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商业银行监管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金融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一个国家或地区并不是商业银行越多越好,监管当局审批设立商业银行机构,一定要考虑一国或一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把设立商业银行与当地经济发展、市场竞争环境结合起来。不然,会导致银行业的恶性竞争,引发金融危机,反而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稳定。2.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符合商业银行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我国金融业发展政策和方向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商业银行市场准入必须遵循这一要求,当前我国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社区银行,扩大引进外资银行,就是这一要求的体现;合理布局就是要求审批设立商业银行时应考虑到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商业银行的数量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经济发达地区商业银行机构多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少一些;公平竞争原则,设立商业锒行机构要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避免行业垄断;要求商业银行机构依法台规经营和开展有序竞争,避免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同业利益和同业形象。3.符合最低资本金及股权结构和股东资格要求。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定比例有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4.符合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在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中,要求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民主、高教的决策体制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约束机制。要求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主要包括:统一、严格的业务标准、程序及相应的制度;统一、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系统;独立、高效的内部稽核审计系统;建立完善的内部报告及信息管理系统;重要业务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5.符合经济核算的要求,确定的综合经营计划和预期财务指标水平比较合理。综合经营计划应对未来大部分业务的市场情况进行描述和分析,并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策略。6.符合商业银行营业场所的要求。商业银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安全保卫防盗、防抢和消防设施,以及开展各项业务的必要设施,确保高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业务营运监管
1.业务营运监管的主要内容
(1)资本充足性。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关键的问题是要有适当的贷款评估和资产分类方法以及相应的会计准则。恰当地评价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就意昧着必须准确评估商业银行的贷款组合、拥有资产或其他表外资产业务,并对其资产组合进行分类,保证提取足够的呆账准备金。(2)资产质量。资产质量是衡量一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最重要的依据,商业银行经营出问题往往是从资产质量恶化开始的,然后才是相应收益和资本充足率的下降。因此.监管当局把资产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监管内容。一是保证银行的信贷职能建立在稳健原则之上的,建立并保持信贷政策和贷款审批、管理程序方面的文件规定;二是监管当局必须对商业银行的单项信贷、资产分类和提取呆账准备金政策进行定期检查,评估这些政策和实际资产质量是否相适应;三是监管当局必须对商业银行有问题的信贷和回收逾期贷款的程序进行关注,在提供担保和抵押的情况下,还应对担保的可靠性、抵押品的质量进行连续的评估和监测;四是限制对单一贷款人和关联企业的风险,防止风险集中。(3)流动性。流动性比例的监控必须与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状况结合起来进行评估,流动性越高,说明商业银行掌握的低收益资产就多,资产的盈利性也就越差,就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长远发展能力。(4)盈利能力。盈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有盈利,股东才能分得股息和红利,银行才能提取积累,增强抵御风险的实力和发展的能力。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收入和费用支出水平。对盈利能力的监管,主要关注商业银行在财务会计核算中的不审慎行为,主要盈利不实。应付利息计提不足,表内应收未收利息长期挂账;果账损失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不核销;呆账准备金计提不足;营业费用成本占比过高。上述现象的长期存在,将极大地损害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健发展。(5)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是监管当局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完善的内部控制是衡量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的效率性和有效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行为准则的规范性。因此.监管当局在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求商业银行贯彻“内控优先”的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授信的内部控制;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存款及柜台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间业务的内部控制;会计的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2.业务营运监营的方式
2007年,因三家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相继成立私人银行部,开展私人银行业务,而被银行业称为中国“私人银行元年”。今年,国内的主要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陆续开展了这一业务。可见,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又一个重点。与业界的趋之若鹜相比,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私人银行业务出台专门的监管法规。那么,私人银行业务这一金融创新有哪些特点,其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出现这些风险的原因是什么,现有的针对理财业务的监管制度是否适用于私人银行业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完善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一、私人银行业务的特点
私人银行(privatebanking)的发展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它通过客户经理向拥有高额净资产的私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高质量、专业化金融及相关服务获取收入。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客户的特殊性。其目标客户群不是一般大众客户,而是高额净资产客户(HNWIs);二是服务多元化、个性化。私人银行提供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三是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易导致利益冲突。由于银行无法完全掌握客户的准确信息和客户无法了解私人银行业务的相关信息,存在较高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利益冲突问题的产生;四是服务期限长、私密性高;五是账户复杂、交易金额巨大。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业务不是同一个范畴,私人银行业务更为广泛,包括投资、融资、保险、咨询顾问等多项业务在内,跨多部门、多业务领域;而理财是纵向的,理财服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规范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
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的特点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理财业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特点表现为:一是面临的风险多。由于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远远丰富于理财业务,因此其面临风险更多。二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私人银行业务更复杂,存在更多的潜在风险事件和风险点,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银行相应的内控管理较弱,因此更容易引发风险。三是风险复杂,有较强的关联性。私人银行业务集多种风险于一体,各种风险的抵补或交叉关系更为复杂,更容易相互传染、转化。四是风险计量难度大。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是针对极少数的客户,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许多新型风险,传统的计量方法较难预测和计算。五是从风险分类来看,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私人银行业务由于其组织形式和业务特点,导致了其风险生成有如下特殊的原因:一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利益冲突。私人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改善了市场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私人银行的中介地位决定其难以规避利益冲突,由于私人银行获得信息的机会和能力远胜于客户,客户不得不依赖私人银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当一项交易为客户服务而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时,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从自己的利益角度看更为有利的方式,进而引发“利益冲突”。“回扣”是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给予自己回扣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给客户。私人银行给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时,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利益冲突就更为激烈。二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合谋行为。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合谋主要是指私人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客户从事“洗钱”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社会福利。
三、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实施的监管主要是依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进行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手段、指标设定等方面都有很多相似性,但对私人银行来讲,它毕竟与理财业务有不同的业务特点,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对它的监管还应考虑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否则监管就极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况。具体来说,私人银行业务在风险监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私人银行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暂时采用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理财业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因而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二是上述的管理规定与办法,或主要针对某一种产品,或主要针对某一种风险,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产品多元化且具有复杂风险的业务,这些规章制度不能替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二)监管主体多元化,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管部门来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监管。但从整个业务范围看,涉及的部门更多。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汇,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等。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须与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得到不同部门的许可,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重复与真空,造成商业银行的被监管成本提高或是逃避监管。因此,私人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实际上对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缺乏风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效率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对于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客户构成、产品定价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抑制利益冲突与共谋行为引发的风险。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旦私人银行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事后处理,这影响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接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已从传统的自律型监管向政府型监管方向转化,各国监管机构出于保护消费者、控制业务风险的角度提高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如,欧盟2007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几乎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国内目前较为宽松的监管要求易使中国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洼地”,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改进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私人银行监管条例,加强协同监管。监管的宗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在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监管流程等方面参考国外立法做出相应规定,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助监管和补充监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监管对象的活动情况和通报监管要求的变化与考虑。
