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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二、创建标准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三、准入条件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四、创建名额
2020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五、奖励标准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0年2月—2020年4月)。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20〕24号)相关责任部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卫生清洁、秩序规范、村容美观、环境优美为目标,全民动员,乡村联动,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脏、乱、差现象,改善全乡环境面貌,展现新时期发展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人居;坚持党委领导,各级负责;坚持全民参与,村民主体;坚持整体统筹,全域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行动目标
1.村庄:村内无散放垃圾、无粪便、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无草(柴)堆、无玉米秸秆、无土堆、无粪堆、无散养畜禽;村容村貌整洁,墙体无乱写乱画、无乱设广告;农宅外墙、屋面整洁;庭院无流淌污水,畜禽圈养。
户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组有垃圾收集箱,村有垃圾收集车辆,有柴草堆放场所,有村规民约,有村庄清洁制度和稳定的保洁人员。
2.农田:无废旧农膜、无秸秆、无垃圾;有机肥料堆放有序、覆盖整齐。设施农牧业生产区域无乱堆乱放;有垃圾、肥料、生产资料专门堆放场所,遮挡、覆盖整齐;生产区卫生整洁、棚面干净。
3.主干道路:路面整洁、无破损,周边无垃圾,林带无枯树;路边广告牌内容合规合法,路标牌设置安全美观;强弱电各类杆线设置整齐;道路有养护、保洁有制度、有人员。
4.乡属各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路面硬化平整,墙面屋面干净,排水设施通畅,物品堆放整齐,各种标志醒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卫生设施清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杂物,无蝇蛆和异味;室内窗明几净,楼梯、走廊及屋顶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无积尘吊灰、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无痰迹、烟蒂和废弃物;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异味且通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
5.集镇:全面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
6.其他区域:水源地周边、沟渠河道、河滩荒地等无非正规垃圾堆积点、无垃圾,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规定,坚决禁止在河道两侧倾倒垃圾,禁止在河道两侧500米区域内修建厕所、养殖场。
二、重点任务
(一)长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集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辖区各单位要坚持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与每日清洁相结合,彻底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卫生,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村组环境卫生。(1)清理陈年垃圾。以G30、312线、韩古公路沿线、通村主干道路沿线、河渠沟道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集镇、田间地头为重点,全面开展垃圾清理活动,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7年底前彻底清理陈年垃圾。(2)以村组为单元,以清理居民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消除房前屋后乱搭亭棚、乱堆柴草、木料的现象,消除白色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拆除残垣断壁,严厉制止乱倒垃圾、乱扔脏物的不卫生行为。(3)采取聘请卫生保洁员、农户轮流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制定落实村规民约,划分环境卫生责任网格,签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三包”责任书,推行垃圾日清日运,切实做到主体上全参与、空间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以全民、全天、全村推动实现全村、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4)建立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环境卫生维护机制和动员全体村民参与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道路沿线环境卫生。(1)以G30、312线、韩古路、通村主干道路为重点,清理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四堆”、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等,铲除地表以上的杂草,确保道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拆除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和违法违章建筑,净化周边环境。彻底清理沿线玉米秸秆、麦草乱堆乱放现象,严禁焚烧秸秆、麦草,采取青(黄)贮、粉碎袋装、打捆压块等措施,合理解决柴草秸秆堆放问题,制止牲畜乱栓散养。(2)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养护和清洁,严禁在水泥路面上摊场晒谷,保证路面整洁、无破损。(3)全面整治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有破损的维修,内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及时移除,有安全隐患和过期不用的必须拆除,要保证标识牌、广告牌设置规范、内容合法、整洁美观。
4.河道沟渠卫生。整治清理河道、河塘及沟渠内外垃圾,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及飘散的杂物、白色垃圾等,坚决制止河塘内乱倒垃圾现象。
5.田园环境卫生。(1)主要清理滞留在农田的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和其它杂物,各村及早规划好玉米秸秆堆放点,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粉碎、压捆等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回收和饲料化加工利用。到2010年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2)切实落实好“五禁”决定。严禁在农田焚烧秸秆、杂草和其它杂物。(3)整治日光温室周边环境卫生,杜绝秧苗、残枝败叶乱堆乱放、占道堆放等脏乱差现象。(4)加大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消除乱堆粪土、乱倒污物、污水横流等现象。
(二)加快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村镇垃圾中转站、村密闭式垃圾收集点、自然村垃圾收集屋,配置转运、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建立“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理)、区级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处理。2018年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2019年实现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并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农村垃圾治理标准。到2020年,10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
2.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加快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新建改建“生态厕所”工程,2017年内全面完成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水厕改造。加快农村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推广厕所污水堆肥无害化处理,推动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专业化,改造农村旱厕。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7年8月底前)。广泛宣传发动、梳理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治任务清单。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结合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列出整治问题清单,报乡政府备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和职能职责,紧盯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底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各村、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整治内容,逐项自查自验。乡上对各村、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防止反弹,对整改不力的村组、单位在全乡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对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长效保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
