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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07-17 16:54:51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

绩效工资改革是当前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占绩效工资的40%-70%,各岗位工作人员只要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一般逐月发放,主要体现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是高校根据文件和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来制定,体现每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贡献程度。

学校的主体是教师,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目标要最大程度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更加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如何设计科学合理的专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将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基本原则

1.分级管理、自主管理的原则

首先由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核定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其次,由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将学校核拨经费以及自身的创收经费进行统筹,自主制定绩效奖励办法,考核标准,实现自主管理。

2.分类考核、定性定量的原则

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分类考核。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教职工一般分为专任教师岗、行政管理岗、教学辅助岗、工勤技能岗等。可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3.优绩优酬、公平公开的原则

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应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在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果的同时,还要兼顾公平,保持团队的稳定,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公开透明,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4.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要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结合,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考核标准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注重实效、可操作性强、避免繁琐。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考评体系,不仅能提高教师工资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能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

教师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必需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密切结合。因而,我们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岗位津贴、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两个部分。

1.基本岗位津贴

基本岗位津贴是指年度内完成岗位基本工作量,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等级为合格以上的教师,计发基本岗位津贴。基本岗位津贴应不低于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0%。教书育人是教师的主要职责,各高校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都有一定的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并在年对考核为合格以上者计发基本岗位津贴。

2.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

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有关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同时对教师的教改科研、参加的各级竞赛、指导学生竞赛等予以肯定和支持,要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上有所体现。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总量应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20%―50%,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点和难点。我们根据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特点,对教师工作量及业绩的主要考评指标设计主要包括教学工作、专业教学建设项目、教研科研、教师参加竞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

考核是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关键。其绩效考核方法要科学合理,考核程序要规范有序、考核过程要透明公开、考核结果要具有公信度。具体来说,考核的程序如下:

(1)教师根据个人年度工作的情况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及业绩考评评分表》,表格如下表所示:

(2)由二级学院或教学系部组建考核小组,核定各教师的《专任教师工作量及业绩考评评分表》,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确定三个等级。30%的教师为A等级;40%的教师为B等级;30%的教师为C等级。

(3)在工作量及业绩奖励津贴总量的范围内,分别确定A、B、C三个等级的津贴。

并在本单位予以公布。

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正确认识奖励性绩效工资

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出台,引发人们对业绩和工资关系的深入思考。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误解。如认为实施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扣减绩效工资;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恶性竞争,此消彼涨;认为绩效考核部门将“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等等。所以,要顺利实施绩效工资方案,要让教师们认识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来分配。最终目的是以此手段来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2.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

在高职院校,教师除了常规的教学工作,新专业申报、优质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改科研等也是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设计要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特点,将绩效考核融入教职工日常管理工作中,既可通过日常管理工作,激励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又可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果。

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公平合理的保障

要制定公平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需要从三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考核标准的制定要公开民主。收集教师的民意,有教师代表参加标准的制定。二是考核过程与学校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等专项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准确,透明。三是有反馈机制,如有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确保有反馈的途径,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顺利实施。

4.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中的新事物,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可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认真分析考核的结果,听取被考核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与时俱进,不断修正和完善,使高职院校通过实施科学高效的绩效工资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作者单位: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篇(2)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也就是说,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的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笔者通过比较常州市钟楼区20所小学、2所中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发现,各校基本以《钟楼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为蓝本,设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各项目所占绩效比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略有差异,但均把基础性工作的达成度作为考核重点。方案的操作性都比较强,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在方案中,各校呈现出“四个倾斜”:(1)向语、数、英教师,特别是毕业班语、数、英教师倾斜。(2)向班主任倾斜。各校在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外,另通过星奖班级、优秀班级的评选对优秀的班主任进行奖励。(3)向老教师倾斜。如设立“园丁奖”、“老黄牛”奖等奖励项目。(4)向优秀教师倾斜。真正体现了“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笔者发现,在各校的方案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正是绩效工资实施后教师发展放缓的重要原因。

1.价值导向不够清晰

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仅仅是对教师工作“量”的评价,更要体现“质”的内涵。纵观各校的方案,最常见的关键词是针对“量”的扣减,如:“校级教研活动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一次扣10元”,“听课节数不足,每少一节扣5元”……同时,在方案中,对考试科目的关注也使教师对“质”的理解不够全面,如:“班级人数超50人,语、数、英老师每月加奖50元”,“所教学科在校、区各类测评中成绩较好,或优秀率、平均分明显高于平行班,酌情加奖”……有一所学校语、数、英学科的教学质量奖占整个奖励性工资的40%,是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的2倍。

2.管理理念有待提升

对教师的考核应有完善制度的保障,个别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得比较“粗放”,在管理上表现出的是“人治”,在个别学校的方案中竟然出现了向某位校长请假之类的文字表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一种高激励的外在报酬、高争议的变动性工资,当绩效工资发放产生偏离时,教师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感。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考核的内容涉及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习进修、教育科研等各个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一定要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保证。

3.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绩效考核主要是由管理部门(领导)对教师进行考核,而绩效工资与教师的工作挂钩,与经济挂钩,因此教师们会把绩效工资的高低与学校对自己工作优劣的评价等同。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让教师产生“被考核”的心理压力。

二、绩效工资背景下教师管理的策略

1.重价值引领,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教育事业是“育人”的事业,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的事业。在绩效工资实施的当下,我们更应该思考:我们的工作是为了什么?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教师?因此,觅渡教育集团策划了一系列的师德建设活动。通过“今天,我们怎样做觅渡教师”的大讨论、“读书与人生”沙龙、“发现身边的伟大,赞许动人的平凡”先进事迹宣讲、“觅渡教师”评选等活动,使讲职业道德、讲为人师表、讲奉献精神成为主流,比钻研精神、比教育态度、比工作实绩成为常态。

对于绩效工资重“量”轻“质”的现象,我们同样进行了思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这是对传统的以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成绩的纠偏。但是,不可避免的,种种因素使教师仍旧不得不注重分数。为了弱化分数,强化质量,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中适当调整平时教学常规与期末质量的比重。在考核过程中,更要避免出现紧抓学业成绩不放的不正常现象。在觅渡的管理理念中,所有的课程都应该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淡化学业成绩,强调学业质量,因此,多年前,学校就在充分征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将教学质量奖改为所有学科老师一视同仁。在奖励性绩效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集团沿用了这一做法。

2.科学人性管理,激发教师职业的幸福感

考核制度的健全能带来较为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结果,科学人性的管理则能激发教师职业的内驱力。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过程中,一位老师的话给了我们很大启发:“为什么总是要扣(钱),而不是加(钱)呢?”的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一定要突出“奖励性”。

在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各校可以对原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进行修订,使之更合理。岗位津贴、工作质量奖、工作量奖、教育科研奖四大块考核项目的比重可以适当调整,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通过各级各类的评选,特别是校级层面的评优评先,让这些教师感受到被肯定、被欣赏的喜悦。

3.建立多元评价机制,构建科学考核程序

在绩效考核中,如果学校管理层不能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可能会打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针对目前奖励性绩效考核评价方式过于单一的现状,需要引进多元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部门、学生、家长,通过教师自评、部门复评、家长问卷、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考核程序。我们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是:教师参与方案制定,教代会认可方案,进行多元评价,评价后考核小组与教师进行沟通,最后教师本人确认。

4.重合作分享,鼓励个人和团体共进

篇(3)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篇(4)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20-0154-02

