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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6 14:27:4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建设精品工程,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街道。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单位结合区域实际,条块并举,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全方位推进,努力打造标准高、特色明、氛围浓、易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区保持领先。

三、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期限

在全街道范围内,按“六个一”要求建法治精品工程。

(一)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

按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2012年建二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责任单位:尚贤社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和法治联络员明确且职责清楚,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安排、年终有总结等。

2、“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落实:公示栏、台账资料格式和内容,符合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规范要求。

3、法制宣传阵地完善:法制宣传橱窗每月更新;法制阅览室配备法制图书,供定期借阅;法制学校每年授课不少于4次。

4、法律服务功能健全:配备法律咨询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经常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常年进行民事调解服务。

5、不发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二)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

辖区内所有学校均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建设,2012年建一所法治文化示范学校。

责任单位:东降实验学校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

2、规范法制教学:按照街道“六五”普法总体要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形成富有特色的法制教育教材。

3、学法形式多样:开展法制故事宣讲、漫画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

4、宣传设施完备:法制宣传栏、橱窗等每月更新,有法治校园简报等。

5、不发生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三)法治文化重点企业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企业活动,年内建一家街道法治文化重点企业。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科协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诚信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被评为区级诚信守法企业或创建先进单位。

2、厂务公开制度健全:按规范实行厂务公开公示,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3、劳动关系和谐顺畅:工会组织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执行到位。

4、法制教育服务到位:开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调解组织有序开展活动等。

5、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有影响的劳资纠纷。

(四)法治文化街区建设工程

在辖区内的街区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等。年内将华润万家超市周边商铺及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建设为法治文化街区。

责任单位:华润万家超市(湖东社区、南桥社区、锡铁巷社区、)

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有一定数量的商铺、法制宣传栏、橱窗,设置法制宣传联络点和法律咨询室,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学法守法经营户”、“放心消费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按“六五”普法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阵地建设。2012年建一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因地制宜地设置与区域相协调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有法律知识宣传橱窗、宣传牌,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居民在休闲、健身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提高法律素养。

(六)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巡演工程

年内创作一台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在社区进行文艺巡演。

责任单位:太湖街道文化站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各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由不少于2个法治文化宣传为主题的自创节目,不少于5个社区特色团队表演节目,和其它文艺节目同时汇演的一台内容健康、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文娱表演节目。在各社区进行法治文艺巡演,用艺术的形式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传播法治文化。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坚持“三贴近”原则,丰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各项任务落实,决定成立区文广新局农村电影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员:文广新局广电管理科科长

广新局财务科科长

文广新局文艺科副科长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要求,我区2013年度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场次为3144场。其中镇240场、蒋垛镇204场、顾高镇132场、张甸镇420场、大伦镇192场、梁徐镇264场、白米镇204场、桥头镇84场、娄庄镇204场、沈高镇180场、兴泰镇96场、俞垛镇216场、淤溪镇180场、溱潼镇120场、华港镇204场、开发区204场。另外,固定电影放映点每镇全年放映52场(一周一场)。

各镇放映任务由镇文化站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文化站要选择具有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放映资质的电影队(员)承担本镇的电影放映任务,各镇文化站要与放映单位或放映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相关协议报局广电科一份),确保全年放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固定电影放映点建设今年实现全覆盖,其中,列入省补范围、2012年已下达建设经费的7个镇,至今尚未建成通过验收的,7月底前必须全部建成;其余8个镇在今年年底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考核内容

农村电影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从全年农村电影监管平台监管情况、完成情况、统计情况、宣传情况、投诉情况、安全情况、档案情况7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区局制定了《2013年度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考核表》(见附件),考核表按各部分独立计算总分。

1.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镇文化站年初要将农村电影放映任务(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乡镇固定放映点每周一场)细化分解到电影队。每半年要将放映计划完成情况汇总整理、装订成册,报送文广新局参加年度考核。

