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意识形态工作总原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划分网格,体系科学化
我社区成立于1957年,辖区面积0.86平方公里,管辖6个封闭小区,共有楼房74栋,平方15栋,居民1918户4703人;企事业单位23家;商业网点102家。按照“任务相当、方面管理、界限清新、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托便民警务站,根据辖区内居住人口情况、商铺及出租房屋数、机关企事业分布数量、辖区管理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将社区划分为五个网格。通过建立网格,为全面摸清社情信息、实施精细的社区服务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组建团队,强化队伍
我社区网格化管理团队由“社区--网格长—网格员”三级管理梯队组成,确保社区网格管理服务运行高效畅通。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每个网格按照“1+5+X”的原则分派人员,各网格的网格长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网格员由访惠聚工作队队员、社区工作人员、联点单位和居民联户长等人员组成。
三、落实责任,工作规范化
1、每个网格建立基础数据台账,数据包含一张总表80项数据汇总,22张详细表数据。
2、每个网格细化分工,制定网格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压实任务。
3、每个网格建立会议制度,在早派工后,细化当日派工,晚研判时汇总信息,并建立会议记录台账。
4、加强与驻区单位和企业联动,每周召开会议,收集各类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事宜,形成派工单,由第一书记进行派工,在下周的联席会议上汇报完成情况。
5、加强双联户长的培训工作,发挥双联户作用,制定联户长管理制度。
6、建立建强网格党支部,发挥网格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存在问题
1、社区工作人员对惠民政策了解不透彻,给居民回答的模棱两可,政策解释不清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可能产生一些矛盾。
2、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工作任务流于形式,日常工作流于纸面,为了留痕而留痕;一套数据能用很久,造成信息情报不准确。
3、居民参与性不高,对联户长的职责不明确,四老人员、楼栋长和联户长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
五、 解决措施
1、由社区各办公室,对所有的惠民政策进行梳理,选选出适合我们社区居民的一些相关政策,如医疗(能报哪些,怎么去报)、养老、大学生创业(如何申请贷款)、流动人口的医疗等,贴近老百姓的政策,真正把政策送到老百姓手里。每周进行集中培训,加强社区干部自身的素质。
2、工作人员要加大意识形态的培训力度,加大素质教育,让大部分人想去干事,想把事干好。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的意识形态培训,时间在三天左右,把培训坐实,培训结束后,集体发言,主要针对作风等方面进行讨论,并撰写心得。
3、对于居民存于率不高,在做好我们自身的同时,并积极发掘先进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起四老人员的积极性,以点带面的去开展工作。
第二社区居委会
[中图分类号]F091.349;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10―0079―06
一、引言
基于对客观性的强调,现代主流经济学日益偏重于经济问题的实证分析;当然,实证分析本质上仅仅是对事物状态的表述。而不能提供任何政策建议。为了弥补这一不足,现代主流经济学又引入了一个对现状进行评估的原则――效率原则:基于特定的效率概念来对实证结果进行评估;在主流经济学看来,效率概念本身是纯粹技术性,从而也是一个客观的量度。正是出于“无伦理”的考虑,主流经济学把主流福利经济学建立在通常视为是一个纯技术性概念的社会总效率或帕累托效率之上,仅仅是基于某种效率标准来评价市场,从而试图把市场视作无伦理性的。问题是,效率果真是没有意识形态的技术性概念吗?作为一门关系人们切身生活的福利经济学,怎么可能没有意识形态因素呢?显然,把效率视为中性的技术概念仅仅是一种想象:不仅各种效率概念本身总要以某种常常有争议的道德假设为前提。而且,当一个具体的社会安排满足于其中一种效率标准时,要确定我们应该赋予这个事实以多大的意义也不是与道德无关的。正因如此,作为福利经济学核心概念的效率――如总体效率、生产效率、卡尔多效率、常识效率、帕累托效率等――都含有意识形态的考虑,尤其是作为主流福利经济学硬核的帕累托概念更是充盈了意识形态因素。显然,正是通过社会总效率和帕累托效率的分析,主流经济学将社会现实中存在的冲突解释成为一种虚幻的表象而非真实的存在,并把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解释成为永恒的存在,从而为既得利益者服务。是以本文就现代主流经济学常用的社会总效率所内含的价值观作一深入剖析。
二、主流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中内含的价值取向
对制度安排的描述和基于效率的评估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研究的基本特性,如按照田国强的看法,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包括这样五个部分或步骤:(1)界定经济环境;(2)设定行为假设;(3)给出制度安排;(4)选择均衡结果;(5)进行评估比较。显然,这条分析路线实际上也就是“是什么”之实证和“应该是什么”之评估的结合:其中,前四个阶段仅仅是对现状的分析,而根本无法对所采用的经济制度和规则作出优劣的结论,也无法给出改进的办法;第五阶段则涉及评估,而评估一个经济机制或制度安排时所采取的两个基本标准就是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一般地,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是内在一致的:效率原则是最重要的评估标志,它强调制度安排是否增进了效率;而激励原则则关注制度安排是否给主观为自己的个人以激励而使他们客观为社会而工作。然而,现代经济学进行制度评估所依赖的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本身却具有相当的片面性,最终蜕变为对现实制度的维护。一方面,主流经济学主要适用社会总效率和帕累托最优(有效)这两个概念:前者强调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却没有具体关注成本一收益的现实分担;后者强调每个个体利益的增进,但却并不关注利益分配的相对比例问题。事实上,以效率来判断制度的优劣,首先要确定是根据谁的效率?而如果不首先对此加以界定,在基于力量博弈的均衡理论指导下。这些概念在实践应用中往往是体现了作为既得利益的强势者的利益要求;相应地,简单地用这些效率概念来解决现实问题往往会带来荒谬的结果,强化了对资源的剥削和掠夺。另一方面,激励相容也仅仅是在目标设定以后的制度选择问题,如果现实目的已经偏离了其本质,那么也会造成相应激励相容制度的扭曲,例如,一个组织的现实目标如果仅仅是特定个人的利润最大化,那么,由此设计的激励相容制度往往会造成其他群体或社会福利的损失。
同时,随着一群经济法学家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拓展到法规乃至性的高层次的正式制度层面,从而形成了功能主义极强的经济分析法学流派:它采用效率原则来进行社会制度的设计,选择供求的收益一成本分析框架作为法律实践的基本工具,于是,法律的道德思考开始被法律的经济分析所取代,并根据力量博弈均衡来解释和“设计”社会制度。在主流的经济分析法学家看来,法律制度归根到底要受效益原理的支配;因此,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就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效益,当平等与效率发生冲突时,应该以效率为优先。例如,波斯纳甚至认为,效率即正义,其逻辑是:效率最大化即为财富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必然促进效用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资源浪费对于稀缺社会来说乃是最大不正义,因而效率最大化也就是正义的标准。但显然,波斯纳有关“效率即正义”的论断和推理却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效率最大化并不意味着财富最大化,这里需要对效率的内涵进行事先界定;其次,财富最大化并不必然会促进效用最大化,因为财富仅仅是影响效用的一个方面;再次,财富最大化也并不意味着社会福利最大化,因为社会福利函数本身就有多种形式;其四,尽管浪费对于资源稀缺的社会来说是不正义的,但资源的错误界定可能产生更大的不正义,因为它会对人们的行为造成扭曲。其实。任何对社会的“福利最大化”或“财富最大化”的追求往往都会伴随着有一部分人被牺牲掉或蒙受损失,而波斯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考虑这一点;有学者就指出,波斯纳的理论基本上“不考虑分配正义的,只是在默认既存分配制度已经限定了人们的不同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展开‘谁出钱最多就给谁权利’的计算,这使其成为一种不折不扣的财阀意识形态,远不像其表面所标榜的那样科学”。因此,我们不能直接说,效率最大化就是正义的标准,而是首先要界定何种效率、谁之效率。
其实,效率本身不是一个实义目标而仅是衡量达到特定目标之速度的指标(体系)。显然,谈论任何效率的比较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基准目标,不清楚界定出效率的内涵,空泛地讨论效率就没有任何意义:特定制度所体现的效率往往会因目的预设不同而差异巨大,而且标的确定本身就是一个价值的取舍问题。一般地,效率至少体现为这样三个层次:最大化个体效用的效率,如工资、利润、租金等;最大化集体效用的效率,如社会福利;最大化组织机构自身目标的效率,如有效性。因此,在进行效率判断时,首先必须界定是对谁而言的效率。而这又涉及到利益的归属问题。譬如,我们在谈论企业的效率时,首先要界定这个效率主要是指利润最大化还是社会效用最大化,同时要考虑企业盈利的剩余究竟是股东、管理者还是生产者。因此。针对主流经济学认为社会选择的结果必然是有效率的观点,Dow,G.K就指出,单纯的存在本身并不能证明组织的效率,主流的功能主义分析缺乏一个因果基础。事实上,
组织的选择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总的交易费用问题,还有这些费用在人之间的分配;如果考虑了后一问题,那么就可以说明,即使劳动者管理的企业(LMFs)更有效率,资本家管理的企业(CMFs)也可能更容易生存下来。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假设,无论是CMF还是LMF,任何一个结构的治理的好处都流向了那个结构中有管理权威的人,那么,较少管理者的CMF将会战胜拥有很多管理者的LMF,甚至当后者有一个较高的总量数额来分配时仍然如此。
可见,我们在进行效率的比较时,首先要对效率的内含进行界定;实际上,效率的衡量首先以目标的确定为前提,而目标的选择则涉及到正义问题,因而效率评价本身就内含了特定的价值判断。但不幸的是,现代经济学往往想当然地把效率等同于掌控监督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者的效用最大化为前提,而被现代经济学赋予者角色的往往是社会上的强势者:相对于子女,父母是强者,相对于妇女,男人是强者,相对于黑人,白人是强者,相对于穷人,富人是强者,相对于工人,企业主是强者,相对于百姓,官员是强者,相对于少数,多数是强者;因此,子女、女性、黑人、穷人、工人、百姓以及少数都是父母、男人、白人、富人、企业主、官员乃至多数为了获得效益最大化而可以任意配置的工具或投人品。正因如此,现代经济学的效率分析往往蜕变成为强者行为提供理论基础,为现实社会制度进行辩护,从而把社会等级和固化的剥夺合理化。譬如,根据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企业效率往往等同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因而企业主不但可以不顾工人的工资恶化,也可以不考虑环境污染等社会成本:但这样的企业竟然被认为是有效率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内那些“山寨厂”的竞争力之所在。更为甚者,这种学说往往可以为社会中的各种歧视行为提供合理化的理论支持。事实上,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解决歧视问题,而存在的歧视肯定符合社会总体利益的,因此不存在真正的歧视;正是基于这种意识,主流经济学家认为,黑人之所以失业率高,根本上在于其自身的教育和能力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但是,根据博弈理论,我们完全可以证明,基于市场行为多数派完全可以把少数派排除出市场而独享社会资源,因为歧视对少数一方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对多数一方造成的损害;这意味着,基于纯粹供求决定的市场本身是不规范的,而这种不规范的市场本身可以滋生出歧视问题。
三、社会总效率原则的实践后果及科斯中性定理的反思
经济学对效率的关注和强调,起源于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其判断制度好坏的标准就在于它能否“为最大多数人谋得最大的幸福”。正是继承了这种功利原理,波斯纳等强调,只要能使财富最大化,就是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大意义上实现了公平和正义,至于具体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和对待则变得无关紧要了。当然,在如何实现财富最大化这一问题上,波斯纳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交换原则:那些愿意为一项权利支付最多的人被认为是对该权利估价最高的,因而权利应当赋予那些愿意为其支付更多的人。正因如此,主流经济学把实现社会的“财富最大化”视为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目标,并以交易成本和理性人为前提构筑了他那基于理性选择的新实用主义法学体系,从而把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的经济理论运用于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善。与此同时,主流经济学对效率原则的推崇还建立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之上:根据科斯中性定理,只要产权清晰,交易费用为零,资源配置的最终结果与权利的初始配置无关,最终都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在一个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里能够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才是最适当的法律。
然而,科斯定理本身却内在着深刻的缺陷:即使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法律对资源配置也未必不发生影响,更不要说现实世界完全不是科斯所抽象的虚拟世界。姑且不说在现实社会中,多数交易中因外部性而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少数交易中因利益分配而陷入无休止的讨价还价现象,从而导致有价值的交易并不能达成协议;即使在零交易成本下,科斯的产权界定也不一定可以实现财富的最大化。更不意味着可以实现社会正义。首先,科斯定理没有考虑到收入分配效应以及良心效应等。例如,在火车与农场主的案例中,科斯定理认为,不管立法者无论选择哪一种法规对整个社会的财富不产生影响,但显然,如果界定铁路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那么铁路公司就会更穷而农场主更富。其次,科斯定理撇开社会现实考虑而界定的法律往往是专断而不合理的法,从而将会导致社会正义的丧失以及长期效率的下降。譬如,在土地私有化过程中,如果一个立法机关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只有获取一定文凭(譬如大学本科学位)的人才能被授予一定土地产权,而其他人员只能成为佃农或者从这些土地所有者手中二次购买土地,那么,这种土地私有化制度有效吗?特别是,这种私有化符合社会正义吗?事实上,科斯定理的一个根本性偏误在于,它着眼于社会总体效率的考虑,而没有剖析收益一成本的具体承担;而且。它错误地将收益和成本等同起来,从而没有考虑购买能力对交易结果的影响。
一般地,“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无关”的科斯中性定理是与西方经济学中原子主义个体分析思维相适应的,这种分析思维把人视为没有差异的平等个体,具有同等的信息和机会,只是由于各人的偏好不一致而产生交易的诉求,从而存在一定的交易剩余,并在无形的手的牵引下就会出现交易。但问题是,现实中的人本身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偏好上,更主要体现在资源的占有以及天生的能力上;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差异,导致了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完全不同的交易情形,从而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也产生重大差异。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生产三聚氰胺毒奶粉富有厂主可以获益正80元,而作为穷人的消费者对之所承担的成本则为负100元;现法律将是否生产的权利界定为富有的企业主所有,那么,此时,双方之间可以通过交易而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吗?显然,不一定,譬如穷人只有20元,他又如何能够购买这个权利呢?他只能以额外的代价继续忍受三聚氰胺造成的恶果。相反,如果将产权界定为作为穷人的消费者所有。无论是否可以通过产权交易,都可以实现社会效用的增进:当存在通过资源配置而促进社会效用提高时,富人就会促成产权交易;而当不存在通过资源配置而促进社会效用提高时,既定的产权安排就是有效。也就是说,正因为由于富人比穷人往往更能承担谈判成本,因而随机的产权界定总是有利于富人一方;这意味着,在一个可以自由交易的社会中,良性的产权界定应该将产权界定给穷人所有。但不幸的是,由于现实社会的法律往往是强势者制定的,从而倾向于将一些稀缺性资源的产权界定给富裕者,这种产权分配的结果就是:富人享受了超额的资源租金,而穷人则承受更大的损失;显然,这些无效现状却并不产生资源重新配置,这就是当前人类社会的现实,更是国内现状的写照。因此,本文提出了对科斯中性定理的革命:资源配置并不是与初始产权界定无关的,一般地,在一个交易成本为零并可以自由交易的社会中,初始产权界定给穷人将会产生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几乎所有的分析和政策都根基于社会财富最大化这一根深蒂固的意识形
态。并且在实践中并不会真正实施的卡尔多一希克斯补偿原则之指导下,想当然地基于成本一收益的分析而认为:任何一个政策或者行为,不管让多少人受益或受害,只要其整体的成本小于其整体的收益,就具有正当性而应该被推行。显然,正是由于补偿原则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而并没有考虑现实世界中的收入分配及其其他效应;结果,简单地基于这种效率原则所采取的政策往往带来严重的恶果。例如,国内有的学者就多次宣称,只要抓总量增加,而不必管分配,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切问题都会解决。但试问,在中国经济总量公认已获得发展的今天,社会矛盾是缓和了还是严重了呢?关于经济学效率原则在应用中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如下例子窥见一斑。
