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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的政治意识,是基层干部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根本。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根本的是增强发展市场经济的坚定性,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观念,在紧紧抓住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办法、新举措和新规律。惟有如此,才能够驾驭市场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大局,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持续快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防止思想滑坡、信念动摇、世界观蜕变、人生观的扭曲、价值观的失衡,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从而经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风险和考验。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我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3、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二要加强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主要是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举办村干部、村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围绕农村换届选举等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农民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3、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一是组织普法宣传骨干为社区干部群众举办法制讲座,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二是印发普法读物和宣传资料,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提供学习素材。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学以致用。四是表彰学法用法的正面典型,批评违法乱纪的负面劣迹,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4、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大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校园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法制基石。
5、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宣传法规知识。加强企业职工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开通“职工维权热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与司法救助部门的联系,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坚决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6、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法制讲座。各单位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7、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五、基本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确保我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稳定科,由李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律七进”活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4、开展法治调查研究,制定有效举措,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法律七进”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号角,要进一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全民、全社会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理念和意识,奠定法治国家的文化建设根基。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根基在农村,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以法治国的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扎实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1.1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可见,农村基层法治文化的水平,与国家整体法治文化建设息息相关。倘若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离开了法治文化,那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现在全国仍有9亿多人生活在农村,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推进农村的法治步伐,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1.2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
一个法治社会,需要法治的保障,否则就建设不成和谐社会,而农村法治文化正是建成和谐社会的有力手段。它能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惩治违法犯罪,判别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保障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助诚信。
1.3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实践已经证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法治就越来越被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对农村改革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大力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就势在必行。
2 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们国家虽然连续搞了六个普法教育,力度很大,但是很多老百姓现在还没有形成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意识和好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2.1 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文化意识淡薄
从总体上看,农村学法、守法、用法整体氛围仍然不浓,干部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整体上法治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个人事务方面的意识不强。农村基层干部习惯了行政命令式地落实,你怎么布置,我就怎么干,只顾低头忙碌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根本就不去研究国家的政策和一些法律条文制度,以致于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甚至还比不上村民了解得多,懂得我,导致了问题增多,矛盾增多,上访量增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2.2 农民对法律信仰程度不高
部分农民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思想的观念,重人治而轻法治,相信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权大于法,对法律的权威意识和法治意识淡漠。遇到纠纷和冲突,往往第一时间千方百计去找人走关系找门路,有的甚至于去上访去闹,不信法。很少有人会去寻找法律上的依据,用事实和法律说话,遇事去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正如所说的,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2.3 农村法治文化宣传效果不佳
法治文化宣传往往集中在交通方便,人口比较密集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而对于偏僻、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的农村来说,法治文化宣传的质量和数量上有所下降,效果不明显,表现在方式手段过于单一,局限于贴标语,发发传单,开会照本宣科等传统形式。另外,加上农民法治素质低,缺乏兴趣,因此对法治文化宣传内容消化程度不高,导致农村法治文化宣传效果不佳。
3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对策
3.1 强化法治文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全面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完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农民居住密集地带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另外成立法治文化宣讲团,通过宣讲使法治文化形象生动,潜移默化地融入到农民生活中,使法治文化做到家喻户晓,得到有效的传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2 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强化农村干部群众法治办事意识
针对平时工作生活中农民容易碰到的、经常接触的、面临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容易被农民理解和接受。另外,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农贸市场、网络、电视、学校等法制宣传专栏,设立一些法律咨询点,调解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民事纠纷,并针对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例进行有的放矢的讲解,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好农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的带头人,着力在农村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一、认真组织完成“四五”普法实施工作。
“四五”普法的启动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各单位积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乡党委直接考核各村、各单位的“四五”普法实施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全乡的普法经验。
2、乡党委在年初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开会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突出抓好乡、村、社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实行《自治区干部学法登记证》制度。