2.平时要认真做好每月放映场次统计、核实和整理工作,严格执行填写放映回执单制度,放映场次由放映员签字、村委会盖章、文化站站长签字盖章方为有效,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3.有效场次的标准为:每次一部科教片、一部故事影片正常放映完毕,至少有2张图像清晰的照片(1张影片放映内容画面,1张现场观众画面),有影片完整放映信息(需用数码相机拍摄,包含开始放映时间、结束放映时间、影片名称等)。

4.不得放映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性质、不健康内容的影片。

五、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100分制评分的方式,年终考核时,将以“省农村电影监管平台”监管为主,结合单位自评、考评组综合考评、平时明查暗访和放映质量检查情况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分值75分以上认定为合格,分值低于75分为不合格。

六、奖惩机制

篇(3)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的管控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力争实现城区违法建设“新建为零、存量递减”的工作目标。

二、查处范围

此次查处违法建设的范围和重点是:城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同时,积极协助各镇查处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的突出违法建设。

三、总体要求

1.2012年10月1日以前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坚决予以拆除。

2.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围绕查处率100%,罚款到位100%,拆除率90%(主要除去不影响市容、不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部分)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拆除。

3.在违法建设整治年期间,坚决做到见违就拆。小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住宅、厂房、营业用房等大的违法建设按一般程序查处,原则上以拆为主。

四、查处原则

(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查处违法建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区分情况,分类处置,体现拆违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综合治理。坚持依法拆违、有情操作,努力把查处违法建设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与

化解社会矛盾统一起来,力求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效益。

(三)全面普查,分步查处,拆管并重。在全面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查处、逐步遏制城区规划区、各镇规划区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推进区镇联动防控机制,强化拆违后续巡查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四)属地管理,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城区规划区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根据管辖范围分别由属地社区(村)动员自拆,属地片区执法中队组织拆除。各镇集镇建成区内的违法建设,由所在镇负责拆除,大队指定执法力量协助拆除。同时,根据整治进度和宣传需要,对一些突出、顽固、影响巨大的违法建设,适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拆违活动。违法建设调查及处理情况,一律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政策界限,明确纪律要求,依法实施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成立城管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整治年”工作领导小组。

六、方法步骤

计划从2013年5月开始至10月底,历时6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集中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自查自纠(5月25日~31日)。迅速召开整治组成员会议,进行布置安排,要求全体参战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加大宣传攻势,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守法意识,自行纠正违章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浓烈氛围。

(二)深入排查,梳理重点(6月1日~30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上路、进社区排查问题,对主干道两侧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棚亭进行全面梳理,拟定需要集中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协调指挥组。

(三)集中力量,分段整治(7月1日~8月31日)。组织执法力量对前期拒不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打击,大力拆除违章搭建和违法建设,对各类违章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一打到底。

(四)严防反弹,跟踪整治(9月1日~9月30日)。活动结束后,城管执法队伍加强巡查管控,严防拆后再建;社区安排力量,深入当事人家中,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

传,反复做思想工作,钝化矛盾,消除对立,赢得理解。

(五)巩固成效,落实责任(10月1日~10月31日)。总结前期整治工作成效,固化整治过程的好经验、好方法,签订防违控违目标责任书,杜绝消极防范意识,培养主动作为精神。

(六)着眼长效、谋优机制(10月31日以后)。进一步拟定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区镇联动协调,完善数字化监管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常态管理,实现违法建设管理的长治久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性、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印制《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读本,发放到群众手上,切实提高市民规划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认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从源头上构建良好的违法建设整治氛围。

(三)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片区要主动进位,主动会同相应社区(村),做好调查摸底,

篇(4)

什么是“法治”呢?顾名思义,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法治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较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法治的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同时,他还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人治。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理念、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形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和要义。然而,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同时,它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各个时代的“法治”概念,人们赋予它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也就是西方资产阶级在与封建专制统治斗争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现代法治,吸收了古典法治思想的精髓,并且在内涵上更为丰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仅是一种思想主张,同时是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思想、理论,也是一种制度、体制,因此“法治”是思想与制度包括体制的统一。从宏观上说,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方式。从微观角度而言,法治是一种“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和准则,在依法办事的习惯和准则下,构成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二、关于如何开展创建的问题。