1991年12月12日时任世界银行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的萨默斯给他的同事们发了一份备忘录,就主张鼓励将更多的污染工业转移到欠发达国家中去,并列举了三个原因:“首先,污染所带来的健康成本取决于由于更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而不得不放弃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污染所导致的健康损害应该发生在成本最低的,也就是工资最低的国家。……其次,由于在污染水平很低时增加污染的成本可能会非常低,污染成本曲线可能是非线性的。……非洲那些人口稀少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污染程度不够的,与洛杉矶或者墨西哥城相比,他们的空气质量可能是毫无意义的太好了。……最后,因为审美和健康原因而产生的对清洁环境的需求可能会有非常高的收入弹性。如果一种诱因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会导致前列腺癌,那么在一个人们能够活到得前列腺癌的年纪的国家,人们对这一诱因的关注肯定要高于一个五岁以下幼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二百的国家。……”萨默斯的这封备忘录被公开后引起了一场很大的风波,以致萨默斯被迫辞职。事实上,任何一个第三世界的没有受过主流经济学影响的人,在看见了或者听说了萨默斯的这番言论以后,第一个反应都是愤怒,甚至会斥责他胡说八道,将之视为帝国主义心态或者帝国主义言论。
然而,那些受过主流经济学教育并深信主流经济学的人们却极力为之辩护。因为在他们看来,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问题,与道德、伦理以及社会关怀等等没有关系。但问题是,他们的主张果真与价值无涉的吗?如果这样的话,为何又会招致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弱势者的反对呢?其实,尽管污染性产业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对人类社会整体是有利的,但这并不就是对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一个明显的结果是,在现实生活中,显然是发达国家的人民享受了绝大部分利益,而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则要完全承担这种成本;正因如此,在没有合理的利益转移机制的情况下,必然会遭到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抵制。那么,为什么现代主流经济学有这样明显不合理的主张呢?这就与它赋予其所使用的效率概念的内涵有关。
一般地,主流经济学所崇尚的社会总效率概念关注的是社会总财富的最大化,却几乎不对成本的承担和收益的具体享受进行分析,相反,在供求均衡和财富最大化原理的支配下为那些既得利益者进行辩护。这种分析充斥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几乎所有方面。例如,现代经济学在比较一个制度的优劣时往往使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但正如格里高利・道指出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教条是,对可能采用那一种结构产生影响的只是一个治理结构的总成本,而不是这些成本在行为人中如何负担。……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效率前提的正当性可以在选择的意义上得到证明之前,我们必须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让步,那就是选择的力量不会对专断的时候集合体所感受到的成本和收益发挥作用。”显然,这种分析得出的结论在现实社会中往往并不可行:一者,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具有公共性,都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任何经济政策都要考虑其利益享有和责任承担的主体,而不能忽视具体的个体来谈论抽象的整体;二者,人类社会并不是只有经济一个方面,而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综合体,因而任何政策都不能仅仅考虑经济这单一层次,而是要考虑人类社会合理而可持续的发展。
一、前言
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发挥着上传下达的作用,是维系领导和普通职工的桥梁。一个企业里看责任能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突出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看中层干部。在当代中国,基层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就是指具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干部群体的中坚力量。在我们看来,中层干部群体要形成恰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赖于基层组工工作者行之有效的意识形态的管理。只有不断强化意识形态与管理阵地建设,才能真正让中层干部对于基层管理工作有切身体悟。这是本文研究的起点。
二、新形势下中层干部管理的必要性
1.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目前在中层干部管理现状中存在着以下这些问题:一是干部管理观念相对较为传统;二是干部管理内容陈旧方式老化;再者干部管理缺乏长期有效机制
我国广大中层干部接受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成为建设祖国的中流砥柱,而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管理中加深对价值观的管理,有利于正确处理和提高中层干部的专业业务素养和科学执法意识,从而更好的促进中层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能够更早的将管理理念和意识落实到中层干部的日常生活活动中,并能够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用于基层的企业实践。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是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先进性建设的基本要求。要提高执政能力,保持理论上的先进、行为上的先进、决策上的先进,都离不开中层干部管理能力的提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是整个企业保持先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必要前提。
2.自身职责的必然要求
中层干部领导力之所以那么重要,是因为,中层干部才是企业的重要核心,中层领导是高层与下属之间的纽带,他的领导力直接关系到下属的成绩,关系到高层的领导方针。中层干部在单位中处于较为独特的位置。第一,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中层干部上有领导,下有员工,在一个单位处于上与下,宏观与微观的结合点上,既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又要指导本部门员工开展工作,可以说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一项工作的推进,既靠领导班子的正确决策,也需要中层干部狠抓落实。第二,处于执行层的位置。一个单位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关键是要通过中层干部去推动、去落实、去实践。第三,处于中坚力量的位置。中层干部整体上能力水平都比较强,综合素质都比较高,是一个单位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代表着一个单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第四,处于参谋助手的位置。中层干部不仅仅要做到上情下达,更要研究分析基层工作和职工队伍的各种情况,为领导出谋划策,为高层的决策提供充分的第一手材料。
3.中层干部管理的有效方法与路径
(1)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明确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要求,发挥好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基本条件,认真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重点抓好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提出任用建议、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资格条件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不符合条件的不审批。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切实把最合适的干部选拔到最适合的岗位上来。三是严把考察识别关。制定周密的干部考察方案,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考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后才提出任用建议。四是严把集体讨论关。党委讨论决定前,人事部门就拟任人选征求纪委意见;讨论过程中,党政领导班子做到集体研究、通盘考虑和慎重决定。五是严把全程记实关。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文书档案,全面反映干部选任用工作中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同时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公告监督电话和地址,设立意见箱,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机制进行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通过民主推荐、严格考察、择优选聘,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2)进一步深化干部考核管理
一方面,要严格中层干部考核的内容,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重点考核其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考核其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考核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考核主要有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及任期届满考核等,考核评价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与谈话、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程序和形式。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及任期届满考核时,个人述职报告通过办公网予以公布,接受职工查阅。民主测评以“好干部”标准为依据,包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等5个考核指标,各指标权重相同,参与的人员范围为本部门其他中层干部及成员、关联部门中层干部及成员等。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综合中层干部考核得分、日常履职、廉洁自律及所在单位组织绩效等情况确定考核等级,其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被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的重要依据,中层干部的绩效工资与其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对中层干部的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通过谈话谈心形式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
(3)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要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对于价值观内容进行更加细致的探索,要努力将工作相关知识与价值观的管理紧密联系起来,进行生命观的政治管理,并且努力构建相关的理论体系。在培训课程上要对中层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本知识的灌输,同时,要针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进行有效的互动交流。在管理管理的培训课程上要引导中层干部树立可持续等先进科学的观念,注重对中层干部的生命意识培养和管理,从而形成科学的认识,提升中层干部的实践能力。要灵活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价值观的塑造和培养。首先应从单位文化建设中一点一滴深入价值观气息。在培训课程上,工作人员要敢于与时俱进提出最新的价值观方面的案例进行评估,鼓励中层干部针对案例提出自己的观念,借助网络等媒体资源提升中层干部自我学习的能力,并在培训课程中以分享交流的形式提高大家认识,提升网络文本在意识形态培养上的价值。一是积极接受并善于利用网络文本。要适应广大中层干部群体试图通过图画、动画、声音等多媒体技术,以及微博、微信等微客户端的迅猛发展,创新意识形态传播的文本形式。二是营造适合中层干部群体参与并互动的网络微环境。要通过网络文本的互动性、创新性、集群性,营造中层干部群体在场的意识形态现场,让中层干部群体有身临其境的体验感,实现交互层面的动态性质的审美需求。三是创新意识形态网络传播途径。要广泛利用纪录片、专题影像、学术论坛,实现传统文本正统性向当下网络文本灵活性的转变,淡化网站类的政治色彩,以网站作为主要平台,围绕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引领中层干部群体管理管理认同度。
(4)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一是培训内容要更加丰富,要更加凸显德育培训。根据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同时要增加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和军事、外交、民族、宗教、保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更好地促进干部更新知识体系、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二是培训方式要多样化,要更加凸显自主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实践锻炼、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注重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主学习、研究探索,并提供完善必要学习条件,同时,完善中层干部上讲台制度,既接受他人培训,也主动培训他人,相互交流,相互进步,更好地提高中层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立完善的培训闭环管理,坚持培训前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培训中按需施教、培训后跟踪问效,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广泛征求中层干部意见,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将培训计划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培训实效。
(5)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只有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的探照灯,让监督时时都在、处处都在、事事都在,才能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不断地更新观念与想法。要思想上有所转变就是要强化内生动力的习得,也就是要不断增强自身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提升自身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持续进行调适与改进。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制度保障。做到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既要自觉做好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组织部门对于干部日常工作的“八小时以内”监管,也要强化社会群众、家庭亲人对于干部日常生活“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既要做好外在的纪律、制度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也要做好道德、公序良俗对于干部的管理。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的督导力度,在管理好干部的同时,从纪律检查部门、组织部门出发强化自身能力提升。三是要加强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中层干部的个人信息库,及时将涉及到中层干部的资料内容进行归档,认真进行分析与考评,汇总意见要第一时间通知中层干部,以促进其改正并成长。四是建立干部日常谈心谈话机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现场反馈、试用期考核、民主生活会、约谈等工作,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落实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结语
总之,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处于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参谋助手的重要位置,必须不断强化选拔任用的原则和要求、严格管理考核流程与力度、完善管理内容与方式、健全培训制度与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中层干部管理水平与干部素质显著进步。(作者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参考文献:
[1]沈壮海.管理管理有效性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曾永寿,柳州市政协经科委主任,高级经济师,广西柳州545001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1-0069-05
一、问题和意义
本文所说的“成本”,指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不限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所谓成本化解,指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化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化解”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学问题,可以从如下三个角度提出。
(一)实践角度
不难想象,在原始条件下,人们无论怎么勤奋地劳动,其结果最多只能获得简单的生存资料,不可能达到现代的生活水平。这就是说,从原始社会发展到今天,其间存在着巨额经济成本。那么,这一巨额经济成本是怎样化解的?或许有人说,人是高级动物,不仅有体力能劳动,而且还有智慧可以发展科技,人类正是依靠科技不断进步才达到现代的生活水平。的确,科技能够提高劳动效率,因而可以化解经济成本。但是,原始人终日赤身分散劳动,有什么条件和时间研究科技?此外,科技成果并不直接就是生活资料,原始人何来研究科技的动力?须知,人们从终日赤身分散劳作到有科学研究,其间同样存在着巨额经济成本,那么这巨额成本又是怎样化解的?――于是,问题依然存在,只是换了形式。
