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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功能显著发挥。
(一)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创新机制,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近年来,*县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巩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保障措施来抓,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落实办公场所、选优配强调解人员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调解结合、教育并重”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一是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调解室建设,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鉴、有桌椅,调解制度、程序、纪律规范上墙,在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语,卷宗文书格式化、规范化,卷宗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相关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台账表册齐全,各村调委会制作的卷宗档案报乡(镇)人民调委会审查把关后统一管理统一存查;二是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重点围绕“调”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健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接待、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三是抓死基层一线情报信息掌控工作,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调解人员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纠纷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注意随时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为预见、预防和化解消除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四是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法制讲座、咨询解答、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五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20*年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实行“以案定补”把解决调解员报酬与调处矛盾纠纷案件结合起来,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打破吃大锅饭思想,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标准为简易纠纷每件定补5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定补50元,热点纠纷每件100元,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的标准进行以案定补,“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激活了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年与20*年相比上幅近70%,人民调解员报酬从根本上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上升;六是挖掘人民调解文化,把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结合起来,在群众中采取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形式把人民调解融于法制宣传当中,通过多种形式的民间法制文艺节目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从人们的思想意识当中预防遏制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七是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接边衔接沟通、开辟法律济困通道,狠抓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20*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最大限度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维稳保障功能,基本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一是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县委普法办牵头,从行政执法机关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在法律法规的熟知和应用上有相当水平的同志组建普法宣传讲师团,每年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新近颁布以及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讲座。以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组织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读本中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对新提拔录用和招考录用的乡科级干部实行任前普法学习考试。规范统一实施国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二是以教促学,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按照国家教学大纲的规定,在全县28所中小学校按计划开设法制课,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每年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讲师团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举办法制巡回讲座。同时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主动与政法部门和教育部门联系,从政法部门选派和聘请了28名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任职,协助学校抓好法制课教育,每学期组织青少年学生作法制报告、上法制课等“法律进校园”和编印法律法规资料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三是以宣促学,抓好农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村两委换届,“两校进村”和调解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讲座,把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作为农村群众学法的窗口,以查阅相关资料、请法律专业人员讲课、组织村民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采取“联合互助”的方式下乡进村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印发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四是以进促学,送法进单位入社区,以巡回授课、集中学习辅导、组织演讲、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和提高。五是以帮促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集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教育,与公安、劳动社会保障、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普法讲师团、流动法制学校等组织,到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大型超市等单位上门举办法制讲座,利用乡村集市,以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形式送法到基层,送法到外来务工人员手中,同时开通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对一些情况特殊经济比较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六是以送促学,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紧紧围绕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厂矿生产经营、厂矿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厂矿的不同情况采取举办讲座、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巡回广播、送法律法规小册子、召开职工会议讲法、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厂矿活动。七是以讲促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法制讲座,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八是创新载体,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多万人次。
(三)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在加强业务学习、注重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认真落实《*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严格执行案件受理、案件审批、案件指派、质量跟踪反馈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无法享有法律服务的权利。20*年以来,*县法律援助机构共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经济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援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为384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帮助,接听电话咨询解答2000多人次,为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
(四)创新载体,搞好服务,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我县始终把安置帮教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劳教人员开展“五个接触”帮教工程。即: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开展经常性回访教育和走访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与服刑人员相接触,把帮教工作延伸进监狱、劳教所,对*籍服刑人员开展送法律、送书籍、送文艺、上法律课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听取监管人员对服刑人员改造情况的意见反馈,沟通了解服刑人员情况,预防服刑人员走极端出现脱逃脱管的现象;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沟通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实施亲情感化帮教;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寻求各方面对帮教工作的理解和帮助,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20*年以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30人,230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县有矫正对象259人,该项工作在我县已全面展开。
