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民爆企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 20__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运用多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6次,300余人参与。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强化非法生产企业的排查整治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评价不达标。工信局加大了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2、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工信局着重开展了对灾后农房重建侵占电力、燃气管道设施和通道及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检查。加大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了民爆器材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3、强化在特殊时期的安全执法检查
在冬春两季、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按照“企业全面自查、专家专业检查、部门综合督查”的要求,对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保证了重要时段的生产安全。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信局着重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硬件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业企业100户余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检查其它企业50余户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工信局按照区安办做好“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随时保证手机畅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立案调查和案件处理。
安全生产每月工作总结范文一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石占良任组长,项目常务副经理柏金虎、技术负责人徐立明任副组长,项目部部分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使民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__和必要__,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____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利用电视、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宣传工具,围绕主题,大造安全生产声势,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报导。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及时报导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典型__事故案例进行曝光,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提高广大员工、管理人员自觉实行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开展好静态宣传,在主要生产、生活区域显要位置悬挂、粘贴安全生产标语,引导广大员工、家属关注安全生产。
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剖析、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周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三、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
1、结合“读一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程、当一天安全员、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反思一次事故教训”等“十个一”活动,对现场安全因素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集中整改,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加大现场管理与设备管理的控制、检查力度,杜绝个人违章行为,真正用制度规范个人行为。
2、加大现场管理督导、检查、考核力度。
加强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的控制,并且对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风险采取了可靠的防范措施。积极稳定好职工情绪、特种设备、特殊人员、特殊时期的各项工作。
四、开展“反三违”,创建无隐患活动
活动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分别开展反违章活动;人人参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安全死角和盲区,坚决杜绝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五、抓好雨季“三防”工作
项目部针对夏季来临,和结合石锁具体情况,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防汛物资、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准备,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台、防洪、防汛,做好生产区域检查工作、生产生活区域“三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强化雨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等安全。
六、开展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项目部在__月下旬举行了一次防汛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防汛知识水平,学习汛期怎样处理、自救的方法。
七、存在的问题
尽管项目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很好,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不到位,部分活动开展情况不全面。
八、努力的方向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二是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三是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全项目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每月工作总结范文二2016年6月是我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其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分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广联安全文化,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进一步提升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于2016年6月14日在大足广场酒店开展“我要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以安全知识竞答、以“民爆物品配送安全、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民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为主题的情景再现表演、我为安全献一策、以安全为题材演讲四个方面。
活动结束后出国留学网感受和联想颇多,什么是安全基础?我觉得安全基础是人的思想、意识,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的投入是密不可分的,主要还是人的安全思想和意识以及正确的行为习惯。
一、管理要以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企业生产的安全状况,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一个人,用管理和制度来增加安全的可靠性,约束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这是安全的基础;
二、人的思想和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多注重和注意安全,随时都有安全防范意识和我要安全的概念,那么我们才会更加的安全,所以加强思想和意识的基础教育,灌输安全防范的意识和概念,从根本上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安全基础;
三、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民爆行业相关的操作规程,让员工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怎样做才安全才是正确的,让员工都知道忽视安全所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和后果,这些都是安全的基础。
所以,我们从最基础的开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转变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完善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投入,让每位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来达到强化安全基础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更健康、更安全的发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心得体会:“安全红线”不可逾越
