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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幼师专业理论课成绩评定的现状与弊端
中职学校学生素质较差,传统的学业评价方式,不利于他们专业能力的提高,甚至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加剧他们的厌学程度。
笔者在近年的教学评价中尝试进行了考试考核方式的改革,从期末考试、平时成绩、出勤纪律三方面来评价学生的成绩,后来又增加了实践考核内容,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基本上能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做出评价,但却暴露了很多问题:
1.关注学业分数,忽略知识结构
对学生的评价多停留在学业分数层面,忽视了专业知识的理解和领会,考试内容也过分依附于教材。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命题,助长了很多学生的惰性。
2.重视理论学习,忽视能力培养
专业能力是幼师生应具备的核心能力,然而在实际的培养和评价中,对理论知识的培养和评价比较重视全面,对实践能力的评价比较笼统,造成学生重理论,轻能力训练的现象。
3.评价的内容、方式相对单一
考核评价内容仍拘泥于书本,考试的题型死板不灵活,虽有过程评价,但也只限于作业笔记、课堂纪律等,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力的提高。
4.评价操作不科学不规范
如理论考试内容不确定,哪些是应考内容,应掌握到什么程度,全是老师说了算,老师对教材的处理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实践考试内容比较随意,不能全面测试学生的水平,评分不能客观公正又效率低下,难以抉择。
二、以能力为核心,改革幼师教育理论课程成绩评价的探索
(一)以专业能力为核心制定幼师教育理论课程考核标准
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是培养幼师生的内在要求,依据幼师生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我们把幼师生应具备的能力分为三大类十种能力。三大类能力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理解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教育实践能力。十种能力包括:书写能力、交流沟通的能力、弹唱能力、儿童舞创编能力、绘画和手工制作能力、教育设计能力、环境创设能力、教育评价和反思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拓展能力。在十大能力的基础上,依据教育理论学科特点、学生的特点制定了具体的课程目标和考核标准,包括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实践能力、态度情感等方面。
(二)开展以能力为核心的课堂学习评价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进行学生学业评价的平台。在评价中我们坚持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为目标。
1.关注课堂学习活动评价
幼儿教育理论课内容抽象枯燥,为了激发学生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我们设计了激励性的课堂学习考核评分表,从学习效果、学习态度、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提问、小组合作等方面对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进行评价。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表现自己,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以课堂学习评价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让学生通过课堂学习表现评价,找到个人不足,促进自身发展,成为学习的主体和课堂学习评价的主体。
2.加强课堂实践能力评价
实践活动不仅是幼师专业课的学习方式,而且对理论课学习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教育理论课的学习中,通过上台讲练、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热点辩论、模拟教学等课堂实践活动,可以让每位同学都有参与教学活动与评价自己的机会。教师对学生的课堂实践表现作出反馈,既有口头的评价,又有激励性的加分,鼓励了学生的学习情绪,活跃了课堂学习气氛,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培养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和动手动脑能力。对学生的实践表现和成果、能力的评价,也弥补了理论课学业评价内容过于单一,结构不合理的缺陷,从而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
(三)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形成以能力为核心的成绩评价结构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围绕学生专业能力的发展,对教育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改革,在作业形式、作业内容、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
1.尝试作业形式的改革与实践,突出理解和运用能力的培养和考核。除了常规性作业,我们还把知识竞赛、案例分析报告、资料收集、制作手抄报、社会调查、见习和实习也纳入平时作业考核。
2.在考试中采取灵活多变的题型,加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养考核。不断压缩减少传统的试题形式,增加辨析、材料分析、教育小论文和心理小论文写作、幼儿教学活动片段设计、教学活动模拟等内容和形式,有效地促发了学生探索新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他们的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根据幼儿教育理论学科教学要求和中职幼师学生特点,将学生整个学业成绩分为:课前提问、课堂学习表现、课后作业、实践活动表现和成果、期末考试。
1.课前提问占5%:每次课前由四名同学回忆总结上节内容,通过课前提问考核学生对旧课的掌握程度。
2.课堂学习表现占20%:老师和科代表根据课堂学习评价表记录学生课堂学习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和扣分。
3.实践活动表现和成果等占25%: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组织各种实践活动,考核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效果并计入期末总成绩。
4.课后作业占10%: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一章一次的课后作业,教师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并根据完成情况给出相应成绩。
5.期末考试占40%。