法治建设的整体工作由一个专门机构来组织协调、牵头落实、督促推进,就是近几年的事,可以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无经验可借鉴,无成规可循,我们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这几年全市各地发展不平衡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应当渐入佳境,越做越好。

有人曾经问我,“在市委办设立专门的法治处有没有用”。我的回答是:“在党委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法治处室,我们现在不是讨论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要讨论法治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还有人问我,“法治处管什么”。我的回答是:“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到公检法司、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以及党内民主、党内法规包括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这些工作我们都涉及到,其实什么也管不着”。所以我们现在是在干一些自己管不着的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多思考、多研究、多尝试、多总结。

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法治建设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很丰富,涉及方方面面,涉及诸多部门,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广,每项工作都有具体的部门在开展和落实。我们法治科处要干什么、怎么干?这就需要我们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要像小草一样,坚韧地朝着“阳光”生长。这就要求我们在“创新”和“挖掘”上下功夫,做有关部门单独做不了的工作,善于将上级的精神与本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地法治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良好局面。二要在整合中求发展。要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工作上牵好头,在整合协调、牵头抓总上走出一条新路子。同时,兄弟县(市、区)要加强交流,相互帮助,共同促进。乐清市“各部门联动、多形式发动、多层面促动、多方位推动”的一些经验,大家可以借鉴。

二要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就目前来说,法治建设和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就靠我们自己,我们还势单力薄,缺乏必要的力度和手腕。我们必须讲究方法,要找准敏感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借题发挥。具体地说,“借势造势”就是研究借助法治建设的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来造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的势。目前江苏、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都把法治建设摆到特别重要的位置,比如江苏提出打造法治品牌的思路,深圳提出新一轮的发展要在法治上寻找突破口的措施,可以说法治建设的形势越来越好;“借力发力”就是要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领导的支持,通过领导指示批示来加大我们法治建设的力度;“借题发挥”就是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有关法治内容进行借题发挥,借机推进。

三要虚实结合、虚功实做。从一定意义上看,法治是一项“虚”的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也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提高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共识等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反复抓、深入抓,使基层通过努力能够实现,不能让基层办力不能及的事情。作为我们法治科处室,要树立“三要三不要”的意识:一是不要做“半截子文章”,要做“整体工程”。我们抓法治创建不能只满意足于抓认识提高,忽视抓工作实效的体现,而要一环扣一环地进行,把解决认识问题的上篇文章和工作出成效的下篇文章统一起来做,使之成为完整的工作过程。二是不要搞“低层次循环”,要“打一仗进一步”。抓法治创建工作不能浅尝辄止,如果初见成效就“鸣金收兵”,下次抓这项工作又照此办理,造成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方法步骤都一样的情况,势必会使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法治建设工作是老一套,产生重复感和厌烦心理。提高抓法治创建的实效,一定要改变在低层次循环的状况,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法治创建不同阶段的情况和群众的思想反映,确定工作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从深层次思考现实问题,要坚持把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三是不要搞“熊瞎子掰苞米”,要对本地有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抓法治创建,不能急功近利,今天想一个点子,明天出一个主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抓一个扔一个,而要对认准了的、能够形成或已形成的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善于根据工作进展,采取新措施、新办法,使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推进。

三、关于怎么当好法治科长的问题。

1、要有责任心。责任心对干工作干事业很重要,也是干部的核心竞争力。有责任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对法治建设,大家一定要有责任心,要有压力,要树立“既干之则干好”的信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尽力地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篇(5)

二、高层住宅小区内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加层搭盖。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采取改正措施,自觉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停止违法建设。否则,将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拒不停止违法建设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三、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的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联合执法,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认定验证,若房屋状况与房屋登记簿及权属登记证书记载不一致或与规划审批不一致,及时通知市城乡规划局,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责令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处罚款。同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该违建房屋不予办理该房屋产权变更及交易登记,若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则不予办理相关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原产权登记,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予以,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四、违法建设房屋经恢复原状后,产权人向专项整治工作组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确认已恢复原状的房屋,登记机关予以验证确认。

五、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要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市城乡规划局。对不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部门依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企业资质予以限制。

六、对参与违法建设、出具虚假证明或为违法建设者提供其他便利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企业资质、开发经营权利等予以限制。

