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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报告
为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近日,高新分局召开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并印发《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以本系统案例典型为突破口,剖析案件原因,做到防微杜渐。
一、明确工作流程。对十以来查处的本系统典型案例进行筛选,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深刻剖析,找出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达到警示震慑教育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剖析共性岗位。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查找案发的共性规律,研究防控对策,剖析重点部门,对案件多发或易发的部门,必须下大力气开展以案促改,科学配置权利,强化监督制约。
二、做好原因剖析。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出症结及制度漏洞,形成本单位案件剖析报告。研究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并及时调险等级。通过案件倒查,划清责任,又要以案促改,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三、及时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及时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岗位和环节,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促改工作要点》、集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公司“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构建‘三不’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强化权利监督制约。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筛选典型案件。以中天公司原董事长余曙光案件、开封分公司兰考收费站偷逃通行费案件、驿阳分公司竹沟收费站王先进、张瑞涉嫌违法违纪案件、信阳分公司豫皖收费站李远严重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理想信念上、体制机制上、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典型案例学习,要求全体人员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
(二)逐案剖析问题原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学习资料》、《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列影像材料》,对于筛选出的典型案件,逐案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找出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形成案件剖析材料。
(三)着力整改提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对照反思、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查摆问题与整改落实有效的结合,对在查摆阶段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目标清晰、落实到人;领导成员及党员有本人自查自纠报告、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完善制度情况。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谈话、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规章制度等方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员工对防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自身防御能力、提高自身保护能力,做到自律、自重、自警。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按照市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机制的实现路径。2015年,该院以拆迁征地职务犯罪窝串案为突破口,提出侦防一体“三同时”工作要求,让预防提前介入侦查,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1月,该院又以海关、市容系统职务犯罪窝串案为突破口,确定了预防介入“四同步”工作要求,切实将预防工作贯穿于侦查工作全程,明确侦查各环节中的预防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
一是要求预防介入与案件立案同步。正式建立预防介入侦查机制,规定凡是反贪、反渎部门决定立案的典型职务犯罪大、要案,承办人必须在立案后3日内告知预防部门立案信息,以便预防部门及时对该案进行预防介入立项。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后果严重、新类型职务犯罪以及发案单位主动要求开展预防工作的案件,要求侦查部门在立案3日内通知预防部门派员介入,协助侦查部门干警共同开展侦查活动。
二是要求预防调查与案件侦查同步。在侦查阶段,预防部门没有介入的案件,由自侦部门案件承办人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同时针对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原因以及发案趋势开展调查。对预防部门派员介入的案件,侦查部门适时安排预防介入人员参加审讯,并协助预防介入人员到有关单位开展预防调查。预防介入人员参与讯问,应当着重围绕犯罪心态、动机、目的、悔罪认识等主观原因和单位教育、管理、制度、监督以及家庭环境等客观原因展开。
三是要求检察建议与侦结报告同步。预防部门没有介入的自侦案件,如果确实需要制作检察建议的,由侦查部门负责制作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必须在侦查终结后15日内完成。预防部门介入的自侦案件,则由预防介入人员负责制作检察建议书。侦查部门定期将检察建议书和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函抄送预防部门,由预防部门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四是要求预防宣讲与案件剖析同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15日内,由预防部门分管检察长带领侦查部门案件承办人员和预防部门介入人员共同到发案单位召开案件剖析会或案情通报会,同时在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侦查部门承办人员负责通报案件的详细经过,预防部门介入人员则根据该案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系统、行业内的其他案件,剖析案件的表现特点及发生原因,分管检察长最后提出预防建议,并对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
关于张坚案的个人检查剖析材料
张坚一案体现出在我们法院组织队伍中,有的同志出现了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收受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甚至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罚执行、案件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多种问题。
作为法院队伍中的一员,应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按照院党组理论学习安排,通告本院和本庭室各项学习会议,我认真学习了关于张坚案的剖析报告,充分认清司法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我认识到,第一,要坚守理想信念不动摇。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动摇,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从全国政法系统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件,包括张坚案,我们能发现他们也曾有过理想、有过奋斗、有过追求,也做过不少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事,但是,随着权力越来越大,职位越来越高,私欲不断膨胀,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一失足成千古恨,组织惋惜、家人痛惜、自己悔恨,代价惨重。因此,我们必须从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自觉做到防微杜渐,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和生活。第二,要坚持道德修养不放松。纵观张坚案以及许多类似案件,都有一条道沦陷的明显轨迹,或趣味低级,追求享受;或贪婪成性,欲壑难填;或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或妄自尊大,独断专行。以案为鉴,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严守红线,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三,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纵观张坚案,其早已忘记作为一个党员同志,作为一个政法工作者的基本底线。我一定在党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目标要求:
