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文明职工申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重视科学进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石先进水平,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各行业协会可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行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创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且至少50%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实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二、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评审等工作。
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数据收集、复核、上报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本县市区、开发区创建无烟医疗机构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机构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报市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工作,制订创建计划、建立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三、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及市卫生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附属医院、第89医院根据《年市各县市区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数量一览表》规定数量,将年申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于月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联系人:,电话:8224747,13153680589,邮箱:wfjjs@)。
(二)初审
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对上报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初审符合标准的单位,报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三)复审、评估
市卫生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上报的无烟医疗机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材料上报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创建工作组每年将组织督导评估一次。
五、创建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创建工作安排
1、申报:每年4月15日前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医疗卫生单位向辖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附属医院、第医院直接向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提出申请,并做好创建的准备工作。
2、检查验收:每年下半年,市卫生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申报单位组织检查、评审。
(二)工作要求
1、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以医务工作人员带头戒烟的行动促进全社会烟民自觉戒烟,是履行《公约》、落实无烟单位创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一、抓住“三个点”,经济效益攀新高
年初,面对上级主管局(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单位党组一班人认真分析形势,在把住“三个点”上狠下功夫。一是以密切客户关系为基准点,在全县辖区内划分八个片区,设立八个客户经理,明确强化客户经理职责能力,并通过全面推行电子结算、在线代扣的服务模式和卷烟零售明码标价,着力提高辖区内卷烟经营户的营销能力和赢利水平,为单位效益的增长插上翅膀;二是以优化资源结构为切入点,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不断调优销售结构,实现挖潜增效的目的;三是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着力点,努力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XX年各项经济指标再攀新高:全年共销售卷烟**大箱,比去年同期**大箱增加**大箱,增长*;实现销售收入**元,比去年同期**元增加**元,增长*;实现利润**元,比去年同期**元增加**元,增长*;上缴各项税利共**元。
二、盯紧“三条线”,整体工作齐推进
紧紧盯住专卖管理、规范经营这根行业赖以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建章立制以及加强经常性的监控工作,不断增强文明执法、规范经营意识,并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把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结合起来,加大追刑力度,掀起我县打击非法卷烟经营活动新。全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起:其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案件有**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案件有**起、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案件有**起。先行登记保存各类卷烟**余条,其中非法生产的卷烟**余条,罚没收入**余元。
刚化制度约束管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警戒线”,局(营销部)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严于自律,确保“一不坏人,二不坏账”总目标的实现。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政务公开,提高了企业内控水平。我局把基本建设、物品采购、资产处置等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置于制度规范之中、群众监督之下。在单位各项维修建设工程中,做到集体研究,逐级申报,严格预决算审计,公开招标、议标;在大宗物资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中,采取比质比价,集中采购;对闲置及废旧物资的变卖报废处理,面向社会实行公开竞价拍卖,力求少损失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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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好安全保卫这根“高压线”,全年无一资金被骗、赊销等类似行为,**台车运行几十万公里无事故,确保经营成果不受损失。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分步推进,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各项工作。该项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由局法规股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同配合,建立多项行政权力运行配套制度。目前,我局已完成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此次梳理共保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6项,并对已纳入目录的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了简化。
二、履行行政职权
我局要紧紧围绕职能转变“接、放、管”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逐步向效能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转变。
