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供电公司安全整治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供电、安监以及各镇、街办参与,对全区电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分城郊、城区2个工作组、9个片区推进(检查范围及组成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区发改委要负责牵头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供电公司负责汇总情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力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办)要密切配合,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电力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用电客户的单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应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配合,受电设施、运行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检查用电客户是否编制符合规范的设备操作运行规程;是否按规程对受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检查用电客户受电装置及内部供配电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检查用电客户报装电表容量是否合适,有无过负荷运行烧毁低压线路和电表现象;
(四)检查用电客户的漏电保护器、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偷电窃电行为;电线和电器设备线路及电器开关是否,电源开关盒、接线盒、保险盒内部及电线接头处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烧焦等现象;
(五)检查电力设施周边环境是否安全,重点检查建筑物是否与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电力设施附近是否存在乱搭乱建、堆放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现象,是否存在占用电力通道;防触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六)其他电力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年9月8日—9月15日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时间:年9月16日—10月20日
各镇和街办要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严格执行整治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限期整治。各工作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及时填写《区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上报各组汇总。
(三)整改总结阶段
时间:年10月21日—10月30日
认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时督促整改,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隐患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用电安全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镇(街办)、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配合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对因工作懈怠而未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增强认识成立组织
依法从严治企是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紧迫要求,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依法从严治企是县供电企业贯彻“四个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根本保证。随着各项工作逐步趋于规范,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内部管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优质服务、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违章”行为和薄弱环节逐渐显现出来,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全面排查,彻底整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略)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各项工作流程是否合理规范;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落实情况。如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制定情况;各项标准执行贯彻情况。如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情况,标准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行标准的监督考核情况等。
(三)经营管理
执行国家有关农电政策情况;执行政府电费电价和税收政策情况;执行《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情况;计量管理、营业管理和线损管理情况。如各项经营指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情况,企业资金、社保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程的执行与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设施设备及装置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落实情况;人身安全劳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供用电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指挥、装置、作业违章查纠情况,“两率”基础管理情况等。
(五)工程建设
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招投标工作情况;物资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模、超标准进行项目建设,资金是否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设备物资采购中是否存在加价、违规收费等问题,物资入库出库手续是否完备,招投标工作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明招暗定、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各项取费是否合理,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处置、变卖资金如何使用等。
(六)供电服务
营业服务规范、流程执行情况;优质服务承诺落实情况;营业服务窗口、95598系统建设情况和实际服务情况;服务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重点是客户工程“三不指定”要求落实情况,“三公”调度落实情况,停送电管理流程执行情况,各项服务工作应具备的有关记录,客户来访来信反映问题的查处改进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干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类人员劳动用工方式;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员工培训教育实施情况。重点是不同身份人员混岗现象,农电工用工方式,系统外人员进入和干部任用履行必要程序的情况,薪酬管理情况等。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企业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违章违规问题的各个方面,明确提出整治工作范围,突出查改重点。通过排查整治,加强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堵塞管理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排查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
“违章”行为排查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全面启动,力争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总体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
