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建章立制,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和监控好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转变思想,解决好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三、时间和步骤
从6月1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24日)。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需要经信局聘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把关问脉,帮助企业梳理、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和隐患。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好这次行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根本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城市”,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稳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安全监管基础明显增强,各方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结合行业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对各类风险的基础调查、滚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区交运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运输市场。
5.建快速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严格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道路运输方面
客运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向汽车东、西站点派驻驻站分队,督促汽车落实对入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和登记主体责任,对入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核酸检测单查验制度;二是增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重点督促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杜绝客运站不按规定售票、不及时结算运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载体,以双随机为抓手,配合市运管处对辖区内客运企业主体资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货运市场实行源头管理。一是深入全区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等源头部位,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底子,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积极协助市处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落实危货运输安全责任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配合市处和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评定,实现了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督促货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指导货运企业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驾培行业监管方面:按照驾培改革要求,一是督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驾校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教练员的管理,遏制驾驶员培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全面落实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做到制度上墙,公开公示,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在驾校组织开展“优质课、公开课”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促进我区驾培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驾校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经常性的组织召开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运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经营者学习现代机动车维修经营理念,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二是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对新申请企业的准入资质审核和已许可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参加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很好地规范了全区维修市场的作业行为,提高了维修质量保证系数。
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根据《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并公示以前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
2.公路安全及工程建设方面
(1)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桥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2)公路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施工专项整治,严防项目施工建设作业事故的发生。
(3)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至青城古镇旅游公路安装区间测速监控设处,振动减速标线17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五进工程”,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实操和履职能力现场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培训机构等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现场互动体验和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4.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增加违法违规代价。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局属站所、各股室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至12月)。要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区交运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建设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园区管理主体安全责任,充实壮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园区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大中型及高危企业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依法开展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统筹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未来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扩区等工作。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2.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由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新建项目联审机制。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等负面清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3.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通过园区项目联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4.完善园区公共设施。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通过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产生“多米诺”效应。
2.建立安全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集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的企业,依法关闭退出。
4.加强承包商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审核登记,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园区内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制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摸排梳理,落实园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推动园区建立完善隐息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保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的目标, 以强化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提高广大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为重点,以完善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为抓手,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目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和用药水平,指导农民安全合理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残留,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行动,实施“八项清查”行动,使全省农药质量有所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用药水平显著提高,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药害事故引发。具体目标是:
(一)清查农药生产企业。对涉嫌违规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顿,对农药登记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处理情况进行清查。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二)清查作物用药。对主要作物用药进行清查,向农民推荐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作物主用农药;对小宗特色作物无药可用进行调查,采取财政补贴登记试验,使我省特色作物有农药可用。
(三)清查农药经营单位。对全省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开办农药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清理,对不够条件的经营单位建议工商部门取缔农药经营资格。
(四)清查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确保全省农药经营门店经营农药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并将备案产品张贴上墙公示。
(五)清查禁限用高毒农药。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全部实现定点经营和政府储备制度,做到实名制购买,实现可追溯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废弃物的回收。