在评价中,把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毕业总评相结合,书面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学生个人、小组、教师评价相结合,鼓励引导学生重视平时的课堂学习、作业完成,积极参加实践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克服了传统的单一评价手段的弊端,挖掘了学生自身的学习潜力,促进了学生理解、运用能力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摘 要] 针对当前日本教师缺乏“实践指导能力”的现状,以培养保育员、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为主的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致力于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其教育课程主要分为以培养具有丰富人性的教育者为目的的“基础科目”和以培养实践指导能力为目的的“学科科目”两大类。一至四年级的系统实习指导体制是其教育课程编制的轴心,其中最具特色的是每个学生“与孩子共度1700个小时的体验实习计划”与由专职教师每周指导实习学生一次、学生每周必须提交“体验实习日志”用于交流讨论的专题研讨会。同时学校还为每位学生建立了“个人学习档案卡”,根据学生的资质能力提供在校的学习指导以及毕业后的择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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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实践指导能力;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育课程
日本长期以来在教师培养课程中多注重理论,缺少与实践的融合,造成教师“实践指导能力”弱的弊端。大学毕业被录用的新任保育员和教师,在保育教育现场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缺乏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10年9月公开发表的题为《重新评估提高教师资质对策》的研究报告显示,新毕业就职的保育员和教师往往无法很好地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学校校长的问卷调查也显示,在回答“是否必须提高教师的资质能力”时,认为新任教师能力“不足”或“非常不足”的综合评分为62.1%,其中与“实践指导能力”相关的不足事项高达50%以上,如认为教师“指导儿童/学生的能力”不足者占58.7%;认为教师“班级组织能力”不足者占58.6%;认为教师“学习指导/授课能力”不足者占54.8%;认为教师“解释教材的能力”不足者占53.7%;认为教师“理解孩子的能力”不足者占51.6%。为解决上述问题,日本文部科学省提出新目标,要求2010年所有的学校在教育教学中使用信息通讯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在师资力量培养方面则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提高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
20世纪80年代,日本把“实践指导能力”作为改革教师培养的
关键词 。1987年教育职员培养审议会的报告《有关提高教师资质能力的对策》就指出:对教师而言,应该深刻理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对人的成长、发展规律,对幼儿、儿童和学生的教育要充满热爱,同时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行教养以及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这种资质能力的培养要通过录取、培训、在职研修等各个阶段来完成。为提高教师综合能力制定的各项对策也应综合考虑,使之能够贯穿于各个培训阶段的始终。
为提高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大阪综合保育大学提出了具体的应对举措。对志愿选择教师职业的学生,除了重视作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互作用的重要场所”的教育实习外,还通过选修课、课外各项活动(福祉体验、义工体验、大自然体验)等,提供更多机会鼓励学生与孩子接触,了解观察孩子。为此,大阪综合保育大学与地方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校联合协作,保证志愿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每周可去实习一天,以此作为学校的辅助课程。中国的教师教育同样存在着教师“实践指导能力”弱的问题,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创办于2006年4月,是以培养保育员、幼稚园教师以及小学教师为目标的四年制专门大学。该大学在注重保育员、幼稚园教师以及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语言交流能力的同时,还注重与保育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在“保育所、幼稚园和小学携手合作”(保幼小一体化)的呼声下,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设置了可以同时获取保育员、幼师以及小学教师三种资格的课程。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自创办以来发展顺利,根据2012年度的数据,学生由创办时的80名定员增加到现在的110名定员;能够取得的资格证除原来的保育员资格和幼稚园教师资格外,又增加了小学教师资格。该校根据障碍者权利条约的理念,构建了障碍儿童与健康儿童共同学习的“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体系。针对近年来患LD(学习障碍)、ADHD(注意力不集中、多动症)等障碍的儿童增多的趋势,考虑到担当特殊教育的老师明显不够,该校还设立了一种为特殊支援学校服务的教师资格证。当然,对当今的日本大学来说,课程安排是有“上限制”(CAP制)的。为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学习时间,该校规定了一个学年选修课程数量的上限,因此也不是全部的学生都能获取这四种资格证。但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还同时享受“上限制”的例外规定,即该校可根据学生一、二年级的成绩,为其提供获取四种资格证的可能性。例如,对没能取得特殊支援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只要认识到“全纳教育”的重要性,就可以得到奖励,获得与特殊支援教育相关的学分。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是培养从事婴幼儿/儿童教育的人才的专门大学,原则上要求学生必须获得保育员、幼师或小学教师中任意一种国家资格证作为毕业条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资格证。在日本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在大学或者文部省指定的培养机构修完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完成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即可向大学所在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由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审批同意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要求毕业生必须修满124个学分以上,其中基础科目24个学分,学科科目100个学分。取得保育员资格的必须修满87个学分以上,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修满64个学分以上,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需修满79个学分以上。学生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向大阪府教育委员会提出获取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由大阪府教育委员会审批决定授予教师资格证。
二、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课程设置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教育课程主要分为以培养具有丰富人性的教育者为目的的“基础科目”和以培养实践指导能力为目的的“学科科目”两大类。下面根据2012年度该大学的教育课程、儿童保育学部与儿童保育学科课程选修科目表对照讨论。
