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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5-23 14:00:0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和谐社会论文

篇(1)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篇(2)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德育工作如何顺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是摆在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

一、德育与社会的和谐共存

(一)德育角度下的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社会结构中以人为主体的各层面、各要素之间关系的相互通融、彼此协调的状态;道德则是人类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者关系的伦理智慧与行为规范,是以一种非强制性的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人类良知以及教育去调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证整个社会有序运行的精神力量。无论社会多么进步,法制多么完善。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无疑是一个具有高度道德感的社会。

(二)德育的和谐价值

新的社会发展观、发展模式赋予现代德育新的意义,它是通过对人的道德的、善的品质的塑造,赋予人以智慧和道德力量,使他们在一切生产的、生活的社会活动中,有可能按照道德的、人性的要求去做出价值的定向,使人不仅能按照物的尺度去认识世界,而且能按照符合人自身的善的尺度去改造世界;不仅懂得世界是怎样的,而且懂得世界应该是怎样的,从而使他所塑造的世界更具人性,更适合人自身的需要与发展,而不是背离人的需要与发展。从这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出发。德育的价值也主要表现于人自身价值的提升、人的各方面素质的提高、人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与增强。因此。站在人的和谐发展的高度,我们有必要对德育的使命和功能进行再认识。要让我们的社会成员具备和谐社会中的“和谐人”所应有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在制约社会和谐的各种力量中,由道德价值观凝聚起来的精神上的和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人们只有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追求,面对社会的诸多矛盾和利益冲突,才能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结意志,协调行动,步调一致。一个社会是不是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

二、和谐德育-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德育教育

(一)和谐德育的特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德育的根本目的在育人,和谐德育必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德育。在教育目的上,突出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理念,把促进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和归宿;在教育对象上,突出个体价值、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发展学生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二是遵循科学规律。首先要遵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活动规律,根据受教育者年龄、心理、阅历、个性特点,选择适当的德育内容和方法;其次是遵循德育工作的规律,充分认识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要素在德育实践中的内在本质联系,按规律办事。三是体系完整。协调推进,协调发展。和谐德育应该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构成的具有确定特性和功能的个完整体系,而不是单一方面;应该是作为个完整体系良性运行。

(二)和谐德育观念的创新

和谐观念是构建和谐社会派生出来的一个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与前提,又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观念,就是要把和谐的意识、和谐的价值取向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形成和谐的社会心理与社会氛围。在当前社会,要教育学生增强以下和谐意识;1.开放式的德育理念。德育工作者应把封闭式德育变为开放式德育,把学生德育“小课堂”同社会德育“大课堂”结合起来。新时期德育的根本任务,不是培养单纯的书生,而是培养品格健全、学识广博的人才;不是限制学生成长,而要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2.诚信意识。诚信是现代社会中做人立世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诚信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友善、相互信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每个人都要恪守诚信,信义相交。坦诚相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3.确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当今德育工作对象的思想意识、心理素质、价值观与以往相比已大不相同,所以德育方式的选择必须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是否受学生欢迎,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生动活泼,能使受教育者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愉快地接受教育,从而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知识的建构。(三)和谐德育方法创新

一是要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及建设内容纳入学校的学科教学与德育课程之中,注重德育内容的现实性。首先要从理论与历史二个维度结合人手,在各科教学及德育课程中,有机穿插和引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社会和谐、人际和谐、天人和谐的思想文化资源,并及时宣传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做好人好事,学先进等行动。其次是内容的现实性,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德育必须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并与学生的发展需要相一致,才会被大学生所接受。因此,高校德育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实施人文关怀。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人高等教育和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用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学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二是充分整合学校、社会、家庭在德育方面的影响力量,使之形成合力。一个优化的社会关系环境,有利于德育有效性的实现和提高,从而有利于德育价值的最大化实现。构建和谐社会下的高校德育环境,需要学生、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学生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学校要努力创设和谐统一、融汇多种价值的校园环境;社会要根据德育与人才培养的目标,系统调整社会结构,改变社会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形成持续优化的社会教育环境。

总之,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德育教育,重在教育者以“和谐”为目标,给学生更多的鼓励,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体验机会,使他们既关爱自己、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勇于超越自己,逐渐实现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过。

参考文献

[1]杨德广,朱炜.“以人为本”的教育观述略[J],现代大学教育,2004,(4).

[2]刘平秀,新世纪德育人性化的走向[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3]李忠杰,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光明日报,2006-07-25.

篇(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德育工作如何顺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是摆在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

一、德育与社会的和谐共存

(一)德育角度下的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社会结构中以人为主体的各层面、各要素之间关系的相互通融、彼此协调的状态;道德则是人类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者关系的伦理智慧与行为规范,是以一种非强制性的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人类良知以及教育去调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证整个社会有序运行的精神力量。无论社会多么进步,法制多么完善。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无疑是一个具有高度道德感的社会。

(二)德育的和谐价值

新的社会发展观、发展模式赋予现代德育新的意义,它是通过对人的道德的、善的品质的塑造,赋予人以智慧和道德力量,使他们在一切生产的、生活的社会活动中,有可能按照道德的、人性的要求去做出价值的定向,使人不仅能按照物的尺度去认识世界,而且能按照符合人自身的善的尺度去改造世界;不仅懂得世界是怎样的,而且懂得世界应该是怎样的,从而使他所塑造的世界更具人性,更适合人自身的需要与发展,而不是背离人的需要与发展。从这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出发。德育的价值也主要表现于人自身价值的提升、人的各方面素质的提高、人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与增强。因此。站在人的和谐发展的高度,我们有必要对德育的使命和功能进行再认识。要让我们的社会成员具备和谐社会中的“和谐人”所应有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在制约社会和谐的各种力量中,由道德价值观凝聚起来的精神上的和谐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人们只有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追求,面对社会的诸多矛盾和利益冲突,才能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结意志,协调行动,步调一致。一个社会是不是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

