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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能弥补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多处不足,但目前高校像一个充满清澈甘露的巨大水库,地方文化产业又像是久旱无雨灌溉的农田,亟待清泉的滋润。然而,水库之水无法到达旱田,无渠无道、无法无门,进而导致水无用、田无产,优质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而文化产业又是青黄不接,单纯依靠政府救济于事无补。因此,寻找两者相互交通的途径与方法显得极为必要。
1.内部运力:沿产学研相交错的脉络
高校应该将发展地方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研究的重中之重,将一切可以为地方服务的文化研究都进行整理归纳与开发,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努力开掘一切可以被发扬、推广的文化因素。这些文化因素应按照受众需求而划分,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努力让学生了解地方文化和文化产业,带领学生共同投身到这项工作与学习中去,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让学生懂得文化、热爱文化、贡献于地方文化。实地调研、田间教学的方法可以被广泛使用,新的媒介也可以为学生的文化教育与地方文化传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高校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地方文化研究与转化氛围,不盲目跟随,更忌形成高大上的研究与教育格局,只能立足地方才能放眼全省与全国。高校间要形成文化产业研究联盟,同一课题要互通有无、相互合作,既提高效率,也能够避免重复研究与教育资源的浪费。
2.外部发力:走政企学相结合的道路
高校对地方文化产业进行深入了解后,要由政府来搭台,将企业与学校联合起来,积极调动学校与企业的积极性,排除二者的误会与分歧。政府的文化产业不能仅停留在行政决策的层面,其规划要强调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强调创意性、整体性与系统性。既要有成本意识,更要有价值意识,不能只作为政绩来对待。企业更要加强文化建设意识,不能只停留在营销层面。既要不断提高意识,认识到文化作为长远投资与回报的价值所在,要投资于实际的文化产业领域,成为辽宁地方文化产业的支柱与新生力量。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2-0267-02
一、文化生态学的起源
早在1870年,“生态”一词就被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使用,当时主要是指生物的聚集。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文化地理学之父卡尔・苏尔从景观出发,研究文化景观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并对文化生态学的方法论进行了探索,创立了“伯克利学派”,又称“文化生态学派”。1921年,美国学者卜欧克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首先提出了“人类生态学”(Human Ecology)这一学术术语,他和伯杰斯开始在芝加哥大学带领研究生展开对该问题的研究,被称作是城市科学的“芝加哥派”。[1]同时,美国人类学家弗兰兹・博厄斯和克罗伯提出了文化的“环境决定论”和“环境可能论”,为文化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生态方向。目前学界比较认可的观点是,文化生态学诞生于美国,由美国人类学家J. 斯图尔德提出,他在1955年出版的专著《文化变迁理论》中完整地阐述了文化生态适应理论。在该书中,斯图尔德认为文化变迁就是文化适应,这是一个重要的创造过程,称为文化生态学。[2]这一观点的出现也被认为是文化生态学学科正式诞生的标志。文化生态学比较重要的观点是“文化生态适应”理论、“文化核心”与“文化余留物”理论。
二、文化生态学的发展
斯图尔德正式提出文化生态学的整个50年代,文化生态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局限于人类学领域,并且没有形成一套正式的方法论和学科范式。直到60年代末,在斯图尔德的影响下,三部重要的文化生态学著作问世,即R・内廷的《尼日利亚的山地农民》、R・拉帕波特的《献给祖先的猪》和J・贝内特的《北方平原居民》。这些著作丰富了文化生态学的内容,界定了研究范围。
70 年代,霍利对赞比亚的多加人继承模式的变化进行研究,哈里斯提出“文化唯物论”,这些文化生态问题的成果,大大地深化和拓展了斯图尔德的研究。[3]在这段时期,文化生态学的研究领域也开始扩宽,如加拿大心理学家伯里认为,生态背景与社会政治背景通过人类的生物适应与文化适应发挥作用,人类个体接受生态影响、遗传传递、文化传递及文化融合等的作用,产生可观察的行为和可推测的心理特征。[4]
80年代,美国学者哈里斯创立了文化唯物主义,并出版了同名著作《文化唯物主义》,这标志着文化生态学的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哈里斯的文化唯物主义主要强调“基础决定论”,即基础结构决定结构、结构和上层建筑构成文化体系。[5]
90年代,美国学者罗伯特・F・墨菲指出,文化生态理论的实质是指文化与环境(包括技术、资源和劳动)之间存在一种动态的富有创造力的关系。[6]同时期,文化生态学也成为了美国人类学系和人文地理系的核心课程。1994年,芬兰总统M・阿赫蒂萨里在国际传播研究年会的致辞中首次用“文化生态”来表现由于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造成的严重问题以及在“信息有产者”与“信息无产者”之间不断扩大的差距。[7]1995年,日本学者发起了关于文化生态学的国际研讨会,并于1997年出版了D・克里克的《文化生态学:文化中的传播》。1999年9月在吉隆玻召开了“文化生态学国际讨论会”,来自亚洲和欧美等国的学者分别对本国的研究情况进行了交流。
三、文化生态学在中国
我国早在20世纪初,就有学者开始关注文化生态,如、冯友兰、梁漱溟等人在研究文化生成机制时,就试图从生态环境角度说明文化的差异性和民族性,进而进行优劣比较与选择。[8]尽管这些属于静态研究,但是启发了我国人民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反思。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民族调查的兴起与发展,我国文化生态研究也呈现出一片热潮。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关于文化生态学的理论迅速增多,学者们不断对斯图尔德的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江金波提出,现代文化生态学理论应包含进化论、人地关系论、文化时空耦合论、系统结构论、生态功能论、景观感知与映射理论等。[9]尤其是21世纪,文化生态学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一门与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教育学、传播学交叉的新兴学科,文化学是其研究对象,生态学是其主要的研究方法。
四、文化生态学对地方文化资源的研究意义
(一)有助于深刻认识地方文化资源的本质与特征
一个地区的文化资源由于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在长期的历史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地理位置有关的文化特征。如燕赵文化、三秦文化、三晋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齐鲁文化、岭南文化等等,就是不同自然环境下产生的文化资源。在文化生态学的视野下研究不同的文化,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文化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发展性。
(二)有利于提高对地方文化资源保护的意识,使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文化生态学主要侧重于研究在自然、文化、社会等环境中各种文化的相互关系以及文化对环境的适应性等内容。将文化生态学的相关理论融入对地方文化资源的研究中,有利于提高对地方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文化生态保护理论是一种系统的、整体的保护,在保护过程中既要保护文化资源本身,也要注意环境对文化资源的作用,使文化资源与环境处于和谐状态。
(三)有利于提高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利用率,防止出现庸俗化开发
纵观我国现在的文化资源开发现状,无不是依托地方文化资源,以地方文化资源为主体。这种资源依托型开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对资源无节制地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资源的重复浪费。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庸俗化开发,如对古镇的开发,全国各地的模式如出一辙,毫无新意。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提倡文化生态学中对文化的尊重和认可,让文化资源体现出它的生命特征与价值。提高地方文化资源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就保证了文化资源在时间上的传承和在空间上的扩布,文化资源也会因此而更多元和丰富。
参考文献:
[1]邓先瑞.试论文化生态及其研究意义[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1):94.
[2]江金波.论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发展与新构架[J].人文地理,2005,(04):119-120.
[3]戢斗勇.文化生态学论纲[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4,(5):2-7.
[4]侯鑫.基于文化生态学的城市空间研究[D].天津大学,2004.
[5][美]马文・哈里斯著.张海洋,王曼萍译.文化唯物主义[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83.
[6][美]罗伯特・F・墨菲.文化与人类学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79.
[7]黄育馥.20世纪兴起的跨学科研究领域――文化生态学[J].国外社会科学,1999,(06):22.
[8]江金波.论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发展与新构架[J].人文地理,2005,(04):120.
[9]江金波.论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发展与新构架[J].人文地理,2005,(04):122.