一 A校概况

A校为一所县级公立中学,现有1500余名学生,生源主要是来自周围的农村学生,生源质量总体来说较差。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除部分学生跑校外,其余学生全部寄宿学校,全校初一、初二、初三共设28个班,学校共有教师113名,学历以本科和专科为主,教师队伍的平均年龄偏大,教学的积极性不高。总体来说,A校是一所不管从硬件还是从软件来说都是一所比较落后的学校,因此教师绩效考核的实施情况,对该校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二 A学校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A学校目前的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该奖励的教师没有得到相应的奖励,该批评教育的教师却与大家领着一样的绩效工资。

1.考核前期的准备工作不足

作为针对学校全体教师的一项考核工作,在考核进行前就必须做到让全体教师都要认识到考核的重要性,都能积极参与到考核过程中。

A校方案是教务处主任是学校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的负责人,按照国家具体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具体试剂情况进行,考核方案出来后交由校长审核,在吸取校长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方案并予以实施;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会在全校张榜公布。

可以看出,A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是由教务处一手操作,其间只与校长有过交流,没有吸纳学校教师的任何意见。而一份没有反映学校教师的意见和态度,没有代表学校全体教师权益的绩效考核方案,可想而知它的实行不仅不会给教师的发展带来帮助而且还会影响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2.考核方案不科学、不公平

在考核过程中,学校本身在绩效考核的技术力量就差,又没有征求各位教师的意见,再加上制定考核方案时没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就注定了制定出来的考核方案是不科学、不公平的,是无法代表全体教师真正权益的。

笔者从A校获取的资料中看出,A校目前在编教师共有113名,其中有一名教师请病假,一名教师借调,还有一名教师进修,除此之外在岗教师共有92名,学校目前共有18名教师是在编却不在岗的。但是根据A校老师反映,这其中就有部分教师不在岗却长期照领绩效工资。

3.考核结束后没有进行必要的反馈和总结

学校每次绩效考核结果公布后,剩下的工作就只有根据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没有任何的反馈和总结环节。A校的绩效考核方案中考核指标主要分为四大块,分别为:教学成果、工作量、出勤、教学过程,所占比例分别为35%、30%、10%、20%。在教学成果中,有一项关于教学质量的具体指标的规定是:各科学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率和优秀率可记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课的合格率为97%,优秀率为50%,其余各科的要求的合格率和优秀率分别是80%、40%。在这个考核指标上,学校采取不同学科不同标准的考核方法,本是一种正确的做法,但是不同学科之间的要求差距过大,缺乏公平,也超出了主科教师(语数外教师)的心理承受范围,这也导致许多主科教师在考核结果出来后都抱怨:自己比其他副科教师工作辛苦但是领到的绩效工资有时却没有“副科”教师多。但是这样的问题学校却一直没有解决,而是仍沿用了这些考核指标和方案。

三 A校绩效考核的对策

在最后谈到如何改进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如何才能使绩效考核对学校的教学管理起到促进作用时,学校领导和各位教师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通过对国内外绩效考核经验的借鉴,汇总对各位教师的访谈记录以及调查问卷的结果,笔者认为A校的绩效考核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提高学校自身绩效考核的技术力量

考核主体确定后,学校需要对考核主体进行适当的培训,使其不仅了解学校绩效考核的意义,更要懂得并掌握一些科学的考核方法,如关键绩效指标法、360度绩效反馈法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学习其他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优秀案例,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方法,推进学校绩效考核科学、公平、有序的进行。

2.提高老教师对绩效考核的认识

中老年教师作为A学校教师中一个最重要的群体,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也是学校教师中最精英的一部分;不仅教学经验丰富,而且在学校教师中地位很高。因此A学校要想实施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学校领导多与学校老教师进行交流沟通,给他们讲解教师绩效考核的政策及其重要性,提高他们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和关注,让他们意识到学校的绩效考核工作与其自身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破除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观念。

3.面向全体教师征求绩效考核的意见和看法

作为被考核者,学校教师的意见和态度,对学校的绩效考核有着至关重要的指示作用;而只有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考核方案才能被看作是代表了全体教师权益的方案,也只有这样的方案才能在学校绩效考核中顺利实施。如在绩效考核的标准上,A学校教务处曾提到学校绩效考核的重点首先是教师的学科成绩,其次是所在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而教师们的意见则是不能一味倾向于考核成绩,要对教师工作量和教学态度多加关注。可见,学校领导并不能代表或反映教师们的内心想法,因此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显得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石许朋.初中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与实施[D].沈阳大学,2011

[2]花兆润.教师绩效考核应注意的问题[J].教学与管理,2010(13)

[3]米锦平、代建军.论中小学教师绩效评价的原则[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1(5)

篇(5)

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对于国家这项惠及1000多万名教师的“民心工程”,广大教师衷心拥护,欢欣鼓舞。然而,很多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诸如教师感到不公平,学校感到难以操作,实施过程不能体现国家发放绩效工资的最终目的等。

笔者所处的乡镇教学点多而散,校际间发展不平衡,最远的学校距中心校20公里,还有两个学校须从蜿蜒陡峭的山路步行到达,被调到条件艰苦的学校工作的教师十分抵触。另有少数教师在价值观、纪律观、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教学质量不高,给整个教师队伍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针对存在问题,我校抓住实施绩效工资的契机,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探索。

一、准备充分

对绩效工资政策的理解是制订方案、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实施伊始,为了让每一位教师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地理解、支持、参与和实施改革,我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及教育局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和文件。让教师们了解,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教师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紧密结合的工资分配方式。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

二、程序规范

1.制度出台规范。为落实好这项政策,我校按上级文件精神,从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奖勤罚懒、促进工作等方面考虑,确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三原则,即:一要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二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三要坚持“科学、规范、简约”原则。本着上述原则,学校领导班子经反复讨论、酝酿,制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然后集中各完小校长进行讨论,结合校长们的意见对该方案进行再度修改,接着将其印发到各校征求教师们的意见。待各校校长收集本校教师的意见后,再次召集校长们进行讨论,当各方意见趋于统一时,我们才将经反复讨论修改的方案交由教职工大会讨论。由于前期工作细致、科学,我校的考核分配方案赞成率达79%。

2.期末考评规范。在每学期末的绩效考评中,我校都先让各位教师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再由各校考核组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各教师的考核得分,最后再进行一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则交由乡中心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保证了考核评定环节的客观公正。

三、分配合理

我校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从“思想作风、地域差异”等8个大项,共30个小项对教师进行全方位考评。在“地域差异”方面,教师常住地距学校越远,工作学校的环境越艰苦、发展越滞后的加分越高,减少了离家远的教师和薄弱学校的教师的怨气。在“职务工作量”方面,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管理绩效确定了不同的加分标准,并规定每位教师只加最多分的两项职务分。在“教学工作量”方面,不仅规定了超课时、不足课时的加、减分量,还根据所教班级人数规模给予人数加分。在“工作纪律”方面,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以及监考、评卷、履行值日等各方面均有明确的扣分规定。在“工作态度”方面,对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单元检测等教学常规及相关工作也有明确的加减分标准。在“学期考核”方面,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和绩效考核分是重要的参考指标,确定了教师学期考核的加减分。在“教学教研成果’’方面,在考试、竞赛辅导、业务技能比赛、论文评比、担负教研课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加减分规定,成绩突出的教师将受到重奖。

这些考核细则,真正体现了“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教师旷课现象基本绝迹;嫌条件艰苦、嫌课多、不愿做班主任、不愿承担教研课和迟到、早退、随意请假等不良现象明显减少;取得成绩得不到应有回报的抱怨声也再难听见。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促进了学校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逐步完善