1、结合“四五”普法的实施,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江工作,中心组学习法律、法制讲座,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2、针对全乡改革、发展、稳定中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大基层依法治理的力度,突出抓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制培训,最大限度地克服某些基层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违法办事现象,维护农民的民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在全乡范围内各单位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全乡的方方面面,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们本着抓好试点,树立典型,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四、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1、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四五”普法实施和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普法依法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结合各自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内涵、途径,找到适合我们xx乡特点的方式、方法。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今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1、我们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职责,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切实加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建设,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
2、全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版权所有
二、维权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我们采取送法下乡、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和用法。对前来咨询涉及到农民工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解答,一方面宣传了法律法规政策,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农民工承包土地的权利。我们依法确认和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积极推进延包后续工作的不断完善,确保承包地块、面积、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充分保障了农民工长期的土地收益权,促进农民工安心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
(三)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工土地流转收益。随着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渐趋活跃。为此,我们积极引导农户特别是农民工规范土地流转,签订正式流转合同,确保农户土地流转收益。
(四)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针对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矛盾日益尖锐的现状,我们对外出务工农民由于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等因素引发的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农民工与受让耕种农民之间的合法权益,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村组干部在二轮承包后,对外出务工人员承包耕地的意愿了解不透,甚至误解,认为外出务工农民已经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导致部分外出农民工未及时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有的村组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上存有偏差,允许村民小组农户间自行协商每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导致部分外出农民工丧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有的村组干部对外出务工承包农户和下落不明承包农户的承包地,没有按法定程序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而是以其他方式处置,导致外出务工农民回到村组后,纷纷找村组干部要回承包土地,由此引发纠纷。
(四)有的村组干部工作中图省事怕麻烦,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填发给现耕种农户等,由此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五)税改前,有些农民工深感负担重,通过口头协议将土地送回给村委会或转让给他人耕种,现今政策不同了,他们又想要回承包地,由此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四、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户。针对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户可以通过其亲友转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我积极参与本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基层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党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开始依法治国的进程是比较短暂的,没有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依法治国是不能实现的。普法不要求把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培养成律师,但至少要让他们具备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不懂法律,甚至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也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基层老百姓的普法工作,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是不容忽视的历史任务。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公正司法,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反映出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党的执政权威,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社会法治化水平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因此,基层普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基层普法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群众越来越重视物质和经济利益,把物质上的收益看成是论成败的唯一标准,对缺乏眼前利益的工作持回避、被动和淡漠的态度,普法工作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同时,一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中主动性不足。这就造成很多的普法工作变成了书面文字,形式主义,群众不关心也不参与的现状。有的单位甚至还将普法看作软任务,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或者依赖思想严重,一味依靠主管部门,普法工作被动应付,而且觉得普法工作每年都在做,费时、费力,还要经费。甚至个别单位和领导思想观念落后,认为群众懂法多了,工作不好开展,普法态度不积极或存在抵触情绪。这些观念上的问题导致普法工作难度加大,收效不明显。
(二)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难点
组织者的角度:一是组织者实施难。普法工作由于对象不统一,层次多样化,这就导致组织者实施时无法预期效果,组织起来难度大。二是对象群体庞大,各街乡需多层次集中组织学习。群众的角度:首先是学法难。形式单一,绝大多数群众是通过看电视,看报纸了解普法工作的,学习片面。而且不能回顾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其次是抓不到点,普通群众学法基本上是被动的。大多数人只有遇到纠纷时,才急着要了解法律知识,找到懂法的人咨询。最后理论学习与实际脱节,基本的普法工作大多是简单的法律常识,难以解决基层实际生活中的诸多问题。而且认同度不高,甚至一部分观点认为在基层普法工作是搞形式,实际工作生活中是“权大于法”,对法律工作产生误解。
(三)普法工作的方法思路还不够开阔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异,这就要求我们的组织者进行普法工作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普法有的单位和部门制定规划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缺乏特色和可操作性,少数部门没有发挥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在信息反馈上还不够及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三、改进基层普法宣传工作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建立普法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基层普法宣传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基层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基层政治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首先在基层普法宣传的过程中,树立通过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于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做到使广大基层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基层干部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从而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其次要坚持“两个结合” 。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用好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再就是普法和服务结合,普法宣传工作一定要维护国家稳定和经济正常发展服务,为基层改革发展服务,为繁荣农村经济服务,从实际出发,不走形式,不“做样子”。通过这种良性循环,就能建立起一种领导干部有成效、基层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机制。
(二)落实责任,形成严格的考核体系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普法宣传是一项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系统性社会工程,而宣传工作的成效关键在于塑造和培养一支精干的队伍。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从上而下的各级普法队伍网络,抓好落实,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过火做好总结工作,相关的考核部门不定期的对普法宣传工作做抽查。同时,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也是塑造良好规则习惯的黄金期。必须高度重视,从小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不仅要在发现问题时解决问题,更应该考虑在还未发生问题时预测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要形成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三)整合资源,创新基层普法宣传方式
