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6-19 08:15:1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纪工委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篇(1)

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自查、重点抽查和检查等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

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继续搞好自查自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排查责任。建设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履行有关手续的情况进行自查;负有项目审批

、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为主线,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的情况进行自查。要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等方式,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自查,既要摸清项目底数,更要

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自查任务较重的县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自查时间,但最晚不超过5月底。下阶段主要是认真梳理各地各部门排查出来的问题

,做好统计汇总,5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重点抽查和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各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重点抽查。着重抽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概算建设项目,抽查的覆盖面原则

上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抽查工作要吸收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加,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表》,规范检查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县

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本地区3个重大项目开展剖析式检查。(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三)搞好分类处理。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做出分类处理。按照中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

、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程序性违规问题,要运用教育、规范的办法,以批评教育、吸取教训、督促整改为主,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腐败问

题,必须从严处理。对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边查边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界限不清、标准难以把握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反映,市工程治理

领导小组将及时报请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明确政策界限及统一处理的标准。(责任单位: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牵头部门、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治理在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监管。严格履行审批、审核职责,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二)切实改进投资工作。根据国家《中央预算内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试行)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出台我市相关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快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建立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

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治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一)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和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拟于上半年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市拟在《条例》出台后,制定出台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推进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调研,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

行为集中于一个平台,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

办、市工商局)

四、治理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一)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5月底

前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上报专项清理工作报告;9月底前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二)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实施方案》要求,梳理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情况和存在问题,重

点检查2011年4月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5月份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市

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三)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要求,对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清查,按时完成并上报整改情况专题

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五、治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一)对违规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各县区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问题”和“零案件”的地区,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监察局)

(二)检查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对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提高容积率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清理检查,作出相应处

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三)加快有关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六、治理在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等问题

(一)落实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供电公司)

(二)抓好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

督机构财政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建立工程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抓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健全统一的诚信

奖惩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信息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不诚信“黑名单”等,加

快建立健全诚信信息体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住建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

局)2、利用各部门现有系统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

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3、研究制定《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确定各相关单位在信用信息提供、信息管理、

平台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一)开展案件线索清理摸排、移送工作。各地各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主管(监管)部门对以往各自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

案件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二)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办案工作,通报重要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协调重要案件查办等。要形成整体

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三)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案件批办、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季报制度。(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四)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剖析研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

九、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进行治理,力争在治理招标投标、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工程质量、信息公开等突出问题和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推进工程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纠、边建,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敢于动真碰硬。

篇(2)

(二)加强与编委和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力争出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三)加强与各地卫生应急机构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工作,对全省应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四)开展全省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调查,制定全省卫生应急“*”规划。

(五)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卫生应急业务单位和各市卫生局要切实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在上半年前完成卫生应急机构组建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

(一)不断完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健全部门预案、地方预案、疾病预案、单项预案的体系。

(二)组织全省卫生人员观看省鼠疫演练录像,认真总结省鼠疫演练经验,继续推广小规模的卫生应急暗访、演练。

(三)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厅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各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人财物储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一)充实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应急队伍专业和技术结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二)强化应急队伍技术培训,积极配合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织编写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举办卫生应急系列培训。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起快速、有效、齐全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四)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能力现状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和现场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理能力。

四、组建卫生应急监测系统,提高预警预测能力

(一)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媒体信息监测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疫情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三)针对各个时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召开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和预测会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检验检疫、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当时候组织国内外应急管理考察。

(三)不断推进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力争今年出台《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合作协议》。

(四)切实加强泛珠三角卫生应急交流机制建设,协调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宣教,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与各大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与教育机构沟通,争取在学校中增加有关应急处置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承受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通过小册子、互联网、新闻媒介,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全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省疾控中心要逐步建立起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工作。

七、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一)切实做好非典、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准备。加强监测,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控制处理,防止事件扩散。

篇(3)

农机总动力增长5%以上,达到72.5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70.2%。水稻种植、油菜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6个以上,创建全程“保姆式“合作社1个;农机经营服务人员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较上年增加10%以上;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作业组织化程度、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全年不发生道路外死亡性农机事故。

二、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年活动。

1、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按照一镇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要求,新增6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其中创建全程“保姆式”合作社1个。

