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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在8月份教职工出勤情况大摸底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所有在编教职员工近三年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要根据学期考勤表逐人进行统计,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对某一学期出勤率严重不足的,要深入调查,摸准实情,彻底查清小病大养、无序流动、外出兼职等行为。
二、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复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在编教职员工近三年的个人年终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复查情况要在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各单位在编人员逐年写出自己的工作实绩陈述,由单位年度考核领导组结合本单位的考核方案,重新对原有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存在明显偏差的,要及时纠正。凡有企业兼职取酬经历或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力整治失德失范行为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违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教体发[2018]11号),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动真碰硬,迅速组织“拉网式”排查,立即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县教体局突出查处在职教职工办班补课或参与有偿补课、变相乱订教辅资料以及在企业或民办教学机构兼职取酬等九个方面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力度,严肃查处拉帮结伙、造谣生事、破坏阻挠学校各项决策实施的黑恶势力及校园痞霸,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实行全员定岗定责制度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柳教体发[2012]74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效”的原则,按规定合理设定岗位数量,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杜绝因人设岗,违规设岗。各单位要建立岗位公开竞聘制度,明确每位教职工工作岗位,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教职工岗位设置情况。研究制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与制度要上墙,根据本单位的全年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考评内容与岗位职责、考评范围与在岗人员一一对应,从严考核每位教职工的履职情况,切实落实教职员工全员定岗定责制度,形成岗位职责明晰、履职考核严格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落实三项管理制度
要严格实行柳教体发[2011]42号、柳教体发[2012]5号文件中制定的三项制度:
1、教职工在岗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5号各单位要将在岗情况按要求上报教体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会同第九纪检监察组予以核查。
2、教职工请销假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每月各种请销假情况在单位公示一周,并将公示情况报教体局人事股(乡镇以中心校公示,县直中小学以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