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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11篇

时间:2022-09-30 03:42:4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篇(1)

现在,普遍认同的就业的含义就是在法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们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在现代经济条件卜,就业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在传统的国有、集体单位就业,可以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就业、自我雇佣就业,还可以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总体来说就业可以分为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正规就业是指正规的全日制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有稳定的劳动法律关系、获有工资福利和收获保障的就业;非正规就业是指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从劳动关系角度看而言,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不规范,而且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从业人员职业特征难以界定;从社会保障角度看,非正规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之间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或者有制度性规定但很少被遵守。

因为就业形式多种多样,如何认定初次就业,各地方规定不一致。实践中,有的单位以是否与原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判断是否初次就业;有的单位以是否与原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来判断是否初次就业,还有的单位根据进入事业单位后工资审核时对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初次就业。在各种判断方式中,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不好取得或者取得的证明文件不符合传统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所以进入事业单位的非正规就业人员都被视为初次就业。正规就业人员在进入事业单位时,也会因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传统人事制度规定被视为初次就业。比如:

例1:小李,大学木科毕业后在自己家门口的小饭馆打工,每月取得稳定收入,也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后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例2:小张,大学木科毕业后在自己家门口的小饭馆打工,每月取得稳定收入,自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后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例3:小土,大学木科毕业,进入企业工作,每月取得稳定收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后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在进入事业单位时,因为还在2年的派遣期内,因此办理改派的手续。

例4:小赵,大学木科毕业,进入企业工作,每月取得稳定收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后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在进入事业单位时,办理的是调动手续。

以上4人在进入事业单位前都实现了就业,因此进入事业单位时,不是应该是初次就业。但是,例1、例2中的小李、小张初次就业的形式是非正规就业,例1中的小李无法提供符合人事制度的证明材料,例2的小张自己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但是无法提供符合人事制度要求的其他材料,所以在进入事业单位后,小李、小张都被认定为初次就业。例3、例4中的小土、小赵初次就业都是正规就业,但是进入事业单位时,手续不一样,对初次就业的认定也不相同。例3中的小土在进入事业单位时,因为办理的是改派的手续,进入事业单位后,认定参加工作时间时,按照改派后的时间认定,这样小土也被认定为初次就业。例4中的小赵手续符合人事制度要求,进入事业单位后,不认为是初次就业。

由于初次就业不好把握,有的单位实行凡是新进人员都是试用期1年;有的单位除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有约定试用期1年之外,其他各方而都体现不出试用期,因此在《条例》中使用初次就业这个词语,不利于火事工作的开展。

正规就业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都是国家的劳动者,也都实现了就业,其劳动也都体现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没有区别的;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形成的劳动关系不同,也就是他们的雇主不同。笔者以为,应该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将初次就业限定为初次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事业单位就业,这样既体现了对其过去的劳动关系的承认和延续,又不用过多的考虑参加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障的因素,因为这两个因素可以在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时得到充分体现。

二、关于试用期12个月的探讨

《条例》第13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结合《条例》第12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因此可以理解为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少3年,试用期12个月。那么,试用期为12个月是否合适呢?另外,初次就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是否有试用期呢?如果有试用期,试用期的又该多长呢?这个在《条例》中没有做出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单位执行时间不一致。

事业单位试用期长短的规定,应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出发。事业单位既有其作为组织存在的服务社会经济的共性,又有其围绕公共利益的特殊性。事业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首先这是一种平等的聘用关系,这跟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般的劳动关系;其次,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属于公共服务关系的一部分,不仅涉及聘用双方的利益,还与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相关。

一般劳动关系决定其试用期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共服务关系决定其试用期可以参考《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拭行)》第2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结合前而对初次就业的讨论,笔者建议: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可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时间长短,约定试用期长短,或者由国家直接做出统一明确具体的规定,比如3个月或者6个月。

三、关于试用期岗位的探讨

《条例》规定了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内的岗位没有做出规定。有的省份专门出台文件,规定试用期满确定岗位,并对不同学历、学位人员在不同类别岗位,确定的岗位等级做出规定。比如,大学专科(含中专毕业生)、大学木科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分别按十三级、十二级、十一级、十级确定岗位等级;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分别按十级、九级、八级、一七级职员确定岗位等级;岗位任职时间从聘用认定之日起计算。

笔者以为,试用期是对进入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试用,而不是进入事业单位的试用;试用期岗位应为公开招聘岗位,受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时,应聘的是什么岗位在试用期就应该是什么岗位,而不是试用期满确定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以应聘岗位的任职条件为标准进行考核。如果试用期内没有具体岗位类别和等级,那么试用期结束后以什么标准为考核受聘人员,来判断受聘人员是否称职呢?当然,也要允许有任职资格要求的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关资格,而不是在上岗前就取得相关资格。比如:

