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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季度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2 02:00:3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食品安全季度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食品安全季度总结

篇(1)

目前,我县有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共XX家。本学期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学校XX车次,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XX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XX家次。使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学校XX家次,覆盖率XX%。发现未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XX家。下达监督意见书XX份,责令改正通知书XX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目前,我局正处在机构改革阶段。为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检查任务,局领导班子仍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2021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精心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任务、目标及要求,并把相关工作分工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逐一排查。检查方案要求各基层所要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特别是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二是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三是重点排查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交给具有资质的企业,并做好相关的处置台账。

(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局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基层所与各镇中心学校加强协作,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食品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我局和教育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镇,对各基层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基层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需要进行食堂改造的学校,局机关业务股室派出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精心指导学校完成改造。

(五)积极推进电子监管。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市局要求,大力推进电子监管,经过两年的摸索和学习,各个执法人员已基本掌握电子监管的使用方法,工作期间共使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学校XX家次。

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不完善,未配备有专职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主体责任不明确,食品进货验收台帐、采购票据不完善,个别学校食堂采购的部分原料与提供的票据不符。

(二)部分老旧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功能布局设置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设施陈旧,加工操作场所环境卫生较差。

(三)食堂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虽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能按食品安全操作要求从事食品加工工作。部分学校食堂新招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中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衣帽,私人物品随意放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

(四)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校长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安全管理督查力度不够。

(五)监管队伍人员缺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电子监管使用率较低,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我局监管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指导改正存在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力度,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三)针对老旧饭堂,督促教育部门相关部门及时改造,推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三)督促各学校加强对食品供货商资质、经营范围和进货渠道的管理,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做好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完善相关台账档案管理,严防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校园;

(四)加强与城管、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餐饮、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篇(2)

 1.召开2012年度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辖区12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上分局总结2011年食品工作,对2012年食品监管工作作出安排。并签订了2012年度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2.一季度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例行巡查,未发现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食品科都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3.督促企业完成一季度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表,已全部上报。目前正在进行书面审查。

4.派出观察员参加2家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审查通过。

5.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人员情况、生产设备等情况逐一摸清,并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对企业资料和档案进行健全。

6.二季度主要工作:

①继续按规定对企业开展巡查。

篇(3)

(一)健全组织。各级、各部分要成立创立工作办公室,落实办公场合,选定工作人员并集中办公,指导、协谐和组织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要将创立办公室构成人员、联络方法、值班电话上报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

(二)制订方案。各级、各部分要依据《县关于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的意见》的要求及各自承当的创立任务,制订认真、翔实、操作性强的施行方案,明确创立工作的首要内容、办法步调、工作进度和责任办法。将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工作列入各级各部分的工作目的治理,归入县政府审核系统。

(三)宣传发起。各级、各部分要应用各类宣传方式和媒体宣传我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的严重意义,进一步普及群众的食品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自我维护认识,构成全社会一起参加的浓厚气氛,新闻媒体要搞好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的跟踪报道。

二、完善准则,逐渐推进(年4月16日-年12月31日)

(一)查询研讨。各级、各部分要依照创立工作职责,开展查询研讨,迅速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查破绽、找盲区,并实时提出处理问题的方法、意见和建议,要创新机制,完善准则,健全系统,落实责任,增强监管,加速推进,坚持典型,为全县的创立工作供应可借鉴的成功经历。

(二)组织落实。各级、各部分要严厉依照县县政府制订的总体目的,依据创立工作意见的要求,紧密组织,缜密安排,协调推进,落实目的任务。在全方位施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上,认真查找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单薄环节和隐患,开展多种方式的专治,特别是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种类进行集中查验检测,并作出食品安全情况综合评价,杜绝食品安全严重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准则。一是周申报准则。各级、各部分要将每周做的首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及处置的后果等主要事项,于每周四上午11点前向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申报。若有非凡状况随时申报。二是联会准则,依据工作需求,每月召开一次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联会,研讨处理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递状况,交流信息。三是季例会准则,县创立办公室负责召集各级、各部分创立办公室首要负责同志,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前五天内召开一次例会,内容为总结上季度工作,安排本季度工作,研讨处理创立工作中呈现的问题。大会要专人负责记载,构成大会纪要。季例会可视详细状况,与其他大会结合召开。遇非凡状况可酌情调整时间,但每季度必需召开一次。四是半年交流准则。每半年召开一次创立工作交流大会,各级、各部分创立办公室首要负责同志参与。会前,各级、各部分要将半年工作完成状况和下半年需求抓好的重点工作构成书面资料提交大会,做好谈话预备。大会掌管人要对各级、各部分创立工作完成状况进行点评,协助完善思绪和办法。

