12月22日至元月6日组织完成了2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发动,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的认识

一是制定了年度考核工作的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年度考核工作的意义。我们传达了教育局年度考核工作布置会精神,学习了市区年度考核文件、师德考评文件精神,使大家明确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三是提高认识,摆正工作位置。通过动员,大家认识到年度考核既是考核评优,更是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是工作的反思与对策的研究,要把考核工作当作学习交流来对待。

二、认真组织,提高年度考核要作的质量

一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准备细致周到,述职全面具体,汇报了工作,提出来了问题,思考了工作的发展方向,群众测评反映良好。

篇(2)

第二条 原则

1、对本部中层干部及各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的考核应以其所承担的责任和其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为依据;

2、考核应当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做到工资与效益挂钩。

3、充分结合公司本部和各中心支公司的实际情况,强调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4、将考核的规范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但偏重于规范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ⅰ类: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

ⅱ类:分公司本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

ⅲ类:中心支公司业管、理赔、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考核组织管理

1、分公司年度考核小组:

1.1 对被考核人工作述职进行评估;

1.2 最终处理年度考核申诉。

2、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1 组织召开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

2.2 组织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2.3 组织进行中层干部民主评议;

2.4 负责考核记录的整理与保存;

2.5 负责考核结果的统计。

3、各中层干部:

3.1 按要求提交个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3.2 按要求填写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表;

3.3 对考核方式与结果进行反馈。

第五条 具体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和周期

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及本部助理以上干部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评定,中心支公司业管、理赔、财务负责人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如下:

考核对象

考核具体时间

考核结果公布日

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

月 日-月 日

本部助理以上干部

中心支公司业管、理赔、财务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

1、ⅰ类干部考核依照工作述职、总公司对中心支公司《经营管控和风险达标》、分公司年初和中心支公司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状》及干部民主测评作为考核依据,年终由分公司设立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后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各部门考核意见,提出人事建议,提交分公司党委会审定,具体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

考核维度与指标体系

考核工具

权重

考核人

工作述职考核

管理绩效

角色定位

职责履行

工作思路与计划

管理创新

标准格式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附件)

20%

年度考核小组

目标任务考核

任务绩效

经济类指标(数据)

非经济类指标(专项工作)

年度绩效考核表(附件)

60%

自评、分管领导、总裁

民主评议

发展力评估

知识/能力/态度

民主评议表(附件)

20%

上级、同级、下级

2、ⅱ类干部按照如下二种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

考核维度与指标体系

考核工具

权重

考核人

工作述职考核

管理绩效

角色定位

职责履行

工作思路与计划

管理创新

标准格式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附件)

70%

年度考核小组

民主评议

发展力评估

知识/能力/态度

民主评议表(附件)

30%

上级、同级、下级

3、ⅲ类干部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条线部门及其所在中心支公司考核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施细则

1、工作述职考核

1.1 工作述职考核主体为年度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可以多元化,如述职人上级、分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等,具体考核小组组成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执行;

1.2 各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标准格式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格式说明见附件),每延迟一天扣1分,最多扣5分;

1.3 人力资源部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后,组织展开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由年度考核小组对述职人进行评估;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在述职人演讲结束后进行当场评分,填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评估表》,由人力资源部加权平均统计分数,并在述职会结束后公布得分。 2、工作绩效考核

2.1 人力资源部应于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发放《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至各被考核人员,各考核人员应在收到表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毕交回人力资源部,每延迟一天扣1分,最多扣5分;

2.2 人力资源部将收齐的考核表交至相应部门领导和总经理室进行评分,并统计最终得分。

3、 民主评议

3.1 人力资源部于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发放和组织填写《民主评议表》至评议人,评议人由人力资源部随机抽取,具体规定为上级2人、同级2人、下级2人;

3.2 人力资源部收集填写完毕的评议表,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然后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最后得分,作为被评议人民主评议最后得分。

第六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影响各类干部的职务升降

1、进行职务晋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2)在公司业务发展、技术创新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3)经审批破格晋升或降职者,不受考核结果限制

2、职务降聘或免聘;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即降聘或免聘(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2)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者;

(3)多次或重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4)因个人能力或身体原因,长期无法胜任或实际未行使本职务(或岗位)职权者。

二、考核结果与各类干部的薪酬挂钩

1、各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参见分公司年初和中支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和民主测评确定年薪。

2、分公司管理部门助理以上干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按考核对象的20%)给与一次性年终奖励。

3、中心支公司业管、理赔、财务负责人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公司给与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计算

一、 考核量表的最后得分为各项指标与权重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二、 定量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提供数据;

三、 计算公式:

i=指标1,2,3

第八条 考核等级表

考核得分

90分以上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一般

不称职

第九条 其他说明

一、年度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保存,不得随意泄漏任何考核资料;

二、本办法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经分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即日起实行。

第十条 附件

篇(3)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一)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人员。

3.其他不在岗人员。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2.因公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和恢复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免予考核,根据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3.公派学习、进修的人员,由其学习、进修单位提供的学习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确定考核等次。