(一)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1、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应依法停止审批。对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局要主动与承接单位衔接协调,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权限责任,规范管理措施。通过明确审批单位、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取消的事项不再实施,下放的事项承接到位。(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严格界定行政审批过程中受理、审查、决定、公告、发证等审批环节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时限要求。对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审批事项,制定详细的审批流程和技术要求。对许可事项实行案件化管理,建立许可事项文书档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载量权,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变更审批标准。(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3、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将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由窗口统一收件、受理、补件、答疑、办结、发证,不让群众、企业两头跑。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资料等制度。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由窗口受理后,对提交的申请事项分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实地勘验,经集体审批讨论决定;对不符合申请规定的,依法按照程序要求和申请条件,给予及时解释和纠正,坚持“五办承诺”,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协调办,不断完善审批规程,推进交通行业审改工作,提升交通行政服务整体形象,服务“四个交通”建设。(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4、积极创建文明窗口。交通运输局是代表政府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是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决定性的因素。我局要以审批规范化、便利化、透明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窗口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窗口人员要热心、热情地接待每一名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着力塑造四个形象,即:和谐可亲的形象、务实高效的形象、规范行政的形象、勇争一流的形象。在办件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百问不厌,让所有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始终保持欢迎、谦虚、诚恳的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不争吵、不斗气,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始终保持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在许可服务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不”,即:许可手续再繁,不烦办件者;许可环节再难,不难办件者;许可时间再长,不长办件者。把快审、快办、快结作为提高服务水平的主攻方向,主动加强与部门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努力畅通办事渠道。(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二)减少申报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要求业主单位提供。虽有法律法规规定,但属于以下情况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要求业主单位再次提供。
1.本部门已发放的证照批文作为本部门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2.本部门前置审批事项中已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并经审核通过的勘验、测绘、设计等图纸的书面或电子申报资料和其他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三、创新服务方式
1.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各审批窗口要在项目可研、环评等文件编制初期和相关审批材料准备过程中主动提前介入,指导业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工程站、质监站)
2.实行预约申请服务。项目需要在非工作时间申请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照常受理;根据重点项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及时办理。(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3.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和手续有欠缺的项目,允许先缺件通过,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的时限,业主要在承诺期内补齐材料。(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4.建立“三清四通”制度。“三清”即审批表格一次性给清,办理程序一次性讲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图纸一次性说清。“四通”即对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确保畅通,对前期需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协调的项目加强疏通,对需提前介入的项目用足政策灵活处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保持沟通。(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5.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安排专人对每个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掌握项目审批动态。同时,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掌握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责任部门: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
四、加强监督管理
1.强化项目源头监管。我局属于审批类的所有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收件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需退件的,须当场答复服务对象。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建立审批事项提速措施落实责任制,由张新权副局长牵头负责,政策法规股和各相关审批职能股、站长人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审批提速和服务创新措施落实到位。局纪检组要建立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审批工作进行督导,根据督查情况,对审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进行评估并对有关问题进行督促落实。同时,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行政审批违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大家好!
在2014年的工作中,办公室作为分公司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及分公司的领导下,在各兄弟科室的帮助下,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努力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分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4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办公室日常事务
1、抓制度建设。修订《通讯管理制度》,起草分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和《新聘员工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依照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要求,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接受了公司的体系内审。
2、搞好日常的文书和会议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等文字工作,负责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实施。认真做好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递、文印和督办工作;公司所有的文件、审批表、协议书整理归档入册,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整理了2007、2008年的文书档案。
3、成功组织分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会议;4、切实抓好分公司的福利、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办公设施、劳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