(二)加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监管当局应通过一系列定性和量化指标,加强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其中,最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三方面:一是银行的准入标准。由于银行经营私人银行业务后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加大了,因此可考虑对经营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提出资本充足率要求、合规记录要求、经营范围要求等,以保证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二是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高层管理人员、客户关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出严格要求,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三是客户的准入标准。监管当局应规定私人银行客户的最低个人净资产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实施“认识你的顾客”(KYC)的测试。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举。私人银行最大的责任是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监管当局的监管不能有效替代私人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职能,监管当局应对私人银行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服务提供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促使服务提供商高度重视业务流程,严密监控主要的风险集中及其传递,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的特点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理财业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特点表现为:一是面临的风险多。由于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远远丰富于理财业务,因此其面临风险更多。二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私人银行业务更复杂,存在更多的潜在风险事件和风险点,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银行相应的内控管理较弱,因此更容易引发风险。三是风险复杂,有较强的关联性。私人银行业务集多种风险于一体,各种风险的抵补或交叉关系更为复杂,更容易相互传染、转化。四是风险计量难度大。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是针对极少数的客户,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许多新型风险,传统的计量方法较难预测和计算。五是从风险分类来看,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私人银行业务由于其组织形式和业务特点,导致了其风险生成有如下特殊的原因:一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利益冲突。私人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改善了市场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私人银行的中介地位决定其难以规避利益冲突,由于私人银行获得信息的机会和能力远胜于客户,客户不得不依赖私人银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当一项交易为客户服务而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时,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从自己的利益角度看更为有利的方式,进而引发“利益冲突”。“回扣”是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给予自己回扣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给客户。私人银行给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时,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利益冲突就更为激烈。二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合谋行为。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合谋主要是指私人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客户从事“洗钱”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社会福利。
三、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实施的监管主要是依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进行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手段、指标设定等方面都有很多相似性,但对私人银行来讲,它毕竟与理财业务有不同的业务特点,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对它的监管还应考虑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否则监管就极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况。具体来说,私人银行业务在风险监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私人银行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暂时采用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理财业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因而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二是上述的管理规定与办法,或主要针对某一种产品,或主要针对某一种风险,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产品多元化且具有复杂风险的业务,这些规章制度不能替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二)监管主体多元化,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管部门来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监管。但从整个业务范围看,涉及的部门更多。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汇,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等。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须与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得到不同部门的许可,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重复与真空,造成商业银行的被监管成本提高或是逃避监管。因此,私人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实际上对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缺乏风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效率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对于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客户构成、产品定价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抑制利益冲突与共谋行为引发的风险。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旦私人银行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事后处理,这影响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接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已从传统的自律型监管向政府型监管方向转化,各国监管机构出于保护消费者、控制业务风险的角度提高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如,欧盟2007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几乎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国内目前较为宽松的监管要求易使中国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洼地”,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改进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私人银行监管条例,加强协同监管。监管的宗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在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监管流程等方面参考国外立法做出相应规定,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助监管和补充监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监管对象的活动情况和通报监管要求的变化与考虑。
(二)加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监管当局应通过一系列定性和量化指标,加强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其中,最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三方面:一是银行的准入标准。由于银行经营私人银行业务后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加大了,因此可考虑对经营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提出资本充足率要求、合规记录要求、经营范围要求等,以保证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二是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高层管理人员、客户关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出严格要求,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三是客户的准入标准。监管当局应规定私人银行客户的最低个人净资产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实施“认识你的顾客”(KYC)的测试。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举。私人银行最大的责任是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监管当局的监管不能有效替代私人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职能,监管当局应对私人银行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服务提供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促使服务提供商高度重视业务流程,严密监控主要的风险集中及其传递,保护消费者利益。
(四)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目前,银监会正积极推进与国外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并与英美等国的监管机构达成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监管合作,建立监管高层的互访和磋商机制,实行跨境联合现场检查。同时,还应努力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促进监管制度国际化,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新规则的形成与发展,以适应金融监管新形势的需要。
