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检查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委领导高度重视,市首次对市城区所有的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进行检查。立即进行了安排。一是结合群众举报的热点,重点的价格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二是12月28日组织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了民营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执行的政策;要求被检单位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的证据资料。
二、基本情况
均纳入城镇和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市卫生局以遂市卫医发【80号文件对民营医疗机构级别进行了确定,市城区17家民营医院都由市卫生局定性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遂市卫办发【172号文件对部分医院的等级进行了确定,其中爱德华医院、希望医院、天府医院、天宫医院、阳光丽人医院、益民医院、公信医院7家医院评定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协和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综合医院,市现代泌尿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专科医院,爱民医院、复康医院2家评定为一级无等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肛肠医院、生殖医院3家评定为一级无等专科医院,康福骨科医院、华兴中医外科医院2家医院建于8月还未定级评等,九九健康体检医院为市本级医疗保健体检定点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收费规范执行。这次检查,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组成1个检查组,每家医院抽查了西药2030个品种、用量较大的一次性低消耗材料、惯例的医疗服务价格、局部医院抽查了用量较大的中药价格执行情况。发现17家民营医院医药价格执行情况都存在违规行为,尤其以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违规问题最多最严重。
三、检查存在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问题。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逾越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以不超过国家的最高零售价在作价;个别医院药品虽是按15%进销差率加价,但是该药品的购进价格高出我省挂网零售价,市公信医院、现代泌尿医院尤为突出,如加替沙星注射液(规格0.2/10ml现代泌尿医院购进价为44.35元,公信医院购进价为22元,而该药省挂网价为20.30元,而在其它医院购进价均为几元不等。二是抽查的中药销售价格存在问题,抽查的中药品种都超过25%进销差率加价,局部药品的销售价高于购进价4倍多,如益民医院销售的菟丝子购进价为24元/公斤,应销售价为30元/公斤,实际销售价为120元/公斤,超标准收取90元/公斤。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逾越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
(三)医疗服务收费方面。这次
应收标准为24元/人/天,抽查的医疗服务主要是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和常规的检验项目收费。一是床位费超标准收取如生殖专科医院的二人间床位费向局部病人收取30元/天。超标准收取4元/人/天,阳光丽人医院3人间床位费实际收费15元/人/天,应收取13.5元/人/天,超标准收取1.5元/人/天,华兴中医外科医院4人间床位费实际收取10.50元/人/天,应收6.4元/人/天,超标准收取4.1元/人/天。二是检验项目收费,局部医院存在超标准收取,未按医院等级下浮率降低收费规范;也有医院因一个检验项目有多个检验方法发生多个收费标准,局部医院则打球,未标明使用的检验方法都收取高标准费用,如华兴中医外科医院检验项目中的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均向病人以干化学法收取18元/次(实际按医院等级应收16元每次,超标准收取2元每次)该检验项目还有其它检验方法,收费规范为4元。
近日,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安徽省局(公司)关于全面推进“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安徽省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进一步提升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开展“两项工作”自查自纠,在更高的层面上提升全市烟草商业系统整体规范上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公开,用公开的手段确保和激发广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找准公开节点,突出“三重一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内部网站、公示栏、职代会、座谈会为主要公开形式,构建面向单位和社会的公开体系;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热情和能力,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民主管理规范化。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规定。坚持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项目管理为重点、以流程控制为手段、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全程公开为保证,实现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运行;整顿办每季度对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和工程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差,完善相关痕迹资料,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发《检查情况通报》,不断总结提升,实现持续改进。
三是建立健全“两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制度。认真做好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的招标或竞争性报价的监督把关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局(公司)明文界定的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流程;监督有关业务部门切实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供应商的资质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和淘汰机制;在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工作中扎实推进以把好“五个关口”为重点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督查与考核,实行问责制,进一步落实管理监督工作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规范运作;纪检监察、审计、法规、整顿办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形成监管合力,实施部门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各部门加强协作,确保“两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努力构建内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建筑活动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
(一)加强法律宣传,执法和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利用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对从事建筑业管理、生产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用编印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执法和守法意识。几年来,共计印发《建筑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上街开展咨询活动10余场次,接待咨询人员1600多人次。
(二)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建筑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一是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大力推行建筑项目公开招标。制定出台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招投标行为得到规范,工程招标水平和招标率都有了明显提高。近年来,累计完成招投标工程800多项,节约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依法对建筑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2001年以来,对全市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了重新换证工作,优化了建筑施工企业结构,促进了建筑业企业规范化管理。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完善报批程序。编制建设工程审批办事指南,实行办事内容、程序、时限及收费依据公开。设立了建设项目集中审批窗口,推行项目报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规范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程序、收费行为和行政行为。
(三)整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本着严肃查处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从规范业主行为、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提高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大力整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打击了不法建筑行为,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年开展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从建设程序到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依法处理各行为主体违法行为。在建筑市场日常检查中,对发现新开工的违法违规工程从建设单位、项目规模等进行登记造册,并限期整改;对部分已经建成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下达《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处置通知单》;对拒不办理建设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不按时履行的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工程186起,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
(四)完善制度体系,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中,完善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建立了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将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挂钩,把质量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管理、评优评先挂钩,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各方主体的责任。加强了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建立了以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体系,特别是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建立,弥补了对勘察设计成果监管的空白,保证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几年来,全市共创建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个,省“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6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2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实施《建筑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制观念仍然比较淡薄。一些建设施工单位对《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学习不够,在工程建设时存在不报建、不办理法定手续等问题,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个别建设单位对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增加了建设行政执法的难度;有些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越级承揽、出借资质证书;甚至个别项目在招投标、项目审批、设备和材料采购中存在权钱交易、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问题。
