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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规范操作、动态管理。2020年我镇新增农村低保83户,112人。10月份我镇在册享受低保962户1480人。全镇现有五保户145?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 133人。
2、我镇现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779人,发放金额39.9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70人,发放补贴金额 24.84万元。
3、我镇享受80岁高龄补贴 750人,200元/人,补贴金额 15万元。
4、全面实施孤儿救助政策,城乡孤儿生活得到保障。截止11月共实施孤儿救助2户, 发放救助金额2.31万元。
5、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11月我镇临时救助14人,发放资金2.9802万元。
6、民政双基建设基本完成,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定、物品配备齐全。
7、大力宣传殡改政策,移风易俗,殡改工作由全县落后转入到稳定中上位次,公墓地工程正积极建设。
8、养老保险工作。截至11月 19 ?日全镇共完成参(续)保任务15655人,完成率 72.03%。
9、就业帮扶方面。镇社保所与镇扶贫办对接,把我镇16-59周岁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为下一步进行精准就业帮扶打好了基础。
10、全镇3个扶贫车间正常运营,带贫率均在50%以上。
11、阳光村务工作。截止11月19日全镇发文总数3990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民政工作
1、落实敬老院生活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2、殡葬管理工作。每村每月至少落实两具火化指导数,当月火化数据按文件兑现奖惩,持续加大殡葬管理改革宣传、落实力度,促进殡葬管理顺利开展。
3、及时做好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
4、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年审、新增对象申报及津贴发放工作
6、完成新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申报工作
(二)社会保障
【正文】
一、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龙王乡位于阜南县城南9公里,谷河南岸,西与公桥乡交界;东与于集乡、王化镇比邻;北连鹿城镇,南接地城镇,G220国道、S202省道穿境而过。全乡国土面积4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08个自然庄,138个村民组,8848户34830人。龙王乡共有3个贫困村,已退出3个。龙王乡贫困人口从2014年建档立卡的1239户4166人,减少到38户121人,累计减贫1201户4045人,贫困发生率由11.9%降至0.35%,2020脱贫38户121人。主要致贫原因是因病、因残。主要难题是未脱贫户中存在多数老弱病残户、全家无劳动力户及少数内生动力发展不足的贫困户。
二、政策落实情况
1、产业扶贫:(1)2020年申报到户产业623户;申请三个贫困村特色农业集体项目资金共计150万元;(2)我乡共有14个光伏电站,其中集中式户用光伏电站10座(户用3KW光伏电站6座,户用5KW光伏电站4座),村级电站4座(每座60KW),享受光伏扶贫684户,户均光伏月收入250元;2、智力扶贫:我乡在校生908人,县域内享受教育资助300余人次,补助资金35万余元;3、健康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51.180”扶贫措施,通过宣传单、明白卡和入户宣传等措施,使所有贫困户熟悉351.180政策内容。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截至目前龙王乡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签约医生服务人口1502人,慢性病卡办理1034人;4、生态扶贫:我乡聘用护林员5名,年工资约8000元。5、就业扶贫:就业扶贫基地3个,共带动贫困户17人,每人每月增收1500-2000元不等;6、社保兜底扶贫:目前全乡贫困人口中有464人享受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政策,享受兜底政策人口占比11.4%,其中396人享受低保保障政策;有68人享受五保保障政策。
三、存在问题
我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基础资料较为薄弱,资料的分类整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户上人居环境仍存在胀乱差现象,村庄环境整治有待加强。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坐落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隶属**办事处,地处城乡结合部.现有居户962户,户籍人口3715人,截止目前,我村现有建档立卡人数49户,95人。2019年脱贫2户4人,未脱贫3户9人。
二、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发展。2019年随着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我村抓住时机,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为有能力有意愿发展的贫困户申报产业到户项目,分三个批次累计申报66个项目,申请到户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585元,达标户13户,达标奖补资金3900元。带动一批贫困户稳定脱贫。
(二)搞好金融扶贫推广。继续落实2017年小额扶贫贷款43户186万元,入股安庆市金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户179万元,该43户2019年累计享受分红102925元,有力的增加了他们的家庭收入。户贷户用方面农商行到期两户,并进行续贷1年用于生猪养殖,为每一位贷款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增加他们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想富先修路,今年积极争取并完成1、今年通过扩面延伸工程修建村组道路8条,合计6余公里,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2、进行危房改造2户,投入资金1.2万元,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四)健康扶贫打牢基础。1.实现贫困人口新农合覆盖率100%,使每一个贫困户享受一份医疗保障;2.发放健康扶贫医疗服务证,确保每一个贫困户享受351大病兜底政策;3为患慢性病患者办理慢性病证,今年以来新增办理慢性病证2人,以便于他们享受180政策。4、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96人,通过上门服务及健康知识宣传和体检,便于他们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五)协助转移就业扶贫。技能培训5户,使他们掌握或提高一项技能水平。
(六)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教育脱贫。再苦不能苦了学生,为了使学龄阶段贫困学生享受受教育的权利,我村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在校贫困学生摸底排查登记工作,使他都能享受到一份教育资助。春季学前教育阶段1人,每人每学期1000元补助;高中在校学生2人分别享受春秋季教育补助1850元;1人享受秋季教育资助1850元;大学及以上阶段1人分别发放补助金2000元
一、积极创新落实低保政策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切实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我镇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阳光运行。
二、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
根据党委政府安排,莲峰镇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委政府的关爱送到贫困农户手中,同时我镇民政所还在各社区开设临时庇护站,让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双拥工作,支持国防建设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军队退休干部、带病回乡复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两参人员、现役军人家属等的抚恤金、定期补助、优待金和补贴的管理,通过银行发放给优扶对象,“八一”建军节,镇组织了部分退役军人参加座谈会,向他们宣讲相关扶贫政策。
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X月X日,积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方案,设点置卡X处,村两委、党员和村民志愿者搭配驻防,严格执行X小时值班值守制。以微信群、公众号、宣传广播等载体为平台,广泛宣传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经过多方位宣传,X村民自主推迟婚宴X场、取消丧事X场。通过二维码监测方式,全覆盖、地毯式开展X疫区返乡人员及相关紧密接触人员摸排监测工作,建立台账,每日进行统计上报,截至目前,我办驻村没有X感染的X确诊病例。外地返乡人员X名,已自主居家隔离X天,现已解除隔离。
