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6 14:27:4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法治建设工作意见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建设精品工程,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街道。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单位结合区域实际,条块并举,点面结合,统筹规划,全方位推进,努力打造标准高、特色明、氛围浓、易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区保持领先。

三、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期限

在全街道范围内,按“六个一”要求建法治精品工程。

(一)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建设工程

按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2012年建二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责任单位:尚贤社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和法治联络员明确且职责清楚,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安排、年终有总结等。

2、“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落实:公示栏、台账资料格式和内容,符合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规范要求。

3、法制宣传阵地完善:法制宣传橱窗每月更新;法制阅览室配备法制图书,供定期借阅;法制学校每年授课不少于4次。

4、法律服务功能健全:配备法律咨询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经常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常年进行民事调解服务。

5、不发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二)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

辖区内所有学校均按省“平安校园”创建要求建设,2012年建一所法治文化示范学校。

责任单位:东降实验学校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

2、规范法制教学:按照街道“六五”普法总体要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形成富有特色的法制教育教材。

3、学法形式多样:开展法制故事宣讲、漫画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

4、宣传设施完备:法制宣传栏、橱窗等每月更新,有法治校园简报等。

5、不发生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三)法治文化重点企业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企业活动,年内建一家街道法治文化重点企业。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科协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1、诚信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被评为区级诚信守法企业或创建先进单位。

2、厂务公开制度健全:按规范实行厂务公开公示,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3、劳动关系和谐顺畅:工会组织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执行到位。

4、法制教育服务到位:开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调解组织有序开展活动等。

5、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有影响的劳资纠纷。

(四)法治文化街区建设工程

在辖区内的街区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等。年内将华润万家超市周边商铺及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建设为法治文化街区。

责任单位:华润万家超市(湖东社区、南桥社区、锡铁巷社区、)

太湖幼儿园周边商铺(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有一定数量的商铺、法制宣传栏、橱窗,设置法制宣传联络点和法律咨询室,定期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学法守法经营户”、“放心消费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按“六五”普法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阵地建设。2012年建一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周新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因地制宜地设置与区域相协调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有法律知识宣传橱窗、宣传牌,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居民在休闲、健身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提高法律素养。

(六)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巡演工程

年内创作一台法治文化特色节目,在社区进行文艺巡演。

责任单位:太湖街道文化站

协作单位:政法综治中心、各社区

完成期限:2012年4月20日

建设要求:

由不少于2个法治文化宣传为主题的自创节目,不少于5个社区特色团队表演节目,和其它文艺节目同时汇演的一台内容健康、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文娱表演节目。在各社区进行法治文艺巡演,用艺术的形式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传播法治文化。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坚持“三贴近”原则,丰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各项任务落实,决定成立区文广新局农村电影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员:文广新局广电管理科科长

广新局财务科科长

文广新局文艺科副科长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要求,我区2013年度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场次为3144场。其中镇240场、蒋垛镇204场、顾高镇132场、张甸镇420场、大伦镇192场、梁徐镇264场、白米镇204场、桥头镇84场、娄庄镇204场、沈高镇180场、兴泰镇96场、俞垛镇216场、淤溪镇180场、溱潼镇120场、华港镇204场、开发区204场。另外,固定电影放映点每镇全年放映52场(一周一场)。

各镇放映任务由镇文化站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文化站要选择具有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放映资质的电影队(员)承担本镇的电影放映任务,各镇文化站要与放映单位或放映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相关协议报局广电科一份),确保全年放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固定电影放映点建设今年实现全覆盖,其中,列入省补范围、2012年已下达建设经费的7个镇,至今尚未建成通过验收的,7月底前必须全部建成;其余8个镇在今年年底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考核内容

农村电影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从全年农村电影监管平台监管情况、完成情况、统计情况、宣传情况、投诉情况、安全情况、档案情况7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区局制定了《2013年度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考核表》(见附件),考核表按各部分独立计算总分。

1.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镇文化站年初要将农村电影放映任务(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乡镇固定放映点每周一场)细化分解到电影队。每半年要将放映计划完成情况汇总整理、装订成册,报送文广新局参加年度考核。