(四)监督检查。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成立督导检查组,每个月按期督查或不按期暂时抽查各级、各部分创立工作发展及责任落实状况,督导检查组要将每次督导检查状况构成文字资料,上报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

(五)年度审核。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级、各部分开展创立工作进行年度审核,剖解典型,推行经历,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对责任、治理和任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传递批判,对年度审核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赐与必然的奖励。各级、各部分要对照各自的创立工作方案,就昔时的创立工作进行年度小结,归结工作成效和经历,查摆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对策,不断推进和做好创立工作。小结资料于每年12月13日前报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活动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稳固效果(年1月1日-年4月30日)

(一)检查验收。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办公室对各级、各部分的创立工作进行具体检查验收,聚集经历做法,提出创立状况传递意见。

(二)总结表扬。召开全县创立“食品安全最安心县”工作总结表扬大会,传递创立工作目的任务完成状况和全县食品安全情况,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稳固提高。各级、各部分对两年来的创立工作进行梳理归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系统、责任系统、治理系统、监测系统、预警系统、救援系统、诚信系统、考评系统等食品安全长效系统,构成“食品安全最安心县”创立样板及实践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级、各有关部分要切实增强对创立工作的指导,将创立工作归入县政府工作审核目的,坚持健全监督治理协调机制,首要负责同志要亲身研讨部署,主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县政府要将创立工作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依据财务收入增进幅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以知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需求,积极为基层监管部分置办响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处理即时检测才能差、查验周期过长、查验检测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

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在本市流通领域率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后,本着先城区后乡镇、先大型后中小型的原则,循序推进,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上市过滤机制,严把食品入市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二、检测内容

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分、色素;水发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工业碱;奶制品中的蛋白质;米、面中的矿物油、吊白块;白酒中的甲醇;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蜂蜜的蔗糖、水分;木耳的硫酸镁;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检测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按职责分工组织并培训快速测箱工作人员,制定食品检测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检测场所和熟悉检测试剂和器皿,快速测箱检测员演练。__月__

启动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要请新闻媒体给予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县局、各工商所要依据《食品速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开展食品速测工作,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侧重于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的检测。

(三)总结提高阶段(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职责分工

县局消保股:制定检测箱具体使用管理制度;对检测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制定本辖区食品检测箱速测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申领速测箱所需耗材;及时报送本辖区食品速测工作报表和工作情况;依据食品速测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基层工商所:保管使用好上级机关配发的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箱及检测用品;制定检测箱管理使用制度及工作计划;检测车到其辖区内检测时,应由_名以上执法人员协助检测车的检测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并依据食品速测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检测人员:熟悉快速检测工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做到能够安全、规范操作;认真执行食品速测工作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测结果;随时掌握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及时向车长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消保股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食品检测工作计划,在制定检测计划时应加强对检测品种的审核,避免各单位对同批次食品进行重复检测。

(二)要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经常性的食品检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监督销毁;数量较大的涉嫌问题食品,要进一步作定量检测并依法查处,不能简单作退市处置,以免再次流入市场。

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扩大“两项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的

在2008年开展创建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店基础上,通过从行政村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予以公示,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并加大监管与帮扶力度,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维护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州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09年底,全县培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少于30个,使创建活动全面推开,促进农村消费。其中:金山分局培育创建10个,*分局培育创建8个,广通分局培育创建6个,一平浪分局培育创建5个。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实施好2009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分局开展创建工作,县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公平交易股股长

