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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10-28 06:05:4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篇(1)

在我国,虽然产品质量认证检测的考核规范是依据《计量法》所制定的,但在实际使用中,不同体系的各级检测机构却因为自身情况、观念乃至习惯,而添加了众多形式主义内容,这使得我国质保体系的运转阻力重重,质保体系不断出现滑坡现象。为有效改善这一现象,首先必须确保各级质监机构有一个正确的质监指导理念,即通过质监工作,为商品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提供提供切实保障。其次,为确保质监工作的高效、高质,国家应依据市场需求制定统一的质量检查工作规范,规定各级检测部门必须每月对其各类检测、卫生环境、设备保养等工作进行系统的整理、总结及记录工作,并对各类报告中是否存在不足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同时每年年末还应再进行一次年终检查,对各月记录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漏、重、错的现象出现。再次,组织专人对已有的《质量管理手册》进行修缮,确保其可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并对照《质量管理手册》增补相应的说明手册,从而确保检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章可依,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检测不规范行为。最后,通过多种途径,增强对全员质量意识的培养,使所有检测人员想做好且能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浅析如何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提升质量保证措施的有效性

为使质量保证体系能正常运行,需要摒弃传统管理制度的缺陷。传统管理有两个显著缺陷,一是奉行“救火”方式,而不顾之前的预防;二是管理不规范,总想走捷径。这种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员工素质较低,不认真对待和处理相关事件。因此要强化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使其深刻认识到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性,从而自觉担负起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的责任。随着检测技术的进步和产品种类的增多,《质量管理手册》难免出现一些与现实不符的内容,需要进行改进。

质量保证工作较质量策划、质量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要高,难度也高。单以纠正来说,不应仅仅定位到“纠正”的结果,而且要明白“为什么纠正”,这样就有依据制定方案进行验证。通过对《质量管理手册》中的不适用条款进行改进,质量检测水平也会不断上升。在当今的竞争环境下,检测机构不断增多,客户对检测水平的要求提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改进质量检测方式、不断创新质量检测方法、不断改善服务模式,从而提高质量检测的效果。

3确保原始记录和报告单填写完整和真实

篇(2)

目前检测市场大格局基本上是国有占据了主要的国内消费品检测市场,而外资机构和民营机构则主要着眼出口消费品领域,特别是纺织品、鞋帽箱包、小家电这些出口量大的“中国制造”领域,重点建设相关实验室和发展相关检测技术。

形成这样格局的原因,是因为国有检测机构原本挂钩于政府各个系统内,政府部门抽检工作占了大半业务量。而外资机构因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同时拥有国际互认资质,对于欧美产品标准以及检测方法比较熟悉,对于各国标准变动也具有信息获取优势,他们的检测报告成为中国出口产品要获得进口国合作伙伴和消费者认可的“入关证”。

将来,这样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国有、外资、民资在国内检测市场的竞争会加大。随着整合的完成,一些大的检测集团将会具备与外资机构进行市场竞争的实力,而原来一些小而散的检测机构,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分派的一些抽检任务,或为企业开具一些不负责任的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随着市场化意识的提高,检测机构也会在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上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探索,而不仅仅刻板地遵循国标。企业会更多的考虑消费者的使用感受,也会对检测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第三方检测朝着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发展。

一个大趋势是,中国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中国的产品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之间日益趋近,有些甚至更严格。因此国内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也越来越严,原先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各用“两套标准”的情况也会慢慢消失,这将逼迫企业更加的重视产品质量检测。

篇(3)

二、综检站车辆维修质量监督

综检站是运用汽车不解体检没技术和检测设备,对运输车辆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经济性、经济性及噪声和废气排放状况在内的综合性能进行检测诊断的监督检测和技术服役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在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接受委托进行有关项目检测,提供检测结果或检测结果证明。江门市综检站运营四年累计检测车辆逾15万辆次的实践表明,其职责主要体现在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和营运汽车技术等级评定上。

交通部1998年第2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指出:“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不低于85%”。该规章上述条文为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综检站的维修质量检测功能提供了有力依据。通过综检站对车辆级二维护实行竣工检测,实现了道运政管路理机构对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督。而汽车维修与检测设备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汽车技术状况的评定和维修质量,是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是以国家相关法规以及行业管理规定为依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我国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三、综检设备存在的问题

汽车维修与检测设备是指汽车维护及修理作业设备、检测诊断设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使用的设备。近几年来,我国自主研制开发了多种类型的汽车检测与维修设备,对检测和恢复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产品品种、数量的增长,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不容乐观,仍存在如下问题:

1、中、小型企业产品技术和工艺整体水平较低,产品性能不稳定,有的不按产品标准生产,一些产品存在较严重的产品缺陷和安全隐患。如一些小型汽车喷(烤)漆房生产企业,既无专业技术人员又无专用生产设备,为降低成本采用劣质材料,产品质量很差,排放气体(主要为苯系列)严重超标,甚至造成着火、爆炸等恶性事故。一些汽车举升机生产企业,缺乏必要的质量管理,产品无必要的检验,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车辆的稳定性。