各单位认真组织部室人员学习领会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两会”和2009年农电工作会议及关于依法从严治企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习、研究有关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违章”行为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治理范围和重点,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落实责任,将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全面部署到位。
(二)集中排查阶段
各单位对相关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国家和公司有关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治情况,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分类建档,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安排整改工作。并根据要求,将自查情况及时、如实上报。活动办公室要密切跟踪县供电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在县供电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抽查、互查,指导、督促排查工作,确保排查的深入、彻底。
(三)全面整改阶段
各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法制、政策学习,及时补充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机制,纠正“违章”行为,规范工作过程,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实现依法从严治企。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县供电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方案,监督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并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共性和重大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回头看”和总结,全面分析和评估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
要结合农电标准化建设,补充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内控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扎实贯标,增强执行力,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建立“违章”行为、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扩大工作成果,努力提升企业的法治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因此在活动开展中要做到“五结合”和“一加强”。
(一)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以部门自查为主,在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基础上,全局统一组织联查。排查整治工作要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配合监督的工作体系,保证问题和隐患排查全面、彻底。
(二)坚持干部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
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改问题。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人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查问题与挖隐患相结合
要在系统梳理查找各方面、各环节存在问题的同时,及时发现尚未充分暴露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隐患和薄弱环节,既要亡羊补牢又要实现防患于未然。
(四)坚持边排查与边整治相结合
要做到工作不等不靠、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治纠正。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活动办公室要积极帮助各部室克服实际困难,确保各项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五)坚持排查整治与保持稳定相结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划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依法整治与有序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整治标准,又要注意人性化执法,鼓励自查自纠,做到打击不法和有序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活动主要集中治理“证照不齐全、安全无保障、质量不可靠”等三个方面问题。
(三)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整治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不符合规划要求。无证、无照经营或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违规流动加油站(点)。
(二)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安防设施建设未到位,技防设施未正常运行,保险柜质量不达标及设置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油库。
(三)不符合质量要求。违规批发、零售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加油站(点)。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耀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子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质监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也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做好专项整治配合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职责:负责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建管办等相关单位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配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做好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和整治内容:
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掺杂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工作的指导。
公安局:负责在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过程中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和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法分子。
消防大队:负责加油站(点)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情况的检查,做好消防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许可私自占用土地的加油站(点)。
住建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未经规划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点)。
交通运输局:负责核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的营运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违法从事经营的加油站(点)的停电、断电工作,并拆除其非法经营使用的供电设施。