(五)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认真抓好法律服务维权工作。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从执业执法、办证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理顺和规范执业执法行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20*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62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38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1036件,调解复杂疑难纠纷826件,协办公证36件,办理见证189件,写作法律文书1796份,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二、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为保障,抓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在抓好队伍建设、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和帮助,积极向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请求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计划、财政、土地、城建等部门协调沟通,做到了8个司法所的建设用地均由乡(镇)党委政府无偿划拨提供,土地房产手续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办理,县级建设配套资金按每建1个所配套4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全县8个司法所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队伍整体活力充分凝聚和调动。
会前,我看了青年岗位能手的事迹材料,刚才又听了几位青年同志的演讲,使我很受感动,也倍感欣慰。今天演讲的同志中,既有冲锋在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第一线的人民警察,也有默默无闻地工作在皖南农场的社区工作者;既有勤勤恳恳致力于文字工作和学术研究的机关干部、学院老师,也有长期投身于公证、律师管理岗位上的基层干部。他们中有的青年同志为了工作舍弃了优厚的待遇,有的青年为了工作放弃了与家人的团圆,更有不少同青年志放弃休息日奔波于当事人之间。通过演讲,我看到了青年同志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忘我精神,也看到了青年弘扬新时期“红烛”精神的良好的工作面貌,你们是司法行政事业的希望。
据统计,目前我局的35周岁以下的青年有近1000人(不含区县司法局),占全局总人数的八分之一。这个数字,既说明了青年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也要求我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青年这个群体。司法行政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使命决定了对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要求,而青年同志的素质、能力、工作水平及工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水准,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代表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未来。近年来,以“青年岗位能手”为代表的全局广大青年在司法行政的各条工作战线上都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为全局的改革、发展、创新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前司法行政事业正面临改革和发展的大好机遇,这就需要全体青年同志做改革的支持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中勇挑重担,善于把握机遇,敢于应对挑战。今天借此机会,我想谈三点想法:
第一、团的工作要紧密贴近党委中心工作,符合时代性。
目前全局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局团工委能在这时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演讲会”活动,很有意义。可以说是做到了“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在这次岗位练兵活动中,我们局团工委举办了“上政杯”青年法律辩论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展现司法行政青年的风采,基层团委的很多同志作为岗位练兵活动小组的成员积极为党委开展练兵活动想办法、出点子,为完善练兵活动做了大量工作。在岗位练兵活动开始后,团委迅速动员全体团员青年投身练兵比武中去,在学习《司法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之后,都能提出符合青年特点、适应监狱、劳教工作特色的主题活动。如监狱局团委直接参与了岗位练兵活动中体能训练标准的制订、考核和评定工作;第二劳教所和戒毒劳教所团委在组织开展了“我与岗位练兵”征文后,还成立了青年宣传报道组,最新最快地反映团员青年参加练兵活动的动态;提蓝桥监狱、五角场监狱和少管所团委分别组织开展问题犯会诊、管教业务竞赛;劳教局一所、三所、四所分别以管教恳谈会、个别教育分析会等形式加强团员青年管教业务能力,用行动确保练兵成效。北新泾监狱团委组织青年干警进行擒敌拳训练,强化安全保卫意识等。通过广泛动员、积极行动,目前各监狱、劳教所的岗位练兵活动均获得了预期的效果。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团委认真配合是分不开的,与广大团干部在活动中亲历亲为,率先垂范是分不开的,与青年岗位能手榜样示范更是密不可分。
第二,团组织要积极服务青年,为岗位能手成材搭建舞台
我工作在司法行政战线的最前沿,是一名司法所长。几年来,用自己的青春谱写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幕幕新篇,用自己的身心感受着司法行政工作的日新月异,用自己的实际践行着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在,请大家随我看看一个小小司法所多年来的巨大变化吧!这里,我把它概括为“三多三少”:
这第一啊,是办公设施多了,行路少了。多年前,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几摞资料,就构成了司法所的全部。而如今,您在看:幢幢独立的办公楼,楼前悬挂着庄严的司法行政徽标,化分了调解室、矫正工作室,还有专用的会议室;实现了从有纸化办公到无纸化办公,再到网上办公;配备了除电脑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外,还有专用的摩托车,省级示范司法所还配有汽车。您知道吗,在以前,我们到村里调解个纠纷要走上好几里的路,调解也许就半个钟头,可花在路上的时间要二三个小时,现在有了交通工具,我们化解纠纷及时、便捷了。办公条件的改善,不但增加了我们工作的热情,更是提升了我们为民服务的效率。您说,我们是不是行路少了!
这第二啊,是受理法律援助多了,不懂法的人少了。记得20*年一天,一对中年夫妇神情低落的来到所里。丈夫刚开口咨询,妻子就以哭得泣不成声。原来,不久前,他们的独生子在回家路过铁道道口时,被火车给撞死了。夫妻二人没有固定工作,仅靠吃低保维持生活。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司法所需求帮助。通过条件审查,我们立即帮其办理了法援手续,并亲自将材料送到市法援中心。经过一年的诉讼,最终法院判决铁路部门因过失看管赔偿了当事人的损失。案子虽然结束了,但挽不回一个幼小的生命,挽不会一个幸福的家庭。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我们能做的是什么呢?那就是用法理、人性、公平和道义来为弱者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
这只是我们受理的众多法援案件中的一件。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来增强人们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如今,您可以在各社区看到普法宣传专栏,可以到社区的法律图书室借阅法律书籍。以往,居民大都不知道司法所在哪儿,更不知道司法所是干什么的。而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了一张小小的“法律援助联系卡”,卡上详细注明了司法所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现在大家一有什么法律问题,简单到一个电话就能解答。在目前全省开展的“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走进百姓身边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您瞧,辖区不懂法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这第三啊,是调解纠纷种类多了,邻里纠纷少了。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分。几年来,调解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特别劳动合同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数量在不断上升,而家庭、邻里纠纷呈下降趋势。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司法局领导班子__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__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法治、队伍”三大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多元化的需求,努力做好为民便民这篇文章,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 “三多两提高”的特点。即:人民调解案件多,法律援助案件多,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多;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了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司法所、调委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22件,刑事辩护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劳动仲裁2件。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人,解除27人,实际在册122人。法律宣传抓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法律服务,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12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一年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批典型事迹。爱民东道司法所长张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群乐里社区调委会主任张静贤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万庄司法所获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职业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了《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履职讲座2期,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2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期。三是齐抓共管增强法宣工作合力。全区法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法的普及工作,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了“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直各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到三中、九小、四小等学校督导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送去了《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等书籍。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市场”,在北旺大集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局机关开展了“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购买了《“六五”普法案例读本》、《中国梦学习读本》等书籍。为区直部门送去了《“六五”普法党员干部读本》等法律书籍。