各项整治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网格化,落实程序化,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体安排部署上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
(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乡政府对全乡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建立红黑板制度,每周星期一通报上一周对各村及驻乡单位、商业网点环境卫生的巡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落实。各村、驻乡单位及各商业网点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领取任务进行销号办结,同时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动员一切动员的力量,突破难点、彻底改善自身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政府提出的建设“洁净、美丽、幸福”侨乡的总目标,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开展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问题,不断改善高湖环境面貌,加快健全高湖镇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高湖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全面完成镇区、村庄、河道和公路的垃圾清理,形成全镇上下齐抓共管,打一场垃圾歼灭战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使我镇环境卫生状况根本改观。到2014年底,高湖村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完善。
三、主要任务
1、清理河道垃圾。重点清理沿公路、沿街道、沿河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品,彻底清理打捞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开展河道杂草秸秆清理工作,实施清障、清淤,清除河道障碍物。对村庄内池塘、水渠及时清理,改造完善水利设施,保持水体流动,恢复农村河道综合功能。加大水政管理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和管护责任,禁止倾倒垃圾或丢弃其他废弃物,禁止直排生产、生活污水,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2、清理城乡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垃圾清理工作。全面清理铁路、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工业废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枯草树叶,保持道路平整通畅、绿化带美观整齐、养护及时、管理规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妥善处置家畜圈养污水、粪便,全面清理污水坑、臭水沟。村庄周边田头地角、公共场地、房前屋后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垃圾全部进箱,箱外无垃圾堆放,垃圾确保及时清运。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要按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
四、进度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初)。组织全面开展“农村大扫除、河道大清理、污染大清查、堆放大整理”活动,组织清除村庄和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河道池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乱堆乱放;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沟清洁、河岸整洁;对农村污染源进行全面清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工商企业排污、规模养殖场等有效监管,实现“村无垃圾成堆、河无垃圾漂浮、沿线整洁有序、防污监管有力”的集中整治效果。
广泛宣传发动(4月16日—4月下旬)。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发动各基层组织、学校和社会群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清理河道清洁乡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双清”行动成为全镇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召开动员大会(5月3日)。召开全镇“双清”工作动员大会,具体布置全县“双清”工作。各行政村也相继召开动员大会,确保“双清”工作顺利实施。
双清行动日(5月3日)。全镇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垃圾大清理运动,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发动所有力量,党员干部带头,全员参与,彻底清理公路、河道、村庄、垃圾。联系村领导到联系的村蹲点,参与集中大清扫活动。
双清行动周(5月4—10日)。镇联系村领导到联系村巡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驻村干部到所驻的村督促指导双清工作,确保双清行动周结束时全镇环境卫生取得根本性的改观。双清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督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地段进行曝光,督促相关村落实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全镇环境卫生取得根本性的改观。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中旬-2014年9月)。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水清、村洁、宜居”为目标,开展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创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公路沿线堆放清理,建立“河道保洁”责任制,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巩固村庄卫生整治成果,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分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包干”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将“双清”行动纳入美丽乡村、“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五、职责分工
镇纪委负责督查、通报工作。
村镇建设办负责牵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定期检查、考核、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负责全镇河道保洁的监督检查,负责河道的清理、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制订卫生知识宣传方案,并配合做好宣传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全镇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整洁家园”活动。
镇综治办负责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工作,配合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制定“双清”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大反面曝光力度。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抓好工农业方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做好畜禽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建立以镇、村两级资金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农村环卫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镇妇联、共青团负责发动全县妇女、青年做好清洁家园活动。