2.平时要认真做好每月放映场次统计、核实和整理工作,严格执行填写放映回执单制度,放映场次由放映员签字、村委会盖章、文化站站长签字盖章方为有效,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3.有效场次的标准为:每次一部科教片、一部故事影片正常放映完毕,至少有2张图像清晰的照片(1张影片放映内容画面,1张现场观众画面),有影片完整放映信息(需用数码相机拍摄,包含开始放映时间、结束放映时间、影片名称等)。

4.不得放映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性质、不健康内容的影片。

五、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100分制评分的方式,年终考核时,将以“省农村电影监管平台”监管为主,结合单位自评、考评组综合考评、平时明查暗访和放映质量检查情况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分值75分以上认定为合格,分值低于75分为不合格。

六、奖惩机制

篇(3)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的管控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力争实现城区违法建设“新建为零、存量递减”的工作目标。

二、查处范围

此次查处违法建设的范围和重点是:城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同时,积极协助各镇查处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的突出违法建设。

三、总体要求

1.2012年10月1日以前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坚决予以拆除。

2.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围绕查处率100%,罚款到位100%,拆除率90%(主要除去不影响市容、不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部分)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拆除。

3.在违法建设整治年期间,坚决做到见违就拆。小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住宅、厂房、营业用房等大的违法建设按一般程序查处,原则上以拆为主。

四、查处原则

(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查处违法建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区分情况,分类处置,体现拆违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综合治理。坚持依法拆违、有情操作,努力把查处违法建设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与

化解社会矛盾统一起来,力求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效益。

(三)全面普查,分步查处,拆管并重。在全面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查处、逐步遏制城区规划区、各镇规划区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推进区镇联动防控机制,强化拆违后续巡查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四)属地管理,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城区规划区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根据管辖范围分别由属地社区(村)动员自拆,属地片区执法中队组织拆除。各镇集镇建成区内的违法建设,由所在镇负责拆除,大队指定执法力量协助拆除。同时,根据整治进度和宣传需要,对一些突出、顽固、影响巨大的违法建设,适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拆违活动。违法建设调查及处理情况,一律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政策界限,明确纪律要求,依法实施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成立城管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整治年”工作领导小组。

六、方法步骤

计划从2013年5月开始至10月底,历时6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集中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自查自纠(5月25日~31日)。迅速召开整治组成员会议,进行布置安排,要求全体参战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加大宣传攻势,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守法意识,自行纠正违章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浓烈氛围。

(二)深入排查,梳理重点(6月1日~30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上路、进社区排查问题,对主干道两侧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棚亭进行全面梳理,拟定需要集中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协调指挥组。

(三)集中力量,分段整治(7月1日~8月31日)。组织执法力量对前期拒不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打击,大力拆除违章搭建和违法建设,对各类违章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一打到底。

(四)严防反弹,跟踪整治(9月1日~9月30日)。活动结束后,城管执法队伍加强巡查管控,严防拆后再建;社区安排力量,深入当事人家中,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

传,反复做思想工作,钝化矛盾,消除对立,赢得理解。

(五)巩固成效,落实责任(10月1日~10月31日)。总结前期整治工作成效,固化整治过程的好经验、好方法,签订防违控违目标责任书,杜绝消极防范意识,培养主动作为精神。

(六)着眼长效、谋优机制(10月31日以后)。进一步拟定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区镇联动协调,完善数字化监管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常态管理,实现违法建设管理的长治久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性、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印制《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读本,发放到群众手上,切实提高市民规划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认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从源头上构建良好的违法建设整治氛围。

(三)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片区要主动进位,主动会同相应社区(村),做好调查摸底,

篇(4)

什么是“法治”呢?顾名思义,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法治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较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法治的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同时,他还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人治。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理念、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形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和要义。然而,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同时,它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各个时代的“法治”概念,人们赋予它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也就是西方资产阶级在与封建专制统治斗争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现代法治,吸收了古典法治思想的精髓,并且在内涵上更为丰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仅是一种思想主张,同时是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思想、理论,也是一种制度、体制,因此“法治”是思想与制度包括体制的统一。从宏观上说,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方式。从微观角度而言,法治是一种“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和准则,在依法办事的习惯和准则下,构成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二、关于如何开展创建的问题。