五是新开路、解放道、尖塔、新源道等司法所以展出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漫画、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释疑解答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治 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开通__司法门户网,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以案说法展牌,配以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爱民东道司法所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主办了 “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等领导出席。三是开展12.4普法,39个区直部门200多人在管道新六区、蔬源蔬菜批发市场、3534社区和西后街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法律书刊73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条,展出普法展牌10块。出动宣传车40多辆,其中LED电子显示屏流动车1辆,参加现场签名活动20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20余人(次)。市委副书记蒋洪江等市区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经区委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二是利用三天的时间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区局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电脑12 台,手提电脑2台。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四是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推广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一是成立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进社区、人民调解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矫正帮教进社区。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六项工作:宣告、谈话、发放相关文书、签订协议、提要求、进行等级测定。同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二是定期与区检察院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四、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
(二)打造“阳光”特色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对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并建设服务标准,形成“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__区法律顾问团”主动为项目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法律服务。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配齐了办公设备,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提交的资料、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二是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爱岗敬业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 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会议精神,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中做到“四个一”。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该村4名残疾人协调4辆轮椅送到手中,积极筹措20__0元用于法制村建设。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为主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成效显著。1至6月,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19件,调解成功2291件,调解成功率为98.9%,化解疑难复杂纠纷512件,其中重大复杂案件13件,摸排积案12件,已成功化解积案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0起。二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除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外,乡镇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县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办,形成了人人抓调解的大调解格局,确保了纠纷排查调解的工作力量。对交通事故、城乡规划、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五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均按照“八有六统一”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整顿、规范。部分乡镇采取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发给固定工资加办案补贴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调委会职能,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4月初,县局利用三天的时间,组织乡镇调委会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交流调解技巧,提高解调水平。全县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7次,培训人员3500余人次,使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四是开展专项排查成效显著。春节前夕,____冬珠等24名藏族同胞到我县高坪镇来讨债,由于讨债没有结果,情绪激动,可能引发和民族矛盾。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亲自督办,公安、司法、法院、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春节前为藏族同胞要回12万元,并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讨债,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程序。清明期间,各乡镇成功预防调解坟山纠纷14 起,实现了全县连续24年清明平安。
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两级档案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区别不同类别,制度矫正人员个人矫正方案,落实矫正人员月汇报、月面谈、月走访、不定期督查制度。5月份县局对全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对不服从管理的31名矫正对象实施警告。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__9人,解除矫正619人,现在册53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上半年全县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123起,全部被法院采纳。
抓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是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费30万元。我局将司法局办公楼二楼整体作为社区矫
正中心,面积达460余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防护网、防盗门等安装工程,内部装修、设备采购等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基层安帮工作情况全部采用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进行报送,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深入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法治__”创建活动。全县100%的行政村按照“八有”的标准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聘任讲师团成员503人,共上法制课1500堂,发放《__县村(居)民法制学校授课教案》1000余册。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主题活动。上半年,我们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助残日、农村法制宣传月、禁毒等主题宣传活动,半年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向干部群众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余起,散发传单10000余份。在各乡镇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县城九龙广场建成法制宣传长廊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加大我县法治网的建设,使之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普法依法治理主阵地;同时通过__手机报开设“每日说法”栏目,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
创新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先指派再审批。通过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积极性。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网络、司法行政公开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条件等信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热线正常运转,律师值班常态化,保证了县中心接待窗口的服务水平,共为城乡受援人群提供法律咨询260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35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按季度对办结案件进行公示,并对所有办结案件的当事人逐个进行电话回访,没发现案件承办人员有任何违规收取当事人财务的问题。
律师服务卓有成效。认真做好律师年检注册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配合市律协于4月对全县四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评议,从律所的办公环境、办公装备,到各项制度按项进行评议打分,并对全县2014年度注册律师进行了测评。上半年,已有15名律师担任了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35家,现正在组建__县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团。各律师事务所在各乡镇建置村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已有20多名律师与县城各社区、__桥、__、__等乡镇建置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100多家。
公证工作质量双提。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拓宽公证业务。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热忱为群众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对于老弱病残、有特殊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减收或免收公证费,并常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至6月,共办理各项公证业务412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业务21件,国内民事公证业务351件,涉外公证业务6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56人次,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完善办所硬件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__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考核未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实行限期整改,整改还不达标的将报市局注销该所执业许可。考核达标的法律服务所均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宽敞整洁,各项业务制度公开上墙,做到挂牌上岗、挂牌收费,严格按照“四统一”(统一收案、统一分配案源、统一登记结案、统一收费)的要求操作,所务管理正规。