一、地方文献的定义
在国家标准中,文献定义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它不仅包括现代图书馆中的一切馆藏,也包括档案馆、博物馆及情报中心所收藏的一切馆藏。这种定义将文献从历史所言的典籍与贤人的概念中加以拓展,扩大到了更广义的范畴,涵盖了知识与信息承传的各种领域。这是随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在赋予文献以新的更加广泛的内涵时,演变出的新的观念,所以作为今天文献的概念,其必然包含四个要求:
1、文献内容,记录知识信息;
2、用于记录信息和知识的符号;
3、用于记录知识和信息的载体;
4、用于记录信息,知识的方式及手段。
从这种意义上讲,只要是承载、记录知识、信息的载体,无论是作为历史的典籍,熟悉掌故的人,或是有历史价值的被视作文物的“镂之金石”,诸如竹简、木犊、刻石、青铜器、甲骨,或有着书画或符号的“书于竹帛”以及各种印刷制品、手稿、图片、甚至文告、传单,票据……亦或记录现代文明的缩微胶片、音像磁带、光盘、机读制品等,均统筹于文献的范畴。文献概念随着发展而扩充,延伸,被赋予新的历史含义与生命力,它用各种载体不仅将尘封于历史的知识和信息承传于今天,也将今大的信息与知识传递于未来,同时也为文献本身的研究、整序以及开发利用带来新的生机、丰富多采的内容和广博的多面性。
地方文献则是文献研究与整序中重要的“传承”部分。顾名思义,地力文献是关于一个地域范畴的文献资源,记录着有关某一地域的知识与信息的一切载体,早在50年代,图书馆界前辈杜定友先生就提出“地方文献是有关本地方的一切资料,表现于各种记载形式如:图书、杂志、报纸,图片、影片,画片、拓本、表格、传单、票据、文告、手槁、簿籍等等”,在杜先生的定义中,将地方文献分为三部分,即史料;著书立说地方人物;地方出版物。这三部分包括了除涉及有关本地域“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资料”或“有可以传世行远参考价值的资料”外,还有地方人士的著述,包括文集、专著、论文、文稿、札记、日记等等以及为当地作出贡献之人的林林总总;还包括了当地出版的各种出版物,统统划作为地方文献的范畴。被后人研究定义为“广义”地方文献概念。
相对于此,还有一种所谓“狭义”地方文献的定义,它是以地方文献的内容,而并非以出版形式、著作人或出版地作为地方文献内涵和收集时的界定范围。它要求:
1、文献内容必须是反映本省(区)地域社会发展与现实基本状况的出版物,或其它载体,无论是记述自然科学,还是记述社会科学;无论是记述大区域还是小范畴,或是记述某一行业、系统的基本状态;无论是全方位还是一个侧面,只要是这一地域历史,地理自然资料、生态环境或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政治制度、行政区划、文化传统、民族风情民俗等均列入地方文献;
2、凡是结合本省(区)地方实际所作的有关社会发展、经济状况、战略研究理论与方法等知识信息载体,也列入地方文献范畴;而并不论其载体形式或出版所在地;
3、凡是涉及本地与外地区关系,以及外部地域对本地的反映、评论、报道等,其内容无论涉及本地的自然还是社会科技教育、地理人文环境,只要是有利于认识和了解本地状况的图书、报刊或其它文献资源,包括静态的和动态的资料,均应视作地方文献。
尽管这种狭义的定义,并不把当地出版物划归地方文献的范畴,然而在文献资源的实际收集与整理的运作中,地方版本仍旧是被作为地方文献重要的一部分而加以收藏,因为事实上,我们有理由认为,依据本地出版物的出版状况,仍是可以观照出地域的人文,思想倾向,不能不说是地域状况研究的一个有价值的方面。
二、地方文献的类型
地方文献类型多种多样,其划分尚无统一标准。以笔者之见,以时间区分有历史文献(包括历史典籍文物和革命历史特种文献)、当代文献;以内容区分,有自然科学文献、社会科学文献,更多的则为综合性文献;作为载体,有可作为文物的甲骨、金石、竹简、木牍,帛等,也有印刷品、写本、抄本、刻印材料、书画;有感光制品影片、胶片、缩微感光制品,还有诸如磁带、光盘等电子载体制品等等;从编纂形式上看,有地方志、地方史、党史、谱谍,档案、图书、报刊、地方年鉴,会议论文及资料、地方情况通报、汇编等等形式;从出版方式界定,有公开出版物和内部出版物(或称为灰色文献)。
三、地方文献的特征
1、由于强调其内容是以一个省(区)地域内的自然、社会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所以它从不同侧面集中反映这一地域历史与现实的基本状况,反映这一地域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风貌,经济发展,民族民俗风情等,使得地方文献具有极为鲜明的地域性特征;
2、地方文献的基本内容是这一省(区)地域人民实践生活的真实记录,也是这一地区人民对自身自然生存环境以及社会发展的认知及总结。由于这些内容均为以实?,数据、史料为依据,其中的知识、信息、理论、观念、方法、技能均从实践中获得,所以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3、地方文献内容多样,跨学科、跨行业、跨时代,研究对象包罗万象,记录知识信息广博,载体纷繁,出版形式多样,编辑方式各异,层面丰富,致使地方文献具有绚丽多彩的广博性和资料性特点;
4、地方文献从纵向上沿袭于各个时代及其各个时期,从横向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其载体因时代的不同而形式各异。地方文献将动态的历史发展,保存于静态的文献载体之中,传承于后人,其丰富的内容和千姿百态的载体均反映出不同时期、不同时代的社会发展水平,因而具有极强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特征;
5、地方文献内容丰富而广泛,所包含的地方史料具有时代的连续性和社会不同方面的相关性,地方文献的这种动态性和整体性特征,使地方文献具有特别重要的使用价值。
地方文献这种鲜明的特征,必然为其构架出自身在市场经济中的广阔的利用价值和研究课题。对这种特定内容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正是今天市场经济下,文献开发与利用的现代课题,也是图书文献部门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利用丰富的文献资源服务于社会,创造出丰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而为确立自身社会地位所必须担当的角色的责任。
四、地方文献研究的现代课题
(一)研究开发地方文献的现实意义
1、地方文献是认识地方社情,提高各级领导决策水平的重要信息源
由于地方文献是关于某一地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知识信息集合,所以它与地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社会氛围中,各地区各级领导的政策决定无不受到本地区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族、民俗民情等因素的制约,同时这也是地区对外开放,吸引投资与合作,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者的决策必须建立在认识地方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掌握大量的地情数据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科学分析研究,认识和了解自身所处地域的特点、优势和潜力,才有可能在宏观上因地制宜,把握本地区发展战略,确定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发展方针、政策、规划、法规,为优化本地社会、经济环境作出切实可行的努力。
2、地方文献是地方科研部门发展地区经济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地方科研部门除担任部分全国性科研任务外,更多的是依据本地区的学科优势和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科研工作,在开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科学研究中,特别是关于地方生态状况、气候,地埋环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对策性研究方面,地方文献往往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第一手科研依据。
3、地方文献是对外开放的基础。地方文献涵盖了地方历史与现实状态的各个领域,全心反映出该地区的历史沿革、发展进程,社会和自然资源、人文景观、民族、民俗、民风、民情、地理环境,生态条件等地域特点,地方文献对地方特色所作出的历史性的系统展示,对外界全面立体地认识该地区的特色和优势,进而确定合作建设投资方向,有着决定性的支配作用。
4,地方文献是学习历史经验,继承民族优秀传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础,也是编纂地方史志、研究地方历史人物的重要信息来源。每个地区都有自己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引以为荣的历史人物和对历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开发地方文献,不但能够对地区经济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同时可激发人们对故土,对国家的热爱和眷恋之情,以民族的自信自尊自爱自强,在发展地方经济,作出有益的贡献。
5、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是深化图书文献工作职能,提高图书文献情报工作者索质的重要方式。
地方文献的资料性与广博性特征,还表现在其出版发行的无规律性和整理存藏部门的散乱性。除公开出版者外,极大部分的地方文献往往是以内部资料的方式,由相关组织、机构或个人自行整理,在存藏形式上,往往依据整理人的认识水准和物质能力,以内部出版、电子存储,绘制图表、拍摄图片、手抄、传单、书信、书画等形式保存,载体各异,形式多样,追溯年代久远。地方文献具有这种非正式出版物(非卖品)多的特点,使大量地方文献基本上是在本地区相关系统内散发,且多是一次性刊印,不会再版,这不仅突出了地方文献的珍贵性,同时也确定了地方文献的收集难度,图书文献情报部门特别是省级公共图书馆,必须高度重视对不可再现的地方文献资源的及时收集,抢救文献遗产。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只有当地方文献资料形成统一的科学的系统时,地方文献所具有的巨大价值才能够显现出来。显然,图书文献情报部门在实现地方文献社会的和经济的巨大价值中的职能作用,正是在于构架这种统一科学有序的系统,从而实现地方文献从零散到“大于部分之和”的质的飞跃。图书文献工作者应当更新观念,改变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依靠单一渠道,坐等资料上门的文献资料收集方式,通过细致的规划和主动深入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散在于各出版社,各系统、行业、单位、民间机构乃至个人手中的地方文献收集起来,通过科学的考证、分类、加工整理,使地方文献系统化
综上所述,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是图书文献情报部门一项极具时代特色的重要工作。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整体构架,不仅将为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支持和保证作用,同时也为图书文献情报部门形成自身服务特色,改变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锻炼和提高服务人员水平,使图书文献情报部门担负起新时期的社会责任,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地方文献的研究和收集整理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地方文献是社会认知地方情报的重要信息来源,在图书文献借阅中占有较高的比率。有资料表明,地方文献借阅率约占整个文献借阅率的40%-50%,特别是在整个文献阅览率不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图书馆工作中的采购,分类编目.藏书建设,读者工作、检索提供、自动化技术等诸多环节,直接关系到地方文献收集整理与利用。但由于目前对地方文献的特殊性质普遍缺乏科学的认知,使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 在文献技术处理中的许多工作环节上受到不应有的忽视。
依照传统的观念,地方文献的重点是历史文献,而历史文献又多局限于古籍收藏,由于古籍日见减少,收集不易,因而成为重点收集对象。但实际上,当代地方文献的社会存量远比历史文献更为广泛和丰富,对现实的指导意义也更加巨大。因此,在图书馆文献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重历史文献轻当代文献;重文史资料轻自然状况资料和经济资料;重正式出版物轻非正式出版物及非印刷品等等的传统观念,必须要加以更新。
二、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多元性及交融性
佛教、道教、天主教及基督教等传入广西沿海后,与当地原有的民间宗教一起构成多元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诸神一庙、诸神同拜、神灵共祭、道巫结合的现象,各种和平共处,各种文化相互交融。
1.诸神一庙现象
这在广西沿海的天妃庙、佛寺、道观中可以看到。隋唐时期是广西沿海对外交往最频繁的时期,也是寺庙出现最多的时期,在汉唐中国对外交往的主要港口合浦就出现了“一寺三庵七十二庙”。至今人们还能在史籍记载中查到的寺庙有:东山寺、真武庙、玉皇阁、元妙观、三清观、药王庙、观音堂、三官庙、三圣庙、云霞寺、大云寺、康王庙、东岳庙、准提庵、慈云寺、保子庵、庙、北山庵、三界庙、平江庙、镇海庙、武刀东庙、武刀西庙、西海庙、谭村庙、四帝庙、关帝庙、文昌庙、灵隐寺、平马三官寺、太军庙、沙场寺、永泰寺、北帝庙、满堂寺、太平寺、平隆寺、文武庙、接龙观、火神庙、龙王庙、孔庙、华光庙、地母庙、福寿庵、万灵寺、普云庵、三婆庙、真君庙、武圣宫、风神庙、惠泽庙、雷神庙、城隍庙、万寿宫、学府圣庙、武庙、文昌宫、马王庙、罗公祠、忠义祠、陈五公庙、节孝祠、贤良祠、昭忠祠、鳌鱼寺、觉音庵、海宁寺、接龙庵、万寿宫、千岁庙、新庙、地母庙、佛祖庙、丰隆寺、五谷庙等。此外在东兴有观音寺,防城有水月庵,钦州有崇宁寺和女庵庙等。其中天妃庙(又称三婆庙)占了近二十座,还有部分是道教观院如元妙观,纯粹是佛教寺的不多,大多数寺庙都具有佛道合一甚至儒佛道合一的功能。如在佛寺和道观里一般设有武帝或华光帝的神牌,天妃庙中往往出现诸神集中,在康王庙中也可看到众神聚会的现象。北海普渡晋宫是现今保留最完整的儒佛道合一庙的体现。天妃庙原是妈祖的供奉场所,但长期以来,广西沿海的天妃庙中,除供奉妈祖外,也供奉土地、神农、关帝等。有的还供奉观音菩萨,甚至释迦牟尼、普贤菩萨、文殊菩萨、弥勒、韦陀等佛教众神。天妃庙成了融佛、道与民间宗教于一身的综合性庙堂。建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北海普渡震宫,是一座集佛、道、儒三家于一体的古庙宇。清末梁鸿勋在《北海杂录》里描述它“庙貌灿然,为北海诸庙冠”。普渡震宫的头座中天殿奉祀玉皇大帝,太阳太阴等神,并设立如来佛祖、孔圣先师、太上老君牌位,集佛儒道三教于一宫。金母殿,正殿祀奉瑶池金母,左殿祀奉三官大帝(上元天官、中元地官、下元水官),右殿祀奉二圣帝君(文昌帝君、关圣帝君)。地母殿的正殿祀奉地母元君,左殿祀奉观世音菩萨,右殿祀奉李铁拐,吕洞宾两大仙,殿左有厅祀奉贞烈圣母等。