绩效工资实施已满三年,但它的奖励性部分如何考核分配仍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如何平衡方方面面的矛盾,如何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需要学校不断地总结经验,对分配方案加以修订,不断完善。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经数次修改后,评价、分配更为公正合理,激励性明显增强,人性化、满意度方面也有了较大提高,彰显了地方特色,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学校引入绩效工资毕竟还属新兴事物,无更细的指导性方案,难免使学校领导、教师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完全接受仍需要时间缓冲。而校际间做法上的差异也给我校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仍有差距。笔者认为,以下三个问题值得重视并加以解决:

篇(6)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4)05-0019-06

收稿日期:2014-02-27

作者简介:贡和法,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江苏江阴,214443),江苏省中学政治特级教师,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学校管理、政治学科教学。

一、背景与目的

继2009年1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后,全国大部分省、市、县又于2012年在高中学校推行了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至今,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已实施两年,但受现行的评价机制和高考制度的影响,高中学校内部人员间、学科间的结构性矛盾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多而复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也较多,有些问题还直接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和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那么,高中教师绩效制度实施后有没有真正发挥其预设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教师对此有何反映?笔者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

二、过程与方法

1.调查目的

对江苏省部分重点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现状进行调查,其目的是要探究目前绩效工资在高中学校实施后的整体价值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科学解决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与思路,并试图通过调研发现高中教师绩效考核实践中的一些可供借鉴的好的举措,以发挥其典型引领和示范辐射的作用。

2.研究方法

本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走访座谈和网上远程调查的方法,对样本教师进行比较全面细致的了解,在收集大量真实可靠的数据和翔实素材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研究,从中梳理出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和建议。

3.样本选择

本调查采用目的取样方式,在江苏全省13个大市各随机抽取1―2所星级(省重点)高中作为样本学校,共选取19所学校,其中公办高中18所,民办实验高中1所。19所高中学校地处城市的6所,参加调查的教师(有效问卷作答者。下同)207人,占总人数的33.0%;地处县城的8所,参与调查的教师259人,占总人数的41.2%;地处乡镇的5所,参与调查的教师162人,占总人数的25.8%。样本学校区域分布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调查内容

调查采用自制的《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研究调查问卷》,内容包括教师的基本情况、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作用与价值、绩效工资发放后教师的实际收入情况和工作状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和评价考核方式、奖励性绩效考核中涉及的关系等五大部分,共25题。访谈和网上调查的主题主要涉及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的构成、个性化有特色的考核方式、教师工作奖励性绩效考核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等三个方面。

5.调查过程

2014年1月至2月,向19所样本高中学校发放《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研究调查问卷》637份,回收有效问卷628份,占98.6%。从表1可以看出,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教学岗位的结构合理,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走访江苏省内高中学校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师25人,访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事、计财、教育工会相关人士5人。网上远程调查了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等知名高中学校领导6人,了解、掌握了高中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些真实情况。

三、结果与分析

随着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政策的落实到位,各地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落实情况是比较好的,有71%的被调查教师认为绩效工资能及时兑现。绩效工资的实施,是党和政府尊师重教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整体上对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但与此同时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一提出就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实施以来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发放上。

(一)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现状

1.绩效工资实施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从调查来看,只有16.9%的教师认为绩效工资的实施与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有必然联系,而有41.1%的教师认为,高中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与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无必然联系;有32.0%的教师认为绩效工资的实施对原来工资福利待遇好的学校促进作用小,24.7%的教师认为绩效工资的实施对原来待遇较差的学校有激励作用。在调查中发现,绩效工资实施后,有31人认为自己的月收入增加了,占4.9%;有240人认为增加了一些,占38.2%;认为没有变化甚至觉得反而下降了的有357人,占56.8%,在这方面原来享受较好福利待遇的城市高中学校的教师感觉尤为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在现实情况下,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很可能会阻碍教学质量的提高。“从本质上来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令人生厌的制度,因为任何人都不想被人考核,教师作为一个具有探究性的育人职业更是如此。”[1]许多高中学校在频繁而严格的考核下,用学生和教师的巨大付出去换取光鲜的升学率,既与教育的内在追求相背离,也不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仍待提高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学校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的重要改革,主要目的是要保护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但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后的真实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调查显示,绩效工资实施后,高中教师现实的工作状态如表2:

从问卷调查学校的基本情况看,对学校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很满意的只有16人,占2.5%;基本满意的211人,占33.6%;不满意的有239人,占38.1%;要求调整方案的162人,占25.8%。这是因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利益,每个教师都会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看待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如表1所示,占49.7%的语数外教师由于上课多,就主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主要应依据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来考核,而38.4%的政史地理化生、9.4%的考查科目教师则认为学校应综合考核,不能单一地依据工作量来考核。因次,学校奖励性工资的实施方案不可能让每位教师都满意,只能是相关利益方相互妥协的产物。

教师在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认识上也有误区。在未实行奖励性绩效之前,学校通过社会资助、择校生等自筹经费来解决用于“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经费,好多教师易于接受,学校处置也相对容易;而奖励性绩效以后,不少教师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是自己的工资,不能把自己的工资拿给别人”,所以希望能承担平均工作量,获取“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奖励。由于在江苏现行高考模式下,语数外是以考分计入录取总分的,政史地理化生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以划等级的方式来供高校录取时参照的,所以各校自然将语数外教师作为主课教师,在工作量考核的权重上与学测科目教师及信息技术等考查学科教师拉开差距,如无锡市J高级中学就是如此(如表3、表4、表5所示)。

江苏省无锡市J高级中学专任教师的工作量由K1、K2、K3相加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周工作量=周等效课时数(K1×教案数+K2×规定课时总数)+K3实得数

例如:某高一语文教师,除上一个班5节课外,另有2.5次早读(一周5天中语文和外语早读的次数比例为3:2或2:3,期中前后对调安排,语文早读全学期每周平均为2.5次)、一次晚自修值班,则其周工作量为:1.4×5(个教案)+1.5×5(节课)+1×2.5(次早读)+5×1(晚自修值班)=22(课时量)。而某高一生物教师,除上3个班的6节生物课外,另有一次晚自修值班,则其周工作量为:1.3×2(个教案)+1.3×6(节课)+5×1(晚自修值班)=15.4(课时量),与任教一个高一语文班教师相差6.6个课时量。

访谈教师认为,这种系数的设定缺少一定的科学依据,以此进行的考核势必会导致学科之间、教师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突出,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绩效工资实施后教师专业发展团队协作精神还需加强

调查显示,有58.4%的教师认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要在整体提升教师工资水平的基础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因为,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队伍质量的提高,要从整体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有42.7%教师认为,学校在奖励性绩效考核时既要考虑工作效率,又要增强教师团队的协作精神。

在调查中也发现,江苏省南通市的F中学在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中就有一条重要原则,即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教学和服务能力;鼓励教师团队成员间的合力协作。在F中学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中就单列了教职工专业成长奖(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左右)和优秀团队奖(约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从制度上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二)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的建构情况

国务院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调查显示:各校都制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348人(占55.4%)的受调查教师反映方案是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普遍的反映是: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存在难度