(一)以培养具有丰富人性的教育者为目的的基础科目
基础科目是学生的必修课,共设14个科目,24个学分(见表1)。通过学习教育学概论、社会学、日本国宪法、儿童文学、信息处理、专题研究讨论等课程,培养学生具有宽广丰富的常识与教养,提高学生的对话交流能力(其中包括外语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同时,还特别设有哲学科目,但不是纯哲学,而是作为实践哲学的伦理学、人间论。设置这些科目的目的是要把学生作为“人的教育者”来培养。
(二)以培养实践指导能力为目的的学科科目
学科科目设置主要分为保育系科目、幼儿园/小学相关科目、实习相关科目和特别研究科目四种。
1.保育系科目。
保育系科目是在保育所以及一些保育设施开设的实习课目,从大学二年级的下学期开始。一年级的课程和二年级的前期课程多以《保育原理》《保育内容(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综合表现、造型表现)》《表现技术(音乐、基础造型、儿童体育)》《幼儿保健》《幼儿饮食和营养》等为主,还设有与实习相关的科目。在四年级开设《家庭支援论》和《保育内容总论(I.Ⅱ)》,这样可以使学生以更加综合的视角来全面审视在课堂或实习中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包括理论)。
2.幼儿园川、学相关科目。
与幼儿园/小学相关的科目,幼儿园及小学的教育实习都是从三年级开始的。有关各科实习的指导方法以及教育方法的研究,重点设置在二、三年级。学校对四年级的学生开设《保育指导法I - II》,作为实习后的指导;对2010年入学的学生,开设作为获取教师资格证的必修课《教职实践专题研究讨论》。在此专题研讨会上,学生要回顾实习生活,查找自己成为一名教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哪些知识和技能需要弥补,通过对自身的反思,为拓展未来提供机会。当然,在幼儿园/小学的相关科目中,还设置了其他课程,如为培养学生对教育职业的热爱与自豪感、一体感的科目《保育者论》《教育者论》;为培养学生深入理解幼儿/儿童成长发展能力的科目《保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为培养学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能力的科目《学校咨询》(I.II);为培养学生具备所需的知识、技能以及态度的科目《保育指导法》《学生升学或就业的指导》等。
3.实习相关科目。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设置的实习相关科目,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知识的保育员、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特殊支援学校教师为目标,十分重视课程的设置。学校从一年级至四年级的系统实习指导体制是教育课程编制的轴心。作为获取保育员、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特殊支援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实习条件,分别设有二年级(与保育相关设施/保育所)保育实习和三年级(与保育相关设施/保育所)保育实习两种。教育实习安排在三、四年级(幼儿园或小学)。特殊支援学校的教育实习将于四年级实施。
4.特别研究科目。
特别研究科目是与实习相关科目有着紧密联系的项目。一年级设有“综合基础专题研究讨论”,二年级设有“综合专题研究讨论”,三年级设有“毕业论文I”,四年级设有“毕业论文Ⅱ”。这些都是由专职教师以讨论课的形式进行的小班授课,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来达到两者的融合。同时,它还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研究各种学习方法、培养不断钻研求索的学习态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三年级期末举行“毕业论文中期发表会”,四年级期末举行“毕业会”,学生发表各自一年来的研究成果,将此作为总结性的学习成绩。
三、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特色教育课程
如上所述,实习相关科目是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特色,一年级至四年级的系统实习指导体制是其教育课程编制的轴心。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孩子们的实际状态,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编制了理论与实践能够融合的教育课程。学生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往返于现场实习和学校理论学习之间,使理论与实践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学校实施了被称为“与孩子共度1700个小时的体验实习计划”,同时为每位学生建立了“个人学习档案卡”。
(一)与孩子共度1700个小时的体验实习计划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特色实习课程,是在一年级设置的《保育实践学习I》、二年级设置的《保育实践学习II》,并且每周组织一次相应年级的学生到保育所、幼儿园、小学,进行“现场实践实习”。该大学还将另一种“保育/教育实习”置于重要地位——职前体验,就是为学生毕业后选择保育员、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或特殊支援学校教师等职业进行的择业前培训。学校与附近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大阪市、京都市、堺市、池田市、门真市、寝屋川市等)以及私立保育所或幼儿园签订协议,积极指导学生选择在被指定的保育所、幼稚园或小学进行“体验实践学习”。学校还负责与相关的公立和私立机关、保育相关设施的接受部门,确认条件、委托接受、掌握实习活动状况,应对解决体验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与“职业生活支援室”和相关授课(包含讨论科目)的单位共同合作,将职前体验培训纳入到学校教学的整个过程中。总的来说,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体验实习”具有以下特点:自一年级起就安排学生去体验实习;体验实习固定时间,每周一次;在一年时间里,每周去同一场所实习;通过一年的体验实习,学生可以看到孩子的成长,学会组织现场教学活动,熟悉相应的工作流程;学校对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的体验实习,进行学分评定;每一学年有8位担当体验实习的教员,负责体验指导和实习体会的交流。
从一年级就开始的保育/现场教学的体验( Practice),是与各科理论课程的学习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达到融合两者的目的。体验实习计划被称为“与孩子共度1700个小时计划”。1700个小时包括获取毕业资格所需的740个小时以及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学生每周用时一天,总共960个小时(见表2)。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三、四年级的学生主动参加体验实习的时间在逐渐减少。这部分学生多采取在保育所、教育现场等做义工的方式,获取相应的学分和工作体验。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为保障体验实习取得更好的效果,作为相关的授课科目,在一年级设置《保育实践学习I》《综合基础专题研究讨论》;在二年级设置《保育实践学习Ⅱ》《综合专题研究讨论》等课程。这些课程都是由专职教师以讨论课的形式进行的小班教学(大概人数为14~15名),学生每周必须提交“体验实习日志”(日志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提交,详细记载参加次数、学籍号码、实习生姓名;详细日期、当日天气、实习单位名、详细时间段;观察对象儿童、指导者/实习生的活动;考察与反省;指导担任者的指导意见等)。通过这样的总结和交流,加强学生对孩子、保育、教育的共同理解,从而使个人的体验能与他人共同分享。同时,通过体验实习,还能使学生对保育员、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的职务有基本的理解。主持研究讨论会的老师要对学生提交的“体验实习日志”给予点评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下周的研究讨论会上反馈给学生,同时进行讲评,其评价基准为5分制,它将作为学生学分评定的依据之一。