多媒体的普及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普法宣传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方式也就发生了一些改变。这就要求普法宣传工作者充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最有的方式。同时,普法宣传工作也应当多种多样,比如说与“公民道德建设月”相结合,做好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还可以依托当前党支部活动室,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借助党支部成员及妇女主任、计生员、共青团员、民兵等的学习辐射,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法宣传机制。抓好“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之,只要基层普法宣传见成效,形式上是可以多种多样的。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只有深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坚持把法律交给人民,掌握在人民手中,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才能变成生动的法治实践。薛城区积极转变法制宣传理念,突出重点、突出实效、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学法用法的大好局面。
(一)、以人为本,贴近实际,切实增强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普法内容上,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坚持需要才是根本的原则,做到紧贴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如针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宣传普及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
(二)、创新形式、搭建载体,普法形式呈现多样化
不断坚持法制宣传形式的探索创新,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路子。一是抓活动、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利用不同主题的各种法制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实行全区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开展了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购买了各类法律书籍2万多册,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人员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学校39次,使每年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迭起。二是抓载体、搭平台,夯实法制宣传的基础。为了加强指导、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我们先后搭建起三个工作平台。即:开通了“薛城普法网”;建立了普法联络员队伍;创办了《普法简报》。三是抓联动、求协同,形成法制宣传的合力。区司法局、普法办先后与计生局、国土资源局、老龄委等10多个专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系列活动。四是抓媒体、建阵地,营造法制宣传的环境。我们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媒体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现代传媒在普法中形象化、立体化覆盖的作用。
(三)、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促进重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
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为抓手,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促进了重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特别在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上,按照学用结合原则,依托区委党校建立了教育培训基地,对村(居)新任“两委”成员和社区基层干部开展了法律知识教育培训。11月,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我们分别对村(居)、镇(街)、企业干部及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普法考试,这也是我区首次将村(居)“两委”干部和镇(街)一般干部及执法人员纳入参考范围。全区应考人员2600人,实际参考人数为2560人,参考率达98%。对于推进全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在青少年的学法上,积极向农村倾斜,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普法骨干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小手牵大手”让“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以及创建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精心组织,以点带面,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在树立陶庄镇许村典型基础上,又确定张范镇大甘霖村、陶庄镇尚马村等10个村为民主法治典型示范村。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深化“两个一”工程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全区202个行政村共培养法律大专生219人,法律明白人7.7万人,农民依法自律、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二、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服务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着当前农村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建立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招商引资,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农业技术推广等重点领域的需求,提供全过程、多层次和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二是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诉讼、公证等形式,为普及科学知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思想建设活动做好了法律服务,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了法律服务。
三是服务农村弱势群体。在每个镇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20余名,区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为农民维权提供了绿色通道。在的时候,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8起,解答咨询3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4起,减免收费近2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为镇(街)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好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发生。积极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深化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城乡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农村,因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依法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特别是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显得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我们努力找准人民调解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维护城乡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夯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调解机构的网络化建设。区里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检、法、司、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各镇(街)、村(居)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建立健全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工作网络。
二是加强调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实行镇街矛盾调解中心与镇街调委会合署办公。镇街调委会均达到组织机构正常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服务管理制度化和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了受理、排查、报送、移交、调处、督办、回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矛盾调解工作流程,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区镇两级财政把排查调处工作经费按人均0.30元标准(区财政0.1元、镇0.2元)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落实了镇街司法所对村级调解主任的“三权”管理(人事任免建议权、考核奖惩权、工资发放权)。实行了首席调解员和调解员资格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立足于调解员的应知应会和调解技能的提高,每年都举办全区村级调委会主任集中培训班。通过纳入村级“法律大专生”培训计划、观摩法庭调解、交流经验、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渠道地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各镇街也按照分层培训的要求对调解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二)、立足长效,规范运作,健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实行“三级”调解网络报告制度和纠纷调解信息反馈制度,规定必须在两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实行了纠纷调解接待日制度,镇(街)矛盾调解中心每天都有专人值班接待,并与“12348”专线值班接轨。在各行政村和各厂企聘任信息联络员356名,做到有纠纷早知道,有矛盾早预防。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行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形成了“村周查、镇半月查、区月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做到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抓早、抓小”,防止激化,使排查调处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立了工作台账,对重大纠纷及时进行汇报。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集中排查,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是健全纠纷调处责任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管辖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区、镇街、村居调解中心和调委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