随着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接近尾声,安全“红线”是随着活动的结束被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是随着活动的结束被重视延伸?怎样不触“红线”不破“底线”?这是我们国家电网公司每位干部员工深刻反思、认真回答、具体落实到位的问题。因为任何一条红线都是前人借鉴3次或300次以上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现的“生命制度”,红线就是“生命线”、就是“高压线”,红线容不得任何人触碰、践踏,更容不得虚情假意、惺惺作态和麻痹松懈侥幸心理,否则,立刻会遭受到痛彻骨髓、心如刀绞的事故报复,让你悔恨终身。所以笔者认为,电力行业要始终保持安全局面长治久安,就要从多方面下功夫,用心坚守“红线”,用如履薄冰勇气去延伸红线,用精益求精的态度,做精做细每处环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可能会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得到“红线”亲睐、回报,让你一生幸福平安。
一是要营造强化红线意识宣传氛围。通过大力宣传“红线”意识,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员工牢固遵守“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使广大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职业习惯和素养,自觉遵章守纪,让“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深入人心、入脑入心、家喻户晓,不断加强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力的培养,以“防范人身事故”为重点,杜绝习惯性违章,使安全红线认识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全社会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安全红线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
二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红线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按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指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政绩观和职业操守培养,矫正急功近利的心愿,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对待不安全行为敢于用制度红线进行严肃处理,不带头搞下不为例,不搞手下留情,正确处理好坚守“红线”和促进发展的关系,对本单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督导有力、整改有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管理上,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红线保障体系机制建设。坚守安全红线,关键要健全建立好的体制和完善安全机制做保障,安全体制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准绳和前提,没有机制的约束必然造成工作的无序,体制建立要及时、健全、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积极落实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深化考核内容,将“红线”考核指标具体化,并落到实处,要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强化公司各部门之间和职工之间多重监督,确保公司各岗位、各环节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控全覆盖。安全管控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其目的就是总结经验、发现隐患、强化整改,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治理“政府热、企业冷”、“上面热、下面冷”的问题,促进安全管理上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四最七不”工作方法,暗查暗访、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做老好人,深入基层一线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边远工地和直接作业环节,开展“五清六查”活动,形成各部门、各班组共同坚守“红线”不触碰,保持“底线”不突破,真正撑起安全生产的一片蓝天,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标准,坚守红线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员工,构筑起覆盖全部生产现场责任网络,以应有的压力和责任目标,促进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延伸,并通过严格监督和考核,不断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总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整个社会稳定,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抓好安全工作,就要以红线意识为契机,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认真学安规、守安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红线制度,真正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你的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有责。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切忌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使安全管理始终处于“救火”式的被动应付状态,要化被动为主动,多一些“居安思危”,少一些“亡羊补牢”,不断提高“红线”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把安全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本子上,让红线制度在安全工作中真正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不断增进员工安全红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全体员工时刻站在敬畏生命,守护生命的高度,捍卫我们的红线保命法则,共同坚守“红线”,延伸“红线”,绝不逾越“红线”,不突破“底线”,才能把“安全生产、人人安全”的美好愿望变成现实,才能实现幸福美好的中国梦。
安全生产每月工作总结范文三据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份,全村积极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平铺村安全生产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村民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我村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村主任平铺_任组长,平铺_任副组长,由村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全村各企业单位也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我村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期间我村出黑板报3块、宣传栏2处、横幅5条。六月中旬集中全村各企业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督促会。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落实隐患整改,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在安全月活动中,我村坚持日常检查、月安全检查,对各个企业进行走访检查,发现问题就指出,指出问题必整改,并开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整治内容
(一)煤矿安全方面。
1.全面细化落实煤矿“七条规定”,坚决予以限期停产整改。
2.以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人车管理等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确保今年年底全县煤矿企业数控制在预定数以内。
4.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私拆密闭、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5.把煤矿质标建设落实到采掘现场和一线班组,落实动态考核奖惩制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6.强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对六月底前未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的矿井,一律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任停产整顿。
(二)民爆物品安全方面。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各项“软件”管理建设,确保各项“硬件”条件安全无误。
2.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