法治建设的整体工作由一个专门机构来组织协调、牵头落实、督促推进,就是近几年的事,可以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无经验可借鉴,无成规可循,我们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这几年全市各地发展不平衡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应当渐入佳境,越做越好。

有人曾经问我,“在市委办设立专门的法治处有没有用”。我的回答是:“在党委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法治处室,我们现在不是讨论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要讨论法治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还有人问我,“法治处管什么”。我的回答是:“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到公检法司、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以及党内民主、党内法规包括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这些工作我们都涉及到,其实什么也管不着”。所以我们现在是在干一些自己管不着的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多思考、多研究、多尝试、多总结。

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法治建设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很丰富,涉及方方面面,涉及诸多部门,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广,每项工作都有具体的部门在开展和落实。我们法治科处要干什么、怎么干?这就需要我们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要像小草一样,坚韧地朝着“阳光”生长。这就要求我们在“创新”和“挖掘”上下功夫,做有关部门单独做不了的工作,善于将上级的精神与本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地法治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良好局面。二要在整合中求发展。要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工作上牵好头,在整合协调、牵头抓总上走出一条新路子。同时,兄弟县(市、区)要加强交流,相互帮助,共同促进。乐清市“各部门联动、多形式发动、多层面促动、多方位推动”的一些经验,大家可以借鉴。

二要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就目前来说,法治建设和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就靠我们自己,我们还势单力薄,缺乏必要的力度和手腕。我们必须讲究方法,要找准敏感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借题发挥。具体地说,“借势造势”就是研究借助法治建设的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来造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的势。目前江苏、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都把法治建设摆到特别重要的位置,比如江苏提出打造法治品牌的思路,深圳提出新一轮的发展要在法治上寻找突破口的措施,可以说法治建设的形势越来越好;“借力发力”就是要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领导的支持,通过领导指示批示来加大我们法治建设的力度;“借题发挥”就是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有关法治内容进行借题发挥,借机推进。

三要虚实结合、虚功实做。从一定意义上看,法治是一项“虚”的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也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提高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共识等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反复抓、深入抓,使基层通过努力能够实现,不能让基层办力不能及的事情。作为我们法治科处室,要树立“三要三不要”的意识:一是不要做“半截子文章”,要做“整体工程”。我们抓法治创建不能只满意足于抓认识提高,忽视抓工作实效的体现,而要一环扣一环地进行,把解决认识问题的上篇文章和工作出成效的下篇文章统一起来做,使之成为完整的工作过程。二是不要搞“低层次循环”,要“打一仗进一步”。抓法治创建工作不能浅尝辄止,如果初见成效就“鸣金收兵”,下次抓这项工作又照此办理,造成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方法步骤都一样的情况,势必会使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法治建设工作是老一套,产生重复感和厌烦心理。提高抓法治创建的实效,一定要改变在低层次循环的状况,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法治创建不同阶段的情况和群众的思想反映,确定工作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从深层次思考现实问题,要坚持把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三是不要搞“熊瞎子掰苞米”,要对本地有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抓法治创建,不能急功近利,今天想一个点子,明天出一个主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抓一个扔一个,而要对认准了的、能够形成或已形成的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善于根据工作进展,采取新措施、新办法,使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推进。

三、关于怎么当好法治科长的问题。

1、要有责任心。责任心对干工作干事业很重要,也是干部的核心竞争力。有责任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对法治建设,大家一定要有责任心,要有压力,要树立“既干之则干好”的信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尽力地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篇(5)

二、高层住宅小区内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加层搭盖。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采取改正措施,自觉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停止违法建设。否则,将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拒不停止违法建设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三、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的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联合执法,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认定验证,若房屋状况与房屋登记簿及权属登记证书记载不一致或与规划审批不一致,及时通知市城乡规划局,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责令房屋产权人在3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处罚款。同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该违建房屋不予办理该房屋产权变更及交易登记,若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则不予办理相关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原产权登记,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予以,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四、违法建设房屋经恢复原状后,产权人向专项整治工作组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确认已恢复原状的房屋,登记机关予以验证确认。