“学校组织的投入与产出,与经济组织的投入与产出之间只有相似性而无同质性。”[2]教育活动中的教育目的、学习态度等往往是定性描述的;学校中存在大量隐性的投入,如情感、态度、精神力量等因素是无法计量的。因此,教育工作的奖励性绩效考评也比其他工作的评价要复杂得多,如何制定科学、合理、大家都能接受的校内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成了很多学校的一大难题。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量化实际上成了学校对教师工作的导向。调查显示:11.6%的教师认为学校应重点关注“工作量”,39.5%的教师认为应“综合考核,重点考虑工作量”,35.5%的教师认为应“综合考核,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也有13.4%的教师认为应“平均处理,缩小差距”。由此看来,以什么作为考核、量化的重点也存在分歧。所以,许多学校也无奈地仅仅关注工作量的计算,对学校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后勤人员等岗位也赋予一定的工作量,纳入工作量的计算。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牵涉诸多利益关系

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关注工作量实际上是一种“任务绩效”,但教育绩效评估是多元的,也存在“关系绩效”,不可避免地牵涉到学校内部的种种关系,诸如行政与教师、教师与职工、主课与副科、必修课与选修课、高考科目与非高考科目、青年老师与老教师的关系,以及同一群体中的平衡等。利益关系的处理成了奖励性绩效考核中的敏感问题,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该谁多谁少成为关注的焦点和矛盾的根源。

调查显示,教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最需要处理的关系”的回答中,45.5%的认为是“学校行政与教师”,24.2%的认为是“语数外高考学科与选测学科”,16.1%的认为是“教学一线教师与教辅人员”,9.7%的认为是“岗位设置与人员兼职”。如果一系列的关系处理不妥,寻求不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那么,对教师实施个人绩效奖励的政策可能会导致教师团队合作意识的弱化。

调查中也发现,在上述诸多关系,有不少学校将“学校行政与教师”的关系作为最显眼的问题来解决,以此为突破口去化解其他关系问题。如:江苏盐城的A中学就有两条原则:一是削减学校行政职数,控制在学校成员总数的10%左右,该校有225位教职工,实际的行政管理人员是21人,占比9.3%;二是学校采取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就低的原则,行政和管理人员的课时津贴采取现有实际课时工作量与贴补课时之和不大于1个高三双班教师课时津贴,这样的上限封顶措施较好地协调了干群之间的关系。

3.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机制亟待建构

问卷调查显示,有45.9%的教师认为,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主要体现“工作的量与质”,有59.9%的教师认为,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必须坚持“多劳多得”与“优绩优酬”相结合的原则,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它首先取决于学校管理者对绩效的理解与把握,尤其要符合教育组织的使命、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3]走访座谈时教师反映,教师工作量的认定必须符合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不能把违规的补课费用和不按国家课时标准开课的超课时津贴等设立其中。问卷调查中有54.5%教师认为要从“行为投入与结果产出”的结合上来考量教学效果,不能将8小时以外的延伸甚至依托学生和教师的巨大付出所取得的成绩认定为“优绩”,更不能对加班没有限制。

四、思考与建议

走访座谈得知,高中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靠学校自身的机制来合理分配难度确实不小。问卷调查的结果也显示:要让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真正、有效地发挥其预设的作用,必须建构起教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教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的建构要从绩效考核的整体效益观出发,完善奖励性绩效考核的结构;从绩效考核的全面发展观出发,改革奖励性绩效考核的方法;从绩效考核的价值文化观出发,理顺奖励性绩效考核的关系。具体的思考建议如下:

(一)抓住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建构的根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对高中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的顶层设计是有指导意义的。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建构的根本是: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构即考核内容和权重比例。访谈中不少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反映,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要冲破单纯关注工作量计算的考核模式;问卷调查中,也有273人(占43.5%)的教师认为奖励性绩效除工作量以外还必须有“配套考核措施”。

在这方面,深圳师大附属中学已作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该校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在编在岗职员,以现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责任制为基础,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设为四部分构成:基本工作量奖,对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给予的奖励;岗位责任奖,包含岗位全勤奖、岗位安全奖、岗位管理责任奖;超工作量奖,在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外,对超出的工作量给予奖励;质量成果奖,包含教学科研奖、高考质量奖、校内评优评先奖等。这一评估结构涵盖了教师工作的质与量,每一结构中的具体细则规定也非常明晰,给教职工以很好的导向(学校关注什么、你们应该在哪些方面努力),充分发挥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江苏省南通市的F中学同样设定奖励项目,并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进行分块划量。如: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以下称总量)的7%左右;优秀教师津贴占总量的3%左右;工作量津贴占总量的40%左右,其中加班补贴只能占总量的1.5%、值日津贴只能占总量的1%;工作质量奖(含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服务质量奖、学测和高考及学科竞赛奖、优秀团队奖)占总量的40%左右;此外,专业成长奖、安全责任奖、其他奖三项占总量的10%。规范的考核内容和合理的分配比重,有利于学校协调内部各利益关系和工作的安排和调配。

(二)探索奖励性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的路径

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紧密相连,奖励性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就难以保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不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就难以真正的落实。奖励性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的路径主要有:

一要考核主体合理建立广泛参与、共同建构的民主评价机制,成立教师委员会。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有59.3%的教师认为要改变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的成员构成,由单纯的行政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转变为由行政、学科组组长、教代会代表等成员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实现考核程序的规范化。

二要考核过程公平。如表1所示的44.4%的中学一级教师和17.2%的中学二级教师年龄在25―35岁左右,他们是当今高中学校中教学任务较重的一个群体,他们认为奖励性绩效考核既要重视教师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也要关注教师教育教学的过程;既要重视教师的职称职务,更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29.1%的人希望学校定性与定量结合进行考核,30.3%的教师要求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考核,32.5%的教师建议要搞好对学校行政干部的考核。

篇(7)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赋予校长奖优罚劣的绩效工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细化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一校一策,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把市委市政府对一线教师的关爱落到实处,推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放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三、发放原则

绩效工资的发放以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高酬,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一)以德为先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凡是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处分期间的绩效工资。

(二)激励与制约相结合原则。各学校要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根据《市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依托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处室,对绩效方案中的各项考核内容要做好过程记载,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坚决杜绝无绩效考核,简单划等随意发放绩效工资的现象发生。

(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实行工作量核定制度,参照《市教育系统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制定本校标准。各学校要对各岗位工作量标准和每一名教职工工作量进行科学核定,鼓励教职工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要做到“三个倾斜”:一是重点向乡镇学校特别是偏远的学校倾斜;二是适当向承担教育教学重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班主任、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三是适当向初中学校和幼儿园倾斜。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各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要经过教工大会或教代会85%以上通过后实施,相关程序和结果要公开透明。绩效考核采取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汇总一次,向全体教职工公示考核结果。要增强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分类考核分配原则。按岗位分为班主任、校领导、科任、教辅四类;按业绩分为基础(含工作量)、考勤、奖励三部分,既要有岗位考核也要有业绩考核,原则上校领导绩效工资总额不高于班主任,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四、发放办法

(一)发放时间。按学期发放,一年发放两次。

(二)发放分级。

五、几点要求

1.以下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未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病假超过15天的;事假超过10天的;旷工超过1天的;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下的;因个人原因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

篇(8)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5.03.081

建国以来,我国高校先后经历了四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2006年人事部、中组部等联合下发文件,提冉在广大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成为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2009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并有了详细的实施计划表。2010年起,全国范围内高校逐步开始新一轮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践,探索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绩效薪酬制度。

1 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与问题

1.1 现行的薪酬制度缺乏激励性

绩效工资改革改变了原有工资制度中薪酬水平由学历、资历等决定的情况,将工资水平与职务、职称挂钩。但是按照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很多高校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的现象。和以前的一些岗位之间的平均主义不同,在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之后,现在的平均主义主要体现在相同岗位级别内部。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教师往往绩效工资水平差距不大,并不能反映其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和水平,仍然难以打破“干多干少都一样”的现象。