二、和谐德育-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德育教育

(一)和谐德育的特征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德育的根本目的在育人,和谐德育必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德育。在教育目的上,突出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理念,把促进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和归宿;在教育对象上,突出个体价值、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发展学生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二是遵循科学规律。首先要遵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活动规律,根据受教育者年龄、心理、阅历、个性特点,选择适当的德育内容和方法;其次是遵循德育工作的规律,充分认识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要素在德育实践中的内在本质联系,按规律办事。三是体系完整。协调推进,协调发展。和谐德育应该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构成的具有确定特性和功能的个完整体系,而不是单一方面;应该是作为个完整体系良性运行。

(二)和谐德育观念的创新

和谐观念是构建和谐社会派生出来的一个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与前提,又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观念,就是要把和谐的意识、和谐的价值取向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形成和谐的社会心理与社会氛围。在当前社会,要教育学生增强以下和谐意识;1.开放式的德育理念。德育工作者应把封闭式德育变为开放式德育,把学生德育“小课堂”同社会德育“大课堂”结合起来。新时期德育的根本任务,不是培养单纯的书生,而是培养品格健全、学识广博的人才;不是限制学生成长,而要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2.诚信意识。诚信是现代社会中做人立世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诚信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友善、相互信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每个人都要恪守诚信,信义相交。坦诚相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3.确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当今德育工作对象的思想意识、心理素质、价值观与以往相比已大不相同,所以德育方式的选择必须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是否受学生欢迎,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生动活泼,能使受教育者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愉快地接受教育,从而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知识的建构。(三)和谐德育方法创新

一是要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及建设内容纳入学校的学科教学与德育课程之中,注重德育内容的现实性。首先要从理论与历史二个维度结合人手,在各科教学及德育课程中,有机穿插和引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社会和谐、人际和谐、天人和谐的思想文化资源,并及时宣传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做好人好事,学先进等行动。其次是内容的现实性,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德育必须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并与学生的发展需要相一致,才会被大学生所接受。因此,高校德育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实施人文关怀。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人高等教育和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用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学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二是充分整合学校、社会、家庭在德育方面的影响力量,使之形成合力。一个优化的社会关系环境,有利于德育有效性的实现和提高,从而有利于德育价值的最大化实现。构建和谐社会下的高校德育环境,需要学生、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学生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学校要努力创设和谐统一、融汇多种价值的校园环境;社会要根据德育与人才培养的目标,系统调整社会结构,改变社会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形成持续优化的社会教育环境。

总之,和谐社会视角下的德育教育,重在教育者以“和谐”为目标,给学生更多的鼓励,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体验机会,使他们既关爱自己、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勇于超越自己,逐渐实现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过。

参考文献

[1]杨德广,朱炜.“以人为本”的教育观述略[J],现代大学教育,2004,(4).

[2]刘平秀,新世纪德育人性化的走向[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3]李忠杰,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光明日报,2006-07-25.

篇(4)

(二)政府救助机构责任缺失从宪法学角度分析,社会救助权的权利主体是全体公民,责任和义务主体是政府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作为弱势群体中的特殊一员,政府对其实施救助责无旁贷。然而,我国社会救助国家责任的法治化有待进一步完善,权利义务资源的公平配置有待进一步提高,实践中,政府的表现也不容乐观。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救助机构责任不明确。国家实行公共救助保障制度,目的是保护社会的贫困阶层,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应占主导地位。然而,一方面,国家救助责任不明确已经成为救助工作中的通病。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负责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但是,并未对救助的标准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这给有些地方救助站管理混乱留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我国救助机构部门间协调不够畅通。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救助工作。然而这种原则性的责任划分结果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责任模糊,协调沟通不足,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严重,急需救助的流浪贫困人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事实上,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多部门协同完成的系统工作,仅靠民政一家可谓“势单力薄”。2.国家救助机构行使社会救助权的理念滞后。政府的救助理念与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一个国家社会的文明程度。尽管已有许多城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治理或统一规划,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根据《救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提供救助以流浪乞讨人员的申请为前提,救助机构仅对自愿前来申请救助的符合条件的人提供救助,不强制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实践中,救助机构主动上街对流浪人员进行主动救助的情况相对不多。

(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权利救济途径缺失事实上,在传统收容遣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影响下,一些地方的救助机构工作性质出现了偏差,突出表现在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错收、滥收现象严重,收容遣送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拘禁、变相、打骂或者虐待拘禁受助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被救助人员的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侵害了被救助者的合法权益。“有权利必有救济”是权利的核心要素,权利体现了人的某种要求,而救济则是这种要求得以实现的手段。[6]宪法对权利进行救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具有“可诉性”,应该通过具体诉讼来保障其权利实现。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救助站不履行救助职责的,求助人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救助站及时提供救助,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此可见,当求助人不能获救助时,其主要的救济途径是向主管部门举报,而《办法》并未规定主管部门的调查决定程序及期限,其后通过的《实施细则》对此也只字未提。这些法律法规只是规定了一系列强制规定,而对于在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时,如何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说,目前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救济途径和监督机制缺乏,不仅大大降低了社会救助的效果,而且导致了侵犯流浪乞讨者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