七、有关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山水园林城”的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努力实现县城建设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按照既坚决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又要实事求是,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开展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快片区改造步伐,完善居民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

1、有关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县政府或相关部门。

2、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协助拆除违法建设。

县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及时对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认定,提出拆除或整改意见。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对未依法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建筑,及时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要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清运渣土的运输队伍、运输车辆的管理,督促、协助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对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违法建筑做出认定,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园林绿化工作。督促、协助各责任单位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道路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做出处理决定,及时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县公安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整治工作的现场秩序,妥善处置整治工作中各类。要及时对违法违章建筑消防安全做出审查认定,提出拆除或整改意见。

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确权、租赁和交易市场管理,严格审查各类房屋的确权登记条件,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县安监部门负责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的安全检查,查看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并由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违章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放有关证照;工商、税务部门还应加强对违法违章建设中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违法违章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违章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业务的,要立即清理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实施违法违章建设单位的违法违章建设资金和收益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各类违规操作行为,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政府法制、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整治工作中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房产等部门负责做好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困群众的就业、生活、住房等保障工作。

司法公证部门要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活动的司法公证工作,对拆迁过程中相关文书的送达、物品清点、现场证据保全、拆迁协议等事项做好公证,为行动提供及时的公证服务。

3、县规划、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工商、税务、审计、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章建设案件,特别是涉及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信息,主动移送属于其它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

4、对需要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综合执法部门下达决定,并协助责任单位违法建设,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应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违法违章建筑行动的顺利进行。对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辖区内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制定的绿化美化方案组织实施。

6、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扯皮,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加强联系,制定宣传方案,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治违法违章建设

1、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2、建立城市违法违章建设监管巡查网络。县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建立违法违章建设的监督、巡查机制,同时搞好配合处理。要建立投诉举报的快速处理反馈系统,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章建设。

3、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居违法违章建设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片区改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片区改造工作。

4、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

5、创新思路,统筹界定,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违法违章建设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

篇(7)

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金融法规

重新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

(一)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金融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时间安排合理,真正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落实实处,建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企业文化与金融从业合规文化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内部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三)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按月分析、按季监测、季度分析讲评制度,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与案防、安防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一)对行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规范,提升内控制度约束力,真正发挥好制度建设的作用。

(二)进一步把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排点岗位、重要部门、重点人员行为规范。

一是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制度,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操作监督,防范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四是进一步加强高管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注重其履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及行为表现,防范因管理人员管理梳漏而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检查要求

针对金融法制建设开展情况,县银监办将在当年第四季度及次年一季度开展检查和抽查。

(一)对法制建设情况的检查

1、听取汇报;

2、查看资料(包括相关文件、简讯简报、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学习培训人数,参学率;

4、学习采取的方式;

5、排查情况;

6、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

(二)内部管理职责及岗位人员履职的情况

1、查看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看内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篇(8)

医疗服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开展法治XX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区卫生系统将认真履行职责,为法治XX建设提供健康、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全面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法治XX建设纲要》的普及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法、切实守法、自学用法,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法治XX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法治XX建设、人人参与法治XX建设的氛围。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将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义诊活动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配合公安、工商部门打击“医托”诈骗行为;全面整顿性病、医学美容市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的措施。全区卫生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切实将这项关系医疗卫生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文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特色品牌,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区域。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具有特色、便于操作、营造氛围、标准较高、可以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的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三、具体内容

(一)街道法治建设特色:以“法治河埒合格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河埒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社区法治建设品牌

各社区:社区“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楼组长等基层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各社区进行全面推广。

四、推进措施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社区法治老娘舅这个品牌要确定实施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把品牌项目实施作为“法治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的计划和考核之中,并作为社区法治建设必成指标,作为社区主要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

二是分段实施,强化监督。按照立项、推进、完成三个阶段的要求,把社区“法治老娘舅”实施过程进行细分,明确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进度。3月中旬前,完成立项和方案制定;3月中旬至10月中旬,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制度规范等,完成整体推进;10月下旬进行检查考核。街道法治办各阶段组织一次以上的督查,通过督查通报、落实整改等措施,确保品牌项目的实施。