六、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1年1月6日至2月28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1月6日至1月13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计量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自查自纠(2011年1月14日至1月22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组织、指导、督促加油站(点)根据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制止其非法经营活动,组织拆除加油机、油罐等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全县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类建立成品油调配、储运、销售、安全管理、防范设施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台账及拆除相关设备的加油站(点)情况,报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1月23日至2月12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予以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各乡镇报送和反馈的情况,对摸排、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经营行为,采取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停止建设、依法取缔,直至拆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2月13日至2月23日)。
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标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并建立全县成品油企业信息库,作为今后依法监管的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规范(2011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整治目的、意义、内容和效果,形成良好的氛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重大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严格督查考核,务求整治实效。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和专项通报。
供电台区包括公用配电变压器(包括预装式变电站、配电室和台架变压器)及低压线路、分支箱、下户线、电表箱、电能采集装置等。它具有数量庞大、涉及专业众多、、供电质量和设备质量较差、面对的居民和低压用户数量最多等5大特点,同时也具有精益管控较难到位、专业协同效率偏低、设备故障集中高发、供电服务众口难调等4大管理难题。为扭转供电台区基础资料不准、优质服务不高、线损居高不下的局面,从2010年起,我公司持续开展台区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按照公司标准化台区达标的要求,将标准化台区达标工作分解为基础资料整治、用电现场整治、考核关口整治、窃电行为整治四项内容,历经12个过程,即组织机构、动员发动、参观对比、制度完善、推广标准、家底摸查、资料整治、现场整治、计量完善、全面排查、交流检查、检查整改。
一、明确目标、责任到位。
标准化台区达标工作是落实国网公司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企业管理精神,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标准化达标时间进度,召开台区达标工作布置会,明确台区达标的各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先从基础做起,摸清台区基本状况,提出问题和工作难点解决办法。
根据各单位台区摸查工作,结合2012年台区达标进度要求,制定2012年台区达标进度计划表,分阶段开展台区达标工作,并对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每月下达工作计划,每周末反馈,紧密跟踪台区达标工作进度。各单位通过责任层层分解,把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进一步推动台区达标工作开展。
二、制度先行,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结合省公司标准化台区达标要求,并总结近些年开展台线绩效考核实施情况,针对台区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原来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统一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了公司业扩流程、线损、电费考核办法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对每个台区设立“台区负责人”和六大“专业代表”(抄表、核算、收费、业扩、计量、配电)为主体的台区管理工作组,形成“综合管理有人负责、专业管理各司其职”的跨专业协作模式,为完成台区治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三、加大配网技术改造,加强经济运行管理。
针对供电半径长、过负荷、“卡脖子”、线径细、表箱破损等情况利用有限的配网资金、技改大修资金进行整治。根据配变负荷数据情况及电采系统测出的配电变压器的三相不平衡度,调整三相不平衡,对零线测温避免零线断线烧电器,缩短台区供电半径和加装无功补偿装置解决低电压问题。利用单相变和小三相变将高压伸入负荷中心,有效降低线损。悬挂和粘贴配电台区的安全标识和设备编号以加强台区的运行维护管理。
四、施行“一图两表”,对线损数据信息全过程管理。
强化低压基础资料和营销系统信息的管理。原来在营销系统线归属关系存在较多的问题,由于营销系统多次升级,对历史数据没有较好清理,为此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成立配电台区异常数据处理协调小组,小组由营销部牵头,从配电服务中心、电费管理中心、计量管理中心抽调专人集中治理城区配电台区数据信息,使配电台区线路电源信息、设备编号、总表计量装置等与营销系统保持一致。同时对台区抄表路线、电气接线、主要导线型号、分接箱、表箱、用户表计、用户电源点等基础信息绘制“一图两表”,运行、施工、抄检、服务形成闭环。
五、加强台区综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台区线损好坏主要是管理问题,为此公司制定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建立“台区负责人”和六大“专业代表”(抄表、核算、收费、业扩、计量、配电)管理模式,从台区功率因数、三相不平衡、供电半径、导线型号、业扩报装、电价执行、反窃电、计量管理、抄核收、优质服务、配网运行等方面着手全面治理,尤其是在电价管理方面,对台区用户开展常态检查,加强用电检查工作,强化用电客户电价执行过程管控,依托稽查监控系统,实时稽核电价异常客户,及时督导核对整改,并按照《信阳供电公司售电均价管理办法》进行监督考核,营销系统内部建立差错追责制度。严格电价勘查、确定、审批流程;定期开展营业普查,及时更正客户用电分类和电价类别。在电费回收方面采取多种手段,保证客户电费结零,有效降低月末电费余额,同时,充分利用台区“一图两表”,为台区改造提供第一手材料,也为业扩报装勘察提供业务支撑,使台区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确保台区达标工作成果。
六、自从治理后效果明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线损明显下降,经济效益显著。台区平均降损2.2%,其中城区2.4%,郊区农电1.8%,最大降损达4.3%,为郊区农电投入资金改造台区。同时带动了公司售电量的增长,根据已改造台区供电量测算,年度售电量增加约67万千瓦时。
2、基础夯实、资料统一。摸清了台区抄表路线、电气接线、主要导线型号、分接箱、表箱、用户表计、用户电源点等基础信息,并将此信息形成电子存档。对台区电价执行进行清理,规范电价执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电费回收实现月月结零。台区资料和图纸得到统一,更好的为台区管理以及台区改造提供第一手材料,也为业扩报装勘察提供帮助。
3、技能提高、素质增强。
通过开展台区达标工作,台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广泛提高,每个台线管理人员都能按统一的抄表路径图规范抄表,现场找出每个表的具体问题,利用台区资料和图纸有机结合,提高台区管理效率。识别各种导线型号,熟悉分接箱和表箱的编号原则,使台区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
七、达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还存在部分高线损台区,降损压力仍然较大。虽然通过开展台区达标活动,台区线损率有了明显下降,但还存在一部分台区线损高居不下,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现场情况复杂等台区,降损压力大。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滥采乱挖、擅自开采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建立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矿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改善矿业生产安全环境,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确保不发生因盗采盗挖而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全县各矿山的生产情况,严肃查处越界开采和非法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在已停产、关闭、废弃矿区的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雇请矿工进入矿区盗采盗挖的违法行为;