(五)加强监管人才培养和对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普及。监管当局应加强对监管人才的培养和对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普及,提高私人银行监管的效率。监管机构对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的培训教育,增加员工对被监管机构创新产品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培养熟悉业务运作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消费者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风险认知水平,以提高对金融机构选择能力,消费者在信息披露充分的情况下,理应为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机遇和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商业银行中,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收入占总收入的40%以上。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晚,发展慢,品种少,收入比率很少有超过20%的。
2000年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商业银行正逐渐转变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发展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新业务品种的开发与推广,延伸服务领域,逐步向指导化服务阶段发展,以监管防范,寻求新的利益增长点为核心,以高收益、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成为新的业务推广重点。在开展结算、汇兑、等中间业务的基础上,陆续推出了诸如信用卡、信息咨询、租赁、代保管、房地产金融服务、担保、承兑、信用证等一系列新兴中间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间业务品种体系。各行对中间业务的认识逐步由辅业务的间接效益向主营业务直接效益转变,收费意识明显增强。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机遇
随着社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加快,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契机,推动中间业务健康高速发展。中间业务涉及国际国内金融财会、法律等各个领域,大力创新和发展中间业务,必将推动银行内部的改革步伐,推出一大批熟悉国际金融市场业务、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高层次人才,提高金融服务的现代化水平,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另外,在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向居民提供消费信贷、代客理财等高层次服务也在不断扩大,以满足社会各界对金融业务的不断需求。中间业务的迅猛发展,要求国有银行的经营理念、服务方式和机构设置都要做相应调整,必然推动金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问题
1.对发展中间业务存在认识偏差。受体制、观念、思维方式和实践经验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均以存贷款业务为主营业务,对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认识不足;对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和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认识不足;对中间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可以大大提高商业银行利润总水平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影响中间业务的发展。
2.中间业务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结构不合理。近年来,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已达260余种,但实际运用的品种很少且层次低、功能不完善,主要集中在收付结算和业务等劳动密集型品种方面,高附加值品种在我国银行业中尚处于起步阶段。而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推行的中间业务范围广泛、种类繁多,涵盖、结算、担保、融资、咨询和金融衍生等众多领域。
3.中间业务创新能力不够,缺乏专业人才。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是金融领域的高技术产业。相关的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银行业开展高技术含量中间业务品种的“瓶颈”。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法律、国际金融、投资、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严重不足,缺乏一支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策略
(一)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要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首先要摒弃中间业务是附属业务的经营理念。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为推动中间业务的拓展创造各种必需的条件。其次我国金融业应该早日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的趋势,只有混业经营才能更好的使银行进行中间业务创新。同时,应该发挥银行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能够信息对称,能达成一个最优均衡。此外,要完善法律环境,健全法律体系,以法律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培养强有力的宏观金融调控能力并建立有效的金融监控。
(二)加快商业银行制度创新,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中间业务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应该借鉴西方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革,在发展中间业务中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基于收益的绩效考评体系和配套的激励机制。[
(三)完善对中间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监管部门应出台中间业务监管原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制定业务规范,加强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法规,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加强金融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始终处于规范、有序、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应借鉴国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标准、监管手段、风险测量指标体系等,提高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水平。由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因其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将其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加强风险管理。因此,制定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加大中间业务品种的创新,坚持以满足基本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以增加新品种为切入点,不断推出中间业务的新品种;吸收和引进国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具有推广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加以改造,为我所用。
(四)强化管理,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中间业务需要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多类型、具有开拓敬业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一方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员工长效培训机制,为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使其能了解中间业务的最新动态并参与业务创新;建立起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能充分挖掘员工的潜力。
(五)完善服务,培育中间业务市场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服务优质、管理先进的外资银行的竞争。为此,一要强化全员的服务意识,利用高质量的服务,保持和扩大经营网点多、市场份额大优势;二要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操作程序,推进套装交易,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成本;三要推行人性化管理,加强与客户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信息保障;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和企业的金融意识,逐步营造适宜中间业务开展的环境。
(六)加大科技投入
中间业务涉及面广,种类多,新的业务不断推陈出新。国有银行要在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吸收外资银行的经验和成果,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服务意识,力争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多样化的特色服务,不断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步伐。要加快金融电子化步伐,建立全国信息共享的通讯网络,形成较完备的信息系统,在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结算业务上进一步提高结算工具和结算手段的开发设计能力,完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的功能,从而更好地改进电子银行系统和以电子计算机网络运行为支撑的支付清算系统。投入一定的资金完善开办中间业务所需的硬件设施,组织研发队伍不断开发新的软件系统以适应新业务发展的需要,还要大力培养高科技人才。
四、结语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利在长远,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打造成熟健康的中间业务,研究探讨和逐渐规范中间业务的发展,对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自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面对跨国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要以传统业务为基础,以中间业务为先导,不断调整经营理念,坚持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相互促进、利润和市场份额兼顾的市场策略,寻找适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最终在行业内形成一种良好的中间业务经营氛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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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薛群英.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思路探析[J].财经论坛,2004,(9).
论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以及体系内容,同时就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它的度量模型、体系内容方面、内部管理文化等进行分析,并根据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研究表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银行自身应该从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保证银行生存和发展上的安全。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
表1中国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各国银行自诞生的一天起,就在孜孜寻求规避信贷风险的方法和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信贷风险。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古老的金融风险。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它不仅指由于借款者违约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银行承担实际的违约风险,而且指由于借款者还款能力下降或信用等级降低而使银行面临的潜在违约风险。信贷风险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准确度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信贷资产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对于信贷风险的研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历经多年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表现出一种从定性到定量、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资产信用风险评价到资产组合信用风险评价的趋势。而风险管理上的差距,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先进银行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面对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加强和金融竞争与创新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金融全面开放,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尽快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一、传统信贷风险的测度方法及局限性
传统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分为三类:专家方法、评级方法、信用评分方法。