2.诸神同祀现象
在广西沿海的寺庙中,所崇拜的神均有主神与非主神之分,但老百姓在日常所供奉与献祭的各种神灵是没有区别的。人们到寺庙里拜祭神祇,表达希望生活幸福,远离灾难的愿望,至于所祭拜的是何方神圣、它们属何教派、教义是什么等并不关心。如一个整天吃斋念佛的老太太,可以在去佛堂上香的途中拐进天后宫点燃香烛。老人过世一般都请师傅做法事,超度亡灵,以示隆重和儿女孝心。但在师傅为亡灵超度的过程中,其唱词中所涉及到的人物或事既有佛教特色也有道教特色。在人们看来,无论佛教、道教,做法事都是为超度亡灵,至于是何方神灵、属何种宗教根本无关紧要。无论哪种宗教神灵,都是令人敬畏的“神”。人们的信仰是多重的,多种信仰往往和谐地统一于一个信徒身上。
3.神灵共祭现象
在广西沿海民间,道教的内丹修炼成为民间宗教的重要内容,关帝、城隍、土地等民间神祇成为道教的神祇,一般寺庙也附设坛祭祀关公、土地公等,佛寺建筑上有道教的明、暗八仙图案,康王庙中观世音菩萨与关公老爷同列殿堂。广西沿海人民崇拜的神多,节日也多,但一年中,民间最重要的宗教祭祀活动一般有两次:正月十五那天,人们抬着菩萨巡村接受香火祭献,故统称为“游菩萨”、“扛菩萨”;八月十五前后,人们请来师公进行祭祀,在祭祀中,师公除了进行念咒、卜卦、请神、驱鬼等巫术活动外,主要是戴面具跳神,并演唱各位神的传说故事,即跳“师公舞”(或称跳岭头)。两次活动都俗称“打醮”,但其活动内容有区别,正月十五侧重在游神,祈求神灵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八月十五侧重在祭祖,祈求祖先保佑人丁兴旺、人畜平安。但两次活动实际上都是众神的狂欢,所有的神灵———不管佛教神、道教神、祖先神还是自然神、人神,都享受着同等的祭献。4.道巫结合现象自古以来,广西沿海民间民俗信鬼、好祀,病鲜求医,专事巫觋。道教作为来自中原的巫觋之术,传入广西沿海,与民间信鬼好巫的习俗相遇,互相渗透,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一种道巫难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不辨的局面。道教的主要活动逐渐演变成设斋打醮、操办丧事、超度亡灵、作会诵经、消灾弥难等。不管城镇农村,不管贫穷富有,道教威仪经常进行,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有的求神保佑,祛除灾难;有的祈福求子,辟邪治病;有的为了斩妖招魂;有的为了占卜吉凶等。直到现当代,在广西沿海民间,四时奉神,香烟袅袅,有病跳鬼驱鬼,遇丧做道场等仍可见。承担乡村道教活动的人,一般称为巫觋(一般女性为“巫”,男性为“觋”,都是指从事与看不见的鬼神进行沟通的人)。巫主要是受病人家属所托,查看病人为何方鬼神所戏弄,指引如何送鬼安神治病,有时还降仙药。“觋”与道士实际上合而为一,主要从事做法驱邪、超度安灵等活动。人们每遇不幸或奇怪的事情必请巫,每遇红白喜事便请道公。此外,巫觋有一套完整的经书,记录着丧葬、架桥安花、安神安灶等法事的具体操作过程和内法秘旨,影响了当地民间的生子、婚礼、丧葬等人生礼俗和医术系统,起着传承本民族文化的作用。如在京族的宗教活动中,除“师傅”外,还有“降生童”即降神扶乩,他们自命是神与人之间的沟通者,能够平妖除怪,影响很大。每村有五六个人至十几人不等,全是男性。京族人若有人蓄不旺及身体疾病等,就请降生单作法除妖,以保平安,这种现象还沿续到今天。巫觋早已超出了道教的传统宗教意义,成为广西沿海民俗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作为广西沿海的代表性海神龙王、妈祖、龙母、伏波将军、白龙镇海大王等渊源各异,有着不同的发展轨迹,但它们互有交叉,相互影响着广西沿海人民的生活。其中龙母信仰是继承土著越人的信仰演变而来的,龙王、妈祖与伏波将军属于外来神灵,但它们逐步走进沿海人民的精神生活中,成为人们精神信仰的一部分。京族人民所信仰的白龙镇海大神则是京族三岛的开辟神和海上保护神,其民族特色和地域色彩更为浓厚。龙母信仰来自岭南土著越人的龙蛇崇拜,主要盛行于西江流域,存在于珠江流域、港澳地区和东南亚一带。据史志载:南汉后主大宝九年(966年),龙母被封为“博泉神日龙母夫人”,此后历代屡有封敕。据方志资料不完全统计,明清时期广东地区龙母庙达64所,遍及广州府、肇庆府、高州府、韶州府等地,沿江沿河传播拓展,形成西江干流流域和西江支流流域两大祭祀带。广西沿海有多处龙母庙,最典型的是北海外沙龙母庙和东兴江平京族三岛的龙母庙。北海外沙龙母庙建于1823年,至今仍延续着形式完备和丰富的民间祈福活动。每年正月十六,外沙居民扛着龙母神像,抬着烧猪,穿街过巷,来到龙母庙前舞狮舞龙,祈求新的一年平安、幸福、丰收。到农历十二月十六日,人们又向龙母还福。活动持续三天,龙母庙香客云集,香火鼎盛。此外,在二月初二的社王诞、二月十九的观音诞、三月初三的北帝诞等诞期,当地渔民也举行小型的祭祀仪式,把渔船停泊在外沙海面,船头朝向龙母庙的方位,杀鸡、放鞭炮、烧香祭拜,祈求龙母娘娘和诸神庇佑他们出海平安。白龙镇海大王是广西沿海的京族人民供奉的核心神祗、信仰神格的最高者。白龙镇海大王被认为具有保护渔民出海平安、驱赶海贼、管辖海域安全和赐予人民生产丰收的四大法力。白龙岛怪石滩西岸白龙岭上有镇海大王庙,立有石碑。京族人把镇海大王的牌位放在哈亭中央供奉,哈节期间要到海边将镇海大王迎回哈亭祭拜。京族确定每年农历八月二十日为镇海大王的“诞日”。
四、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功利性与变通性
广西海洋宗教文化是人们走向海洋、追求海洋利益时产生的,这就决定了它具有很大的功利性。随着正统与民间文化的结合,民间信仰的体系越来越庞杂,供奉的神祇也越来越多,民间信仰的功利性与变通性也就更加明显。
1.宗教形式重在实用功利
黎人“遇有病即宰牛告祖先,或于屋,或于野,随其所便,也不设位”[8]。广西沿海各地各村往往都有各自的土地神,但所立的土地庙往往是在路边、村边、树下或田头立一块石头,作为土地神的形象。不重其表,表现了功能信仰。
2.天妃与送子观音形象的统一
观音是天妃(三婆)出现之前沿海人民的第一位女性海神。观音除了是“求子娘娘”、普度众生外,还在海上巡洋、护航、驱妖、解困等方面都有求必应。宋元以后,天妃(三婆)成为沿海人民的第二位女性海神。相传天妃不仅能保佑航海捕鱼之人的平安,而且还兼有送子娘娘的职司。其道教封号:辅兜昭孝纯正灵应孚济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天妃出现后,人们往往把天妃的形象与送子观音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每逢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妈祖圣诞日,已婚尚未生育的妇女常到天后面前虔诚祈祷,以求早得贵子,供奉天妃的香火之盛远胜其他海神。这既是广西沿海渔民宗教功利主义思想的反映,又呈现了“佛、道相融”即天妃(妈祖)信仰与观音靠拢的迹象。广西沿海各地所建的天妃庙或三婆庙内一般都同时立有观音像。
3.崇拜海神与得到庇佑
在广西沿海的人们看来,凡是能够保佑海洋活动安全的都可以作为海神,所信仰的海神被赋予了多种职能,甚至无所不能:如避难求生、求渔、求子、求雨、求安、引航、助战等,反映了人们对海神的世俗性要求。如信仰妈祖,是因为妈祖能保佑他们、带来海上活动的安全。当对海神有所求时,人们往往会许下诺言,如果“灵验”则给以各种好处,大者如修庙,或为神像塑造金身,小者有增添香火钱等。如果不是很“灵验”,庙宇就会变得冷冷清清,民众转投其它神灵。
五、开发和利用广西海洋宗教
文化时要注意的问题广西海洋宗教文化是以海神崇拜为核心的多神崇拜,多元性和交融性紧密结合,民族性和地域性相互影响,功利性和变通性密切联系。广西沿海人民用开放的眼光、冒险的精神、实用的心态、变通的手段,对外来宗教广纳善取,在差异中存大同,在冲突中求和谐,从而形成了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特质。与此同时,这种宗教文化也丰富了他们的生活,深深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为此,在开发和利用广西海洋宗教文化中,要注意:
1.肯定宗教文化是广西海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海洋宗教的核心是海神崇拜。但“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这一带有佛教文化特征的话语成为平民百姓的通俗语言。广西沿海民间特别是农村,四时奉神,香烟袅袅,有病跳鬼驱鬼,遇丧做道场等仍时有出现。天主教和基督教堂在各地都有影子。不少宗教性节日成为民间的重要节日,体现了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与儒、释、道等多种传统文化资源相组合的特色。宗教文化已渗透到广西沿海人民社会生活中的每个角落,成为广西海洋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特殊的海洋历史文化现象。
2.充分认识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二重性特征
由于宗教自身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社会需求的不同,宗教文化社会作用的复杂性较明显,具有积极与消极的“两重性”。古代广西沿海,边远偏僻,地理环境恶劣,开发程度有限,社会生活闭塞落后。宗教作为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精神活动的寄托及反映,多少反映了人们的诉求,保存有广西海洋文化的丰富内容,其宗教教义和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对鼓励广大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有积极作用。但广西海洋宗教文化也表现出信仰内容庞杂,形式原始,多神信奉,巫占盛行的特点。其崇拜的神具有多样性与分散性,从自然精灵、天神地只到佛道师祖,无所不有,缺乏统一的。即使同一形式,也可能表现了不同的层次或内容。与多神信仰相适应,则是带有浓厚的原始宗教特色,如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等在广西沿海长期占主导地位,宋代钦州“家鬼者,言祖考也,钦人最畏之”,明人讲:“志称粤俗尚鬼神,奸祀,病不服药,惟巫是信。因询所奉何神,谓人有疾病,惟祷于大士及祀城隍以祈福。行旅乞安,则祷于汉寿亭侯,如此安得为,以上二事,贤于吾乡甚远”。说明古代广西沿海人民在接受中原封建文化方面仍有较大的局限性,这与该地区相对落后的社会生活和精神文明水平有着密切关系。为此,我们在研究和了解广西海洋宗教文化的丰富内涵时,对其积极地扬弃、批判地继承,充分发挥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服务的积极作用。同时,在开发时,也要持一定的谨慎态度。
3.充分发挥海洋宗教文化在构建北部湾地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广西沿海处于中国—东盟的前沿阵地,与越南陆海相连,沿线分布着汉、京、苗、壮、瑶等10多个少数民族,大都属于跨境民族,各跨境民族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关系到边疆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在多样性与多元化的背景下,广西沿海的京族、壮族、瑶族等基本上都保留着自身延续几百年的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并用之来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情感、思维、道德和社会秩序。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文化不发达,长期处于较低的历史发展阶段等原因,这些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往往通过宗教神话和史诗的形式,用生动的内容、多样的形式、丰富的资料表现出来。广西沿海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历史的发展,不能忽视这些宗教文化所蕴涵的多样性与多元化的文化内涵的影响。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宗教文化用的因素,教育引导他们互相尊重、和谐相处,为构建边海疆地区的和谐稳定体系服务。
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全国重要的汽车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基地和科教文贸城市。至2020年,把长春建成经济实力较强、社会文明进步、科学技术先进、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开放型、多功能、具有北方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城市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的城市形态采用’分散组团式’布局,由以建成区为主的中心团和规划建设的组团(兴隆团、富锋团、净月团)组成。中心团与组团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结构为’多中心分区式’结构,其中:中心团分为中心分区、二道分区、铁北分区、绿园分区、汽车厂分区和南湖分区,三个组团各构成一个分区,每个分区都具有独立的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将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控制中心团的开发强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城市建设重点逐步从中心分区向分区转移,完善各分区功能,使人口和产业达到合理布局。
二、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一)总体思路:
从长春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思路;从目前存在和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问题入手,关注城市空间布局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进步的支撑;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提出城市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策略,构筑城市整体的城市生态空间结构;以公共交通为导向,适应城市机动化的发展趋势,构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随着城市扩大和多元化的进程,创造分区发展和城市整体发展共赢的局面;延续城市格局,保持城市特色,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适应地方资源特点的能源约束条件,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二)空间布局:
1、划区城镇空间组织体系:按照“一城、一区、十组团、九城镇四个层次,实施分类指导。“一城”为主城,“一区”为双阳城区,“十组团”为净月组团、富锋组团、兴隆组团、合心组团、劝农山组团、奢新组团、双营组团、英俊组团、机场服务组团、兰家组团,“九城镇别为泉眼镇、永春镇、乐山镇、新湖镇、山河镇、太平镇、鹿乡镇、四家乡、齐家镇。