5、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钨矿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安荣县政府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回新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地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水保局等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李回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110。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28号)等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盗采钨矿的有关情况。
2、第二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整合力量,集中整治。在县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县公安局、地矿局、安监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人员进行集中整治,从重打击盗采钨矿的违法行为。
3、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对本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几点要求
在今年“8.19”洪灾期间,我们及时对各电力企业进行调度,在第一时间掌握各电力企业的受损情况,协调解决各电力企业遇到的困难,使我市电力供应没有因洪灾而受到较大的影响,灾后电力供应受影响的地区也迅速恢复正常
在今年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时期,我们及时组织dd电业局制定和落实迎峰度夏用电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电力供应预案,修订了20__年度超计划限电序位表。
针对今年冬季我市电网受电煤、来水影响可能出现局部性缺电、时段性缺电和突发性缺电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dd电业局制定了20__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今年10月份,为配合省网220KV祁东变投产,我省部分220KV线路计划性停电将使我市电网结构受到影响,为保障我市供电能力不受影响,我们及时组织dd电业局制定了湘南电网部分220KV线路停电期间dd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及有序用电方案。
今年10月份,配合省经委的要求,我们组织dd电业局、dd国际以及各相关发电企业,认真总结今年电力供应工作并提出了我市20__年全口径电力需求预测,做好了我市20__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申报工作。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市07年电力生基本实现了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全市未出现较大的拉闸限电现象和较大的电力安全事故,保障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二、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对我市重点企业开展电能利用率评价
一是根据《dd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我们督促指导发供用电企业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加强与dd电业局、dd国际的协作,我们继续作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努力确保电力有序供应。二是积极对东江金磊、郴化集团桥氮公司、华湘化工、湘南氮肥厂、黄沙坪铅锌矿、柿竹园有色金属公司、资兴矿务局等企业开展电能利用率评价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催报统计报表,分析统计数据。及时指导企业根据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价,错峰避峰,优化用电方式,提高了电能利用效率。
三、积极开展电力行政许可工作
一是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申报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9号令》,加快我市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报工作,我们于今年7月份联合长沙电监办,在我市开展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报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发动,使我市相关发电企业熟悉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申报程序及具体要求,极大地加快了我市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开展进度。目前,我市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发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是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申办受理、培训、考试和年检工作。我们克服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的困难,积极开展电工证换证、办证宣传工作,通过提供热情周到的便民服务措施,为申办电工证人员释疑解惑,联系电工培训基地,极大加快了电工证的换证和发证工作进度。今年,我市共办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2602个,发证数约占全省发证数的三分之一,居全省前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长沙电监办对我们的电力行政许可及监管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继续做好全市高耗能行业生产企业差别电价工作
为淘汰高耗能产业中的落后产能,促进节约能源和降低能耗,根据省经委湘经能源〔20__〕173号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5月份组织各县市区经济局、各有关供电企业对我市铁合金、水泥、钢铁、锌冶炼等行业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用电容量等生产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初定类型的划分,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上报至省经委。今年7月份,我们又对我市列入实行差别电价名单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确保我市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切实履行了电力行政执法职能。
(一)做好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工作内容,督促、指导供电企业开展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坚决取缔向非法采选矿点供电、转供电行为。我们多次深入三十六湾、鲁塘、荷叶、玛瑙山等重点矿区,拆除、炸毁供用电设施,严厉打击窃电、私搭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矿山供用电秩序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了全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电力行政执法系统共下达电力行政执法文书260份,清查矿点590个,对540个非法采选矿点停止了供电,拆除供电设备237台(套),收缴电线120__余米,倒毁电杆330根,查处向非法矿、关停矿供电和转供电案件55起。
今年7月份,我们在临武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的配合下,对临武三十六湾矿区进行了两周的摸底调查,逐一核实掌握了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矿
区的私人供电线路,为临武县进一步深入开展矿山电力供应整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搞好鲁塘矿区供用电秩序整治,我们于今年9月份多次深入鲁塘矿区,与鲁塘电力公司一同进行摸底调查。目前,鲁塘矿区供电秩序整治方案正在商定中。(二)开展打击窃电行动。