(二)理论角度
大家知道,亚当・斯密提出了分工经济理论,研究了劳动生产力的改进问题。这实际上就是生产成本化解问题。事隔161年(1776―1937),科斯在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时发现了交易成本。显然,交易成本是与生产成本不同的另一种经济成本。就此,我们提问:第一,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是事隔161年才相继提出并加以研究的,可见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成本的问题不易,那么,这两种成本是否穷尽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成本?第二,生产成本、交易成本抑或还有其他成本,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由此可能发现怎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三)比较角度
科学史表明,仅凭人的感官不足以认识事物,理性计算才能发现更深刻的规律。物理学就有一个能量过程的计算问题,物理学家运用于探索原子系统,发现了一系列出乎经典物理学意料的全新过程和规律,创立了量子力学。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核算亦即成本化解过程的研究,相当于物理学的能量过程计算。因此,笔者预言,通过成本化解过程的研究,有望获得与量子力学相媲美的经济学成果。
二、问题视野中的成本分类
经验证明,提问方式决定着对事物的分类方式。本节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化解”问题为主线,找出可能解释经济社会发展成本化解过程所需要的成本分类。
(一)生产成本及其化解途径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康芒斯的划分,所谓“生产”,仅指人对自然的活动,亦即人们为谋得物质生活资料而进行的物质变换活动;由此,所谓“生产成本”,仅指人们为谋得物质生活资料进行物质变换而投入的劳动。此外,本文的目的是再现以往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由此探索发展规律,因此我们必须也只能从原始人开始。显然,对原始人来说,“进行物质变换而投入的劳动”,只能是赤身而进行的分散劳动,没有分工没有交易,当然更没有物质资本。这就是说,对原始人来说,他们的经济活动只有生产活动,生产成本只是赤身而进行的分散劳动。
如前所述,原始人这种赤身的分散劳动,最多只能谋得最简单的生存资料,不可能达到现代人的生活水平。那么,后来人类的生活水平是如何获得提高的呢?对此,亚当・斯密做了开创性探索,其名著《国富论》开篇就写道:“劳动生产力最大的改进……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接着,他用大量的事例证明了上述论点,并且在理论上分析了劳动分工其所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原因。关于后者,他写道:“这种由于劳动分工而使同一数量的人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得到巨大的增长,是由于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劳动分工,使每一个人的业务降为某种简单的操作并成为终生的唯一职业,必然使熟练程度获得提高,从而使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得到巨大增长。第二,劳动分工,减少了劳动者从一种工作转向另一种工作所花费的时间,因而同样数量的劳动者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中可以完成更多的工作量。第三,劳动分工,使劳动者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单一目标上,而不是分散在许多事物上,因而劳动者更有可能发现比较容易和比较迅捷地达到目的的方法,进而发明特定的劳动工具和机器;此外,劳动分工也包括一部分人从简单劳动中分化出来专门从事科学研究,而且科学研究本身也可因分工而获得快速发展;工具、机器的发明和科研的发展,将在更大程度上提高劳动生产力。诚然,斯密说的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但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另一面就是成本化解,因此,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可以视为第一个探索成本化解问题的理论。
那么,分工化解生产成本的潜力到底有多大?是否有可能使人类从原始人的生活水平达到现代人的生活水平呢?对此,可作粗略的逻辑演算。
第一步,假设整个社会只有两个人,遵循上述斯密所揭示的规律,如果他们不分工,那么其产出各是1,社会总产出就是l+l=2;如果进行分工,劳动效率可获提高,那么社会总产出就不止是2,而是大于2,即有
1+1>2
第二步,对上述计算进行逻辑推论。如果整个社会有3个人且组成分工生产系统,那么,社会总’产出就不止是3,也不止是>3[既然1+1>2而不是1+l=2,那么(1+1>2)+1也就不能是一(>3)],而是>>3(可读为“远大于3”),即有
1+l+1>>3
于是,如果整个社会有m(m是任意自然数)个人且组成分工生产系统,那么,社会总产出就
因为上式中的m可以是任意自然数,因此上式表明:只要社会总人数m足够大且分工的层次可任意深化,那么,分工就可化解任意大的生产成本。诚然,分工层次不可能任意深化。但是,现实是直到今天最发达国家社会分工的深化过程仍未终止。由此证明:劳动分工可能化解巨额生产成本,从而使人从原始生活水平达到现代生活水平。
(二)交易成本及其化解途径
前面,我们从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证明劳动分工可能化解巨额生产成本,从而使人从原始生活水平达到现代生活水平。然而,这一结论只是逻辑上的,现实中并没有那么简单。1937年,科斯发
表了《企业的性质》,文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交易成本。后来的学者通过重温康芒斯关于“交易”概念一般化的论述,从而将“交易成本”的概念也一般化了。于是,经济活动就分成两个领域即“生产”和“交易”,而经济活动的普遍成本也分为两大类即“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因分工化解生产成本而生成,这是容易理解的。分工的特征和结果,可用一个字来概括:专(产品专门、资产专用、劳动者专业)。词典解释,“专”,指“集中在一件事上的”。人的活动“集中在一件事上”,就能熟能生巧,增强从事这件事的能力。因此,“专”就是“偏”、“强”,它的“强”是以“偏”(即以放弃“完整”和“独立”)为条件的。产品专门(到一定程度)便不能独立消费,资产专用(到一定程度)便不能独立使用,劳动者专业(到一定程度)便不能独立劳动。这就是说,分工必须以分工之间的协作配合为条件,否则分工不仅无利而且有害。然而,分工之间的协作配合并不是一件易事。因为一种“专”必须与特定的另一(或几)“专”相匹配,而不能随意“拉郎配”,因此要完成特定的“专”与“专”之间的匹配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这成本就是交易成本。
那么,交易成本的量及其变化趋势怎样?显然,分工就是行业分隔。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由此,容易想到,劳动者越多分工越深化,“行”与“行”之间的“山”就越多越高,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层山叠岭望而生畏。这就是说,随着劳动分工的不断深化,行业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行业之间的协作配合越来越难,因而需要的交易成本越来越大且其增大的趋势近乎无止境。本文第一节已经证明,分工可能化解生产成本,随着分工的深化,其化解生产成本的潜力越来越大,而且其增大的趋势近乎无止境。通过本节的讨论,我们又获得如下认识:分工所需要的交易将生成交易成本,随着分工的深化,其生成的交易成本越来越大,而且其增大的趋势同样无止境。这正是“没有免费午餐”,人类从分工可能化解的生产成本,又被协作可能生成的交易成本所抵销。正因为这样,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感叹:分工是经济,爱你不容易!于是,又有如下结论:即使能够证明劳动分工可以化解生产成本,但仍不足以使人从原始生活水平达到现代生活水平。
那么,怎么办?天无绝人之路。在分工降低生产成本而协作增大交易成本的两难选择中,人类发明了交易组织。词典解释,“组织”是“按照一定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分工的特征在于“分”,而交易组织的特征则在于“合”。第一,交易组织是交易活动的中介,各成员可通过这一中介和获取分工、交易的信息,从而促成交易;第二,交易组织可压缩交易次数,交易有可能是同类多次,而有了交易组织则同类多次交易可一次进行;第三,交易组织可通过总结交流交易经验,发明简便高效的交易技术,制定交易规则,防范和制止交易欺诈,仲裁交易纠纷,监督交易的实施;第四,有了交易组织,交易本身还可继续分工,从而在更大的程度上提高交易效率。如此等等,这一切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交易成本。
(三)管理成本及其化解途径
管理成本指建立组织和维持组织过程的成本,它是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相区别的第三种相对独立的成本。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管理成本的内容,即管理成本是建立组织和维持组织过程的成本;二是管理成本的性质,即管理成本是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相区别的第三种相对独立的成本。前一要点大约无异议,无须多作解释;后一要点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已有理论相悖,需要多说几句。
毋庸置疑,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交易成本概念并将其一般化,拓展了经济学的视野,拉近了理论与现实的距离,是经济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其意义是深远的。但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观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其一,学者们将“交易”与“生产”并列对应,将“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并列对应,有意无意给人以如下信息:交易与生产一样都是原生的经济活动,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一样都是原生的经济成本。这是值得商榷的。从本文前面的分析可知,只有生产活动才是原生的经济活动,而交易则是生产因分工而派生的(有了分工才需要也才有交易);因此,只有生产成本才是原生的经济成本,而交易成本则是生产成本的转化或替代。其二,学者们认为,交易成本是“利用制度的成本”,“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这给人以如下印象:交易成本是建立和维持组织过程的成本。这是不正确的。首先,人们建立组织,其目的在于化解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先在性是组织建立的逻辑前提,因此,就不能说交易成本是建立和维持组织过程的成本(或者说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其次,一般的,组织绩效即被组织化解的交易成本与组织成本也即建立和维持组织过程所花费的成本,是两个不相等的量,如果用同一个名词“交易成本”来称呼两个一般不相等的量,必定导致概念混淆,以致对组织过程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无法进行。再者,学者们否定或忽视管理成本的独立地位,其理由可能是:管理成本归根结底是交易成本(因此没有必要确立独立的管理成本)。但是,这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交易成本归根结底也是生产成本,于是,按照同样的逻辑也可以说不存在独立的交易成本,这样交易成本的理论也就成为多余的了。由此可见,否定管理成本相对独立的地位是行不通的。必须强调,认识到“交易成本是生产成本的转化”和“交易成本不是建立和维持组织过程的成本”是重要的,由此出发,我们才能发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化解系列,揭示经济社会发展成本化解的完整过程和规律。
那么,管理成本的根源何在?任何组织的建立和维持运行都需要管理成本,即使将来实现社会大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因生产不足而导致的利益矛盾,这种成本依然存在,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成本将十分微小。然而,在现阶段管理成本绝对不可忽略。其原因可概括为三大疑难。其一,一致同意疑难。组织建立和健康运转的关键,是集中组织成员的偏好,确立组织一致同意的目标。然而,在分工协作必须通过交易(利益交换)才能实施的社会发展阶段,确立组织一致同意的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组织强制(一部分人强制另一部分人)就不可避免,而组织强制需要大量的成本。其二,搭便车疑难。大家知道,组织运行需要管理制度,这在组织目标不能一致同意,需要采用强制手段实施的情况下就更是如此。当然,如果组织全员自觉参与制度生产,制度生产成本尽管仍然需要,但可降低到最低限度(因为如果全员参与,那么收集制度生产所需要的信息就变得很容易)。但是,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发现,人们为了规避公共品生产中的个人成本,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这就使得制度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其三,监督疑难。对组织成员实施监督,是落实组织制度实现组织目标从而维持组织运行必不可少的举措。然而,监督的困难在于:监督者也需要监督;于是,可能产生监督系列
无限倒退的逻辑困境――这就是监督疑难。监督疑难将使潜在的管理成本大得无法计量。
那么,管理成本能化解吗?如果能化解,其化解的途径又是什么?回答是肯定的,其化解的途径就是以各种文化(市场文化、企业文化、社会文化)为载体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知识的结晶,因而是组织目标不能一致同意情况下的组织目标孵化器和组织制度生产指示器。意识形态的建立,就如在组织中建立了一个磁场,从而使组织监督和控制变得容易。此外,意识形态的内容具有连续性和积累性,且具有利益外溢性(意识形态的效益不仅惠及意识形态的创立者)和成本内部化(意识形态的成本却仅由意识形态创立者承担)的特征。正因为此,意识形态成为化解管理成本的有效途径。
(四)意识形态成本
然而,意识形态的建立同样要花费成本。首先,意识形态的创造需要花费劳动;其次,经济利益集团化使意识形态的建立和替代过程充斥着矛盾和斗争,甚至需要通过残酷战争和政权更替才能实现;最后,意识形态对组织成员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在成员自觉基础上,因而效率较低。这一切都可能成为意识形态成本的生成根源。
至此,我们已经知道有四种成本;且本文下面的讨论将证明,仅就成本化解的单一过程(不涉及过程的循环)来说,意识形态成本是最后一类相对独立的成本。因此,我们有结论:在“成本化解”的问题层面,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有且仅有四种,即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管理成本和意识形态成本。确立上述四种成本相对独立的地位是重要的,由此前进,我们将会看到完整甚至是构造美妙的成本化解系统。
三、机器在成本化解中的特殊作用、成本化解循环链和组织生态竞争
完整甚至是构造美妙的成本化解系统,由成本化解循环链和组织生态及其竞争所构成。在汉语中,“组织”指“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其中的“集体”,可以指人的集体也可以指物的集体(例如机体中的器官)。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也可视为一种组织,机器也可视为一种组织,因为他(它)们都是以物为元素组成的集体。这样,上面所说的“组织生态”中的“组织”,就有两类三种:以人为元素的集体,我们称之为狭义的组织(下称“人类组织”);加上以物为元素的集体即人和机器,我们称之为广义的组织。
(一)机器在成本化解中的特殊作用
要说清成本化解循环链和组织生态及其竞争,必须先讨论机器及其在成本化解中的作用。机器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它可替代人类体力和脑力劳动,这已经是人们的常识,用不着多说。本文要增加的新内容是:机器不仅可物化人类劳动,而且还可物化人类组织(物化企业,物化市场,甚至物化分工协作的整个社会);机器物化人类组织,对成本化解具有特殊的即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机器可物化人类组织,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为说明劳动分工可提高效率,曾经列举了许多分工协作组织,例如,制针业的分工协作组织、打制钉子的分工协作组织。但是,后来这些分工协作组织都被一台相应的机器(制针机和制钉机)所取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416-417页也曾谈到“一台信封制造机”取代“信封手工工场”的情况。显然,如果没有制针业分工协作组织和打制钉子的分工协作组织,就没有后来的相应机器;如果没有“信封手工工场”,就没有后来的“信封制造机”。这就是说,后来的制针机、制钉机是对前在的制针和制钉分工协作组织的物化;后来的“信封制造机”是对前在的“信封手工工场”的物化。历史走到今天,机器不仅可物化简单的分工协作组织,甚至可以物化复杂的局部市场(如电子商务),物化庞大复杂的分工协作的世界社会(互联网)。可见,机器可以物化人类组织,这是一个日益明显和正在快速推进的事实。
机器物化人类组织,在成本化解问题上会带来什么结果?回答:机器物化组织,保存着组织分工协作对生产成本的节约,但并不继承分工协作所引起的交易成本(例如制针机各部件的配合协作并不需要交易成本)。也就是说,机器保存着人类分工协作的成果(分工协作产生的效率),而消解分工协作所生成的交易成本。诚然,制造机器也需要成本,但那已经是地地道道的生产成本――于是,成本化解的单一过程有了终端。由此,我们将看到成本从有到无这样一个奇妙的成本化解过程。
(二)成本化解循环链
奇妙的成本化解过程,就是成本化解循环链。
首先,从静态看,成本化解过程是一条链:生产成本一(分工协作化解部分生产成本但生成)交易成本一(交易组织化解部分交易成本但生成)管理成本一(意识形态化解部分管理成本但生成)意识形态成本_÷(机器化解上游过程中所有成本但生成)新的生产成本。诚然,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其“化解”的成本量与“生成”的成本量相比,逻辑上有三种可能,即有:
“化解”的成本量>“生成”的成本量;
“化解”的成本量=“生成”的成本量;
“化解”的成本量
然而,这毕竟显示了成本完全消解的可能性。
其次,从动态看,成本化解链是无限循环的。很容易看出,上述从静态角度所给出的成本化解链,其始点和终点都是生产成本。这就表明其动态过程是这条成本化解链的循环周转。在前面,我们已论证过,机器取代人类组织可保存人类分工协作的成果,消解分工协作所生成的交易成本;尽管生产机器仍需成本,但那已经是新的生产成本了――于是,回到了链条的始点,开始了新的循环。这样,每一次循环的结果将生成新的一代机器;继而人们又将在新一代机器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分工协作,因而将生成新的交易组织,生成新的管理模式,以至生成新的意识形态――这一切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已作了深刻的描述。于是,一条无限循环的成本化解链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条链每循环一次都将一劳永逸地化解一部分成本,这条链无穷次循环周转就将化解无穷大的成本!