1.进一步做好“三联二访一帮”活动,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一要搞好普法资料查漏补缺。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把5年来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并按档案归档要求,订卷装盒,建立档案。二要认真撰写总结材料。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对5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寻找亮点,突出特点,总结经验,形成能够真实反映__普法成果、突显__普法特色的汇报材料。
3.抓好基层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每所法制学校全年上法制课不低于8次,并纳入了年度绩效文明和综治考核。
4.要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和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网络不断健全。在区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小组,进一步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人民调解知晓率不断提高。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共举办大型广场活动4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00份;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以普法促调解,在调解中普法,起到了调解纠纷一小件,普法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十佳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等,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有效。上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件,调解成功210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有医患纠纷10件,征地拆迁纠纷7件,赔偿纠纷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约273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1件40人次,全区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的民转刑案件。
(二)发挥了普法宣传的预防性作用。上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全力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建立并实行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及时调整法制村长(主任)、法制副校长队伍,注重发挥了老干部普法宣传队的作用。在乡镇、村(居)设立工作联系点,通过普法联络员了解情况,改进普法工作。完善了面向社会、覆盖全区的法制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以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逐步建立了普法教育的“阵地化”和经费保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普法教育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半年来,我们深入扎实开展“两节”农民工法制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学雷锋律师走基层、清明防火宣传、综治宣传月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等主题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了法律服务的引导作用。为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全局建立了“民情家访”制度,组织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倾听群众诉求,摸清社情民意,宣传引导群众,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民情家访活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共收集到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和矛盾纠纷计332件,经过梳理,当时就予以调处了的有295件,带回分流办理的有37件,现已办理完结并予以答复的有28件,尚有9件正在办理之中,但一时难以办结,对这9件一时办结不了的,我们定期向群众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紧跟大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到一线。区公证处密切配合三江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深入“京福高铁”、“龟峰大道”、“德上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办公,依法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解决拆迁难点提供法律支持。二是服务社区企业到一线。区、赣胜两家法律服务所与灵溪村、鑫新有限公司开展结对服务,通过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或审查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书、以及为村(居)中年老体弱、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所与社区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中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尤其是在困难群体中的知晓率。
自我加压,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聘请政法干警法制村长(主任)担任法律服务顾问深入村委(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建立此项制度以来,聘请顾问9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8件,成功390件,成功率达97.9%。推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及时调整47名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最大限度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17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65份,受教育人数达2359人次。推行干部直接联系制度。结合区委实施的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划分为五大片区来管理。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片区、一般干部包村联户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联系措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目前,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66户,印制《民情联系卡》132张,建立《民情登记卡》198份。
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以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为目标,组织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窗口做起,深入开展便民服务示范行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群众满意案”、“政府放心案”。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援助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受援人的要求,积极引导受援人选择合适的援助律师。采取受援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表》、电话回访当事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重点案件专人追踪等方式,对援助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受援群众满意率。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印发活动宣传资料,编制法律援助联系卡,并充分利用节假日上街、下乡、进社区、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进行法律援助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典型案例报道,增强困难群众自我维权,依法维权意识。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128件。
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上半年,我们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实际,创新各种有效管理方式,确保实现良好的工作成效。
努力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一是以安全为基础,加强排查与稳控。对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重点必控人员、下落不明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实际居住、就业等情况,并建立有效的联系反馈机制,在第一时间掌握他们的动态情况。二是以管理为抓手,强化管控措施。加强与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触和面谈,力争在刑释解教人员走出监所的第一时间建立帮教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下落不明。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及时进行跟踪帮教管控,一经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制止。三是以回归为目的,促进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积极协调劳动、民政等单位开辟就业、低保等绿色通道,跨前一步预防解决“后遗症”问题。同时,指导各司法所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项目”、“送温暖”、“送保障”“五送”活动,确保回归人员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思想有转化,帮教有成果。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0名,无一例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建立会商机制,部署工作。区社区矫正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通报交流阶段性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实施训诫机制,明确规定。每月在第一个工作日,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职能科室对新纳入矫正对象和监管责任人开展有关矫正纪律、监管和训诫等方面的谈话,进一步使矫正对象明确权利义务和监管规定。三是推行核查机制,落实措施。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每半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及法律文书衔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种法律文书不断档、不遗漏。四是严格排查机制,消除隐患。