2、产品设计存在缺陷,检测设备检测重复性差,不同产品检测数值可比性差;产品安全保护措施欠周全,汽车检测设备结构型式不统一,检测结果缺乏公证性。如针对汽车制动性能检测,平板式制动台和滚筒式制动台并用,检测原理有很大差异,车辆检测结果,特别是在临界值附近没有可比性,用户对检测站的公证性、准确性持怀疑态度;再如汽车底盘测功机底盘输出功率检测,对测功机损耗、滚筒磨擦损耗功率,各种设备情况规定不同,同一种车在不同检测设备上检测结果差异很大。

3、产品仿造、抄袭现象严重,产品质量、性能得不到保证。一些中、小型企业,缺乏产品设计能力和技术力量,在“旺盛”的市场条件下,仿造、抄袭他人产品,不按产品标准生产,低层次重复生产,既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又影响用户正常使用,造成故障和质量事故。

4、一些新的维修、检测单位对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不熟悉,设备选型、采购缺乏科学依据。汽车维修检测设备行业处于市场开放但价格高度竞争阶段,维修企业购置设备只考虑价格,不考虑质量,只为满足开业要求,不考虑使用,使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产品有了生存空间,造成浪费。

四、综检站管理要点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综检站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和规章,具体实施有关规章、规范和标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认真宣贯有关部令,对综检站提出加强内部管理和建设文明服务“窗口”的要求,并加强维修车辆质量检测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汽车维修企业提高维修质量。

2、要求综检站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建立和完善与质量监督要求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综检站制定的《质量管理手册》是关于检测机构测试能力、工作范围和检测机构测试公正性的文件。综检站在通过审查认定正式投入运行后,必须履行《质量管理手册》,不能出现松一口气的思想,要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杜绝行政干预。此外,应依据运政管理的新规定(如新的部令等)修改早期制订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综检站内部管理。

3、综检站要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熟练的检测操作人员。综检站审查认定时,对各类人员的素质有基本要求,但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人员的变动会了出现人员素质不适应要求或下降的状况。因此,运政管理机构应对综检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员等进行再教育和再培训,开展检测技术研讨,继续提高综检站人员素质。

4、综检站应出具符合规范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或吊扣营运证的依据之一和维修车辆出厂凭证。广东省交通厅已制定全省统一的检测报告格式,还应按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修改安全性能检测标准。在综合性能检测数据实行站内联网后,我市着手全市联网工作,并以省内联网为工作目标。

篇(4)

安全的中药材,起码要具备“两无”,即:无农残和重金属超标、无硫磺熏蒸;有效的中药材,还必须具备“两有”,即:有原产地说明、有科学完整的检测报告。

无农残和重金属超标

我国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出口,大部分都被退回来,主要原因是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农残的危害大家已经听说过不少,重金属超标则更加可怕:铅会损害神经系统、造血系统;汞会造成肾功能衰竭;砷会使腹腔脏器严重失血。中药材中重金属的含量主要来源于种植环节和加工环节(辅料、提取设备、接触器皿等)。

无硫璜熏蒸

目前市面上(尤其是药材市场)出售的中药材许多都是硫磺熏蒸过的。这种方法能让药材的卖相更符合消费者期待,却不健康,食用过多,容易造成呼吸困难、呕吐、腹泻、鼻炎、咽炎、支气管炎、肺气肿。不法商贩利用硫磺熏蒸具有漂白、增艳的特性,把发霉变质的中药材用硫磺熏蒸办法进行掩饰,达到卖假售劣的目的,如果使用工业硫磺,还会引起慢性中毒。经过硫磺熏蒸的中药材外形与熏蒸前会有明显变化:如用硫磺熏蒸过的又大又白;经硫磺熏过的枸杞被称为“磺货”,颜色火红、极为艳丽;硫磺熏过的天麻颜色雪白,韧性十足。买药不是买衣服,消费者一定要改变“以貌取药”的消费习惯。

有原产地说明

同一种中药材,不同的产地质量和药效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古今医家都喜欢使用道地药材。道地也就是地道,也即功效地道实在,确切可靠。道地药材品质佳、疗效好。在中医处方笺上,许多药名前标有“川”、“云”、“广”等产地,“川”即四川,“云”即云南,“广”即广东、广西。这些药物大多就是道地药材。

有科学完整的检测报告

西药都有严格的生产质量检测报告,中药既然也是吃进肚子里的药,就应该有科学完整的检测报告。但是由于中药材检测的设备比较昂贵,那些家庭作坊式生产商和小药厂不会对检测设备进行投资,致使市面上大量的中药材质量缺乏保障。因此,购买中药材时,我们切记要查看产品是否有科学完整的检测报告。