4、完成了PM2管理系统的学习,培训及推广工作,并深入到各个向施工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5、办公室年度工作内,没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失职行为。
二、以人为本,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1、落实培训计划,做好特殊工种的年审换证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2014年办公室协助安全科、技术科、财务科组织大型全方位培训1次,内容涉及人事、财务、安全、质量、经营等5个方面,参训人数60余人,囊括分公司所有骨干;协助劳务中心组织电气焊工、起重机等16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特繁工种培训,成绩合格。
2、完成执业资格考报名工作。组织3名职工报名参加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考试,1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1人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5人参加职称英语考试报名。
3、组织7人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完成6名本科生及5名大专生参加事业进编考核,收集、整理了申报推荐材料。
4、配合公司向相关部门递交了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等4个关键岗位考核和岗位证书的年检申请。
5、组织接收了2名大中专毕业生,组织了新员工全方位培训、安排了食宿、办理了社会保障、策划其职业生涯并安排指导师傅。
6、年度内为3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了相关手续,为2人办理了调动手续。
三、党、工、团协助工作
(1)协助党支部处理党内日常工作。印发并组织学习山东局及公司党委各种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召开了党支部大会和专题明主生活会,巩固和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意识教育;组织支部创优活动,协助党支部起草了优秀基层党支部申报材料和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采集完善了当年党员的增减情况;新发展党员1名。加强了宣传工作,2014年,撰写、投递各种信息和稿件12篇;主办安全板报专栏。
(2)团支部工作。团支部起草了2014年省直青年文明号重新申报材料;组织了青年知识分子座谈会,对分公司的经营状况、面临的形势及时的沟通,实时把握青年职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其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稳定了广大青年职工的思想情绪。
(3)工会工作。①工会完成了2014年困难职工的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安康杯”及“流动书箱”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丰富了广大一线职工的业余生活;②通过走访、慰问、捐款等实际行动,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组织全体职工为病患职工捐款11000元;③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春节前探望困难职工9人次,送去救济金5800元。
四、2015年工作设想
1、继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劳动人事相关法律常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及时、圆满的完成领导布置的任何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公司及山东局相关法律及劳资部门的帮助,力争使分公司的用工风险大幅度的降低。
2、协助财务科收集整理2014年已完工项目的考核资料,实现对已完工项目的考核兑现。
3、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分公司的发展情况,出台适合分公司发展的配套制度;协助各兄弟科室重新修订各种管理制度。
4、制定2015年度分公司培训计划,组织一年一度的年初大型培训。
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是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由被动还账、末端治理向企业主导、源头预防转变,由重发展轻环保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双赢共进转变,由浅层面的围追封杀治标向深层次各个工艺流程的节能减排治本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企业自觉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增加市民生活幸福感和舒适度的重要基础;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和必然要求。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立一批发展模式先进、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进步、节能减排达标、环境整洁优美,企业与周边环境、周边单位、周边居民协调友好的典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题活动
1、制定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按照学习提高、自查反思、环境整治、革新改造、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规划设计,量化任务,细化目标,靠实责任,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企业领导、科室、车间、班组,并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抓指导、抓督查、抓落实。
2、学习教育。编印专门学习资料,采取读书自学、播放音像、专家讲座、专题讨论、骨干发言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企业领导、管理干部和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吸引全员参与,使其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认识中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提升意识,进而引导教育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职工打造企业强势品牌、重塑社会形象、培育核心竞争力、聚集文化软实力的责任性和紧迫感觉,强化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3、自查反思。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骨干自查反思、召开会议建言献策、邀请周边企业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座谈、邀请业内专家会诊、向周边企业单位、居民和服务客户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参观考察市内外优秀企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反思本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情节,反思本企业资源是否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是否开展,反思生产工艺设计、原辅材料运用、主要产品包装、经营销售环节和企业“三废”处置等是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找准差距,弄清症结,广纳良言,理出对策,为集中整改提供依据。
4、环境整治。制定详细规划,列出形象进度,开展企业内部和周边环境全方位的综合整治活动,对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进行全面整治,对机器设备、配套设施、厂容厂貌、围墙道路进行亮化、绿化、美化、硬化,并确保“三废”治理达标,环保设施稳定运转,企业面貌焕然一新。
5、节能减排。广泛组织科研人员、技术骨干、技工能人开展技术攻关、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提高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实现节能减排的能力;发动全体员工开展杜绝跑冒滴漏,自觉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两油、一斤煤活动,使单位产品水耗、电耗、能耗、物耗普遍下降,控制在同行业领先水平,确保资源材料消耗、清洁能源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三废”综合利用等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核准复查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能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创建企业真正成为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的表率。