例5:小刘,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高校讲师职位,此岗位在公开招聘方案中注明属于技术十级岗位,2014年7月经过公开招聘报到工作,并且是初次就业,2014年11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2015年1月取得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

篇(2)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缺少合理的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管理是保障工作有效进行的基础,但是很多事业单位并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即使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其工作范围也仅仅局限在对员工档案的管理以及员工工作绩效的管理等基础类工作,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本质并不熟知,并且在具体管理方式上则沿用传统模式,人力资源的概念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

人力资源管理具体工作职能不明确。具体的职能划分是保证一项工作能够有效进行的途径之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事业单位中大多与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个办公室的职能相重合,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能定位,部分事业单位将人事部门更改为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但是在职能上出现了混淆,无法专职专用,对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并不了解,实际管理的实施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需求,也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

人力资源管理队伍流动性差。我国事业单位的职员常态就是从入职直接工作到退休年龄,所以一个部门内的职工基本都处于一个年龄段,随着时间的变化,部门会出现职工老龄化的现象,职工老龄化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潮流改变工作方式、工作态度消极以及工作意识淡化等。再加上单位很少对职工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也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需求,工作效率以及质量差。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性不强,职工队伍结构残缺都直接阻碍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进程。

事业单位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人力Y源管理工作创新的具体策略

在事业单位内营造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氛围。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见在发展中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是目前我国各个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创新的作用变得更加明显。事业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根本就是创新文化理念,将创新理念作为基础,给发展寻求新途径。第一,我国市场环境更加多元化,加上事业单位都在致力于管理体制的改革,这种现状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造成了更大的挑战,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必须要将自身的文化进行创新,在思想上创新才能够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的更加有效。第二,事业单位的工作环境也要进行创新,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社会情况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单位要随着这种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理念,给职工更大的空间发展,使每个职工的优势都能得到利用和培养,同时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使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更上一层楼。第三,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要根据知识经济条件下的要求进行制定,在单位内部形成积极的工作氛围,使人力资源管理更加高效的进行,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

创新人员结构,实行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对单位现有的人才培养与使用给予充分地重视,形成专业互补、梯次合理科学的配置,让单位所有人才的工作激情与主动性得以激发。根据岗位的特点与人力资源情况将人才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中,在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在人才的使用上实行聘用制度,竞争上岗,废除任人唯亲、分配不公的用人体制,营造一个竞争的工作环境。对聘用制度的创新要不唯年龄、职称、学历,进而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篇(3)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面临机遇与挑战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关键词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机遇;挑战

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现状

1.1档案被利用情况

现实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方式是面向管理,而不是面向服务,档案利用主体受到限制。通过调查显示,单位的职能部门是单位人事档案查阅最多的人群。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的查阅是在职称评审、工资调整、福利房分配等方面,同时在干部任免时所需要的材料也都是通过单位人事档案查阅。在进行查阅时,主要是档案管理人员帮助通过查阅原始资料获得。可以看出,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利用率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利用面比较狭窄。

对于查询者采用的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部分查询者的通过电话查询,其他大部分的查询者都是通过直接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今年来,许多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档案数据库,可实现短时间信息查询,但数据库内容并不全面,许多的档案查询还是要通过去管理部门查阅原始资料。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已具备建设档案信息化的硬件设备,但是由于软件开发、互联网利用等方面原因还不能实现档案信息的信息化。

1.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计算机应用情况

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的运用已经逐渐渗透到各行各业中,但通过调查发现,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部门计算机应用中,有少数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主要是因为部分设备只为上级检查达标而设,部分管理人员年龄过大,对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大部分的计算机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文档,还有一部分的计算机作为保存保密文件,由此可见,在信息化管理时代,除了配置完善的硬件以外,还要对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培训提高。在调查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有相关主页或网站,但是大多数不能进行网络检索,用户从建立的网站中很难获取到想要的信息。

2.信息化社会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影响

2.1信息化社会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带来新机遇

2.1.1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效率不断提高。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主要针对实体档案,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对档案进行整编和收集,查阅时还要按照变换进行繁琐的查找,整个查阅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查阅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原始资料的损坏和丢失。如果人事档案的管理模式实行了信息化管理,使档案管理自动化、实时化和网络化后,一次录入数据就能被多次利用,并能够在人事管理内部进行数据共享。建立人事档案信息数据库,设置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查阅者就可自行通过网络进行实时便捷查阅,可极大地提高档案信息利用率和管理人员劳动效率。人事档案管理变得极为方便和快捷。