(六)清查农药广告和展销会。各地负责本级媒体的农药广告、展销会的审查和监督,整顿虚假、误导农民的农药广告。
(七)清查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使用农药。规范农药购进、分销、使用程序,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药使用登记制度。
(八)清查农业部门履职农药监管职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不得生产、经营农药,已涉及的通过改制、出售等形式与农业行政部门脱钩。明确农药监管机构、农药经营门市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人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9日~3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各种媒体,通过在《农业知识》杂志上开展大奖赛、设立百日整治专栏等形式,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期刊有专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整治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农药质量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15日)
3.农药质量整治。一是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二是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近年来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包括已吊销登记证或专供出口的产品)。三是对韭菜、生姜、芹菜等农药残留容易超标的农产品进行暗抽。由此追溯农药使用情况,发现有使用高毒农药等严重问题的由分管厅领导约谈农业局局长。四是加大农药执法力度。通过农药市场和生产企业抽查、群众举报、农业部通报等手段,发现制售假劣农药信息,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农药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于添加高毒农药,滥用高毒农药,价值比较大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五是清理整顿涉嫌违规企业。根据在全国和全省植保信息会上搜集的线索,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窝点”非法生产农药行为。六是对抽检问题较多的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负责人约谈制度。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续展登记;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产品不得纳入政府招标行列,并建议农业部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4.农药经营整治。一是经营单位调查。全省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名称、地址、人员状况等,建立数据库,并在网上公开农药经营单位有关信息。各市要认真填写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统计表,并按时上报。二是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农业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创建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全省高毒农药监管网络平台。进一步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构建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保证经销单位和农药产品100%备案,登记备案时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经营门市张贴产品登记备案表,及时公开信息。四是鼓励发展现代营销体系。在去年推广农药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在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和经营产品上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五是加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定期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政策、技术、知识和诚信等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六是强化农药广告、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各市要对电视、电台、报刊的农药广告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发现有违规刊登农药广告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刊登媒体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通过对参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农药的线索,并进行重点监管和严肃查处。
5.农药使用整治。一是加强农药使用检查指导。研究制定并公布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推荐品种目录,指导农民科学选药用药,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使他们掌握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制定标准的用药记录本,重点监督检查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二是加强农药风险监测评价。建立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易违规使用、易产生药害、易残留超标农药的风险监测和再评估,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农药使用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和指导意见。三是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继续扎实开展农业部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总结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在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上推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四是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逐级建立农药药害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农药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及逐级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纠纷。五是制定规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记录表格,对鲜食农产品基地的农药使用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县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园区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安委会关于《莲花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各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决定在2018年2月——2018年12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放在第一位,全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严松恩(主任)
副组长:李希光(副主任)
成 员:彭珂、刘剑锋、朱汉文
二、细化实施方案。
要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检查,及时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各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月上报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学习活动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到每个职工。
四、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一)强化综合督查。园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生产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大排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市*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简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年专项整治“14个100%”等目标的巩固和深化。
(一)在保持全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等三类基地以及水产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以上三类基地监管率达到100%;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三)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镇内的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村、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七)全镇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保持全镇范围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保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并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我镇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培训宣传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
2、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生产、销售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4、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开展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抓好淡水塘鱼以及白对虾、罗氏虾、甲鱼、鳗鱼、桂花鱼等水产品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行为予以查处。
2、开展认证水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求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严厉打击超范围使用和盗用无公害水产品标志的行为。强化对获认定产地、认证产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三品”的质量和品牌形象。
3、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以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结合推进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渔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及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小榄镇豆腐作坊集中管理模式,争取年内能效仿小榄镇的做法,引导小作坊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严把许可准入门槛,落实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分局牵头)。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监测,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安全。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防保所牵头)。