2、城市结构:形成“双心、两翼、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双心”指疏解城市中心区部分职能,形成中部和南部两处城市中心。调整中部城市中心职能,重点发展商贸、文化、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建设南部新中心,引导与支持行政办公、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在南部中心相对集聚;“两翼”指城市西南翼形成以汽车、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空间,东北翼形成以传统产业和玉米加工业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空间;“多组团”指重点加强净月组团、富锋组团、兴隆组团的建设,与主城共同构成联系紧密、分工有序、协调发展的城市空间。
三、长春市城市规划实施效果与影响:
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已初步进行了论证,并得到了建设部专家的认可。在该规划的影响下,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开展了修编的工作,各区、各开发区的分区规划和28项专项规划的也在进行当中。目前,许多城市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项目,都有序的安型一般总体规划进行。
规划实施期间,长春建设改造主次干道50多条,1787条巷道旧貌换新颜,实施了九大区域亮化工程……新建了交通、市政、公用、环保等重点工程120多项,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投资500亿元,成为长春市历史上城市建设任务最重、困难最多、投入最大、发展最快的时期。以下是规划后的部分效果与影响:
(一)建设改造50多条主次干道
五年来,长春市城市建设紧紧围绕支持一汽发展、开发区二次创业和铁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先后建设改造了亚泰大街、人民大街、吉林大路、三环路等50多条主次干道;建成了集购物、休闲、娱乐、信息交流于一体的长江路步行街;同时规划建设了长春大桥、兴业立交桥、长沈路桥等大中桥梁12座;对人民大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路、东盛大街、建设街、安达街、开运街等400多条道路进行了大中修;改造了人民大街南出口、102国道长沈公路、吉林大路、长吉北线、长吉南线、北亚泰大街6个城市出入口,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
(二)房地产开发面积2500万平方米
长春市大力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引进了大连万达、深圳万科、上海绿地、天安、融创等外埠较大的开发企业,先后改造了二道区吉林大路两侧等大片棚户区,建成了“长春明珠”、“万科城市花园”、“长春上海城”、“天安第一城”、“融创上城”等规模较大、环境优良、配套齐全的住宅小区。城区每年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500万平方米左右、竣工面积300万平方米左右,改善了市民的人居环境。
(三)改造巷道1787条
近几年,长春市以人为本,加大了巷道的改造力度,“十五”期间共改造巷道1787条,极大地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条件。同时,完成了9大区域的亮化工程,目前,长春市已有路灯53113盏,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了方便。
(四)绿化覆盖率达41.5%
规划期间,长春加大了环境治理力度,城市环境日新月异。五年间,长春市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西郊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2.5万吨的双阳污水处理厂;对伊通河城区段进行了综合整治,实施了串湖区域治理工程,串湖治理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溪园将于今年6月竣工。长春市还规划建设了占地93万平方米的长春世界雕塑公园,目前,有来自世界130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大师们精心打造的341件雕塑精品陈列园中,使长春成为国内世界各地雕塑作品最多的城市。同时实施了“一环五带”绿化建设工程,建成了自由大路、新发路等一批绿化精品街路,改造了南湖公园、胜利公园和人民广场、西安广场等主要公园(广场),城区每年新增绿地200公顷以上,2005年绿化覆盖率达到41.5%。
(五)16条主要街路安装路灯
长春市还将对16条主要街路和333条巷道安装路灯,到06年底,长春市二环以内全部亮了起来。这16条主要街路包括和顺街、农安南街、农安北街、惠工路、四通路、安乐路、公平路、远达大街、天光路、通安街、柳影路、解放大路、自由大路、亚泰大街、建民路和繁荣路。
(六)45.61平方公里面积要亮化
长春市对亚泰大街、长春大街、伊通河以东、自由大路以北、东环城路以南、东环城路以西区域和开运街、南环城路以东、靖宇街、卫星路、开宇街、南环路以北、临河街以西、宽平大路以南、南湖大路以南、自由大路以南区域,共45.61平方公里面积进行亮化。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室外照明工程预计总投资将达到7000多万元。四、规划中的特色与创新:
本次规划修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五个统筹”,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突出重点,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从分析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省域范围、市域范围的角度出发,明确长春市在不同层面的定位、发展策略。规划期内,要面向国内外,积极推进与东北中心城市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塑造与吉林省中部城镇群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强与吉林省中部地区在产业发展、城镇空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长春市作为吉林省中部城镇群核心城市的综合辐射作用。
(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资源节约保护利用规划,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针对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之间的矛盾,规划明确提出未来长春市资源生态发展战略。第一、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重点加强生态建设;第二、促进水资源战略性转变,提高用水效率,维持水系系统完整性;第三、培育资源节约型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第四、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第五、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三)实行规划区范围内全覆盖规划,统筹城乡发展。
规划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上,重点突出中心城区职能、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合理确定和强化各组团产业依托,切实改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村屯用地结构性调整。规划期内,逐步实现退宅还耕、退宅还林,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城镇、组团集中;逐步缩小城镇与中心城区的差距,促进小城镇由数量型向质量性转变;逐步发展壮大组团,与中心城区形成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市空间。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共生的城市发展格局。
(四)突出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
规划健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合理的级配体系;发挥公共投资导向性作用,促进规划区空间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省会服务职能,加强现有城市中心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以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南部新中心的形成;结合市级文化、会展、体育等专项服务中心的设置,带动分区级中心形成与发展;以建设文化名城为目标,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面提高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发挥出长春市作为省域文化中心的辐射作用。
(五)创建“流绿都市”,提高城市品位,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
规划以创造“流绿都市”为目标,调整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加强环城绿带、水系绿化、生态廊道、低密度空间建设,提高城市绿地的比例,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利用现有景观要素,保护、延续和发扬长春市传统景观特征,保持城市“疏朗、大气、通透、开放”整体空间意象。
(六)明确城区发展方向,促进分区发展。
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区、开发区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开展大量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
五、城市规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要严格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企业要相对集中发展。
2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房地产由于其建设周期时间长,涉及纳税环节多,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成本比较高,在我国房地产业盈利空间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实施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对国家和房地产企业本身而言都是必要的:首先,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合理的引导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基于房地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必要调整是保证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纳税筹划能够及时的调整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结构。其次,纳税筹划有利于避免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的出现。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进行合理调整,这样能够实现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避免企业采取违规的手段偷税漏税。最后,纳税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纳税筹划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负担,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保障企业有更多的的资金用于施工建设过程中,并且通过纳税筹划也实现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2.2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我国房地产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来看,实施纳税筹划已经具备完善的条件:①房地产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已经非常成熟。一是纳税筹划已经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认可,国家鼓励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企业优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二是我国税法法制环境不断优化,比如我国在2014年出台了房屋交易税收政策保证我国房地产税务的进一步完善。税务法律的不完善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法律保障。②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环境有利于纳税筹划的实施。一是房地产企业生产周期比较长,涉税生产环节比较多,根据对房地产企业生产环节分析,几乎房地产企业在每个生产环节都有涉税事项,因此较多的税种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二是纳税成本已经构成房地产企业成本支出的重要内容,因此房地产企业非常注重纳税筹划,为此他们引进与培养了大量的懂税务的专业人才,这就为房地产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主观因素的可行性。
