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法治宣传责任制
我局制定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方案,成立了“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各分管副局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落实了工作步骤和任务。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抓落实,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联络员,有效推进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普法培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文化广电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促进全体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提升执法责任意识。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为重点,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以学习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专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增强执法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以学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监督条例》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契机,提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增强了全系统干群学法、用法、守法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今年以来,认真组织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和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管理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各对口部门行政执法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共计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新规定、新法规及行政许可法的掌握;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领导和科室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进行文化经营人员知法、守法培训教育。通过抓好上岗培训工作,结合专项整治举办法制培训班,推进新法规的贯彻实施,分别举办了音像、娱乐市场、网吧经营和印刷业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业干部、区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领导进行专题授课,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培训8次。共培训文化市场经营业主160余人次。通过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遵章守法、文明经营的意识,积极配合了各专项依法整治行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扫黄打非”整治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整治行动,促进了各经营业主文明守法经营素质的提高。
(三)抓工作规范,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机制,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在确定每周二、五为固定检查日的基础上,在其他时间安排一天为随机检查日;实行每月联动机制,在独立检查的同时,加强各部门联动,保证每月与工商、公安、消防举行联合执法一次;实行8小时外检查机制,将检查时间从8小时工作时间内延伸到8小时工作时间外,做到检查时间无死角。
二是抓场所内管,文明争创活动进一步深入。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统一制作“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牌,挂于进门醒目处,对文化经营场所统一制作“友情提示”牌,明确经营范围和处罚标准,使广大市民了解管理政策和规范内容,强化了管理规范,对网吧规定必须配有收银员、网管和保安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促进文明争创活动。开展了“星级网吧”“文明歌舞厅”“十佳印刷企业”及“管理优质企业”争创活动,积极进行评比表彰活动,促进了各文化经营单位店容店貌整洁、环境舒适,服务规范。
三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文明城市为抓手,突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扫黄打非”三个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深化“五老”义务监督。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5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场所4160家次,共处罚网吧9家,罚款共计2.9万元;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8万余册(盘),取缔非法游商23家次。在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省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未丢一分,特别是在第3次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夺得郊区县和全市13个区县实地考察第一名。分别与文化市场各类经营业主签定规范经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开展非法光碟鉴定工作。
(四)抓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权力阳光运行
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了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按照区阳光办的统一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项目办公系统自动化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规定》、《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考核行政执法评议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办法制度》等,保证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行政处罚公开化、行政决策程序化。在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事项的审批中,认真执行流程岗位式管理,形成了固化的对外办事流程、对内事务处理岗位流程,使人员岗位固化,职责到岗到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理效率,使窗口岗位服务更完善更规范。今年来,我局未接到一起行政投诉。
三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在市文广新局法规处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作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每年组织1期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人员培训班。通过外出考察,互相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质量,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我局能及时向区法制办办理报告备案手续。
二、2013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提升“法律六进”工作品质
坚持“抓特色、出亮点、树品牌”的工作理念,以“法律六进”为依托,围绕法治、民生、公平、诚信等主题,面向民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围绕参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将法制宣传与地域文化、传统文化、行业文化相融合,加大法治元素在大众文化中的含量,在大力提升“法律六进”工作品质的同时,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其中,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落实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工作要求;在“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总结经验,进一步具有特色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典型。
(三)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系统教职工素质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1、党委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年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宪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局带头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2、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年内组织两次专题法制教育辅导讲座;认真完成“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城”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课程;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已有执法证的人员继续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各学校、直属单位法制学习。继续举办校长书记法制教育培训班;充实、完善教师法制培训教材内容。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水平;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写心得体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治教意识。
二、建立项目引领机制,有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设立法制宣传年度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内容、制定项目进度表,有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法律知识渗透学科项目。继续推广和巩固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模式,举办法律知识渗透学科课堂教学大点评活动,在全区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学科渗透教学研讨和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巩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工作成果。具体安排为,3月份,以《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印发为契机,举办《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首发式暨法制教学课堂大点评启动仪式,4至11月开展评比活动,12月总结、表彰和展示。
2、社区学校法制教师、教材、课程落实项目。为全区各社区学校配备2—3名兼职法制教师,确定法制课程教学计划、充实调整法制教材,建立终身法制教育体系,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
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丰富法制教育模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1、立足课堂教学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根据在校学生的不同年龄段和接受事物的能力程度,通过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午会课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积极开展校内、外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学校网站、中团队活动等阵地,以区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效的方法和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市禁毒网上知识竞赛、区“合理消费,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摄影比赛和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征文活动,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对市场经济实施综合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则要靠广大执法人员通过一件件具体行政工作的处理,对一起起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办来保证和实现。现阶段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更加严格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职能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迅速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跟上时代步伐。根据省、市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局本年度宣传教育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正在实施的全民创业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省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即二十条)和《关于全省工商系统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措施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务必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相关的登记管理规定,增强贯彻落实省局“二十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奠定良好基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公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会《公务员法》的主要精神,了解、掌握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学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健全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抓落实。各单位在坚持周五下午学法日的同时,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窗口单位和基层分局要加强宣传园地的建设,在管辖区的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县局计划在适当时候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法测试,对测试成绩优秀的予以奖励,对测试成绩未达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评先一票否决。