1.2 绩效分配方案的制定不具有针对性

就目前来看,多数高校的绩效考核往往是一套体系打天下,没有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及不同学科等的细化方案,这样就容易让考核浮于形式,失去了深入渗透下去的动力。不同学科的教师,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格并不相同。而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教师收入水平并没有充分体现这一学科差异。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强的学科,教师工资的水平也应该相对较高,根据这一规律进行薪酬分配会对吸引高层次的优秀人才更有帮助。

1.3 绩效沟通渠道不够通畅

当前绩效考核的沟通反馈渠道并不畅通,教师只知道一个简单的最终考核结果,不了解自己具体的优势与不足,有的高校甚至连最终的考核结果也不进行公示,致使考核缺乏公开透明性。

1.4 考核结果的应用不够广泛

在考核结果应用上,很多高校目前的应用范围不够广泛,因此就没有真正利用绩效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来帮助教师在绩效、行为、能力、责任等多方面得到切实的提高。有问题的教师得不到及时改进,业绩好的教师也得不到及时的鼓励。久而久之,会在教师的心中形成考核只是流于形式的想法,不利于绩效考核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2 绩效工资改革的对策探讨

2.1 充分利用绩效工资的竞争和激励作用

绩效工资作为工资结构中活的部分,在薪酬制度中应该充分体现其激励作用。世界一流大学都将薪酬的竞争性作为吸引优秀教师的重要筹码,如斯坦福大学明确提出“一流的大学,一流的福利”的理念。薪酬的激励作用除了可以吸引优秀教师外,还可以激励现有员工为高校发展做出最大程度的贡献。因此必须将绩效工资与教职工的工作实际密切结合,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在绩效薪酬的政策导向上,应该轻职称、资历,强调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业绩高的教职员工。

2.2 建立更具针对性的考核评价体系

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绩效工资改革的核心要素。把高校的整体目标层层分解,转化为各院系及机关职能部门的目标,然后再转化为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引导和强化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与高校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各高校应该针对不同岗位类别的人员(如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工勤等)制定出不同的绩效薪酬方案。不同岗位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各有差异.考核方案如果不能考虑到他们的工作实际,就会使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大打折扣。同时,各高校在制定绩效方案时,也绝不能照搬照抄其他高校成熟的方案,必须充分结合自身特点实行。

2.3 做好绩效沟通与反馈,建立监督、申诉制度

不论是作为规则制定者的高校人事部门,还是作为考核者的各级考核单位都应该与被考核者建立充足的绩效沟通,促使教师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充分了解,从而消除考核过程中产生的误解,培养双方的相互信任。同时,通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沟通和反馈,也可以让教师明确不足与今后工作中努力的方向,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好绩效沟通与反馈既有利于学校整体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教职工的个人成长。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校内公示,以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性,接受全校教师监督,允许教师通过合理的渠道进行申诉。

2.4 扩大考核结果应用范畴

绩效考核结果体现了一名员工在整个考核期内的综合表现和对学校做出的贡献,因此考核结果应作为兑现待遇、岗位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培训进修资格取得等的主要依据。在绩效薪酬改革进行的过程中,应不断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以突出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为绩效薪酬改革的推进起到相应的促进作用。

一套好的绩效薪酬体系可以使高校与全体教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使教职工的个人职业发展融入到高校的长远发展中,达到双赢。本次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一项全新工资制度的推行。高校必须完善岗位设置,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薪酬分配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工作潜力,引导他们不断创新发展,为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篇(9)

论文摘要: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以来取得初步成果,但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本文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指出的问题,提出满足全体教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以及关注教师专业发展的解决方案,以期促进绩效改革的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实行,这一政策的落实情况到底怎么样?2010年3月2日发布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公布了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此次调查总体反映了2009年12月前该政策的实施情况,结果表明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总体上教师的工资增幅明显,但是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总结出以下解决措施。

一、满足全体老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蓝皮书》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2.49%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制订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时,“有教师代表参加”;19.07%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教师代表参加”;还有55.0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教师有参与制订方案的权利。与此同时,同意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制订实施规则的占85.81%。“可见,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愿很强烈,只是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学校领导重视绩效考核,忽视绩效管理。其实,在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是一个绩效管理的过程。而在有些学校领导看来,绩效考核就等同于绩效管理。但其实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五个部分[1],绩效考核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只重视绩效考核,而忽视绩效管理的其它部分,可想而知,这样的绩效奖励方案必然不能得到全体教师的支持。第二,教师的主体意识不强。大多数教师认为,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主要是领导的责任,教职工只要服从方案就好。这样就导致教师绩效考核的简单化、机械化,从而造成教师与学校的关系紧张与矛盾。

根据以上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学校领导充分尊重教职工意见

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文规定:“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在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学校的相关部分要充分向教师说明绩效工资的好处,同时也要坦诚向老师说明其缺点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先提出一个“可行性报告”请老师们研讨,可行性报告要主题明确、条理清楚、文字准确,能用表单的就不用文字,让教师容易看、容易算,能自己估算到努力的目标和存在的差距。广泛听取教职工不管在正式会议还是在非正式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根据他们的意见对绩效考核的内容作出调整,让它在教师看来更加公平。

2.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每个过程

学校领导必须认识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是绩效工资实施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想得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必须使教职工参与到方案实施的每个过程。从绩效计划,到绩效考核,再到绩效改进,都要让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进来,这样才能保证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基础性部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在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前,有超过一半的教师认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会提高;但实施后,这一比例下降到19.31%。在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查过程中,存在“依然以职称学历教龄为主,难以体现实际工作差异”、“吃大锅饭的情况不少,对突出的教师奖励不够”、“部分行政人员可以不劳而获”等问题,这就违背了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初衷,即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到教师岗位来,把不适合教师岗位的人员转移到其它合适岗位。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以及鼓励教师努力从教,锐意进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绩效工资奖金机制必须包含以下四个特征。

1.可实现性,是指只有当教师感觉可以拿到那些奖金时,这时候奖金激励机制才会对教师起到作用,即要使教师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获得相应奖金。《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53.54%的教师认为学校内部工资差距“主要体现在职称上”,有18.90%的教师认为差距“体现在领导与教师之间”;认为差距体现在“工作量大小之间”的只占受调查教师总数的13.69%。这说明,决定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差距的核心因素不是工作量,而是职称等因素。但在职称考核上也是“论资排辈”,譬如有些学校教师考核要分等级,各个等级的工资、奖励不一样,所以一个学校中的教师都想往高一级去。但是分等级是有比例的,比例就决定着人数。举例说明,100个教师中只有3个人可以评到八级,50个人评到九级,剩下的都是十级。那么,在九级中,很多教师职称都是相同的,有的教师上去了,有的教师下去了,这就引发了教师之争。为了解决这个职称问题,很多地方采取控制职称的评选,要求一个学校中只有当高一级的教师退休了,才可以由低一级去评,这样也会引发不公平现象,毕竟低职称的教师比较多,也会打压低职称老师的积极性。

2.透明性,是指老师必须了解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每个环节,明确知道考核目标、考核方法等,不能有“被强迫执行的感觉”。