4.来校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含当年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士兵),由其原单位提供有关材料作为考核依据,确定等次,但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

5.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其所在部门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8.校内工作调动的人员,在现部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开发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情况;廉,主要考核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通过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综合评定后予以确定。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但能够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有严重过失或出现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设限额。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按学校考核工作要求对分管人员进行述职考核,述职的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1.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写出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分院及机关各组负责组织个人述职报告会,会后进行民主测评并确定考核等次。各部门的述职报告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先述职,进行民主测评后,再进行其他人员的述职和测评。

3.副处级以上干部考核等次由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主管领导意见及部门意见审定;教师、教辅、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及前勤工人考核等次由人事处、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及部门意见审定;后勤工人考核等次由后勤管理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审定。

4.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填写分管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后,将《个人述职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其他需存档材料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5.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适当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若被考核人对复核结果提出异议,可以在十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审核认为确实需要更改的可予以更正,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维持复核结果,则被考核人不得再行提出复议。

6.考核必须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被考核人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考核结果无效,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重新考核。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1.各分院于200年1月8日至14日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2.机关各组于200年1月15日至17日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主持人需提前将述职、测评时间及地点报人事处。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包括党、政、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一般3-5人,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分院人员考核由各分院的院长负责组织本院教职工进行述职、测评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以分院为单位(昭明文选研究所在汉语言文学学院进行述职、测评;东北亚研究所、萨满文化研究所在历史学院进行述职、测评),人事处、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派人监票并负责统计。

机关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并分组进行述职、测评,分组情况详见附表,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分院派人监票并负责统计。

七、附则

1.学校原有有关教职工考核的文件中有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篇(4)

机关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市城管支队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有关事宜

公务员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

考核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三、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年度考核的方法与程序,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具体为:

(一)基本方法

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情况、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市城管委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自我总结。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写出述职书面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以机关、市城管支队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由被考核人首先进行述职,然后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参照年度考核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3.综合评定。

(1)对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确定各个等次的标准条件,结合被考核人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并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在考核的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7%以内。

4.呈报审批。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市城管支队将所属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后,自行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四、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年1月5日开始,至年1月20日结束,各单位应在年1月1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一)年1月5日请机关各处室到组织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市城管支队领取相关材料后,自行复印发放。

(二)年1月5至8日,发放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完成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三)年1月9月至年1月15日。各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并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初始年度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年1月18日前,市城管支队应将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登记表》、《南昌市机关单位人事考核结果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送组织人事处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工作的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考核执纪,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大对考核对象落实城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二)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时,要紧密结合平时考核,认真检查平时考核记录,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三)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工作人员,落实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文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四)委机关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以及东湖分局局长、红谷滩分局局长),回机关参加考核。

市城管支队外借人员和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回市城管支队参加考核。

篇(5)

一、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根据党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合理确定,要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工作记实和月、季、半年工作评鉴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约占30%的比例份额。

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考核指标量化测评表》(见附表二),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测评的分值按约占总分值的50%折算。直接面向群众的党政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当中对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量化测评结果既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因素,又要具体分析,结合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的唯票唯分数,避免简单化、绝对化。

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区分度,特别要加大择优汰劣、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制了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的标准(见附件三),供参照试行。确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要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二、规范考核程序,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年度考核工作要公开、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要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二)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各级考核机关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类确定相应的述职范围。党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数较多的,可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述职;人数较少的,可由相近处室组合进行。市(地)以下党政工作部门,可在机关范围内述职。

(三)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个人述职报告(总结)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可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对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记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可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适当加分。测评分值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为避免唯票数、唯分数确定等次,提高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可度,对优秀人员的确定,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根据民主测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或30%划定优秀预选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审核,在规定的优秀比例限额人数内,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意见,考核结果报部门领导批准。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组建,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公认度。

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两至三天。对反映的问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七)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六)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增强考核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的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对平时考核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年度考核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通过督查和审核备案,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各考核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表式见附件四)以及《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确定各等次比例是否符合《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反馈后,考核单位方可按规定兑现考核结果。经审核或调查发现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它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

篇(6)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篇(7)

一、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根据党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合理确定,要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工作记实和月、季、半年工作评鉴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约占30%的比例份额。

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考核指标量化测评表》(见附表二),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测评的分值按约占总分值的50%折算。直接面向群众的党政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当中对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量化测评结果既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因素,又要具体分析,结合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地唯票唯分数,避免简单化、绝对化。

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区分度,特别要加大择优汰劣、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制了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的标准(见附件三),供参照试行。确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要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审批。二、规范考核程序,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年度考核工作要公开、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要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二)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各级考核机关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类确定相应的述职范围。党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数较多的,可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述职;人数较少的,可由相近处室

组合进行。市(地)以下党政工作部门,可在机关范围内述职。

(三)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个人述职报告(总结)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可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对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记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可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适当加分。测评分值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为避免唯票数、唯分数确定等次,提高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可度,对优秀人员的确定,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根据民主测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或30%划定优秀预选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审核,在规定的优秀比例限额人数内,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意见,考核结果报部门领导批准。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组建,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公认度。