专家方法是一种最古老的风险分析方法,其基本特征是:银行信贷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官所掌握,并由他们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最常见的是信贷的5C方法,主要集中分析借款人的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偿付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商业周期(cyclecondition)这五项因素。专家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要考虑的关键要素权重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运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专家用在5C上的权重有可能以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专家难以确定共同要遵循的标准,造成品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评级方法是指对每笔贷款进行评级,以此来评估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最早的贷款评级方法之一是美国货币监理署开发的,将现有的贷款组合归入5类,同时列明每一级别所需要的准备金。目前,国外很多银行都开发了贷款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1-9或1-10个级别。商业银行应对业务作出全面综合的评价,才能正确评估信贷风险的大小。
信用评分模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德华.阿尔特曼(Altman)在1968年对美国破产和非破产生产企业进行观察,采用了22个财务比率经过数理统计筛选建立的著名的5变量Z-score模型和在此基础上改进的“Zeta”判别分析模型。将Z值的大小同衡量标准相比,可以区分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此方法的应用依靠大量的历史数据资料,并考虑了借款者经营的主要方面,对违约概率进行了预测。此预测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稳定且借款者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否则,预测误差就会很大。
二、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以及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难点
近年来国外在信贷风险度量与管理的技巧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有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
(一)目前广泛应用的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主要有:
1.KMV公司在1993年开发的CreditMonitorModel(违约预测模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默顿(Merton)将期权定价理论运用于有风险的贷款和债券的估值中的工作,债券的估价可以看作是基于公司资产价值的看涨期权,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下降至一定水平以下,公司就会对其债务违约。KMV模型通过计算一个公司的预期违约率(expecteddefaultfrequency,EDF)来判断他的违约情况。
2.J.P.摩根公司和一些合作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CreditMetrics方法(信用度量术)。在银行业最早使用并对外公开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J.P.摩根于1997年开发的CreditMetric严模型。该模型是通过度量信用资产组合价值大小进而确定信用风险大小的模型,给出了一个测量信用资产价值的大小的具体方法,并由此判定一个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计算某项贷款或某组合贷款违约的概率,然后计算上述贷款同时转变为坏账的概率。该模型通过计算风险价值(VAR)数值,力图反映出银行某个或整个信贷组合一旦面临信用级别变化或违约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值。VaR方法作为一种测量投资组合风险的新方法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VaR方法已成为金融领域和部分工业投资领域中的一种重要风险管理工具,许多金融机构已采用VaR来度量与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巴塞尔委员会1995年4月提出了市场风险模型扩展的建议,建议银行建立基于VaR的风险管理模型。
3.麦肯锡公司在1998年开发的CreditProtfolioView(信贷组合审查系统)。该方法是分析贷款组合风险和收益的多因素模型,它运用计量经济学和蒙特·卡罗模拟来实现,最大的特点是考虑了当期的宏观经济环境,比如GDP增长率、失业率、汇率、长期利率、政府支出和储蓄等宏观经济因素。模型认为信用质量的变化是宏观经济因素变化的结果。
4.CSFP(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发的CreditRisk+(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应用了保险业中的精算方法来得出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遵从泊松过程,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
此外还有死亡率分析、基于风险中性的KPMG贷款分析系统、风险敞口等值法等,最新发展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是2000年4月,穆迪(Moody''''s)提出的Ri.skRalc,该模型结合了基于默顿(Merton)债券估价的结构方法和分析历史数据的统计方法。以上关于信用风险的研究汲取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如计量经济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运用了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难点
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末才刚刚起步。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和最重要的金融风险,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缺乏风险意识,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在银行业的管理实践中,其风险管理在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银行风险损失的控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及现阶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三个阶段。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从建国到1978年以前的30年时间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风险是由国家统一承担的。银行风险观念淡薄,对信贷风险管理除了反对贪污、挪用等财经纪律外,主要是依靠贷款指令性计划分配,坚持“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归还性”三性原则来加强贷款管理,控制信贷风险。
2.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1984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信贷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信贷风险也开始逐渐暴露并加剧。为此,我国先后确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呆账准备金制度、备付金制度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与机制。但这时的贷款绝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贷款通常没有担保,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使许多企业拖欠银行的贷款,大量贷款最终成了坏账,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有银行贷给企业的贷款中平均有20%的贷款不能偿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但在具体度量和管理时使用的方法还很陈旧,基本局限于定性分析等一些传统的方法。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大多处于第一阶段—非系统化管理,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于如何度量信贷风险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银行业发展提出的要求。而通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可以使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达到第二阶段—系统化风险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的管理系统进行改进与完善,可以逐步趋向于第三阶段—战略组合管理。而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和采用西方国家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可操作性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资料数据库还未建立,缺少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数据资料,给信贷风险的度量增加了难度。
银行度量风险的数据主要来自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及其资本市场的价值或价格,还包括银行贷款损失的时间序列数据等。对于我国银行来说,只有建立起行业信用数据库,才能为高级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支持和保障。由于我国银行客户中非上市公司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对客户现有财务报表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对客户将来信用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
通过建立一个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旨在预防、回避、分散、转移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1.从商业银行信贷操作流程的角度,构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有三个构成要素,分别为信贷风险识别系统、信贷风险量化系统以及信贷风险控制系统,它覆盖了整个信贷操作过程,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这三个构成要素置于一个大系统中进行系统分析。
信贷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指对经济主体面临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认识、鉴别、分析,在这个阶段,要做到正确判断风险类型,准确寻找风险根源。信贷风险度量是在识别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科学地量化风险,包括衡量各种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的大小以及损失发生的范围和程度。风险度量是风险识别的延续。信贷风险控制是在识别和度量信贷风险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暴露、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通过对信贷风险评价分析,才能科学测度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量,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对其提出控制的措施。这三个构成要素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信贷风险管理的整体,从而达到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
2.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在于科学测度信贷风险。风险度量是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否对信贷风险进行准确的度量关系到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成败。
由于违约风险是我国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信贷风险,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将侧重于对违约风险进行度量,通过建立银行内部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对预期违约概率、赔付率和贷款损失等变量进行估计,进而计算银行个体贷款和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其中,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等于组合内个体贷款预期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个体贷款占整个组合资产的比重;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则是个体贷款的非预期损失、个体贷款占贷款组合资产的权重以及贷款损失相关系数等变量的函数。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的准备金和保证金水平,而非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风险资本的水平,从而达到对银行信贷风险进行量化组合度量的目的。