3.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三、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22日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2日至9月24日)。各相关企业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各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作出整改纠正。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处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百日行动”开展一个月后,县直牵头、配合部门将组织检查,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现将我镇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等,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预防措施,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积极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镇企管站、派出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重点部位、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整治热点问题,事故隐患大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㈠企业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以包代管现象;二是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完善配备消防设施,提高防御火灾能力;三是继续清理“三合一”厂房,坚决取缔无证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四是加大压力器、起重设备、易燃易爆、放射性设备等特殊的设施安全监督,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检测;五是抓好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管理,重点抓好小水电开发xx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民爆物品的管理,已同开发业主签订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派出所、企管站等部门人员不定期到工地进行检查,防止民爆物品非法流入社会;六是锅炉压力容器方面重点对胶合板厂、罐头厂等锅炉使用单位、企业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锅炉、土锅炉坚决予以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㈡xx水上交通运输和梅花湖库区防汛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水上运输秩序,确保xx水上运输和旅游安全,在实施《xx水上安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规范水上运输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对xx内的渡船及生产用船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掌握辖区内船舶的状况,全面落实xx水域(包括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和四级安全管理制度,我镇已在年初签订了《乡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严禁生产性用船载客。
②规范船舶的管理,强化现场监督。检查xxx船队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船队船舶的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每天要对船舶自身的安全检查和救生设施配备检查;特别应保证库区群众赶圩乘船、星期五、日学生往返校用船以及节假日旅游等用船,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③切实做好xx库区的防汛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若遇险情应及时向镇党政办和值班领导报告。
㈢道路交通方面:
①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印发交通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标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确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结合xx实际,在圩天和星期五学生放假,农机站、路管站、派出所等部门人员上路检查,坚决制止超载、无证驾驶现象的发生。
②镇农机站、路管站等部门人员深入各村上好安全教育课,提高村民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好中小学生及村民自觉主动不乘座无牌、无证车辆、船只。积极配合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对我镇交通安全的管理,组织大小车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目前各村均已成立交通安全劝导队,在农村开展监督与巡查,抓住源头,确保万无一失。
③督促抓好xx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安全,防止汛期发生溜方、塌方和山体滑坡造成安全事故。
㈣学校及公共聚集场所方面:
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明确中学、学区与学生家长的责任,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针对xx中心幼儿园因所用教室较为老化,存在诸多不安全隐患,已对老房屋进行改造,目前xx中心幼儿园已焕然一新。对xx小学学生宿舍楼危房进行拆除,保证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歌舞厅。
四、严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有关制度,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设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死灰复燃”无证矿点的打击取缔力度,确保打击取缔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1、巩固已开展的打击取缔成果,防止已取缔的无证矿点、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
2、取缔、关闭以下各类矿山:
(1)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非法采矿的矿山;
(2)越界开采的矿山;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
(4)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矿山。
3、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矿业主安全生产意识。
三、整治标准
持证矿山整治标准:按照矿山开采设计说明书做好安全设施建设,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开采,严格按照环保、水土、林业等要求做好环境生态保护工作,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无证矿点取缔标准:采矿人员、采矿机械、运输车辆撤出矿区,采矿固定设施(起吊设备等)、工棚等全部拆除到位。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辖区所有持证矿山和无证矿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并报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阶段
由各乡(镇)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集中打击取缔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规范持证矿山开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3、验收阶段
各乡(镇)要及时总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认真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决定调整充实市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要求,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通知》(政254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精心部署,做到责任明确,整治目标清楚,整治措施有力,整治成效明显。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要加强对矿山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积极牵头组织有关矿山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持证矿山开采行为,彻底打击取缔无证矿点。
3、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各种手段,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矿点,同时,加大对持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公安部门对非法买卖、使用民爆物品的持证矿山及无证矿点要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民爆物品当事人的责任,并追究非法民爆物品的源头;电力部门必须停止向无证矿点供电,发现盗电或原已切断电源现没有批准又恢复供电的,必须追究盗电者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安监部门对无安全生产合格证开采的矿山要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并处以罚款;国土资源部门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行为必须巡查到位、打击有力,发现无证开采或越界开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函告有关部门;交警、农机部门对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等矿山运输车辆要坚决取缔;林业、环保、水土、工商等其他有关矿山管理部门也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共同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采矿行为,实现我区无证采矿打击取缔率达到100%的目标,确保和期间矿山生产安全。
4、各乡(镇)、村、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每处持证矿山、每个无证矿点的具体监管责任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时间要求
这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精干人员,切实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于1月20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调查摸底情况表,2月20日前必须按整治标准整治到位,2月25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本辖区内矿山主要道路路口、群众聚集场所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教育,要及时将整治情况采用简讯等形式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广电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开展动态,要将典型事例予以曝光,树立正面,打击违法嚣张气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专项整治期间,每周五下午前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当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五)责任追究