2.1.2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化的到来,对掌握信息者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掌握相应的管理知识。伴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可以节省下大量的时间来进行学习,也有大量的精力进行管理工作的创新,从而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2.1.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也不断发生变化,逐步实行聘用合同制,打破了终身制,人事制度的改革势必导致人才流动频繁,制度解决了以往人档不分,档随人走的被动局面,人事档案交至人才服务机构专门管理。通过高效人事档案信息化的发展,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动,将不会受到新进单位履行聘用签约及离开单位进行的解聘解除合同的影响。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时,也只需要通过人才信息平台,从人才信息服务机构直接通过网络下载所需人才的基本情况就可以了。实行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后可以取代人事档案的实体管理,减少在招聘人才时因为没有人事档案可以查询而带来的不便。伴随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事业单位可直接从专业网站查询获得人才的基本信息,这样通过网络的管理既健全了聘用人员的人事信息,也可以提高对聘用人员的监督。

2.1.4人事档案纸质载体得到保护。当下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查阅所需档案时,要到档案室进行纸质翻阅,从其中摘录相关信息或复印相关内容。但是由于长时间对同一信息的经常重复查阅,不仅浪费人力和时间,影响效率,也加快了对实体档案纸张的损坏。人事档案纸质载体是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它的客观性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对人事档案纸质载体的保护就显得很重要。如果实行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所有人员的人事信息就都可以从数据库中获得,从而将会极大地减少工作人员与原始纸质材料的接触,从而降低了人事档案原件的使用率和损坏空间,既有效地延长人事档案材料的寿命,又有利于人事档案纸质载体的保护。

2.2信息化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提出新挑战

2.2.1对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的挑战。人事档案包含大量个人数据,以及不宜公开的政治、学术、业务信息和反映着各单位组织的体系结构、活动情况等的信息。人事信息的公开程度和内容是提高人事信息利用效率的关键,在信息化时代,我们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客观信息,遵守人事档案保密性,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客观规律和特点,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制定科学的管理模式,促进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同时树立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理念,以更好提高人事档案的服务质量和利用效率。

2.2.2对管理技术的挑战。目前在我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方针和政策是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灵魂,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失去基础和原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特点体现了它是一项政治性较强的工作,在保证档案资料的完好、真实、安全基础上还要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在信息化档案管理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虽然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保密工作,但是已经很难适应信息化背景下的管理。在信息化时代,对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的管理技术提出了很高的挑战,不仅要制定完善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而且还要增强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包括管理软件的开发、安全技术的保障等都要及时跟上时代的发展。以防止档案信息的破坏和盗窃。

2.2.3对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的挑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个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和嫁接,促进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逐渐地应用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如通讯技术、微缩技术、自动化技术、声像技术等,而以往的手工劳动很难满足现代信息化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管理工作人员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管理和业务素质,以及各项技术操作能力。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在信息化时代下更具有活力和生机。

3.总结

篇(4)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乌鲁木齐市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9连调,但几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目前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面临改革。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充当了改革的领头羊。早在2003年,乌鲁木齐市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已参照企业缴纳社保的方法实行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职工参保缴费内容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与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保内容不同,增加了养老保险项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原乌鲁木齐市人事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管理办法一次性核准审批确定后,交由社保管理系统统筹支付。由于退休前是事业单位职工身份,退休工资仍然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晋升调资。由于社保接手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却无这类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帐户,如果没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保部门往往采取拒绝调资。因此,每次涉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整,都意味着社保、财政、人事三部门的一次博弈。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相比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多。而由社保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并未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时调整。

二、与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差距

2009年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津补贴。按照文件规定,仅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退休人员才能享受补贴。由于实行政府津补贴后收入几乎翻倍,自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与财政拨款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逐年拉开了距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更是止步不前,其自嘲为“两不靠人员”。

根据乌人(2013)58号文件《关于转发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的通知》,2012年10月份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又经历一次全市范围调资,调高艰苦边远津贴标准,在职人员人均30元,退休人员人均20元。但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资部分由谁负担呢?经社保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此次调资由社保部门筹资解决。

三、并轨改革建议

篇(5)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3.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面临的机遇

1.有利于社会公平

改革后将逐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与企业养老金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此外,从微观上看,改革后各类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比例低(20%~30%),影响到退休以后的实际待遇水平的情况将得到合理解决。