重点排查因情绪不稳、流动性大等原因,可能产生重新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做到逐一走访和谈心谈话工作,制定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置,做到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强化管控机制,掌握动态。按照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监护人配置率达到100%的要求,强化对矫正人员的监管,确保“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掌握其动态。上半年共接受矫正人员4名。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和谐、创业、宜居新”的目标,提出了“当好政府助手,做好村委帮手,服务民生,满意群众”的目标要求。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长的工作积极性。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考了2名司法所长,又在乡镇(街道)换届中落实了7名具有丰富乡镇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均明确为副科级领导,并积极与所在乡镇(街道)沟通衔接,所有司法所长均按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的条件,参与党政分工,享受班子待遇,极大的调动和发挥了司法所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乡镇(街道)工作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二是服务群众,切实蹲守到村、触点到组、沟通到户。各基层司法所工作联系前移,人员调配前靠,村委有调委会,村(居)小组有调解员,中心户有联络员,遇有纠纷,调解员入户,调委会上门,司法所指导参与,亲友协同劝解,形成强大的调解合力。茅家岭棚户区改造中,遇有一加工厂占用村集体土地纠纷,茅家岭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工作前移,告知利益、利害关系,化解矛盾,妥善拆迁,使项目建设和群众利益合法双赢;水南司法所引导一对有着25年婚姻生活的夫妻走进卫视《金牌调解》演播室,通过主持人章亭和金牌调解员胡剑云循序渐进的引导和问答,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委屈和想法全部和盘托出,赢得夫妻双双把家还。
三是创新机制,形成调解与预防的网络化格局。在全区范围内,调整选调98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村长(主任),深入到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居)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上半年,法制村长(主任)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起,调成95起,成功率达97.9%。结合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整治,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办等联调协防,形成网络化预防和调处矛盾机制,真正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一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半年来,我们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中心,大力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地学习《民法》、《民诉法》,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理论和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法律“六进”、司法惠民工程等活动,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等为民服务活动。认真组织“大讨论、大实践”,查摆思想工作差距、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汉寿县*年乡镇机构改革后,29个乡镇均设立了相应的司法所,完善了县司法局主管、乡镇协助的司法工作管理体制。目前,全县乡镇司法所共有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32人,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10人,从乡镇借用人员4人。32名公务员中,有党员15人,女性6人。人员构成按职务分:所长14名,司法助理员18名;按学历分:法律本科5人,专科19人,法律专业占75%,其他专业本科1人,专科7人,全部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按年龄分:35岁以下的12人,占38%;36—50岁的19人,占59%;56岁以上的1人,占3%。近些年来,全县乡镇司法所干部以良好的素质和扎实的作风,全力奋战在司法行政第一线,为汉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由于我国正值社会转型时期,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繁。司法所干警运用人民调解这种和风细雨式的调解方式,努力化干戈为玉帛,尽量做到不伤和气地平息纷争,为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争议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司法调解成为广大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近三年来,司法所干警凭着一双婆婆嘴,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采取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有效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17起,预防群体性上访163起,预防群体性械斗29起,预防自杀案件47起,预防民转刑案件53起。今年5月29日,芦苇经营主李某因用飞机喷洒药物治虫而误伤了新兴报国村的400多亩棉苗,受到了当地300多村民的围攻,场面一度失控。该乡司法所长肖复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及时稳定村民情绪,并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了情况,分清了责任,组织双方达成了棉苗损害赔偿协议。第二天,17.6万元赔偿款就送到了受损农户的手中,从而使一起重大矛盾纠纷终于获得了妥善解决。
开展普法治理,增强法律意识。在过去20多年的普法工作中,我县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共普及宣传了以宪法为主的200多部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使我县连续四次被省市普治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同时,一批先进司法所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原围堤湖乡学法用法典型经验被全国推广,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崔家桥镇司法所*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围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县里每年开展了大规模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参学率、参考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使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采取聘请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组织老科协巡回宣讲团等方式,收到了明显成效。在全民普法上则采用送法律下乡、举办培训班、开设法制分校和夜校、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多管齐下,将普法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普法与法治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以部门、行业、区域为重点的三大治理活动,切实加快了全县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强化服务职能,主动排忧解难。一是为政府当参谋。目前,全县乡镇司法所主动为当地25个乡镇政府、460个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通过采取审查涉法文件、参加党政会议、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个案处理、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有效防止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行政措施出台。二是为群众解难题。近两年来,乡镇司法所累计为外出务工人员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医疗工伤和交通事故等各类纠纷140多件。去年6月,聂家桥乡年仅31岁的刘某在广东东莞一家光学材料厂上班时不幸被抛光机卷入致死。厂方以其上班时间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拒不承担工伤赔偿。聂家桥乡司法员杨永立即赶赴广东协调处理,主动为其亲属担任诉讼人。通过据理力争,终于达成庭前调解协议,使厂方按工伤标准赔偿了17.8万元。三是为弱者施援手。乡镇司法所积极为弱势群体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前两年,朱家铺镇原司法所长吴有初就成功解救了我县5名被拐卖到外地的妇女儿童,其中在贵州某地就解救了被强迫买的少女3人,被当地公安人员称为解救“专家”。
二、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我县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虽然解决了部分司法员的编制和财政供养待遇,但仍与省市“两办”文件要求相距较远,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主要困难和问题体现在“三难”:
——人员少、事务多,全面履职难到位。全县29个乡镇司法所中,3人以上的所1个,2人所13个,1人所15个。而司法所承担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治,担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开展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8项职能,还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一些应急性事务,因而使司法员经常忙得焦头烂额,顾此失彼,根本无法全面履行司法所的应有职能。另外,由于人员少,有些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法定程序。如调查取证,依据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人参与,而15个1人所就是一个人去做这项工作,法律的严肃性无法得到保障。
——人员杂、责质低,工作水平难提高。全县乡镇司法所共有人员46人,除32人系司法行政编外,尚有10人系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4人从乡镇借用。46人中法律本专科文化的虽有24人,但大都是通过后期自学、培训等途径取得,真正从法律大中院校毕业的人员只有5人。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人员为求生存,丢开本职干其他事的情况不可避免。特别是临时借调人员换动频繁,法律素质偏低,短时间内难以胜任工作。由于司法所人事编制混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了教育、管理和履职上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经费少、待遇低,日常运转难保障。一方面是司法所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办公开支完全依靠司法所人员开展法律服务收取的少量经费来维持,紧急开支从工资中垫付,培训学习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日常工作费用根本没有着落,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事业编人员工资没有保障。现有10名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人员,他们都是长期工作在司法所的得力骨干,履行司法员的职责,其工资待遇完全靠工作之余开展法律服务收取的有限费用解决,日子过得相当艰难。周文庙乡司法员梅其述从年就进入司法所工作,20多年来工作上任劳任怨,业绩突出,但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身份问题。