二、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保护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保护以创造和谐的社会基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保护问题与宪法自身所具有的法律特征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均有关系。因此,我们应该站在国家建设的高度,在宪法理念指引下修订相关法律制度,切实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

(一)确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地位。一项具体的权利在法定化过程中,首先应当在宪法条文中得到明确的肯定,才会受到宪法的保护和具有对抗国家权力的功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权应该得到宪法的确认从而获得宪法以及基本法强有力的保护。由于“社会救助权”并不是一个在宪法学上已经很成熟的概念,加之我国现行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救助权”,因此,“社会救助权”在宪法的地位并未真正确立。目前关于社会救助权概念的学术观点涉及面比较广泛。有学者们认为《宪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是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依据,也称为“获得物质帮助权”。[7]此外,也有学者认为,社会救助权其性质是社会权,是每一个个人作为“社会的人”所必须具有的最低限度的“基本权利”,是居民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8]笔者赞同这一观点。社会权又称生存权或受益权,它是指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主要包括经济权、受教育权和环境权三类。社会权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公民有依法从社会获得其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二是在这些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公民有依法向国家要求提供这些生活条件的权利。最早使社会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进入宪法且加以详细规定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1919),该法第二编在规定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时,以专章规定了国民的受教育权和经济权,并明确规定了国家为保障之应积极作为的要求。社会权的核心部分是经济权,在我国宪法中,经济权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等权利。可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权是“社会权”衍生出来的子权利,一方面,它归属于社会权并具备社会权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作为一项具体的权利,社会救助权仍具有其独立性和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该权利在“经济权”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社会救助权是全体国民免于生存危机的权利,其功能在于维护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和社会安全,其担负着解决特别脆弱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的重任,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始终居于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地位,所以,应该在宪法具体条文中明确规定“社会救助权”,以获得宪法地位的确认和保护。当公民在生活困难时,有权请求国家和政府帮助,如果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法定义务,公民就可以请求法律救济,这正是社会救助权在宪法中的体现。然而,此项权利能否实现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需要我们在制度上和基本法律上加以明确和保障。

(二)宪法要求明确国家和政府社会救助的责任。国家责任是保障公民社会救助权的要求,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宪法保护,要求明确国家和政府社会救助的责任。1.国家赋予社会救助权的宪法地位符合国际人权观的先进理念。目前,为了实现社会正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弱势群体的权利纳入司法保护轨道,并将其宪法化。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给予宪法地位上的确立,目的就在于保障和实现弱势群体的人权,当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生命或者生存发生危机,最需要的就是通过行使社会救助权来摆脱困境、以维护自己的人权,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在保障个人或者群体人权上发挥着其他制度不可比拟的作用。2.明确社会救助权的责任义务主体。社会救助权的权利主体为流浪乞讨人员,义务主体则为国家和社会。如前文所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权,社会权对应的法律义务主体为国家,国家负有积极提供救助的义务。国家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保证公民社会救助权利的实现,如果国家不履行积极作为的义务,社会救助权的实现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实现依赖于国家的积极作为,即只有当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权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救助的国家责任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责任、财政责任、实施和监管责任、引导民间救助以及宣传责任等。总之,获得社会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也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应有的理念。3.确立国家责任原则有助于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与民生事业和社会财富分配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应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最终实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规范化和体系化。

(三)宪法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实现。为了使作为宪法权利的社会救助权转变为具体法律权利,立法者有必在宪法确认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和政府职责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宪法规定的这一权利,在宪法理念指引下制定、完善相应的救助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法治化。1.法治化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利实现的保障。构建和谐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环境,必须完善救助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立法,为形成统一、科学、规范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奠定法制基础,实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权从宪法权利到具体法定权利的转化,从根本上保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从而建立起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最终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利的实现。2.修改《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依然暴露出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制定原则和具体制度上存在一定的立法缺陷,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者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准确理解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在适当扩大救助对象、完善与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受助人员的法律救济途径、打击妨害社会秩序的流浪乞讨行为、加强救助站行政救助行为程序性以及完善相关监督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3.通过立法,构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实现。通过制定或者修改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使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让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体、工作无着落人员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权的宪法保护才有实现的基础。

(四)完善权利救济途径,确保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宪法权利的实现。和谐社会中的利益冲突是多样性的,其纠纷解决机制及救济手段也要多样化。“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这是一句古老的西方法律,它表明:社会救助制度“不仅应宣示权利,而且还应同时配置救济的各种程序”,获得权利救济既是尊重和实现受助对象的生存权,也是受助对象的一项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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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众文化要遵循多样化的原则。群众文化工作人员,需要将群众文化的传播和群众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表现出来。将零散的群众艺人组织起来,逐步建立起专业性的群众文化社团,并且组织这些艺人进行广泛的交流与沟通。