3房地产企业各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3.1开发建设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①筹资方式不同所导致的企业纳税金额也就不同,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的筹资主要有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产生的纳税影响也不同,比如:假设以房地产企业计划筹资4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项目预计利润为1000万(扣除各种经济费用),企业的筹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筹资形式:第一种:向社会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4500万,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第二种:采取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相结合的办法,但是权益融资比重要大,向社会发行36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剩余的9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款。第三种:仍然是采取上两种方式进行,但是负债比例要大,公开发行股票融资1800万,其余的2700万向金融机构借款。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进行分析发现:随着权益资本比重的下降,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分别为250万、227.5万、182.5万,呈递减趋势。通过对这三种方案的对比,第三种企业的应税所得税最少,投资效益最高,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合理的配置筹资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应税比重。②利息费用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种,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增值率的大小进行征收,因此合理的去除项目费用是降低增值额,减少企业纳税金额的重要途径。由于开发阶段对税收构成影响的主要是筹资资金的利息,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从降低利息角度入手,比如企业通过负债形式获得融资,那么其支付的利息比较高,因此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利息证明,以便扣除相应的利息项目金额。
3.2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①房屋定价策略的纳税筹划。随房屋进行定价是房地产企业实现利润的主要手段,由于受到税收政策的约束,以制定高房价的策略并不能为企业带来高额的利润,相关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为高营业收入预示着高额的税负。因此需要企业按照销售计划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将一部分房屋以低价格销售,以此实现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控制在税率的低档次内。②促进方式的纳税筹划。随着国家宏观调整政策的不断出台,楼市在经过快速上升阶段,已经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造成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不理想,为此企业为了回笼资金,房地产企业选择促销的方式,但是房地产选择的促销方式不合理就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房地产企业制定了购买商品房赠送实物的方式,其结果就是该企业要将实物的销售市值纳入到企业应缴纳税款事项之中。
3.3现有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在房屋销售一部分之后,企业为了投资以及对外出租他们选择预留一部分商品房,这样一来就会产生营业税、房产税等税费,这些税费的存在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①闲置房产投资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将没有销售出去的或者计划中不销售的商品房以对外出租或者以房屋作为入股资金进行利润分红的方式进行投资,经过大量的实证证明,房地产企业采取对外租赁的方式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②合理分解租金收入的纳税筹划。房屋在选择对外租赁的方式之后产生的营业税、房产税将以房屋对外租赁的价格为税收依据。因此房屋的租金高低直接决定房地产企业的税负,通过合理分解房屋租赁价格是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负的重要首选。比如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将房屋租赁价格中的水、电以及物业费等进行单独核算的方式。
4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4.1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税收政策的变化、预测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与税务部门信息沟通的不及时、没有从企业的整体战略进行合理安排以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缺乏等方面的风险。
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代表的房地产证券化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房地产证券化(RealEstateSecuritization),是指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投资人与房地产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关系转化为有价证券形式的股权和债权。主要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的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的证券化两种形式。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即商业性房地产投资证券化。
因为证券化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而且目前也没有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权威法律定义,所以理论界对房地产证券化的理解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有的学者认为房地产证券化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进行融资的活动,包括直接或间接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从而使一般房地产企业与证券相融合,也包括一般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控股投资房地产企业等形式进入房地产业,从而使上市公司与房地产业结合,发行股票或债券。这种观点意味着房地产证券化,既可以解决开发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分散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有的学者认为房地产证券化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的证券化,即以某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投资对象,由投资方或开发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发行有价证券筹集资金的活动。
实际上,房地产证券化产生的背景及实践表明,房地产证券化是指房地产投资由原来的物权转变为有价证券的股权或债券,是指房地产投资权益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而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筹资活动,也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不同投资者获得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一种权利分配,其具体形式可以是股票、债券,也可以是信托基金与收益凭证等。因为房地产本身的特殊性,其原有的融资方式单一,房地产证券化是投资者将对物权的占有和收益权转化为债权或股权。其实质上是物权的债权性扩张。房地产证券化体现的是资产收入导向型融资方式。传统融资方式是凭借资金需求者本身的资信能力来融资的。资产证券化则是凭借原始权益人的一部分资产的未来收入能力来融资,资产本身偿付能力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信水平被彻底割裂开来。
与其他资产证券化相比,房地产证券化的范围更广,远远超出了贷款债权的证券化范围。贷款证券化的对象为贷款本身,投资人获得的只是贷款净利息,然而,房地产投资的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如股权式、抵押式等等,其证券化的方式也因此丰富多彩,只有以抵押贷款形式参与的房地产投资证券化的做法才与贷款证券化相似,其他形式的证券化对象均不是贷款本身,而是具体的房地产项目。所以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的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的证券化两种形式。
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的证券化是指以一级市场即发行市场上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发行抵押贷款证券的结构性融资行为。
房地产投资权益的证券化又称商业性房地产投资证券化,是指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基础,将房地产直接投资转化为有价证券,使投资者与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关系转变为拥有有价证券的债权关系。
房地产证券化的两种形式一方面是从银行的角度出发,金融机构将其拥有的房地产债权分割成小单位面值的有价证券出售给社会公众,即出售给广大投资者,从而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用以再发放房地产贷款;另一方面是从非金融机构出发,房地产投资经营机构将房地产价值由固定资本形态转化为具有流动的证券商品,通过发售这种证券商品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
总之,房地产证券化是一种资产收入导向型融资,以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为核心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泛指通过股票、投资基金和债券等证券化金融工具融通房地产市场资金的投融资过程,包括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其宗旨是将巨额价值的房地产动产化、细分化,利用证券市场的功能,实现房地产资本大众化、经营专业化及投资风险分散化,为房地产市场提供充足的资金,推动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快速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创新,更是全球性经济民主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房地产证券化的特征
1、基础资产的法律形式是合同权利。无论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的证券化还是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在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都被法律化为一种合同权利。
2、参与者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在整个证券化过程中,从基础资产的选定到证券的偿付,有众多的法律主体以不同的身份参与进来,相互之间产生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网,其涉及面之广是其他资产证券化所不能及的。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SPV(特设机构)和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转让关系,SPV和证券承销商的承销关系,还有众多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而产生服务合同关系等等,一个证券化过程中,有着多种多样的法律关系,牵涉国家方方面面的法律规定。任何一个法律规定的忽视都将影响证券化的实施效果。
3、独特的融资模式。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融资结构的设计上。房地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设计出一种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通过这个交易结构来实现融资目的。另一方面体现在负债结构上。利用证券化技术进行融资不会增加发起人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融资方法。通过证券化,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剥离改组后,构造成市场化的投资工具,这样可以提高发起人的资本充足率,降低发起人的负债率。
4、安全系数高。在由其他机构专业化经营的同时,投资者的风险由于证券化风险隔离的设计,只取决于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收入自身,非以发起人的整体信用为担保,并且和发起人的破产风险隔离,和SPV(特设机构)的破产风险隔离,SPV或者是为证券化特设一个项目一个SPV,或者对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实行专项管理,SPV的经营范围不能有害于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收入委托专门的金融机构专款专户。这种独特的设计降低了原有的风险,提高安全系数。另外,证券化的信用级别也不受发起人影响,除了取决于自身的资产状况以外,还可以通过各种信用增级手段提高证券化基础资产的信用级别,降低风险,提高安全性。而且,房地产证券具有流通性,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流通,提早收回投资,避免风险的发生。