现阶段商业银行可以在传统的贷款风险度的计算基础上构建一个信贷风险度的函数式,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衡量信贷风险的大小。信贷风险度为:f(X1,X2,X3,X4,X5……)其中,X为影响信贷风险大小的各个因素,包括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比等。信贷风险度量采用了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的因素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值。信贷风险度指标可以用于银行对个体贷款的分析与决策,根据信贷风险的度量结果制定明确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如授信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等,从而保证每笔贷款的合理性,这是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环节之一。同时,还应考虑银行贷款组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通过对个体分析与组合分析风险收益的比较,尽可能减少各贷款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分散和降低贷款组合的总风险,实现对贷款组合信贷风险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并为银行的资本配置提供参考,帮助银行决定满足巴塞尔协议风险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经济资本数量,增强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谢平,等.中国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 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7-0081-05
一、引言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是银行监管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资本充足率成为各国银行监管的核心指标和国际标准;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将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由制度建设推向了逐步实施阶段。2008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引发了各界对巴塞尔资本监管协议的反思,并导致《巴塞尔协议Ⅲ》的迅速出台。我国也提出了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等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措施。杨柳等[1]提出,高的资本充足率一方面为银行的实力和支付能力提供了可靠保证,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种代价昂贵的经营成本。过高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往往会使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效率降低,失去发展活力以及核心竞争力降低等。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有何影响?有多大影响?其影响机制是什么?回答这一系列问题,对增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绩效有重要的意义。
在当局对资本充足率实施更严格监管的背景下,我国的银行业面临着危机与挑战,我国银行应及时调整经营模式,走多元化发展的路径,以谋求更好的发展前景。陆晶晶[2]提出中间业务带来的非利息收入,因其不占用银行资产、不受存贷利率影响、风险小、服务形式多等优势,成为银行收益新的增长点和银行未来重点发展业务。目前,我国各个银行逐渐意识到非利息收入的重要性,纷纷积极开拓非利息收入市场。李浩然和马晓娇[3]通过比较发现,一部分学者认为发展非利息收入有利于稳定银行收入,降低银行风险,而有一部分学者则持相反观点。发展非利息收入是否能够达到风险分散效应,提高银行的经营绩效,是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模式调整过程中需要探讨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综上所述,资本监管和非利息收入对于银行的绩效都有一定的影响,分析研究这两个因素,可以为我国银行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加快调整银行的业务方向,从而有益于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绩效。
二、文献综述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大部分学者分别从资本监管或者非利息收入某个单一的角度来分析其对银行绩效的影响。
(一)资本监管对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
吴玮[4]研究发现在实施资本监管后,银行对贷款加强监管,使不良贷款率降低。另外,资本监管还有利于银行业务的转型,银行会减缓扩张贷款业务,这使得银行利润主要来源大大缩水,因此银行不得不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非利息收入。王文佳[5]认为近几年我国银行通过增加资本积累来提高资本充足率。在监管压力下,资本监管对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没有形成有效约束,但对资本充足水平较低的银行有较好的监管效果。许友传[6]在对57家银行有关数据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就监管压力对我国银行业资本调整和风险行为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尽管监管压力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明显的影响,但对核心资本率变化并没有显著的影响。
(二)非利息收入对银行绩效的影响
蒋莉[7]认为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占非利息收入的绝大部分,并且对我国16家银行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非利息收入和银行绩效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中手续费佣金收入相关性比较显著,其他非利息收入跟银行绩效的相关性不显著。娄迎春[8]通过实证分析法对银行绩效与非利息收入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我国现阶段银行非利息收入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并不明显,认为主要是非利息收入在银行收入中占比小,非利息收入每笔业务平均承担的费用过高所致。王珊珊[9]通过考察非利息收入与银行绩效之间的关系并进行回归分析得出非利息收入与银行资产收益率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段玉琴[10]的研究结果表明,提高非利息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可以增加银行的收益,但对国有银行绩效的影响并不如股份制银行明显;另外非利息收入能够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稳定银行收入。尹超[11]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得出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会对其经营绩效产生正影响。通过发展非利息业务提高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是一个合理的途径。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很少考虑外部因素即资本监管和内部因素即非利息收入对银行绩效的综合影响。另外,在考虑对银行经营绩效影响时,主要集中研究盈利水平或者风险水平的某一方面,而较少从盈利和风险综合平衡的角度去考察银行的绩效。
三、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用的数据来自于CSMAR(国泰安)数据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各商业银行年报。选取了其中10家上市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2007―2014年度的数据,涵盖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两大主要的商业银行类型。
(二)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考察的是样本银行资本监管和非利息收入对绩效的综合影响,而不是不同银行之间的差异比较,所以本文考虑采用变截距模型,如公式1。
(三)变量的选取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银行非利息收入占银行整体业务收入比例作为衡量银行非利息收益的指标(NIR),采用资本充足率(CAR)作为资本监管的核心指标,而采用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作为衡量银行经营绩效的指标,同时,选取银行总资产规模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对数作为控制变量。变量解释如表1。
其中,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作为衡量银行绩效的指标,综合考虑了收益和风险两方面的因素。同时,参考窦尔翔等[12]的计算RAROC的方法,即假设ROC等于ROE,分别取各银行的移动标准差(3期移动平均)作为计算RAROC的分母,以权益收益率(ROE)作为分子,从而计算出各银行在2008―2013年度各年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的值。本文构建了以下指标,以反映经过风险调整的银行盈利能力,见公式2。
RAROCi,t=ROEi,t/σROEi,t (2)
其中,σROEi,t表示银行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权益收益率的移动标准差,RAROCi,t表示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计算结果如表2、表3所示。
(四)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4、表5是样本银行CAR、NIR、ROE和RAROC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1.从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较好,样本银行中的资本充足率(CAR)都达到了巴塞尔协议中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平均值达到11.84%。
2.我国的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银行业收入的比例(NIR)相对不高。样本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均值为17.2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国外大银行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均值来看,国有银行中的中国银行的占比最大,比值为31.58%,这是因为中国银行从中央银行分得了国际结算业务这一有竞争力的非利息业务的缘由。非国有控股银行中,非利息收入占比最大的是招商银行,达到19.90%,浦发银行占比最小,为9.62%。说明非国有控股银行之间非利息收入占比差距较大,非利息业务发展不平衡。
3.样本银行经过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平均为12.90%,银行权益收益率(ROE)相对较低。权益收益率是上市银行重要的盈利性指标,样本银行ROE均值仅为18.62%,上市银行整体绩效水平偏低。ROE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均在非国有控股银行,浦发银行的ROE值最大,为30.03%,华夏银行的ROE值最小,为11.20%,说明非国有控股银行之间绩效存在一定差异。进一步分析可知,按RAROC和ROE均值排名在前五的上市商业银存在差异。按RAROC排名,排在第一名的是兴业银行,达到22.49%;而按ROE排名,排在第一位的是招商银行,ROE值为21.94%;都排名在前五名的只有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这说明经过风险调整之后的银行绩效指标跟没有经过风险调整的纯绩收益效指标的计算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也说明了考虑风险的必要性。造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计算ROE时的净利润没有像计算RAROC时的经济资本那样考虑是否真实反映了银行当中存在的不同风险。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于考虑风险的RAROC模型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了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作为因变量,资本充足率、非利息收入占比作为解释变量,银行规模即银行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自然对数作为控制变量利用EViews 5.1软件对前文公式(1)的模型进行回归,得到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从表6中可以看出该回归结果通过了F检验的显著性检验。CAR的系数通过T检验,并在0.05水平上显著。说明资本充足率在一定程度上能直观反映出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的影响,但是同时影响的程度比较小,从上面的结果中可以看出,CAR系数为正,表明在某种程度上,资本充足率的提升,提高了上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以上回归结果说明,随着新巴塞尔协议对CAR要求的提高,资本监管力度的加强,银行对贷款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了,为信贷业务提供了正向的激励:资本监管制度实施之后,资本成为了上市商业银行的稀缺资源,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从而不仅减少了不良贷款业务降低不良贷款成本,也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资本监管对银行绩效具有积极的作用。
回归结果中,非利息收入占比与银行的收益系数为正,即非利息收入占比的提高提升了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增加了收益。但是,由于T检验的不显著,说明非利息收入占比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其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该结果与蒋莉[7]的研究结论一致。当前银行界的非利息收入波动性比较大,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内部构成因素还不够完善以及非利息收入对银行绩效的影响也在某种程度上受非利息业务成本因素的影响。以上原因可能致使其与银行绩效关系不显著。
从表6中还可以发现,所选择的控制变量能较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资产总额自然对数(Y1)的系数通过了T检验,是显著的,说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显著的受到资产规模影响。Y1的系数为正,说明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跟银行的资本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Y2)的系数也为正,对银行绩效产生正向影响,但T检验不显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自然对数(Y3)系数为负,但与银行绩效的关系不显著。
(二)基于不考虑风险的ROE模型实证分析