3.实质性,是指老师努力获得额外的奖金要可观。要想让老师认真对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那么对突出老师的绩效奖金必须与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相配,这样的奖金才会起到激励性的作用。譬如有些小学班主任每个月有300元的补贴,中学班主任每个月有400元补贴。但他们的工作价值比这些补贴要大很多,承受的责任更大。不仅要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而且要时刻与家长做好家校工作。学生在校的安全是每个班主任最头痛的。小学生其实比中学生更需要教师的保护。很多踩踏事件的主要受害都是小学生,因为他们是弱者。中学班主任主要考虑学生的心理问题,家校工作比较辛苦。小学和中学的补贴有区分,那也是不公平的,大家工作的侧重面不一样,但工作的责任都是一样的。所以绩效工资要根据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合理分配。

4.合作性,是指建立一个促进合作的绩效工资机制。目前有些学校实施绩效奖金机制在促进教师努力从教的同时,也担心会引发同校同级老师间互相打压和恶性竞争。为消除不利竞争的可能性,绩效工资实施时必须有一部分资金是用来嘉奖以小组或一个学校为单位的集体,这样有利于加强教师间的合作。老师也可以自发组织专业学习小组,每组大概四、五个人,由于每个小组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小组内一个老师的进步就能同时提高其他老师的绩效,这样既能最大化学生的学业成就,又能最大化教师的奖金。

三、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虽然《意见》明确指出“绩效考核不得与升学率挂钩”,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在每学期末实施综合绩效考核的方案中都将期末考试中的及格率、优秀率算在考核内容中,而且在现实操作中这部分占很大比例。蓝皮书在请被调查者就“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是否更重视考试分数了”的问题作出回答时,选择“没有变化”的教师占47.67%,而选择“是”的教师竟达到33.25%。这反映了在考试评价制度未改变的前提下,难以达到不重视分数的预期;同时反映这种考核评价忽视了教师平时的努力,从而导致评价不公。鉴于此,我们可以向国外多吸取先进经验。例如美国的田纳西州教育增值评价模式(Tennessee Value-Added Assessment System,简写为TVAAS)就是重视学生的进步大于学生成绩的典型评价模式。TVAAS认为学生逐年测验成绩的变化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进步,而不需要通过某个时间点学生的成绩来判断。它参照田纳西州综合评价计划(the Tennesse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Program,TCAP)中的常模参照测验的年度数据,计算出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的情况。“TVAAS利用学生各个时段得到的分数(scaled scores),将其学习结果做出模式化处理。通过充分利用纵向的数据,就可发现其学业进步发生偏离的进程(the normal pace of academic growth deviates)。通过充分利用横向的数据,就可确定影响学生成绩的要素及每个要素的影响程度”。[2]这种方法,不仅可以让老师很快知道学生在哪方面遇到困难,从而调整自己的指导方向,而且可以让老师对绩效奖金的获得有清晰的数据来源,增加绩效工资奖金的透明度。其实,有效的奖金机制的关键点是这些奖金要与学生的进步挂钩,而不是与学生在诸如期末考试中的考分挂钩。如果只关注学生的考试分数,那班上有一些尖子生的老师所得的奖金会更多,这样也无助于鼓励老师辅导一些学困生,不仅对老师不公,对学生也不公平。

四、关注教师专业发展

绩效考核应激励教师注重自身发展,但现在有些学校绩效考核中教师的论文获得区级以下的奖励不算在考核范围内。这对很多青年教师是一种打击。青年教师要获得区级以上的奖励是要有一个过程的,而考核一项把他们的积极心打压了,所以很多青年教师宁愿做一个优秀的“教书匠”,也不愿意做一个研究性的学者。因此有效的绩效工资制度要促进教师自主完成自己对专业素质结构的改造和重组,帮助教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使之与学校发展目标密切相连。绩效是教师成长的助推力,通过它,教师能自我反思、自我成长。

五、结语

教师对学生的“责任”不是商品,但是绩效考核要使这种“责任”最大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是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的至关点。学校不像工厂企业,按照计时计件来定工资发奖金,因此不能简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但只要认真地加以研究,还是可以制定出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标准。总而言之,绩效改革任重而道远,只有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给每个教师提供最合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才能有效实施。

篇(10)

论文摘要: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以来取得初步成果,但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本文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指出的问题,提出满足全体教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以及关注教师专业发展的解决方案,以期促进绩效改革的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实行,这一政策的落实情况到底怎么样?2010年3月2日发布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公布了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和江苏省历史特级教师王雄联合主笔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此次调查总体反映了2009年12月前该政策的实施情况,结果表明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总体上教师的工资增幅明显,但是由于执行时日不长,执行层面问题较多。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总结出以下解决措施。 

一、满足全体老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蓝皮书》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2.49%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制订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时,“有教师代表参加”;19.07%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教师代表参加”;还有55.0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教师有参与制订方案的权利。与此同时,同意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制订实施规则的占85.81%。“可见,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愿很强烈,只是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学校领导重视绩效考核,忽视绩效管理。其实,在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是一个绩效管理的过程。而在有些学校领导看来,绩效考核就等同于绩效管理。但其实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五个部分[1],绩效考核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只重视绩效考核,而忽视绩效管理的其它部分,可想而知,这样的绩效奖励方案必然不能得到全体教师的支持。第二,教师的主体意识不强。大多数教师认为,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主要是领导的责任,教职工只要服从方案就好。这样就导致教师绩效考核的简单化、机械化,从而造成教师与学校的关系紧张与矛盾。 

根据以上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学校领导充分尊重教职工意见 

教育部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文规定:“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在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学校的相关部分要充分向教师说明绩效工资的好处,同时也要坦诚向老师说明其缺点以及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先提出一个“可行性报告”请老师们研讨,可行性报告要主题明确、条理清楚、文字准确,能用表单的就不用文字,让教师容易看、容易算,能自己估算到努力的目标和存在的差距。广泛听取教职工不管在正式会议还是在非正式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根据他们的意见对绩效考核的内容作出调整,让它在教师看来更加公平。 

2.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每个过程 

学校领导必须认识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是绩效工资实施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想得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必须使教职工参与到方案实施的每个过程。从绩效计划,到绩效考核,再到绩效改进,都要让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进来,这样才能保证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有效的奖金激励机制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基础性部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在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前,有超过一半的教师认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会提高;但实施后,这一比例下降到19.31%。在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查过程中,存在“依然以职称学历教龄为主,难以体现实际工作差异”、“吃大锅饭的情况不少,对突出的教师奖励不够”、“部分行政人员可以不劳而获”等问题,这就违背了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初衷,即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到教师岗位来,把不适合教师岗位的人员转移到其它合适岗位。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以及鼓励教师努力从教,锐意进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绩效工资奖金机制必须包含以下四个特征。 

1.可实现性,是指只有当教师感觉可以拿到那些奖金时,这时候奖金激励机制才会对教师起到作用,即要使教师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获得相应奖金。《蓝皮书》提供的数据表明,53.54%的教师认为学校内部工资差距“主要体现在职称上”,有18.90%的教师认为差距“体现在领导与教师之间”;认为差距体现在“工作量大小之间”的只占受调查教师总数的13.69%。这说明,决定学校内部绩效工资差距的核心因素不是工作量,而是职称等因素。但在职称考核上也是“论资排辈”,譬如有些学校教师考核要分等级,各个等级的工资、奖励不一样,所以一个学校中的教师都想往高一级去。但是分等级是有比例的,比例就决定着人数。举例说明,100个教师中只有3个人可以评到八级,50个人评到九级,剩下的都是十级。那么,在九级中,很多教师职称都是相同的,有的教师上去了,有的教师下去了,这就引发了教师之争。为了解决这个职称问题,很多地方采取控制职称的评选,要求一个学校中只有当高一级的教师退休了,才可以由低一级去评,这样也会引发不公平现象,毕竟低职称的教师比较多,也会打压低职称老师的积极性。 