报业是一个具有双重属性的产业,一方面,报纸反映一种思想、一种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另一方面,报纸也是一种产品,有一定的市场价值,要进入流通领域,具有商品属性。因此,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不管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报业管理体制的设计上,大体都采用编辑和经营两分开的模式。但由于社会制度和具体国情不同,在实行两分开的原因和两分开的内涵上表现出很大不同,我们这里就此来考察中国的情况。
一、实行两分开管理体制的原因
柳斌杰同志在全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座谈会上讲话时说,“在微观上把文化、新闻出版单位,按照两种性质分开,区分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经营性的企业单位,这也是了不得的进步,以前我们总是把它们绞合在一起,说是事业不给钱,说是企业不放权,两不像。现在我们可以把它们明确地分开了。性质决定体制,体制决定机制,性质一分开,后面的事就一通百通了。”讲话为我们考察中国报业实行两分开管理体制的原因和必要性提供了线索。
第一,在两分开以前,报社或报业集团的每一个报纸都是宣传和经营合为一体,这种过于强调“块”的结构模式虽然有利于在局部范围内经营媒体,但不利于整体的统一。尤其是对于报业集团而言,宣传和经营都分别集中在一个个独立的报刊社,集团在总体上成不了系统。这需要在纵向上进行“条”的梳理,即对报业集团的业务进行划分,形成宣传和经营两大系统,将“条”和“块”结合起来,报业集团才真正能够发生“化学反应”。
第二,在两分开以前,报业采编和经营互相干扰:一方面,报社经营管理的功能依附于采编的功能,经营系统完全被纳入到报社行政管理的体系内,经营部门的领导被定为处级干部,报业内部缺乏专业性的经营人才。经营活动的事业化,使经营行为完全与市场脱节,极大地限制了报业的产业活力;另一方面,报业集团作为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但是,报社发展的资金需要越来越大,社领导要拿出相当大的精力搞经营,宣传的力量难以集中。况且编辑记者往往要承担经营的责任,经营的利益驱动很容易惟利是图,干扰舆论导向,将社会效益弃置一边。
第三,如果把中国的报纸分成三类,即政治性报纸、事业性报纸和企业性报纸,那么,这些报纸应该分别承受政治压力、社会压力和市场压力。但在两分开以前,中国的报纸要同时承受着这三种不同的压力。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做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又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发挥着类似于西方公共媒体的功能,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方针,同时还要像一般性的企业单位一样进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样的压力在世界报业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合适的压力可以成为动力,但不恰当的压力却是发展的紧箍咒。长期以来,中国的报纸不但没能三者兼顾,而且本身应有功能的发挥也受到了限制,政治性报纸(党报)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小,事业性报纸(都市报、晚报)的发展遇到体制,企业性报纸(科技类和专业类报纸)的赢利能力降低。
实行分类管理,将宣传和经营在业务上分开,成了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双赢。两分开后,集团的宣传管理系统可以集中精力办报,使报纸真正做到导向正确,贴近群众、贴近实践、贴近生活,读者喜欢,而赢得了读者就赢得了市场,这为报业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营管理系统可以大刀阔斧进行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经营将越来越专业化、科学化,良好的经济效益也会为办报提供充足的资金。
二、两分开管理体制的内涵
对报业集团两分开的管理体制要在三个层面上来理解,首先,是在国家层面上。基于文化的双重属性,党的十六大把文化单位分成两大类:一类叫公益性的事业,即为公共事业服务、隶属于国家的一些事业性质的部门;另一类是经营性的产业,它以生产的产品上市,通过市场实现它的价值。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继续以事业体制来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搞活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的产业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体制的创新。国家对这两类不同的文化单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就报业而言,非赢利性的机构主要是指党报、党刊,它的主要任务不是参与市场经营,而是主要为党和国家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服务。政府将确定正确的宣传政策导向,同时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物质、设备与人力等资源;除了党报、党刊以外的报纸、期刊,基本上都要分期分批地转制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的改造,成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事实上,国家是按照意识形态属性的强弱对报业进行划分,对意识形态属性明显的报刊,党和国家要严格控制。而对那些意识形态属性不强的报刊,国家将逐渐方开,如现在已经开始对一些科技类和专业类报刊进行整体转制试点工作。
其次,在集团的层面上。在关于公益性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企业单位两分开的政策指导下,国家对报业集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对新闻媒体的宣传、经营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实现宣传与经营两分开,抓好宣传,搞活经营”。(刘云山语)报业集团按照“报纸宣传与报纸经营业务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的要求,着手对集团管理体制进行改造,让采编系统和经管系统在体制上分离,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组织系统。采编系统以行政命令为主要管理手段,经营系统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手段。重点做好对可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将集团内除了新闻宣传业务单位外,属于产业经营性质的发行、广告、印刷、物业、投资等单位,全部分离出来,改制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报业集团的资产进行分割和评估,属于经营性的资产全部置入集团公司或相关子公司,相关员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变“事业人”为“企业人”、“社会人”。
最后,在单个媒体的层面上,设立媒体经营公司,作为报业经营主体,在业务关系上,与采编分离,独立经营,但在经济关系和经济运行机制上,媒体公司将采编和经营统一于一体,为报业经营的高效运行和报纸经济价值的充分实现建立了组织基础。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下属的钱江晚报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2003年12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成立了钱江晚报有限公司,这是国内首家将报名直接用作公司名的媒体公司,媒体公司依托媒体独立开展经营,统筹运用媒体资源,通过对采编、印刷、发行和广告等环节的协调,将报刊从策划、生产到进入流通的全过程,统一在其战略思想指导之下,形成整体营销。
概括地讲,两分开的报业管理体制,就是在由出资人对报纸的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部门的干部人事、资产财务、考核监督等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将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在人员、机构方面彻底分离,做到业务不混合,人员不混岗。但两者之间要互相负责,一方面,采编部门负责宣传,办好宣传主业,为经营业务提供内容支撑,创造优质经营载体;另一方面,经营公司负责经营业务,为宣传业务提供经费支撑,承担媒体经济保障责任,形成宣传和经营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三、两分开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将宣传和经营彻底分开,彼此互不干涉,就可以做到:宣传系统用事业单位的传统体制来运作,就能够守住阵地,掌握舆论控制权;经营系统剥离出来以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就可以将报业做大做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事实上远没有这么简单,在报业产业已经从过去狭隘的报纸经营发展到现在的经营报纸的前提下,采编和经营越来越难以分开。一方面,“经营部分”不能离开报纸“编辑部分”。报纸剥离出来的发行、广告、印刷等经营性资产,如果失去了报纸这个载体和资源,这部分资产及其经营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例如发行和广告就与采编密不可分,报纸办得好,读者多,发行量大,广告营业额就增加,反之,板着面孔办报,读者不喜欢,发行量就会降低,广告也会受影响。因此,离开了报社,发行、广告、印刷等所谓经营性的企业就只能成为一般性的企业,毫无优势可言。可见,经营性资产的核心并不是其本身,而是采编部分。现在,许多业外资本想投资报业,考虑的也不是所谓的经营资产,而是核心的采编业务。
另一方面,“经营部分”对“编辑部分”的影响也很大。如果将“经营部分”彻底分离出去,“编辑部分”正常运行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就没有了,只能靠财政拨款或基金供养,而这是中央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我们进行报业体制改革所要革新的内容。“经营部分”对“编辑部分”的影响还不只如此,报纸的内容也会受到“经营部分”的控制。随着中国报业的发行由过去的邮发转向地摊发行,印数的多少取决于终端市场的需要,而终端的需要来源于他对读者内容偏好的判断,结果是看似与报纸编辑无关的发行最终影响了编辑的价值取向,当然,这种影响不同于行政命令的强行制约,而是在自由宽松的环境里的一种无形操纵。
此外,我们原来设想的按照意识形态的强弱对报刊做区分,让意识形态强的报刊保持事业体制,而让意识形态弱的报刊转制为企业,认为这样就可以掌控舆论导向。其实,这种想法也过于简单,如果我们把意识形态强的报刊看成是主流文化的代表,而把意识形态弱的报刊看成是大众文化的代表,那么,就不单单是只有前者才会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产生影响,后者也一样,而且可能更巧妙,效果更好。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对此有过精彩的论述,是值得我们聆听的清醒之音。尤其是在今天,中国的娱乐、休闲类的报刊很多是外方资助或是境外的舶来品的时候,这种警惕就显得很必要了。
四、正确把握两分开的管理体制
在现代的报业经营活动中,编辑部门和经营部门是两个权责分离又相互依存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劳动最后通过发行量和广告额一起得到验证,二者互为资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本质上不能截然分开。它们之间的关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应该正确地处理宣传和经营二者之间的关系,准确地把握两分开的管理体制,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互利双赢的原则
在报业的发展中,采编和经营同样重要,不可偏废任何一方,因此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利益机制,让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双赢。事实上,双赢的指导思想是有客观基础的。一方面,报社的发展需要更新设备,进行员工培训,创办新的报纸,这些都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两分开后,这些费用和开支都要由集团公司来提供。集团公司董事会必须把报社的经费开支作为优先考虑的项目列入年度预算,经报业集团党委审批。由于集团党委的大部分成员是报社编委会成员,这就充分地保障了报社能够从集团公司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使报纸的宣传工作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集团公司主导下的经营系统的主营业务都是围绕着集团的报纸展开的,报纸的采编系统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们经营业绩的好坏。因此,集团公司会全力支持报社的发展的。宣传和经营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荣辱与共”的利益统一体。
宣传和经营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促进报业集团的发展,具体可参考如下的业务模式:集团公司每年年初统计测算出上年集团各报广告收入额、广告价格和广告版面数等重要参数,以宏观经济和报纸广告行业的变动趋势为参考,提出本年度集团各报广告创收计划、广告价格及相应的广告版面计划。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与报社签定委托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报社保证为集团公司提供所属各报广告版面的数量,集团公司保证为报社提供预算中确定的采编经费及发展投入。集团公司再与广告公司签定广告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广告公司集团各报的广告版面、广告价格和费用等重项目。如果遇到在规定版面以外的广告加版的情况,广告公司要向集团公司提交加版申请,由集团公司进行经济测算,与报社协商,确定加版方案。若加版挤占了新闻版面,集团公司要给报社适当的经济补偿(可为广告加版收入的一定比例)。
(二)统分结合的原则
经营的业务、机构和人员从报刊中剥离出来以后,如果不能协调统合好,就会造成宣传和经营两张皮,互相推委,互相指责,影响报业集团整体优势的发挥。因此,正确把握两分开的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树立整体优化的意识,将宣传和经营的各个部分协调、配合好。要正确地处理好集团运行中的统分关系,在两分开的基础上实现分中有合,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报社要集中精力搞好宣传,但同时也要承担利润指标,其工资总额随利润增减上下浮动。报社完成利润指标并不是直接去经营,而是通过全力办好报纸,为扩大发行、增加广告收入创造条件;抓好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选择好的广告、发行、印务等公司,争取最佳经营业绩。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在体制改革中实行“一本帐”和媒体总编辑兼任公司董事长的做法,这两点是统分结合的重要体现。“一本帐”是指不管实际帐务如何处理,也不管法律主体如何划分,集团对“一媒体”和“一公司”合并后的主体进行考核,这是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的财务基础。总编辑兼任董事长是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组织保障。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做法是,除了集团由编委会和经委会分别负责集团的采编、经营业务外,各报刊对宣传和经营工作负总责。日常运行中侧重采编工作,属于经营工作的广告、发行等由集团专业公司。具体做法是将报刊部门视作基本生产单位进行考核,让它对报刊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总负责。同时,由报刊编委会与集团广告、发行等经营部门以契约的形式,确定经营业绩、费率及双方合作事项。这样做,既赋予了报刊明确的经营权责,同时又充分发挥集团采编部门及广告、发行部门专业分工的优势,达到资源共用、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和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做法是正确地理解了两分开管理体制,符合党和政府所说的两分开应该是在报业的同一经济利益主体内,对同一产品生产过程的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分工的精神。报业集团公司作为经济利益主体和市场主体,应该是包括编辑部分在内的全部,而不仅仅是剥离出来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很明显,如果不把报纸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来管理和经营的话,实际运作中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所以,宣传部分和经营部分要合力并举,协同配合。如两分开之后的发行工作就是这样,因为发行量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办报质量,因此报纸的总编辑(或编委会)仍要对发行量负责,报纸发行量仍要作为考核总编辑(编委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发行部门实行公司化运作后,集团公司每年年初与发行公司签定承包合同,对集团各报的发行量、发行费率及奖惩条款做出明确规定。而发行公司除了依靠市场手段办发行以外,报纸原来的发行手段(党委文件、宣传部门协助、宣传促发行等)也要坚持,也就是要建立发行公司董事会与报纸编委会的联系协调机制,行政命令和市场调节两股力量向一处使劲,最终实现宣传和经营的双赢。
总之,报业企业要实现经济目标,除了良好的经营管理和产品营销策略外,最关键的在于产品质量,即采编部分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给读者客观、公正、有价值的信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不仅仅是我们要追求的一个目标,也是报业发展的一种内在本质规定性。两分开的管理体制力图通过采编和经营在业务上独立但不分离的运行模式,使中国报业的发展从过去的“编报纸”转向“经营报纸”,由过去单纯的生产型体制转变为市场机制型体制,最终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与报纸承担社会责任的最佳结合点。
[参考文献]
人们对科学知识性质问题的探讨是从对科学知识的深刻反思开始的。在!’世纪的西方,由于科学知识在理论和应用两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使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中几乎取得了惟我独尊的霸权地位;同时也由于科学知识的应用而造成的大量社会、文化问题,使得人们对其合理性展开了深入的批判。特别是当科学知识拥有了“生机控制能力”,开始协同主宰国家和社会的兴衰,当科学理性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开始排斥和打击非科学知识时,它却成了其他知识、文化怀疑和批判的靶子。有人甚至提出了“科学的终结”来促使人们对科学知识的性质进行再思考。
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里达、福柯、利奥塔等,对作为现代思想典范的科学知识进行了深入的批判。福柯认为,将现代社会同古代社会区分开来的关键因素就是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因为现存知识领域中的科学话语同现代社会政治领域中权力的运作,在策略上是相互勾结的。一方面,科学知识以“客观”、“价值无涉”、“普遍正确”的真理身份在社会中广泛传播;另一方面,又作为一定社会的权力和意识形态在实施着社会控制的基本功能,起着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实际上,那些被认同的、被允许存在的科学知识其实都是作为一种权力话语而存在的。
后现代科学哲学也对科学知识的性质展开了深入的批判。因为在传统认识论看来,科学知识是已经被证明为真的命题,其方法论是运用无误的推理从客观的、无误的初始前提得到科学知识,不带有任何社会性、价值性的成分;而科学知识评价的方法也即证明科学主张为真的方法。然而科学知识的后来发展,特别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诞生很快就表明,科学知识并不能被证明为真、科学体制并不能保证一定产生真理。以库恩、波普尔、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为代表的科学哲学家,对传统的认识论和科学知识观进行了彻底清算,质疑那种坚持“观察”、“逻辑”、“实验”和“证据”等是科学知识有效性和合理性的理性主义,坚信“观察渗透理论”、“客观的、价值无涉的研究是不可能的”等观念。费耶阿本德甚至对科学知识进行了伦理学和政治学的批判,不仅提出“多元主义”和“怎么都行”的科学研究方法论,而且主张对“科学沙文主义”进行深刻批判以及科学知识与政治权力分离、一切知识皆平等的“自由主义”观点。
在众多学科和理论流派对科学知识性质问题的研究中,科学知识社会学、实在论的建构主义的研究颇具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
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对科学知识的性质、来源以及它同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社会学研究。其最具感染力的思想就是呼吁科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以及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对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科学知识的性质以及人们的科学知识观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批判。致力于该研究的是英国爱丁堡学派和巴斯学派的社会学家们。他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广泛吸取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借助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有关研究成果,在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工作。在理论研究方面,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对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的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也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吸收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和波普尔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和“价值无涉”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的生产和实践中是不可能贯彻到底的。
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的“强纲领”极具代表性。他认为,不论是何种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绝对的、客观的”本质之中。巴恩斯也从解释学的角度建构了“利益模型”。在他看来,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体价值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特定群体价值的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科林斯、皮克林、马尔凯、拉都尔等对科学知识中的有关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经验研究。!比如,他们通过对目前有关科学知识问题的争论,像“冷聚变”、“社会生物学”、“爱滋病”等的科学争论的建构论分析;通过对“利益模式”即为了解决所谓“归因问题”,也即通过对“思想或信念是否以及如何能被认为是社会阶级或其他集团的特殊利益的结果”的分析,阐明了科学知识真理性的社会建构;他们还通过对科学家实验室工作的研究,尤其是卡林·诺尔E塞蒂纳对科学家实验室生活所进行的长期的人类学观察和研究,对科学知识的制造进行了“深描”,从而说明了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对科学文本和科学话语的解读,打开了科学文本和话语的“黑箱”,阐明了科学知识表述的社会建构。
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通过所采用的独特方法,不仅从理论研究,而且从经验研究的角度论证了构成科学知识的各个要素实际上都是在社会因素的影响之下而得以确定的,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然而,由于他们所选取的案例常常是现代或当代科学知识中的例子,对于已达成共识的科学知识(如科学常识)很少涉及,所以,难怪有人仍坚持认为并非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社会建构的。那么,到底应该怎样认识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呢?