行政村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村庄、河道、道路等的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卫生保洁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村的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户集、村收”的管理机制,落实保洁责任,明确门前三包,建立保洁队伍,负责本村范围内的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双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双清”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或村民主任任组长,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双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扎实推进“双清”行动的合力。镇联系村领导要到联系村督促指导“双清”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提高宣传频次,引导全民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舆论氛围,使保护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大力宣传环境卫生工作的先进典型,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双清”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洁净家庭、洁净村庄、洁净乡镇创建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改善,河沟池塘保洁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污染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14年底,全县洁净家庭创建率达到85%,洁净村庄、洁净乡镇创建率分别达到90%,境内“三沿”区域保洁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清除村庄、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提高沿路环境的洁化水平。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按照“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和“五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创建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乡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公路沿线堆放清理,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4年10月-12月)。根据《市洁净乡村考评办法》规定要求,对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四、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处理规范化,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清除县境内沿路沿湖沿景区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力宣传农村污水处理常识,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清理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组织开展河道大清理活动。清理河道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水面漂浮物,疏浚河道、清除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河道障碍物,对其中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清理河岸生活垃圾堆、工业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开展河沟池塘清淤,打捞河道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
(三)组织开展污染大清查活动。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宣传,清查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清查农村养殖场和工商企业排污,依法对违法排污进行处理。监督各有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组织开展堆放大整理活动。大力开展公路沿线管理法规宣传,组织清理农村房前屋后、村庄主干道和国省道公路沿线、河道沿岸乱堆乱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清洁家庭、清洁村庄、清洁乡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五边三化”行动,以高速公路、丽浦线、仙宫景区、梯田景区为重点,结合“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清洁乡村、清洁家园活动,推进沿线村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参照市清洁乡村、清洁乡镇考核评定标准每年组织开展清洁乡镇达标考核,要求80%的家庭创建成清洁家庭,85%的村庄创建成洁净村庄,100%乡镇创建成清洁乡镇。
(二)深入推进“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组织对第二批6个市级中心村培育,完成7个特色村建设;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完成桑岭村及其他3个一般历史文化村的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每年完成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山水童话乡村”建设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偏远山区农村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健全“村集体主导、保洁员负责、农户分区”的常态保洁制度,积极推行“分类减量、源头追溯、定点投放、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突出“三沿”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农村垃圾箱、垃圾池配备比例分别达到每13户/只,到2014年底农村垃圾中转站数量和农村垃圾清运专用车数量能够满足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需要,全县农村保洁员人数达到300人以上。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开展“庭院、村庄、道路”等点线面结合的综合保洁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
(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户生活污水纳管接入覆盖面,加大改栏改圈改厕力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以上公厕,农户卫生厕所受益率达到90%以上。2013年、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分别达到49%、51%。
(五)加强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力度。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沿路、沿河、沿景区等区域为重点,集中精力打造2-3条连线成片清洁乡村精品线路。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开展村与村、乡与乡之间等区域性垃圾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等的一体化规划建设。挖掘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等区域的个性和特色,打造景观小品,建设各具特色、魅力的美丽乡村风景线。
(六)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农村保洁管理和督查力度,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依法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农村保洁员的管理。要成立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卫生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一)改厕工作方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推进时间表,确保到6月底前完成全年413座厕所改造任务目标。
(二)垃圾治理方面。目前已完成所有垃圾点位清理工作,清运处理各类垃圾6200余方。
(三)村庄清洁行动方面。认真按照“两个全面”的要求,分类推进“五清三建一改”工作,目前已拆除残垣断壁54处,拆除面积4300余平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83处;21个“三园”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四)美丽庭院创建方面。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发动各村妇女同志,引领广大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全区已创建美丽庭院966个,其中精品庭院358个。
(五)村庄绿化方面。目前全区所有村全部达到了人均一棵树的标准;全区集中连片3100亩春季绿化任务已经完成。
(六)村庄美化亮化方面。积极引导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全区所有村庄均已养成垃圾分类习惯。16个村的街道路巷、门户已完成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按照黑水全部收集用于农田施肥,灰水全部用于原位消纳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各村街道实行村干部划片分包,基本解决了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同时,吴岳投资1500万正在进行污水管网的铺设。
(八)街道硬化方面。寺庄、郑庄、前颜、后颜已基本完成街道两侧便道花砖铺设任务,河头、辛留寨正在有序推进中。