中国中药材的质量问题已经引起消费者和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也需要消费者们经常学习健康知识,提高中药材鉴别知识,尽量选择大药厂、知名品牌的产品。

然而,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我们能在市场上买到负责任的厂家的产品。最近,国内最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之一、“中药炮制名师王孝涛传承基地”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调一调”双高调理、润肠排毒、血糖调理、花草茶饮等多个系列的个人养生产品。这些产品完全按照“中药饮片出口产品行业技术要求”生产,符合欧盟食品安全标准,真正做到了“两无两有”――无农残和重金属超标、无硫磺、有原产地证明、有科学完整的检测报告。并且为了杜绝质量安全问题,“调一调”特意为产品贴上二维查询码,消费者可以随时到“调一调”官方网站查询每个批次中药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对产品质量进行彻底追溯源头、全方面追踪,规避安全质量隐患。

养生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健康,健康的前提是安全。希望大家在日常养生的过程中,做到谨慎而不盲从、科学又安全。

中药材鉴别小窍门

手握法鉴别有无硫磺

单手紧握药材,加热至体温,摊开手迅速贴近嗅闻,如果是经过硫磺熏蒸的药材,有一股淡淡的二氧化硫味道(蜂窝煤的味道)。原理:经加热后,硫磺中的二氧化硫会挥发。

水试法鉴别药材真伪

水试法是根据有些中药材遇水后能产生较明显的特殊现象,从而鉴别其真伪。

篇(5)

在我县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理顺监管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顺畅运转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全部实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

2010年12月31日前,所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内容和实行时间由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规定。

三、准入品种和检测项目

蔬菜类: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芹菜、蕹菜、菜豆、豇豆17种蔬菜。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水果类:苹果、梨、枣、桃、香蕉、葡萄、柑橘类品种。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

畜产品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检测项目:猪肉检测项目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项目为磺胺二甲嘧啶。

水产品类:鲜活鱼类、虾、蟹、贝类、中华鳖。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咹类代谢物。

四、监管部门职责

农业局:负责蔬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蔬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蔬菜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农业投入品及蔬菜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不合格蔬菜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畜牧局:负责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畜产品、水产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水产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林业局:负责果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果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工作;负责果品质量监测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检测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负责不合格果品的查封和扣押;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业务培训;负责产地编码或生产者信息IC卡编制、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管理工作;负责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和对不法经营者的处理处罚工作,配合农业、畜牧、林业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商务局:配合农业、畜牧、林业、工商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等有关工作;负责肉类产品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卫生局:负责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1、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凡是被列入市场准入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单位,都应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也不得转销其他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并依法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农产品流出登记备案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产品销售证明单,详细记载产品质量状况、品种、数量及流向。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等有关内容;不能包装的农产品,经营者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销售者、超市和配送中心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并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不能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以及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4、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制度:凡列入市场准入的各类市场,都要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员,其职责是负责本市场准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5、违规经营、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推介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对本市场内违规经营者和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公示,并向消费者推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品种以及诚信经营者名单或摊位号。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6、主动召回和退市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负责,发现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农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工商部门报告。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通过对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查,对一年内三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由工商部门依法取消农产品经营资格,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

7、质量追溯制度: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根据质量检测信息和生产者、经营者个人信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对本地农产品,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直接追溯到基地和农户;对外埠农产品,由农业、畜牧、林业部门以信函形式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索要追溯结果,并对下批次产品重点跟踪检测。

8、入市直通车制度: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直接进入市场销售。(1)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和标志;(2)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次农产品,凭有效合格证明;(3)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4)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5)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畜牧、林业部门或者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6)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凭检疫标志和检疫合格证明。

9、考核奖惩制度: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公示的,应当及时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遵规守法经营单位,由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制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都要与市场主办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或质量安全约定书,生产基地和供货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体系

1、加强领导。成立*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兼任。各监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定全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3)定期研究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4)编制农产品市场准入年度任务目标和经费预算。(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6)

中图分类号 TS20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6-0271-01

Comm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nspection Test Re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YUAN Xin-yi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tation in Qinyang City of Gansu Province,Qingyang Gansu 745000)

Abstract Inspection test report can reflect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the testing organization,which is the final manifestation of the quality of laboratory work.Accurate,clear,specific and objective inspection test report is the embodiment of a good image and the credibility of the testing organization,but also customers′ requirements.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work practice,discussed the common problems of reports in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inspection and analyzed the causes.At last,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inspection test report;common problems;countermeasure

z验检测报告质量的好坏可直接反映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和检测水平高低。检测完毕,各项指标原始记录出来后,结合抽样单、委托检测协议,即可形成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

1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1 报告信息量不足

检验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标题;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及页码标识;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办法的识别;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样品的接受日期和检验检测日期;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说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批准人的签字;法定计量单位;委托检测时,结果的使用范围声明和复制报告的声明。在日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中,经常出现项目不全的现象。