二、减贫任务安排部署及研判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X脱贫指挥办函(X)X号文件要求,驻村工作队积极安排部署,对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以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全面研判,建立X项机制,形成台账X本(脱贫销号台账、六类重点人群监测台账、兜底保障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落实帮扶计划和工作措施。经排查研判,X年脱贫销号X户X人,六类人群监测(独居老人X户X人,易地搬迁X户X人),兜底X户X人(经四支队伍研判,兜底户X户X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X户X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提供兜底保障确保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春耕生产及产业发展情况。X、产业发展情况。X年X月X日,驻村工作队配合村委组织村民购买矮化樱桃X多株,形成规模X亩,新发展杏X亩,柿子育苗X万多株,花椒育苗X户X亩;养殖生猪X户X多头,羊X户X只。X、春耕工作。X年X月X日,驻村工作队在村两委带动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误农时,积极开展春耕工作,小麦施药、除草约X亩,果树施肥、修剪约X亩。
鲖城镇位于临泉县西部,距离县城26公里,国土面积97.69平方公里,人口12.9万(2014年农业人口12.03万人),辖22个中心村(社区),157个自然村。全镇共有4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4个贫困村分别是李王楼、耿庄、大夏、杨营)。2019年度我镇地区生产总值11.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6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44元。
截止到2020年5月,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62户12457人。2014-2019年累计减贫4683户11992人(包含5户15人的返贫户)。其中2014-2016年脱贫1906户5713人,2017年脱贫815户1924人,出列李王楼、耿庄村,2018年脱贫1170户2507人,出列大夏、杨营村,2019年脱贫792户1848人(包含3户11人返贫户)。
2014年建档立卡时共有贫困人口4621户10846人,贫困发生率9.02%,现有未脱贫贫困户184户480人(包含未脱贫返贫户2户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40%。剩余未脱贫户中,因病致贫77户,占比41.84%;因残致贫78户,占比42.39%;缺劳力致贫15户,占比8.15%;因学致贫6户,占比3.26%;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6户,占比3.26%;因灾致贫2户,占比1.08%。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产业扶贫
落实的产业扶贫的政策
1.自种自养。2018年以来共落实自种自养补贴4161户(其中2018申报特色种植业补贴项目4批次1124户;2019年申报自种自养补贴项目2批次3037户)。
2.能繁母羊(猪、牛)。2015-2019年申报能繁母羊3228户12946只(其中2015年申报能繁母羊420户1422只;2016年申报能繁母羊637户2002只;2017年申报能繁母羊1749户7724只;2018年申报能繁母羊422户1798只;2019年度申报能繁母羊项目62户218只)。
3.光伏扶贫。全镇到户光伏扶贫收益户共1186户(其中户用光伏电站收益户103户;虚拟光伏受益户1083户)。村级光伏电站1座。
4.产业扶贫带动。2016-2018年全镇累计正在实施“一村一品”项目28个,25家企业,涉及19个村(社区),总计资金1322万元,带动2629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根据鲖城镇贫困人口结构和乡镇的优势,重点扶持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政策。鲖城人口众多,但是年轻劳力外出务工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加上农本思想的影响,贫困户多选择小户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再加上鲖城本地回民较多,牛羊肉需求量大,小户散养母羊较多,能繁母羊和自种自养作为重点扶持项目,易推广。根据产业的种类和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产业扶贫采用贫困户自主申请,乡镇完善程序和进行监督审核,由县级直接拨款到户,乡镇配合县级审核与审计。涉及到企业的,由镇村负责联系接洽,为贫困户提供便利。 由于技术和观念的限制,产业扶贫带动项目,产业品种较少,规模不大,为贫困户增收有限。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可持续性较强。自种自养和能繁母羊政策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及家庭劳力条件允许,每年都可以稳定增收。产业带动可确保3-5年稳定增收,光伏收益可稳定增收25年左右。
(二)就业扶贫
1.我镇实施的主要就业扶贫政策有开发各类扶贫公益岗位、落实技能培训、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等就业政策。
2.扶贫对象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开展情况及其效果。贫困户在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2017-2019年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396人(其中2017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110人;2018年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234人;2019年我镇我镇共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52人),大大提高了种植、养殖和外出务工的能力。
3.扶贫对象外出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外出就业的贫困户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帮助介绍就业,提供交通便利和补贴以及在年末接返乡人员回家等活动。通过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
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以劳动输出为主,有劳力的外出,造成留守老人和小孩增多。
4.扶贫对象本地就业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是鼓励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2017年以来帮助各类经营实体吸纳贫困户就业310人(其中2017年129人,2018年56人,2019年125人)。二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2017年以来共开发各类就业扶贫岗位2023个(其中①2017年度我镇开发公益辅岗位96个、护林员岗位35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②2018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642个、扶贫互助岗214个、扶贫公益性岗位22个、扶贫公益性辅助岗位98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2个、护林员岗位35个;③2019年度我镇开发扶贫公益岗位820个、扶贫公益性岗位19个、文物看管员岗位1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
存在的问题是本地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企业不多,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数量有限,就业扶贫以开发扶贫公益岗位为主。
(三)健康扶贫
2016年以来实施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做到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代缴新农合和“351”和“180”贫困户医疗报补政策全覆盖(2017年为3439户7655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8年为3626户8312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2019年为3606户8404人贫困对象代缴新农合)。二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有需求的2016年以来的贫困对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6401人。三是贫困户住院看病免交押金以及“一站式”结账服务,方便了贫困户就医。
健康扶贫主要方式及其开展情况。一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村卫生室医生定期检查身体。二是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优先选择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帮扶,提供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三是对符合慢性病办理条件的,免费为其代办慢性病证,减少医疗开支。四是对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由国家代缴新农合。五是宣传“351”报补政策、“180”补充医保政策和贫困户看病免交押金及出院一站式结账服务。六是宣传非贫困人口“1678”“2789”再补偿政策,减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报补差距。通过健康扶贫,贫困户的医疗得到了保证,医疗开支大大减少,身体健康的到了改善,人居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通过产业就业政策,使贫困户增加了收入,结合健康、教育等扶贫政策,使得贫困户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同时减少了支出。