(二)实在论的建构主义对科学知识划分的研究
实在论的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科尔认为,要具体考察科学知识的性质问题,就必须考虑到不同类型的科学知识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科学知识进行必要的划分。他认为,科学知识应划分为“核心知识”和“外围知识”。“核心知识”是科学知识中的一个小部分,是被科学共同体承认为“真实的”和“重要的”那一部分知识;“外围知识”则是由科学研究人员产生的在核心知识之外的、所有尚未被普遍认可的知识。由于核心知识已经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认可,而外围知识尚未得到普遍承认,因此核心知识属于“公众知识成果”,而外围知识则属于“地方知识成果”。
依据他的解释,地方知识成果是由一个或更多的科学家在一种地方环境中制造出来的。既然地方知识成果是在社会环境中构造出来的,因此它们肯定要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核心知识又是从地方知识成果转化而来的,所以,科学知识是由社会建构的。但这种建构不是随心所欲的,因为它也要受到经验事实的制约。那么,为什么有的地方知识成果会获得人们的一致认可而进入核心知识成为公共知识成果,而大多数地方知识成果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被拒之于核心知识的大门之外呢?科尔借助于“效用”这一概念来回答这个问题。在他看来,被科学共同体成员视为能够提出和解决重要难题的那些地方知识成果具有很强的效用,它们比其他地方知识成果更有可能进入核心知识。但是地方知识成果有没有效用以及效用的强弱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尽管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无疑是与经验事实相联系的。在他看来,一个地方知识成果中包含的经验事实的多少是影响其效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对于外围知识成果来说,社会因素的制约性较强,经验事实的作用较弱;而对于核心知识来说,经验事实对其认识内容则起着重要作用。
那么,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呢?我们认为应注意如下几点:1、开放性,即不能将其仅仅等同于机械的因果决定,而应看到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决定有多条渠道和多种方式,看到其中的复杂性、多样性;2、具体性,即要进行具体地理解。科学知识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科学知识在内容、形式、特征上也往往不尽相同;3、动态性,即要进行动态地理解。要作到这一点,就要注意考察人们的社会交往对科学知识的作用和影响;4、灵活性,即要进行灵活地理解。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不应当排除经验事实因素的作用和影响。经验事实、逻辑规则等并非可有可无。承认非社会因素对于科学知识的作用和影响并不会使科学知识的社会学分析成为多余,更何况经验事实、逻辑规则等本身也是同社会因素有着内在关联的。
二、科学课程的社会建构分析
如同对科学知识的性质理解一样,科学课程也被认为是具有“客观性”、“价值无涉性”和“完全正确性”的,科学课程是信守“价值中立”、“无偏见”的人们从科学知识的总体中选取出来的。其实,在本质上科学课程已不同于原本的科学知识,它是一定社会对科学知识重新选择、增减、置换,并被赋予一定价值取向的结果。那么,科学课程的“社会性”、“价值性”、“角度性”等特性是如何被赋予的呢?
(一)主体与意识形态
如果我们将科学知识视为客体,而将科学课程的决定者视为主体的话,那么,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
我们先来看客体。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在一定历史形态下的主体总是通过各种命名的形式即语言的形式去描述、认识客体的。可以说,整个客体世界都漂浮在语言中,人是通过语言认识客体并与之打交道的。任何一种语言只要投入实际使用,它在形式上就必须符合一定的语法和逻辑,否则,与语言活动相伴随的理解和交流便是不可能的;同时,语言在内容上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以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为导向。而一定的意识形态总是以一定的语言为载体的。也就是说,既不存在无语言载体的意识形态,也不存在无意识形态导向的空洞的语言形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客体乃至整个客体世界都漂浮在意识形态之中。主体并不直接与客体世界打交道,而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媒介(语言)去认识、理解并改变客体世界的。可见,科学课程决定者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取舍的过程,都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媒介而起作用的。我们再来看主体。当一个人刚出生在世界上的时候,他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的存在物,这个自然存在物要转化为社会存在物,换言之,要成为一个社会的成员并在其中生活,就不得不接受教化,而教化的过程也是以语言为媒介的。所以,一个人接受教化的过程,就是他学习语言的过程。如前所述,语言不是一个空洞的外壳,语言在实际运用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导向的。
转贴于 这就是说,传授一种空洞的语言是不可能的,传授语言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传授意识形态的过程。可见,接受教化的过程也就是接受意识形态的过程。意识形态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一个人进入一个社会、并在其中生存的许可证书。一个人只有通过教化与该社会的意识形态认同,才可能与以这种意识形态为主导思想的社会认同。所以黑格尔告诉我们,一个人在社会中接受的教化愈多,他在该社会中就愈具有现实的力量。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科学课程的决定者无论他们是在个人社会化的过程中,还是在决定科学课程形成的过程中,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对他们的作用或影响是始终在起着重要作用的。通常的情况是,科学课程的决定者也同其他人一样,常常是将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内化为他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在他们决定科学课程的形成过程中,将其自觉不自觉地灌输其中,从而使科学课程也或明或暗地呈现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
(二)主体看问题的“角度”
对于科学课程的决定者而言,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境况、社会位置的不同,他们看待并选取科学知识的“角度”也是不同的,从而使科学课程也内在地具有一定的“角度性”。著名知识社会学家曼海姆的“思想社会境况决定论”就认为,尽管能够进行思想的只能是个人,但个人的思想却是由个人所处的社会境况和社会位置决定的。个人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人在两个方面是被预先决定的:一方面,一个人只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境况中、处于一定的社会位置上;另一方面,这个人在这种社会境况中、这样的社会位置上只能具有特定的思维方式、产生特定的观点和思想。所以,我们必须透过思想个体性的外观去认识思想形成的社会条件。
同时,他还认为,一个人看待社会问题时,总是从一定的社会角度出发的,这一特定的角度就决定了思想形成的“角度性”。比如,一个人在空间观看一个物体,从特定的位置只能得到该物体某一侧面的图像,不可能同时再现物体的全貌。因此,任何观察都是从一定的角度出发的,都带有一定的“角度性”。另一方面,虽然人们由此所获得的观点是片面的、有局限的,然而由于人们是从一定的社会境况和社会位置出发来认识事物的,所以,他们所形成的思想和观点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价值性”。
那么,为什么决定科学课程形成的主体会在一个看起来是科学事实的问题上总不能避免价值判断而显示出某种价值取向以及他们之间总存在一定的差异呢?这是因为科学课程的形成本身就包含着它的价值前提,科学课程决定者对科学课程的选取是从自己的价值立场出发的,而不是从纯粹的科学知识逻辑或纯粹的经验立场出发的。科学课程决定者对科学课程形成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既不是出于对科学知识完备性的考虑,也不是出于应付新的纯粹经验的挑战,而是出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要求。纵观近代以来世界各国中小学科学课程的形成无一不是为了满足社会意识形态的需求,无一不是这种新的需求和某个群体的个人发展的要求与旧的科学课程理念、内容、结构等发生了矛盾,才提出了新的科学课程形成的要求。科学课程的形成在这里就包含了科学课程决定者以及他们所处社会对科学知识需求的价值取向,科学课程的形成也因此而包含着价值的选择,选择的立场导引着他们对科学知识的选取、决定着科学课程的形成。科学课程的形成是如此,科学课程问题乃至整个教育问题也是如此。可以说,一部科学课程形成的历史在其主要的方面并不表征人类逐渐逼近绝对的“科学知识之真”的历史,而是在社会价值需求的引导下,不断地对科学知识进行挑选及其所包含的价值、意义重新诠释,对科学课程行为重新规范,从而建构新的“科学课程”的历史。所以,科学课程决定的主体是在一个充满着价值取向的科学课程问题领域中去从事自己的种种活动的,从决定科学课程形成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深深地卷入到这一问题之中,成为科学课程形成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不仅如此,在科学课程的形成过程中,科学课程的决定者并不对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知识”感兴趣,而是对自己首先认为“重要的”那部分科学知识感兴趣,并由此而决定科学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形式等等,从而使得包含“价值取向的”、“有角度性的”现实的各种科学课程文本最终得以形成。
可见,科学课程不仅内在地包含着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具有“社会性”、“价值性”等特性,而且也是具有一定的“角度性”的。无疑,科学课程也是社会建构的。
三、树立科学课程社会建构观的教育意义
1.有利于改变人们原有的科学课程观
帮助人们打破旧观念的束缚和制约,逐步树立起“科学课程是一种社会建构”、“科学课程知识是一定社会重新组织、筛选出来的”、“科学课程并非就是客观的、价值无涉的”、“科学课程也不是永远正确、确定无疑的”,“科学课程是有价值取向的”、“科学课程是存在角度性的”等等新观念。由此人们便能够完整、深刻地理解科学课程,在对待科学课程问题上,不仅关注科学课程内容本身,即关注科学课程目标的制定、内容的选取、结构的变更、授受和评价过程等,而且关注科学课程产生和变化的社会背景、价值动因;不仅从观念上克服“客观主义”、“永恒主义”、“价值中立论”等对他们的左右和影响,而且克服“科学霸权”、“西方中心主义”、“文化霸权”等对他们思想的束缚和控制,使他们在科学课程观念改变的基础上,反思、探究有关科学课程各个方面的变更,探索科学课程改革的社会意义,为平等、民主的教育理想的实现做出自己的贡献。
2.有利于深化科学课程的理论研究
研究者将认识到对科学课程中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结构、科学课程内容与学生心理发展水平、科学课程编制与学生有效学习等原有科学课程“工艺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
对科学课程问题的研究不能局限于科学课程问题本身,应将其放在广阔、复杂的社会背景之中,不仅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眼光来看待和探讨,同时也要用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等学科以及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等学术流派的视角来加以审视和研究;不仅看到科学课程是科学知识的一种特殊的呈现方式,而且看到科学课程是社会的、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负载着特定社会的某种使命的。科学课程研究者只有放弃客观的科学课程观念,意识到科学课程的研究是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特定社会的种种价值因素以及决定科学课程形成者的“角度”的,就会以一种开阔的视野、批判的眼光,借助有关的理论和方法,来重新审视、反思和追问历史上、现在以及未来已进行过的、正在进行的和将要进行的科学课程的理论研究,就会敏锐地发现科学课程研究中的诸多问题。从而使科学课程的理论研究走出“不需要研究”、“理论研究是多余的”等等误区,使科学课程的理论研究不再迷失在“客观化”的道路上,使研究者在充满问题的科学课程理论研究领域恢复主体性、有用武之地,并真正促进该研究的深入进行。
3.有利于克服科学课程的教学危机
科学课程的教学危机突出的表现是学生的厌学以及科学课程学业成绩的不良。当然这一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师和学生所固有的科学课程观。因为科学课程被视为“客观的”、“完全正确的”,所以,传授科学课程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而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等则是不重要的或可有可无的。科学课程教学的任务就成为传授不容质疑的科学真理,教学目的也成为使学生达到对这些知识完整、牢固地掌握和记忆,并准备在日后的考试中将其系统、准确地加以呈现。在此情况下,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被剥夺了,他们的怀疑、批判和探究意识被否定了,所谓的学习也成为了一种纯粹被动、机械的接受活动,“填鸭式教学”、“满堂灌”等教学现象普遍产生了。
1.文化强国是历史的使命
中华民族有上下五千年历史,五千年历史创造了璀璨中华文化,而璀璨中华文化又维系着中华民族的绵延发展,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曾几何时,中华文化在世界上有何等的影响力,作为四大文明之一的中华文化是何等灿烂。以后,随着国家的衰败,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日趋下降,直到谷低。先进文化可以救国,先进文化可以启蒙,先进文化可以发展,先进文化更可以带来整个民族的复兴。对中华民族来说,文化复兴是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复兴不仅可以重新振兴中华文化,鼓舞民族士气,建立民族自信,更能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与生命活力。因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也是民族昂首走向世界、增强国际影响力的精神资源。
2.文化强国是时代的呼唤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文化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渐渐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文化是国家实力的象征与体现。文化既是软实力,又是硬实力。当它成为一种科学核心价值观时,它是指导力、精神动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是软实力;当它转变为文化产业时,它又是物质生产力,是硬实力。
