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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省人大、省政协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省、地(州、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任职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发出任职通知;需要任职后备案的,在任职通知发出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第六条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第七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发现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和考察谈话不赞成人数超过二分之一。
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第九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
第十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解除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考核对象
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由区委提名或任命的党政领导职务,试用期已满的领导干部。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情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开拓创新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决定,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的情况;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的情况;
二是组织领导能力方面: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适应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情况;在工作中拿出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解决问题的办法等情况;知人善任,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是工作作风方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情况;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树立宗旨意识,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和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实事的情况;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维护班子团结,搞好协作配合的情况;
四是工作实绩方面: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实效和成绩的情况;完成上级和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
五是廉洁自律方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自觉杜绝吃、拿、卡、要和行为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的情况;廉洁自律,带头遵章守纪的情况。
三、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对试用期已满的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领导,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试用期已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未设党组的单位由行政组织实施(下同)。
(二)个人述职
试用期满后的领导干部均需撰写本人试任现职期间的思想工作总结(材料在3000字以上),并在民主测评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民主测评
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本人进行述职,然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对试用期满的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挂牌机构和内设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到人数不得少于上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镇街的还要有村党政主要领导,以及3至5名离退休职工。
(四)个别谈话,查看资料,调查了解
要分别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二级班子全部负责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退休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座谈了解人员必须在20人以上(不足20人的,应全部找完)。
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事实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五)综合评定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前的一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书面通知所在单位(附件一),并告知单位主要领导通知被考核干部本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二、个人述职
干部接到考核通知后,须全面总结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
三、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单位在收到书面述职报告后的一周内,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会议出席对象:市机关为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人数少的单位可扩大至全体人员;镇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厂书记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参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负责提供“民主评议表”表式(附件二)、民意测验票,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和民意测验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民意测验结果。
四、单位鉴定
单位在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后一周内,根据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好《干部鉴定表》(附件三),并将《干部鉴定表》和书面述职报告各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
五、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1、单位鉴定意见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3、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之和低于到会人数50%的;
4、试用期内或在考核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或民主评议中反映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线索比较清晰问题、且可能影响到任职的。
六、决定任免
(一)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单位鉴定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二)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1、对考核合格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备案;
2、对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免去试用职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般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其适当工作。
七、任免手续及材料归档
三、建立领导职务聘任制。对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管理。由县委、县政府与任职领导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满后,职务自然解除。需连续聘任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县管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直机关部门股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或轮岗;特殊岗位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或轮岗的,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服从交流或轮岗的,予以免职,并调离原工作单位。
五、实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县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股级干部竞争上岗,要对竞争职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公开,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测评、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程序任命股级干部。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不适合竞争上岗的,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六、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职审核制度。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操作,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不准混岗配备正股级干部。对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正式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对选拔任用副股级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任命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改进领导干部考核方法。对县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应把县分管领导意见、上下级对口部门意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本单位班子成员意见、中层干部意见、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意见,依据不同权数进行综合加权。考核分值和相关权数由组织部门依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制定。对综合考核优秀率名列前茅、工作绩效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表彰和嘉奖。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20%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