(四)教育扶贫
1.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从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644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59人;2017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617人;2017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597人;2018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10人;2018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845人;2019年春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901人;2019年秋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1315人)。
2.雨露计划。2016年秋季以来,全镇共落实大中专生雨露计划资助1871人次(其中2016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122人;2017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25人;2017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282人;2018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88人;2018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04人;2019年春季落实雨露计划297人;2019年秋季落实雨露计划353人)。
通过教育扶贫政策,减少了贫困学生的教育大额支出,解决了因学致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确保群众没有因贫失学、辍学,通过扶智与扶志结合,斩断贫困对象的“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播。
(五)生态扶贫
2019年共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8个,每户增加6000元。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全镇共提供8个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增加6000元。
通过开发生态护林员的岗位,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既帮助了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实现就近岗位安置,增加了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又起到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
(六)住房安全保障
我镇2014-2019年度落实危房改造1400户(其中2014年改造80户;2015年改造106户;2016年改造143户;2017年改造600户;2018年改造348户;2019年落实危房改造123户)。
通过危房改造和危房修缮,目前鲖城镇已经不存在C类、D类危房,结合乡镇和村帮助农户修缮房屋,住房均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因危改负债的问题。目前主要的问题是由于受住户砖瓦结构的影响,部分农户的房屋有轻微的漏雨和开裂,需要定期维护。
(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通过评议、公示、审批等流程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申报底保。目前,我镇共有低保贫困户2116户4007人,特困供养户112户179人。提标后,A类低保每人每月462元、B类每人每月354元、C类每人每月200元。
低保除了和五保不能同时享受之外,其他产业就业政策均可享受。一般情况下,低保均为三无人员,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户,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确实困难的,可以为其提供公益岗和自种自养政策。对丧失劳动能力扶贫对象,有子女的,劝说其子女赡养。另外,社会救助及企业捐款政策会相应倾斜。
(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1.贫困村道略、安全饮水、动力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每个自然村均通硬化道路,实现“村村通”,巷道基本修缮完成,水、电、路、灯、桥、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明显改观。其中耿庄、杨营、李王楼、大夏均达到美丽乡村的标准。
2.贫困村义务教育、医疗服务、文化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每村均建设有农民文化小广场,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正常使用,村级卫生室正常运营,本村有小学或者幼儿园,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4个贫困村按照“一低两有两改善”的出列标准,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特色产业,有村集体经济收入且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均已达到出列标准。
三、后续帮扶和巩固提高脱贫成效开展情况
一是贫困户均安排帮扶人进行帮扶,有镇村和帮扶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二是对脱贫户实施脱贫监测,对有返贫风险的加大帮扶力度,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符合返贫条件,做返贫处理。出列村定期监测,对照出列村各项指标逐一排查。三是制定贫困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到户政策。四是重点关注边缘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对2019年度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贫困户(包含已脱贫和未脱贫户)和边缘户住户制定“一户一案”,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同时防范产生新的贫困。五是梳理各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一村一策”,及时弥补不足,巩固村出列成效。六是按照脱贫不脱监管,摘帽不摘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脱得掉,稳得住。
主要困难和风险:实时关注已脱贫户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具有返贫风险的,需及时跟进落实帮扶措施。
四、经验教训
进,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紧紧围绕脱贫这一主题,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
1.做好产业扶贫:认真制定了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认真实施好春季产业扶贫
工作,做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资金兑付等工作,推动三变改革、
推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有1-2项长效产业。
2.做好就业扶贫,认真组织参加了全县的春风行动---就业招募会、宣传动员、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自主创业;认真摸清全村贫困户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转移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3.认真做好低保户、五保户、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核查、重新申报审批工作。
4.做好健康扶贫:全村贫困户28户全部参合、帮扶干部、签约医生开展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5.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扶贫互助合作社的作用,推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动员贫困户积极入社、入会;同时,摸清贫困户贷款需求,动员贫困户积极到银行贷款,确保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
8.围绕贫困户脱贫和整村脱贫,认真实施了水、电、路、环境绿化、卫生室等基础项目工程。结合实际认真筛查上报了2018-2020年三年滚动项目。
9.认真开展了内生动力培养工作。积极开展乡贤促进会、红白理事会。