本文进一步采用ROE作为被解释变量,替换公式(1)中的RAROC,探讨CAR、NIR等变量对其的影响。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表7中,回归的结果表明该模型调整的拟合优度只有0.124452,相比前面用RAROC的评估方法,调整的拟合优度达到0.323832,拟合优度相对较低,模型比较不理想。同时,回归结果表明,没有通过F检验,CAR、NIR、Y3对ROE的解释并不显著,没通过t检验的显著性检验,用ROE的模型没有比RAROC的模型好,也表明了RAROC相比ROE是一个更好的绩效指标。
值得关注的一点,在此次模型检验中,资本充足率(CAR)的系数为负数,也就是说资本充足率(CAR)跟权益收益率(ROE)负相关,ROE的提高,并不能提高银行绩效和利润。相反的,在上面的模型中,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提高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AROC),提高银行绩效。这主要是由于在计算ROE时只反映了绩效当中的收益因素,没考虑风险因素。相反,RAROC考虑了风险因素,解决了ROE指标存在的单一问题,这表明运用RAROC绩效评价方法,可以有效降低风险,通过风险调整测算的RAROC指标更能准确说明上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情况,增强了其绩效评估的有效性。
五、结论
本文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角度,综合考虑资本监管和非利息收入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并采用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指标RAROC综合反映绩效中的收益和风险因素。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资本监管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风险调整后的经营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而与纯收益指标ROE不相关。随着资本监管制度的实施,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不仅使得银行信贷业务的规模有所下降,还降低了银行信贷业务的扩张速度,使银行主要营业收入――利息收入缩水,但同时也促使银行从粗犷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增长,降低了经营风险。因此,我国监管部门更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银行经营绩效具有正面影响。
另外,模型中非利息收入与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之间没有显著性的关系。从参考的文献中,可以发现蒋莉[7]和娄迎春[8]也得出非利息收入与银行绩效没有显著性关系的结论。但是当他们考虑细分不同类型非利息收入时,却可以发现佣金和手续费收入份额对银行的绩效具有显著正效应。这一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商业银行的非利息业务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其发展还未能够构成规模经济,不能为商业银行绩效带来显著效应,提高银行绩效。商业银行管理层应加强对非利息业务的拓展,加强银行自身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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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娄迎春.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J].经济师,2008(4):24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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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金融危机的概念及爆发诱因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从表面上看,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是源于刺激 经济 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使状况愈演愈烈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问题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着忽视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病。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利益驱使下,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直线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倍地放大。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 企业 ,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 金融 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 金融 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银监会在《暂行办法》中定义了两种理财业务: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业务。其中理财顾问业务简单地讲就是咨询业务,即为客户提供咨询业务,这在之后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逐渐被边缘化。因为在中国国情之下,很少有储户会为银行客户经理的咨询付费。储户接触最多的商业银行理财实质上是第二类,即综合理财业务,也就是购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因为对储户(理财产品购买者)来讲,这是投资,而不是成本,而此种投资的收益率是远高于储蓄的。
但是,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基础,比如物权法、合同法、信托法。但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的开展是银监会的命令,即基于部门规章,其是否有更高位阶的法律依据,是否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厘清。本文试图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历史沿革和法律关系来进行梳理。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历史沿革
我国现行的金融经营体制和格局最初的来源与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确立了我国四大金融业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最高原则,在此之后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及后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都是体现并巩固了这一最高原则。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作为金融四大支柱业态都具有自己的业务范围,被各领域的法律严格限制在“一亩三分地”。如《商业银行法》第四章第三条就规定“商业银行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该法为部门的变通操作预留了一个空间,该法在该条中以“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收尾。该条将银行的业务限制在存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三类业务之中。
但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企业天生有其逐利而逃避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倾向,特别是在其很容易就能获得收益的情形之下。因此,银行业如何挖掘其庞大客户群—“储户”的价值,成了银行从业人员的一个重要课题。
银行的存贷款业务的来源需要实实在在资本的支持,特别是在存款准备金制度、资本管理制度的框架内,银行的突破较为困难,因此将目光转向中间业务成了一个重要的选择。
基于民法中的委托-关系被挖掘了出来,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满足委托关系的主体资格要求,储户(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同样可行。
因此,一种新的业务被银行开发出来:商业银行接受储户的委托募集资金,银行再作为单一委托人以该资金设立信托计划(SPV),以信托计划的名义进入债权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甚至是黄金市场,因为信托是唯一一个可以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的制度设计。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迅速爆发,席卷全球,世界各国普遍遭殃。美国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以及自身的管理和制度等存在的问题,使美国银行业在本次危机中深陷泥潭。2008年全年共有25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其中包括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末,共有252家被列入“问题银行”名单,而2009年年初以来,又有14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并且这个数字还将继续扩大。美国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在2008年为24341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了73289亿美元,盈利状况明显恶化。在2007-2008年由于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银行业贷款损失和资产负债表中计提的贷款准备金不断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金在2008年全年达到151235亿美元,占了整个净营业收入的50.2%,美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金融危机给了美国银行业沉重的打击,特别是对美国大银行的冲击较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美国银行业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也未能幸免,中国银行等四大行持有的美国国债大幅缩水,欧美地区国家战略投资者纷纷减持中资银行股份,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了较大数额直接损失,也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一、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
房价下跌和利率上升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但次级抵押贷款泡沫迅速膨胀和泡沫破灭之后的全球风险共振提示我们,这场危机背后有着深刻的宏观经济金融背景和微观经营基础。同时也与美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的缺陷紧密相关。
(一)低利率政策刺激银行次级贷款业务盲目扩张
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为刺激经济发展,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至1%。面对如此低的利率金融论文,商业银行都想把充裕的资金贷出去以获取高额利润。次级抵押贷款的高收益率博得了商业银行的青睐,大量商业银行瞄准了这块市场,并展开激烈的竞争,纷纷提出各种优惠政策,争相降低贷款条件,发放大量贷款给那些信用等级在BB级以下的购房者。商业银行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刻意低估违约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又将发放贷款所获得的大量资金投放到房地产市场,致使房价持续高涨,催生了房地产泡沫。商业银行次级抵押贷款业务的盲目扩张为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埋下了伏笔。
(二)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性导致风险扩散
次级抵押贷款的高利润、高回报早已让商业银行忘却了其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银行家们一再降低贷款标准,将眼光锁定那些原本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次级贷款人,促使次级抵押贷款数量激增。次级抵押贷款最终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的破灭,然而金融衍生产品却将泡沫破灭的影响迅速放大,扩散到全球范围。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s)、抵押担保证券(MBS)、债务抵押证券(CDO)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银行可以不用将抵押贷款记录在自己的账面上,而是将其卖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将其包装,加上信用评级机构的“帮助”,将其以优质证券形式出售给全球范围内的对冲基金、共同基金、退休基金等投资者,转移风险。由于这些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效应,对冲基金只需要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从事交易,基金公司亏损后,银行也受到牵连,而且损失成倍扩大,因此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美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崩溃,扩散到全球范围内各个经济体。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的大火熊熊燃烧,波及世界经济,我国经济也未能幸免。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银行业的外汇资产业务和我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程度;以及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发展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程度。具体来说,主要的影响如下:
(一)债券价格下跌导致资产减值损失
美国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与次贷相关的证券价格剧烈波动,市值大幅缩水,有些证券甚至面临信用危机,而有些证券则因为发行机构的倒闭而一文不值。尽管我国银行对于海外投资的风险非常谨慎,但在此次危机中还是受到不小的损失。据统计,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市中资银行持有约240亿美元与“两房”相关的债券,在亚洲金融机构中居于首位。其中,中国银行持有172.86亿美元,工商银行持有27.16亿美元,建设银行持有32亿美元,招商银行持有2.55亿美元,民生银行持有2.27亿美元。根据《证券市场周刊》测算,我国六家商业银行中中行亏损额最大,约为38.5亿元。建行、工行、交行、招行及中信银行依次亏损5.76亿元、1.20亿元、2.52亿元、1.03亿元、0.19亿元。