2、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农机购置补贴、扶持资金等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倾斜,积极协调帮助合作社资金筹集、用地、油料供应、工商登记、场库棚建设等事宜,促进其发展壮大。

3、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大力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操作人员等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4、召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会。筹备召开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创建1个全程托管“保姆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5、深化帮扶联系活动。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健全帮扶联系长效机制。

6、开展示范社创建。培育一批典型,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实力,力争一批合作社进入省、市级示范社行列。

三、全面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

1、科学制订农机补贴方案。认真分析农户农机购置需求,合理确定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种类,科学制定方案,优化品种结构,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设购机补贴政策宣传专栏,编印宣传手册,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公布补贴政策、申请程序、补贴产品、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

3、坚持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农机购置政策,要在严格遵守程序的前提下,简化购机申请审批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确定补贴对象,简少审批环节,方便农民申请。

4、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自觉做到“八个不得”和“四个严禁”。

5、强化监管措施。强化对县局工作人员、农机销售商、农机购置户的监管,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抢占、倒卖补贴指标、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购机补贴督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6、认真实施市级农机补贴资金。认真贯彻《关于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确保惠农政策平稳实施。

7、加强农机化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农机化项目,认真做好省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增强项目示范引导作用。

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认真贯彻省农机局2011年11月份召开的设施农业装备工作会议精神,将设施农业发展提上农机化发展的议事日程。按照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基地的要求,以现代农业示范园为突破口,以设施农业机械为重点,认真组织设施农业发展调研,进一步提出推进全县设施农业装备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

围绕县草莓发展规划,深化大棚微耕机械等设施农业技术装备的创新和发展,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设备,推进设施农业应用。

五、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切实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轨道。

2、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配合,重点查处违法载客和“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全年不少于4次专项大检查。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全年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不少于5万份。

4、加强农机监理业务工作。从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入手,注重办证程序,严格检验、考试要求,规范监理业务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新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2个,新建“平安农机”示范村5个,新建“平安农机”示范户200户。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

六、加强农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

加快培训提高广大农民机手的农机实用技能水平、掌握农业技术的农艺知识,加强农机农艺的进一步融合,为此,要做好农机化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化人才队伍。重点培养以农机手、新型职业农民为对象的农机适用人才,开展土壤深耕深松、旋耕施肥播种、机械化插秧、秸秆还田等先进适用的技术培训和农机化项目培训,全年培养各类农机适用人才达到4000人以上。

七、加强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推广。

1、开展秸秆还田机械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科普教育,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2、加强秸秆还田调查研究。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的沟通、配合,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探索、设计出符合我县商情的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具,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规范秸秆处理行为,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逐步转变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3、召开秸秆还田机械化现场会。在重点禁烧区域,积极开展油菜、水稻、小麦等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会。

八、加快提升水稻育栽插机械化水平.

1、认真实施省农机局水稻育插秧推进计划。围绕粮食产业提升行动,以我县列入2012年省级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的发展,加快推进整村整镇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应用步伐。争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县机栽插水平要达到20%。

2、强化政策扶持,保障机具供应。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当年度新购插秧机100%得到补贴资金。

3、做好技术培训及服务工作。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水稻主产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张旗鼓地开展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让广大农民接受插秧机,接受机插秧。承诺对当年度新购插秧机用户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4、强化示范点工作的落实。全县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作为示范点,建立1-2个工厂化育秧基地,为实现整村推进提供保障。扶持5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社会服务,加快我县育插秧机械化应用步伐。

5、召开水稻工厂化育秧及机栽插现场会。

九、大力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

1、明确发展目标。力争全县油菜联合收获面积达到5万亩,油菜机直播面积达到1.5万亩,召开现场会、演示会,扩大示范效应。

2、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开展农机农艺知识和技术培训,建立农机农艺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组织。

3、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油菜机械化跨区作业,培育新型农机作业市场,推动油菜机械化作业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

十、抓好重点季节农机化组织生产。

1、抓好“春耕”、“三夏”和“三秋”三大会战。全县机耕作业面积年达到170万亩,机播面积达到30万亩,机收面积达到126万亩。

2、加强农机化生产工作协调。全面实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进度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农机系统应对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重点加强跨区作业组织协调,扩大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领域,保障农用柴油供应等。