10.对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工作。按照中、省交叉检查反馈的所有问题,制定了本村整改台账和整改措施。对所有贫困户逐一进行了研判,进行了五核实两完善,重新核对、核实了贫困户的所有信息资料,完善了贫困户新的“八个一批”资料和帮扶措施台账,确保了贫困户的信息真实、准确、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相对应。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部分贫困户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意识弱精准扶贫以来,出台不少针对贫困户的优惠政策,个别贫困户不想通过自身发展而是想通过政府扶贫政策来增加收入,“等靠要”思想蔓延,而精神扶贫跟不上,导致脱贫工作存在一些困难。
(二)产业发展困难重重,村集体经济收入微乎其微
村内青壮年及有能力的人均外出务工,家中多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加之农产品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价格不稳、销路窄,产业风险高,产业举步维艰。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增收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1.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位,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行业扶贫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每月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研究医保扶贫工作,常态化开展包保村帮扶工作。
2.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协调扶贫、公安等部门和各镇、村摸排贫困人口去向及参保变更情况,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205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11710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495人。
3.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管理。根据省医保局加强慢病管理文件要求,协调市卫健局做好慢病人员排查和信息比对工作,将我市贫困人口中符合慢病条件人员纳入慢病管理,通过医保系统标识,在贫困人口“一人一策”上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
二、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封顶线20万元;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封顶线由6500元提高到7000元的倾斜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全年农村贫困人口按提高比例政策享受新农合待遇15491人次,补偿金额1788.21万元,其中提高部分金额171.99万元。
2.大病保险方面。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到3000元,报销比例在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2020年,按照大病保险65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的标准,累计为全部参合人员即38631人缴纳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347.68万元,其中大病保险251.1万元,意外伤害96.58万元。
3.医疗救助方面。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政策。2020年市财政为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补助130元/人,为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全额补助个人缴费部分270元/人。共资助困难群体参合12931人170.61万元。累计医疗救助2610人次166.67万元。
4.大病兜底方面。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和42种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累计大病兜底补偿14650人次193万元。
三、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1.实现医保政策透明化。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并帮助贫困人口兑现政策,解决群众政策不知情、就医报销难等问题。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厅、出院结算等地点设置医保扶贫宣传内容和宣传资料取阅点,公开“一站式”办结流程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各项补偿政策“只跑一次”。
2.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化。启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信息系统”,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彻底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一单制结算”、“一站式”信息交换。县域内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医保政策全覆盖
1.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措施,与“两定”机构配合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反欺诈宣传,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2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0.4万份。
2.印制发放医保扶贫宣传材料。发放《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一单清”》《农村居民门诊、住院医保报销流程“一本通”》宣传单(手册)3万份。印制朝汉双语版《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宣传折页1万份;协调各镇分管领导和镇卫生院院长召开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研究会,并在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悬挂张贴《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展板共计80张。
3.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培训活动。领导带队先后到8个乡镇进行巡回宣讲;应镇、村培训需求,组织业务人员到龙城镇龙新村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大病兜底系统操作培训;举办全市脱贫攻坚培训班;针对县公立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操作暨最新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全年累计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培训班9场次1500人次。
五、促进“两定机构”规范管理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策宣讲、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坚持以上率下、联系实际学,真正把学习当做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指导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努力降低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3.完成剩余人口脱贫。聚焦613户1645名剩余人口脱贫,摸清底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4.继续坚持“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防松劲、防懈怠。持续强化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精准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做到精力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
5.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进一步巩固60个贫困村出列成果,确保87135名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对前期摸底的1373名脱贫监测户和3184名边缘户,及时提供精细帮扶,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继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非贫困村和边缘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积极开展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开展宣传引导、生产指导、帮扶督导和民意疏导工作,摸清底数,分类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复产复工等问题,切实将疫情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因素降到最低。