一、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和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等,大力宣传有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方面法律法规。着眼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加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基层民主法治、依法维权、依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重点普法对象为第一抓手,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引领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抓好四个方面普法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各类培训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务员学法活动,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持久深入。二是实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要组织青少年参与法制实践活动,推动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强企业经管人员学法用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通过以案释法、展板宣传、知识讲座等实用性强的普法教育,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金融、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强化农(居)民、农民工法制教育,紧贴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升级创建工作,营造民主和法治的基层自治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维权能力。
三、以法治文化为统领,加强普法手段载体创新。要通过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一是筑牢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在普遍推广完善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法制长廊等阵地建设。二是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四、以考核验收为中心,加强普法目标任务落实。一抓普法任务的完成和措施的到位;二抓普法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健全;三抓普法工作漏项的补缺,不留死角;四抓工作经验的总结表彰,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五、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和重要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强化镇、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职能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度,为全镇的法制宣传教育奠定更为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加强评价考核机制建设。真正做到将普法教育纳入各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挂钩,与评选表彰先进挂钩,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刚性。三是加强社会联动普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联动、上下联合的工作网络,制定部门联合普法的工作制度,形成共识,整合资源,真正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确保不失时机地把普法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照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普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着重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评、局领导中心组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
二、落实中期督导,推进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适时开展中期督查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六)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今年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牢牢抓住对外宣传、对内培训两条主线,着力在重点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上下狠功夫,深入推进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明确宣传主题,确定专题内容,集中开展财政法规政策的社会化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亲和力,把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在财政管理实践中宣传财政法规政策,在普法中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特有品牌宣传。集中宣传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和办事流程,各项财税政策以及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深入开展财政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活动。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继续坚持“领导学”、“领学”、“互学”等主要学法形式,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能力。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财政干部学法、依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政府机关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有关财政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他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3、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种纪念活动、主题活动等时机,通过法制文艺、普法专栏、广场咨询、政风热线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我区财政法制培训教育的三个重点。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资金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核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财政法制调研,参加各种财政普法宣传活动。
2、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将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邀请法制专家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开展企业税费负担研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区经济影响的调研工作。要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为检验学习效果,保证学有所获,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方可领证。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司法、法制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考试成绩报局办公室备查。每年参加为期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
三、工作要求
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村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本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居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村***识、爱国意识、***统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村民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守法、***的观念,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紧密结合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和平安校区的创建活动,加强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遵纪守法、团结***的新禄村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深入推动“和谐大崇”新农村的建设,我镇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努力提高村民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制定工作计划、整合工作方案,落实好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普法学习力度,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今年上半年,按照我镇普法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禁毒知识、反宣传知识等,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规范教育;组织村民参加普法讲习会6次,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
三、努力践行,大力宣传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律学习,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开展活动以来,司法所、派出所在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开展了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讲授法制课五场次,通过活动一是培养农村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全镇法制副校长进学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此次活动得到了农村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我镇以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在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宣传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我镇将次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年部署,使其常态化。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县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吉财法[2001]1690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扶余县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部署会,对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部门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使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宣传队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局长为龙头,以科长、所长为主体,以执法人员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财政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理财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科室根据区全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五年来,我局共举办了法律学习班10期,共培训执法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将《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了执法人员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县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80%;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0多人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3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财政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局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局机关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了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系统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财政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县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县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财政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政务的透明度。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剩下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财政行政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知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省、市等专家学者作了报告。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财政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财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财政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财政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财政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财政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积极制定财政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财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理财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基层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基层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法理财工作成效明显。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