5、证券品种多样化,适合于投资。房地产证券本身就根据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投资喜好设计了品种多样:性质各异的证券,有过手证券,有转付证券,有债券,有收益凭证,等等。
6、政策性强。房地产证券化之所以起源于美国,是和美国政府的推动作用分不开的。众所周知,美国是崇尚市场机制的国家,但与其它经济金融部门相比,房地产市场是美国政府干预较深的一个领域。一方面通过为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和发起设立三大政府机构-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联邦住房抵押贷款公司以及政府抵押贷款协会参与到证券化业务中来,直接开展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交易,并通过它们的市场活动来影响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则通过制定详尽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的发展:美国政府调整了法律、税务、会计上的规定和准则,包括通过《税收改革法案》;以FAS125规则替代FAS77规则,重新确定了“真实销售”的会计标准;通过了FASIT立法提案等等。所以,房地产证券化市场受政府政策导向影响大。
2、海外房地产证券化的立法体例
海外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从体例上看,可以分为分散立法型和统一立法型,这两种体例跟各自的国情是紧密联系的。
(一)分散立法型国家的法律规定。
1、美国关于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
美国是最早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其主要立法有: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在房地产投资信托方面,应当说,《投资公司法》与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都成为日后投资公司经营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管理规则的基本框架。《第125号财务会计准则》(FAS125)、《转让、提供金融资产服务及债务清除之会计处理》。两法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改变过去对“真实销售”只“重形式轻实质”的缺陷,该法还对房地产证券化中的会计报表及其报表合并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地产投资信托方面,正式开创了REIT.2、英国关于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
英国自1987年开始发行按揭支撑证券,在抵押贷款市场,通过证券化的资产建立出借机构。例如国家房屋贷款有限公司、私人抵押有限公司。英国的抵押支撑证券通过建筑保险、人寿保险和抵押赔偿单进行组合。银行、机构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是英国证券化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在法律方面,英国1986年《建筑团体法》中“适宜抵押公司”指导建筑团体发行抵押支撑证券;1991年《流动资产咨询注解》鼓励建筑团体在抵押支撑证券市场的投资;1989年2月《贷款转让与证券化准则》由英格兰银行颁布,起到了宏观调控与监督的作用;此外《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1986年财政支付法》、《1974年消费者信用法》、《1989年公司法》、《披露草案42》和《披露草案49》,在众法之间既有鼓励房地产证券化也有约束的作用。
3.采用分散型立法的国家和地区还有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
(二)统一立法型国家的法律规定。
1、日本关于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
日本的房地产证券化起步于80年代中后期,当时在法律上还存在着诸多限制,致使该产品无法在市场上广泛开展,直到1997年金融风暴后,日本金融市场受到重击,在残酷的现实环境催迫下,1998年通过《特殊目的公司法》,并于2000年修正为《资产流动化法》,至此,才为日本证券化市场的全面开展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此外,在日本推动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同时,我们仍然不能忽视以下法律在证券化中的作用:《抵押证券法》、《抵押证券业规制法》、《信托法》、《信托业法》、《特定债权事业规制法》。这些法相较《资产流动化法》来说,虽然更分散,但仍然具有补充适用的价值。
2、韩国关于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
韩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主要出现在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这之前基本未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法规,而仅允许离岸资产的跨国界证券化。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的金融业暴露出许多问题,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下,韩国的金融机构都在尽力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来改善它们的安全性,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突出。随着金融改革和调整的深化,韩国政府希望通过证券化的方式来清除不良贷款,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整个社会的冲击。于是在1998年7月就颁布了《资产证券化法案》,该法从立法预告到法案生效,历时仅2个多月。
3、采取统一立法型的国家和地区还有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
四、我国推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房地产证券化是当代经济、金融证券化的典型代表,是一国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必然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业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直占据金融业主导地位的银行业面临着挑战,而证券化却在竞争中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三大主要趋势之一。在金融证券化浪潮中,房地产证券化成了金融银行业实践结构变化和新的国际金融工具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对于房地产证券化还处于研讨和摸索阶段。
1、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房地产证券化从银行金融机构的角度看,表现为金融机构出于单纯的融资目的,将其拥有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债权分割成小单位的有价证券面向公众出售以筹集资金的方式。由此形成的资金流通市场,称之为房地产二级抵押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抵押债权证券化的发展尚为一片空白。主要表现为:(1)抵押贷款的规模很小。拿中国建设银行来讲,该行房地产信贷部所经办的抵押贷款业务仅占到房贷部贷款总额的10.7%,占总行贷款总额的比例还不到1%。由于没有相当规模的抵押贷款积累,抵押债权的证券化便难以推行;(2)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只有一级市场还不存在二级市场。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结构单一,仍处在放贷一还款的简单循环阶段,由此决定了抵押贷款资金的流动性差,抵押贷款市场尚需进一步发展。
2、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资本证券市场的不断形成和发育,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成为我国当前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的主体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房地产股票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中,几乎80%左右的企业,其从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来的资金均有一部分流入房地产业。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除了可以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办理一定的手续上市外,还可以在NET和STAQ两个场外交易所系统上市。这都为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2)房地产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为房地产开发而发行的债券已有两种:第一种是房地产投资券。第二种是受益债券。如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1年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信托投资收益证券”,总额达1000万人民币,期限为10年。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和工商业等项目。
(二)我国推行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释放金融风险。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比较长,而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以短期为主,因而产生了由于“短存长贷”引发的流动性问题。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不到4%,资金也比较宽松,流动性没问题。但是,由于业务发展的不平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最快的建行,其余额占全部贷款金额的比重已超过9%,参照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风险逐渐显现出来。房地产证券化有利于释放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
(2)有利于拓展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构建良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商品房空置量已超过7000万平方米,积压其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已超过2000亿,再加上新建的商品房,要想全面启动房市,约需要3500亿元的巨额资金。这样巨大的资金缺口仅靠我国现有的住宅金融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推行房地产证券化,直接向社会融资并且融资的规模可以不受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制约,有助于迅速筹集资金、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机制。
(3)有利于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扩大投资渠道。房地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给资本市场带来的重大变化是融资方式的创新,将大大丰富我国金融投资工具,有利于增加我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房地产证券化可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或透支,同时其较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2、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1)我国已经具备了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良好经济环境。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而言,我国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房地产的证券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
(2)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雏形。众所周知,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容易进行证券化的优质资产之一,其原始债务人信用较高,资金流动性稳定,安全性高,各国的资产证券化无不起源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经初步形成规模。据统计,1998年底,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只有514亿元,到2000年,这一数字已迅速增长到3306亿元,两年中增长了5倍多。
(3)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和证券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首先,国家金融政策的适当调整和完善,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发展成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住房金融、保险等多方位、功能齐全的市场体系;其次,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证券市场监管力度正在加大,法规体系逐步形成,证券管理、证券交易条件日趋完善,也积累了一些的发展证券市场的经验,为实行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较好的金融市场基础。