2和谐社会构建中群众文化的发展趋势

(1)群众文化逐渐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化发展一直处于一个比较开放的状态,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也逐渐使得我国的文化艺术发展逐渐呈现出时代环境下的开放性。一个地区群众文化中,融入了当地的社会习惯和风土人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这种文化就会逐渐向周边扩散,进而传播到全国,但是当这一文化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就难以再发展了。其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空间的局限。这时,当地的群众文化就会逐渐的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与融合,这一群众文化的社会化也就越来越明显。(2)群众文化逐渐规模化和产业化。在我国政治和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我国的文化也逐渐地与国际接轨,群众文化逐渐走出了国民,融入了世界。其市场化与产业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这在另一个方面也显示出了我国的群众文化已经收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我国群众文化的不断发展与改革中,其已经逐步实现了规模化和产业化。另外,我国的群众文化是我国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与重点之一,群众文化的发展也逐步朝向科学化、建筑化等方向发展,这促使了我国群众文化产业链的形成。

3和谐社会构建中群众文化的发展措施

(1)开拓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群众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不能够仅仅局限于一种方式,应该充分利用我国的政策支持和社会力量进行全方位的发展与传播。例如,目前在社会中比较流行的街头文化、青少年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以及商业文化等等。这些文化形式都是新时期下群众文化的发展形势。这些形式均是群众文化传播和发展的良好载体,充分地利用好这些载体可以更加有效的促进我国群众精神文明的建设,成为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载体之一。

(2)大力发展通俗文化。通俗易懂的文化作品可以更加贴近群众的生活,更加生动形象的反映普通人的生活状态和思想感情,使得群众更加切身地体会到群众文化所表达的寓意。所以,群众文化不仅在中国,在国际上也受到了大众的欢迎。例如反映普通人生活的小品、相声,在为群众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可以引导群众对我们的社会生活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群众文化的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这样就制约了我国群众文化的发展。所以对群众文化的发展进行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3)发展广场文化。广场文化是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的体现。广场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娱乐演出、广场美化、健身文化和街头文化。在建设广场文化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广场文化要以公益性为主,要避免出现过浓的政治色彩和经济色彩。第二,广场文化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审美趋势和经济能力,选择适用于全年龄段的广场文化,为人们提供一个优秀的文化氛围。第三,广场文化应该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基础,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改进落后的群众文化,取缔腐朽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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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需要采取的几项措施

(一)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科学适用的利益协调机制,使劳资双方通过自我调整,获得双赢互利,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课逐级建立政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三方协调机制,并将其作为一种协调劳资双方利益的载体和平台,及时协调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只有通过正当途径主张劳资双方各自的利益,才能避免各类矛盾的沉积而引发社会问题。

(二)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和谐的劳动关系应是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护,而不是保护一方的利益,侵害另一方的利益。特别是要对弱方要有更多的保护,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此应建立一种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机制,帮助其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让他们分享社会进步的红利。

(三)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是指运用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作出迅速反应,对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和及时处理。加强管理控制体系的组织建设,建立一支能够快速反应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制定突发性重大劳资纠纷处理办法,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的覆盖面,使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对劳资关系实施有效的动态管控。

(四)建立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经济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客观存在,要防止利益矛盾演变为冲突事件,就必须有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应建立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完善工会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制度、规范劳动保障来信来访调解制度、开通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线等,使劳资纠纷得以及时疏导,防止矛盾积累沉淀,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敏感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重大纠纷和社会冲突事件,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蔓延扩大。建立企业工资发放监控系统,完善重大劳资纠纷处理办法、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组成劳资关系预警机制,确保政府机关能够对各类重大的劳资纠纷予以准确的管控,为各类重大矛盾的处理赢得时间。

(六)按政策依法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完善过渡政策,从税收优惠政策,离退休人员待遇给予保障。

三、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重点扶助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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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1体育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2.1.1体育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是决定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社会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只有社会关系处于和谐状态,社会才能够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和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又是决定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这就说明解决生产力的发展问题成为了协调发展各种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或力量,它包括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生产力的水平就会相应地提高。开展体育运动可以有效地改善劳动者的身心素质,提高劳动者对现代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加强劳动能力的稳定性,有效缓解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有效解决各种社会关系的矛盾,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构筑社会的和谐。由此可见体育不仅仅是个体的需要,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需要,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需要,而且是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现代体育与社会其它方面关系越来越密切,体育越来越强调与环境社会的和谐,这种和谐是与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物环境以及社会人文环境的和谐。如我国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后,就立即高举起“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的大旗,正是这种和谐理念的反映。体育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观与政府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相统一的,体育的这种和谐发展观必然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

2.1.2体育能促进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共荣,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新阶层的突起使得工人和农民等社会主体阶层的地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复杂的社会变革中,我国不同阶层的贫富差距在逐步加大,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及地域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导致社会发展中出现了种种矛盾和不和谐现象。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整合力量,可以将不同民族、阶层、职业以及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的人聚集到一起,共同参与各项体育运动,促进各区域之间、阶层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发展,同时体育转移了社会焦点,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国家的和平与稳定,对社会的繁荣与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2.1.3体育可以通过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缓解社会矛盾