紧密围绕“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等城市、和谐*”这这个主题,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撰写案例剖析专题报告,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依据。专题报告要站在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高度,认真分析现状,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一套相对完整的具体目标、发展路径和实施措施,详细阐明该项目是从哪个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通过撰写理论性强、实践性强的案例剖析专题报告,充分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案例剖析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1、选择并确定案例(6月29日至7月6日)
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实际,围绕本人分管和所担负的工作,可选择一个代表性强、影响范围广、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课题项目作为研究剖析的对象。
届时局班子对班子成员选择的案例对象将进行集体研究和论证,确定班子成员负责的案例剖析对象后,分别按照责任实施。
2、集中调查研究、征求意见(7月7日至7月20日)
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按照选择的案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既总结出先进典型、成功项目的经验做法,又要在问题较多、发展困难的项目中发现问题,摸索规律。并在所剖析的项目中,就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问题如何解决,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然后在一定范围内以班子成员为主,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对困难的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站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高度形成共识。
3、撰写案件剖析专题报告(7月21日至7月23日)
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根据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集体会诊的情况,抓住本人担负的案例剖析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写出案例剖析专题报告。
二、狠下功夫,严厉查办高校违法违纪案件
首先,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在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效的、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严厉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而高校师生、员工等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举报,它能为案件线索渠道的拓宽提供条件[2]。针对高校举报的薄弱环节,应鼓励、提倡实名举报,并重视保障举报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完善举报管理制度,加大对信件的处置力度,不断提供反腐工作效率;注重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署名、联名,打造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良好反腐局面。其次,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剖析和研究腐败案件的发生原因。高校反腐工作执纪执法水平的提高离不开二十字方针,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准确定性、手续完备、恰当处理。为此,高校应联合检察院,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打击职务犯罪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强化整体反腐合力。同时,针对违法违纪案件应深入剖析其原因,注重建制堵漏,争取能从根源上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强化高校查办腐败案件的综合效果,从而能以查促管、以查促教,把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在查办案件时,高校务必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一旦查出腐败问题要严厉惩处,致力于通过调查去核实情况,如果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要及时为相关干部澄清,在举报中发现苗头,早打招呼早提醒,尽量避免领导干部犯错误,从而保护好高校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下去。
最近,银监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防范操作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文件,要求各级金融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为此,全体员工要正确对待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提高认识,同时要增强对近期金融业高发案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关心本部门工作人员有无违规违制现象,主动洞察本部门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循。为加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案件专项治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和营业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除每月定期的中层干部案件剖析防范学习会议外,还要扩大到全体员工,要提高培训的参与率和频率,保卫和稽核部门要将培训直接灌输到每位职工脑中,通过分析和剖析各类案例来警示和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三观。使员工经得起各种诱惑,自觉筑起各种防线,使全员自觉严格执行各种法规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三是分层管理,明确职责,严格问责,信用社主任为全社案件防范和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室、分社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同时各科室、分社负责人又为所在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案发部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展内控制度专项清理工作
信用社将对现有各岗位职责、各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全面以及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完善、修订和补充,保证操作风险的可控制性,该项清理工作由财务稽核科牵头,其他各职能科室配合;同时要依据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逐项逐条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规章制度的业务操作,要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制度规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杜绝风险控制“断层”和“盲区”。上述工作必须在7月底完成。其中10个工作日清理信贷管理岗内控制度,20个工作日清理一线业务操作内控制度,15个工作日清理其他部门岗位内控制度(办公室、资金组织科、资保科),7个工作日清理内部审计部门岗位内控制度,5个工作日清理保卫部门内控制度。对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后的内控制度交由各岗位人员进行讨论,对讨论后的规章制度统一汇编印制装订成册,同时加强全员对内控制度的学习贯彻,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内部控制制度知识测试。
三、开展操作风险防范的专项自查