五、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要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市城乡规划局。对不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部门依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企业资质予以限制。

六、对参与违法建设、出具虚假证明或为违法建设者提供其他便利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企业资质、开发经营权利等予以限制。

七、有关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

坚持“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堵疏结合”的原则,建立镇、村(社区)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两级责任制,并明确责任人。

1、镇建管所是镇域范围内控制所有违法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受理违法建设举报、查处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强拆、督导行政村(社区)控制违法建设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对需要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2、镇市容、土地、司法、综治、派出所、纪检监查等部门是控制违法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镇司法所负责报请、协调进入司法程序的违法建设案件;镇市容、土地部门负责协助建管所做好日常控违巡查工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做好控制违法建设的治安及稳定保障工作;镇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负责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涉及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

3、各村(社区)为其辖区内控制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动员自拆,并及时向镇职能部门报告。

4、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制管理

镇政府年初与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控制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党政领导每人交纳2000元责任金;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双拆”办全体工作人员每人交纳1000元责任金。

三、查处办法

1、及时发现。镇建管所、市容中队、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由镇分管领导负责,建管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处理举报投诉工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2、立即制止。各单位发现辖区内有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要迅速制止,责令其立即停工、限期拆除。

3、坚决拆除。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逾期不自拆的,由镇“双拆”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助拆。

4、依法强拆。对拒不自拆和拒绝助拆的,应申请。镇建管所负责立即立案调查取证,会同镇有关部门及时拆除;对需进入司法程序的,应及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依法组织司法强拆。

进入行政强拆程序或司法强拆程序的,由镇“双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强拆所需费用由各责任单位解决。在拆除违法建设后,所在村(社区)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并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四、奖惩办法

1、镇政府拿出1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专门用于控制违法建设工作。

2、各责任单位能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上报并成功拆除违建或申请所有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且台帐齐全的,责任金全额返还并给予责任人同等奖励。

3、各村(社区)辖区内,全年新出现违法建设2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或2起(含本数)以下违法建设行为的,从违建发生之日起,在3日内未发现或知情不报的、或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的,对责任人各处罚500元。

4、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类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村(社区)责任人责任金:

(1)各村(社区)辖区内,累计出现200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上或2起(不含本数)以上违法建设,在建时未发现或未及时组织拆除,致使违法建设未能及时全部拆除。

(2)村(社区)、村民小组出售、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违法建设。

(3)全年累计出现群众举报2次或群体性上访事件1次的;

5、对控违工作不力,甚至有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涉及各村(社区)的责任人由镇纪委、监察室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批准;涉及镇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人,报请上级机关或职能部门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镇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查处制止违法建设的宣传力度,使控违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控违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7)

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金融法规

重新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

(一)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金融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时间安排合理,真正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落实实处,建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企业文化与金融从业合规文化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内部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三)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按月分析、按季监测、季度分析讲评制度,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与案防、安防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一)对行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规范,提升内控制度约束力,真正发挥好制度建设的作用。

(二)进一步把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排点岗位、重要部门、重点人员行为规范。

一是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制度,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操作监督,防范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四是进一步加强高管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注重其履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及行为表现,防范因管理人员管理梳漏而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检查要求

针对金融法制建设开展情况,县银监办将在当年第四季度及次年一季度开展检查和抽查。

(一)对法制建设情况的检查

1、听取汇报;

2、查看资料(包括相关文件、简讯简报、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学习培训人数,参学率;

4、学习采取的方式;

5、排查情况;

6、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

(二)内部管理职责及岗位人员履职的情况

1、查看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看内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篇(8)

医疗服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开展法治XX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区卫生系统将认真履行职责,为法治XX建设提供健康、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全面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法治XX建设纲要》的普及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法、切实守法、自学用法,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法治XX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法治XX建设、人人参与法治XX建设的氛围。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非法行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将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义诊活动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配合公安、工商部门打击“医托”诈骗行为;全面整顿性病、医学美容市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的措施。全区卫生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切实将这项关系医疗卫生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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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按照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文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法治特色品牌,把我街道建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规规章健全有效、市场运行开放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先进区域。