2.有利于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一样,职工均参加同一系统的养老保险,并同样参与企业养老金的调整。这样,不同性质的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容易操作对接,在这种有利制度下,将大大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人才流动的渠道,一批有企业工作背景的人才流动到高校,增强高校双师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高校可与企业等签订长期的人才交流挂职合作协议,通过这种方式,了解社会及行业人才状况和人才需求情况,反过来社会及行业也通过“双师型”教师,了解职院状况、专业设置和师资水平等。通过这种方式可更充分发挥“双师型”人才的专业优势,一方面可以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另一方面,能够把生产实践紧密嵌入教学过程中,提高办学水平。

3.有利于制度上规定各时期政府或单位应负责的人员经费

改革前,一些事业单位缺乏资金长远统筹,负担畸轻畸重,人员经费只着眼目前,不思长远,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改革后,单位和个人均需实时按规定比例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由社保系统支付养老金,从制度上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必须统筹安排好人员经费资金,分期预算支付好职工退休金,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各届高校领导统筹安排好任期内应负担的人员经费资金,支付好职工“将来”退休金待遇。

4.有利于调整退休金结构的合理性

改革前,事业单位职工按退休前在职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基本退休费,不能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不能充分激励劳动者积极性。改革后,职工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主要按照劳动者累积缴费多少确定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待遇,因此能公平体现劳动者长期之间工作贡献累积的结果,充分体现了退休金的公平性,有利于高校单位绩效管理,促进单位发展。

三、改革后高校面临新的挑战

1.地方和单位面临缴纳养老资金、职业年金压力

文件规定,养老保险费部分,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业年金部分,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两项加起来达到工资总额的28%。目前,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还没有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的资金缺口来源作出解释,若这占到工资总额的28%全部由机关事业单位自己解决,相当于各单位要比平时多支付28%的人员经费开支。

2.单位面临双师型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压力

本次改革,虽然从制度上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人才流动,但作为高校,人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薪酬待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许多效益较好的企业在岗职工的薪酬待遇比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高,而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直接与其在职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直接有关,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极有可能担忧未来退休待遇比不上企业职工退休待遇,这就可能产生了机关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向企业单位流动,而企业人才不愿意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特别是高校,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领军师资队伍才能保障高校稳定发展,一支有企业工作背景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才能保障高职院校稳定发展。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稳定将变得更加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3.在编职工面临薪酬待遇低于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尴尬局面

据了解,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按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实施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调至与企业一致。由于体制内人员对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担忧,试点城市出现过“提前退休潮”,从一定程序上让部分事业单位造成一定的震荡。张嘉敏提到,以广东省为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步维艰,进展缓慢,并且遭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遍质疑,许多人在了解目前的试点方案后,对改革顾虑颇多,普遍担心养老金下降。除了担心待遇降低外,还有人谈到,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等,最终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1]。

本次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的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政策退休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中人”在《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且设立10年过渡期其待遇保低限高。“中人”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期的设立,通过逐步推进改革进程,避免震荡反应,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起到关键作用。但虽然如此,尽管国家有“过渡期”等过渡性政策保障,但据了解,近年来从广东各事业单位特别是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高级职称高素质人才对养老金水平预期普遍不乐观,担忧政策调整后退休待遇相应降低,从而产生情绪波动,要求沿用原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发放退休待遇。

以上担忧是可以理解的。许多效益较好的企业在岗职工薪酬待遇比机关事业单位要高,这是事实,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又与企业职工一样算法,由其在职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决定,这就造成了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也可能少于企业职工退休金,原来高校以优厚退休待遇为吸引力留住人才的优势可能不复存在。

4.非事业编制教工面临无法享受职业年金不利因素

由于高校用工方式的灵活性,高校大部分教职员工为事业编制,但还存在聘用制教工及合同制工人这两种身份的教工,他们按企业方式参加五险,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业编制教工参加职业年金后,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聘用制教工及合同制工人必然提出参照事业编制教工参加职业年金的要求。

四、策略与建议

1.形成政策,确保养老保险改革资金到位

高校需要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应由相应的财政部门应按照单位属性,分别予以一定的拨款,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的资金。对于非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也应适当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前工龄的视同缴费认定,必须安排财政资金落实和做实,维护被改革者切身利益。

2.抓住重点,为改革做好政策宣传宣讲

只有获得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支持,改革才能顺利实施,改革中最难实施的是中人,他们是被改革的对象,没有获得他们理解与支持,改革是失败的。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精确宣讲国家政策,特别是要解释好“中人”在《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且设立10年过渡期其待遇保低限高。对于担忧退休后待遇比不上以前,国家通过“职业年金”进行平衡和有效退休待遇补充,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3.参照企业,为非事业编制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中的聘用制职工及合同制工人也是高校的重要成员,为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编制内职工缴费职业年金后,为体现同工同酬,可以灵活的方式按照企业的方式为非编制的聘用制职工及合同工人缴纳企业年金,确保队伍稳定和发展。