八、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外出管理。县管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都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填写《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履行请假报告手续。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因私外出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须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单位副职节假日因私外出离开县范围,时间在3天以上的,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去向,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告手续的,视为擅自离岗,由县委组织部责令其说明情况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或处分。
九、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1、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本人应引咎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免职。
2、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未能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本人应引咎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免职。
二、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机制
l、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一是考核形式要多样化。要把届中考核与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一年一度的目标管理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考核与人大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二是考核内容要量化。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一步量化,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考核方法要科学性。特别是要运用"三讲"教育成果完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工作,完善平时考核工作。经考核末位的要实行淘汰,每年淘汰率控制在2%左右。
2、完善任期制。对选任制干部,要严格执行任届任期制规定,并进行届中考核。对委任制、聘任制的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一次任期为三年。选任制和委任制、聘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时,自然解除领导职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连任或重新竞争上岗。
3、实行领导干部试用制、聘任制、组阁制。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逐步取消委任制,实行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三年。对委任、聘用的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对选任制的领导干部,实行考察期一年。对新提任的干部既要进行选拔公示,又要在试用期、考察期满后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宜提拔任职的取消任用。班子成员组成,可由单位正职根据要求进行组阁,没有被组阁的另外安排。
4、推行领导干部全员竞争上岗淘汰机制。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全部解除后,进行全员竞争上岗。任届满或聘用期满后,领导干部也要重新竞争上岗。对不能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或按非领导职务安排或任下一级职务。
二、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机制
l、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一是考核形式要多样化。要把届中考核与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一年一度的目标管理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考核与人大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二是考核内容要量化。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一步量化,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考核方法要科学性。特别是要运用"三讲"教育成果完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工作,完善平时考核工作。经考核末位的要实行淘汰,每年淘汰率控制在2%左右。
2、完善任期制。对选任制干部,要严格执行任届任期制规定,并进行届中考核。对委任制、聘任制的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一次任期为三年。选任制和委任制、聘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时,自然解除领导职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连任或重新竞争上岗。
3、实行领导干部试用制、聘任制、组阁制。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逐步取消委任制,实行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三年。对委任、聘用的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对选任制的领导干部,实行考察期一年。对新提任的干部既要进行选拔公示,又要在试用期、考察期满后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宜提拔任职的取消任用。班子成员组成,可由单位正职根据要求进行组阁,没有被组阁的另外安排。
4、推行领导干部全员竞争上岗淘汰机制。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全部解除后,进行全员竞争上岗。任届满或聘用期满后,领导干部也要重新竞争上岗。对不能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或按非领导职务安排或任下一级职务。
5、建立领导干部待岗制度。对自身要求不严、不胜任岗位要求、任务完不成、群众意见大,又一时难以安排合适岗位的干部,免去现职,实行原地待岗。
6、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要鼓励干部自愿主动申请辞职,鼓励干部自谋出路。要责令因违反民主程序,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中有重大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辞职。要劝告考核中定为不称职或不适宜于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领导干部辞职。对拒不辞职的,要视情给予处理。
三、完善干部"下"后的保障措施
这次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共8个,其中:
(1)乡镇副乡(镇)长候选人3个,其中非党副乡(镇)长候选人职位1个;
(2)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1个;
(3)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位1个;
(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1个;
(5)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位1个;
(6)县中医院副院长职位1个。
二、关于选拔范围
全部职位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科级以下干部中选拔。
三、关于报考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乡镇副乡(镇)长候选人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工作两年以上。
4、具有担任拟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报考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从事水利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农艺师职称,从事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畜牧水产局总畜牧师职位的,必须具备畜牧师职称,从事畜牧工作5年以上;报考县中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必须是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生以上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关于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定于**年9月21日至26日。报名地点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联系电话:6626617)。报名时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凭工作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领导水平和廉政建设的评价及推荐意见,带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4张一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照片。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150元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再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关于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150分钟,按职位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定于**年10月18日,上午8:30—11:00考公共科目,下午14:30—17:00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设在县委党校。应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关于体检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拔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报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一律不复查。