三、创新机制多措并举,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为了认真落实省市“两办”文件精神,更快更好地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下段我县乡镇司法所队伍建设应着力创新机制硬举措,多轮驱动下“猛药”。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2006年9月,镇委、镇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结合本镇实际,规划明确了我镇“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我镇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由镇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设立了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三名工作人员,配务了办公办公设备。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每年初,镇治镇办按照县治县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关于分解下达依法治镇专项目标的通知》、《Xx镇依法治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镇治镇对全镇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镇各单位坚持“法律六进”,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1、突出重要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我镇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了全镇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爱国意识。
2、加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镇在“五五”普法规划中,积极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了统筹城乡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法律宣传力度,向全体公民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了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
3、以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实施了“一月一法”、“一年一考”制度。全镇完成了涉及常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考试。2009年组织参加了全县“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镇有400余人参加,今年组织500多人参加了“五五”普法知识考试,大大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
4、以青少年为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来抓,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8人,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纠正“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现身说法”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006年以来,全镇共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讲座30场次,近9000名师生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以农村农民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按照省、市关于“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安排,全镇各相关部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送法进农村”活动。精心组织了历年的“12.4”法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2006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农村”活动50余次,散发资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农民群众达15000余人。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0余期,参训人员250人次。设置了法制园地,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到村巡回放映法制电影100余场次,有2万人次观看
三、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镇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开展普法的同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及时制定了依法治镇工作规划。我镇制定了和《依法治镇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工作目标,进行专项考核。每年底,对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镇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开展法律顾问。为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顺利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镇委、镇政府对依法治镇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治乡镇作为专项工作目标进行管理。每年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加以明确细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乡镇财务定期公示制度”等,各项事务管理做到了规范化、法治化。
4、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6以来,我镇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个案工作。二是创建和深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制定了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制度、深化了“横到边、纵到底”大调解机制。三是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仅2009年,全镇共受理矛盾纠纷83件,调解成功83件,成功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镇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努力完善普法资料,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镇在宣传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一是讲座、咨询、上法制课。二是放映法制电影和组织法律知识比赛。三是法律知识的考试。
2、加强了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我镇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乡镇干部、村干部为兼职法制宣传员。强化了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了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二是由镇治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残疾人、全国土地日等专项宣传活动。
五、建章立制,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镇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了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了目标管理,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健全机制,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2、投入经费,保障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红安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每年度按总人口人均0.30-0.60元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实列支。
3、目标管理,考核到位。每年初,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Xx镇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六、务实高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分解细化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增强了公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学法教育,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问题找律师,解决问题靠法律的观念已初步确立,基本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
2、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3、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并且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全镇在依法治理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为重要内容,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4、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的深入,我镇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大提高,推动了各项事业依法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了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开拓创新,打造了特色亮点工作
我镇把普法依法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在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了一批特色工作。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呈现新亮点
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预测、排查、调处机制”、“法律宣传咨询机制”,“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救助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
2、村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法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设立了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并设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站,扎实开展好农村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前移、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09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09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09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09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09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09年6月23日开工,于2009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09年20日开工建设,2009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09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09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09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09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09]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09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09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39件,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共3页,当前第2页2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2C-0050-04