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两至三天。对反映的问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七)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六)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增强考核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的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对平时考核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年度考核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通过督查和审核备案,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各考核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表式见附件四)以及《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表式见附件五)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确定各等次比例是否符合《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反馈后,考核单位方可按规定兑现考核结果。经审核或调查发现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它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

篇(8)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版权所有!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二、主要做法: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局党组就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局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荣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向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克林、局长助理王智成、办公室主任马若飞为成员,并下设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若飞、张馨、王宁华。统一组织协调局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吴忠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月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对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个人总结。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要求述职报告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局各科室的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五、民主测评、述职。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完成后,对上述人员进行测评。六、确定考核等次。要以平时考核和半版权所有!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要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产生初步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七、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以内确定。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可直接按照规定上报。八、表彰和奖励。局党组将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奖励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整个考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

篇(9)

根据我校本年度考核工作实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考核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以肖桃为组长,龙太生为副组长,宋贻莲、彭万秀、吴玉蓉、王利进为组员的考核评奖领导小组。

二、考核评奖对象

凡2006年度在我校工作的教师(包含病休、内退在内)、新分配的教师只写评语、不写结论。新调进的教师按前15名计算。

三、政策性规定

参照市教育局(200)36号文件“200年度考核评奖工作的几个政策性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程序:按“个人述职——群众互评——领导小组测评——专家考核小组考核测评——结果反馈——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进行。

2、评分办法:个人总得分=群众得分20分+领导小组测评15分+考核组考核测评65分。(优秀人员则按11.5%比例计算,并根据初、中级求出)四舍五不入。

3、考核评价依据:200年初通过的“学校年终目标管理细则”或《吉首市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考核。

五、具体实施时间

12月8日(周五下午):①传达文件精神。②组建考核领导小组。③群众推荐选举产生专家考核小组,并报市教育局。④下发考核,考评表及细则。

12月9日至10日教师写个人述职,并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初级一式二份中级一份);

12月13日下午1:00:教职工述职并互评;(包括在会后上交表)

12月14日上午10:30:教师上交自评表,下午1:30专家考核小组组织考核,15号反馈。

12月18日—19日:公示考核获优秀人员名单;

12月20日—21日:获优秀人员填表,记功人员书写典型材料,上午11:00上交。

12月22日:整理考核资料,上报各种材料。

六、具体工作安排

1、教师出勤核对,各种材料提供:龙太生负责。

2、教师教学成绩、获奖核对材料:宋贻莲负责。

3、考核的各种表册:①群众互评表;②领导打分表;③考核登记表;④汇总表;⑤自评表:黄丽辉负责。

4、材料打印输机:张爱军负责。

5、所有材料的审核(优秀人员记功人员)把关:肖校长、龙太生负责。

七、强调的几个问题

1、所有提供的材料和本人的工作实绩必须是客观实际的,不能弄虚作假,也不能借这次考核机会报私仇、泄私愤,一律要以公平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考核评奖工作。

2、切忌抱着与己无关和无所谓态度,随便给人家打分或一律同等分数记分,即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又要关心爱护他(她)人,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个人的工作实绩。

篇(10)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1—29日,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厅直处级单位,已划入xx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的企业由集团牵头,省文化厅派员参加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科级事业单位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对口处室另行安排考核。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此次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7个考核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每组4人,分别考核2-3个厅直单位。

四、考核方式

采取召开考核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考核会议

参会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100人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职工代表参加。

会议议程:(1)考核组组长讲话。(2)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3)进行民主测评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

(二)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分成两个谈话小组,谈话人员由各考核组根据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名册现场确定。

(三)查阅有关资料

对照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场重点查阅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纪录、班子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文本、党支部“”记录本、约谈记录本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前组织撰写党委(总支、支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按照《2017年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年度考核需准备的材料清单》(附后)准备好相关查阅资料。

篇(11)

为确保全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原则程序、考核范围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考核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在此基础上充实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的浸透力。在重点考核公务员的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以此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年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和考核材料的准备、上报。

三、个人总结述职

被考核人对一年来的德、能、勤、绩表现作出书面总结,并在职工会上进行述职,同时按《年度考核量化表》要求(市药检所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实际制定了量化打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考核登记表》,连同总结一并交考核领导小组。

四、民主评议

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每位职工就他人工作实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思想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等方面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等次人选,交考核领导小组。

五、民主测评

各直属单位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一名职工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_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局党组明确的优秀等次名额,限额推荐优秀等次人选。

六、确定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个人自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考评,并计算出综合量化总分,以分值高低及优秀限额确定考核等次。

——年,我系统共___名职工参加考核,考核率为___。根据优秀比例不得突破总人数的__,同时各类人员的优秀比例不得相互侵占的要求,确定出优秀等次人员__名。除__名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定等次外,其余职工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公示

我系统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了为期_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情况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