我们与dd电业局、dd国际联合行动,查处大窃电案6起,为企业换回了经济损失。为加大打击窃电力度,我们学习充实了电能计量方面的专业知识,向dd电业局用电稽查大队虚心求教反窃电的经验,主动查处了2起轧钢厂窃电案件,受到了dd电业局用电稽查大队的称赞。
今年1月份和6月份,我们先后两次联合dd国际dd分公司对北湖区窃电现象较为普遍、严重的市郊乡海泉村、永春乡红花村进行了供用电秩序整治,通过查处典型窃电案件,下发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各种宣传资料,与dd国际dd分公司联合驻点整治,对规范上述两地用电秩序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协调处理了多起电力计量、电力设施保护、违章用电纠纷,参与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如今年3月份,我们协调处理好了一起北湖区郴江镇七里洞村高湾组部分村民在dd电业局高湾变电站110KV城高线下擅自建房的违法行为,保证了我城高线以及高湾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我们20__年的打算是:
一、科学预测、分析20__年的经济形势和电力形势,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我们的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夏冬两季发供用电形势预测,突出做好20__年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的电力供应协调工作,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电、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用电。
二、继续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力度,推进节能型社会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电力需求侧工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科学引导优化用电方式,调节电力供求关系,大力推广先进节电节能技术设备,帮助指导企业改造、扩充和完善负荷控制管理系统。继续加大力度,加强对全市重点用电企业的电力效能利用率考核跟踪指导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发供用电企业目标考核办法。
今年,供电局紧密结合农电实际,夯实基础管理,农电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电“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农网建设”、“优质服务”、“创一流”等取得了一连串新亮点和新突破。
1、安全生产稳定运行。扎实开展了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制定了《农电安全风险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了23种低压作业风险辨识、典型控制措施的编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两清理”整治工作,完成隐患治理173条,治理率96%,完成整治98项,整治率91%;组织完成了20__年农电员工春季安规百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2、营销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结合农电实际,坚持线损分析例会制度,按季考核和奖惩;完成全局40个供电所低压理论线损计算软件的安装,培训和运用工作,并完成了09年营业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布置检查工作。加强农电低压表计日常轮换校验工作,确保农电计量装置校验、轮换及时,完成了农村1.5万户淘汰型电能表的更换。
3、农网建设成绩斐然。截止11月底,完成农网建设投资1.97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559公里,0.4千伏线路1039公里,新增更换配变215台/15380千伏安;此外,在省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攻坚克难,高标准完成了旬阳县电气化县建设,建成13个电气化乡(镇),101个电气化村,并顺利通过省、市、县级的验收命名工作。
4、优质服务再上台阶。大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供电所(营业窗动)”、“迎祖国六本文来源:文秘站 十华诞、展供电服务风采”活动;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三供电分局均获得地方行风评比第一名,3个供电所被评为优秀站所,5个站所被评为先进站所,9个供电所被评为市级满意站所,瀛湖电力水上营业厅被评为标兵营业窗口。
5、创一流工作成果显著。以汉滨供电分局创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为抓手,制定了汉滨分局创国网一流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了自查、申报及省公司复查考评,并顺利通过国网公司的验收考评和命名,实现了该局国家电网公司创一流县级企业零的突破。
二、推进“同业对标”农电管理工作加快转型
20__年,为顺应新形势下农电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安康供电局大胆创新,努力实践,在局属三供电分局全面开展了供电所同业对标工作,走出了一条以注重过程控制、狠抓指标先进性为特点的农电工作新路子,加快了农电重点工作由建设型向管理型转变的步伐。这一创新和突破,生动地诠释了该局农电管理的再次升级,也为该局农电事业的科学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和活力。
为确保同业对标的全面顺利开展,该局进行了广泛学习动员,充分学习了省内外兄弟单位对标先进经验。同时,结合供电所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基础管理、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同业对标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和对标管理办法;举办同业对标知识培训班,有力提高了农电管理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对同业对标的认识;加强对标检查和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对各供电所进行了量化打分,及时公布对标排名,对排名前十位的供电所进行表彰奖励,做到了用指标评价供电所,用业绩考核供电所,用数据传递压力与动力,在各供电所形成了一种“比、学、赶、超”的良性循环竞争局面。
通过开展供电所同业对标,使农电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营业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效益不断提高,践行“三新”、服务三农的水平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了供电所在安全、质量、效益、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上的全面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电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农电员工的的荣誉感,人人关心指标、个个查漏补缺,齐心协力、积极向上的和谐农电氛围日渐浓厚。此外,通过深化供电所专业化管理,全年共建成16个标准化供电所,并全部被省级命名。
三、开展“农电之春”农电工凝心聚力抓发展
20__年,供电局结合“国家电网陕西农电巡礼”宣传活动方案,以庆祝建国60周年和农电体制改革10周年为契机,成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电之春”系列活动,进一步宣传了该局农电体制改革10年来的发展、创新与成果,增强了农电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营造了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农电之春”系列活动分为“三新之星”农电员工岗位技能大赛和“和谐杯”农电系列文体比赛。