二、工作目标

各社区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具有特色、便于操作、营造氛围、标准较高、可以推广的法治亮点品牌,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街道形成一批法治建设的新典型、新经验,使我街道法治创建工作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三、具体内容

(一)街道法治建设特色:以“法治河埒合格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度为抓手,不断推进法治河埒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社区法治建设品牌

各社区:社区“法治老娘舅”——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楼组长等基层力量,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管理,在2010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各社区进行全面推广。

四、推进措施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社区法治老娘舅这个品牌要确定实施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把品牌项目实施作为“法治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的计划和考核之中,并作为社区法治建设必成指标,作为社区主要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

二是分段实施,强化监督。按照立项、推进、完成三个阶段的要求,把社区“法治老娘舅”实施过程进行细分,明确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进度。3月中旬前,完成立项和方案制定;3月中旬至10月中旬,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制度规范等,完成整体推进;10月下旬进行检查考核。街道法治办各阶段组织一次以上的督查,通过督查通报、落实整改等措施,确保品牌项目的实施。

三是科学考核,完善奖惩。街道法治办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通过对品牌项目实施述职评议、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品牌项目评估等形式,对品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创建“法治社区”的必成指标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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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构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网络体系

1.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主渠道优势和政府农资储备功能。加快市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升级,大力建设镇、村两级放心农资店,形成市、镇、村三级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完善市级化肥农药储备制度,制订我市农资供应应急预案,市农资供应应急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要对现有农用成品油供应网点进行整合和规范升级,形成我市农用成品油便民供应和应急储备新体系。

2.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镇、村超市为终端的连锁经营网络。建成镇、村两级连锁经营网点300家,实现所有镇和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进连锁超市进校园工程,完善城市社区超市便利店布局。加快新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年底全面形成配送能力,全市连锁网点商品配送率提升到85%以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消费。

3.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办农产品专业市场。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的产销衔接,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开通道。积极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培育品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向外拓展市场。积极构建我市新的农产品销售平台,创造条件设立农产品展示展销机构,发展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强化农产品信息服务,最大限度促进农民增收。

4.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整顿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市场秩序。推进符合环保和循环经济要求的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一体化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友好型社会建设。

5.加快发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配合安监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连锁配送,推进烟花爆竹零售标准店建设,构建设施齐全、统一采购、统一储存、统一布设网点、统一配送、连锁化经营的网络体系。

(二)着力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立足我市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优势。多种形式领办、协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好”示范社建设,积极发展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产品流通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合作经济联合会等各类行业协会;广泛吸纳各类涉农单位,组建区域性的合作经济联合会,条件成熟时,组建市级合作经济联合会。

(三)着力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连接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网络。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在开展好农资、日用品、农产品供应和收购的基础上,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拓展文体娱乐、中介服务、邮政、科技咨询等服务,努力搭建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四)扎实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

为农服务的前沿和基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要求,基层社扎根基层、贴近农民。优化布局、创新机制、壮大实力,努力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区域内合作经济的联合体。基层社改制后的留存资产,由市供销合作总社代行所有权和管理权。

三、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一)明确供销合作社职能

开拓农村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建设指导;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管,市供销合作总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全面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做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切实保护合法权益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财产,尊重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体系的完整性。注重现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和登记颁证工作,登记收费从优收取。对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方式进行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为农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合理必需的原则核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总社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三)设立为农服务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从年起。也可用于帮助供销系统人员培训、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等方面。

(四)支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为服务“三农”建设的物流配送中心、改造的镇村日用消费品网点、农贸市场、农用成品油供应网点等,市各相关部门要从资源利用、建设用地、工商登记、税收征管、经营许可、资金安排、建设立项、项目申报等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具体由市政府实行个案审批,对供销合作社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农服务载体,市有关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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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范围