体育具有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作用。我国近几年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得到极大的丰富,但地域经济失衡日益严重,人们的贫富差距也日益加大。改革开放受益者和落后者之间的数字鸿沟日渐拉大的现象是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而体育产业作为一个新型产业,参与社会的物质交换活动,对物质财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再分配具有显著作用。以体育彩票为例,我国将每年公益金的60%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40%用于奥运争光计划,并且体育彩票还可以减轻人们的社会心理压力和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的稳定性,从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进程。体育参与模式与经济地位紧密相连,高收入、高地位的职业群体参与体育运动、体育比赛甚至观看电视体育比赛的比例是最高的。参与健身运动的人也主要局限于收入和教育超过平均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或者管理工作的群体,低收入人群和那些贫困人士很少经常性地参加某种体育运动。由于体育场馆设施大多为国家所有,有更多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为低下的人为体育事业提供服务,因此这种参与模式会使较多物质财富向国家公益事业流动,向经济地位较低的社会群体流动,这是体育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是一种财富的软调节分配方式。体育这种向下分配财富的作用对于缓解我国财富分配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有巨大作用,因此政府应把体育作为调节社会分配矛盾的一条积极有效的措施。

2.2体育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2.2.1体育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1)体育促进个人的心理品质完善,培养个人的公平竞争意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讲,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个“和谐”最核心的问题是人与人的和谐。体育运动不仅可以增强人的体魄,还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品质,调节人的心理,增强人的自信心,完善人格开放性的一面,从而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奠定基础。此外体育还可以培养人的公平竞争意识。社会的和谐需要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公正为基石,而体育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能体现平等、公正竞争原则的领域,公平竞争是赛场永恒的主题,体育运动的不分尊卑为参赛者营造了一个真正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遵守游戏规则,通过体育活动的公平竞争来培养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积极进取的公平意识和竞争意识,是现代体育的重要作用。体育作为一种竞技运动,它是规范的、合作的、有组织的。每种运动项目,每个动作,都有严格的规范及比赛规则,这些规范对运动员的行为起着“戒律”的作用,表现为一种秩序、节制、约束,体现出体育的科学性及公平性。体育对现代人竞争意识培养将激发人们创造愿望,充分发挥创造才能,积极投入到创造活动中,而公平竞争意识的培养则使人们的创造成果易于受到肯定,这必将激发社会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奠定了基础。(2)体育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诚信友善,全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因。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人际关系现状却令人十分堪忧:2005年初,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曾在全国做过一次人际关系调查,结论是:我国社会人际关系正在走向整体“滑坡”。2004年末的一项调查也表明,身为天之骄子、相互间并无多大利害冲突的大学生,其人际关系的状况也并不乐观,其中有60%的大学生反映自己的人际关系不好。解决这些问题,要采用系统工程方法,从制度供给、道德规范、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引导和要求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体育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有着它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刚刚公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被确定为公民个人价值准则。体育活动,特别是奥林匹克运动对公民诚信、友善教育具有重要影响,其竞赛规则的制度、规范化、详细化、统一化、科学化,对于我们制定诚信制度条款,具有具体地指导作用。体育的魅力就在于,它能提供一个公正、平等的互动平台,它能使不同地位、职业、年龄和性别的人,打破狭隘的地缘关系、血缘关系、上下关系、业缘关系相聚在运动场,相聚在体育的圈子频繁地交往与接触。共同的兴趣、爱好使他们在认识、情感等诸多心理成分上产生共鸣,缩短他们彼此间的心理距离,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与沟通,彼此之间容易建立起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

2.2.2体育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1)体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有效缓解人与社会的矛盾。人文精神是指对人的生命的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价值理想或终极理想的执着追求的总和。人文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一切从人的需要出发。体育基于人文精神,关怀人、提升人、追求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由实现和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尤其是在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后,我国提出了“人文奥运”的理念,体现了人文思想与体育的完美融合,对于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和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人的自由发展不仅在于对自然的超越和驾驭,而且在于从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的权利和价值。人要全面地发展自己,就必须从社会关系中获得广泛而真实的自由权,这是现代人类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体育本身就是一种人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8年颁布的《体育运动国际》指出:“确信有效地行使人权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发展和保持他或她的身体、心智与道德的力量;因而任何人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均应得到保证和保障。”体育的“公开、公平、公正”就是自由最现实的体现。人文体育也构建了这么一个平台,给予人类最大的空间和自由,有效缓解和消除了人与社会的矛盾,促进了人与社会的和谐。(2)体育从精神、物质实体和法制等不同的层面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高度发达的社会文明,完善的社会规则、法制和丰厚的物质资本。首先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既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同时又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在不同的体育活动中,人们享受着不同的快乐。在竞技比赛中,人们在成功中赢得荣誉,失败中赢得尊重,竞争中挑战极限,尽情享受着体育给自己带来的身心意志的磨练。国际赛事每每激发了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怀,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社会整体无论从意识上还是行为上都处于一种和谐一致的状态。其次体育是规则的殿堂,无论何种体育项目,都有其完整而独特的比赛规则。在学校,体育使学生和教师的身体素质得到提高,因病缺勤率大大降低,极大地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率,缓解了学校、教师和学生及家长相互之间的矛盾;在企业,体育锻炼有效缓解了社会节奏加快的压力,减轻了工人的紧张情绪,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最终的结果是企业和工人收入的增加,劳资双方矛盾的缓和和企业内部的和谐。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但却真实地展现了社会的现状,由此体育对人和社会的和谐作用表现得淋漓尽致。