(二)个人学习档案卡
大阪综合保育大学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的特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为每位学生定制了“个人学习档案卡”,内容包括学生的高中毕业校、毕业年份、合格人试种别、毕业后的去向、体验实习场所(单位)、实习单位的评价、希望取得的资格证的种类以及就职内定去向等。通过这张“个人学习档案卡”,学校不仅可以了解学生的梦想与目标,还可根据学生的资质能力,提供在校的学习指导以及毕业后的择业帮助。学生通过体验实习和保育教育实习,与孩子面对面的相处,了解孩子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可以把握孩子的身心发展状况,理解不同孩子的要求,培养与孩子同喜同悲的情感,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他们的学习指导和生活帮助。
四、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教师培养模式的特征
建立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教师培养模式是大势所趋。虽然大阪综合保育大学的教师培养改革刚刚起步,还在探索阶段,但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上述讨论我们不难看出,该校在课程设置方面,除理论课程学习外,体验实践的学习始终贯穿于四年的大学教育中。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互动,有助于达到融合两者的目的。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6)04-0117-03
作者简介:吕艺琴(1976-),女,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广东 河源/517000)
一、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内涵
教育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是实现幼儿教师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是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进行组织与指导的教师。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实践中,一般由实习学生所在的中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实习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分别安排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的教育实习。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意见》(教职成[2014]9号)指出,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可见,双导师制是一项在教育实习实践中常用,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肯定的实习指导制度。
学校指导教师和幼儿园指导教师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指导实践中,形成的比较固定的方法与流程,就是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该指导模式包括三方面内容:
1.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
它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启动、组织、沟通、总结。启动是指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将实习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有的学校教务部门已经分组),对实习学生进行动员,布置实习任务,带领学生到幼儿园开始实习的过程;组织是指组织学生参与实习观摩活动、开展小组试讲、试教、实施活动方案等具体实习活动的过程;沟通是指就学生在实习活动中的相关问题与幼儿园方面进行交流沟通的活动;总结是对实习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对整个实习指导活动进行总结反思并向学校反馈的过程。
2.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
它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介绍幼儿园及班级情况――指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观摩――指导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指导学生在实习小组内试讲――指导学生试教(面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组织、实施活动方案,并予以点评。
3.“双导师”共同指导活动
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的活动方案设计、试讲、试教和活动方案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指导。可见,在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中,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各自展开,又产生交集,共同推动学生实习活动开展。
二、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优势
与传统的实习指导模式相比,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优势更明显,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各自优势,提高实习指导水平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要实现从“学生”向“准教师”的发展,不仅需要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更需要实践经验与专业技能。然而,学校指导教师虽然教育理论水平较高,但不具备直接从事幼儿教育的经验与能力;幼儿园指导教师幼儿教育经验丰富、幼儿教育能力较强,但往往幼儿教育理论水平较低。“双导师制”指导模式能克服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各自的不足,发挥他们各自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习指导服务。
2.有利于发挥不同导师的功能,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中,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发挥不同的功能,推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指导教师不仅要对学生试讲、试教等实习活动进行指导,更要对实习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沟通,对实习学生进行鼓励与督促。幼儿园指导教师虽然对学生教育实习进行组织与协调,但其作用更多的是对学生实习活动进行业务指导。他们让实习生观摩和体验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对实习生的实习行为进行随时、现场的指导,为实习学生起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活动正是通过发挥学校指导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各自功能顺利开展。