十一、开展农机维修能力建设年活动。

在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调查摸底基础上,通过整治和规范,使农机维修网点维修资质和规模得到提升,农机维修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有所增强,农机维修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机维修网点考核与评价机制、行业自律和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持证率达到50%,维修人员职业技能持证率达到40%,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十二、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

1、建立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机信息对农机化事业的宣传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机化信息宣传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宣传网络。

2、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媒体,扩大农机化影响力。

3、建立信息宣传奖励机制。出台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主要科室每月提供农机化宣传信息不得少于2篇,对当年度完成任务较好的科室、个人予以奖励。

十三、切实加强农机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篇(4)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正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决策,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实践。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开展纪念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评选表彰一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单位”,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和分值权重,签订2013-2015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分级负责、分类保障、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既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二、着力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人口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能力,促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其他免费技术服务。

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落实经费投入,配备好必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测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建立巡回督导、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覆盖80%以上的目标人群,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药具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生殖健康。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回头看”活动,加大考评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退出机制,加快计生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三、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继续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情随访、统计监测和B超监管、女婴保护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终止14周以上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创新

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村级合同化管理,加强基层队伍、网络、阵地、制度建设,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管理服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表彰第四批示范村(居),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行村级计生主任星级管理,做好城市社区计生协管员选配工作,落实责任、报酬,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入开展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规范城市社区属地管理和单位法人责任制;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交换,巩固提高“一盘棋”工作水平,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流动人口“支部(商会)+协会”的管理服务模式,深化区域协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服务免费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加快建立“网格管理、规范运行、均等服务、信息支撑、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初步构建市级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参与市级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县级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强化人口日常统计,充分运用WIS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等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开展“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办证服务,推进人口计生专线网络提速,做好信息安全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五、不断加大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和谐幸福

在政府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好现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城镇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30%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保障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努力探索将城市失业、无业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其中的办法;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兼容,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环境。

在村集体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村(居)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男女平等,并适当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让计生家庭及时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

在社会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力度。联合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项目和计生助福行动,关注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认真实施好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程,从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等方面,帮助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并重点帮助解决孤儿监护、留守人口、老年空巢、残疾受灾等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全面强化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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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外贸自营出口增长15%;完成工业性投入15亿元,其中制造业投入14亿元,完成区块基础设施投入2亿元;引进内资8亿元,引进或新创办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其中亿元以上3家;新培育规上企业10家,其中亿元以上2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5家。创建便利店31家,行政村有店村的连锁便利店覆盖率达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服务企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磐政[2011]130号《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县领导、机关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加大企业难题协调办理力度,提高难题解决率。开展银企和用工等对接活动。启动新老城区企业联建职工公寓项目准备工作。完善企业创业绿卡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绿卡优惠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推进各项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尽快兑现2011年工业经济扶持政策。

(二)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完善重点企业运行分析系统,建立涉企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业企业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发事件。编印《工业月报》,每月通报工业生产、外贸出口、工业投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开展一月一简析,一季一分析,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和应对措施。

(三)提高区块开发水平。完善工业区块工作例会制度,帮助解决建设中的难题。落实考核、督查、通报、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基础设施和三产配套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完成平台基础设施投入2亿元。开展工业项目用地绩效评价,建立工业用地项目动态管理档案,对亩产税收、每度电产值、税收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加快供地和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工业投资项目协议约束机制,深入开展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盘活工业用地面积150亩以上。加大未开工、未投产项目的督查力度,继续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制度。新落地开工投资项目20个,新竣工投产项目10个。

(四)加大选商引资力度。编印招商画册和政策汇编,编制全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开展投资环境推介活动。招商引资重点区域向杭、沪、甬、温等发达地区拓展。围绕主导产业培育方向进行选商,正确引导工业投资方向。加强对业主的考察,把好环保关、能耗关、效益关。严格执行《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加强联合考察,提高考察效率,规范操作程序。开展未落地项目调查、清理和重新评价。尝试公开竞标供地筛选项目制度。

(五)加快产业提升步伐。深入调研,明确各区块产业规划布局。改造提升五金机械、工艺礼品、针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塑料制品、汽摩配、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医药保健等新兴产业。完善重点企业培育政策,突出培育重点,加大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围绕转型升级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实施县重点技改项目20个以上。创建工业园区塑料模具中心。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以上信息化项目3个,完成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备案5只。加大中央、省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3个、专项资金项目8个以上。