6、管理创新。以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为目标,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原料配置、包装耗材、商标图案、广告策划、营销过程等各个环节都体现以人为本和节能环保理念,展示企业信誉、技术实力、品牌定位、文化内涵和竞争优势,力求出精品,精心打造优质品牌。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和循环利用、资源再生、清洁生产培训活动,植入最新管理理念,将节能环保和“减量化、循环式、再利用”意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并转化成全体员工的自觉实践行动,努力打造效益领先、管理先进、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一流企业。
三、创建标准
1、求实创新,经营理念好。
2、环境优美,厂容厂貌好。
3、达标排放,环保治理好。
4、节能减排,企业管理好。
5、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好。
6、守法遵章,环境意识好。
7、文明和谐,内外关系好。
8、持续发展,综合效益好。
(以上8个好的具体内容依据《验收标准》进行)。
四、申报审批
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照以上基本条件,经过自查完全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1、市直管辖企业和中央省属企业直接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市、区)所属企业,向本县(市、区)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市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申请表;(2)创建工作总结;(3)展示创建过程和主要活动的照片、音像资料。
2、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所管辖范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的创建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企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环境保护局和县(市、区)环保局分别通过“环境友好网”和新闻媒体通告,公示10天。
4、经公示没有问题投诉或有问题经整改达到要求的,由市环保局报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定,作出授予“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的决定。
五、命名复查
强化基础工作,建规范之家
为强化组织建设,一季度,我们通过会员大会选举成立了新一届车间工会委员会,并先后完成了班组工会组织的调整与整顿,成立了15个工会小组,积极开展了系列活动。为使会员队伍适应矿井建设,我们及时完善了“四薄一册”,对职工人数、会员人数随时统计,系统掌握,及时上 报。按照矿工会要求,车间委员、工会小组长随缺随补,保证了组织的完整性。我们根据矿工会年度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讨论,制定规划措施,并分工负责抓落实,增强了班子成员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意识,使“争创先进工会小组、争当优秀会员”竞赛活动,做到了活动新、内容实、效果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民主之家
我们坚持每季一次的职代会制度,并在工区的领导、指导下努力做到制度化,力求规范化,把职代会办成了参政议政、解决实际问题职工群众信赖的会议。同时我们还把抓好提案、决议的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以职代会为中心、各专门小组和工会小组为骨架,通过座谈会、协商会和区务公开等形式,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协助工区不断完善了以奖金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工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
提高职工素质,建文明之家
在全区各生产岗位、工作岗点大力开展了文明岗点、文明班组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有了一个大的改观。我们把“讲文明礼貌、树济三新风”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职工文明公约》,以伟大的事业凝聚人,以优美的环境陶冶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以美好的前景鼓舞人,同时,我们采取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文明施工抓管理,强化措施抓完善,使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使职工树立了良好的内在和外在形象。我们还以“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复合人才”为工作目标,通过班前班后会、学习日等形式,在职工中讲矿井的发展与改革、困难与机遇,使职工树立了危机感、责任意识,增强了爱岗敬业自觉性;与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上岗考 核、岗前考试和 拜师带徒学艺等方式,加强技能培训,使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步提高。8月份矿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大比武活动后,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入组织,加快岗位练兵活动步伐,从组织领导、学习教材、岗位培训等方面抓落实,先后拟出各工种培训大纲,编写了近5万字的复习题解,并采取集中讲授与单人辅导相结合,理论教研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等方式,从点到面,进行了系统培训,使职工在比武中都取得了优良成绩。
发挥主力军作用,建安全小家
围绕我矿“1812330”的奋斗目标,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促进了各项任务完成。8月份,在全矿开展“地面工程会战”新形势下,我们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在龙门吊地面打灰中,针对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困难,在组织发动,合理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队与队、班与班之间的竞赛活动,加快了打灰速度,提前6天完成打灰任务。在群监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长远有目标,阶段有中心,近期有重点,使安全竞赛活动扎实有效。与此同时,对群监员,我们以技能培训、业务练兵为重点,采取技能书面考试、现场隐患排查、切磋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群监员专业技能,加大了群监力度,确保了安全生产。
为了进一步促进家长学校工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更好地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我校特提出申报“xx县优秀家长学校”的报告,申报理由如下:
一、学校对于开办家长学校的意义和作用有了更高的认识。
家长学校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自身的素质,转变教育观念,改善教育方法,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的有效结合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家长学校的领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这一项工作。
二、努力探索家长学校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的新途径和方法。
1、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精心评估、研究现状和对策,对家长学校的工作进行布置和提供指导性意见;定期组织家长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改进教学方法。为广大家长喜闻乐见。
2、成立了学校、年级、班级逐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加学校的相关关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从而家长委员会管理卓有成效,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新动态,商讨办好“家长学校”的措施和方案,向学校进一步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家长学校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完善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专门编撰了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家长学校不仅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而且强化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教学方法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如创建学习型家庭的讲座、教育子女经验交流、如何教育问题学生、问卷调查、致家长的公开信、集中学习等。