4.参照企业,建立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忧改革后退休待遇水平下降,国家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起适应于普遍在岗职工的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功能不一样,企业在岗职工个人努力的结果有时可即刻为企业创造价值,企业可随时为业绩较好的职工增加薪酬待遇,但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高校,许多工作必须通过每位在岗人员的共同积极努力,才能促进单位发展上一台阶,且高校的许多在岗人员为高学历、高职称,他们的每个人的业绩或许在未来才体现成效。因此,改革后,与企业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起适应于普遍在岗职工的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确保与企业相比,在岗职工有相对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尊严的薪酬待遇,同时,确保退休后,在岗累积缴纳较多的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得到相对应的养老待遇。这样可避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岗人员薪酬待遇的“双轨制”,同时可理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软着陆。

5.运用职业年金,组合绩效考核机制,优化和发展人才队伍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对传统薪酬管理理念的根本性变革,有利于分配形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它把属于在职期间的收入延期到未来支付,改变了只重视短期效益的传统薪酬体系,填补了长期激励措施的空白,优化了薪酬结构,提升了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和归属感,不仅解决了人力资本折旧的难题,还把年金待遇和教师长期贡献结合起来 实现退休时收入软着陆,激励其提高当期绩效以为将来争取更好的养老保障[2]。笔者认为有以下两方面工作可做:一是面向高校普通教职工,把职业年金工作与建立和优化绩效考核考核结合起来,做好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职业年金上。二是面向高校高层次人才,除运用好绩效考核之外,还建议将这部分人员其他薪酬待遇收入列为缴纳职业年金的基数,如其他科研成果收入,增加其职业年金待遇。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建立《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对教职工申报和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科技成果转让、开办学术讲座等科研工作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建立《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对教职工承担教学任务、主持或参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获得教学奖励、指导学生获奖及专项工作等方面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以上的科研量化 考核和教学工作考核通过各占一定比例之后算出最终绩效考核分数,最后再结合平时常规的“德、能、勤、绩、廉”考核,最终确定考核分数,并将考核分数运用于职工薪酬待遇收入。通过这种方式,优化和发展人才队伍,促进单位“双师型”师资队伍发展。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绩效考核,运用于职业年金上,设计置倾斜于人才队伍的职业年金,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优化师资队伍,增加竞争力,吸引企业优秀人才加盟,促进高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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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相关有效的改革配套保障措施

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指导,也从国家政策层面确保各地养老保险改革的统一推进。但是,据分析,《条例》只是原则规定地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无具体的落实、检查、监督机制。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二)改革成本巨大

此次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目前,事业单位的类别不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阻力也会不一样。比如,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推行企业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内部的职工,尤其是改制前退休的职工认为自己与其他事业单位职工一样,应获得同样的退休待遇。有些地方只改入口不改出口,即要缴费但领取待遇又与缴费没有关系,等等各种做法。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三)影响人才合理流动

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保障措施不到位,改革相对滞后,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对人员流动的不合理现象,已显露出来。目前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不够合理,呈现由企业流进事业单位的多、由事业单位流向企业的少。由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有效衔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无法与事业单位接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到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来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解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将会很好地衔接,解除了企事业员工相互流动时的后顾之忧是现实问题。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进展情况

2014年,被誉为“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之年被寄予厚望。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今年3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家层面的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仍在综合研究,另外还会按照分步实施的方式,哪方面改革条件成熟,就会马上推行实施。对于养老金“双轨制”何时并轨的问题,胡晓义表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实际已给出答案”。报告里有一句话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列在2014年重点工作里面,所以是已给出时间表了。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00多万个,事业编制3000多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国务院的自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大力实施。

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措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确立了依据和方向,但是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

(一)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比较混乱,有的参照企业标准,也有各种试点的,也有单位自行一套,更多的是和公务员一致的,难以找到统一的模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具体的配套机制是事业单位将建立普遍化的职业年金,利用职业年金账户里的真金白银去资本市场投资,实现社保总体改革方针“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还应考虑妻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关部门应该从从人口老龄化的特点着手来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如何使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人才合理流动?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统一执行。

(三)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篇(7)