(六)提升经济协作水平。按照"接轨周边、借力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山海协作共建园区建设,加强和在外人士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经济协作范围和途径。发挥各地商会作用,实施"浙商回归"工程。

(七)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义博会、消博会等境内外展会,全年争取落实各类境内外展位200个以上,参展企业150家次以上。

(八)加大素质培训力度。继续开展企业高效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和谐文化、安全生产等培训,举办企业家、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以上,举办工业干部经济实务培训班1期以上,完成务工农民培训1000人次以上。

(九)有序推进节能降耗。出台《县"十二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实行各领域协同推进。加大节能降耗考核力度,推行节能降耗工作问责制。成立节能降耗工作机构,健全能耗管理队伍。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评估制度。根据工业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年度用电量计划管理,稳妥实施有序用电。加强宣传,规范散装水泥、新型墙体"两项基金"征缴,启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家,申报省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扶持项目2个以上。

(十)抓好商贸体系建设。开展县屠宰厂迁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力争完成土地征用。加强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千镇连锁超市"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创建村级连锁便利店,有店村便利店覆盖率达85%以上。加强备案企业管理,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拓展农村消费市场。规范发展煤炭、成品油、报废汽车、典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商贸服务业。加大对商贸企业扶持力度。及时兑现2011年商贸流通扶持政策,积极申报争取2012年商贸流通扶持项目。

(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提升365经贸窗口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县委〔2009〕44号《关于加快推进扩权强镇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放权到位。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执法检查,县城定点屠宰率达100%,农村屠工证年审率达90%以上。加强特许经营、直销、促销等经营行为和民爆物品销售等行业监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开展"走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大走访活动,建立局班子联系工业区块、机关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围绕阶段性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参谋。执行周一晚上集中学习制度、机关干部中心发言制度。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违纪违规惩处制度。完善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加大信息调研考核力度,建立奖勤罚懒、创先争优的工作激励机制。

(十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生态县建设,切实做好平安创建、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维稳、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三联帮扶、机关党建、文明卫生、社区共建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争取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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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卫生应急规范乡镇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建设,提升原有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整体水平。田楼、李集2个乡镇严格按序时进度,软硬件并重,务求实效,确保年内通过规范乡镇验收。继续巩固完善省卫生应急示范县成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二、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工作

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管理与能力提升,各单位可参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完善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积极参加上级卫生应急队伍骨干轮训、联动集训和协同演练,积极组织本级和下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探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年”活动,强化培训与评估,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和急救专业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

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及院前院内应急工作

落实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规范、考核标准,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注重培训和演练,保证物资储备满足需求,强化内涵建设和常规管理。强化院前应急与院内应急的衔接,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的实战能力,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规范急救站(点)卫生应急工作。

四、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加强SARS、H7N9、MERS、鼠疫、寨卡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与检测,完善监测网络,试点开展基于媒体的事件监测、以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健康相关症候群(事件)监测,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中毒、核和辐射等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努力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预警。加强与安监、教育、食药、公安、农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通报合作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五、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现有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框架下,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根据省统一开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基地等资源的动态管理。完善县乡卫生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互通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

六、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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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卫生计生执法队伍

贯彻国家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监督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督职能,夯实队伍基础,提高综合监督效率。

(二)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培训

进一步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全县监督人员,尤其是卫生计生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卫生执法大队要积极落实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

(三)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的推送,提升监督效率。加强信息报告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监测机制,强化数据的分析利用。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继续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推动监督信息公示,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职责

(一)强化医疗行业监管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反应强烈的问题,强化医疗行业监管,坚持服务与指导,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提升质量。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深化血液安全监管。

(二)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

做好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现场检测情况监督抽检;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重点,开展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三)推进计生日常执法工作

加大我县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监督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及相关服务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巩固打击“代孕”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五)狠抓重点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干细胞临床应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美容医疗机构、重点浆站专项整治,以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完成重点监督抽检任务