(九)村庄规划方面。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公司,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完善村庄规划,目前,16个村的村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抓实粮猪生产。积极开展耕地撂荒整治,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别是生猪稳产保供摆在首位,装满“米袋子”“菜篮子”。全县小春粮食扩面2.09万亩,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4万亩,同比增加2.2万亩;大春粮食作物播种规划面积170.37万亩,同比增加1万亩。生猪出栏30.86万头(核定数),同比增长19.83%;生猪存栏(核定数)61.55万头,同比增长22.80%。
(二)高质量谋划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是围绕优质粮油、生猪、道地中药材、优质蚕桑等主导产业,加紧谋划编制《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重点园区规划。二是按照“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培育大龙头、深化大合作”的建设思路,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级园区考评工作,筹备省四星级园区、市一星级园区晋级和蚕桑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新晋市级园区工作,集成建好“21115”现代农业园区及中金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六大现代农业园区。
(三)持续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抓好15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运行管护,对全县周边、工业园区周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耕地及其他可疑风险点位开展重金属监控取样分析,及时污染防控预警,指导全县做好耕地安全保护利用,持续维护好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认定成果(全部为优先保护类152万亩)。
(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自去年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来,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制定《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指导乡镇完善图斑信息和举证资料。截至目前,共上报问题图斑2324个,面积759.55亩(其中耕地687.16亩,含基本农田469.93亩)。
(五)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召开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季度联席会议暨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和村庄清洁长效管护机制,研究出台《县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实施方案》《县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督导方案》,启动《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截至目前,完成2021年5个项目村1500余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营、1617个“美丽·宜居乡村”垃圾分类收集亭建设等方案已挂网招标。
(六)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2020年度项目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完成投资1.5亿元,预计4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10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二是启动2021年度项目方案编制,加快推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新增耕地协调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开工建设。三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导产业发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土地集约化经营等相结合,启动全县1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着力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粮猪稳产保供。坚持全省农产品主产区县的定位,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今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6.3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1.48万吨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4.12万亩,出栏生猪115万头,蔬菜(含食用菌)产量稳定在47.5万吨以上,水果产量稳定在4.23万吨以上。
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个月最后一天为我镇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日(逢节假日、双休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双休日开始的前一天)。
活动内容及目标
1.重点加强国省道、桥头、溪边和村庄沿线及周边等处卫生清理,清除积存垃圾和杂物,杜绝卫生死角。
2.加强各主次干道及通村公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无清扫盲区,无积存污水、污泥和垃圾。
3.开展单位、庭院卫生大扫除,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及沿街门店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单位内部卫生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
4.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村容整洁为突破口,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实行家禽圈养,重点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环治办)要认真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农业村要高度重视,制定所辖区域的卫生大扫除具体实施方案,镇挂点领导及驻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区、责任人明确;村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及时解决辖区内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难点重点问题;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协调解决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务必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层层有人抓、村村有人管,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取得实效。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芦溪是莆田市第二大河流,发源于庄边镇黄龙村,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庄边、白沙、芦、江口等乡镇进入兴化湾,水力资源丰富,被誉为莆田的第二水源泉。农村相对地盘较宽,生活在芦溪周边的人们对水资源认识不足,不注意保护水环境,部分村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峻,严重影响到村容村貌和人身健康及污染到饮用水源。2006年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在我市率先擂响战鼓,莆田市着手进行农村垃圾和养殖业整治,建立机制全面实施,形成全市乡村上下步调一致,掀起一股优化环境洁净家园的热潮,还市民一个“绿水青山”的水安全环境。
一、农村垃圾产生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日产垃圾量约916吨,其中集镇区217吨,村庄669吨,人均日产垃圾量,集镇区为0.7公斤,村庄为0.3公斤。农村垃圾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养殖业产生的垃圾等四种类型,其中以生活垃圾为主,其主要成分为食品包装外壳、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旧家具。以养殖业产生的垃圾为次,常见的有家禽粪便四处排放、流入芦溪造成污染等。
究其客观原因是:随着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乡镇企业不断涌现,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包装材料品种繁多且降解度差,村民建房逐年增多,加上农家肥使用率不断减少,使得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垃圾泛滥成灾。
主观原因是:①村民的环保意识不高。环保观念和公共卫生意识较差,随手乱倒垃圾现象严重;农村一些基层干部对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垃圾的侵害视而不见,没能足够的重视,将其摆上工作计划。②经费缺乏。我市各乡镇财政困难,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营又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农村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清运难度大,耗资增多。③清扫队伍薄弱。农村除城乡结合部、一些经济较好的行政村外,配备的保洁员不稳定,仅有50%村庄雇用1-2个保洁员对各户清扫出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④村镇环卫设施配套不足。除了废物箱、垃圾容器等部分乡镇有设置外,其他都没有设置,环卫设施投入偏低;已设置的环卫设施布局存在着不合理和不均衡;不少乡镇和村庄由于人口密集,难以找到合适的垃圾处理点,造成二次污染严重。⑤农民受利益引诱。近几年养殖业受市场需求的拉动,村民集中投入到养猪和鸡鸭中,发家致富,导致养殖业异军突起,未能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禽畜粪便就近倒入河沟、田头、村边,严重污染水环境等等。