三是科学考核,完善奖惩。街道法治办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通过对品牌项目实施述职评议、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品牌项目评估等形式,对品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创建“法治社区”的必成指标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篇(10)

一、移民安置总体任务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区当前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涉及**、糯扎渡两个大中型水电站和区内大中河、箐门口以及区外炉房、蒿枝坝(昭通迁入)等大中型水库。

(一)**水电站。根据《**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1754人。现已完成了库区、失稳区移民搬迁安置219人。20xx年度需完成大营盘383人、七星岩325人的搬迁安置任务。

(二)糯扎渡电水站。根据《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6280人。现已完成了施工区、提前征用区、围堰截流区等移民搬迁安置1220人。20xx年度需完成多渠道安置库区移民方案编制工作。

(三)其它水库。从20xx年始逐年落实大中河、箐门口以及炉房、蒿枝坝等大中型水库移民2315人后期扶持政策20年,包括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及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大中河等水库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后期扶持资金的兑付工作。

二、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大营盘、七星岩、蚌塘、南夺、冬谷田三期5个安置点;糯扎渡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冬谷田、南岛河、整碗、龙潭、大沙坝、三棵桩6个安置点。

(一)**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287.818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967万元。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水利设施、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98.733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老普地箐水库工程建设,投资357万元。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75.9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人畜饮水、对外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75.97万元。

4.蚌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规划生产安置107人(蚌塘村民小组30人、中队77人),实施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4.93万元。现已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4万元。生产用水工程因大中河干渠建设未启动未实施。

5.南夺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原规划对六队的33人进行生产恢复,现针对移民意愿,已取消了该安置点。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711.946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11.946万元。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139.0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厕所、村内供电供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53万元。

3.整碗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68.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整、文化室、厕所、人畜饮水、对外交通、供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共投资606.97万元。

4.龙潭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现已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厕所、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6084.93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97.35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厕所、供电、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152.23万元。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

(一)**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402亩、产业地2127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4亩、产业地5亩,规划安置383人共需流转水田153.2亩、产业地1915亩。根据移民恢复生产需要和**港镇橄榄坝村实际情况,采取移民自行流转和政府统一流转相结合的办法恢复群众生产,现已流转产业地(橡胶)40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800万元。水田因移民不同意用土地补偿费进行改造,无法进行配置。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亩、旱地2.5亩、林地5亩,规划安置325人共需流转水田195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现已流转园地350亩(用于改造为水田),投资170万元,计划开垦为水田195 亩。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移民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

4. 蚌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5亩、产业地1.98亩,规划安置107人共需流转水田53.5亩、产业地212亩,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5.南夺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1.17亩,已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2542亩、旱地5509亩、菜地290亩、林地1337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冬谷田一、二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糯扎渡水电站施工区南帕河村民小组移民248人,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移民仍回老寨子耕种田地。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 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556人,共需流转水田389亩、旱地834亩、林地2224 亩、菜地55.6亩。已流转水田442.93亩、菜地27.9亩。

3.整碗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5亩、菜地0.05亩,规划安置568人,共需流转水田397.6亩、旱地852亩、林地2840亩、菜地28.4亩,已流转水田475.72亩、旱地1080.97亩、置换林地 5000 亩。

4.龙潭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8亩、旱地1.7亩、林地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2065人,共需流转水田1652亩、旱地3510亩、林地8260亩、菜地206.5亩。已流转水田746.518亩、旱地2327.89亩、其它土地502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3329.497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 0.5 亩、旱地1.5 亩,规划安置209人,共需流转水田104.5亩、旱地313.5 亩、林地51.6亩。已流转水田105亩、其它土地18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181万元。

四、移民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移民专项资金共分为农村移民补偿费、基本预备费和其它费用等。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为主要资金,包括移民搬迁补偿补助和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部分。我区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保证了移民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一)移民补偿补助费支付程序。实物指标认证两榜公示无异议,移民局汇总材料逐级上报确认、核准后,个人和集体财产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拨付到相关乡(镇),由乡(镇)支付给移民个人(专户储存);土地补偿费统一用于安置区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剩余土地补偿费由区移民局兑付给村民小组用于生产发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全部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核实结算。