在我国,事业单位身份特殊,有些事业单位需要办理注册登记,而有些事业单位则直接依照法律规定组建。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中央政府将大量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改组成为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不仅享有行政审批权,而且可以参与竞争,从市场获得丰厚的利润。可以这样说,中国的事业单位已经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拖延器,也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中的灰色地带。更有许多行政机关将本部门不能开支的事项交给下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巧立名目聚敛钱财,并且用于改善行政机关的福利。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将这些组织改造成为国家机关、企业法人或者第三类组织在,这也是当下学界的某种共识。然而,在国务院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清楚反映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在具体的人事管理规则中,人们仍然可以看到浓重的行政管理色彩。

有论者认为,为了发展我国的科教文卫事业,应当为科教文卫制定专门的法律,保留事业单位编制。可实际上,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依靠的是应该是法治而不是所谓的事业单位编制。不少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制定了专门的教育法或者高等教育法,对教育机构的性质和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政府可以为教育机构提供财政拨款,但是,政府不能干预教育机构的自;政府可以帮助教育机构解决困难,但是,政府不能向教育机构安插人员等等。

由此可见,解决教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不是制定专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在教育法的引导下由教育机构按照“自治原则”自我管理。

而现在我国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机构事无巨细发号施令,教育机构根本没有自。在教育行政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制定一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试图解决教育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是天方夜谭。

中国当前事业单位机构庞大,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具体的立法。如果每个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法律依据,那么,事业单位的改革就不会如此艰难。

篇(8)

在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内容并不多见,加上在事业单位实际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不够科学之处,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很多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的时候并不是依据岗位职责的切实需求,而是依据人员需求进行岗位设置,这就造成有的事业单位即使出现了部分空缺的工作岗位,却依然没有人才愿意应聘,而有的岗位却有很多冗余的人才。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于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的时候未能充分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发展,而是依据上级事业单位对人才的调动与安排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其次,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职业不够明确,明确地划分职责是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的前提条件,然而对于岗位职责的设定在很多事业单位中都没有明确的内容,从而造成岗位职责模糊,对岗位工作的高校完成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最后,部分事业单位在划分岗位类别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一些事业单位根本未能充分考虑到各个岗位职责的内容,并且在关于人才晋升与管理方面也没有考虑到岗位与岗位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事业单位在开发创新型人力资源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

2.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长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很多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都不够灵活与完善,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构建出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同步的激励机制,这就会对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产生很大影响。在薪资待遇方面,由于现阶段事业单位的薪酬主要是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应标准发放的,薪酬制度方面的弹性较差,导致我国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和付出的工作成果没有形成比例,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在薪资分配方面并不均衡,其中一直存在的“大锅饭”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工作做的质量好坏与工作量多少对人员的晋升与发展影响并不大,这种现象严重挫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长久下去,就会造成一些事业单位有能力的人才流失,从而大大影响了事业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

3.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

当前事业单位的考核标准多以问卷形式开展年度考核,结果通常分为优秀、良好以及职称等这种绩效考核制度的标准制定操作性并不强,并且在考核形式方面容易掺杂人为因素在其中,从而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与长久发展不利。

4.选拔招聘不合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选拔招聘工作,选拔招聘是我国事业单位综合型人才的重要进口,这方面工作质量如何直接会影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整体质量,进而会影响到事业单位功能的良好发挥。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选拔招聘机制并不十分科学,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编制。由于编制的存在导致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人才流通与更新出现很大阻碍。由于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主要是由上级单位审核以后确定的,导致编制数量的弹性变化幅度较小,虽然这种制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由于在当前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弹性问题会使其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人才短缺问题,同时事业单位在收缩业务量的时候也无法将多余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分流。

二、当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1.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在设置岗位的时候,不仅要充分考虑到上级单位对于岗位的编制需求,更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且还要充分结合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到人才与岗位双方的需求。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之后,还应当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与具体内容,划分清晰的权责任务,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通过有效而科学的激励机制能够大大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工作激情。笔者认为,有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薪酬进行直接挂钩,依据不同的绩效状况制定出科学的奖惩制度。同时,在构建与完善激励机制的时候应当注重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有机结合,从而将激励机制的效果发挥到最大化。

3.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

通过良好的绩效评价不但能够帮助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绩效水平,还能帮助事业单位更加合理地开发人力资源。因此,事业单位应当依据绩效评定的标准全面做好岗位分析工作,在结合不同工作类别的基础上对岗位关键绩效要素进行提炼,绩效标准的制定需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结合起来。

篇(9)