2.透明性,是指老师必须了解绩效奖金实施方案的每个环节,明确知道考核目标、考核方法等,不能有“被强迫执行的感觉”。 

3.实质性,是指老师努力获得额外的奖金要可观。要想让老师认真对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那么对突出老师的绩效奖金必须与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相配,这样的奖金才会起到激励性的作用。譬如有些小学班主任每个月有300元的补贴,中学班主任每个月有400元补贴。但他们的工作价值比这些补贴要大很多,承受的责任更大。不仅要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而且要时刻与家长做好家校工作。学生在校的安全是每个班主任最头痛的。小学生其实比中学生更需要教师的保护。很多踩踏事件的主要受害都是小学生,因为他们是弱者。中学班主任主要考虑学生的心理问题,家校工作比较辛苦。小学和中学的补贴有区分,那也是不公平的,大家工作的侧重面不一样,但工作的责任都是一样的。所以绩效工资要根据教师的工作强度和责任合理分配。 

4.合作性,是指建立一个促进合作的绩效工资机制。目前有些学校实施绩效奖金机制在促进教师努力从教的同时,也担心会引发同校同级老师间互相打压和恶性竞争。为消除不利竞争的可能性,绩效工资实施时必须有一部分资金是用来嘉奖以小组或一个学校为单位的集体,这样有利于加强教师间的合作。老师也可以自发组织专业学习小组,每组大概四、五个人,由于每个小组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小组内一个老师的进步就能同时提高其他老师的绩效,这样既能最大化学生的学业成就,又能最大化教师的奖金。 

三、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虽然《意见》明确指出“绩效考核不得与升学率挂钩”,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在每学期末实施综合绩效考核的方案中都将期末考试中的及格率、优秀率算在考核内容中,而且在现实操作中这部分占很大比例。蓝皮书在请被调查者就“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是否更重视考试分数了”的问题作出回答时,选择“没有变化”的教师占47.67%,而选择“是”的教师竟达到33.25%。这反映了在考试评价制度未改变的前提下,难以达到不重视分数的预期;同时反映这种考核评价忽视了教师平时的努力,从而导致评价不公。鉴于此,我们可以向国外多吸取先进经验。例如美国的田纳西州教育增值评价模式(tennessee value-added assessment system,简写为tvaas)就是重视学生的进步大于学生成绩的典型评价模式。tvaas认为学生逐年测验成绩的变化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进步,而不需要通过某个时间点学生的成绩来判断。它参照田纳西州综合评价计划(the tennesse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program,tcap)中的常模参照测验的年度数据,计算出学生学业成绩提高的情况。“tvaas利用学生各个时段得到的分数(scaled scores),将其学习结果做出模式化处理。通过充分利用纵向的数据,就可发现其学业进步发生偏离的进程(the normal pace of academic growth deviates)。通过充分利用横向的数据,就可确定影响学生成绩的要素及每个要素的影响程度”。[2]这种方法,不仅可以让老师很快知道学生在哪方面遇到困难,从而调整自己的指导方向,而且可以让老师对绩效奖金的获得有清晰的数据来源,增加绩效工资奖金的透明度。其实,有效的奖金机制的关键点是这些奖金要与学生的进步挂钩,而不是与学生在诸如期末考试中的考分挂钩。如果只关注学生的考试分数,那班上有一些尖子生的老师所得的奖金会更多,这样也无助于鼓励老师辅导一些学困生,不仅对老师不公,对学生也不公平。 

四、关注教师专业发展 

绩效考核应激励教师注重自身发展,但现在有些学校绩效考核中教师的论文获得区级以下的奖励不算在考核范围内。这对很多青年教师是一种打击。青年教师要获得区级以上的奖励是要有一个过程的,而考核一项把他们的积极心打压了,所以很多青年教师宁愿做一个优秀的“教书匠”,也不愿意做一个研究性的学者。因此有效的绩效工资制度要促进教师自主完成自己对专业素质结构的改造和重组,帮助教师制定个人发展目标,使之与学校发展目标密切相连。绩效是教师成长的助推力,通过它,教师能自我反思、自我成长。 

五、结语 

教师对学生的“责任”不是商品,但是绩效考核要使这种“责任”最大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是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的至关点。学校不像工厂企业,按照计时计件来定工资发奖金,因此不能简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但只要认真地加以研究,还是可以制定出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标准。总而言之,绩效改革任重而道远,只有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给每个教师提供最合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才能有效实施。 

 

篇(11)

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是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对于依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既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也是用人制度的改革,它使教师管理从“身份管理”向“绩效管理”[1]转变,有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截至目前,各省市均已经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方案,并逐步落实,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拥护和支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是争议不断,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学校的绩效考核上。

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的涵义

绩效工资(performance related pay),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 relate 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事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2]。

在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又分为基础性(占70%)和奖励性(占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相联系,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只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师就可以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可见,无论基础性绩效工资还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都是与绩效考核密切相关的。因此,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分配是以绩效考核为基础,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是一种以岗定薪的分配模式。

绩效考核(performance examine)是用科学的方法对组织或个人的工作实绩进行检验和评定[3]。绩效考核包括组织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指的是针对员工的个人绩效考核。

学校绩效管理是一个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绩效改进等环节的复杂的综合体系。它是学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全面、系统、科学地进行考察、分析、评估,使员工完成个人的绩效目标,并通过绩效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沟通、跟踪、反馈、改进和激励,提高教职工的能力与绩效,进而实现学校的组织绩效目标,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不断提升的过程。因此,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它必须为本质上致力于对绩效的改进和提高的学校绩效管理服务上,并在此前提下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系统。

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的现状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重点是切实做好学校绩效考核,这不仅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绩效工资激励功能的体现。但是,在已经推行绩效考核的义务教育学校,广大教师对其效果的评价却褒贬不一,许多学校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观念问题

从领导认识层面看,一是绩效考核本来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普遍性难题,而教师绩效考核因受职业特点限制具体操作难度更大,多数学校不想改变原有的分配机制,倾向于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似乎这样比较公平,便于操作,也不易产生矛盾。但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完全背离了绩效工资改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打压了有积极创造性教师的工作热情,丧失了绩效考核的真正作用,甚至起了反作用;二是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认识不到位,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认为学校绩效管理就是“量化评分”,以传统的“得分”作为最终结果来评判教师的工作业绩,发放绩效工资。这种做法孤立了教师个人绩效考核,不能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效能,即通过帮助教师提升绩效,最终实现组织绩效的提升。当组织价值提升的绩效管理目的被忽视,绩效考核会反其道而行之,阻碍学校教师团队凝聚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

从教师认识层面看,仍有部分教师固守铁饭碗、大锅饭的思想认识,简单地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理解为“涨工资”,认为岗位聘任已经形成了教师因聘任职称不同而造成的工资差距,希望学校能够把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位教师,不要再拉大收入差距;还有一部分人虽然也会抱怨现有的学校管理效率低下,但是真正实行绩效考核,真正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在管理上时,他们又觉得不适应,认为绩效考核浪费时间、走形式,甚至担心增加工作负担,担心既得利益受到不公正、不科学的损害,往往采取抵制和应付这两种应对方式。