4。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立法体例探讨
众所周知,金本位体制崩溃以后的金融体系,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因而完全可以这样断言,没有法律,也就没有整个金融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对于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也是重要关键的。
我国关于房地产证券化的实践十分少见,新华信托推出的住房贷款项目的资金信托,颇有点房地产贷款证券化(MBS)与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相结合的特点。2003年国内第一支住宅产业基金,“精瑞”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启动无疑又是一大开拓。从目前的趋势以及必要性考虑,房地产证券化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因此这方面的立法应当先行。在立法体例方面,是将房地产证券化的各个环节集中起来统一立法还是将各个环节提出来分散立法?目前学界还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我国应当仔细考察国际上两种立法体例后面的深层因素。
采用分散型立法体例的国家和地区中,美国最早从事房地产证券化,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银行住房贷款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它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只能通过“摸石头过河”的方式,出现一个问题就出台或修改一个规则,最终通过不同的法律形成了对房地产证券化的规制,因此不存在统一立法。而且美国是一个崇尚金融创新的国家,统一立法可能会给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的创新设置太多条条框框,分散立法以及美国的衡平法传统更注重的是事后评价,因此可以给金融创新创造条件。英国则是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成文法在其法律体系中处于次要地位,所以它们更多地是判例法或者至多是单个成文法对房地产证券化进行规范。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的立法传统受英国的影响很深,分散立法就是一个表现。至于德国、法国等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由于证券市场并不十分发达,特别是德国,银行属于“全能银行”,银行流动性问题并不是很严重,因此没有进行房地产贷款证券化(MBS)的动力;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由于大陆法系没有信托的传统,对信托缺乏具体规定,因此这方面的规定基本空白。可以说,房地产证券化在这两个国家只是一个配角地位,统一立法的成本要大于效益。
采用统一立法体例的国家和地区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处于亚洲,立法的时间都发生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尽管在这之前,一些国家也曾从事过房地产证券化的实践,但真正促使这些国家下定决定统一立法的,还是由于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为了巩固国家的金融安全,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势在必然,而制定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案,对于房地产证券化的操作和规范运行是必要的。
由此可以得出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立法体例:统一立法型。理由在于:
1.我国有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客观要求。我国金融机构的处境并不乐观,一是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很高,二是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太低,不符合《巴塞尔协议》8%的要求,应当说,我国没有出现类似于亚洲其他国家的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信用的存在,但随着市场化运作的日益深入,如果银行的处境再没改观的话,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发展资产证券化是大势所趋,而进行统一立法我们就不会碰到法、德存在的立法尴尬。
个人认为,未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应该沿着一条更加注重科技化、人性化、复合化和可延展化的智慧化道路继续前行,房地产企业将变得更加注重模式分享,并且更加善于通过不断的自我组织机制调整来进一步提升其对于未来行业市场方向的敏感度和驾驭能力。我感觉,只有做到这些,才真正有可能朝着一个“智慧化”的方向发展,打造“智慧化地产”。
所谓“科技化”,我的理解是,更加注重通过引入全新科技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来革命性地提高地产和房产使用价值,进而促使其商品价值的更大提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有效避免“炒概念”或“为概念主义”,否则一切努力都将是自欺欺人,与真正所谓的“科技化”发展方向完全背道而驰,而结果也只有可能以泡沫的爆破而告终。
1.2生态理念随着工业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全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人类生存不断遭受挑战,这在客观上了要求房地产开发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这不仅是为目前的人类提供更加适宜的生存空间,也是为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创造条件。
1.3科技理念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房地产开发也迅速地现代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表现为,建筑材料从传统的砖瓦转向混凝土、防水卷材、幕墙等各种新兴材料;建筑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代化施工设备得到了广泛应用;建筑功能走向多元化,给人们提供了更加多样便捷的服务。
1.4投资理念投资不动产愈来愈成为一种投资保值手段。特别是在我国,近年房地产投资更是成为投资热点。当然楼市也存在风险,投资需要谨慎,要时刻注意宏观政策的调整,避免投资受损。江苏徐州“枫林名门”项目,整体规划紧扣流行的文化、生态理念,努力创造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服务完善、生活方便、绿意盎然并具有现代化建设风格的居住小区。24.5%超低建筑密度和高达31.6%的绿化率,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绿树成荫,共同构建集休闲、赏景、养生于一体的“类自然”的生态环境,为业主精心营造一个宁静、舒适、时尚的国际化社区生活。
2房地产市场营销注意问题
房地产商品的非标准化,加之不正当利益的驱使,导致了营销的非标准化。房地产开发陷入了一些误区,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的房地产营销被严重扭曲。因此在房地产市场营销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1房地产的商品属性房地产是一种商品,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盈利。因此,要从商品的视角去看待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其价值的实现必然是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而交换得以实现的最关键因素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在做房地产策划时要注意,营销具有相对现实性,任何营销策划都必须建立在高质量商品的基础上。消费者是圆心,开发是半径,营销是圆弧。按照消费者意愿去开发,适当引导市场适应自己开发的商品,才是房地产营销的基础。
2.2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区域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地产有其特殊的市场群体,是不完全竞争市场,需要具备营销的前提才有可能热销。制约热销的因素很多,诸如总量因素、区域因素、社会因素、区域因素、文化因素、需求因素和购买力因素等,需求量大、实际购买力不足也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最大症结。在现实的房地产营销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营销短视”,比如:价格短视,为了求得短期财务利润最大化,忽略了房地产长期的增值空间;节奏短视,整个楼盘同时上市,结果剩下“死角房”无人问津;效应短视,片面运用营销策略,过度迷信技巧,项目有组织无计划,前后矛盾。产生这些偏差的原因在于:开发商过度关注成交消费区域,忽略了客户培养区域,难以产生恒稳的市场效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要正确处理好营销导入区域、发育区域和运作区域的的关系。导入区域,包括广告、包装等对外宣传手段,主要用来集聚人气;有了早期较好的宣传,可以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如何培育潜在的购买市场及制定怎样的销售方案将是营销方案的核心;再好的方案需要专业营销人员认真全面的执行,这也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
2.3正确的认识和看待房地产营销策划营销策划要注重创意,但是策划的灵感与创意一定要忠于主题,切忌天马行空。在客户最终选择产品的因素中,性价比是竞争胜出的关键。没有哪一个因素是绝对第一重要的,同样也没有哪一个因素是可以被忽视的。这就要求策划的各个细节环环相扣,在尽量面面俱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广告、工程进展、设计优化、物业管理、价格变动等,都要规范布局、互相协调、目的一致,保证营销的整体性。适当地为自己包装,本无可厚非,但夸大事实,推行策划迷信,则会使房地产营销策划误入歧途。事实上,目前不少策划人所做的策划方案远远低于高水平营销策划的要求,他们推出的更多只是概念和卖点,对销售的促进只起相对作用;另一方面,卖点的收集和增加,让楼盘的形象有所改变和提高,同时也使楼盘的成本不断攀升。营销策划虽然在市场竞争中已日趋重要,但如果片面地利用策划替代市场的潜力开拓,认为“一策去百病”,将是一个很严重的认识误区。房地产营销策划不是一本洋洋洒洒的策划方案文本,而是结合所在楼盘,贯穿市场营销意识,寻找总结出的一种如何把握楼盘市场推广的行为方式。高水平的营销策划不仅可以减少房地产项目在配置资源时的交易成本,而且可以有效规避营销风险,是一种周密而详尽的房地产市场运作谋略,是房地产营销战略与战术的恰当运用。“市场如战场,策划如指挥”,高层次的市场竞争已成为策划智谋的较量,稍有松懈,就会从房地产市场的顶峰跌入谷底。我们既要反对盲目迷信策划,又要避免走上“策划无用”的片面思维。
2.4营销策划与销售营销策划与销售紧密呼应,营销策划的最后工作就是销售策划,销售情况是验证前期所有策划工作效果的标准。因此,应该将销售纳入统一的总体策划思路中。策划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项目成交,优化项目品牌。要想提高策划对项目销售的帮助程度,必须强调销售对策划的反馈,强调销售对策划思路的理解与配合。市场与信息的变化是永恒的,策划与销售二者互为表里,彼此修正,相辅相成,这才是真正高效且科学的营销思维方式。
3房地产策划发展方向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居民消费热点。同时,房地产营销观念和方法开始逐步走向一个更高的层次,房地产策划营销观念的广泛传播过程实质上就是市场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
1 地方大学文化能够引领地域文化发展
大学作为一个地域的独特组成部分,其文化置身于特定地域的文化环境氛围中。依据大学的第四功能――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功能,由此我们可以逻辑的认为地方大学文化要担负起引领和推动地域文化发展的内在责任。正如伯顿・克拉克所言,“大学是人类社会的动力站”[2]。临沂大学作为沂蒙老区历史悠久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不可推卸的承担着引领沂蒙文化发展的重任。
地方大学文化对地域文化的引领功能主要体现在:(1)地方大学文化在发展方向上指导地域文化发展。伴随着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发展浪潮,临沂大学文化与沂蒙文化的互动联系越来越紧密,大学通过知识产出和人才输出不断的向沂蒙老区提供高科技的、先进的文化要素,在潜移默化中引领沂蒙文化的创新发展。(2)地方大学文化在发展内容上引领地域文化创新。临沂大学作为沂蒙地域最具有影响力的知识和人才资源的集聚地,其自身文化的创新发展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大学所在的地方社会,成为沂蒙地域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3)地方大学文化在发展动力上为地域文化建设提供后备人才。临沂大学在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所表现出与生俱来的代际相传的优势使大学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源源不断的动力,这种持久的动力又直接传递给沂蒙地域文化建设,为沂蒙地域持续输送高尖端的技术和优秀的人力资源,增强了沂蒙文化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地域文化与地方大学文化二者互动发展的可持续进程。[3]
2 地域文化能够浸润地方大学文化发展