2.2.3体育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还是和谐社会构建与发展的基础,因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是在自然界中进行的。人与自然是否和谐,有两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即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但是受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生态经济规律的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才是决定性的力量。体育也正是通过对人的作用,唤起人们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珍惜和保护,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投资主体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一些环境优美的城市被确定为赛事举办城市就是很好的例子。例如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的广州亚运会,有好环境的城市,大型的体育赛事才让该城市承办,只有绿色体育的思想和行为,才能实现体育运动中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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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是社会的主要生产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体育文化的进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人类文化的发展。人们可以通过体育锻炼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增加自身体质,加强身体各器官系统的免疫功能。体育锻炼能够帮助人们缓解生活压力,释放不良情绪,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体育运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流方式。体育不分种族和国界,是各方文化交流的桥梁。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加强了与各国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对促进我国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体育作为人们交流的一种方式,很好地为不同文化和国籍的人们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例如,我国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不仅是一场壮观的体育盛宴,更是难得的国际文化交流盛宴。通过举办这场奥运会,各国人民展现了各自的体育文化魅力,也展示了各国的其他社会文化。

1.2城市体育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应该保持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改善人们生活水平。城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其发展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例如体育器材的生产与销售、体育场地的建设与维护等等。除此之外,应运而生的一系列体育活动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效益,例如体育广告、体育新闻、体育赛事、体育休闲娱乐等等。这些体育活动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城市体育的发展能扩大社会就业、优化产业结构、创造社会财富,体育事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1.3城市体育能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体育文化的发展应该与生态教育和社会生活教育进行良好的结合,从而确保人们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地不破坏其他生命的生态环境,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是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态环境的发展中进行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是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承载能力。体育通过对人们的感染,唤起人们对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的珍惜和保护意识。大力发展城市体育事业,能够扩大体育精神对人们的影响力,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生态体育的重要思想,体育事业的发展能够充分地优化资源,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体育是人与自然的协调者,加强城市体育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方法。

1.4城市体育能降低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人们通过参加和欣赏体育运动不仅能够增强体质,还能够愉悦身心、丰富文化生活。各种不同形式和类型的体育竞赛为人类社会生产出丰富多彩的文化精神食粮,提高了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质量,改善着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体育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增强体质、愉悦身心、丰富文化生活,还能够开阔人们的胸襟、放飞人们的梦想、使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减少人们生活中的摩擦和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体育是人与人之间一种有效的交流方式,能有效地降低社会矛盾的产生,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2促进城市体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

2.1完善城市体育基础设施

为了适应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注重体育场地的开拓,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城市体育建设虽然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是却没有得到良好的实施。我国因为城市人口众多,城市体育场地和设备的缺乏是阻碍城市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加快我国城市文化建设,各大城市应该积极地发展体育事业,确保城市人民能够正常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城市人民的体质,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2加强市民体育文化教育

体育事业的发展应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完善城市体育基础设备的同时应加强体育文化教育。良好的体育文化能够促进人们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应注重体育文化主旋律的养成,注重体育与人文学科的结合、体育与艺术的结合、体育与美育的结合,提倡体育文化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在建设城市体育的过程中,应该大力加强人们体育文化的教育,加深人们对体育文化的印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素质,培养人们的终身体育意识。

2.3健全城市体育管理制度

开展城市体育文化建设,应该有全面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城市体育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建设方案,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健身场地规划不科学、体育设备购买不合理、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后期设备的维护不落实等等。因此,开展城市体育事业建设,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确保社会所投资的每一笔费用都能够为城市体育事业起到良好的作用;切实将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员;实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以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感。

篇(9)

    辩证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矛盾,不但是相克的,而且是相生的。只有对抗性矛盾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关系,而我国现今社会整体上是非对抗性社会,社会矛盾普遍存在相生、互利、共赢的关系。矛盾一方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的。例如要快速建设城市和工业,必须更好地建设乡村和农业;要保持东南部快速发展,必须同时大规模开发中西部;要鼓励更高效率,必须实现公平;人要更长久地利用自然资源,必须同时更好地保护和造就自然资源等等。要解决好这些矛盾,达到协调、均衡、共赢、共享,显然政府在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尤为重要。加快政府管理创新,是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保证和关键。政府作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发展战略上要打破单一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思路,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

    加强和完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公共管理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毫无疑问,政府对社会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直接提供、资金供给和监管三种作用。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实现了供给主体多元化,但存在覆盖领域窄、财政供养不规范、绩效管理不严格、过度市场化又缺乏严格的监管等问题。为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以保证公共服务全覆盖、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一,行政人员应转变服务理念。

    在政府中,很少有人用“顾客”一词。大多数行政人员根本不知道谁是他们的顾客。他们只知道为领导、上级服务,而无视那些真正的服务对象。从理论上讲,民主政府的存在就是为公民服务。今天的时代已不同于工业时代,人们对政府提供的服务产生了怀疑,试图改变一切:成立各种委员会,制定新的计划,筹集资金,自愿服务等,这无疑对政府提出了挑战。为适应这种变化,政府应把顾客放到司机位置上。因为一旦顾客上了汽车,就只能希望司机把自己送到目的地,这是被动的。如果让乘客自己开车,他们就会选择自己的路线抵达终点。

篇(10)

1、物质文化。它是医院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外在物化形式的总称,是医院文化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是精神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载体,是医院文化的外在标记,是其表层文化,它包括医院环境布局、建筑雕塑风格、图书资料、医院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文化设施和文化网格,还包括医院的标志如院徽、院歌、院训、院旗、院牌等。物质文化的建设及管理水平直接反映出医院的服务水平。因此,医院文化建设应从创建优美医院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物质文化入手。

2、制度和方式文化。它包括医院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服务内容、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地体现于人际关系中的主体的生活、行为、消费方式等,还包括非正式群体的活动制度和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工作的有章、有序和有效,先用制度强化,而后用情境来内化。