(二)战略投资者抛售中资银行股份
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中资银行原有的战略投资者资金缺口加大,不得不以收缩其国外投资以解燃眉之急,这使引入欧美战略投资者的中资上市银行的股权在市场上遭受抛售风潮。美国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中资银行已经遭受了两波抛售风潮。最先是瑞银在2008年底将其所持有的中国银行33.78亿H股抛售,随后是2009年1月7日,美国银行以股份配售方式售出56.2亿股建行H股;紧随其后,李嘉诚基金会通过美林证券配售中行20亿股。2009年1月13日,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抛售所持的全部中国银行108亿股,彻底结束了3年的战略投资。
(三)实体经济受损导致资产质量下降
美国金融危机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的渗透引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衰退,从而影响我国出口贸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银行的信贷质量。数据显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季度,我国对美出口已连续5个月出现负增长。海关统计数据还显示我国对欧盟和日本等地的出口也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初到现在,我国的外贸企业越来越举步维艰,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的,2008年广东省1-9月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而不良贷款的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中损失类贷款数额逐季增加金融论文,占总贷款比率也逐季增长。
三、加强我国商业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外国发达的商业银行经营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还远远不足。鉴于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可以看到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贷款质量。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才刚刚起步,由于缺乏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的有力工具,商业银行不能从源头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困扰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由于我国风险评级机制的严重缺乏,导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信用调查成本高、难度大,造成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同时,又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集中在大型企业,且数额巨大,如果大型企业一旦倒闭,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会受到巨大的打击,使我国商业银行面较高的企业风险。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飙升,住房贷款占了银行贷款的很大比例,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这部分贷款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很不稳定。银监会相关调查显示,国内部分省市的房贷不良率连续3年呈现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假房贷”、“假按揭”案件层出不穷。单一的收紧信贷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尤其注重评估市场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才是防止风险贷款产生、维护信贷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从而避免由此引发楼市和金融市场危机的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信用审查机制,积极开展对借款人借贷历史、还款记录、违约记录等信用情况的调查,客观评价其信用等级,严格控制贷款质量,审慎发放贷款。
2,加大金融创新产品管理力度,完善金融创新监管体制。尽管金融创新大大提高了效率,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利润来源,也为银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极端的金融证券化和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各种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无节制地泛滥,最终成为引发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金融创新具有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客观上导致市场整体风险的扩大,最终产生系统性风险。并且金融创新的不透明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影响了监管效果。虽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才刚刚起步,金融衍生产品种类很少,且我国实行了较为严格的金融衍生品准入机制,但是金融衍生产品近年来发展迅速且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吸取教训,将风险管理覆盖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尤其是要重视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销售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把金融创新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在新产品,新业务推出之前,要确保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先行到位。此外,在兼顾风险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进行重点评估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在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监管时不仅要考虑产品本身和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还要考虑其对于实体经济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调整金融监管结构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创新产品的市场监测与预警金融论文,增加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充分揭示衍生品的结构和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3,高度关注外币风险,审慎开展海外业务。新型金融危机传导的渠道之一就是持有高风险的外币债券。本次危机中,我国主要商业银行持有为数不少的美国次级按揭债券和相关资产,蒙受了不小损失。因此,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在投资外币债券时,要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和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当前的形势下,不仅要择机从高风险债券中减退,防范和化解存量债券投资风险,还要严把投向关,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高于投资级别的债券,严格控制新增外币债券投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外币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外币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外币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另外,此次金融危机中,我国因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为数不少。比如,受危机影响,中司对黑石、摩根士丹利与JC弗劳尔斯等的投资损失惨重。虽然目前的危机环境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和扩张,但盲目并购欧美金融机构资产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必须对并购的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对银行而言,一方面要谨慎开展自身的海外并购活动,在推进海外并购时,要对被并购方的资产质量、现金流、商业模式、企业文化等进行全面评估,还要充分考虑东道国政府的反应,另一方面要谨慎评估客户进行海外并购带来的风险,防止海外并购活动增大企业的信用风险,影响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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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势头向好,初具规模。
(1)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得到了提升。由依靠存贷款利息差的传统经营方式转向积极开拓衍生品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理念。例如:在开展传统存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代销金融理财产品;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短期旅游贷款等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贷款品种,提高中间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收入,创新意识显著提高。
(2)金融衍生业务种类日益丰富,业务收入迅速增长。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摸索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发展经验,不断开发新的金融衍生业务,努力拓展中间业务领域,搭建了较为丰富的创新业务产品线,推动了营业利润的增长。
(3)金融衍生业务的迅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收入来源,但其在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并呈现高度集中的状态,主要分布在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也相应表现出集中的状态。其中,资产规模排名前20位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获得的收入占据全部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总收入近90%的比例,市场竞争效率并不高。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商业银行作为向企业发展提供输血功能的金融机构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2. “小微贷”业务的概念界定及发展的重要性。“小微贷”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或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小微企业的界定主要从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管理权集中度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不同的行业适用的划分标准并不相同。以工业和信息传输业为例,工业企业员工人数在20人~30人之间,营业额在300万元~2 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信息传输业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100人之间,营业额在100万元~1 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传统的中小企业相比,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经营情况尚不稳定。因此,其贷款需求也呈现出“短”、“小”、“频”、“急”的特点。“短”即贷款期限短,满足小微企业的生产需要即可。“小”即贷款金额小,避免资金闲置带来的财务管理成本。商业银行从自身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在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也会压缩“小微贷”业务的单笔贷款规模。“频”指由于贷款需求的周期短、金额小,导致贷款申请的频率增加。“急”指小微企业的发展通常缺乏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也难以进行合理安排,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要及时补充,来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是衡量经济健康程度与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一旦经济趋向萧条,小微企业最先受到冲击,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2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注册企业的总数中有近90%是小微企业,全年企业总产值的60%和企业总利税的40%来自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经营灵活、分布广,可以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在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的局势下,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中间业务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盈利能力受到冲击。然而,“小微贷”业务具有期限灵活、利率水平高的特点,市场需求大,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新的助推器。总之,“小微贷”业务的顺利开展,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不足的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源泉,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3. 