1、临安市设置了独立于其它政府部门的机构,专职负责行政审批行为的管理。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独立承担行政审批事务,并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及经费。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进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召集各进驻中心部门召开并联(前置)审批协调会,协调、督促并联审批事项办理;向进驻中心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服务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该种模式使“中心”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有监督管理权。
2、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主要职能部门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为切实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方便群众办事,将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临安市发展计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各派一名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主要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发文明确,工作期限一年,组织人事关系不变,窗口常驻领导接受“中心”和原单位双重领导,参与原单位重大决策,日常工作接受“中心”领导、管理、考核。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作相应调整,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由进驻中心的副职分工负责。个别确需部门领导签批的,除常驻中心副职之外,部门领导必须进“中心”签批。
3、扩大“中心”职能窗口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不包括派驻副职的职能部门)、单位,采用委托书的形式把现属于本部门分管领导、科长的行政许可审批权直接授予窗口负责人行使,使窗口负责人有权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同时,各窗口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强化自身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将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逐步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管理。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和完善。第一次2001年12月成立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约13个部门,共成立13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44项,有工作人员57名,办事大厅面积800平方米。第二次2003年初,结合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到25个系统,共设立41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136项,有工作人员130名,办事大厅面积扩展为2600平方米,基本构建了一个部门齐全、功能配套、环境优越、服务优良的政府超市。第三次,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作了进一步调整,目前有43个服务窗口,承担审批职能136项,服务职能41项(临安市政府共有审批职能169项),现有工作人员146名,其中市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等部分科室成建制进入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2、以“掌控审批时间”方式来完善内部实时监控机制。行政审批中心实行电脑化办公,局域网管理,有系统的办公软件,实行网上申报、登记、核准、审核、审批,项目申报由大厅综合窗口“一个口子进”,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网上登记注册,再由综合窗口分送各职能窗口审批,各职能窗口办理完毕后,网上注销原申请事项,再将批件送“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及时告知业主。这样,已受理未按时办结的申请,能从审批中心内部电脑网上自动反映出来,便于审批中心管理人员对这些审批延期项目进行督促和了解,对遇到困难的项目及时提供协助,也防止了各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发挥,制止不规范行为。
3、赋予“中心”监督考核权限,调动驻“中心”窗口的单位和个人工作积极性。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内部制度建设,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建设了廉政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效能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中心”各窗口效能考核与派驻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占年度业绩考核5分分值,并与职工个人年终奖挂钩,这对各职能部门及窗口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三、创新审批及服务模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制度。审批中心改原先的串联审批为“中心”一个综合窗口受理的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其主要做法:
(1)设立综合窗口,受理业主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统一由“中心”综合窗口进出件。综合窗口收到业主申报材料时,当即予以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临安市产业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出项目审批承诺件给业主;材料不齐全的,指导帮助业主办齐材料;若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当即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并告知理由。
(2)分送报批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后,根据项目性质,认为需组织现场踏勘的,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业务窗口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在2个工作日内将业主申报材料分送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开出联合审批通知书和通报有关情况。
(3)关联限时办结。有关职能窗口在收到申报材料和联合审批通知书后,按程序在各自承诺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事项,批件送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过短信告知业主。凡涉及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的,中心和发改局联合组织会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印发会议纪要,并核发《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全程服务。
临安市积极推行街道、乡镇、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全程服务,改业主、企业跑审批为员代办,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建立免费的全程服务制度,制定了制具体操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聘请29名申报员,市行政审批中心对其每季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熟悉并联审批及相关职能窗口办事程序;将工作业绩作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创满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自2002年6月实行固定资产投资“一站式”并联审批,9月实行制以来,共办理“一站式”审批项目1634件,申报项目634个,原一般投资项目的审批,短则需一月时间,长则达半年以上。实行两项制度后,一般项目只需十几个工作日便可办结,零星小项目7个工作日便可完成审批,项目审批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
3、对23个审批事项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了社会投资积极性。
㈠努力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办事积极主动,分局机关工作人员着装端正、言语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建立勤政为民的机关工作环境。
㈢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认真落实首办负责任,对申请事项负责到底。
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八条禁令”,对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作风。