(二)移民工程款项支付程序。移民工程款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财务决算和审计后支付的程序进行。所有项目须验收合格并经移民综合监理部审核和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进行结算,每个项目款项必须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监理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区移民开发局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后,由局长审批支付。

(三)移民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截至20xx年2月,我区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44202万元,共支付37782万元。

1.**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1061万元、支出17007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12774万元、支出10779万元;国有土地补偿费拨入1011万元、支出674万元(20xx年12月拨入区财政);**港防护工程建设费拨入6514万元、支出4814万元;专业项目费拨入454万元、支出34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141万元,支出14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167万元、支出252万元。

2.糯扎渡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3141万元,共支出20775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22332万元、支出1969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336万元,支出21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473万元、支出867万元。

五、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一)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结合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由区移民开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所拟实施项目进行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专家会议评审。

(二)工程项目上报核准。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及专家评审结果,严格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办法》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费使用审批办法》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上报核准工作。

(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核准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组织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并请质检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初验和终验。根据项目归口管理规定,专业项目一律委托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如水、电、路、学校、卫生等。如在建的龙潭泡猫河水库工程委托区水务局建设,整碗小学扩容工程委托区教育局建设等。

(四)工程项目移交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由区移民开发局现场移交相关部门、移民村组管理使用,并履行移交手续。

六、档案管理情况

**区水电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云南省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云移局[20xx]7号)和《云南省水电移民档案工作三个业务规范》(云移局[20xx]90号)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水电移民工作实际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和移民影像电子文本档案五大类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至目前共建立文书档案19卷、会计档案52卷、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289件,刻录影像光盘100盘,影像电子档案30000余张。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正收集整理归档中。由于诸多原因,移民工作实施初期部分档案资料缺失较大,目前正在搜集、完善和弥补。

七、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一)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8号)精神,认真核定登记了我区20xx年6月30日前竣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共2135人,其中区内大中河水库409人、箐门口水库1440人,区外昭通炉房水库254人、其它水库32人;核定登记了我区**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102人。

(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市财政局、市移民开发局共下拨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6.2万元,其中**镇1443人173.16万元,已兑付3人3600元,因箐门口水库移民身份界定工作未结束,1440人172.8万元的后期扶持资金暂未兑付;南屏镇2人兑付2400元;倚象镇27人兑付3.24万元;六顺乡663人兑付79.56万元。

(三)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云南省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云移领办[20xx]31号文)要求,结合实际编报了《大中河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箐门口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和《**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大中河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48.6万元,箐门口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万元,**水电站项目规划总投资358万元,分别包含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口粮田改造、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所规划项目待上级核准后实施。

八、影响移民安置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移民库区剩余资源处理政策未予明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相对滞后,已搬迁安置移民意见较大,返迁现象突出,移民安置点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二)新老移民政策更替和受“同地不同库”、“同库不同策”情况的影响以及现行移民政策难于全部解决移民人口指标、移民身份界定、补偿补助标准等实际问题,移民上访频繁,维稳形势严峻。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较迁出地大为减少,移民自身技能难于适应安置地生产发展要求,移民产业培植较为困难,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缓慢。另外,安置点土地流转过程中,经过收储和分配环节后,土地损失突出,造成今后无法结算。

(四)整体联动、上下互动的移民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更好的落实,归口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诸如组织建设、户口迁移、入学就医、扶贫帮困、生产发展等实际问题,更好的服务于移民群众。

(五)涉及移民安置工作相关乡(镇)党委、政府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对移民工作的主导作用,依据职责区分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六)移民工作的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要积极与业主、设计、监理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及时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七)糯扎渡、**水电站20xx年以前须直接完成7756人的搬迁安置和落实20年后期扶持政策,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移民工作机构缺编少员的现状极不相符,维持工作正常运行十分困难。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人员。

九、下步工作建议

篇(11)