七、关于面试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关于考察
按拟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按20%的比例进行量化计分。
九、关于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适应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每类职位的建议选用人选,报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或提名)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根据中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认为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对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拟任(或提名)人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662****)。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二、参加公开竞争人员范围
*县范围内符合公开竞争条件的在职干部。
三、参加公开竞争条件与资格
参加公开竞争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具备拟任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县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且任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聘用干部除外);*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任正股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四、公开竞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09年2月9日在“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上公开竞争职位的条件资格、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截止时间为2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
*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1223室)。联系电话:88812971。
3、报名办法
*县各乡镇人员报名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人员报名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报名表可到*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领取或登陆“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领导干部职务任职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公开竞争人员条件及资格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外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少于5人,方可公开竞争。
(四)笔试
笔试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岗演讲
根据竞争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进入竞岗演讲。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竞岗演讲。竞岗演讲成绩总分100分。竞岗演讲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笔试成绩、竞岗演讲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县委组织部共同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任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将拟任用人选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征求*县委意见后办理任用手续。对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该岗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不予任用。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干部、干部试用期、聘用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组织考察、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位公选干部、试用期和聘用期满的干部进行正式任命或继续聘任。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大家进行集体任前谈话,在此,我也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表示衷心的问候和鼓励。
近年来,市委加大对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力度,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全市的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活力,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尤其是我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干部选任公选制、公示制、试用期制和聘用期制,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大了对干部选任工作及新任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市委的选人用人水平。我认为今天的这个会议召开的很有必要,我借此机会,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切实增强工作能力
青年干部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既是个人人生的转折点,也是开始领导工作的新起点。一定要加强学习锻炼,争做“三型”领导干部。
一要勤奋学习,做“知识型”领导干部。学习是我们每一个干部的立身之本,对年轻干部来说,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学无止境,在学习上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自满,要不断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新的形势,干部队伍都有同感,学习还很不够,知识面还很窄,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我们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连最基本、最起码的知识不了解、不掌握,对敦煌的一些基本情况也不知道,说实在的,很不应该。我们在座的公选干部即将走上领导岗位,试用期干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聘用期干部将走上一个新的任期,所以,我希望大家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职责,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要善于思考,做“创新型”领导干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遇事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学会超前谋划工作、安排工作,不能有“等”、“靠”的思想,尤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今后,在座的各位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标准,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调整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要敢于冲破固有的思维模式,转变观念,打破僵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些领导干部,为什么工作打不开局面,干不出成效,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怕”字当头,怕负责任,怕担风险,缩手缩脚,凡事等主要领导定夺,缺乏一种创劲、干劲,这样既干不出成效,又得不到很好的锻炼。所以,作为年轻干部,一定要有年轻人的活力,要有干事创业的意识,要敢想、敢说、敢做、敢闯,大胆工作,干出实绩。
三要务求实效,做“实践型”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务实,善于做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深入最基层、深入到工作一线,发现问题,掌握实情,寻求办法,查找答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获取新知,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增强做好实际工作的技能。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只说不干,工作一塌糊涂,但汇报起来头头是道,欺上瞒下,对此,群众很反感。大家可不能这样做,一定要立足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求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有吃苦精神,工作是干出来,作为年轻干部,工作中千万不能耍滑头,避重就轻,要不怕艰苦,勇挑重担,知难而上,绝不懈怠,做艰苦奋斗的表率。
二、转换角色,摆正位置,认真履行职责
大家从一名一般干部到一名领导干部,角色转换了,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用全局的观念从决策者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时角度要站的更高一些,眼光放的更远一些,想的更全面一些。具体来讲,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讲团结。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干部,团结出生产力。搞好班子团结,是做好一个部门工作的前提。事实告诉我们,懂团结是大聪明,会团结是大本事,搞团结是大明白。所以,大家一定要培养海纳百川的气度,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对方考虑不周要平等补台,听到不负责任的议论要打住,遇到对方不好办的事情要主动帮忙。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干,只有这样,你才能团结班子其他成员,才能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树立威信。