3.有利于促进指导教师之间交流学习,促进共同发展
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为学校专业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平台。在学前教育实习活动中,学校指导教师可以观摩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体验和感受幼儿园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经验与技能,反观自身的不足。而幼儿园指导教师也可以通过与学校指导教师的交流,感受到学校指导教师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增强抓紧专业理论学习的动力。可见,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促进了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有利于提升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运行中的问题
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其优势的发挥,影响实习指导的质量与水平。
1.指导教师选聘随意
由于实习生人数较多,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不足,以致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乃至政治教师都被安排指导学前教育实习。非专业的指导教师由于欠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无法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进行有效的指导。
幼儿园也因实习生太多,无法为每个实习生都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许多学生被比较随机地安排到幼儿园的某个班级,该班的主班教师就成为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聘的随意性,影响着实习指导的效果与水平。
2.学校与幼儿园缺乏统一实习方案
在学前教育专业实习中,学校与实习幼儿园没有共同制定统一的实习方案,双方对实习培养目标、实习流程、实习考核评价等问题缺乏共识。由于对实习指导活动缺乏清晰的认识与全面把握,指导教师大多仅凭经验开展实习指导活动。实习指导活动充满了指导教师个人的主观性和经验性,学生的实习活动因此也充满了随意性。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质量与水平因此受到严重的影响。
3.实习指导缺乏必要的收入回报机制
学校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活动,学校往往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但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大多未获得相应的报酬。原因在于学校为了降低实习成本,往往通过私人关系联系免费实习幼儿园。而幼儿园也因能获得实习生的劳动而愿意无偿接纳实习学生。一般来说,由于实习生能为指导教师做许多具体工作,大多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比较欢迎。但由于没有报酬,幼儿园指导教师未必能全力为实习生提供实习指导服务。有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生开展教学活动中擅自离岗,就能证明这一点。幼儿园指导教师缺乏足够的指导动力,自然影响其实习指导质量与水平。
4.“共同指导”缺乏
由于学校和幼儿园一般没有硬性要求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必须在某些环节进行共同指导,而幼儿园指导教师为避免麻烦,也大多不愿邀请学校指导教师参与某些教学环节的指导。学前教育的“双导师制”因此变成了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各自指导,彼此的专业优势难以发挥,难以形成指导“合力”,最终影响实习指导工作质量与水平。
5.实习指导缺乏必要监督、评价机制
有的学校指导教师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没能在实习指导工作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只是抽空到幼儿园来查点一下实习生的出勤率或解决一下园方提出的有关学生的问题,在学生的实习活动中只是起到管理者的作用。有的幼儿园实习指导教师,让实习学生单独组织教学活动,自己却离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活动因缺乏必要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而显得“随意”,影响着实习指导活动水平与质量。
四、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建议
为更好达成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目标,需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以激发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的优势。
1.加大“校、园合作”力度
建立稳定的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基地,为“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搭建稳固的运行平台。学校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的重要意义,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予以充分的重视:①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负责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工作,以保证教育实习基地建设的人力资源投入。②学校要加大对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资金投入,并将实习幼儿园及指导教师的费用和报酬纳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③学校应与实习幼儿园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园合作”关系,为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搭建良好平台。
2.确立实习指导教师素质标准
完善指导教师选聘和培训制度,建设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学校要从学前教育专业发展战略出发,制定《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选聘、培训和管理办法》,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工作待遇、工作内容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为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任提供依据。同时,对学校非专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其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其实习指导能力;对幼儿园指导教师,学校应与其个人签订《实习指导协议》,明确其在实习指导中获得的权益及应当承担的责任,以激发其实习指导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实习指导工作水平。