三、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
7.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围绕实现“三保障”、落实“三精准”、抓好“三落实”,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排查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6月底之前切实整改到位。
8.开展“动态清零”工作。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应补尽补”。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机制,实行“应改尽改”。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建后管养。3月底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力补缺补差。6月底前,全面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
四、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9.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目标,继续对8个深度贫困村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10.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5个乡镇及贫困发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倍以上的14个村进行挂牌督战,督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帮助解决问题。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等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形势,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
五、精准落实帮扶举措
11.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继续深化“四带一自”“三有一网”扶贫模式,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结合疫情防治工作,推动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带贫机制。大力解决产业扶贫中出现的滞销等各类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后80%用于贫困人口,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
12.持续推进就业扶贫。继续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程,降低疫情对贫困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提升带贫能力,给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开发并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
13.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对贫困群众因疫情影响的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做到“能贷尽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大“户贷企用”清收力度,做好实时跟踪监测,继续执行提醒、通报、预警、约谈、司法到期回收等机制,确保完成3.66亿元到期贷款回收任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
1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两基”提升、社区融入“四大工程”,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
15.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指导乡镇、村结合实际,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带动贫困户增收。
16.深入实施消费扶贫。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试点先行县为契机,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多措并举解决好产业扶贫中的“卖难”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参与消费扶贫。
六、加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17.扎实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3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任务。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落一人”。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问题。重点做好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夯实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18.扎实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9.扎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启动实施2020年度省市中心村规划建设,继续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
七、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20.持续深化综合问题整改。继续推行“清单管理、专班督战、四季攻势、闭环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21.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清洗工作。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
22.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掌握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3.强化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加大对产业就业补贴、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登记制度,突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扶贫功效。
24.扎实开展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普查试点工作,对先行试点的3个乡镇6个村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省普查方案提出建议。认真细致做好全市普查工作,摸清贫困现状,精准掌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全面普查。
八、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
25.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防疫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适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并落实好“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扎实做好县域结对帮扶,进一步加强与贵池区和桐城市对接合作,推动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助力脱贫攻坚。
九、强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26.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县级重点总结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来的巨大变化、历史成就、经验启示等。乡镇重点总结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村级重点总结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治理能力、内生动力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经验启示等。做好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启动“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讲好故事,展现我市良好形象,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
十、进一步强化攻坚责任
27.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挂牌督战相结合,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各级干部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