根据上级要求,信用社将加大对案件易发岗位和部门的专项稽核检查力度和频度,实施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式,对违规违制行为加大处理力度,切实改变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未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操作风险防范自查的主要内容有:信贷资产管理,抵债资产的管理经营、业务授权授信、电子联行资金管理、会计结算管理、账户开立销户管理、计算机操作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等,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所有部门、业务领导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贯彻。一是稽核部门除做好对上述内容的检查外,还将按计划分步骤开展7个方面的专项稽核检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专项检查、汽车按揭贷款专项检查、抵贷资产经营管理专项检查、表外科目专项检查、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各岗位人员交接专项检查、银企、银客、银银适时对账制度执行专项。专项稽核检查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二是保卫部门要建立对重岗人员和敏感环节人员的股票买卖等行为内部报告制,其次是设定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排查表,对全员是否有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股票买卖法动、不正当交友、不良行为等问题和现象的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在5月份完成。
当前,我们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制度的学习是重视的。但事实上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着这样三种倾向:一种是有的人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另一种是那些思想不纯、为政不廉的人,他们从骨子里排斥各种反腐倡廉制度的,一提这些制度就不愉快、皱眉头,根本不可能潜心学习,即使学习也是为了妆点门面、应付检查。第三种,由于工作敏忙等原因,学也学了,但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
这三种人,由于轻视学习,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第一种人,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第二种人会执迷不悟地在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第三种人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甚了解,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二、解决措施
(一)、与大宣讲相结合
针对去年的多起违法违纪案件,为了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知法、知纪、懂法、畏法,全面开展了知法明纪大宣讲活动。从纪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等部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反腐倡廉宣讲团,以《廉政准则》为教本,结合身边发生的廉洁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在各部门单位,对照《廉政准则》禁止、52个不准的相关条文深入地分析、讲解,针对发案的不同岗位特点,在不同的部门单位,选择重点宣讲内容,重点进行剖析、讲解,使领导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促进观念和作风转变三十条”,在全县上下倡导“创业创新”等十个观念,干部队伍力戒“不思敬业、得过且过”等十种不良作风,领导干部严守“不准进高档娱乐场所”等十条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对照“三十条”认真查摆问题,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还联合有关部门编写《政鉴》、《廉鉴》、《德鉴》等干部教育读本,把《廉政准则》的标准具体化、本土化,真正使基层党员干部明白到底应该倡导什么、摒弃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二)、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为了以案促教,警示违反《廉政准则》的人和事,我们发放了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问卷调查表,收集了违法违纪人员录音、部分忏悔书、对几个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邀请了专门讲课老师,在月底将组织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大会将通过通报案例、看警示教育片、听违纪违法人员录音、读个别违法违纪人员忏悔书、个别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案例剖析、说法点评、讲廉政课等活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的特点,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各部门单位:
1、召开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和社会服务对象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方方面面对本单位执行《廉政准则》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召开个人自查汇报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个人自查报告,在单位组织的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汇报。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仔细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当前,我们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制度的学习是重视的。但事实上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着这样三种倾向:一种是有的人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另一种是那些思想不纯、为政不廉的人,他们从骨子里排斥各种反腐倡廉制度的,一提这些制度就不愉快、皱眉头,根本不可能潜心学习,即使学习也是为了妆点门面、应付检查。第三种,由于工作敏忙等原因,学也学了,但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
这三种人,由于轻视学习,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第一种人,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第二种人会执迷不悟地在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第三种人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甚了解,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二、解决措施
(一)、与大宣讲相结合
针对去年的多起违法违纪案件,为了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知法、知纪、懂法、畏法,全面开展了知法明纪大宣讲活动。从纪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等部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反腐倡廉宣讲团,以《廉政准则》为教本,结合身边发生的廉洁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在各部门单位,对照《廉政准则》禁止、52个不准的相关条文深入地分析、讲解,针对发案的不同岗位特点,在不同的部门单位,选择重点宣讲内容,重点进行剖析、讲解,使领导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促进观念和作风转变三十条”,在全县上下倡导“创业创新”等十个观念,干部队伍力戒“不思敬业、得过且过”等十种不良作风,领导干部严守“不准进高档娱乐场所”等十条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对照“三十条”认真查摆问题,转变观念,改进作风。还联合有关部门编写《政鉴》、《廉鉴》、《德鉴》等干部教育读本,把《廉政准则》的标准具体化、本土化,真正使基层党员干部明白到底应该倡导什么、摒弃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二)、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为了以案促教,警示违反《廉政准则》的人和事,我们发放了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问卷调查表,收集了违法违纪人员录音、部分忏悔书、对几个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邀请了专门讲课老师,在月底将组织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大会将通过通报案例、看警示教育片、听违纪违法人员录音、读个别违法违纪人员忏悔书、个别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案例剖析、说法点评、讲廉政课等活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的特点,对照《廉政准则》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各部门单位:
