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火灾隐患排查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是XX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126万公倾,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73人,设48个专业,涉及文、管、农、工四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
晋升高校以来,学院在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成绩显著。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前段时间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自检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处室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的进行学院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评先晋级的资格。
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省农委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学院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适时的开展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学院的管理更加完善,体制也更加系统。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要有记录,要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允许违规作业和越权行事。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所做的工作也是全方位的。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学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学院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楼、教学楼、办公楼、俱乐部、图书馆、锅炉房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方面。除此,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具有侵蚀性的化学药品仓库和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单位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通过检查,学院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学院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拆除了公共区域和宿舍外窗周围的铁栅栏;补充张贴疏散指示标识30余张;在保留原有5套室外消火栓、60套室内消火栓、150只灭火器的基础上,增加20只灭火器。同时,对阅览室、会议室、自习厅、阶梯教室的帷幕、窗帘等装饰物进行阻燃处理;调整就餐时间,分期分批用餐,有效的缓解了学生餐厅疏散空间不足的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建设厅对教育用房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从98年开始,先后投入100余万元资金对学院60、70年代的建筑进行维修和改造,截止现在,学院教学区已经消除了平房,四栋60、70年代建成的楼房也已经全部完成了加固和修缮,使学院的教学用房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近几年还投入十几万元对老化线路进行了更新改造,投入70余万元新建了标准化变电所,投入110万元新建一栋标准化锅炉房,对消防器具定期检验和更换,改造了一辆消防专用车,设置了专业消防加水栓,从设施上做到了有备无患。有效的预防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学院长期坚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德育课、法制课、大学生演讲比赛等形式,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效果明显。
为全面提升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活动要求,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年12月10日至*年2月10日)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以及《森林防火条例》、《__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警示教育职工和林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工作格局。本次专项行动书写标语500余条、制作警示牌1500个,出动宣传车2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中小学防火知识读本2000册。
深入到国有林场、重点乡镇、风景区、重点木材加工企业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通过检查,主要存在以上问题: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南方几个片区乡镇多年未发生森林火情,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未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传统的农事用火和传统的祭祀习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存在的乡镇有太平镇、白羊乡;三是防扑火经费投入不足,导致防火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短缺,防火阻隔、了望、监测等建设严重滞后,缺乏抵御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四是火灾案件查处率低,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如太平镇。五是企业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如发荣林业;六是从业人员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如鸿光林业。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因工作变动,市政府以万府函[*]946号文件及时调整充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与各乡镇,市林业局与各国有林场签订了*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社、管护员、专(兼)职巡山员、村民轮流值班户、工区护林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共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76份。
一、召开会议,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全县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乡随即召开了全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的全乡森林防火会议。会上转达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乡及时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学校、各村村干部及护林员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统一了干部思想,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森林防火认识。
二、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一)落实防火责任。
今年的防火工作。我乡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户包全家,护林员包山头地块,教师包学生的“六包”责任制,把防范责任,火源管理落实到人头、地块;“五类人”引起的火灾将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学校引起的火灾首先将追究校长及教师的责任,然后追究家长的责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引起的火灾,将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强化防火宣传。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碑牌,同时制作标语,各村书写了防火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及检查,严令禁止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和进入林区抽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险的违法行为。同时,及时发放防火入户通知书,中心小学也都上了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防火制度。
一是加强值班调度,乡党委政府、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确保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带班领导在岗在位,及时掌握,报告,处置火情。对迟报,瞒报和耽误打火战机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
二是保障火情信息途径畅通,一经发现火情,党政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
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情况下,及时组织扑救。
三是落实森林防火报告制度。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根据《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火灾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平县教育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我校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赵永华任组长,副校长黄勇、黄绍忠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杨家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重点排查治理各处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
三、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唐玉春负责统筹和指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副组长黄勇负责消防设施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黄绍忠负责教学楼的火灾安全隐患督查工作;组员李海龙负责图书室、微机室的排查治理工作,黄云炜负责各处室的排查治理工作,伍国林负责实验室的排查治理工作,杨家平负责学生宿舍的排查治理工作,曹明发负责食堂、学生服务部、开水房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火灾排查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30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对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排查,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必须落实负责人限期整改,如确实无力整改则必须把不能整改的原因记录在案,并及时报交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第一阶段发现的未解决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间“五落实”。
第三阶段(8月1日—10月10日):治理成效巩固阶段。围绕 “十·一”节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冬防排查整治阶段。针对冬季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风干物燥而易发生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各项冬防措施。
第五阶段(12月):总结阶段。对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㈠人员密集场所(教室、宿舍)的排查:影响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隐患必须及时清理和改正。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林业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指导、督促、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加强排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局所属各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重点、标准和时限,各单位的实施方案需于6月25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林业站对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三合一”现象要重点排查和整治。各林业所属单位要重点排查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危旧房、库房以及办公楼人员密集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6月底前,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前期排摸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同时,对日常消防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确定整治计划,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制定整治标准。
(三)全面整治。各林业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从6月起,每月16日前各单位要向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
(四)总结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林业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2014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林业单位要积极总结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9月15日前,各单位要向局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
至,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且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前,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至,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要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济发展、交通、水利、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对道路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车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公路等单位与。
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发展、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检查整治工作,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与。
由林业公安部门开展对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入排查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按照“八个一”工作标准,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达到每个学校都有专门处室、专门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火灾隐患得到排查整改,学校师生受到宣传教育,全面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个一”工作标准: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除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排查整治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建立一套排除整治台账,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
“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排查整治覆盖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检查巡查制度。学校、幼儿园各个部位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并作好记录,每周进行汇总。学校、幼儿园每个月都要组织开展全校、全园范围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对辖区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或抽查。二是整改移交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报辖区政府和公安机关。三是宣传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省教育厅要求纳入课堂教学,并积极参加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或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做到“七个必查”。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七个必查”:一是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必须报经测试。四是必查建筑内部专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五是必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六是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七是必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彻底整改并销案。
(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学校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全镇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经消防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投入使用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农村、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没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消防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各类违章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消防设计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但未停止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但未停止使用的建设工程等。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镇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隐患排查。
(二)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依法进行整治,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加大对消防宣传报道力度,结合“清剿火患”战役,继续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及单位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1月6日至年2月6日)。根据排查区域、单位和场所的“户籍化”台帐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时间表,做到区域“清剿火患”全覆盖。
(三)总结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5日)。镇政府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各单位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各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定期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