基于刑法地位特殊、应用广泛等因素,高职刑法课易突出应用性、实用性,但是,受高职教育政策、社会认可度、法律高职学生的就业前景、高职学生自身素质以及刑法课自身特性等因素影响,高职刑法课的吸引力仍显不足。高职刑法课必须以学生为本、面向刑事司法,从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学内容、普及实践教学、推行多元考核等方面着手,开展一体化建设,增强课程吸引力,提升法律高职学生就业竞争力,实现法律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一、提升师资水平
作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实施者,教师的师德风貌、理论知识、实务经验等直接决定课程的质量,进而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这同样适用于法律高职教育。但是,培养具备法律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法律高职教育的目标定位,基础比较薄弱、综合素质不高的高职学生,对师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只有加强课程师资一体化建设,提升高职刑法课师资水平,才能满足社会和学生需求,才能增强课程吸引力。
(一)师德、素质一体化
刑法关乎人的生死存亡,对刑法课教师的师德和素质要求更高。刑法课教师应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师德修养。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制度约束、实践力行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刑法教师应始终胸怀正义、充满爱心、严谨正直、诚实守信、满怀激情、循循善诱、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拥有这些,可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做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从而以人格魅力感召学生,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包括诚信品质、纪律性、敬业精神、责任感等,进而增强刑法课吸引力。除了加强师德修养,还要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一方面,丰富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水准;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实践,丰富实务经验。
(二)理论、实务一体化
“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的特色。对于个人而言,“双师型”教师既是理论与实务一体化的体现,也是一体化的目标。“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从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来确定。理论水平包括学历、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等,实践能力包括社会服务能力、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等。对于前者,必须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吸取新的营养。刑法课教师可通过自学、定期读书讨论、学历教育、专业知识培训、教学科研活动等途径丰富理论知识,尤其是建构教师合理的刑法学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准,从而使教师以渊博的知识影响学生,增强刑法课吸引力。对于后者,刑法课教师必须积极参与司法实践。为此,一方面,应定期安排专职教师到基层法律实践部门尤其是基层司法机关锻炼,丰富刑法课教师的实务经验。虽然目前高职法律院校部分刑法课教师具有律师从业经历和经验,但是在律师事务所的实践经验并不全面,并且部分专职教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或未实际执业。另一方面,应外聘兼职教师,即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聘请一些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理论知识的专家来担任兼职教师,让他们给学生传授实践技能。无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不能只停留于形式,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形成稳固、长效的机制。教学实践证明,刑法课教师自己办理的案件对学生更具吸引力。
(三)个人、团队一体化
在高职院校甚至普通高校,刑法课教学都是由一名教师进行。这种传统的教学存在诸多缺陷,与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不匹配,与老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差异性不匹配,与学生学习的开放性、拓展性不匹配。传统教学的弊端,促使我们提倡合作教学,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以满足学生的需求。通过校外兼职教师与校内专职教师、年长教师与年轻教师、非刑法专业教师与刑法教师的合作教学等,进而形成一支发展目标明确、业务水平较高、研究方向稳定、学术风气浓厚、教学经验丰富、团结协作良好、梯队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通过合作教学,向学生展示老师在理论把握、实务经验、思维模式、思考方法方面存在不同,可极大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师生共同思考、分析、讨论、交流,增强刑法课的吸引力。
二、优化教学内容
(一)与行业部门合作确定内容
与法律高职息息相关的行业部门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劳教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高职就业岗位主要是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律师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等。法律实务部门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案件需要的知识是综合的而不是单一的,不但需要实体刑法,还需要程序刑法;不仅需要刑法,也需要证据法、法律文书等。法律实务部门要求高职刑法课对刑事司法起到指引、推进作用,关键是培养学生对刑事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以及对刑事案件事实的抽象和归纳能力。法律实务部门的从业人员需具备职业道德、刑事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可见,法律实务部门对刑法课的要求是职业性的、应用性的、实用性的,而且综合要求比较高。这就对法律高职课程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能简单地机械地理解“必需、够用”。因此,法律高职院校应与法律行业实务部门一道,根据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共同确定课程内容。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们的“产品”是“适销对路的产品”。在与行业部门合作确定课程内容时,注重发挥外聘兼职教师的作用。
(二)刑法课内容的分与合
1.刑法课的“分”。刑法课的“分”随处可见,将实体刑法与程序刑法分开,将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分开,将事实与证据分开,将定罪与量刑分开等。刑法课经常进行案例分析,但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期末考试,所给定的案例基本是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同学们无需利用证据证实,人为地将证据与事实割裂开来。课堂如此,一般的考试如此,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必须参加和通过的资格考试――司法资格考试何尝不是如此。司法考试对刑事案例的考察,也是采取分而治之的方法,即将证据与事实分开、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开分析刑事案例。刑法课的分适应了学生循序渐进的认知规律,符合教育规律,但无法满足刑事司法的需要。
2.刑法课的“合”。刑法课的分的目的或者说分到一定程度,就应该是“合”,这不仅符合教育规律,而且最重要的是能满足刑事司法理念和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刑事司法本身就是合。面向刑事司法的刑法,即司法刑法应将刑事司法过程包括成案机制和定案机制纳入刑法学的视域。认识到这一点,刑法课应自觉的运用“合”,既包括刑法之中的合,也包括刑法之外的合。刑法之中的合,简单来说,就是定罪与量刑的结合,因为刑事司法无外乎定罪与量刑。通过个案的定罪量刑,可以把全部刑法知识串联起来。具体来说,对已经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对有罪或无罪有重要影响的事实。对定罪有重要影响的事实主要有:法益、行为、结果、时间、地点、目的、动机、年龄、身份等;无罪的结论及理由:正当化事由、不具备个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法13条的“但书”等;有罪的结论及其处理。列出个案所有涉及的罪名,对疑似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将案件事实与疑似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比对,符合则确定构成该罪,不符合则不构成该罪;对确定的罪名进行量刑,量刑时首先考虑法定量刑幅度,其次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自首、立功、累犯、数罪并罚等;酌定量刑情节,如被害人过错、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等,最后确定宣告刑。刑法之外的合,就是发现刑事案件,侦破刑事案件,收集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审判乃至行刑。最后,将刑法之中的“合”和刑法之外的“合”结合起来。例如,从证据材料中捕捉细节,进行概括和归纳,形成构成要件事实或者量刑事实,并书写各种法律文书,包括意见书、书、判决书和辩护词等。这样,通过一个案件,把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等多门课程内容都调动起来了,即刑法课将刑法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教学放置于整个刑事诉讼案件的实践中进行,将实体法知识与程序法知识等结合起来,与司法实践所要求的实践能力对应起来,从而提升了我们培养的准法律人的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
(三)刑法课内容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与行业部门合作确定刑法课内容以及刑法课内容的分与合,是就刑法课内容的一般性而言的。但问题是,具体的职业岗位不同,对刑法课内容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这涉及到刑法课内容的特殊性。如果刑法课内容不考虑因岗而异的特殊性要求,就不能解决一般性与特殊性这对矛盾,就不能满足社会真正的需求。特殊内容的确定,需要考虑刑法课程的重点难点、专业方向、社会实际等因素。这里以专业为例,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对于法律事务专业,在照顾刑法理论知识面包括刑法论、犯罪论、刑罚论和个罪论的前提下,着重讲授犯罪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等重点章节罪名,因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是常见多发的犯罪;就社区矫正专业而言,在照顾理论知识面的前提下,着重讲授刑罚论,尤其是刑罚执行部分,因为社区矫正属于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对于狱政管理专业,着重讲授妨害司法罪、贪污罪、渎职罪等与队伍建设有关的职务犯罪。如此一来,一般性的刑法理论和知识保证了我们培养的准法律人对刑法整体结构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特殊性的刑法理论和知识尤其是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理论和知识保证了我们培养的准法律人对刑法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三、推广实践教学