3.制定统一实习指导方案
树立实习培养目标,明确实习指导内容,规范实习指导流程。学校与幼儿园要委派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制定《学前教育实习指导方案》,对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相关问题作出统一规定:①实习指导的目标:帮助学生树立职业意识,培养和提升学生开展幼儿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的职业能力。②实习指导内容:包括保育、教育、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③指导流程: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流程应有所区别。④重点注意事项:明确指导活动中应注意的重点事项,以免在实习指导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
4.建立共同指导机制提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为加强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通力合作,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实习目标达成,需建立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机制,内容包括:①实习生情况反馈机制。幼儿园指导教师与学校指导教师之间应建立实习情况反馈渠道,以便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能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②实习环节共同指导机制。学校指导教师应与幼儿园指导教师一起,共同对实习生的试讲、试教、活动方案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指导,并给出评析意见。③重要事件共同处理机制。对实习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学校指导教师应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积极沟通、共同商定处理决定,并及时总结。④实习成绩共同评定机制。学生的实习成绩,应当按照实习方案确定的比例,由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共同评定。
5.建立实习指导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
为了保证“双导师制”实习指导模式规范、有序运行,学校与幼儿园应共同建立实习指导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①实习指导活动巡查跟踪制度。学校实习负责部门应当对学校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的指导活动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掌握指导教师的工作开展情况。②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制度。实习指导教师应写好实习工作日志,对其实习指导活动予以记录。③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制度。指导教师应对一定时期内的实习指导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④实习生评价制度。实习学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表现可以进行评价。巡查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总结和学生的评价,作为综合评价指导教师工作业绩及是否续聘的依据。
近年来,办好基础教育已成为当下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而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教师队伍的建设。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在高等教育领域“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这样的形势下,承担了基础教育师资职前培养任务同时正处于向应用型大学转型之中的地方师范院校,更需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合格乃至优秀的师资。而当前地方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入职中小学、幼儿园老师时往往容易出现入职适应困难、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偏弱等问题,这与诸多因素有关,其中与实践教学核心目标的不甚明确有一定的关系。如能清晰地厘定实践教学核心目标,并运用解决复杂问题的顶层设计理论,从全局的角度对教师职前教育实践教学自上而下地进行全面设计,或许可以有效地破解当前师范专业实践教学效益不高之困境。本文拟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例就此问题进行探讨,藉以抛砖引玉。
一、实践教学核心目标的确定
顶层设计理论指出,明确目标是达成改革目标的首要条件。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既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的归属。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指与理论教学相对的、旨在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并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其教学目标应从属于人才培养目标。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那么其实践教学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并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而人们对幼儿教师岗位实践能力的认知存在分歧,这就需要对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实践能力进行厘定。
从教育价值观来看,确定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核心目标――幼师岗位实践能力――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学科专家的建议。在注重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应充分听取学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他们的建议可以基于学科知识体系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提出内在的规格要求,同时也可以通过政策文件的形式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规约,如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以及部分地方性政策文件如山东省2010年印发的《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等等。