3.文化强国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随着科学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文化在经济生产与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从发达国家的状况来看,文化产业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取得飞速发展,2010年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明显不协调、不平衡的方面,产业结构急待升级,创造力迫切需要增强,经济后劲急需提高。为此,做好经济与文化的融合,增强文化经济力就是必然选择。另外,从信息社会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来看,消费引领生产的特点也决定着经济生产必须迫切带入更多的文化元素与文化成分。因为,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渐渐向精神、文化层面倾斜。一件物品仅仅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显然不够,它更需要有精神内涵、审美情调与思想品味。也就是说,当前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特点就是要加强经济的文化力。
4.文化强国是人民的需要
文化既是人民信念、信仰之源,也是人民丰富生活之源。随着改革开放与人们物质生活的丰富发展,人的精神生活显得越来越重要。就此而言,发展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是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文化建设也是民生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只有多创造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才是富有活力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只有来源于百姓需求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才是有生命力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只有让百姓亲切可感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才是有价值的文化内容与文化形式。
二、文化强国的建设
1.文化强国的本质是制度文化建设
从一般意义上看,文化可分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观念文化。在这三种文化形态中,制度文化显然是决定性的。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日常生活与工作规章制度等。在这些制度中,根本政治制度是最重要、最本质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需要营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更需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中华文化弥足珍贵,西方不少文化也具有很强的先进性,但它们都不能从根本上指导中国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复兴,只有才能引领中国发展,中国的根本制度文化必须是与社会主义。这一点丝毫不能动摇。当然,与社会主义作为中国根本制度文化的地位,也不完全是由它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决定的,更是由于它的先进性与群众性决定的。是发展的,它以前是以后还将在跟不同先进文化的交流与对话中不断发展与丰富。
2.文化强国的核心是建立文化体制
首先,要建立先进文化特别是理论建设制度。先进文化总体上属于文化事业,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文化事业,它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化、政治文化。应该把这类文化放在文化建设的首位。其次,要建立产业文化发展制度。产业文化不同于事业文化,从根本上讲属于经济式的文化。文化产业的性质是:“文化”是中介、路径与形式,“产业”才是实质。产业文化的发展思路基本上是按经济发展思路来进行的,它服从的是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规律。因此,对产业文化的加强可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式来推进。再次,要建立文化事业繁荣制度。文化事业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文化活动,它天生就有抵抗经济引诱的性质,对此不能用经济生产与经济建设的方式对待,应该给予充分政策上的优待与资金上的支持。
3.文化强国的关键是营造文化氛围
文化强国需要人人参与,需要营造尊重文化、爱护文化与利用文化的良好氛围,需要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需要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这样,制定正确的文化政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就显得十分关键。只有让每一个人都享受到文化权益与文化资源,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与规则平等,才可能提升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只有整个民族的文化水平提高了,文化的创造力才能广泛进发,文化的品味才能普遍提升,高雅文化才不会因鹤立鸡群而受到冷遇。在激发文化向社会不同领域渗透与人民广泛参与的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至关重要。意识形态是社会总体指导思想,它可以普遍指导社会与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但它不可能遍及社会与人们生活中的所有细节,因此,提炼不同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整体发展与个人生活发展就变得十分重要。它可以引领社会各方面进步与人们生活各方面发展,但又不限制社会与个人发展的活力与创造力。十报告在文化建设上有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提炼了国家、社会与个人三个层面的核心价值观,这对文化强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日常重点工作列出十项作业内容
1、日常清理作业
2、交汇处路口作业
3、公路沿线作业
4、路面清扫作业
5、上门回收服务作业
6、上门服务作业
7、安全处理作业
8、绿地/修剪作业
9、机具设备检修作业
10、其他临时处理作业
二、具体实施步骤与流程
1、日常清理作业
每天对园区内的白色垃圾,各种杂物等清理两次,管控好源头。
2、交汇处路口作业
对园区两个公路交汇处路口周边和路面,每天最低清理两次,特殊情况下实时巡查清理。
3、公路沿线作业
对辖区内的公路两侧的白色垃圾等坚持三天清理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随地清理。
4、路面清扫作业
随时随地清扫路面,每天都要巡查,并且严格管控源头。
5、上门回收服务作业
对投放的垃圾箱回收点,两天上门回收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随地回收。
6、上门服务作业
经常对园区企业和产生白色垃圾较多的个人住户等源头,上门宣传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排除突发性质的基本救援服务等,履行社会责任义务。
7、安全处理作业
对回收的白色垃圾等定期安排安全处理工作,选择焚烧或者深埋等。
8、绿地/修剪作业
绿地平整,修剪,绿化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内容,
9、机具设备检修作业
对所使用的工具/机具设备等,在自身能处理的情况下,要定期检修,
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第一,延长使用寿命。
10、其他临时处理作业
日常工作中,遇到有破坏园区环境整洁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好。
三、日常管理模式
1、全面实施园区整洁常态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TG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4-0039-02
机床是制造机器的机器,所以又称为是“工具机”或者是“工作母机”。但凡属精度要求较高和表面粗糙度要求较细的零件,一般都需在机床上用切削的方法进行最终加工。在一般的机器制造中,机床所担负的加工工作量占机器总制造工作量的40%~60%,机床在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建设中起着重大作用。数控机床是数字控制机床的简称,是一种装有程序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机床。数控机床不论是作为一种商品还是机器它的造型设计都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工业设计中更具探讨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数控机床和机床的定义
数控机床是数字控制机床的简称,是一种装有程序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机床。该控制系统能够逻辑地处理具有控制编码或其他符号指令规定的程序,并将其译码,从而使机床动作数控折弯机并加工零件。机床是将金属或者复合金属的毛坯加工成机器零件的机器,机床包括木工机床、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和特种加工机床等。
2 数控机床的造型设计
数控机床的造型设计不单单是简易的工业工程设计和普通的艺术美术策划,它的造型设计注重美学艺术同机械工程的有机结合。它在从重研讨机床设计相关的工程技术课题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造型设计的外表美。需要设计者以数控机床设计为对象,在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和造型设计构思两方面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完成。在设计过程中要讨论怎样使用造型设计原理,让机床的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统一;探讨怎样运用造型设计的原则和规则,解决特别情况下每一种产品的用途、结构、材质、工艺性、宜人性、市场运作同造型之间的复杂关系,再次期间创新地把这些必要因子恰当的表达到机床的造型、结构上,是产品具有极其重要的物质功能和附带的精神功能,在审美观念日益复杂的当代更大的符合人们的要求,从而满足精神文明、物质文明要求。
3 数控机床的造型因素讨论
在设计专业的角度将,随着设计风格的变化和设计理念的改变,产品设计构型元素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在十九世纪的现代主义时期,设计者们在构型的表示和元素上着重于一类非人的,可以以工业化的手段成批产出的,代表工业领域的创新设计。20世纪初,康定斯基、伊顿等一些人特别研讨了构型方式里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形态(体、面、线、点;圆、三角、多边形),还有颜色、亮度、材质等,研究后找出规律并且加以利用,这就是那个时期的现代主义造型元素。
数控机床的造型设计,不仅仅是简单的意识形态的概念与抽象的艺术表现的问题,先进的科技工艺水平、恰当的结构、良好的材等物质条件是前提,这样才能实现产品的用途目的,达到使用便捷、性能优质、技术先进、宜人和资金合理的需求;创造兼有美观的形象的产品,必须动用美学规则、形态构成法则和色彩功能与调配的美学技术原理,更好的表现机床的美学价值和精神功能。上面几点是数控机床造型不能或缺的基本部件。因此,数控机床产品族的构成因子讨论不仅有功能还有美学方面和物质技术。
4 数控机床组成因子的选取和比较
4.1 数控机床形态结构特征
在数控技术发展的同时,机床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增强,略去繁杂的手柄、手轮这些操作部件,复杂的变速机构也简化了,因此整体上性能增强。它的整体性一般包括下面两种操作形式:造型具有块感(体积感、形感)的统一性和清晰性,每一“块”的整合是非常严格的,这主要用在构造受到局限的大型机床。
4.2 数控机床造型的特征
数控机床的轮廓线的几何线型需要大体上相同,到达风格线型协调统一的完美高度。物体的主要线型有要求之外,它的辅助线型也必须要调和,应为辅助线型不能脱离主要线型这一主题。比如,拿直线条和小圆角作主要线型的物件在构造操作手柄和手轮等这些辅助工件的时候,必须采用与之相同的多边形、小圆角,使它和主要的线型的形式协调统一。
4.3 数控机床的色调搭配
数控机床造型设计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元素就是色调元素。数控机床产品的色调搭配说到底是其宜人性的主要体现,但是作为具备特殊的结构特点和功能的一类机械产品,它的色彩搭配必须具有该产品的独特点,前提是不违背美学的设计原则。色调搭配完美的标志是色彩设计同产品的结构、形态、功能要求达到协调统一。
1)色调搭配的主色和搭配。数控机床通常运用亮度和纯度适度的浅色调、冷色调或者是暖色调最为合适。二色搭配是大多数机床使用的色彩搭配形式,常用的处理方式为:下暗上明、下实上虚、下重上轻;中间部位采用和主色调相差很大的色调带,带来多彩生动的效果,其施色比例采用美学设计原则,一般选用: 2:3、3:5、5:8等序列形式的搭配;2)色调搭配的对称性。为了维持色调平衡,我们需要注重色调的对称。一般会带给大家严谨、稳定、庄重、安静、和谐的感觉,一旦稍有失误容易让人感觉到呆滞、无味、单调、没有跳跃性等无趣的心情。色调的均衡是非对称状态的一种,普遍给人以相对稳定的视觉心里感受,作为形式美的再一种表现方式最能适合大众的审美需求,在很多情况下会采用这种搭配方法。
4.4 数控机床的材质
物件的材质对人的五感都有着特殊的联系,可谓是沟通人与机器产品的媒介,是一种独特的极具表达力的机械设计语言。尤其是它的可视属性是一个产品给人的第一感。一方面,材质虽然只是无生命的物质形态主体,但是在人的意识形态里它可以具有个性和情感,对设计语言完美应用会使产品与人之间产生情感的沟通。另一方面,材质作为物质形态的主体,它的表现性用来表达设计作品的内在含义时,则会与作品很好的结合到一起,达到意与形的完美展示,表现出产品的深层内涵,使产品具有精神上的魅力。
5 结论
机床的造型设计有着十分悠久的发展历程,其间呈现出风格繁杂的设计理念。随着数控技术、材料科学、加工工艺等的发展可能带动数控机床的造型设计产生根本性的变革。工业设计的工作人员应该时刻关注机床的发展变化以便发挥自己的创新思维,机床的造型设计在未来必将有着更完善的结构功能、更佳的宜人性、美学意义的外观等趋势发展。
参考文献
研究人员将胡蜂巢穴的周围铺设一圈松果,由于胡蜂的习性是利用地形地物去定位巢穴的地点,后来在巢穴旁边另外挖一个假洞,把松果移设至假洞,胡蜂回来后只认得有松果的假洞,近在眼前的巢穴,居然一点也不认得。
乌鸦则对人为环境的调适能力很强。乌鸦飞到高速公路内侧分隔树,看见美味的动物尸体躺在路旁,来往的车辆既快又多,但是他逐步实验,慢慢算准了两辆车间隔的频率,一步步啄食他的食物。乌鸦置身人为环境,以创新的技能调适觅食习惯,过程虽惊险,但效果甚好,还吸引同伴的注意,教导了同伴填饱肚子的方法。
传统达尔文“物竞天择”的意识形态,假设竞争是生命进化的基本动力,也是驱动个体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主要能量。现代组织应用“混沌理论”却改变了这种观点,认为生物从“互助合作”与“共同进化”的过程,更能解释优胜劣败的生命历程,因为胡蜂只能在它习惯的领域生存,乌鸦却能不断创新,让生命因合作而不断进化,因此延续后代的可能性就大增。
努力为何与目的相异?
《乱中求序》一书中提到学者曾经统计,处于渔猎或农耕社会,每人每周平均只需工作18小时,就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但在现代工业社会,多数人每周要花费60至70小时工作,其余大半时间则用来缓解工作压力。
充满竞争的组织环境下,现代人工作会觉得和自己越来越疏离,发现越来越不想和别人合作。为什么上司一直要求加快工作效率但效率却增加不了?为什么把自己的能量全部献给工作,目的是为了使将来生活富裕快乐,让人生更充满活力,但结果呢?