1.2 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报告审核人责任不到位

检验原始记录应数据清晰,保存完好,与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事项、数据一致。原始记录是实验室检验过程的证明材料,一旦实验室与检验委托方或相关第三方发生纠纷时,不规范的检验原始记录就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将实验室置于危险境地。在实际工作中,原始记录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检验样品的准备、处置和制备记录不全。二是检测后计算过程中引用的常数或系数没有出处,缺少可追溯性。如重金属的检测中,结果计算要用到由标准曲线得到的系数,因而标准曲线应该附在原始记录后面。三是有些检测人员出于保持原始记录干净整洁的目的,习惯将原始记录先记录在笔记本上,过后再转抄到格式化的原始记录上。

1.3 报告无三级审批签字,报告管理混乱

检测报告的三级审批主要包括:一审(主检员)对委托协议书(抽样单)到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过程负责,关键点为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二审(审核员)对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到检验检测报告副本过程审核,关键点为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三审(批准人)对检验检测报告副本到检验检测报告发放过程负责,关键点为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合理合法性,负责报告质量。对检验检测报告实行基于过程控制的三级审核,才能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1]。

1.4 报告无骑缝章,有报告调换内页的风险

检验检测报告应在骑缝位置加盖骑缝章,且中间页不能有空白,防止内页被调换。

1.5 报告或原始记录有不规范的涂改,存在作假的可能

《检测和标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中4.13.2.1规定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每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4.13.2.3规定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笔者认为这里的修改不是指修改原始数据和结果,而是修改错误的计算方法、计算数据和结果或计算公式。

1.6 报告出具不及时

由于农产品易腐败、不易保存的消费时限性特点,农产品检测中,报告的时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2 Σ

2.1 增强检验检测意识

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技术规范,加强全员的检验检测意识,尤其是质量控制部门、质量监督员和检测员的质量意识,质量控制部门可利用仪器检定或校准、能力验证、比对试验、使用标准物质、加标回收试验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质量监督员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在所管领域开展质量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促使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

农产品的例行监测样品量非常大,而且时间紧,从安排抽样到完成检测报告往往需要15 d,在这种紧张的工作节奏下更需要高度的质量责任心。

2.2 加强报告质量监控工作

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质量复核机制,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由精通检验检测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并经过考核授权的人承担报告的校核、审查和批准。报告一经形成,应与检测协议(抽样单)和原始记录一并按规定期限存档,由专人管理[3]。

2.3 加强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

农产品检测中,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要形成闭环,原始记录应该信息充足、详实,关键环节的检验活动有图片等佐证材料,能够通过原始记录再现检验检测全过程。每个农产品检测实验室都要按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制订自己的记录管理规定。

2.4 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报告质量

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已渗透到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也应重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结合自身需求制定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系统服务客户,如网上受理业务、打印检验报告、接受客户反馈意见等。信息化的管理系统能有效地指出检验报告的缺陷,利用信息分析报告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改进报告提供数据支撑[4];同时,这种信息化的管理能够让样品的流转更便捷、严谨。

3 参考文献

[1] 陆旭先.检验报告质量的三级审核[J].品牌与标准化,2010(8):47-48.

篇(7)

中图分类号:V448.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概述

智能建筑本世纪末诞生于美国。早在1984年在美国哈特福德(Hartford)市建立了首栋智能大厦。我国90年代末起步,但其迅猛发展的势头令人瞩目;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智能建筑工程是一个集多学科、多专业的系统工程;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步提高。今天,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标志是4C技术,即Computer计算机技术、control 控制技术、Communication 通讯技术、CRT图形显示技术等,将4C技术综合应用于建筑物之中,建立一个综合网络,使整个建筑物智能化。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对智能建筑给出的定义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备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

为确保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能够达到设计的预期目标,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应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由专业化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方是独立于参建各方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机构,其既不属于工程建设单位,也不属于施工单位;检测机构从建设单位收取费用,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把关、评估。

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应科学地采集、分析原始数据、做出公正、准确的评判结果。评判结果是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即检测报告,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都会加盖其公司的公章和CMA(CNAS)章。CMA章是中国计量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因此,其质量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当前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现状

自2003年建设部颁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以来,各地先后开始对智能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辽宁省是最早实施省份之一,大连是全省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先行者,目前已有八家检测机构。本人有近9年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对目前市场现状概括如下:

1、有关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规范、标准甚少,建筑工程其他专业都有相对应的诸多验收规范和检测规程,智能建筑工程目前仅有一本验收规范GB50339-2003,且可操作性不强,给检测工作带来不少的困惑和迷茫;