(一)教学方法的选取标准
融“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方法,应符合一定的标准:普及性、实践性、技能性以及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四者的有机统一,就是融“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教学方法是形式,形式要与内容统一。因此,选取教学方法首先要考虑教学内容。如前所述,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刑法课内容必须实现“合”,即刑法课内容一体化。与教学内容相适应,教学方法也应体现“合”,体现一体化,即该种方法能够实现理论教学和技能培养一体化,既注重对学生进行刑法基本理论的讲授,又强调基本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以及与其他学科知识的衔接。
2.教学方法的普及性。教学方法的运用必须有受众,因此,受众面或者普及面是选取教学方法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某种教学方法只能由部分或者有限学生参与,则该种方法不具有普及性;相反,某种教学方法可由绝大多数甚至是所有学生参与,该方法就具有普及性。同时,该方法不仅学生参与,教师也参与其中,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动脑、动手、动口。
3. 教学方法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付诸实施,具有可实践性。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和做,可以在模拟法庭实验室、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校内外场所,按照法律职业岗位的角色、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基本实现学生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基本实现教学与就业的一致性。
4.教学方法的技能性。教学方法的目的是培养技能,因此,技能性也是选取教学方法时应着重考虑的问题。高职法律教育强调学以致用,关键是法律技能的培养,包括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等。通过恰当运用教学方法,可以锻炼学生各种法律技能,具体包括收集、运用证据认定法律事实的能力,运用法律思维模式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辩论技巧,调查能力,审讯能力,笔录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等。
(二)模拟法庭的推广运用
1.模拟法庭的选择。单就刑法课实践教学而言,可运用的教学方法众多,包括课堂讨论、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模拟谈判、辩论、案例分析、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基地实训法律诊所等方法或者形式。但结合刑事司法实际以及前述教学方法的选取标准考量,模拟法庭是优先选择。刑事司法的要求是综合的,决定了刑法课教学内容的一体化,教学内容的综合性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涵盖面广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可以满足此要求。模拟法庭具有可复制性,普及性强,受众面广。其他教学方法,比如法律诊所的受众面有限。模拟法庭可以锻炼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其他教学方法如课堂讨论、课堂辩论只能培养学生的单项法律能力。加之人文社会学科不能像理工科那样,与行业部门职业岗位密切结合等,法学尤其是涉及人的自由乃至生命的刑法,几乎不可能通过与法律职业部门对接顶岗实习锻炼职业技能,即使现场观摩也要受到时间地点等限制。模拟法庭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在法学教育与职业就业、实践岗位与工作岗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此外,由于我国司法审判并非真正意义的独立,模拟法庭上可以完全摒除外界多方面的影响因素,而做一个纯法律的庭审。模拟法庭的“教、学、做”主要包括刑事法综合知识的教学及运用、阅卷笔录等法律文书的教学与制作、角色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技巧与角色扮演等方面。通过模拟法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扮演真实的案例中的角色,再现案例情境,同样给学生以真实、具体的情境感受,增强了刑法课的吸引力。因此,模拟法庭应当成为首选的教学方法。
2.模拟法庭的推广。基于模拟法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应加以推广。推广模拟法庭,应加强模拟法庭实验室、刑事案件卷宗库、专项职业能力训练、角色指导、审判前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延伸训练的配套措施建设。这里着重介绍以下两项:
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一是建立专门的常设的模拟法庭。目前,尚有不少法律高职院校仍然没有专门的常设的模拟法庭,需要时临时将其他场所进行改造使用,造成模拟法庭开展不便。二是设立多个模拟法庭。即使模拟法庭开展较好的法律高职院校,其模拟法庭数量也是有限的,一般只有一个,班级轮流使用,一个学期一个班级最多开展3~4次模拟法庭,远远达不到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据统计,全国基层法院3年半共审理各类刑案超过250万件。全国基层法院共3100多个,按照平均数,一个基层法院每年的刑事案件就有200起以上,平均每个月也要审理一二十起。通过增加模拟法庭数量,使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的次数与刑事司法实际工作量相当或者接近,而不至于差距悬殊。三是按照法院的标准配备模拟法庭实验室,培养学生尊重司法、树立司法权威等基本法律素养。
刑事案件卷宗库建设。一是案件卷宗的来源。主要是到法院选取已生效的案件原始卷宗,由于案件卷宗是案件生成以及定案包括侦查、和审判等全程的信息载体,从教学需要出发,复印原始卷宗中的全部证据材料以及程序性材料,一般是从接报案登记表起复印至书,然后仅将其中的人名、地名加以修改,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复印装订成册。二是案件卷宗的类型。选取的案件卷宗类型要全面,以满足刑事司法实际需要,包括自诉刑事案件卷宗、公诉刑事案件卷宗,包括单独犯罪刑事案件卷宗、共同犯罪刑事案件卷宗,包括一审刑事案件卷宗、二审刑事案件卷宗、再审刑事案件卷宗,包括没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刑事案件卷宗、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卷宗,包括一罪刑事案件卷宗、数罪刑事案件卷宗,包括常见多发罪名刑事案件卷宗、发案偏少罪名刑事案件卷宗,包括一般程序刑事案件卷宗、特别程序刑事案件卷宗等。具体使用时,应遵从学生的认知规律,由易到难、由单一到综合,例如,可考虑按以下顺序选用:单独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卷宗、共同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卷宗、二审的刑事案件卷宗等。三是案件卷宗的更新。卷宗更新主要涉及案件卷宗的类型及数量变化,且主要是案件卷宗类型和数量的增加,当然也包括对一些破损严重的案件卷宗进行更换。卷宗更新一方面可以满足学生对案件类型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学生间的相互抄袭。
四、推行多元考核
(一)多元考核目的
课程考核要与社会需求或者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要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适应。高职刑法课是面向刑事司法的,考核也必须面向刑事司法。刑事司法不是纯粹理论知识的简单堆砌,而是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刑事司法不是依靠超强的记忆能力和背诵能力,而是问题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刑事司法围绕定罪量刑展开,主要是事实认定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的运用。高职刑法课程内容的优化整合以及实践教学的推广应用,体现了刑事司法的过程和逻辑,适应了刑事司法的需要,课程考核当然也要与此相适应,并一以贯之,着重考察实践应用能力。应用性考核的目的是多元的,包括:使教学评价更为真实、科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程吸引力;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当然,应用性考核目的侧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多元考核体系
应用性考核表现为多元化考核,多元考核体系包括考核时间多元、主体多元、方式多元和标准多元等。具体到刑法课,应做到以下几个“结合”和“注重”。
在考核时间方面,做到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学习是一个过程,平时考核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将学生的课堂课后表现、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经历体验等均纳入平时考核。注重平时考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可持续学习能力。
在考核主体方面,做(下转第80页)(上接第52页)到学生、教师与法律行业部门相结合,注重行业考核。刑法课的考核要有学生自己的参与,先由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接着由同学互相评价。刑法课的考核还要有法律行业部门的参与,行业部门的评价尤为关键,决定着我们培养的准法律人是否合格。行业考核时,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多元主体考核,使评价更为真实、科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行业考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有利于实现刑法教学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在考核标准方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考核。理论考核就刑法课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包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罪数、个罪的刑事责任等方面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对学生进行考核;实践考核就职业能力对学生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能力、事实认定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方面的法律职业能力。注重实践考核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巧、能力和素质。
在考核方式方面,做到笔试与其他方式相结合,注重其他方式考核。单一的笔试考核难以体现学生真正掌握知识的程度,不利于引导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但在我国目前的教学体制下,笔试尤其是闭卷笔试依然不可少,有其存在的必要。其他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案例分析、口试、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测验、小论文等。注重其他考核方式运用,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例如,口试可以考查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与职场各种面试接轨。
综合刑法课多元考核体系,刑法课的考核构成为:总成绩=平时考核×70%(学习态度、学习纪律、仪表举止等20% +模拟法庭等实践考核50%)+ 期末考核×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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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街道、街道、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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