二要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要遵守纪律,正确行使职权,不能越权越位。要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该请示的一定要请示,该汇报的一定要汇报,不能擅作主张,我行我素,更不准滥用权力。
三要常沟通。沟通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领导艺术。有的单位,为什么政令不畅、相互扯皮、工作形不成合力、打不开局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单位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要养成一种尊重他人,重视他人意见的好作风。作为新任领导干部一定要谦虚从事,甘当小学生,与上下级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要在工作上要常通气,思想上要常见面,感情上要常交流,以达到统一认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目的。
四要摆正位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正职的关系。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尊重而不奉迎,到位而不越位。正职与副职是上级与下级、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作为副职要在正职的指挥下,尊重正职,维护正职的权威,工作中要善于领会正职的意图,熟悉正职的工作思路和特点,积极为正职出主意想办法,支持配合正职的工作。对自己分管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大胆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让正职放心。同时,要敢于讲原则,对正职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大胆进言,但要讲究方法,注意场合。
二是处理好与其他副职的关系。做到尊重不自傲、信任不猜疑、支持不拆台、分工不分家、适度不过度。要从对党、对人民、对工作负责的高度出发,从整体工作部署着眼,与其他副职搞好配合协调。要充分认识到每个副职分管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是相互关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必须既要做好自己分工负责的工作,又要做到与其他班子成员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不能明争暗斗、相互拆台、推诿扯皮,要做促进工作的干将,维护团结的模范。
三是处理好与下属的关系。做到服务而不做老爷、民主而不独断、平等而不摆架子、放手而不放任、爱护而不袒护。大家都是从一般干部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上的,虽然岗位角色变化了,但不能出现官气僚气,更不能张扬,要不骄不纵,低调做人,踏实做事,对下属既要严格要求,又要信任支持、关心爱护,做下属的良师益友,努力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三、注重修养,自重自律,树立年轻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大家走上领导岗位后,大大小小是个官,多多少少有些权,这时,就要特别注重修身养德,注意自身形象。
1、做人要诚。诚实,是做人的第一要义,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为官的基本品德。大家一定要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要讲官德,学会如何做人,如何为官。我认为,起码要做到三点:一是心要诚。要表里如一,在内不欺己,在外不诈于人。二是言要诚。要言而有信,言出即履,言行一致,不说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三是行要诚。要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图虚名,不求虚声,不做表面文章,脚踏实地,认真工作,以实绩取信于民。
一、本次实行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的职位
1、×处处长
2、×处处长
3、×处副处长
4、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局党组研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后产生。
二、竞争资格
本次竞争上岗人选是在局党组规定的范围内,在局办机关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局党组同意后原则按1:2比例确定的竞争人选。如经民主推荐只有一人符合竞争资格的,经局党组研究后,也可视为推荐有效。
参加竞争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3、竞争处长职位的,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局关于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及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党组字[20__]×号)规定,应在副处长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竞争副处长岗位应在机关中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事业单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同时×处副处长职位根据工作需要,须具备年龄35周岁以下,适应项目管理工作,外语加试合格。
三、竞争办法
(一)、本人填表
列为竞争候选人的人选需填写《竞争上岗申报表》;
(二)、演讲范围
为提高会议效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选安排在一个会议上演讲,然后分别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民主测评。
(三)民主测评
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范围内发表演讲,演讲时间定于3月27日下午,每人演讲时间限定8分钟之内。演讲后,组织与会人员对演讲人员进行民意测评投票。投票者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投票方可视为有效。
民主测评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满分100分。其中局党组成员40分,其它与会人员60分。对未获群众信任票30%及以上的人员或未获局党组成员信任票一半及以上的人员,不列为考核人选。
(四)、组织考核
对局党组确定的考核人选由人事处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考核。
(五)、局党组讨论研究确定人选。
(六)、公示一天。
(七)、正式任用为处长、副处长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由局党组正式下文。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竞争职位、范围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2个,范围为市农委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学畜牧、兽医、水产类专业的正式国家干部。
2、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位2个,范围为市农委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学畜牧、兽医、水产类专业的国家干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等次);
4、48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学历;
6、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应具有在管理工作岗位九级(含九级)以上职级工作三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含十二级)以上职级工作三年以上。
7、熟悉行业业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采取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开竞争职位、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以及工作程序等。
2、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委人事科。
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与竞争,报名方式为自荐、组织推荐。
3、资格审查: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达3:1即可开考,达不到3:1则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采取其他方式产生。
4、竞争上岗人员采取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40%)、民主测评(20%)、综合考核办法产生。
(1)笔试:为确保出题的保密和公正,考试前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临时出题,方式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评分:采取密封的形式,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评卷,并在委纪检监察的监督下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顺序,取每个报考职位前2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并答题的形式,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有关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面试。主要包括本人简历、兴趣爱好,工作述职,竞争的优势,竞争上岗后的工作打算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面试题目在考试前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或聘请相关人员临时出题。
面试考分产生办法: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组织、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为考官现场打分。(5-7人)。
评分办法:以百分制打分。
面试成绩计算:考官给面试者按100分制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并当场公布。
(3)民主测评: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范围为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养殖业各场、站负责人以及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5、确定考察对象并考察
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每个报考各职位前1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名单公示五天)。
由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方式:采取单独谈话方式,谈话范围:委领导、在职本单位干部职工、相关科站长。
6、决定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