2、检测市场混乱是不争的事实,政府建设工程检测主管单位监管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委托单位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检测市场准入门槛低、比拼价格、恶性竞争(某些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水平低、检测方法、检测手段低、无先进的检测设备、虚假检测报告频现),造成市场混乱。

a) 检测委托单位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第3.4.2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本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即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出面委托具有相应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项目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实际情况是很多项目的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而是承揽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这样就产生了诸多的弊端:施工方为了降低成本,找质量检测资质不全的检测机构检测工程质量,对应检测的项目采取少检或不检,到现场走马观花甚至不到现场,编造一些检测数据配合委托方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特别是公共住宅工程,这种现象更是比较普遍,原因是开发商并不是住宅工程的最终使用者,只是应付办理工程相关手续而不得已来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权宜之计,并不真正地关心工程质量好坏;

b)检测机构自律

第三方的质量检测在工程建设中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检测工作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和专业设备的专业机构来实施,客观、公正的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价,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第三方的质量检测在工程建设中是相对独立的,在质量检测和评价方面不受任何单位和行政领导的干预,同时它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并通过了计量认证评审出具的检测报告,客观、公正具有法律效力。一些自律性差的检测机构,不顾社会责任和义务、违规操作、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成为检测市场中的一大毒瘤。某民营检测机构对某住宅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实际不符,报告中所列技术指标均符合设计,该项目在后来复检时发现所用超5类双绞线缆为铜包铝的劣质缆线,认证测试多项技术指标均不合格;同样是这家检测机构对另一个项目光纤检测,相同环境条件下,报告中出现几十根光纤都是相同衰减和长度指标、不同长度的光纤具有相同值的衰减指标,或长光线衰减值小于短光纤衰减值等虚假数据;这样的虚假检测报告又有何用,其中更深层次的东西不言而喻;对这样极不负责任的害群之马应予以取缔,净化检测市场;

c)监管部门监管难度大

检测市场的规范与否,取决于从业者的自律,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行业主管部门应有强有力的监管,管理部门的作为,决定了质量检测工作的好坏。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新技术的出现、应用,质量检测行业也随之出现了新的检测方法、手段、设备。建设项目的增多,单个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加大了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某些检测单位人员技术水平低,资金不足、没有先进的检测设备,不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故此,出现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

认真做好第三方质量检测的监管工作,是当前的一个大难题,笔者认为要从人员、设备、监督三方面入手。抓好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操守教育;对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了解新技术、新规范,成为质量工程的合格法官;应细划流程,责任到人,监管到人,做到发生问题有据可查。除此之外,还应严格控制抽检环节、按照规定对出问题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处罚,是监督部门必须做好的工作。

d)资质审批的门槛过低

近年,随着建筑项目的增多,第三方质量检测似乎到了一个黄金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涌入,导致其严重膨胀、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问题的症结就是资质审批门槛过低。

第三方质量检测是一个严肃的行业,而人员素质、设备等级、数量直接影响到能否有效进行质量检测,是质量检测工作不可缺少的硬件。专业人员是检测工作的基石,随着人员成本的增加,很多质量检测机构投机取巧,用非专业人员或技术能力较低的人员进行工作,虽然节约了成本,却降低了检测质量;专业设备是检测工作的基本工具,众所周知专业检测工具价格昂贵,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检测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购买达不到质量检测要求的设备,甚至不购买很多关键设备,根本不可能按规范完成质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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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检验与计量关系分析

在长期经验积累及成熟的工作模式下,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传递,是人们理论联系实际,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而对于产品质量检验而言,主要是参照产品技术标准及产品所对应质量指标,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结论、从计量学的研究角度上说,量值主要是对物理量指标所表现出的检测数据信息。计量是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基础。计量工作保障了产品质量检验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二、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保证要素分析

实践表明: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均可对产品质量检验水平的高低产生影响,而科学、有效的计量则是对产品质量检验的有效控制与保证。在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计量保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以体现:

1.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计量意识以及技术素养是计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职业操守决定了该机构的计量意识和技术素养。人是最能动最革命的因素,只有人的计量意识和技术素养上去了,这就有了产品质量检验的最基本计量保证。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充实、更新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选用的产品质检仪器设备所对应的的技术特性与工作状态是计量保证的前提要素

在产品的质量检验过程中,选用的仪器设备装置均应充分符合现阶段质量检验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什么样的仪器设备具备什么样的固有计量特性,因此,选用的产品质检仪器设备是计量保证的最前提要素。按照设备装置使用属性的不同,将其分为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及专用仪器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仪器设备具有不同方式的计量保证要求:首先,对于计量器具而言,应当按照定期方式进行计量检定,保证量值的准确与稳定;其次,对于试验设备则采取定期检验的验证方式,实现对设备性能的合理确定及有效性的判定;最后,对于专用仪器则应当通过比对、检定以及校验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其技术性能的有效评定。

3.产品质量检验条件的合理选取与确定是计量保证的关键要素

产品检验对应的技术标准针对应采取的方法和条件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时也可能出现两种较特殊的情况:一是所涉及到的内容倾向于原则化,操作性程度较低;二是所涉及到的仪器设备更新较快。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细化和补充,明确相应的要求与规范。对于第二种情况,应当通过比对试验的方式,在多次重复性的测量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计量误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所获检验数据的有效性与可靠性。