根据市支队下达的《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配合市支队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开展相关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力争全市监督和抽检任务完成率和结果及时上报率、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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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策群力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本委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为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明确责任,根据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相结合,设立招商引资单项奖,同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外出招商、来人接待等费用,对当年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0.5‰予以奖励;三是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的推介和工作。重点是重新修编了安徽省旌德县“十一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旌德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项目书;四是重点跟踪并服务我委今年招商引资项目安徽泰科铁塔公司投资的3g通讯铁塔项目,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到目前为止,累计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795万元,于9月份在全县率先完成了县政府下达我委15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二、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步伐与监管力度,高起点构筑城市发展框架成立了旌德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对全县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严格规划审查,确保了建设按规划实施。依据总规和详规进一步加强北门街区、和平新村、323省道以北地区及县城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管理,加强规划技术服务工作。一是完成了上河铭门组团、金碧佳苑组团以及祥和苑商住楼组团、北门文锦苑小区、百和苑居住组团、旌秀苑居住组团等6个规划方案的审查,并及时提出了规划审核意见并及时进行了审批。二是加强县城规划区域的建房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县城规划区内的个人建房及零星建设,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措施上报政府。对xx年度28户申请建房户和xx年102户申请建房户及时开展了摸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意见上报县政府,及时解决规划区范围内人个建房问题,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规划宣传月,采取展板、固定的专栏以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城市规划法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

三、强化措施,突出“两区”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硬环境

二是投资450余万元完成了总面积约28000平方米的江村大道快车道、慢车道路面建设工程;投资80万元完成了中心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并已投入使用;投资70万元的利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四是投资165.45万元,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亮化、绿化补植工作。投资138万元完成了城西路人行道及西门老路的改造工程;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检测中心对和平大桥检测鉴定报告结果,投资10万元对和平大桥进行维护,年底完工;投资3万元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对解放街、和平路、营坎路、胜利路等4条道路坑洼积水的人行道、绿化、亮化按六个出新的目标开展了集中整治;结合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开展,投资9.15万元完成了中市桥护栏维护、中市桥河岸维护、河西路一小段、河东路(制药厂至新旧323线段)路面、向阳二村道路的维护工程、西门老路附属工程、城西路中段维护工程以及旌阳桥桥头接线工程,方便了市民的出行;投资3.3万元对胜利路、和平路、河东路等重点路段及梓山广场的绿化进行了补植,对解放街、河西路的绿化树进行了修枝;投资2万元对整个城区路灯以及梓山广场的亮化进行了整改,切实做好一点两线的景观和夜景建设。同时对全城的道路排水管网、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进行了全年的例行检查与维护,确保了“7·10”期间没有因市政设施的破坏而造成大的损失。

五是投资80万元积极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及专家评审等立项前的准备工作,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于5月份按程序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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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管理,提高两员素质。

我们始终把优化“两员”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作为经常性的头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了《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强化检疫规范化操作程序和检疫员工作职责,对全市检疫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考核,加强了对检疫员执法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违法违纪,有失职行为的检疫员按章查处,有x名基层站检疫员因工作不到位,违反《xxx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而受到了处罚,使全市的检疫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强化检疫检验,提高检疫质量。

充分利用了快速检测箱等动保工程配套仪器设备进行检疫操作,对定点屠宰场的疑似病猪肉进行快速检测,全年共查处了x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增强了人们对上市畜产品安全的信任度,同时提高了对外运畜禽产品的声誉。检疫执法做到检疫员到岗到位及时,检疫工具全齐,检疫质量得到保证。在检疫过程中,严格把住以产地检疫为重点的五关:一是产地检疫关;二是进场(点)检疫关;三是宰前检疫关;四是宰后检验关;五是市场监督检查关。注重了产地、屠宰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使之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完善,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的检疫工作机制,全年完成猪、牛、羊产地检疫xx万多头,白肉检疫xx万头,家禽检疫xx万羽。

(三)强化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全面推动检疫工作。

自从对猪、牛、羊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为推动我市动物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们实行以检疫促防疫、以防疫促发展的工作方法,严格把住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对没有免疫标识的猪、牛、羊一律不准流通、上市和交易。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每个猪场的围墙上都刷写了宣传标语,下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牌,并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涮写了xx多条宣传标语,宣传形式多样,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于宣传力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促进了我市动物疫病的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没有监督管理,违法行为就得不到惩处和改正,我们主要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即日常管理与经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定期监督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4月份对全市中等以上规模的养殖场、11月份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点)的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并经常组织防疫监督员对乡村级交通要道和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全年监督重点放在打击逃检,无证经营,经营死因不明病害畜产品以及检疫员、防疫员违纪违规行为上,并以集中力量查处案件为突破口,解决群众举报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检疫工作和猪、牛、羊免疫标识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x起,查处逃避检疫案件x起,经营死因不明畜产品x起,不凭检疫证明运输畜产品案x起,防疫员违规使用免疫标识x起,对当事人均依法、依规给予了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