㈤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认真抓好道路的日常养护开展,全力以赴完成迎国检大中修工程和灾后重建工作,深入开展“一大四小”道路造林绿化工程,为社会提供畅、安、舒、美的道路环境。
㈥路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做到执法公正严明,严查严惩公路“三乱”,巩固无“三乱”成果。
二、工作职责
分局主要担负县境内国道、省道和部分市养县道的公路管理养护任务,担负管养路段的公路改造,以及对外承接一级以下公路工程任务。同时依据《公路法》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章损路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三、服务内容
1、传达、贯彻和执行省和市关于公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创造良好公路发展环境。
2、加强公路建设,强化工程质量,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路设施。
3、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的畅洁绿美安,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通畅的公路。
4、加强路政管理,路政大队做到整齐着装、文明执法、规范服务,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良、便捷的服务。
5、加强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政风建设,组织开展公路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四、服务对象
使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单位、社会公众;公路从业单位、从业人员。
第三条*省诚信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着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结构科学性。评定的企业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涵盖大、中、小型,兼顾各行各业。二是典型示范性。省级诚信示范企业应当代表着*企业的诚信水平。三是层次合理性。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要带动各市(地)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省级示范企业原则上应该是市(地)(含农垦、森工)级诚信示范企业和中、省直诚信建设先进企业。
第六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诚信办)、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负责监督管理,委托*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省诚促会)组织实施。
第七条创建示范企业工作,各部门严禁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第八条示范企业必备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一)重视自身诚信建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业绩突出;
(三)企业具有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纳税,无偷逃税款等不良纪录;
(四)重合同守信用,诚实签约,无主动违约、毁诺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五)近三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程质量无重大事故发生;
(六)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记录;
(七)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执行“三同时”政策,无环境污染事故;
(九)有专职信用管理人员;
(十)在金融部门具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和较高的信用等级;
(十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社会反响好,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识,能够自觉地维护自身信用形象;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二)单位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创建程序
第九条每个申报年度由省诚信办、省经委确定申报日期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条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条件,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标准,应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
(一)《*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提供本单位有关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文字材料;
(三)工商营业执照,及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认定证书;
(四)税务登记有关材料及相关完税证明;
(五)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荣誉证明;
(六)近两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相关证明;
(八)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年检手册》等相关证明;
(九)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十)专职信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荣誉证明。
第十一条各市(地)诚信办会同经委负责受理辖区内的企业申报工作,中、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负责中省直企业的申报工作,各受理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省诚促会。
第十二条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虚报、瞒报等欺骗行为的,将视为严重失信,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得申报示范企业。
第十三条按照第十条所列条件,省诚促会负责对企业填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报送材料是否齐全、企业报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省诚促会初审合格的企业,由省诚信办、省经委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成立由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省诚促会、省级行业协会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复核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省诚信办、省经委组织召开示范企业审核会议。会议分为小组审议和审核委员会表决两个阶段。审核委员将小组审议通过的企业名单提交审核委员会进行表决,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企业名及审核报告单提交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七条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的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和“诚信龙江”网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八条在公示期内,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企业失信行为,将取消其诚信示范企业资格。被举报有失信行为的企业,省诚信办、省经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公示通过的企业将由省经济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命名并授予《*省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荣誉证书。
四、管理
第二十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重新申报。
第二十一条建立示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主要内容为:企业申报材料、企业重大信用活动记录,企业信用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实行示范企业年度审核制度。诚信示范企业要自觉加强自我管理,诚信示范企业应写出年度自检报告并填报年审表于次年三月底以前上报省诚促会。不按时填报参审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命名满两年时,取消再次申报资格。
第二十三条示范企业如改变单位名称,要及时通报省诚促会,以便对其示范企业的称号进行相应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