技能大赛注重形式创新,将比赛融入员工业绩评比、技术考核和岗位鉴定中,通过竞赛,形成了人人都培训、个个比身手,技高受重用的局面,涌现了一批岗位技术尖子,促进了农电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体比赛形式多样,特别是农电摄影、征文比赛,注重展现农电员工新形象,营造企业和谐氛围,通过比赛,丰富了农电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广大农电员工的归属感,确保了农电队伍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通过开展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整顿,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打击违法经营、违规收费行为,回应群众关切,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气工程安装收费过高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二)整治对已取消的费用项目变换名目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问题,以及因企业管道铺设不合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转嫁给用户收费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三)整治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问题,包括开通费、开户费、开口费、入网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四)整治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构成、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五)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六)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七)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八)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松懈、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未及时有效办理群众的价格投诉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至1月15日)。制定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1月1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至1月25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针对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限时清零。县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1月25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1月26日至3月25日)。县发改局要加强水电气收费水平监测,定期收集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收费标准;要对水电气公司开展价格成本评估;要会同住建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合法合理定价,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县住建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管理和施工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监督、事故赔偿等责任,对施工质量不合格和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市场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约谈、告诫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另行加价的,以及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书面材料,并于3月31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县发改局牵头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力争通过综合整治,使我市老旧小区的的环境明显改观,秩序明显好转,设施功能也明显改善,虽然近几年老小区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居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总结我市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与困难:
1、社会期望膨胀,老小区整治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居民和小区管理单位希望通过老小区整治解决所有问题。例如,解决文化休闲问题、车棚出租问题、公建配套问题、专业改造问题等,这些给小区整治赋予了太高的目标,也给老小区整治工作造成巨大的压力。
2、工程错综复杂,单一网络难以妥善协调。老小区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房管、政法、、发改、公安、财政、建设、水利、规划、园林、城管、体育、物价、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多家单位与部门,需要各单位和部门共同配合,密切协作,更需要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些部门认为老小区整治是物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造成协调众多行政部门和专业单位的联动有些力不从心。
3、管理后劲不足,整治效果难以长久维持。老小区由于建造时间早,建设主体多元化,小区的规划设计、功能布局以及各项生活配套存在较多缺陷,与开展常规性的物业管理要求有较大差距。而老小区由于自身功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的自我维持与发展。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缴难,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营运。近几年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时有退出的现象,小区整治后并不能彻底走出长效管理后劲不足的困境,也影响了整治效果的长久维持。
对策建议
1、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新增政法、体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要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调研,科学合理确定新一轮整治内容。在全面总结以往老旧小区住宅综合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老小区居民群众的愿望,以缓解停车难等问题为重点,从设施配套、生态环境、文化提升等方面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功能。
3、做实做细综合整治方案,确保综合整治工程安全、高效、优质。要强化项目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建设程序,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要做好工程建设前期调查、招投标、项目推进、现场施工管理、初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工程管理要严格实行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审计监管、考核验收等制度。
4、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效果
(1)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同时还要明确水、电、气等专业部门的维修责任,分清责任范围,避免推诿扯皮。
(2)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市政府应该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探讨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符合我市实际特点的老小区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具体办法。或由相关部门共同成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做到维修资金运作公开、透明。
通过专项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河道采砂的相关法规、政策,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强化可采区现场监管,保障良好的采砂管理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二是抓好禁采区、禁采期的监督管理;三是切实落实可采区现场监督管理;四是组织好专项整治月的宣传报道,向采砂和运砂船主、沿江群众、采区业主广泛宣传采砂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三、整治重点
市境内信江河道的非法采砂(包括无证采砂、超范围采砂)以及因采砂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取水口附近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域的违法采砂。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月活动自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整治范围为全市水域。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制定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并在市电视台、电台、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6月25日)