二、xx年工作要点

(一)从抓业务培训入手,重塑检疫监督队伍形象。

为切实提高“两员”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防检疫队伍形象,全年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建章立制,继续推行去年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xxx检疫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严把两员的审核关,对全市检疫员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工作能力差的人员取消检疫资格;三是抓好“两员”的业务培训,拟在x月份对全市检疫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抓好检疫示范站建设,着重抓好xx等x个条件较差的检疫示范站建设,并对xx、xx、xx等三个定点屠宰场实行重点监督。

(二)从审证发证入手,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是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防疫监督的重要手段,今年要重点抓好贩运户、屠工及饲养场的办证及年审工作,严格办证程序,先培训,后规范,力求《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率达xx%以上,做到依证管理,持证经营,同时加大《动物防疫法》、《xxx动物防疫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从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入手,扩大检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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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区级机关中层干部行政能力建设培训班。5月15日—16日,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区级机关80余名中层干部参加。课程分中层管理者“角色内涵”、“激发与引导”、“沟通与信任”、“问题与解决”4个部分,用一种全新方式激发机关干部干劲,“唤起了心海沉睡的激情”。

(二)组织相关征文活动

1、举办“祖国在我心中”征文竞赛。竞赛自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参加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青年及家属、在校初高中学生等。列为“机关工作大练兵”活动内容。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志愿献血活动。年初,区机关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原计划献血160人,实际报名189人,区级机关73名志愿者到无锡市中心血站义务献血。献血人数在5人以上的单位部门有:**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卫生局、区交通局等。

2、开展志愿植树活动。与区绿化委员会联合发起“千人栽万树、绿化靓家园”主题义务植树活动,3月中旬,机关各部门分别到各挂钩镇义务植树。宣传部、统战部、农林局、党工委、司法局、残联、城管局、工商局、药监局等9个机关部门干部职工120多人,在阳山镇阳山河畔栽下500多棵香樟。人大、政法委、审计局、国税局等100余人,在堰桥街道寺头港完成植树400余株,营建义务植树基地30亩。区委办、发改局、检察院、地税局、教育局、质监局、环保局、规划局、计生局干部,在玉祁镇工业园区植树1400余棵。

3、开展“人道万人捐”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红十字会联合发文,以“汇聚人道力量、共建和谐无锡”为主题,机关各部门踊跃捐款。

(四)开展“机关工作大练兵”活动

活动时间5—6月,以“读写说做”为主要内容。读:即组织读书和心得体会交流、美文朗诵;写:即开展“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比赛;说:即开展“亮出闪光点,共叙成长路”先进事迹交流、组织思辩会;做:即组织ppt课件制作比赛、才艺展示活动等,共7项。通过岗位练兵,自觉践行“强本领、尽本职、亮本色”先进性要求,锤炼岗位精兵,评选一批机关“岗位能手”。

(五)加强机关工会工作

2、开展女职工“健康互助计划”。印发《2009年机关女职工“健康互助计划”方案》等相关材料。

3、开展“古运万人游”活动。区级机关工会主席48人参加了活动,畅游了古运河。

4、举办区第二届运动会。从2009年4月—10月,将开展7个大类:即田径、篮球、拔河、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的比赛项目。运动会职工部分为乡镇街道组和区级机关系统组两个层面捉对比拼。区级机关系统组有7支队伍,即区级机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交通系统、政法系统、税务系统和国土系统。

二、2009年下半年打算

1、组织开展大学校园体验活动。组织区直机关部分学生及其家长参观*松江大学城,听取大学校园建设及招生、志愿填报等情况、参观松江大学城。

2、举办“老少齐唱”祖国好歌咏会。歌咏会初定于省锡中举行。参加对象为省锡中分部部分学生、各局关工委主任、关爱团全体成员、区机关家属代表等。

3、继续进行区第二届运动会。目前已进行部分比赛,继续组织好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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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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