二、搞好农村垃圾整治,确保水资源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抓宣传发动,推动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深入人心
全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要研究确定各个时期、时段的工作目标,并将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市家园办应认真组织牵头,主动配合2012年2月1日即将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有序开展。各县区家园办也应扩大宣传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让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变“政府要我做”为“我自己要做”。
(二)抓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一方面应从抓村、镇保洁队伍建设入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省、市级试点镇及有条件乡镇都应按标准成立环卫机构。集镇区按清扫面积5000-800配备1名保洁员、村庄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等一系列内容,做到农村垃圾定时收集、定时存放、定时清运。另一方面应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座垃圾转运站,各村(居)要建设足够的垃圾收集池(一般每自然村或每千人不少于一池),每户备有垃圾收集容器,镇区要按照“百户一池、七十米一箱”的标准,并在溪、河、库、沟、渠沿线等地和居住区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等设施,使农村垃圾治理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到位,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到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理,防止水污染。
(三)抓制度建设,保证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正常运行
一是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市实施“河清、岸绿”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各镇村要建立清扫保洁和日常管理制度。①建立保洁员定责制度。各村(居)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落实责任目标;②建立“三包”保洁制度。即户包卫生、村包收集、镇包转运,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③建立公众评议制度。可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人协会组成对保洁工作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将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奖金挂钩,以此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稳步推进。④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整治后,对群众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面临反弹、回潮的危险。只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把补偿资金发放同群众禁养结合起来,才能够建立起良性的约束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如若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回潮,采取措施,势必引发干群矛盾、社会安定移定风险系数增加。
(四)抓巡查监管,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取得实效
按照“市季查、县区月查、乡镇周查”组织检查评比办法,各乡镇每周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评比,并做好日常的内业资料整理和建档;各县、区家园办都应坚持每月对本县、区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评比或“回头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家园办要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每半年对各县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评出整治优秀乡镇、村;对存在问题要及时作出限期整改。水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水流区域的监测,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抓奖惩考核,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工作持久长效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村居的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的进展情况,一方面要在巡查的过程中,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主动向镇村居民宣传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要通过纠风在线栏目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此,有效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及时下拨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激发各县区、村镇开展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要配合市审计局对下拨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乱收乱支、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一、总体要求
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的工作目标,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实现环境序化、洁化、绿化、美化,着力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签订责任状,每个村庄要设置党员卫生责任区,明确保洁员(环卫岗)保洁范围,建立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关注、村民自觉投入、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中旬)。
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持续开展居家环境整治活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督促农户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强劝导帮助,对蛮不讲理、拒不整改的,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现场评分,对工作落后进行调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升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村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常态长效。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整体提升。
三、整治重点
围绕“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对农村环境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
(一)围绕“人精神”,大力整治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及各种违法乱纪和不文明行为。
针对农村存在的利用麻将、纸牌等形式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清除和取缔在农村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场所,加强对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电鱼及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倡导简朴节约的丧葬礼俗,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二)围绕“地干净”,大力整治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草丛生等问题。
全面清理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废弃物和卫生死角;全面消灭旱厕和露天粪坑,大力推广并规范使用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厕,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投入,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引导村民养成污水入沟、垃圾入桶、庭院保洁的生活习惯,确保房前屋后无杂草、无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废弃包装物、无油腻污迹、无积水积泥,墙面、门窗等无积尘杂物。