我国金融政策对“小微贷”业务的扶持情况。201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小微企业授信的客户数量占该行企业授信总数,且最近半年每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对企业授信的余额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通常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和计划单独列市的授信客户数占比要在70%以上,其他省份在60%以上),各地银监局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估时,可允许其免于“每次进行批量申请的时间间隔要大于半年”的规定,同时进行多家同城支行的筹建。在小微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合规监管问题上,银监会通过差异化的考核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则参照零售贷款选用优惠的针对资本的监管要求。风险暴露是金融业的专业术语,指小微企业一旦违约,商业银行承受范围内的风险信贷余额。目前,监管层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业务,并选择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斐然、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发展,引导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4. 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成功推行的案例介绍。北京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中开展小微信贷业务较早,并获得成功的银行,始终走在金融服务创新的前列。2001年,北京银行针对企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设立了服务中心,专注于小微金融服务的拓展;2003年推出“瞠羚计划”,为中关村内的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专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2005年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成协议,打造融资E路通业务;2007年参与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小微企业设计的信用贷款工作试点;2009年成立北京市首家提供信贷支持的专营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2010年,与海淀区政府达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协议,协议金额近300亿元,并为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园区内的优质、小微、高新企业提出主动授信业务方案;截止2011年5月初,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服务园区内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近2 000家,发放贷款金额500余亿元,资产总值达1 200余亿元,成功经验可以归纳为“信贷工厂”的经营模式,通过批量的营销推广、标准化的审贷流程、差异化的贷后管理、特色化的激励方式,提高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创新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能力。
光大银行在拓展“小微贷”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需要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的经营特点,推出了“小微设备贷”。小微设备贷根据“总对总”的合作协议,在经销商和厂商提供双重回购担保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对购进设备进行抵押。小微设备贷的创新推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改善了机械工程领域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北京分行是光大银行开展小微设备贷的主要分行,在取得初步的成功后,该行加大了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的走访和沟通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供及时、高效、与企业需求密切相连的金融服务。由于小微设备贷的成功,光大银行在2011年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表彰。截止2012年中旬,光大银行小微贷款的客户总数已超过1万户,贷款金额达1 000亿元,北京分行的小微设备贷客户达50余家,发放贷款金额40余亿元。
二、 “小微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信息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放贷过程中存在虚假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是指由于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难以及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控。一旦小微企业为成功申请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出现伪造经营材料的情况,商业银行则会出现虚假授信的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难免产生对小微企业惜贷的行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无法取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 单笔贷款额度低导致贷款成本高,降低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信息分散,无形中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息采集成本。以一般的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为例,针对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通常在2 000元~100万元之间,差距过大,平均每户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量约为4万元。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无论额度大小,每笔贷款的放贷成本是基本相当的,即一笔1万元的贷款与一笔100万元的贷款成本基本相同,但收益率却存在天壤之别。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经营机构,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基本目标,而单笔额度较小的“小微贷”业务资金回报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约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动力。此外,企业的资金申请额度通常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抵押物不充足,缺少担保措施,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便难以及时还款,增加商业银行的坏账风险。
3. “小微贷”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难以充分匹配小微企业需求。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对“小微贷”业务的投入,但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同质化竞争严重,缺少对不同行业资金需求的细分,没能根据小微企业差异化的经营情况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存在服务空白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与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小微贷产品,错过发展良机。例如,以餐饮企业和批发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做比较,餐饮企业现金流充裕,经营稳定,可以采用每日还款的方式设计小微贷产品;批发企业由于会有先发货后付款的情况发生,每日经营现金流并不稳定,在收到货款之前甚至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适宜采用每月定额还款的模式。总之,目前商业银行“小微贷”产品的创新性不足,品种单一,只能满足部分小微企业的需求,难以充分覆盖不同领域内小微企业的多样性需求。
三、 解决“小微贷”业务开展问题的办法探讨
1. 提高信贷队伍专业性,充实“小微贷”业务监督力量。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点,信贷队伍作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屏障,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小微贷”业务的推广质量。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信贷队伍的技能培训,吸纳高素质人才,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修养,强化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提高信贷人员的信息甄别能力和业务监督水平。在审查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资料时,要做到严格把关、宁稳不急,一旦发现不合规的情况或潜在的风险事件,要及时纠正,强化细节管理,保证每笔信贷业务的合规,风险可控,防范虚假授信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第三方提供的专业信息辅助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或根据小微企业贡献的税费及员工的工资福利情况对信贷资料进行验证,加强业务监督。
2. 放宽小微企业的还款率要求,实现差异化利率。小微企业由于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信贷风险要高于大中型企业。如果没有配套的激励措施,商业银行必将会放弃小微企业,将信贷资金转向经营较为稳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在2013年银监会的《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指出,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对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和合规问题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此举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促进“小微贷”业务发展的有力探索。
小微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单笔贷款成本,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无法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因此,小微信贷业务必须依赖差异化的利率政策,以高利率弥补高成本,追求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当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可以覆盖其贷款成本,银行又通过差异化的利率弥补了业务风险时,就实现了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赢。商业银行在制定利率政策时,可以对及时还款、信誉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循环贷款利率优惠的待遇,实现动态的激励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 开发与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信贷产品。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服务创新,才能在“小微贷”业务的新战场中抢夺更多的份额。小微信贷的创新可以从金融产品和贷款模式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产品的创新,小微企业分布广、情况复杂。即便是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经营情况也千差万别;同一家企业在发展的不同时期,资金需求情况也并不相同。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贷”产品虽然不断增多,各具特色,但真正站在小微企业的角度考虑,真正满足小微企业需要的并不多。其次是创新贷款模式,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可以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单独抵遇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可以考虑采用团体信贷、群集信贷、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模式,通过弱担保、信用担保发放贷款。以团体信贷为例,将经营类别和风险水平相似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效果,有效解决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问题,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贷”的交易和监管成本。
结论: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经济平稳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融资难是小微企业困扰已久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是增加经济活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增加新的利润点,寻求业务转型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存在迫切需求,“小微贷”业务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开拓空间。另一方面,发展小微信贷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增加客户储备,拓宽发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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