3、精神文化。它是医院长期创造形成的一种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它是医院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由医院的院风加以体现,是医患共享的价值观、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文化传统、集体舆论以及各种认同的文化意识。

二、医院文化的功能

医院文化作为医院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服务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医院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德育价值。

1、医院文化的导向功能。目前,在医院建设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医生医德意识削弱,服务意识淡漠,把医疗服务视为商品,把个人拥有的技术当作商品出卖,无利不医;有的把个人利益得失看得很重,容不得吃一点亏,遇到好处争着向上伸手要,涉及奖金分配、职称晋升、增资调级等切身利益争持不下;有的认为医院发展只是管理者的事,与己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碌碌无为,不求进取;有的习惯安定舒适、没有压力的工作,不愿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要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就必须依靠医院文化建设来加以正确引导。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手段,通过媒体、电台、宣传栏等舆论阵地,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能够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能够正确对待外面世界的诱惑。和谐的医院文化能够引导医务工作者参加医院文化活动,陶冶他们的情操,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思想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洗礼,提高理论修养与辨别能力。

2、医院文化的凝聚功能。医院文化的凝聚功能是伴随着导向功能而产生的。它能够凝聚职工的向心力和战斗力。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人类需要层次理论,要激发人的心理内在诱因去努力提高绩效,就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去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宽容、和谐的医院文化能够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实现上述需要提供文化氛围,员工自我实现的潜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因此,积极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医院文化,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实现自我,在提升自我中感受到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日常的诊疗服务工作中自觉成为医院文化倡导者、建设者、宣传者和传播者,提高整体战斗力。

3、医院文化的服务功能。和谐的医院文化服务于打造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医院是一个技术、知识、人才密集型的实体,它是通过各种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各类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特殊行业。医疗资源可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基础的医疗物质资源;一类是以人才为基础的医疗技术资源;另一类则是以思想、文化建设为基础的伦理价值资源。三者的整合转化为医疗资本,构成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体现了医院技术专业化的竞争力。优良的医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构建医院核心竞争力,通过发挥医生个体发展、发挥群体效应,真正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药有专方、人有专长”的良性循环体系,营造医院核心竞争力。

三、对医院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切实加强对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

长期以来,医院更注重物质建设,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医生和患者的需要,以人为本说的多而做的少;医院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受物欲和利益的驱使,使许多人迷失了方向,失去了辨别真善美的能力。所以要搞好医院文化建设,必须加强领导,使全体医务工作者形成价值认同,聚合成一致的理念、追求,以及对医院目标的共识。医院党委要把医院文化建设提到塑造医务工作者灵魂精神的高度来重视,要把医院文化当作核心竞争力来抓:(1)应把医院文化建设纳入医院建设的整体规划。医院党委应将文化建设作为医院建设的总体任务之一,既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又要明确近期的目标,使医院文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2)要建立健全医院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医院可以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参与的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或相关文化活动的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不同时期的实施方案。还可以设立医院文化工作委员会等专门的医院文化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医务工作者开展医院文化活动。(3)要加强对医院文化活动的具体指导。要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各自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浓郁丰厚的医院文化的精神氛围,需要依靠广大医务工作者整体努力,那种认为医院文化建设只是管理部门的责任的狭义意识,正是目前医院文化建设普遍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也是阻碍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只有医院领导者以及全体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医院文化建设应负有的责任,医院文化才能出现整体效应。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骨干队伍

医院要在医务工作者中发现和培养医院文化工作的骨干,尤其要发挥广大医生在医院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医生是医院文化的引导者、组织者,本身又是建设者,在医院文化形成中起着一种示范、表率、组织作用,是医院文化不可缺少的主体。目前,在医院文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组织者往往是医院党政部门,参与者往往也是医院行政工作人员。所以,要建设和谐医院,建设高品位的医院文化,医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缺少了医生的参与,医院文化的水平是不可能上层次的,和谐医院的建设也是空想。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医院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民主。医院文化是以医生为代表的广大医务工作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有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因此在医院文化建设中必须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医生在建设医院文化的主体作用。在医院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不仅要增大医院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医生与医院领导联系的畅通渠道,增强医务工作者的主人公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而且在组织管理上也要充分相信广大医务工作者。(2)要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工作,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医院要避免因人员素质不够而导致医院文化建设或流于形式,或者仅停留在浅层次上,缺乏创新,或者“急功近利临时安排多,长远规划战略考虑少”,“节目文化活动多,平时文化活动少”。

3、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全面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文化的建设还应遵从医院文化规律,循序渐进。具体来说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1)抓好硬件,创造宜人的物质文化。医院的硬件建设是基础,是依托,更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大到整个医院内建筑的宏观规划与设计,医院环境的整体绿化、美化和净化,小到院牌的制作、信封的设计、院徽图案的构思等。医院建设要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实现医院生态化,构建集绿化、美化、净化、园林化为一体,融医院、公园、乐园、家园于一身的育人环境,既注意借助地形地貌保护生态环境,又精心规划设计,形成功能配套;既具有恢弘气势,体现医院的崇高,又赋予人文底蕴,发挥“教化效应”,“让每一面墙壁都在向医生说话”。医院布局和绿化本身就是一本教材,就是一张名片,一定会对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和观念产生影响。