通过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现状,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滥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违法占地的采砂场所,实现砂石资源开采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违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宣传加强采砂管理对维护河流河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行洪安全、确保河堤稳定和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树立依法采砂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县境内采砂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并逐一登记、汇总造册,有针对性的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
组织县水务、国土、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安监、工商、地税、供电等部门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和范围,对县内所有采砂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对无证(照)、伪证(照)违法采砂(石)的,对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不在采砂规划区域内的采砂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拆除设施设备。
二是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采砂金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对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严重影响州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对机关干部非法参与砂石资源开采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11日—7月30日)。
按照《县大渡河流域采砂规划》和《县大渡河流域2014年采砂实施方案》对符合采砂规划要求的采砂点(砂石场)进行公开拍卖。原合法开采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逐一登记,汇总造册。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含新城);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清查沿河所有采砂场所的用地手续,对无用地手续和证件过期的非法砂场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类砂石开采企业和个人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各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用品的开采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储存民爆物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储存的管理;负责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做好对采砂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对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砂场、采砂船非法排污等环保案件进行查处。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使用合法砂石开采企业提供的砂石,杜绝使用非法开采场所提供的砂石原料。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砂石开采点及砂石堆放点对交通、公路影响行为的处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超载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无证采砂、运砂船只进行处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的经营期限、项目、范围进行检查;对经营期限过期、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砂石开采的舆论监督和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定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三项行动”的开展。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具体要求。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抓好“三项行动”的工作落实。
1.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协调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会同站前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领域的非法行为;
区城建环保局会同区安监局,组织开展打击建筑工地,区管辖内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建设工程;
公安分局会同安监局、教文体局、商贸局(旅游局),组织开展打击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区经贸局会同公安分局、安监局、站前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民爆器材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工业园区会同安监局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本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信息统计工作。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求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站前公安分局负责门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运输及爆炸物品等行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建筑施工,辖区内市政工程、燃气等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民爆器材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及日常各行业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工业园区会同区安监局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管;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相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示范岗”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专题讲座,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各种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深入开展法制观念,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抓好全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2.自查自改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3.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2009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公司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行政部紧紧围绕管理、服务、学习、招聘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行政部承上启下、综合协调的枢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是加强管理,创造工作环境。一年来,行政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相关工作达到了优质、高效。健全了员工的合同、培训和人事档案,规范了各类证照的年检、换发和收、发文件的准确及时,做到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日常行政业务结算和报销等工作的正常有序,按时完成员工月考勤记录、月工资报表的上报工作,为公司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服务,树立良好风气。一年来,行政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工作方面做到了变被动为主动。对公司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力求考虑在前、服务在前。特别是行政部分管的采购、车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完成有记录。对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基本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上坚持做到了积极热情不越位。并成功组织了公司员工参加**片区民爆行业运动会和三.