1、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溯源制度,按照《广东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指引》,加强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监督。
2、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3、加快对*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放的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清理工作,加大指导和整治工作力度,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临时卫生许可已到期,但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续期,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卫生监督,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5、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和效率,探讨信息社会电子政务环境下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6、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7、加强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镇防保所配合)。
1、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行业自律机制、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2、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建立健全全镇药品质量检测评价系统,对近年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品种实行针对性抽验,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加大抽查检验力度。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小型屠宰场。加强对屠宰厂(场)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确保猪肉卫生质量;二是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淘汰条件简陋、屠宰规模小的手工屠宰场(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肉品配送,从源头上提高定点屠宰的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推动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提升屠宰企业经营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屠宰肉品安全管理,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三是进一步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肉品召回等制度,以及生猪进厂、生猪产品出厂、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登记台账制度。
(八)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对*年2月20日后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
2、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对5类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获证企业质量违法行为。
3、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二是严格区域监管,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三是严格过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产品出厂检验关,要求企业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4、整治规范与扶持发展相结合。一是对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利用中国名牌、产品免检、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二是建立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三是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建立健全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本辖区内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的出口生产企业数量、规模、分布、生产能力、安全质量管理、执行标准以及出口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基本状况。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对法检目录外重点商品出口企业,逐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2、坚持除劣扶优原则,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加强三类企业的整顿,狠抓问题企业的治理。
3、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
4、强化进出口5类重点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控制体系,实施油漆高风险原材料、外发加工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出口5类重点商品安全、卫生、环保、防止欺诈项目的检测力度。
5、构建全方位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生产质量自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产区政府联动机制等,全面提高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作用。
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市政府将于*年6月对各镇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拓展监管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完善分类监管措施,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借鉴小榄豆腐集中生产的经验,在辖区范围至少设立1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村”、“示范街”或“示范点”,以豆腐、烧味或河粉等为突破口,大力推广集中生产监管模式。
3、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违法药品广告泛滥、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制度难以长期坚持、临时许可证发放后续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组织2次以上大规模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成果。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机构和执法建设;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提请党政统筹主导。市消专委注重靠前协调,赢得党委政府和安委会重视支持。在政府层面成立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王莹(合拼)多次批示指示消防工作,常务副市长徐鸿亲自调度,主持召开会议对三年行动、“畅通生命通道”、深化“九小”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强调,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政府出台《新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新余市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全覆盖过渡工作方案》等文件,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出台《新余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今明两年新增公共停车场13个,公共停车位3000个,改造临时停车场650个,新划道路停车位500个,开放行政事业停车位4500个,有效解决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老大难”问题,高位推动三年行动落实。二是科学建章立制。紧扣工作方案,制定出台2020年政府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清单,细化明确11项30条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进度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专门印发推进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导督办、宣传曝光和考核奖惩“五个方面”措施机制,明确市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和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总体方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整治行动方案等方式,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推动行业部门履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原则,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房管、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全市危化品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教育、消防等部门开展秋季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
(二)坚持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一是精准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行动方案,并通过新余政务、新余等政府官微“通告”,浏览点击量万余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局召开全体物业服务企业会议进行部署约谈,建立微信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目前已有71个高层住宅小区、146个多层住宅小区、239个社会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施划线、障碍物清理以及室内消火栓出水测试工作。另外,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共享车主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代履行委托协议,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停放保管处理。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10余次,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80余辆。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法制报》整版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二是紧盯“九小”场所整治。克服“九小”场所点多面广,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全面发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00余个联合检查组,组织300余名网格人员深入 “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列出隐患清单,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政府,现已向各地政府书面报送8份,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3522家,发现火灾隐患49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1处。另外,支队在全市推广各类物防技防措施,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痛点难点。截止目前,全市共督促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5352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94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03个,配备灭火器4418具。三是狠抓危化品专项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集全市8家危化品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会议进行约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与应急部门建立联合复查工作机制,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联合组长,抽调两个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聘请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家进行督导,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目前,8家危化品企业检查发现的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力促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将全市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和评选,推动全市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选择新余市恒太城作为试点单位,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全力打造标杆示范单位。民政、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