*办公室主任

*注册股股长

*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

*广通分局分局长

*一平浪分局分局长

**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为*、*,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示范店创建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承担文件、通知、简报、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经营规范。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1、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2、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3、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4、已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货等管理制度;经营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要求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6、经营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措施;行政村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乡、镇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7、物品陈列规范。销售的食品要与其它生活消费品严格隔开。

(二)食品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能够向消费者主动承诺损害赔偿,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纠纷。

(四)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消费、文明消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季度,由各分局选择辖区内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范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育、规范。

第二阶段:3季度,由县局对申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考核,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授牌;迎接州局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

第三阶段:4季度,接受省、州工商局对我县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确保2009年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各分局要制定符合本分局实际情况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和实施方案,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行政村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扩大“两项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的

在2008年开展创建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店基础上,通过从行政村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创建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予以公示,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并加大监管与帮扶力度,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维护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州工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到2009年底,全县培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少于30个,使创建活动全面推开,促进农村消费。其中:金山分局培育创建10个,碧城分局培育创建8个,广通分局培育创建6个,一平浪分局培育创建5个。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实施好2009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分局开展创建工作,县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云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祖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公平交易股股长

王学武办公室主任

普有昌注册股股长

杨仕林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

李海宏广通分局分局长

李永健一平浪分局分局长

何丕东碧城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为汪磊、李艳春,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示范店创建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承担文件、通知、简报、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创建条件

(一)经营规范。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1、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2、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3、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4、已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货等管理制度;经营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要求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6、经营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措施;行政村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乡、镇食品经营者经营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7、物品陈列规范。销售的食品要与其它生活消费品严格隔开。

(二)食品经营者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能够向消费者主动承诺损害赔偿,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纠纷。

(四)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消费、文明消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季度,由各分局选择辖区内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范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育、规范。

第二阶段:3季度,由县局对申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考核,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授牌;迎接州局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

第三阶段:4季度,接受省、州工商局对我县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全面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确保2009年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各分局要制定符合本分局实际情况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和实施方案,按照创建工作进度,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合格率较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行政村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篇(7)

201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5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1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15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篇(8)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数据和图像信息。

第三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具体工作。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客观、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集与报告

第六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对收到的信息综合、整理后上报上级食安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并通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第七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与时限要求:

(一)各镇(场)、各部门制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重大措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及其阶段性实施情况应同时抄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并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次年**月**5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各镇(场)、各部门应将每月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于次月的**0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将收集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于每月的**5日前综合通报有关部门。

各镇(场)、各部门原则上每月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不得少于**条。

(三)有关部门的食品监督监测抽检的计划及结果在报告上级部门的同时或向社会之前应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四)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在依照职责和程序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食安委办公室,并随时上报事故发展变化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0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题报告。

(五)各镇(场)、各部门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一季度的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资料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六)上级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收集和报告的信息要及时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多种渠道主动向食品安全科研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及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收集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九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凡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报告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搪塞。

第三章分析与评估

第十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须以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对于复杂或相互矛盾的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应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参加。

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诂制度。

第四章通报与

第十四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的统一平台,逐步实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互联。

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库。

第十五条市食安委及其成员单位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必要时,单位应当在信息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食品安全信息应经市食安委审核后方可。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渠道。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

第**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范围: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我市的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通过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通过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其他应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应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人对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的、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的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以及全市食品安全现状评价等。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不与其他部门交叉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十九条对于重大、牵涉面广的食品安全信息,经市政府批准,由市食安委组织召开新闻会,统一向社会。

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的目的确定信息的形式。

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所需的信息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安委综合、协调、审核后。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众网,及时向公众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程序。

第五章附则

篇(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将会逐步上升。纵观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的情况,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农村,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且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加之乡村信息闭塞,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健康消费观念尚未形成,农村因家庭聚餐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现象仍有发生。