(三)围绕“物整洁”,大力整治杂物乱堆、器具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
针对农村居民杂物乱堆、东西乱放、器具乱摆、车辆乱停、电(网)线乱牵、衣服乱晾等问题,集中整治分类归整,实现“三要四不”,即:衣物要干净、物品要整洁、房间要卫生,电线不乱拉、衣物不乱晾、柴草(农具)不乱堆、车辆不乱停;引导村(居)民定期清洗保洁遮阳蓬、门头牌匾、标志牌及房屋各类设施,及时清理施工用的砂石砖瓦、建筑垃圾,保障道路畅通保持庭院整洁。
(四)围绕“院绿化”,大力整治院落破败杂乱、猪圈禽舍乱搭乱建等问题。
督促农户拆除村内侵路占道的乱搭乱建,清理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及时粉刷裸砖墙,提倡修筑有乡村特色的篱笆式简约围墙;教育村民科学利用空间,合理搭建猪圈禽舍;引导村民前庭后院因地制宜栽竹植树、种菜种花,营造庭院景观,发展庭院经济。
(五)围绕“畜规范”,大力整治畜禽乱跑、粪便乱拉等问题。
引导村民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做到畜禽不乱撒乱跑、粪污不随地排放,畜禽排泄物定期清除并通过种植作物消纳等途径实行资源化利用;采取防渗漏和防恶臭等措施,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严禁将畜禽粪便排入河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XX乡农村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居家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调度协调等工作(详见附件)。健全乡、村、组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乡镇班子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党员包责任区、农户包自家房屋内外”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各方职责。落实村级主体责任,行政村村“两委”负责全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发挥好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带动作用,形成“党政牵头、村居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政策扶持,多元投入。
乡政府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足额到位,共同确保村级管护资金平均每行政村不低于5万元。在此基础上,针对全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适度安排奖励资金,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奖励。同时,各村要动员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农村致富带头人等支援家乡建设。允许各村根据需要向农民群众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清洁家园。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公告栏、宣传条幅、宣传单(倡议书)、LED电子屏、微信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以广大群众为主体,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要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的原则,表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曝光整治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的人和事,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机制,形成常态。
建立健全农村家庭“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更多村庄将“门前三包”写入村卫生公约或村规民约,同时设置“红黑榜”,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向村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问题。每月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家庭卫生评比或家庭环境比美活动,通过互学、互评、互检、互帮,激发家庭荣誉感,促进家庭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乡环境整治共组领导小组每月对各村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明察暗访,积极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大巡查,做到每半月一调度一排位、每月一督查一通报、每季一评价年度总考核,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进行约谈整改和表态发言,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1.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开展农村居家环境整治
2.实现农村居家环境序化、洁化、绿化、美化,干干净净迎小康
3.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
5.革除陋习,营造和谐文明新风尚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7.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8.整治脏乱差现象,留住记忆乡愁
9.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不文明行为
10.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
11.携手改变旧环境,共建人居新农村
12.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美化环境,人人受益
13.要想心情好,环境先搞好
14.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15.清洁清扫坚持做,美丽环境真不错
16.邻里和睦心情舒畅,村院整洁身体健康
17.治理环境齐动手,村容整洁共分享
18.环境卫生人人搞,农村更比城市好
19.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
20.改水改厕改习惯,治荒治脏治杂乱
21.家家讲卫生,户户比洁净
22.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整洁
23.人居环境人人护,护好环境为人人
24.居家环境美丽,人文精神正气
25.村洁路畅凭自觉,文明幸福有感觉
26.房前屋后整洁有序,河塘沟渠水清岸绿
27.清垃圾、治污水、改厕所,同心共建美丽家园
28.千家万户搞卫生,千村百乡更美丽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石桥头,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进度安排
自行整治阶段(2013年4月20—4月23日)。各村、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先自行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清理,重点是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集中整治段阶段(2013年4月24日一2014年4月29日)。镇政府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进行二次清理,同时组织人员对各村的自行整治进行督查,到清理不到位的,全镇通报,并由各村再组织清理。对各村自行清理确有难度的,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清理。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一2014年9月)。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清水河道等建设,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迎接考评阶段(2014年10月一12月)。巩固“双清”行动成果,健全台帐资料,迎接市有关部门的考评。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六)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根据镇政府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污染情况,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在“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保洁、农村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由镇班子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村、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双清”行动具体措施,抓紧部署这项工作。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两头都要兼顾,各村都要落实专门人员主抓这项工作,坚持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同步推进,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同等重视。坚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双管齐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