1、召开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和社会服务对象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方方面面对本单位执行《廉政准则》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召开个人自查汇报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个人自查报告,在单位组织的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汇报。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仔细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立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前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查组,在听取报告前分别赴松原、延边对全省法院立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6月4日上午,调查组在长春听取了省法院关于此项工作情况的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参加了会议。
周化辰说,近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立案工作,明确了立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公正尚善”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了公开、高效、规范、有序的立案工作新机制;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按照“三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工作,确保受理、登记、移送等各个环节都合法有据;不断调整充实立案队伍,全面提升立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周化辰希望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面对、冷静思考当前形势,能够做到热情接待,使群众诉求有倾诉的渠道;能够认真倾听,了解群众诉求的权益内容;能够翔实剖析,明辨群众诉求虚实,有效分流化解。周化辰要求调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与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省人大常委会调查方案确定的调查内容,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调查。对立案过程中反映的社会焦点问题和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一个较全面的调查报告,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立案工作。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大力加强立案工作,把立案工作的服务职能最大程度地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切实发挥司法为民的窗口服务作用,尽最大努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四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5.2万件,通过立案受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全省各级法院把做好立案调解工作作为立案机构的重要职能,在立案环节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设立了先行调解程序。全省法院共成功调解262012件一审民事案件和300多件群体性诉讼案件。目前,全省已有95%以上的法院将立案接待窗口建成了集立案、、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和其他辅助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服务亲情化、设施人性化的“四化”标准。全省各级法院全部实现了立案公开,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老弱病残进行上门服务,营造和谐温馨的诉讼服务环境。
加强警风警纪教育整顿自查报告
加强警风警纪教育整顿自查报告今年3月8日至6月10日,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警德警风警纪”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人人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违纪严查处、素质得提高、工作上水平”的标准,下实手解决民警队伍中的“常见病”、“多发病”,收到了明显成效。为了开展好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教育整顿工作,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三警”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抽调专人负责整个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实行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每名局领导负责包一个县(分)局,负责指导教育整顿全面实施,形成了局党委负总责、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指导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部门狠抓落实的“五位一体”领导格局,为教育整顿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把深入发动、提高认识贯穿到教育整顿活动的始终。各县(分)局注重思想发动,引导民警从身边事、身边人认识“三警”教育整顿的紧迫性,增强了广大民警自觉参与的意识。市公安局先后组织了4次专题辅导讲座,积极开展了大讨论活动,围绕为什么从警?警察的职业标准是什么?如何保持和体现优良警风等问题展开讨论。领导干部围绕当官为什么?手中权力是谁赋予的?如何科学有效地使用权力等问题开展大讨论。各县(分)局也组织了学习辅导活动,使广大民警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看到了问题和差距。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严格按照“三警”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针对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自己查、同志帮、领导点等方式,本着“有问题查问题、没有问题查苗头、没有苗头查隐患”的思想,深刻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民警个人在工作作风、执法办案、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每名民警撰写出了剖析材料,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局属各单位真正在队伍管理上下实手,在执行纪律上出实招,敢于动真碰硬,先后对部分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民警呈报调离公安机关。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中,市公安局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环节,注重在学习、工作、生活3个层面上建立健全具有规范性、约束性、问责性、惩戒性和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把“整当前”与“管长远”结合起来,加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认真对各类制度进行了逐一清理,积极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突出“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据统计,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废除不科学、不起作用、不合民意的制度32项,重新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56项。工作实绩是检验和评判“三警”教育整顿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努力把“三警”教育整顿活动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当前工作的干劲。西峰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部门与市人民医院召开警民共建和谐医院座谈会,并为相关重点单位派驻民警14名,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环县公安局把“三警”教育活动与“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体民警共走访群众2718人次,为群众办实事310件,走访企业个体户175家,帮助企业办实事10件,共调处矛盾纠纷和上访案件105件,民警捐款4630余元,帮扶困难群众109人次,帮教失足违法青少年和服刑人员子女20人次。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区域整治成效显著,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3.8%,现发命案破案率达到了94.1%,“八类”主要案件破案率比去年提高10.3个百分点,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