努力的工作往往使人和周遭亲朋好友更加疏离隔绝,过分积极投入到过劳死,赚来的钱又消费在放松上。恶性循环的结果是愈想花钱,花完后又觉得空虚;愈是想休闲度假,愈是不能放下手上的行动电话与笔记本电脑,缓解压力的结果是不减反增。
企业和人一样,对于拼命努力想达到目的却适得其反的现实,古老的部落中有些决策的方式对我们有所启示。北美印第安伊洛克族传统的酋长议会里,发现任何决策必须完全达到全体出席者的同意,不然会议会进行几天或几个礼拜,直到全体同意达成团体协议。这显然违反了现代组织追求效率的原则。但一旦全体同意后,那就是每位出席者“自己的主意”,而且意识到有义务做到,也就是个人的承诺。
现代人开会时,经常受限于习惯的议事规则,或是有效的开会技巧等意识形态的引导,常常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只想听到自己的声音,不愿也不想知道对方的用意,但是常常有擅于谈判者容易跳脱既有思维的框架,能够欣赏双方解决方案的优点,但也存疑并非最佳方案,尝试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争执不下的双方,能够缓和一下情绪,避免仓促间做出不理性的零和决策,因为在和缓气氛中,总有灵光乍现的双赢方案。
因为没有人喜欢在会议中承认失败,或是屈服权力运作下的妥协,因为输赢总带给双方不确定感,赢家或许担心下次会不会翻案,或是输家在另外议事场合中杯葛其它的议题,虽然伊洛克族决议过程拖得时间较长,但是贯彻决策执行的效率却很高。
异中求同的跨文化融合
组织适应环境复杂变化,应该主动拣选、解释和创造自己的环境。卓皮那斯文化报告指出,在组织文化中,即使是跨文化管理的专家,都承认我们的思维、行为习惯都是来自文化的产物,而且拥有自我的习惯领域,组织文化必须超越这些惯性才有机会融合。困难的是如何学习跨越自我模式,而且不惧怕我们长期拥有的确定感会因此崩溃,卓皮那斯提供了几个不错的达成融合的观念:
一、认识文化差异。了解文化就是了解心理状态,包括自己及所遇对手的心理状态。跨文化管理必须跨出自我模式的障碍,不惧怕长期建立的习惯可能因此崩溃。例如日本商社总裁与美国执行长的会面,前者重视交换名片,以名片象征个人身分地位,因为日本商社总喜欢先建立关系,不直接进入谈判;后者并不喜欢日式传统欢迎仪式,不耐烦谈判只是停留在关系上打转。等到执行长手头无意识间揉烂交换来的名片,商社总裁也愤而离席,这些都是源自于文化差异,双方在初次不自觉的情况下,犯了对方禁忌而不自知。
二、尊重文化差异。培养尊重文化差异,可以从生活中找到一些自身行为与外来行为相类似的情境。虽然行为不同,有时只是角度的不同,了解对方意图后,需要表现出已经了解的态度与谅解,才能培养合作默契。因为协调差异、做自己的过程中,才能看出别人观点,并有助于我们拥有正确的观点。例如:德国工程师酬谢南非女佣,发给她圣诞奖金,结果女佣却消失两个月,直到奖金花完后才返回工作岗位,显然双方对于“金钱与责任”文化认知有差异,后来德国工程师了解事件起因来自文化差异,就会调整他对南非女佣的想法。
艾佛德·舒兹指出我们终究会遇上一些非我族类的人们,他们的组织文化早已自我定义、自我决定要如何生活、拥有一套世界观。我们可以为他们贴卷标,但却不能期待他们能了解或接受我们的定义,除非我们的定义可以和他们的定义相通。我们也无法剥夺他们的常识架构,或对日常事务的理解方式,他们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方式,是一套早已定型的意义和理解。我们只能试着去了解,在试着了解的同时,你也会开始以他们的方式建构你的思考。
反省组织迷思
40年来,VISA创始人狄伊·哈克一直问自己3个问题:为什么任何地方的机构,不管是政治性、商业性或社会性的,都越来越难管理好自身的事务?为什么到处都看到个人与所属的机构越来越对立或疏离?为什么社会与生物圈越来越紊乱?他以一个提问来解决上述3个问题:如果梦想都能成真,如果没有任何限制,那么一个理想的组织该有怎样的特质?
中图分类号:C9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2-0073-08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2010
一、引言
2010年,日本NHK制作的特别节目《无缘社会》一经播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无缘死”成为日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所谓的“无缘死”,指的是死者无人吊唁的现象。“无缘”一词借用于佛教概念,“无缘死”本意指的是人死亡后无人吊唁。这与人人皆有家庭,家庭皆有传统祭祀等社会“常识”相悖。后来,“无缘死”的涵盖范围被日本学界和社会逐步扩大,不仅包括人死后无人吊唁,更重要的是指人与家庭、公司、社区、村落等共同体间关系疏远的孤独状态,死后一段时间内(短则数周,长则数年)无人发现的现象。
“无缘死”这一观念本身渗透着日本人的宗教观,带有浓厚的区域色彩,但它还不能构成一个学术概念。然而,这一观念却被日本社会学界当作学术概念,并对其展开广泛探讨,呈现社会观念代替学术概念①的趋势。个体与家庭等共同体之间关系疏远,死亡后一段时间内无人发现的社会现象,不仅是日本社会所特有的现象,而是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这类现象。比如,美国纽约哈特岛埋葬了众多无名尸而备受关注;中国近年来屡有老人去世多日化为白骨才被发现的新闻见诸报端。
既然如此,在将作为非个别现象的死亡当作一个学术性课题研究时,就需要将社会观念转换成一个学术概念才能加以运用。在“无缘死”之外,日本学界提出了另外一个较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概念――孤独死。孤独死不仅强调了死亡后的状态,更强调死亡之前的生活钐,相比“无缘死”更具有社会学意义,而非仅体现日本宗教观这一文化内涵。尽管如此,日本社会学界对于这一现象的研究也多以“无缘死”或者“无缘社会”展开,而并非围绕孤独死进行阐述。因此,从理论逻辑杰弗里・C・亚历山大在其著作《社会学的理论逻辑》中提出的概念框架。上来看,日本学者研究这一社会问题时,带有强烈的日本社会通行的意识形态色彩,这样的意识形态在相关的研究成果中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这些研究成果都是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完成的,并通过最后的研究结论又重新强化了这一意识形态。那么,这种意识形态是什么?它自身存在哪些问题?它能否成为日本“无缘死”研究的意识形态预设?本研究将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分析,以厘清日本社会学研究中普遍存在却又隐秘不现的意识形态问题。如果撇开这些问题不谈,那么日本对社会现象的研究最终将变成日本的社会学研究,而不是社会学的日本研究。
二、关于“无缘死”的两种解读
(一)“血缘”“地缘”“社缘”的解体
日本社会学界关于“无缘死”有两种递进式的解读。第一种是将“无缘死”解读为血缘、地缘、社缘这些共同体的解体。橘木俊诏和石田光规分别在《无缘社会的真面目》和《孤立社会学――无缘社会的处方》这两部著作中,把“无缘死”这一社会现象解读为日本家庭、村落以及企业这些共同体的解体,在其研究中重在解释这些共同体如何解体或者丧失整合功能。橘木俊诏强调,日本社会是由血缘、地缘和社缘联结起来的,这一特征概括为“共同体主义”[1]149。橘木俊诏认为,一方面,未婚、贫困和老龄少子化这些经济和人口要素,是共同体无法发挥整合功能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家父长制、企业福利制度、町内会等制度和组织的废除,使得这些共同体的整合功能变弱,是共同体解体的制度性原因[1]57。石田光规的研究也有着同样的预设:日本社会的村落、地域、企业、家庭这些中间集团的缩小和解体,是“无缘死”产生的社会背景[2]3471。在日本社会学界诸多关于“无缘死”或者“无缘社会”的研究中,以橘木俊诏和石田光规为代表,绝大部分研究成果都将“无缘死”解读为血缘、地缘、社缘的衰变。
这一解读之所以能成为主流基调,是因为战后有大量基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结构主义及文化模式理论框架下的日本研究作为学术背景。如鲁斯・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中根千枝的《纵式社会的人际关系》《以家庭为中心的人际关系》、村上泰亮等的《作为文明的家社会》等研究中,认为日本社会的构成以“家”这里的“家”与通常中国的家族观念,甚至社会学中的家庭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它通常包括血亲以外的养子,和日本近世的家仆等人。为基础,旨在强调亲子之间的以家父长制为保障的上对下的权威关系。家被视为一个等级森严,且能够完全实现上对下治理的组织。这种解读不过是把对日本社会的解读放在了明治维新时期的发明――家制度[3]75的延长线上。随着战后日本民主化的深入,家制度的废除,日本社会学界对家的研究转向了家庭,落合惠美子最先将西方诞生的近代家庭论引进日本,并成为日本社会科学界近三十年来的主流论调[4]23。落合惠美子更偏向于强调日本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家庭成员之间情感的紧密结合。从家父长权威支配下的家到情感支配下的核心家庭,家和家庭在日本学界始终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稳定团体,作为社会基本构成单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也正是视家庭或者家为日本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因此,日本学者在关于“无缘死”的研究中,更多地将矛头指向了家庭或者家的解体。至于解体的原因并非本文将要阐述的重点,在此不做讨论。
“地缘衰变”并不像“血缘衰变”一样,有诸多的研究成果作为学术背景,但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城市的高歌猛进与农村的第一产业形成强烈对比。村落的衰落和城市化的迅速扩展息息相关。当现代产业结构发生转移,第二第三产业成为支柱,能提供巨大经济利益时,村落以及农业不再具有吸引力。人们转而接受以企业为主要身份认证方式的生活方式。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对劳动力的大量需要,以薪酬作为劳动报酬的职员更能获得现代日本人的认同。在这种形势下,“一亿总中流”论更塑造了日本社会人人皆有工作,经济生活有保障的错误认知。在日本政府和学界的合力推动下,大众中产成为新时期的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内阁府1973年的“国民生活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902%的受访人群认为自己处于中等。以至于1979年的《国民生活白皮书》也评论称,中流意识已经固定下来。为政府提出来的这一口号提供佐证的是日本学者村上泰亮。村上泰亮在其著作《新中产大众的时代》中称经济高速增长,使各阶层间的收入差距变得模糊;城市化的推进,使生活方式均质化;大众传媒与教育则使人们的意识均质化,出现了拥有均质生活和均质意识的大量既非上层又非下层的“新中间阶层”。除此之外,哈佛学者傅高义也在其著作《日本第一》中,高度肯定日本企业发展模式对日本战后经济高速发展的贡献。年功序列制、终身雇佣的企业经营策略一度成为人人称颂的对象。社缘对劳动力的整合功能在上述各界的渲染下,@得尤为突出:企业给员工提供足够的福利,使员工对企业具有高度的忠诚,促使企业在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二)个体化、个人主义的到来
日本学界对“无缘死”的另一解读则借用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框架,将这一社会现象解读为后现代性的制度个体化。“现代性的指导方针还有一个特征:破坏而非促进家庭团结。由福利国家支撑的大部分权益都是为个体而非家庭设计的。”[5]4这种解读看似与上述解读完全不同,实则是在上述解读的基础上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无论是乌尔里希・贝克本人,还是提倡日本风险社会的其他学者,大多接受了日本社会个体化到来的定论。乌尔里希・贝克在其著作《个体化》的序言中指出个体化已经并非是欧洲独有现象,亚洲也出现了个体化问题[5]7。韩国学者指出,“日本社会出现了没有个人主义的个体化”[6]192。
这一解读在日本学界出现了两种论争。其一,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即从个体自身的原因出发,否定社会性原因,个体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围绕孤独死的讨论出现了“自我决定”和“自我忽视”两种观点[7]194197。如果把这一讨论往下进一步推之,就很容易得出孤独死究其原因在于个体自身,个体为此负主要责任的推论。既然制度设计带来了个体化,那么孤独不再意味着一种异常状态,而是个体应该具备的能力。在日本,将孤独导向个体能力的主要推手是上野千鹤子。其在最新的著作《一个人的晚年》中高度赞扬了孤独的老年生活是种享受,而非折磨,并在其著作中列出了很多一个人在晚年如何幸福生活的案例,包括她本人。这一著作在日本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销量超过70万册。孤独死将不再被视为社会问题,而只是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表现,是社会多样性的一种价值体现。如此一来,就陷入了可以容忍社会多样性,却对社会问题视而不见的悖论。其二,认识论的个体化,即日本社会的原子化:血缘、地缘和社缘的衰变,家庭、村落、企业的解体意味着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由这些中间集团向原子化的个体转变,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不再是中间集团,而是孤立的个体。这些孤立的个体面临着重新进行社会整合的难题。如何整合这些原子化的个体,成为众多学者关心的课题。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以后,无论是日本社会还是日本学界,重建日本社会联结纽带的话题不绝于耳。
不难看出,论争的焦点在于对日本社会的个体化或者个人主义的价值判断问题,即个体化或者个人主义究竟是好的还是不好的。而论及价值判断,就必须存在一个比较的对象,或者说价值判断的基准,而这一比较基准也是贯穿在日本“无缘死”研究中的意识形态预设。这一预设就是共同体主义。
三、共同体主义意识形态预设及其矛盾
(一)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
综合上述两种“无缘死”的解读,日本学界普遍存在一种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预设:即以血缘、地缘和社缘为基础的家庭、村落(或社区)、企业是彼此独立、相互封闭,不仅能够满足共同体成员的所有情感需求,还能在共同理解的前提下保持着高度凝聚力,且秩序井然的稳定共同体。“无缘死”就是这样的共同体凝聚力失效,秩序遭到破坏,成员情感纽带丧失的表现,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共同体成员不再有能够提供个体所需的情感支撑,还会随时产生导致共同体解体的冲突力量,个体犹如原子,彼此独立,互不相依。这样原子化的个体是从前的共同体中不曾突出的个体,自主性是缺失的,而现在却突然凸显出来。尽管有学者认为个体化或者个人主义并不能被当作一种问题或者是后果,但是,学界主流的定论是,个体化和个人主义是共同体解体的灾难,是日本优良传统――“集团”主义的对立面。
日本学者的意识形态预设,从学术性来看,反映了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而从社会性来看,则是对日本集团主义“传统”的一次深化。“一切亲密的、私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被理解为是在共同体里的生活……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8]43。滕尼斯认为,将共同体成员紧密团结起来的,是基于两种意志:一种是共同体成员的“本质意志”,即“人的身体的心理学上的等价物,或者是生命的统一的原则”[8]117,他甚至把这种本质意志描述为三种不同形式――动物本能的中意(或乐趣)、动物性的习惯、人的记忆;另一种是共同体自身的意志,他称之为共识(consensus)滕尼斯的著作年代久远,最新中译本由林荣远翻译。林在翻译中将英文的consensus 翻译为“默认一致”。译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大概是“共同理解”(common understanding)的意思,但是从英文原文来看,笔者认为还是翻译为共识为妥。,即“相互之间的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8]58。滕尼斯视共同体为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而社会作为共同体的对立面,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生活。他认为“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8]45。显然,这种传统的共同体概念与日本学界的集团主义意识形态是完全契合的,它满足了日本学界对统一性的共同体的追求。这一度成为作为文明的家社会、日本社会的“家”结构、日本企业的“家”经营等论点的理论背景。然而,这种传统的共同体主义却矛盾重重,不仅受到诸多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批判,并且从经验上看,也不符合日本社会的实情。