我区现行以现金形式直接兑现给农户的涉农补贴包括: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移民搬迁村民建房补助、农村优抚对象补助、救灾救济补助、救助补助、五保户补助、高寿老人补助、农村低保、独生子女奖励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放弃二胎指标奖励、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农村广厦工程、农村村干部补助等,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农业、劳动、财政等部门,在财政部门内部涉及预算、农财、社保、企业所等业务科所。为了稳步推进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我区对以上财政涉农补贴采取“总体推进,分批实施”的办法,逐步达到所有涉农补贴都实行“一折通”发放。从年开始,第一批纳入“一折通”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为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于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批纳入“一折通”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为良种补贴资金,于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将其他涉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发放,于年底前完成。

三、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程序

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要以中国农民补贴网为平台,以镇(街)财政所为发放窗口。

(一)核实农户信息。对农户补贴网录入的农户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农户户主姓名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户主姓名一致,对因种粮面积变化、农村土地调整、户主发生变化、其它原因等因素造成的有关农户信息数据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数据变化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达到农户信息和清册真实准确。

(二)开设专户。各镇(街)财政所要积极与当地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及时开设“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为保证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专项用途,还应按补贴资金的性质在总户下分别开设分户“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各项补贴资金不得混用。本着就近开设的原则,由镇(街)财政所在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农村金融机构,为每一农户按户主姓名办理“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并分别村组连续编号,不得重码,也不得跳号,号码实行一次使用,不再重复使用。“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可由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区级金融机构专门印刷,也可由镇(街)财政所在通用“存折”上加盖“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字样。“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是家庭成员享受补贴的专用存折,其家庭成员享受的财政涉农补贴一律进入该存折。户主第一次领取专用存折,由户主或户主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镇(街)财政所领取。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专用存折户主姓名。

(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涉农补贴资金文件,经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逐级将补贴资金下拨到镇(街)财政所,镇(街)财政所按照发放对象的专用存折号码造册,经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将补贴资金总额划拨到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享受补贴通知书送达农户,以便农户核对补贴资金。办理兑付补贴资金的农村金融机构,收到发放清册和补贴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农户专用存折。经办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在补贴资金中代扣、抵扣任何费用,不得抵扣贷款和贷款利息。补贴资金划入农户“农村居民补贴资金专用存折”后,农户可凭有效证件持“一折通”到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

四、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运行方式

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部办、补贴一折发”的模式运行。

(一)指标统一下。区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下达补贴文件(有联合下达补贴文件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据补贴文件,将涉农补贴资金下拨到镇(街)财政所开设的“镇(街)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

(二)资金一户管。财政部门将涉农补贴资金统一拨入镇(街)财政所开设的“镇(街)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镇(街)财政所将涉农补贴资金拨入经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将资金划入到农户“一折通”上。补贴资金划入农户“一折通”之前,不得转入其他帐户,不得提取现金,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三)服务一部办。镇(街)财政所是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的主体。镇(街)财政所在办公场所设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服务窗口”,负责本镇(街)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登记、审核和汇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下发补贴通知书等。

(四)补贴一折发。由各镇(街)财政所在经办金融机构为每一个农户按户主姓名开设一个供家庭长期使用的补贴资金活期储蓄存折,即“一折通”。家庭成员享受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都应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建立健全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会计制度

各镇(街)财政所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补贴收支会计帐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要按照补贴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一级会计科目设置:资产及支出类科目设“银行存款”、“涉农补贴专项支出”、“其它专项支出”;负债及收入类科目设“应缴回涉农补贴专款”、“应缴回其它专项款”、“上级拨入涉农补贴专款”、“上级拨入其它专款”;净资产类科目设“涉农补贴专款结余”、“其它专款结余”。年终对各个专项资金发生的实际支出、上级拨入专款资金转入相应净资产科目,如有结余,及时转入“应缴回涉农补贴专款”或“应缴回其它专项款”科目,并按照规定及时缴回上级财政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专户。

六、建立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公示制度和接待制度

镇(街)财政所应将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涉农补贴分户清册按户主姓名、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公示,做到公示到村、组。公示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镇(街)财政所应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清册送达经办兑付涉农补贴的金融机构,作为办理兑付补贴的依据。严禁不公示发放补贴或公示不到位发放补贴。

在实施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中,财政部门应建立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有关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录,热情接待,在3个工作日内到镇(街)、村组、农户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七、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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