(二)实务操作问题

1.考核标准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是做人的“社会化”工作。教育效果的延迟性、劳动成果的不完全可计量性、影响学生成长因素的复杂多样性以及群体合作的集体性工作方式,都决定了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使得考核教师绩效时如何将个体绩效从组织绩效中离析出来成为一个难题。现在的学校绩效考核指标大都囊括“德、能、勤、绩、廉”,这些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很大。如何将这些主观性较强的指标进行质的量化考核,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等,确实存在着一定难度。许多学校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对不同的岗位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与贡献大小;还有的学校仅是简单地将考核指标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能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

2.考核指标缺失,不能有效评价教师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有的是显性可以量化的,如教师的出勤、任课节数、学生成绩、发表文章数量等,有的是隐性不可以量化的,如师德修养、对教育教学的精力投入、对学生的日常品德教育和心灵陶冶等。面对这些隐性的、难以计量的因素,许多学校在绩效考核实践中“避而不考”或“轻描淡写”,往往只是将一些比较容易量化、可测性较强的硬指标列入考核或作为考核重点。如果仅以这些指标来考核教师绩效,难以得出全面而准确的结论。长此以往,教师必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升学率、学业排名等易于量化的考核重点上,所以,因评估指标偏颇而造成的机会主义倾向必然会将教育推向功利与狭隘,素质教育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3.考核主体缺失,不能全面评价教师

不同的评价主体,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于同一评判对象作出的评价往往是会有差异的。[4]因此,要全面、真实、准确地考核教师绩效,参与的考核主体应是多方面的,而且因为教学是一种充满个性特色的活动,不同的教师具有不同的教学风格,所以尤其不能将教师个人主体排除在外,应给教师评判自己的机会。虽然,各地在实施绩效考核时,都强调“多个评价主体参与”“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义务教育学校的考核主体还是学校的管理人员,其他教师仅以“民主评议”的形式参与,所占份额很小,与教师接触最多的学生,往往因年龄小、缺乏判断力而被排除在外。本应作为绩效考核主体同时也是考核对象的教师,仅以考核对象的身份被动接受。其他考核主体的评价固然能够反映教师的工作表现,但是毕竟是外在刺激,不如教师发自内心的反思、评价更能激起自我改善、自我提高的动机,使绩效考核结果更能如实反映教师的状况,帮助教师提高自我、发展自我。

4.考核反馈和应用机制不健全

目前,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做到向教师本人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把其作为职称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但是绩效考核反馈和应用的意义并不仅局限于此。学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时,必须注重与教师的沟通,让教师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了解自己与他人相比有哪些不足和长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并对教师进行适当、明确的指导,使教师的个人发展与实现组织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此外,考核结果的应用不能单纯地与奖励挂钩,更应该将其应用于指导教师发现下一阶段工作的改进点,应用于制订个人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成长点,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这才是绩效考核的本质。

三、教师绩效考核的对策分析

1.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教育人事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宣传等形式,对校长、教师进行政策宣讲,引导校长和教师统一思想,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主要政策,包括教育部的意见和相关的宣传提纲及本地的实施办法,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让所有校长和教师都能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彻底打破原有的平均主义观念,自觉地理解、支持、参与和实施改革,为实施绩效改革奠定基础。

2.引入增值评估,建立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绩效工资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客观公正、受广大教师普遍认可的绩效评价体系,它可以提供切实的绩效成绩以及有助于判断教师绩效情况的信息。目前,在美国各地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模式大都不同程度地采用或借鉴了“增值评估”(value-added assessment, VAA)的做法。“增值评估”是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由田纳西州立大学的威廉・桑德斯博士最先倡导的,是一种用来确定学生在某一年进步程度的统计模式。VAA不仅可以使领导与教师都能看到教师在提高学生成绩方面的客观证据,而且也为奖励那些成绩突出的教师提供了根据,同时,知道自己教学成绩的统计分析结果还能促使教师不断改进教学质量。[5]正因为VAA能够区分哪些教师在提升学生的成绩方面卓有成效,所以它不仅能有效解决教师绩效考核隐性工作不易量化的问题,而且能够解决目前我国因义务教育尚未实现均衡发展而造成的校际教师绩效考核差异的问题。

3.做好三个结合,提高绩效考核的实效性

一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法将定量与定性有机融合,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工作的质量。学校要注重通过面谈、课堂观察、非正式交流等形式准确把握并记录分析教师日常工作的节点,对教师进行鼓励或提醒,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业绩。二是结果与过程相结合。通常情况下,教师工作结果的优劣与其工作过程的好坏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教师的工作结果并不是其工作过程的真实反映。例如同样是教学成绩优异,有的教师是通过改革教法、学法,提高课堂效率和学生学习能力得来的,而有的则是通过加班加点、加大作业量、牺牲学生身心健康换得的。绩效工资发放是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的,因此,学校要采取月考核的持续考核与学期末或学年末的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克服终结性考核的“近因效因”,更准确地评估教师的工作成绩。三是反馈与改进相结合。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及时反馈给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日常沟通反馈也被称为绩效辅导,它可以帮助教师制订绩效改进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不断改善和提高个人绩效,进而使学校的组织绩效不断得到提升。

4.构建发展性的教师考评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性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既要重约束,更要重激励,以正面激励为主,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全面成长作为重要导向,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绩效考核的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上,不能仅局限于绩效考核的奖惩,仅以教师过去和当前的表现作为奖惩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而应注重绩效考核形成的发挥以及教师长期的发展。根据绩效考核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目标、绩效考核主体的多元化和多维性的评价指标,按照新课程改革在教师的伦理规范、专业理论知识和自等方面的要求,发展性的、激励性的指标体系不再以淘汰后进老师为目的,而是旨在促进每一位教师获得新发展;不再面向过去教师已有的工作表现,而是面向未来,更关注教师内在发展动力的激发;不再是单向度的“判决”式评价,而是吸纳管理者、同事、学生、教师本人、学生家长和社区等评价主体参与的交互式的评价,以评价过程中更注重双向的交流和沟通,真正构建促进教师发展的全面、综合、多元地教师考评体系,激发教师对个人素质提升、教育绩效提升的执著追求。

5.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实现学校民主管理

绩效考核事关广大教师的切实利益,离不开广大教师的参与和支持。一是民主制订考核方案。没有教师参与设计的改革方案,无论其形式多么完美,事实上是难以行得通的。[6]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时,学校应建立开放式的交流方式,全面满足教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管理者与教师共同讨论、协商。只有在此基础上确定的考核方案,才能合理地把握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关联,制订出教师认可的符合学校长远发展利益的绩效考核目标,才能既帮助教师建立与学校发展一致的方向感,又增强了方案的可信度、可行性。二是考核过程采取考核组织进行考核的方式。学校绩效考核的考核小组成员应包含校内各个层面和群体的代表,充分体现民意,同时组织考核人员业务培训,掌握正确的考核方法。组成人员的多元化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三是建立考核申诉机会和程序。畅通教师反映意见的渠道,给予对考核不满意或认为不合理的人员申诉的机会和程序,这不仅是对考核工作民主化的要求,也是绩效考核发挥作用的必要措施。建立这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绩效考核中的各种失误并予以纠正,维护绩效考核的准确性,而且在与教师的沟通、探讨中,进一步统一认识,加深教师对绩效考核的信任度,提高绩效考核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绩效工资改革加速.评估体系至为关键[N].21世纪经济报道.2009-9-4.

[2]MBA智库百科.什么是绩效工资[EB/OL].wiki.省略

[3]远距离开放教育词典.省略.

[4]吴志宏主编.《教育管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