八妇女节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同时,行政部在接人待物、人事管理、优化办公环境、保证办公秩序等方面尽职尽责,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一年来,行政部从加强自身学习入手,认真组织公司员工每周利用休息时间进行一至二次的业务培训及电脑办公知识培训,并建立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档案,切实加强了理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同时,公司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参加了**县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人手少且缺乏经验的情况下,通过领导的帮助和悉心指导,在半年时间里加班加点,收集各类资料,顺利通过了县学习指导小组的合格验收,在软件资料和硬件设施上均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公司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示范先进单位代表在**县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企业形象。 一年来,行政部认真履行宣传职能,通过**县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栏、公司工作信息及向本行业内刊投递稿件等方式加大公司对内对外的宣传力度,全方位提升了公司现代企业形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受人手和能力的客观制约,各项工作未能做到尽善尽美,对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在工作中抓制度落实不够,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三是对公司临时用工人员的人事资料建档建案有待加强。四是在组织员工活动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有待加强,让员工对企业有良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一些涉爆单位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流失等问题,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消除涉爆安全隐患和管理死角,杜绝非法爆炸物品流入流出我县,大力推进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不发生涉爆刑事案件和涉爆安全事故,真正实现管理到位、防控落实、收缴彻底、机制健全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民爆科,办公室主任由民爆科科长闫军担任,负责各参战单位专项整治中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涉爆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及收缴民爆物品的处置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加大打击涉爆犯罪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的厂点,坚决摧毁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攻破一批涉爆大案,从重惩罚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
(二)彻底收缴爆炸物品。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和过期的、报废的爆炸物品。
(三)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涉爆单位及涉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有效防范涉爆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抢)案件。
(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涉爆单位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
(五)加大民爆市场管理力度。理顺生产、经营管理渠道,使我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决不允许一管炸药、一枚雷管非法流出左云。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发生过涉爆违法犯罪案件、出现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问题的工矿区,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现象突出的地区。
(二)重点单位和部位。全县煤矿、采石场等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涉爆单位周围居民区、废弃仓库等管理“盲区”。
(三)重点路段。国道、省道、县际交通要道和矿区周边的路段。
(四)重点人员。专门从事非法贩卖、运输爆炸物品的地下组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和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涉爆重大案件的逃犯。重点排查、控制的对象是:爆炸物品作业人员和曾经从事过此项工作的人员;曾经因从事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险的人员。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工作
要广泛宣传安全整治工作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要联系新闻单位,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宣传重点放在发动群众、教育群众、震慑犯罪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群众讲清利害,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非法爆炸物品的危害性并主动上交。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
(二)破案打击
一是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重大案件和爆炸事故,要快侦快破,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非法购销的案件,要及时侦破,从重查处。
三是近年来尚未侦破的重大涉爆案件,要逐一梳理,落实破案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尽快侦破。
四是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爆线索,要认真组织查证,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是对所有涉爆案件,都要彻底追缴和查清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彻底端掉非法制贩窝点。
六是对重点涉爆人员审查中,凡经教育主动交代问题并交出非法爆炸物品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凡隐瞒不报仍私自藏匿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惩。对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要建立“黑名单”,由派出所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定期了解其现实表现,随时掌握其动向,发现疑点立即进行核查,防止其重操旧业。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重点人员,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其住处、服务处所,以及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闲置场院等,进行全方位彻底查清,消除隐患。始终保持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做到爆炸物品来源不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未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未惩处不放过、监管人员失职没追究不放过。
(三)收缴处理
一是对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
二是对非法生产、销售厂点以及地下非法作坊的制造设备、工具和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全部收缴。
三是对非法运输、携带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
四是对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民用爆炸物品,逐一动员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
五是对关停或列入关闭整顿兼并重组范围的煤矿以及非煤矿山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剩余库存爆炸物品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统一时间、地点进行集中销毁。组织一线民警发动人民群众、联合有关部门在涉爆重点地区逐村逐矿逐个进行拉网式收缴,对重点人员要逐人见面,加强监控。对清查中发现有涉爆非法违法行为人员,建立涉爆重点人员档案,列入监管对象。
(四)安全检查
对全县涉爆单位的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逐一反复进行滚动式检查,重点检查爆炸物品来源、流向以及仓储设施、守卫力量、看护保管制度和防范措施等。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县公安局〔2008〕年71号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的民爆器材库房尚未拆除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合法从业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停,并吊销有关许可证件。要通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涉爆事故、案件、事件的发生。要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形势,继续组织警力在左同路、左凉路、左应路和左云到右玉、水窑到王村五个出境口设立治安检查站和流动检查站,绝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一个可疑人员、一件可疑物品。决不能让一管炸药、一枚雷管非法出入我县。对接到的非法贩运爆炸物品举报线索,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通报周围地区、重点卡点、有关警种,迅速开展围追堵截。
(五)建章立制