(2)建章立制,创造和谐的制度文化。医院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保障,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文化体系,才能保障医院文化体系,才能保障医院文化的正常有序地发展。医院制度文化既有柔性的也有刚性的。柔性的包括医院长期形成的道德规范,医患之间惯常的互尊互爱礼仪习惯,刚性的包括成文或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前者是医院发展过程中长期的积累和沉淀而成;后者是在医院为适应服务患者专门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所以医院的制度文化不仅规范着人们的工作方法、作风、效率,还规范着人们的习惯和意志。就管理文化而言,制度是形成医院文化的“定型器”。要构建具有共同的理想追求和价值观念的医院群体文化,就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体现医院服务目标、服务理念、环境规划、管理模式个性特征的规章制度。

(3)重精神,突出精神文化的核心地位。精神层面的医院文化表现为医院人多年积累沉积形成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医院精神是医院文化的灵魂与象征,是一个医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一所医院院风的集中体现。医院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应该是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建设物质文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离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医院文化建设也就只能流于形式。一个精神文化荒芜的民族绝对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同样,一个医院文化粗浅的医院也绝对是没有希望的医院。精神层面的医院文化建设决定了医院文化的品位和风格,是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部分。因此,必须从医院服务思想、服务目标、管理理念、专业特色追求、医院传统等方面构筑独具魅力的医院精神。

参考文献:

[1]顾德光.论和谐校园中的大学校园文化建设.黑龙江史志[J],2008,(3/4):114-115.

篇(11)

构建和谐社会是人们的共识。它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也是一种安邦的结果,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图书馆应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撑。

1.和谐社会的内涵

所谓和谐,是指各种矛盾和关系配合协调,使之相生相长。当事物的矛盾和关系配合得适当协调时,就会达到共同发展的美好境界,或发生质变产生出新的更高级的事物。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莫不如此。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和谐成了我国的社会主调。只有和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

2.图书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大大小小的和谐地区、和谐单位的建设。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后盾和重要的传播者,是人们接受终身教育的最佳场所,如任继愈教授所说:"图书馆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标志。"

1975年在法国里昂召开的国际图联关于图书馆职能的科学研讨会确认了现代图书馆的四项主要社会职能,即保存人类文化遗产、进行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开发智力资源。这些功能使得图书馆天然的具有和谐社会的功能。

3.和谐图书馆的构建

一是构建和谐的团体。一个单位要和谐发展,关键要有和谐的团队。在构建和谐图书馆的过程中,营造一个和谐的努力的工作氛围至关重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构建和谐图书馆必须有一个能办事、会办事、肯办事的和谐的领导班子。

当然,要做好各项工作,还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支持。现代图书馆对员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能够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图书馆必须加强业务培训,使全体员工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又有过硬的为读者服务的本领,为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使员工观念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和谐的领导班子,加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共同组成了图书馆的和谐团队。和谐团队的建设是构建和谐图书馆的基础和保障。

二是创建和谐的馆风。所谓馆风,是指图书馆全体员工在共同目标指引下,在工作实践和对外服务等活动中,逐步形成共同具有的一种思想共识和精神风貌。它是图书馆全体员工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标准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应,也是图书馆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思想精神面貌的外在总体表现。建设和谐馆风是构建和谐图书馆的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图书馆良好馆风的形成,可以为全体员工创造和谐的气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可以使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风范、价值观念统一在一个目标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可以使全体员工各尽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创建和谐馆风,对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地位等方面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和谐馆风主要包括奉献精神、团队意识;虚心学习、钻研业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图书馆规章制度是图书馆行政主管机构或图书馆所制定的各项规则、章程、制度、标准、程序、办法等的总称,它是图书馆员工和读者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是图书馆开展各项工作和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绳,是实现依法治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的规章制度可以保证图书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图书馆的政策和法规,促进图书馆业务水平的发展和提高,还可以切实保证读者充分享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进而创造出人人遵守行事的和谐的氛围。

四是做好文献资源建设。文献资源建设是图书馆开展工作的基础的前提。图书馆应根据馆藏基础及地区或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国内各种文献资料,形成具有本馆特色的馆藏体系。建设本馆的特色馆藏体系,既方便读者使用,又提高了文献的利用率,还是做好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

4.图书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智力支撑者

图书馆沉积的大量的宝贵的人文精神和人文资源,正是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最终端、最直接、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精神产品。而服务是图书馆发展的主线,是图书馆永恒的主题,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观。对图书馆员工最准确、最生动、最形象、最亲切、最恰当的称谓应该是"知识服务员"。图书馆应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向社会开放:

一是资源开放,即图书馆的一切馆藏和设施都向读者开放。包括:馆藏无不公开利用,设施无禁地,最大限度地实施开架服务,各种类型图书馆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图书馆内部各服务窗口相互开通等等。

二是人员开放,即保证全体社会成员自由出入而不加任何限制,只要他们愿意来,我们都持欢迎态度。

三是时间开放,即最大限度地延长开放时间,做到节假日不闭馆,馆内开展任何活动都不影响正常开放,保证开放时间的连续性。

四是馆务公开,即图书馆的一切决策过程保证其民主性与透明性,凡是与读者利益有关的决策,都向读者公开,接受读者监督。

5.结语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历史过程,构建和谐图书馆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和谐图书馆的建设需要全社会公共的关心和支持,但最主要的还是图书馆自身的努力,盼望和谐图书馆早日走进我们的生活,更盼望和谐社会早日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