在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内容并不多见,加上在事业单位实际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不够科学之处,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很多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的时候并不是依据岗位职责的切实需求,而是依据人员需求进行岗位设置,这就造成有的事业单位即使出现了部分空缺的工作岗位,却依然没有人才愿意应聘,而有的岗位却有很多冗余的人才。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于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的时候未能充分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发展,而是依据上级事业单位对人才的调动与安排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其次,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职业不够明确,明确地划分职责是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的前提条件,然而对于岗位职责的设定在很多事业单位中都没有明确的内容,从而造成岗位职责模糊,对岗位工作的高校完成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最后,部分事业单位在划分岗位类别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一些事业单位根本未能充分考虑到各个岗位职责的内容,并且在关于人才晋升与管理方面也没有考虑到岗位与岗位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事业单位在开发创新型人力资源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

2.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长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很多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都不够灵活与完善,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构建出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同步的激励机制,这就会对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产生很大影响。在薪资待遇方面,由于现阶段事业单位的薪酬主要是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应标准发放的,薪酬制度方面的弹性较差,导致我国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和付出的工作成果没有形成比例,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在薪资分配方面并不均衡,其中一直存在的“大锅饭”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工作做的质量好坏与工作量多少对人员的晋升与发展影响并不大,这种现象严重挫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长久下去,就会造成一些事业单位有能力的人才流失,从而大大影响了事业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

3.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

当前事业单位的考核标准多以问卷形式开展年度考核,结果通常分为优秀、良好以及职称等这种绩效考核制度的标准制定操作性并不强,并且在考核形式方面容易掺杂人为因素在其中,从而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与长久发展不利。

4.选拔招聘不合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选拔招聘工作,选拔招聘是我国事业单位综合型人才的重要进口,这方面工作质量如何直接会影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与整体质量,进而会影响到事业单位功能的良好发挥。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选拔招聘机制并不十分科学,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编制。由于编制的存在导致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人才流通与更新出现很大阻碍。由于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主要是由上级单位审核以后确定的,导致编制数量的弹性变化幅度较小,虽然这种制度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由于在当前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弹性问题会使其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人才短缺问题,同时事业单位在收缩业务量的时候也无法将多余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分流。

二、当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1.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在设置岗位的时候,不仅要充分考虑到上级单位对于岗位的编制需求,更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且还要充分结合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到人才与岗位双方的需求。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之后,还应当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与具体内容,划分清晰的权责任务,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通过有效而科学的激励机制能够大大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工作激情。笔者认为,有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薪酬进行直接挂钩,依据不同的绩效状况制定出科学的奖惩制度。同时,在构建与完善激励机制的时候应当注重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的有机结合,从而将激励机制的效果发挥到最大化。

3.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

通过良好的绩效评价不但能够帮助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绩效水平,还能帮助事业单位更加合理地开发人力资源。因此,事业单位应当依据绩效评定的标准全面做好岗位分析工作,在结合不同工作类别的基础上对岗位关键绩效要素进行提炼,绩效标准的制定需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结合起来。

篇(10)

(二)改革成本巨大此次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目前,事业单位的类别不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阻力也会不一样。比如,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推行企业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内部的职工,尤其是改制前退休的职工认为自己与其他事业单位职工一样,应获得同样的退休待遇。有些地方只改入口不改出口,即要缴费但领取待遇又与缴费没有关系,等等各种做法。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三)影响人才合理流动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保障措施不到位,改革相对滞后,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对人员流动的不合理现象,已显露出来。目前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不够合理,呈现由企业流进事业单位的多、由事业单位流向企业的少。由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有效衔接,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无法与事业单位接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到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来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解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将会很好地衔接,解除了企事业员工相互流动时的后顾之忧是现实问题。

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措施

(一)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比较混乱,有的参照企业标准,也有各种试点的,也有单位自行一套,更多的是和公务员一致的,难以找到统一的模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具体的配套机制是事业单位将建立普遍化的职业年金,利用职业年金账户里的真金白银去资本市场投资,实现社保总体改革方针“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还应考虑妻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关部门应该从从人口老龄化的特点着手来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如何使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人才合理流动?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统一执行。

篇(11)

2014年2月26日,我国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项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各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该项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1]。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发展,有效的解决了事业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但由于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复杂,该条例的解决能力有限,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是事业单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体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但现阶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辞职流动不规范、奖惩激励措施不科学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事业单位的发展。