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举报人奖励机制。并逐级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制。派出所要将爆炸物品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流向监控机制、涉爆单位安全保卫机制、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安全防范机制,督促各煤矿继续严格执行出井检身和离矿检查制度,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民爆物品的督导机制、检查机制和民爆物品倒查责任追究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从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和10周年庆典活动安全、发挥环京“护城河”作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从重从快,依法严惩。要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武器,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要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和执法检查,对犯罪分子不得降格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拘、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凡发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放纵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等,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预防措施,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大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重点,积极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镇企管站、派出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重点部位、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整治热点问题,事故隐患大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㈠企业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以包代管现象;二是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完善配备消防设施,提高防御火灾能力;三是继续清理“三合一”厂房,坚决取缔无证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四是加大压力器、起重设备、易燃易爆、放射性设备等特殊的设施安全监督,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检测;五是抓好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管理,重点抓好小水电开发、XX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民爆物品的管理,已同开发业主签订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派出所、企管站等部门人员不定期到工地进行检查,防止民爆物品非法流入社会;六是锅炉压力容器方面重点对胶合板厂、罐头厂等锅炉使用单位、企业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锅炉、土锅炉坚决予以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㈡XX水上交通运输和梅花湖库区防汛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水上运输秩序,确保XX水上运输和旅游安全,在实施《XX水上安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规范水上运输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对XX内的渡船及生产用船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掌握辖区内船舶的状况,全面落实XX水域(包括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和四级安全管理制度,我镇已在年初签订了《乡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严禁生产性用船载客。
②规范船舶的管理,强化现场监督。检查XXX船队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船队船舶的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每天要对船舶自身的安全检查和救生设施配备检查;特别应保证库区群众赶圩乘船、星期五、日学生往返校用船以及节假日旅游等用船,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③切实做好XX库区的防汛工作,确保库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若遇险情应及时向镇党政办和值班领导报告。
㈢道路
交通方面:①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印发交通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标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确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结合XX实际,在圩天和星期五学生放假,农机站、路管站、派出所等部门人员上路检查,坚决制止超载、无证驾驶现象的发生。
②镇农机站、路管站等部门人员深入各村上好安全教育课,提高村民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好中小学生及村民自觉主动不乘座无牌、无证车辆、船只。积极配合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对我镇交通安全的管理,组织大小车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目前各村均已成立交通安全劝导队,在农村开展监督与巡查,抓住源头,确保万无一失。
③督促抓好XX公路和农村路网建设安全,防止汛期发生溜方、塌方和山体滑坡造成安全事故。
㈣学校及公共聚集场所方面:
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明确中学、学区与学生家长的责任,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针对XX中心幼儿园因所用教室较为老化,存在诸多不安全隐患,已对老房屋进行改造,目前XX中心幼儿园已焕然一新。对XX小学学生宿舍楼危房进行拆除,保证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歌舞厅。
四、严格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一、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1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
二)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三)督查内容
1.督查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督查高危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工作和“五定责任制”落实情况。
3.打好“四大攻坚仗”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督查落实“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
4.督查开展“四大行动”防控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及工作成效。重点是
①消防开展“巴渝风暴3号行动”和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
②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管和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大型工地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
危险路段标志标识安装、缺损情况,③乡村道路临水、临崖及危险路段安装防护栏情况。存在滑坡隐患的路段,深入开展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情况;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物处置全过程监测监控及严防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等工作情况。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针对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和抗拒执法的行为等工作情况。5.督查“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防火值班、重要时段巡山守卡人员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6.督查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防火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防火警示标语、标识设置情况;开展防火安全督促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7.督查水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层层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落实防汛值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牌、责任公示牌设置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水库巡查人员落实情况。
二、督查工作开展方式
村、社区检查,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镇街督查三个层次进行。
企业自查。一是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回头看”工作情况检查;二是自查落实“五定责任制”整改升级工作情况。
三是检查“四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村、社区检查。一是传达贯彻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镇街5月26日会议精神情况。二是检查村、社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