(三)坚持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着力夯实消防基础。一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支队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提请市政府将渝水区纬四路、仙来消防站、高新区九鼎消防站以及袁河经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统筹推进,并将其作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要内容。目前,九鼎消防站总平面布置已基本确定,外观设计正在调整,竖向设计已完成,现场测量与土方计算正在进行;纬四路消防站已完成测量定位,正在征地;袁河小型站、姚圩镇专职消防队已完成选址设计。任务完成后,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2个消防队站,队站布点密度为6.66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规定的5至7平方公里布点密度要求。二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市采用“政府+市场”模式,落实智赣“119”规模化应用专项经费,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物联网一级监测平台纳入2020年新余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当中。目前市级平台正在商洽方案,数司已对接。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和仙女湖管委会分别投入450万、600余万、200余万元建成县级综合性消防物联网平台,将各县区运营商、维保单位物联网平台接入统一监控管理。同时,继续在老旧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推广安装NB-LOT感烟报警器,今年已安装2万余个。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宣教培训。在持续抓实重点人群、部门实操实训的基础上,结合“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群实操实训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95批次,培训合格人数9321人,超额完成上级指标。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串巷活动,依托各地消防科普馆,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夯实了消防宣传基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各大队宣教工作站组织机构完成了设立。举办了全市消防宣传骨干培训和宣传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进一步锤炼基层应急宣传能力。着力在提升消防队伍形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39条,中央级27条,中央电视台14次报道我市消防工作和灭火救援行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3次使用支队抗洪抢险画面。始终强化消防新媒体运营。支队新媒体平台累计粉丝量突破20万,累计内容2221条,阅读量达1.3亿,点赞数超43.6万,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消防新媒体前列。
(四)坚持立足实战、瞄准打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是执勤备战严阵以待。市消防救援支队常态化开展“三随三实”实战拉动演练,考核基层队站23次、拉动指战员1000余人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投入52.1万元采购996件套水域救援装备。联合蓝天救援队,开展水域救援技术培训2次。组建40人抗洪抢险专业队,先后开展3次抗洪抢险拉动演练。我市入汛以来,支队共参与抗洪抢险5起,营救被困群众35人,疏散转移群众107人。全力增援鄱阳抗洪抢险,共出动1032人次,134车次,舟艇151次,营救被困人员279人,疏散群众463人,运送物资860余件,清理垃圾淤泥约239立方米、防疫消杀面积1800余平方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二是全员练兵斗志高昂。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督训善导、体能主导、实战引导、安全向导的科学组训理念,制定《全员岗位大练兵量化考评规定》,形成党委成员带头练,机关、大队早晚两练的练兵氛围,坚持每周全员普考一次,考核成绩与个人量化考评及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每一名指战员从“要我练”向“我要练”转变。支队在全省冬训交叉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支队机关、大队平均分位列全省支队级单位第一。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建树。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新一代智能化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测试阶段接警调度时间已成功节约30秒。此外,支队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891万元,包括指挥中心改造、接处警与“三台合一”切割、各级应急通信分队装备配备、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建设任务,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经费编制消防规划,但普遍“重文本、轻实施”,很多规划停留在纸面,离真正执行尚有很大距离。据测算,全市城市普通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普遍较高,如城区规划消防站14个,实际只建成7个;市政消防栓应建3527个,实际仅有1216个。大部分农村乡镇仍处于消防力量保护盲区。
二是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任务需要。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火灾,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转变,救援任务呈指数增加。各地灭火救援攻坚力量比较薄弱,消防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全市现有装备大部分于2012年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老化陈旧,且50%的车辆将达到强制退役或报废的要求。
三是消防智能化水平落后于时展。部分行业部门对建设本系统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主动性不强,推动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政府只能投入经费进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但在后续物联设备的维护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是部分重点场所隐患治理难以托底。全市共有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分设备老化严重,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共有合用场所3000余个,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住宿布置随意性大,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共有养老福利场所70余家,部分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装修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现象十分普遍,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问题管理困难;农村缺少消防基础设施,生活人群以老、小居多,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电商的发展和网购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大型仓储、物流仓库兴起,一些淘汰下来的空闲厂房改建成大型仓库,不少“微商”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网店、储存货物,带来不少新隐患新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一直以来,虽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物业、保安、巡防队伍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和高层、地下建筑的物业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基层火灾防控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消防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楼院实施消防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消防管理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消防规划督查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应将消防规划实施纳入整体规划督查督办内容,并探索建立消防规划专项督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真正同步建设。
(二)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改善城乡居住消防条件。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推动各地政府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以及电气线路改造等作为整体改造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广运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器材。二是确保消防用水充足有效。推动各地重点加快城区消防水源薄弱地区改造建设步伐,填补乡镇空白点,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加快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建设。
(三)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等重点场所区域,推进“高大化下”等高危场所,“老幼古标”等敏感场所排查,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社区和人口密集乡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一般火灾隐患公示,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200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2009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