(二)共同体主义的悖论
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代表着一种强烈边界感的稳定秩序。“我们就提出共同体的大的、主要的规律:亲属和夫妻相亲相爱,或者容易相互习惯:往往乐于一起说话和思考,共同商量,一起切磋,亲密无间。同样,邻里乡党和其他的朋友,也可以与之相媲美;相爱的人等等之间存在着默认一致;相爱的人和相互理解的人长久待在一起,居住在一起,安排他们的共同生活”[8]60。如此一来,亲属和非亲属,邻里乡党和非邻里乡党,朋友和非朋友之间就划出了明显的界限。换言之,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界限。此外,滕尼斯提出的共同体概念是作为与社会概念完全对立的存在。“社会――通过惯例和自然法联合起来的集合――被理解为一大群自然的和人为的人(非自然人),他们的意志和领域在无数的结合中处于相互关系之中,而且在无数的结合之中也处于结合之中,然而它们仍然是独立的,相互之间对内部没有影响”[8]87。与滕尼斯的乌托邦的共同体概念相对,社会长期被看作根本上不可信任、分裂的、非人化的领域,共同体衰落解体为社会,正是滕尼斯所反对和担忧的。然而,共同体衰落和蜕变为社会领域是20世纪社会学理论的核心观点[8]173。如此一来,共同体和社会成为两个界限分明的领域,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张的二元对立关系。
然而,滕尼斯的这一传统的共同体理论本身存在诸多悖论。其一,共同体之间的边界,以及共同体与社会的边界何以明显存在?滕尼斯借用了有机体这一生物学概念,来阐述共同体概念,强调内部的一致和统一性。因为是有机体,所以自然而然就将共同体以个为单位区分开来,共同体之间彼此独立存在。如果顺着滕尼斯的这一论述往下推,就需要回答,有机体的能量从何而来?有机体的功能如何得到有效发挥?有机体内部如何实现生物性的平衡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悬置不论,导致滕尼斯的共同体论不可避免的陷入乌托邦的困境。有机体需要获取能量以维持自身的运转,但是,这种能量的获得显然不可能只依靠有机体自身来满足,而需要不断地从有机体以外的环境中获取。这就使得有机体不得不与外界频繁互动。有了这样的互动,有机体是否还能保持自身的一致性或者说封闭性就会产生重大疑问。
其二,共同体内部的共识和相亲相爱、亲密无间的关系何以可能?从古典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到近现代社会学家帕森斯、杰弗里・C・亚历山大等,先后强调关于人的行动在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性。至于人的行动是多维的还是一维的,则争论不已。韦伯更多强调人的理性在行动中发挥的作用,“社会行动有四个方面的取向:它可能是(1)工具理性的,它决定于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用作‘条件’或者‘手段’,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标;(2)价值理性的,它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价值的自觉信仰,无论该价值是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只追求这种行为本身,而不管其成败与否;(3)情绪的,尤其是情感的,它决定于行动者的具体情感和情绪状态;(4)传统的,它决定于根深蒂固的习惯”[9]114。而亚历山大则指出,“行动被认为是多维的并且被看作部分是意志的,而部分是被决定的,则手段和目的就必然被看成是对特定行动正在作出自目的的贡献”[10]85。既然行动取决于各种不同维度的因素,那么就很难保证所有的共同体成员能够完全按照各自维度来进行还能和睦相处。这里甚至要排除涂尔干提出的同质和异质这对概念。因为行动的不同维度同样也很难保证个体的同质性。这也就意味着,基于不同维度的行动之间必然存在着竞争和冲突关系。即便存在合作,也不能保证这种合作能够经历各种环境变迁带来的冲击而持久不散。行动维度多样,共识就很难达成。而共同体内部极有可能存在的竞争和冲突又更难保证共同体成员之间完全的亲密无间。杰拉德・德兰蒂和格尔德・鲍曼都认为,共同体的概念应该能容纳竞争的观念,杰拉德甚至提出,共同体的核心特征应该是异见而非共识[11]176,190。滕尼斯对共同体的共识和亲密无间的存在状态的强调,完全忽视了内部存在的竞争和冲突,这使得共同体一词被创造出来后渐渐演变为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制造着关于共同体的神话,为共同体主义者们所接受。
其三,共同体的持续存在如何保证,或者维系?个体的行动并非按照完全相同的维度进行,所以必然存在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状况。无论是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还是共同体与社会领域中的人们之间,都不断地进行着社会交往。有学者曾指出,交往过程成为社会再生产的机制[11]166。在不同的人员之间,和不同的社会情境下,人们之间的交往对原有的规范、价值观、信仰或者宗教起着重要影响,使彼此对各自的行动理性形成反思成为可能。正如吉登斯所言,“在互动过程中,行为的反思性监控习惯性地利用物理、社会和时间情境,这些情境使可说明性得到维持,但是,对于情境的利用又再创造了与情境相关的那些因素”[12]92。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强调的正是行动对社会结构的再塑造,以及社会结构对行动的影响。换言之,无论是行动的个体,还是个体间组成的生活领域,无论是社会,还是共同体,都在不断地反思和再塑造,共同体的价值、规范的共同性被打破,共同体成员很难遵循同一套规范体系进行交往,如此一来,滕尼斯关于稳定秩序的假设就y以继续成立,而交往中的异见、冲突就有了更多的存在空间,使得共同体本身难以继续和维持。
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提出过“想象的共同体”的概念,认为共同体的维系依靠的是一种成员们的想象[13]6。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也指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主要在于人类能够拥有想象,并且“一起”想象,编织出种种共同虚构故事[14]26。且不论这种“想象”能否有效发挥整合功能,但是至少不能无视以下事实:人类不同于动物,具备特有的思维能力,能够把语言和文字作为载体,实现关于生活世界的想象,并依据想象作出反应。这也正是滕尼斯完全忽略的,而被哈贝马斯在其交往行动理论中强调的话语实践。总而言之,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和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完全忽略了个体行动的多维性,以及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所以,滕尼斯的共同体和共同体主义不过是一种对于人类存在方式的幻想。
四、共同体主义意识
形态预设与“无缘死”如前所述,共同体或者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存在着社会学的悖论,而形成了一种乌托邦的设计。这种乌托邦设计也许可以当作一种人类目标,但绝不是既成事实。因此,它就不能作为一种根据来论证已然现象,所谓的根据必然是真实存在的。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预设,在日本“无缘死”研究中形成了共识,谈及“无缘死”,必然将矛头指向家庭等共同体的衰落和解体。日本学者将主要矛头指向了家庭的解体。但是,必须指出,关于家庭解体的预设并非出于完全同样的家庭论,而是分成了战前的家父长制下的家和战后日本社会学界盛行的“近代家庭”论。然而,在现代日本出现“无缘死”这一社会现象之前,日本的家庭等共同体就能完全发挥有效的凝聚功能,使个体能够处于共同体之中,享受共同体的经济或情感支撑所带来的幸福吗?无论是家父长制下的“家”,还是民主化以后的“近代家庭”,不仅不能承担这样的功能,而且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
日本社会学界长期存在一个假说,即家父长制是日本社会的封建残余,压迫了个体的自由,使日本人渐渐在压迫中丧失了个性,而只有下对上的权威服从的集团主义。中根千枝在《纵式社会的人际关系》中指出:“这种纵式的关系使权力的乱用成为可能,埋下了国民对权力恐怖的种子”[15]111。中根千枝所谓的家父长制下的家,并不像滕尼斯所说的,是一个亲密无间,其乐融融的共同体,而是一个组织严密,等级森严的集团。然而,近年来的家族史研究成果却不断将这一结论,指出家父长制并非封建残余,而是明治政府依据明治民法,做出的一项发明。对此,上野千鹤子总结道:严密排他性的父系直系家庭只在武士阶层中可以见到,庶民阶层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且江户时代武士阶层仅占人口的3%,即便包括家庭成员在内,也不足10%,剩下90%的人口有多样化的家庭形态……明治政府采用父系继承制之前,围绕明治民法典的论争持续了20余年,间接证实了民法所规定的父系继承制以外还存在着各种可能和选择[3]69。由此看来,以武士阶层特有的规范为模本,使家父长制在日本社会普及开来的历史并不久远。如果仅从制度本身来看,直到二战后日本民主化对这一制度的废除,它仅仅存在了40年左右的时间。如何在工业化和持续战争的背景下,在多样化家庭样态的基础上,使这一制度从经验上践行、在意识形态上深入人心,着实令人怀疑。橘木俊诏等学者将“无缘死”的部分原因归结为日本家父长制的废除,使得家庭内权威的消失,导致了成员之间无法紧密结合的结论就难以令人信服。首先,家父长制的产生并不是在一个已有的普遍统一的家庭形态上产生,强制推广也必然会与原有的家庭存在方式相冲突或融合,即便有这一制度存在,在实践上也难以保证其普遍性,将仅有四十年历史的制度与当代的社会现象关联起来,未免牵强。其次,家的紧密结合完全依赖家父长制的权力严密控制的观点也难以立足。正如吉登斯所言,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是存在二元性的,行动受社会结构的制约,但是社会结构却又能被行动再塑造。权力的严密控制观点在这样的二重性当中,很难有说服力。
另外一种家庭解体说的矛头并不是指的家父长制的家,而是“近代家庭”Modern family。在汉语中,modern 一词常翻译为现代,但是在日语中,modern 却翻译为“近代”,这与两国的现代化进程起始时间和发展状况密不可分。表达不一致,但是却都强调工业化进程,这里采用日语的近代一词主要是因为日本学者强调日本的家庭样态发生转变起始于明治。的解体。“近代家庭”论并非诞生于日本,但是以落合惠美子榇表的日本学者将其介绍到日本以后成为日本家庭社会学学者的定论。落合惠美子将“近代家庭”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八点: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分离、家庭成员之间强烈的感情结合、孩子中心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家庭集团性的强化、社交的衰退、非亲属的排除、核心家庭[16]18。这一以西欧家庭形态为模式的“近代家庭”论未必与日本社会的事情相符并未经过充分讨论,但是一经传播,迅速成为日本学界的炙手可热的理论框架,言必称“近代家庭”。落合惠美子提出这特征,是基于归纳的方法论,一方面基于对现象的归纳,另一方面基于对日本总和生育率(TFR),即育龄女性一生生育的孩子数量的统计结果。但是,正如卡尔・波普尔所指出的,“归纳这一方法论本身是存在弊端的,归纳即基于许多观察的推理,是神话,它不是心理事实,不是日常生活事实,也不是一种科学程序……归纳问题的另一种提法是借助于概率……一个陈述(或一组陈述)总是概率越高,陈述的东西越少:概率与陈述的内容或演绎力成反比,因而也与解释力成反比”[18]76,82。家庭领域要实现与公共领域的完全分离绝非易事。相反,家庭领域不仅难以杜绝公共领域的地域、制度、文化等的渗透,而是完全被卷入公共领域中,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所有的家庭成员的时间都被纳入公共领域的管理范畴。姑且不论这特征之间的矛盾,仅就“核心家庭”这一项而言,已不断被日本的历史人口学学者的研究成果证伪。速水融等庆应大学学者在对日本近世的家庭样态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日本近代的家庭在各个地区呈现不同的样态,有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联合家庭等多种形式。直系家庭在日本东北、中央和西南都普遍存在;核心家庭只在日本中央和西南存在,且一半以上的家庭是核心家庭;而联合家庭则出现在日本西南地区[18]29。因此,落合惠美子等日本社会学学者将核心家庭视为日本近代化的产物,有悖日本的历史事实。
日本学界将“无缘死”与家庭的解体联系起来。在这一关联中,存在的两种倾向,即家父长制下的家和近代家庭凝聚功能的丧失。这两种不同形态的家(或者家庭)在预设中都是以地点上的接近、团结的集团的方式出现的。然而,家父长制的家和近代家庭在理论上和经验上都存在诸多悖论。认为“无缘死”意味着日本的共同体传统的消失,家庭功能的失效是矛盾的,对共同体功能的强调,最后变成了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预设。
五、结语
“无缘死”属于日本独创词汇,严格来说,它只是日本社会的流行语,并不能构成一个严格的学术概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所描述的现象是日本独有的社会现象。个体独居或者居无定所的流浪人,在遇到突发疾病或长期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死亡,以至于尸体在死亡一段时间以后才被发现。从生物性来讲,这样的死亡属于自然死亡,但是它不能被视作一种自然现象,这是社会应当反思的现象。当这样的事情并非个案,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时,人们就不仅对这一现象进行反思,还应当对社会本身进行反思。而当它不是日本这个国家所独有的现象,而是日本以外的其他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时,就更有了社会学研究的价值。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于“无缘死”这一社会现象,应该采用的立场是日本的社会研究,还是社会学的日本研究。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将研究带向了国别化,即不再以大的学术理论概念为框架背景,而是以自身的学术传统为背景,模糊社会观念和学术概念,有瓦解学术本身之嫌;而后者则是在学术或者学科理论框架背景下,结合不同社会的实践所作出的学术假设的验证或者修正,对学科理论进行证实或者证伪。因此,在开始研究之前,必须首先区分这两者完全不同的立场。显而易见,前者的后果之一就是矮化基础学科的重要性。
然而,从日本的“无缘死”研究来看,大多走向了前一种立场。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依旧采用“无缘死”这一概念,且将其解读为日本传统家庭、村落(或社区)以及企业等共同体的解体,并将共同体的解体解读成日本社会个体化的到来。这样的解读,不仅存在一种理论上的悖论,也与日本社会的实际经验不相符。从理论上来说,在日本“无缘死”的研究中,共同体被视为滕尼斯式的传统共同体概念和共同体主义的意识形态。滕尼斯所指的共同体不仅忽视了成员之间、成员和社会之间的互动,更忽视了社会结构与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即吉登斯所说的结构的二重性。在滕尼斯对共同体的设定中,亲密无间、友爱和睦、持久稳定的共同体不过是一个乌托邦,即便存在,也绝非完全没有竞争和冲突的。从经验上来看,现代以前的日本社会也不存在普遍的乌托邦。家父长制是日本近代社会的产物,存在历史时期较短,在日本各个地区的不同家庭传统的背景下,要推广这一制度,并发挥其凝聚功能,并非易事。从日本社会的经验来看,“近代家庭”也并不符合日本社会的实情,无论是在近世,还是在日本现代社会,多样化的家庭形态始终存在,而不是某个特定历史背景下突然兴起的产物。所谓的“集团性强、与公共领域的分离、强烈的情感纽带、孩子中心主义”等旨在强调比起家父长制的家,更加温情脉脉的“近代家庭”更符合滕尼斯的共同体的论调,但同样无法作为“无缘死”的理论基础。归根结底,日本学者所持有的不过是功能主义的日本式的家或者家庭观,而功能主义本身,在社会学理中早已日渐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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