(二)社会需求。服务社会是大学的三大职能之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是地方师范院校的天职,学前教育专业应当通过深入当地及周边地区幼儿园对园长及骨干教师开展访谈调查、对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等多种形式对社会需求进行深入研究,根据社会需求的状态和未来发展趋势为当地制订适切的专业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出以强岗位实践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合格幼儿师资,以满足社会需求。
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与学校人才培养的预期目标以及幼儿教师等就业岗位需求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如此,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实践教学之核心目标。
具体就学前教育专业而言,幼儿教师岗位实践能力应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能力:教师通用能力和幼教专业能力。其中教师通用能力由儿童观察能力、教学反思能力等次级能力组成;幼教专业能力则包括保育能力(幼儿生活护理技能、早中晚餐营养搭配技能、急救医护技能等)、幼儿教育能力(五大领域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及家园合作教育组织能力)、艺术能力(钢琴弹奏与伴奏技能、幼儿舞蹈创编与表演技能、幼儿歌曲创编与表演技能、幼儿绘画与手工制作技能、幼儿园环境创设技能等)等次级能力。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幼儿教师作为一种独立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天生的特殊性,在以下两方面与中小学教师相比存在着特色鲜明特征,这样的差异能显著地影响岗位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是幼儿教师的职业态度。职业态度是岗位实践能力可以充分发生发展的基础。无论是中小学还是高等学校,关爱学生、真诚待人、责任意识等品质是教师职业道德及其态度的基础,而幼儿教师对此要求则更高一些,因其教育对象是幼儿这一特殊性所致。与幼儿亲密照看人相比,幼儿教师对幼儿的关爱显然应更加富于知性与理性。由于幼儿教师通过完整的专业学习而拥有幼儿心理、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更能牢固地树立“每一个儿童都是天生喜欢学习并且善于学习,都能够快乐成长并乐于融人成人社会”的信念;幼儿教师通过接受专业训练而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可以将普通的日常或科学知识组织成幼儿易于理解接受且喜闻芳的知识而为幼儿创造更好的学习与成长环境,为其健康成长、愉快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为岗位实践能力发生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理论基础。幼儿园教师岗位特点决定了其知识结构特点与中学、小学教师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些差别体现在:(1)在职前培养中并不强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所开设课程中具体学科高深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毕竟学科高深知识的拥有对于将来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并无直接的促进作用,幼儿认知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艰深知识并不在他们认知能力所能抵及范围之内。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学科艰深知识的学习的意义则更多地体现在对自身心灵的训练上,正如耶鲁大学教授们所言:“有哪一类课程的学习能够比一个受过良好训练并因此能将其能力迁移到其他任何方面的心灵更为实用的呢?”而经过良好心灵训练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未来的幼儿教师――的自身进步将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活动的需求并胜任职业岗位;(2)基于幼儿认知能力发展的局限性,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应该更突出知识面积的宽泛程度,以适应幼儿对生活环境广泛而持续的探索兴趣之需求。对身处信息社会的幼儿教师而言,应更重视通过泛在学习等方式加强各方面的知识储备,不断增厚自身文化底蕴,并在教育实践中凝聚成新的教育智慧和创造能力。二、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实现实践教学目标需要整个实践教学体系的良好运作,做好常规工作、加强教学体系建设将是必由之路。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包括应严格依托教学目标对具体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进行的精心设计,以构建完整的实践课程体系;加大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力度、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基地、加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以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以确定实践教学的有序进行;建立科学、规范、有效而适切的实践评价体系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
在实践教学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须注重突破影响实践教学体系运行效率的三个难点:目标认同、协同培养及全面渗透。
(一)对实践教学核心目标的认同
旨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是个复杂系统,各个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明显呈现繁杂状态,包括实操技能类课程(幼儿绘画与手工制作课程等),各领域教育实践类课程(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等),作为教育实践类课程重要支撑的理论课程(学前卫生学等)、各类专项实践教学(教育实习等)、校园文化、校外相关影响因素等等。如果能基于顶层O计理念统一思想并整体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之核心目标的实现将可以期待。顶层设计特别强调目标的明确性,因此,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作为实践教学中教与学的主体,深刻理解并接受实践教学目标是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的先决条件。
毫无疑义地,教师及其管理人员理应是明确教学目标的主体。教师及其教学管理者的目标认同是有效地实施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如果对改革预设的教学目标缺乏确切而清晰的认知,那么对教学实践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本质就难以把握,分析并解决问题的难度便自然增加,教学改革效果很可能收效甚微。其中,教师作为研制实践教学目标的主要责任主体,对教学目标尤其要有清晰的认识。为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需要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通过将实践教学目标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内容,并同时制定完善的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各教学内容的组织形式,确定实践教学的评价方式。将教学大纲落实为诸如《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指导方案》等操作文件,指导教师则在操作文件的指引下具体落实有关实践教学活动,系统统筹教学衔接,合理安排实施进度,以确保有关活动的顺利实施。