4.检验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及提高检测报告质量的是计量保证的重要要素

任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均应具备与之相对应的原始性记录,那是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的计量结果直接反映,检验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直接关系着整个产品检验质量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因此,在相当的的实验中,要求在一组检验操作完成之后,必须及时对该组数据进行相关验证处理,判定与之相对应的测量进程是否属于正常范围之内,否则进行重测等相应处理,只有符合要求的原始数据才能适用于出具检测报告,才能保证报告质量的提高。

三、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保证实施分析

产品质量检验中所获取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是整个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中计量保证最关键。

为确保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构建以产品质量检验为主体的计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囊括了如下工作与工序:

质量检验产品样本的接收产品质量检验条件的衡量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设备运行状态的确定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试验步骤的实施产品质量检验试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检测与输出处理。

在整个流程当中,每个工作环节均涉及到的相应的计量管理问题及技术问题,环境干扰因素、计量因素以及设备工作性能因素在内的问题均应在质量检验工作过程当中加以有效控制。

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体系自建立之后就必须及时投入运转。在这一过程当中,运行机制的构建可以说是保障整个计量保证工作体系得以有效开展质量评价工作的关键所在。在运行机制的构建过程当中,应当特别重视对于计量管理工作的强化,从工作实际的角度入手,强化对相关计量管理工作部门与工作人员的合理配备。同时,相关工作部门,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所涉及到的各个计量保证环节展开不定期性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人员能够自觉且规范地完成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任务。例如: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机构的技术或是质量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应用“黑匣子”方案,促使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人员能够针对各种标准物质所对应的量值进行可靠性测量,同时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再现性,这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工作质量而言极为关键。

四、结束语

计量保证对于产品质量检验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其在提高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质量与检验数据可靠性方面均有着重要意义。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产品质量检验计量保证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李琳.RD取样机在炭素产品检验中的实践与改进[C].//2010(南昌)中西部第三届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论坛论文集.2010:457-462.

[2]王,韩秋实,Bengt-Goran Rosen等.基于敏捷制造的产品检验信息数据描述方法研究[J].现代制造工程,2004,(6):49-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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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的接收和分派是样品在检测过程中一道重要的工序,是样品从客户方进入实验室,由实物转化为检测样本的标志,同时也是检测报告书文本生成的开始。这道工序包括样品信息采集、方法的选择、样品信息输入、样品的派发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影响着最终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书的规范性。

1 样品信息的采集

本中心样品信息的采集单根据检测目的的不同,分为采样单和检验委托合同(协议)两种。委托样品由委托双方填写检验委托合同(协议)。检验委托合同(协议)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

1.1 样品基本信息这一部分内容要求客户根据样品如实填写,主要是样品的来源和特性描述。样品的制造厂商、商标、批号;样品的状态、包装方式和样品数量;样品状态:实物样品一般为固体和液体和半固体。非实物样品为棉拭子、纸片和生物指示剂;包装方式:散装、袋装、桶装等包装方式;样品来源:是正常还是有异常情况,比如包装破损、变异变质等;是送样还是抽样,抽样是随机还是用特定的抽样方式。

1.2 技术信息 包括检测依据、检测类别、委托方关于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的要求和说明、样品附件和技术条款等内容。检测依据:是指进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或者要求。检验类别:分三栏,即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鉴定检验。委托检验是指样品持有人不直接对样品进行检验,而是通过授权等一系列方式把检验的工作授予专业的检验机构(人员)。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鉴定检验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本中心所承接的,通常是不牵涉到第三方的委托检验。委托方关于检验方法和检测项目的其他要求和说明;样品附件和技术条款:如有相关附件和文件,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保密。

1.3 合同双方信息 包括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委托双方的联系方式和以及合同说明。

上述样品信息在双方确认无误后分别由经手人签名。委托合同的填写应该清楚、规范。样品接收人员在接受检测样品时,应记录异常情况或偏离检测方法中所述正常或规定条件的现象。当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当样品所提供的描述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样品接收人员应在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纪录与客户讨论的内容。

2 方法的选择

根据样品的种类选择正确的产品标准,根据客户所要求检测项目选择相匹配的检测方法。如果该产品没有相匹配的标准或者该标准里没有客户要求检测的项目,那么需要样品接收人员和客户进行沟通后,为该项目选择客户能够接受、本中心能够进行的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应选择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进行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需要时,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方法,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验。

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应选择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心制订的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也可使用,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客户。在开始检测之前,应确认能够正确地运用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确认。

3 样品信息输入

样品在样品管理员和客户完成交接,基本信息采集完毕之后,将根据所检测的项目对样品进行分派。在管理信息系统内产生输入样品信息,选好所要检测的项目,生成检测样品的编号,并打印出样品流转单。应规定检测样品识别的唯一性编号和检测样品在检测过程中的状态标识,该标识包括唯一性编号和待检、在检、已检三个检测状态。该标识将保留在被检样品的整个检测期间内。