(三)、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是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__*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政法领导)__*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各个部门、单位紧密的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依法行驶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村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1、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条例、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法律法规。同时要将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2、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步骤
全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4日至21日):宣传发动。认真召开有关部门和各村干部工作会议,各单位、村组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同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6日):组织实施。围绕这次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21日):搞好总结上报工作。以各村、各单位搞好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上报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归总写书面材料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五、活动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本着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全镇干部深入村组,利用法制分校、学习室等宣传阵地举办村、组干部、党员法制培训班。利用赶集的机会,组织干部上街摆摊设点,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寄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2、加强青少年
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要求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学校为师生上两堂法制课和作法制报告一次,并由学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送法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家共学法”活动。
一、机关干部(公务员)学法。年度计划至少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适时组织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精神,重点对条例草案中增加变动的新要求及新城镇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搬迁安置补偿问题进行解读和探讨,力求通过学习思考将未来潜在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党委中心组学法。年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领导干部懂法用法、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计划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并提倡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进行法律知识自学。
三、企业管理学法。结合相关部门要求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年内计划组织重点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法》和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后危机时代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引导。同时,督促企业遵守相关劳动保障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农民学法。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镇区农民普法,尤其关注对返乡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总结上一年经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开展法律知识农村巡讲、以图释法、送书进村入户宣传,重点加强对依法、依法维权、老年人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并以此为契机,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关心和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各村宣传栏及广播公告等形式进行集中解答;同时,进一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八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种种形式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为积极跟进实行新“三定”、强化职能的需要,市局以“四高”为目标,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将资金优先投入基层、将设备优先装备基层、将经费优先拨付基层的“三个优先”,以此为统领不遗余力地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将建设环境优良、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场所作为首要任务,累计投入资金626万元,新增办公面积1897平方米,基层分局人均占有面积达到48平方米。服务大厅、职工食堂、文体活动室的建设率都达到了100%,彻底解决了基本保障问题,增加了凝聚力。
将计算机作为基本设备优先配置,目前全局已有计算机280台,每个分局都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人均占有率为116%,率先完成了人均一台的达标任务,将照像机、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作为必要设施,实现了全配备,提高了战斗力。
致力于建立快速反应的执法队伍,投资86.2万元,购置12台执法车辆,目前每个分局拥有2台车辆,走在了全省前列,全面提升了监管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节约、规范、效能的原则,强化对分局的内务管理。2009年制定“基层分局工作规范”,确定了基础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业务建设规范“三大类”、近100个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实行外部标识、备品摆放、电脑桌面、物品存放和执法用品“五统一”,做到科学管理、高效应用,切实将物质力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了办公办事环境的“两改善”和监管服务能力的“两提高”。近年来有20人次基层干部、14个(次)基层分局受到市以上嘉奖。
二、强化有为意识,积极推动监管执法改革创新
市局着力发挥现代化设备的重要作用,推动监管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坚力量的作用。创新实行“双标准”信用分类监管(以监管对象的行业和信用分类监管)。将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7个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将辖区市场主体分为守信示范、守信、警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5个信用等级,以等级确定巡查的次数,分距离实行监管,为开展市场巡查奠定了基础。针对辖区业户多而监管人员少的实际。创新实行AB职制网格化巡查。即:以网格划分责任区,相邻两个网格为一组,在那个网格巡查,则该网格的责任人为A职(主巡查),同一组的相邻网格的责任人为B职(副巡查),以此类推。以较少的投入实现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的最大化,初步形成了以网格化巡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基层监管执法机制,有力支撑了日常业务工作。
努力更新监管理念,更加注重事前防范,2007年投资40万元,购置了精良的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车。2009年成立州暨延吉市联合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购买注水肉快速检测仪,及时检测,主动出击,保证了日常以及“图洽会”、“北交会”等敏感期间的食品安全,大幅提升了震慑力和预防性。
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的做法在全州推广,2008年被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系统红盾护农先进单位”。
三、强化争先意识,尽心尽力服务经济发展
市局着力破除不关心经济发展,不注重科学发展,不重视社会和谐等倾向,更新服务理念,主动抢先机、争地位。围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商标战略、项目建设等,对创业人员、投资者、“三农”、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提供服务。
充分利用网络全联通、电脑全覆盖的优势,自加工作量和压力,业户可以就近到基层分局、市局注册大厅、政府政务大厅办理个体执照,方便了业户;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指导延吉晨兴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出质,融资1350万元,把“死股权”变成“活资金”,促进了企业发展;主动靠前推进项目建设,垃圾发电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由于延吉市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筹建执照已被吊销,不能重新办照,市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省、州局,特事特办,使企业及时登记,保证了该项目顺利达产落户;连续多年帮扶依兰镇九龙村农民生产经营特色产品朝鲜族土酱,先后帮助其组建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策划注册“依兰沟”、“德莱村”和“豆满江”商标,发挥了“商标富农、广告助农”的积极作用。
市局连续四年(2006年至2009年)被评为市软环境建设十佳先进集体、2009年度创业促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强化升位意识,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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