整治月期间,各县(市、区)至少要组织2-3次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要制订周密方案,充分考虑安全、稳定因素,确保动则必胜,提高行动效果。市整治领导小组将在县(市、区)行动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对在偷采现场查获的采砂船和运砂船只一律先依法扣押,再按规定进行处理,不接受处罚的拆除采砂机具;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擅自离开集中依靠点的采砂船,一律按非法移动处罚;对不按执法人员要求驶向集中依靠点和拒不接受处罚的采砂船拆除采砂机具。扣押船只、拆除采砂机具以及治安处罚等强制措施由违法行为所在地政府组织实施。
对采砂纠纷能够现场调解或裁决的,就现场调解或裁决,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待调查后调处。
(三)巩固成果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对前一阶段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对已经停止非法采砂行为的要加强督促,防止死灰复燃,对已经复燃的要坚决进行扑灭,完善和巩固整治成果。
六、成立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非法采砂的整治和采砂纠纷调处工作,涉及边界跨境非法采砂和采砂纠纷报市政府处理。
市水利局:负责与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江中下游及湖采砂专项管理领导小组的汇报、沟通,并将县(市、区)政府整治情况向市领导小组汇报。
市公安局(市水上公安分局):负责整治治安秩序的维护,依法对干扰阻拦整治、寻衅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负责水上治安秩序的整顿和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停止水上非法运砂船只的通行与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采砂上岸点占用集体土地的有关手续。
日报社、市文广新局:负责整治月活动的宣传及跟踪报道。
供电公司:负责切断非法采砂的供电电源,并停止供电。
七、工作要求
1.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月活动,认真落实防汛抗洪工作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做好专项整治月活动。各部门要各尽其职,认真履责,各县(市、区)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水利局。
2.本次整治月活动要与市区信江河道采砂新上岸点建设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年5月9日市长办公会议(52次)精神,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年5月10日印发的《信江段河道采砂新上岸点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府办字号)以及年5月28日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河道采砂新上岸点建设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务必在年6月30日前完成新上岸点建设工作,确保年7月15日前搬迁到位。
(一)规范涉酸钢管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用酸和废酸的购销、运输、储存、出入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涉酸钢管企业的治污能力建设,督促其完善治污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完善涉酸钢管企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涉酸钢管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县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
二、责任分工
(一)环保部门:负责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管,依法对废酸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
(二)公安部门:依法对涉酸钢管企业生产用酸的购销、运输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涉酸违法犯罪行为。
(三)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涉酸钢管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对生产用酸和废酸的储存方式、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四)交运部门:负责生产用酸和废酸运输过程中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专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查处企业违法经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行为,对已经县政府关停的企业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六)供电部门: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断电,对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断电的企业,未经批准不予恢复供电;对私接、偷改用电线路的,进行严厉处罚。
(七)有关乡镇(街道):加强本辖区内涉酸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倾倒废酸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一旦辖区内沟渠发生水质污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牵头、排污企业出资、环保部门指导,对被污染坑渠进行治理,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追究排污企业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下旬开始至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检查阶段。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对涉酸钢管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逐企业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拉网式排查和监督检查。一是查手续,看企业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生产用酸和废酸购买运输手续等是否齐全。二是查设施,看企业治污设施的维护、运行是否正常,酸及废酸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记录,看企业生产用酸使用量、废酸产生量和处置量是否相符。四是查排污口,看企业排放废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五是查,看企业厂区周边有无坑渠,监测坑渠内水质状况,查明来水源头。六是查,看企业是否存在环保部门不掌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拿出解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和整改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各涉酸钢管企业要根据联合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进行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要设置环保专职人员,并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培训;要对有故障的治污设施尽快检修,不能满足现有治污需求的,尽快报请深度治理或更新;多余的排污口和暗管要立即封堵。
(三)总结验收阶段。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运、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针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验收,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涉酸钢管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