1.1人才辞职流动机制不合理

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问题,一直备受社会争议,出现这种争议的原因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人员流动机制的灵活性差,在应对员工辞职时,事业单位往往缺乏灵活的应急机制,或者未能从机制上来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因此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员工提出辞职,事业单位不同意员工离职,员工被迫缺勤,自动脱离岗位,事业单位留置人事档案。在我国,档案是人员的重要的信息资料,如果没有档案,那么这些劳动人员将无法获得国家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行动容易受到很大的影响[2]。此外,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招聘选拔环节也存在严重的问题。通过科学的规范的人才招聘渠道,可以帮助事业单位获得优秀的人才,这些人才作用于事业单位的各个岗位上,能够综合地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的功能。但由于事业单位存在野编制冶一说,所以事业单位在人员招聘方面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灵活性较差,人员流动不频繁,未能及时地淘汰落后的员工,及时补充新鲜的血液。

1.2岗位设置不够科学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存在着明显的岗位设置不科学的问题。首先,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不够科学,事业单位的岗位很多并不是根据实际需求而调试的,而是从人员编制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岗位设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作岗位与人员的脱钩,部分岗位人员冗杂,部分岗位人员缺失,不利于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其次,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岗位的职责划分不清,这种问题不仅体现在新入职的员工身上,还体现在老员工身上。对于部分新员工而言,刚刚考入事业单位,因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很多人员入职后不清楚岗位职责,无法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职业规划。对于很多老员工而言,由于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划分不清,这些老员工在事业单位里,长期游弋于不同岗位之间,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直接限制了人才的晋升渠道,在人才晋升中,并没兼顾考虑岗位与岗位之间的不同区别,人才晋升的渠道被限制[3]。

1.3薪酬发放未与社会进步挂钩

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工资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来予以制定的,由于国家标准与社会现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这就直接导致了事业单位薪酬发放未能够有效的与社会进步挂钩,难以体现社会进步的成果。在实践中,事业单位的薪酬发放与人员的工作成果之间缺乏统一性,薪酬标准明显低于人员的劳动成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打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在事业单位薪酬发放中,薪酬并未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实际的薪酬发放中,对于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的好坏,工作成果的多少等并没有纳入薪酬发放的标准考察中,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工作人员一个严重的误区,野工作多少、好坏都一个样冶[4]。相对滞后的薪酬发放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制约了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此外,我国事业单位的人才奖惩机制并不完善,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构建出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同步的激励机制。如任由这种落后的薪酬奖惩机制运行下去,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受私营企业工资薪酬丰厚的诱惑,事业单位的人才将逐步流失,进而影响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在事业单位中,科学先进的人事管理,能够有效地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能够从工作人员自身的角度来进行专业技能的创新与提升,进而提升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1完善人才辞职流动机制

事业单位应该构建完善的人才流动机制,创新人事档案的管理方法,按照工作人员的性质来处理人员的辞职,如果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在遵循《劳动法》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人员解聘。如果工作人员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按照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进行,由员工提前提出辞职,在三个月内审批完毕后,并处理好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5]。在人才招聘环节,事业单位作为人才的使用方,切实了解自身的人才需求,切实了解人才的使用方向,因此在人才招聘环节,事业单位应该努力争取对人才的使用权限,并根据自身的切实需求来进行人才招聘编制的制定。在招聘过程中,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人才招聘流程,加强人才的审核,注重人才的专业技能与工作需求之间的关联性,不断提升人才的使用标准,健全人才的使用模式,提升人才招聘环节的公开透明性,杜绝的行为,避免招聘不合格的人才,造成人员编制的浪费,也不利于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2.2科学的制定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一般是按照上级部门的人员编制来确定的,但事业单位作为人才的使用方,能够清晰地了解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因此在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中,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编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使用需求,来科学的制定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职责,根据岗位需求来招聘相对应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符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求,强化工作人员与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努力形成野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冶的工作局面。此外,事业单位还应该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的关联性与区别性,将岗位职责合理的划分,并制定工作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保障工作人员都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

2.3筹划建立科学的薪酬机制

事业单位的薪酬发放一直饱受社会诟病,这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的薪酬机制与社会进步存在脱钩的问题。事业单位在薪酬机制方面,应该不断健全不断完善,不断与时俱进,筹划建立科学的薪酬机制。将薪酬工资与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挂钩,将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断提升薪酬发放的标准,制定科学严明的薪酬奖惩机制。此外,在人员晋升上,要注重不同岗位上的劳动强度、劳动力度的不同,注重兼顾劳动成果的差别性,有效的提升晋升机制的科学性[6]。

3结语

事业单位作为人才的集中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虽然经过一定的变革,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应该构建完善的人员流动机制,科学的奖惩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季文英.论新时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135.

[2]毛海峰.浅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策略[J].才智,2012(13):348.

[3]方秀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途径[J].人才资源开发,2014(24):23.

[4]刘忠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4):23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