地方大学文化根植于地域文化的深厚土壤中,成长于所在地域环境的熏染下,潜移默化的表现出鲜明的地域性,它的生长发展也同样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主要突出表现在地域文化对地方大学文化的浸润。
地域文化对地方大学文化发展的浸润作用主要表现在:(1)地域文化为地方大学文化提供鲜明的地域性。地域文化自身具有鲜明地域性,大学作为成长在特定地域的一种教育机构,其自身的校园环境设计、校训校标设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等都与特定地域的文化特色形成了紧密的联系,突出地方大学和地域文化的特色建设和文化创新。正如哈佛地方大学前校长陆登庭说:“一所地方大学如果不能在各个重要的学科领域都竭尽全力, 包括对于探究人文价值、社会结构及其历史发展等多种社会形态以及人类传统、文化和世界观起核心作用的人文学科领域, 它就不可能真正成为一所杰出的地方大学。[4]”沂蒙文化作为中国历史悠久的红色文化,以其鲜明的文化特色影响着临沂大学文化的发展和定位,并以积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临沂大学文化发展内涵。(2)地域文化为地方大学文化提供丰富的土壤环境。大学时刻与所在的整个地域文化环境发生密切的联系,地域文化对其的浸润作用不仅体现在对大学静态文化的熏陶和感染过程中,还体现在对大学动态文化的吸收和整合过程中,地域文化不断推动地方大学文化对地域社会的聚焦和关注,为地方大学文化的创新提供充实的地域文化资源,吸引地方大学文化在传统文化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沂蒙文化不仅传承着红色革命文化,还传承着具有本土特色的书法文化、陶瓷文化和酒文化等。这些独特的地域文化类型为临沂大学的学科专业设置提供了基础和原动力,同时也引领着新文化风尚的来袭。(3)地域文化为地方大学文化提供了多样性的发展舞台。沂蒙地区在自身的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本土化的图书馆、电影院,文化广场等文化基础设施,换角度分析这些物质资源大部分都和地方大学文化有着某种程度的关系。因此,地域文化为地方大学文化的多元性提供了发展舞台,促进了地方大学文化的创新发展,呈现出地方大学文化繁荣的景象。[5]
3 地方大学文化与地域文化协同创新发展
基于地方大学文化引领地域文化发展和地域文化涵养地方大学文化创新的分析,我们认为二者应该秉承文化协同创新发展的关系。临沂大学作为地方综合性大学,一方面,在引领沂蒙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明晰地方大学文化发展理念,丰富沂蒙文化发展内涵,彰显沂蒙文化的人文精神,提升沂蒙文化发展层次。另一方面,沂蒙文化在涵养临沂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要进一步丰富临沂大学文化发展理念,给养临沂大学文化发展层次,充实临沂大学文化发展内涵,评价临沂大学文化发展效能。只有文化互动主体相互促进,相互合作,地方大学文化和地域文化才能走向协调创新的互动发展过程。
总之,任何一种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总是不断吸纳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将其他文化的精华融合到自己的文化中,不断滋养和壮大自身文化成果。沂蒙文化和临沂大学文化也是在相互吸纳各自文化中的精华,并加以融合、凝练和创新并形成自身独特的文化品格。因此,对于临沂大学而言,在地域文化传承与交流中更应彰显对地域文化的引领价值。
【参考文献】
[1]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8:22.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管理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更是如此。文化滋养着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根基所在。地方政府,作为地方权力的主体,也承担着文化管理的职责。浙江省余姚市以“建设文化强市”为载体,以贯彻余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余姚市政府工作报告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文化系统的优势与特长,广泛宣传十精神,对已有成绩进行回顾与总结,反思政府在文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地方特色发展文化。
一、文化管理概念界定
(一)文化管理的定位
地方政府文化管理是指对地方政府及其文化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所属城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文化事业实行规划、组织、调控、引导和监督的一系列行为。地方政府文化管理的定位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角色的定位、文化职能的界定和管理目的的确定。地方政府文化管理的角色形象是由一定历史阶段文化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运行体系中的价值地位决定的,政府的角色又决定了政府所拥有的文化职能。不同的时期政府文化管理扮演的角色不同,文化职能各有侧重,文化管理的目的也有所不同。
(二)文化管理基本内容
政府作为文化市场运行中的第三方扮演了组织、协调、管理文化市场的重要角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了地方政府在文化管理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增添了地方政府进行文化管理的内容和难度。
(1)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制定
文化发展战略是政府力图影响文化发展,将文化发展纳入社会总体发展范畴而制定的一种文化计划。它是城市文化管理的总方针,对于文化建设和管理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实质在于从社会系统与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来选择文化发展的战略对策,使得文化系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协调一致,使文化系统能适应社会发展并不断促进社会进步。
(2)城市各项文化基础工作的管理
首先,加强城市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文化设施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象征,是文化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其次,抓好文化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文化人力资源包括各类文化人才,主要有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他们是文化生产的基本要素和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主要任务:一,对文化人才培养进行规划和组织;二,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市场,发展多种文化教育。
再次,做好文化普及工作。开展广泛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些需求的表现形式有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
(3)城市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控
文化市场是以商品形式向公众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专业市场,需要文化行政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控制。具体包括:一,对出版社、音像制品等文化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审批、检查和监督;二,对文化商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例如对书刊市场、音像市场的管理;三,对文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例如歌舞演出,艺术展览,群众性舞会等文化行为的管理。
二、余姚市政府文化管理的现状分析
浙江省余姚市位于浙东宁绍平原,水陆交通便捷。1985年撤县设市,隶属宁波市。余姚市辖6个街道、14个镇、1个乡,2011年末户籍人口83.46万人。距今七千年前,余姚先民创造了辉煌的史前文化——河姆渡文化,使余姚成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王阳明、朱舜水、黄梨洲、严子陵这四大先贤给余姚增添了巨大的光辉。余姚因此享有“姚江人物甲天下”、“东南最名邑”和“文献名邦”的美誉。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政府在文化管理上的责任愈加凸显。本文主要从政府文化管理职责入手分析余姚市政府在文化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政府明晰职责,更好地促进文化发展提供参考。
(一)余姚市政府文化管理现状
1.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切实合理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增强余姚文化影响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特制定了《余姚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五个主要任务分别是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阳光文化行动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和文化产业发展振兴工程。
2.各项文化基础工作的逐步落实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管理得当
余姚市在“十一五”期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文化燎原”工程全面实施。基层文化阵地得到进一步巩固,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更加健全,提高了文化设施和场所的使用效率,实现文化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具体表现为: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公益性文化设施有序开放。
(2)文化人才的培养成效显著
古有“文献名邦”之美名,皆由于王阳明、朱舜水、黄梨洲、严子陵四大名家,在历史传承中熏陶了一代又一代的余姚人,文化人才的培养是建设文化余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员、文化团队和文艺骨干等文化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了群众文艺团队。
(3)历史文化的传续和保护有序开展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显著,余姚丰厚的历史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名城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有序进行;积极开展历史文化研究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不断取得实绩。
(4)群众性文化普及程度较高
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村落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学校文化、广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日趋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精品创作取得成效,涌现出一批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余姚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获得全国性大奖。打造市级品牌活动,普及基层文化活动,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已渐渐成为文化管理工作的重点。
公共文化配送为民惠民。配送各类演出这种以政府采购、群众享受的形式免费为全市城乡老百姓配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做法得到了全国主流媒体的报道和肯定。网站上文化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为民众提供的便捷服务更是使民众有更多的渠道参与文化惠民工程。
3.文化市场的开放管理和民主监督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第三产业,兼顾市场和公共服务双重导向,具有无可比拟的巨大的经济驱动力和高增长、高投入产出比的特点,有着其独特的产业内涵和演进轨迹。努力打造区域布局合理、内外源经济均衡发展、产业组织体系健全、技术领先、资源集约利用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余姚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大增强,文化产业年生产总值剧增。由此第三产业得到了平稳的发展。
(1)传统文化产业得到改造,新兴文化产业逐步壮大
以发展壮大影视设备、体育健身设备、包装印刷等优势传统文化产业为目标,已经引进和培养一批综合实力强、带动性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和龙头企业,试点研究和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项目。
(2)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积极规范文化行政审批,提供优质行政审批服务,据统计,2012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46件,办结146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共新设立文化经营单位70家,新增投资超过1.2亿元,全市文化市场年生产总值达45亿元;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发展民办博物馆、姚江书吧,全年新增姚江书吧3家、农村出版物小连锁网店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