二、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范围

我区现行以现金形式直接兑现给农户的涉农补贴包括: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移民搬迁村民建房补助、农村优抚对象补助、救灾救济补助、救助补助、五保户补助、高寿老人补助、农村低保、独生子女奖励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放弃二胎指标奖励、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农村广厦工程、农村村干部补助等,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农业、劳动、财政等部门,在财政部门内部涉及预算、农财、社保、企业所等业务科所。为了稳步推进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我区对以上财政涉农补贴采取“总体推进,分批实施”的办法,逐步达到所有涉农补贴都实行“一折通”发放。从年开始,第一批纳入“一折通”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为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于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批纳入“一折通”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为良种补贴资金,于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将其他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于年底前完成。

三、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程序

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要以中国农民补贴网为平台,以镇(街)财政所为发放窗口。

(一)核实农户信息。对农户补贴网录入的农户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农户户主姓名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户主姓名一致,对因种粮面积变化、农村土地调整、户主发生变化、其它原因等因素造成的有关农户信息数据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数据变化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达到农户信息和清册真实准确。

(二)开设专户。各镇(街)财政所要积极与当地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及时开设“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为保证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专项用途,还应按补贴资金的性质在总户下分别开设分户“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各项补贴资金不得混用。本着就近开设的原则,由镇(街)财政所在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农村金融机构,为每一农户按户主姓名办理“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并分别村组连续编号,不得重码,也不得跳号,号码实行一次使用,不再重复使用。“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可由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区级金融机构专门印刷,也可由镇(街)财政所在通用“存折”上加盖“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字样。“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是家庭成员享受补贴的专用存折,其家庭成员享受的财政涉农补贴一律进入该存折。户主第一次领取专用存折,由户主或户主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镇(街)财政所领取。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专用存折户主姓名。

(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涉农补贴资金文件,经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逐级将补贴资金下拨到镇(街)财政所,镇(街)财政所按照发放对象的专用存折号码造册,经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将补贴资金总额划拨到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享受补贴通知书送达农户,以便农户核对补贴资金。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收到发放清册和补贴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农户专用存折。经办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在补贴资金中代扣、抵扣任何费用,不得抵扣贷款和贷款利息。补贴资金划入农户“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后,农户可凭有效证件持“一折通”到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

四、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运行方式

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部办、补贴一折发”的模式运行。

(一)指标统一下。区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下达补贴文件(有联合下达补贴文件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据补贴文件,将涉农补贴资金下拨到镇(街)财政所开设的“镇(街)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

(二)资金一户管。财政部门将涉农补贴资金统一拨入镇(街)财政所开设的“镇(街)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镇(街)财政所将涉农补贴资金拨入经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将资金划入到农户“一折通”上。补贴资金划入农户“一折通”之前,不得转入其他帐户,不得提取现金,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三)服务一部办。镇(街)财政所是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的主体。镇(街)财政所在办公场所设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服务窗口”,负责本镇(街)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登记、审核和汇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下发补贴通知书等。

(四)补贴一折发。由各镇(街)财政所在经办金融机构为每一个农户按户主姓名开设一个供家庭长期使用的补贴资金活期储蓄存折,即“一折通”。家庭成员享受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都应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建立健全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会计制度

各镇(街)财政所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补贴收支会计帐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要按照补贴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一级会计科目设置:资产及支出类科目设“银行存款”、“涉农补贴专项支出”、“其它专项支出”;负债及收入类科目设“应缴回涉农补贴专款”、“应缴回其它专项款”、“上级拨入涉农补贴专款”、“上级拨入其它专款”;净资产类科目设“涉农补贴专款结余”、“其它专款结余”。年终对各个专项资金发生的实际支出、上级拨入专款资金转入相应净资产科目,如有结余,及时转入“应缴回涉农补贴专款”或“应缴回其它专项款”科目,并按照规定及时缴回上级财政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专户。

六、建立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公示制度和接待制度

镇(街)财政所应将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涉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公示,做到公示到村、组。公示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镇(街)财政所应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清册送达经办兑付涉农补贴的金融机构,作为办理兑付补贴的依据。严禁不公示发放补贴或公示不到位发放补贴。

在实施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中,财政部门应建立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在3个工作日内到镇(街)、村组、农户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七、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