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认同教学目标是其充分激发自身学习动力的基础。只有自身的学习目标明确,学生才可以唤起更强的学习动机,更加努力完成各种艰深的知识学习任务。考虑到实践教学目标主要是由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研制的,为方便学生学习并认同教学目标,新生入学后,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就编制、发放《学生实践教学手册》。《学生实践教学手册》将学校关于实践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各个学段需完成的实践教学登记表格装订成册,每位新生通过手册可以了解每个学段各个实践教学任务的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及评价标准,对各项实践教学有了清晰的认识。手册的编制规范了实践教学管理。每个学段的实践教学结束后,由实践教学主管部门签署评价意见、评定成绩,平时由学生保管手册,方便学生总结和反思,毕业时交回学校,作为实践教学档案材料保管。
(二)实践教学实施主体之间的协同培养
最初,协同效应是指一种物理化学现象,是指两种或以上的部分加在一起所产生的作用大于各部分单独应用时作用的总和。作为一个复杂的教学系统,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也存在协同效应。
实践教学系统的协同也可以分为外部协同和内部协同。外部协同是指高师院校与校外各实践基地之间的协同,尤其是院校与幼儿园的协同,即u-s(university-school)合作模式。u-s合作模式包含两个层面的协同:单位之间的协同和指导教师之间的协同,院校与幼儿园之间的协同应在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前提下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协商幼儿教师的职前教育实践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指导教师协同主要是指校内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与幼儿园指导教师之间的协同,校内导师长于理论与研究,园内导师则恰恰与校内导师相反,强于实践而弱于理论,二者协同互补则相得益彰,这就需要构建指导教师的合作机制,达成实践教学主体共识,共同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内部协同则是指校内各项实践教学活动以及各教学主体之间的协同。内部协同主要包括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各指导教师之间的协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至关重要,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见习、社会调查、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各项实践活动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主管,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合理统筹安排、共同指导,实现教学效益的最优化。学生实践能力构成中,各项实践能力的培养之间存在着或明或暗的关联,抑或存在着或前或后的逻辑关系;同时,一些综合性实践活动如教育见习、课堂教学观摩又蕴含着多种岗位实践能力的培养,基于此,指导教师应加强协同以增强培养效率。
加强协同培养,应注重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共时性联系与历时性联系。
(1)共时性联系是指同一时段各门课程、各具体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有机联系。实践教学是全程性的,在各个学段同时开展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各指导教师应加强横向联系,共同探讨培养方式方法,使各实践活动通过有机联系形成系统对接,提高教学效益。以音乐技能培养为例,歌唱能力、钢琴弹奏能力、幼儿舞蹈能力等技能培养分属不同课程的指导教师负责,上述能力培养均包含节奏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各指导教师加强课程共建,合理地分工合作。
(2)历时性联系是指在时间纵向维度(过去-现在-将来)中各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有机联系。各项实践能力的培养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指导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能力培养的延续性,关注能力发展的前期基础和未来目标是做好现在实践能力培养任务的必由之路。以科研能力为例,科研能力属于培养结构疏散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的培养通常是安排大学阶段中后期的毕业论文写作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这两个教学环节中,但科研能力又是一种综合能力,它不仅包含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性思维等核心能力、也包括写作、沟通、组织等等边缘能力,显然,此类能力并非依靠某一科或某几科课程就能良好解决,而是需要全时段,全学科长期协同才可能产生的某种预期效应,须强烈需要各相关实践指导教师关注学生各学段的科研能力培养现状及目标,及时调整实践教学内容以提高效益。
(三)实践教学实施的全面渗透
从教学时间看,应强调实践教学的全程性。以往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一般是在完成理论教学之后,通常安排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中后期,这是典型的实践教学是“理论之应用”[6]的传统教育范式,此类价值取向的实践教学强调普适性的教育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确实有其合理性,但从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却有忽视了实践经验反作用于理论知识建构功能之嫌。基于此,我们强调实践教学应统筹安排在从入学至毕业的完整学段内。以教育见习为例,从新生学年开始至第三学年,每学期安排内容不同的幼儿园见习等活动,让学生能从入学伊始就接触并熟悉将来的工作岗位,其见习经验也更利于激发学习动机,进而促进理论课程的学习。
从教学空间看,传统教学实践对实践教学的理解过于狭隘,各院校更重视校外活动、社团活动、实践实训等各种传统的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对于如何利用实践教学对理论教学的逆向作用却重视不足。事实上,在教学实践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总是交织在一起。我们认为,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配合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发现并解决实际境况下问题的能力,以及加强专业技能训练和锻炼学生实操技能而设置的教学环节。如是观之,常规理论课程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可以融为一体,理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的安排可以帮助W生既习得实践知识与技巧,又可以在实践中巩固并强化理论学习的成果,这为任课教师在理论课程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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