为保证农村群众聚餐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20*年自治区在部分县(市)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制度以来,让农民深切感受到好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在农村推行50人以上聚餐申报指导制度成为食品安全中心工作之一,从自治区目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意义非常重大。有鉴于此,来宾市委、市政府年初在以《印发市政协关于加强来宾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中,也强调了这一点: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要使这一成果让广大农民得到共享从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延伸工作、逐步形成县(市、区)、乡(镇)、村(街)、居委会三级监管网络体系,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促进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推进。针对农村群体宴席是当前最容易引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要求各地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试点工作,即凡农村家庭举行婚、丧及生日宴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提前进行申报登记,再由卫生部门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指导。试点工作统一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实施。现将我市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各有关监管单位要在便民、快捷、高效、务实的原则下,注重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切实把检查指导、整改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体制、制度和措施上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2—5个行政村,由各级政府牵头,卫生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及实施。一是要以各乡(镇)成立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为中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村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在试点村成立食品安全指导站,选聘由村支书、村委主任及各自然屯小组长担任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二是要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本级的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以及农村厨师进行培训、发证(卫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三是明确规定各试点村(屯)有红白事和婚丧嫁娶需举办50人以上宴席的,都要申报和登记。申报程序:村级联络员、信息员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员到聚餐举办者家中现场指导。

二、食品安全事关和谐,事关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创新这一符合各地农村实际、群众易于接受并能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新模式、新方法。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争取在第四季度全面推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减少农村群体性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农民生活方式和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创造更为完美和谐的环境。

篇(10)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两节”食品安全

(二)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防止企业在通过gsp认证后出现“滑坡”现象,2012年1月8日至1月30日,我们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购货渠道、超范围经营、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等违法违规问题。经检查发现,经过gsp认证的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认证的标准进行经营,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各项记录不全,甚至没有记录;个别企业进货单位资质不全、质量保证协议过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混乱等违规现象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后对这些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检。通过这次检查,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使我县的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开展了查处假冒药品的专项整治

(四)信息化网络监管工作

为了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我们开展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信息化远程监督管理。截止目前为止,又新增入网户7户,已有200户药品经营企业完成了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将数据上传到县局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做好特殊药品、细贵中药材监督投料工作

一季度,按照日常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2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做到每月到企业检查一次,企业每月按要求报告上月生产情况,监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总结,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两户企业存在安全隐患2处,经复查已经整改到位。1-3月份,共对辖区内1户药品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6个批次,利用4天时间进行现场监督投料,保证了特殊药品安全、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六)加强药品抽验,认真抓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不断加大药品抽验工作力度,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了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抽验人员的培训。通过专家指导、外出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提高药品抽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将药品抽检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药品抽验工作融入到执法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三是针对市场上容易出现的假冒药品,把该品种真品与伪品逐一进行对照、比较,从中积累大量外观鉴别真伪的实用经验。四是加强对贵重、特殊药品生产的监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10批次药品的抽验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1份。

(七)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目前,已经把创建规范药房需要的标准及相关材料下发到各卫生院进行准备和自查,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分离”和行

政许可“三分开”工作程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药品,保障药品安全。

2、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抓手”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食品市场安全检查工作,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篇(11)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到年底全县100%的小食杂店按照“五有标准”规范经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小食杂店行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增创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促进小食杂店行业转型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进度,完成三年目标。加强对小食杂店经营的动态监管,继续开展整规“回头看”和各类明查暗访,进一步深化整规工作,注重标准引领,典型示范和政策引导,在8月底以前全面规范小食杂店经营行为。

(二)创新方法,注重源头管理。在前两年食品总经销(总)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全县范围内食品流通领域批发环节的基本状况,通过“一票通”台账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对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双向追溯,对问题食品进行精确预警。

(三)严格准入,规范食品经营。结合《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对新设立的食品经营主体严把准入关,现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并签订承诺书,做好资料审核、现场勘查、资格审批等工作,切实规范食品经营准入条件。

(四)总结提高,实行长效监管。进一步总结整规工作经验,对现有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行再整理、再细化,对于一些效果明显的方法要制度化和长期化,实现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所(分局)要按照2010年度全县“十小”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将小食杂店整治和规范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整规的重点、区域、时间、要求,全力推动小食杂店整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