本中心受检样品的编号规则为:XXXX-XXXXX

年份 流水号

一份报告只有一个报告编号。同一份报告里的每一份样品都有相应的样品编号,报告编号和样品编号的编号规则是一样的。

4 样品的分派、保存和处理

4.1 样品的分派 在粘贴好检测样品的编号和样品状态标识之后,将样品连同样品流转单发送给理化检验科或微生物检验科。如果有留样,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4.2 留样的保存 留样样品的贮存条件应符合样品本身所规定的条件或客户提出的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检测样品,应建立贮存环境的监控设施。样品管理员应对监控过程实施纪录,以证实检测样品贮存始终是符合要求的。纪录的内容包括留样室温湿度、冰箱或者冰柜的温度纪录。

样品经手人员应当确保避免检测样品在储存、处置和准备过程中发生腐败、丢失或损坏。应遵守样品的处置规定,客户要求或方法要求样品需要被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对存放和安全做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其有关部分的状态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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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 with the author's practical experience, from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to test the quality, the content of the work,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etc., to discuss how the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qual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inspection.Key words: industrial buildings; civil; construction; quality testing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概述

工民建是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各类生产及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的统称,不但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也与百姓的生活密不可分。随着近年来全民质量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工民建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工民建质量事故依然层出不穷,直接影响到我们社会的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就更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的检测,通过各种质量检测手段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数据,并以此为依据高效合理地对工民建工程进行管理控制。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离不开检测、检验、试验等数据,这也是减少或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主观评价的影响,加强过程控制的必要手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都是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

2 工民建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工民建施工质量的检验需要检测部门利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操作及其完成产品的质量进行及时地测定和检查,并将所测得的结果同施工的操作规程及形成质量特性的技术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对工程效果进行判断。因此,施工质量的检验也是对施工活动效果的评价。施工活动的效果归根结底是通过每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质量或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的检验工作具体应做到如下内容:

2.1标准具体化:将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工艺操作规程等转换成具体而明确的质量要求,并在质量检验中正确执行这些技术法规。

2.2度量:度量是指对工程或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测度量,包括:检查人员的感观度量,机械器具的测量和仪器仪表的测试及化验与分析等。应通过度量提出工程或产品质量的特征值的数据报告。

2.3比较:将度量出来的质量特征值同该工程或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比较,视其有何差异。

2.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工程或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规程、标准的要求,并做出结论。判定要用事实数据说话,防止主观片面,真正做到以事实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为准绳。

2.5处理:处理是指根据判定的结果,对合格与优良的工程或产品的质量予以认证;及时找出不合格者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采取合理的对策措施予以调整或返工。

2.6记录:记录要贯穿于整个质量检验的过程中,就是把度量出来的质量特征值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下来,以供统计、分析、判定、审核和备查用。

3 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虽然正逐渐被全社会所认识,但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检测的认知仍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在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看似矛盾的前提下,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关,出具假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检测行业技术门槛不高,检测功能目前还停滞在较低的水平。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3.1质量检测单位难以承担明确责任:材料试验准确性的第一关是正确取样。由于目前检测单位与现场施工严重脱离,工程中的送样、试样缺乏代表性,无法确保现场材料的合格程度;在实际施工中,每个单位工程的材料分期分批进场,不但炉批不同,甚至厂家不同。如果试样取样频率不足,有可能使某些不合格材料漏检,造成工程隐患。上述原因造成质量检测单位难以对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承担明确的责任。

3.2部分检测机构对软、硬件投入不足,管理也不到位:一些检测单位设备破旧、投入不足,致使试验能力和水平相对低下;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或标准对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单位的检测方案未按规范、标准操作,导致检测成果不够精确。

3.3由于检测市场普遍存在不正当竞争,片面压价、保护主义等现象使一些检测单位在现场数据采集不认真,甚至造假或出现将盖好章的空白检测报告交给无资质方使用的现象,最终导致质量检测流于形式。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部门的整体素质,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

3.1.1权责明确。要改变现状,首先应明确检测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权利和责任,使工程检测单位作为与工程监理并列的行为责任主体,独立承担工程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质量风险责任。在市场经济中,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必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3.1.2加强监管力度。工程检测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管理。完善进场材料的抽样及取样,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对无法检测的材料负责抽样并送有相关资质检测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协助其他责任主体共同施工,保证工程能够得到长期有效的使用。

3.1.3强化内部管理。各项管理工作要落实到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从人员配备、设备(硬件)更新、规章制度建立与实施、分析技术(软件)标准化等方面进行强化,从现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直到出具检测报告,都应有专人负责,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其责任,确保检测报告客观、真实、科学、可靠。

3.1.4提高整体素养。在开展检测技术研讨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牢固树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3.1.5落实市场行为的监管。制定较为统一的市场价格,整合市场资源,在开展检测业务的同时,加大投入引进人才更新设备以促进和提高桩基检测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打破垄断经营,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公正、自律的市场,确保检测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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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B55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5-(页码)-页数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向社会出具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数据和结论的专业检测机构,是以先进、可靠的检测手段向社会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公正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强化建筑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不仅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也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检测机构作为一个管理系统,在系统中有许多重要的环节,它们相互影响,互为依存,其中质量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因此,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质量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检测机构向良性方向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1.建筑检测管理工作现状

检测工作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建筑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是评价建筑主体、材料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建筑检测机构的管理,使用于本县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1.1发挥检测技术监督作用

对无证建材产品送检、禁用建材产品送检、委托送检建材详情不清等情况基本实现不接受委托检测,并对不合格的水泥、商品混凝土检测信息实行24小时速报,为广大使用单位发出警示慎用的信号,最大限度防止了不合格建材流入工地,最高限度防止了不合格建材用于结构工程。

1.2实施检测机构评审认可

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按时组织开展检测单位能力和行为评审,并在评审认可工作中引入专家评判机制。由专家评审,并由专家认可,对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数据跟踪,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

1.3积极参与检测行业诚信管理

按省、市建筑检测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的诚信档案,参与检测机构诚信评比,推进质量诚信管理。通过诚信档案的建立和诚信评比的实施,倡导诚信管理,提高检测行业的可信度。

2.检测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2.1检测机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

检测机构工作性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也不同于一般的中介机构,由于检测对象质量的离散性、样品抽取的随机性、部分样品因检测而破坏使得检测数据不具有复现性等,使得检测工作中即使出现检测结果与客观实际不吻合的情况也较难分清责任。少数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就是利用这一特殊性,随意修改数据甚至弄虚作假。

2.2检测机构日常自我监督、管理不够

检测报告的合格与否,对于建材供应商和施工单位来说是很重要的,直接影响他们的经济利益。有的人私下里搞权钱交易,为小团体或一已之私利而徇私枉法,严重地影响了检测结果真实性、可靠性。现有的检测机构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起的监督制度也往往只搞一些形式,平常很少进行突击巡查和具体细查;对检测人员要求不严,内部监督乏力,发现问题也不深究;基本放弃了对具体工作过程的监督。

2.3工程现场质量与检测责任行为无法直接联系

虽然检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检测单位的检测不能“仅对来样负责”,但事实也无法把作为责任主体的检测机构和工程现场质量的责任进行有效的连接。有相当部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者,仅把检测作为资料过关的阶段。

2.4市场的恶性竞争

由于检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达到生存的目的,部分检测机构运用超常规手段承揽业务的现象已趋于普遍:如超资质范围承接检测业务;恶性压价;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随意更改检测数据等等。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所建立的一整套严格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形同虚设,检测报告的可信度、真实性、代表性得不到有效保证,直接制约了检测机构的发展。

2.5资源配置不合理,技术含量较低

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目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较多是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无论在技术水平、资金投入还是在人员配置、设备设施等方面投入均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发展速度缓慢。

3.检测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3.1 完善检测体系

在日常的检测工作中,要以贯彻实施《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为中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单位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大奖惩力度,不能将组织机构框图、各人的职责、权限范围、制度的保证等停留在纸上,用于应付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从样品的收发到检测过程的控制、检测报告的发放、设备的管理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要求来完成。质量负责人每年都要组织对质量体系进行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高管理者组织进行管理评审,对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及时调整,只有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检测水平、检测质量才能提高。检测行业管理机构明确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管,避免违规行为完全的发生。为了建设工程的质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使检测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2实现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互动

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原来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现场,对施工现场建材产品状况的描述和取样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检测单位的工作在检测现场完成,仅对来样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建材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应使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相互联系起来,从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信息跟踪到检测现场的检测情况,从检测现场的检测结论追溯到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状况,实现两场互动,保持施工现场和检测现场的一致性,真实反映建材产品的质量和特性。

3.3落实建材供应、使用、检测三方责任

从见证取样深化到三方确认,就是要紧紧抓住建材供应商,一旦检测结论产生,就能及时确认各方责任,顺利实现不合格产品的清场和对使用单位的警示。使用方,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理使用和见证使用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检测方应确保检测的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状况。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应充分发挥这三类对象的作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才能有效遏制检测工作中的假、乱现象。

3.4 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同样需要合理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这对检测机构保证人员素质、保证人员的连续性、岗位的合理性有重要的意义。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素质未来的工程检测机构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检测人员的培养将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尽快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检测骨干的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

4.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建立完善质保体系,加强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迫切需要的,我们共同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公正、准确、科学的检测数据和结论,加强管理,更有效地服务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应本着正确反映建筑构件真实状况的原则进行,尽量避免不合理或错误的检测方法,为业主或设计单位作出合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