(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检查中发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擅自开工建设,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为降低工程成本,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甚至使用黑包工;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些施工企业将未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致使一些劣质建材进入施工现场;有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备等。这些问题给工程项目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另外,近年来,群众对住宅建筑质量问题反映强烈,如外墙保温层产生裂缝、上下水管道开裂、屋面渗漏、成品半成品如门窗等质量有缺陷、室外配套质量差等,对这些问题开发商、建筑企业推诿扯皮,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了业户正常生活,带来了许多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施工、监理人员常抱侥幸心理;资质资格管理薄弱,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人证分离现象严重,一些低水平的施工监理人员活跃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致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执法中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一些违法行为查处的不够及时有力;有的企业不按程序审批,甚至逃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有些小区单体与配套设施不能同步,综合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导致出现延期交房问题。检查中还了解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严重,时常引发一些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法》,全面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筑法》是开展建筑活动维护建筑各方主体利益的基本法,也是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促进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建筑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丰富宣传载体,切实增强自身及建筑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氛围。要切实搞好《建筑法》的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及建筑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对建筑质量负责,对群众安全负责,决不能只对金钱负责”的观念。
《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价格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的大事来抓,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加强价格调控管理,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持。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了依法治价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增强价格管理及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价格法》颁布实施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组织上街宣传、组装宣传车辆巡回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价格法》进行了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参与上级物价部门开展的《价格法》征文、《价格法》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宣传我市贯彻实施《价格法》的经验做法。三是利用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价格政策法规,通过物价网站及时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费信息,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加强调控管理,维护了物价的基本稳定。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逐步完善了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了价格监测机构建设,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市场物价动态,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稳妥推进价格调整改革。市政府在对资源性重要商品价格改革的同时,又相继调整和制定了自来水、供电、供暖、供热、天然气、出租车、有线电视收视费、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并进一步完善了天然气、城市供水、供电等收费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价格成本监审。先后对污水处理、供热、供气和农村饮用安全水工程供水等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总金额达6.5亿元,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20多万元。四是加强价格监管。重点加强了对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加大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执行调价备案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价格法》实施以来,共检查单位1350个次,查处价格案件320起,没收违法所得44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大了收费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对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实行国家定价和指导价的经营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年审制度和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十年来先后分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76项,降低收费标准156项,估算减轻企业、农民和社会负担约6000多万元。二是加大了价格监查力度。通过对教育、医疗卫生、涉农涉企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了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每年一次的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品和服务的标价行为;通过对“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非典、抗震救灾等特殊时期的价格检查,维护了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三是加大了价格举报查处力度。近年来,共受理价格举报及咨询650余件,通过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0余件,退还消费者现金1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四)开展价格服务,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一是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服务民生为主题,扎实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家、进车站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了“倡导价格诚信、制止价格欺诈”活动和“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了维客等十家“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进了“文明”、“诚信”建设。三是加强价格鉴证认证工作。市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价格鉴证认证职能作用,及时为公安、法院定案提供价格鉴证,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同时,积极做好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城市绿化等所涉及的地面附着物、青苗补偿价格认证工作,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检查中了解到,物价部门共为市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4900多起,鉴证金额7800多万元,为各镇街及社会各界开展价格认证业务50多起,认证金额5600多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贯彻实施《价格法》过程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检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我市在《价格法》贯彻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对个别单位收费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行政处罚难到位,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实行明码标价制力度不够,相当数量的摊点未能落实;四是《价格法》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为促进《价格法》全面、深入、持续的贯彻实施,检查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价格法》的宣传力度。价格工作牵扯千家万户,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建设富强和谐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价格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中要认真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价的能力,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价格法》,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了解《价格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价格监督,为全面实施《价格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和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制定建设系统企业、个人行贿犯罪“黑名单”制度。
3.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预售许可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规划许可等环节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
4.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住房公积金流向,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严肃处理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
5.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对易引发、权钱交易的擅自改变规划、随意调整容积率指标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权钱交易行为和失职渎职问题。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浦江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浦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90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年6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坚持紧贴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实际,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努力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制观念。一是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灵活采取报纸专栏介绍、电视台及电台专题报道、会展主题宣传、网站查询介绍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提高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促使其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市区管理部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催建催缴分解落实责任制,坚持定期深入企业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有重点地引导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宣传力度。在去年于全省率先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坚持以案释法,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提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制观念。
二、加大依法征管力度,进一步扩大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按照王培廷市长的批示要求,把扩大企业低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作为征管工作重点。将年度新增职工人数工作计划由20000人提高到24000人,努力让更多的低收入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促进和谐建设。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78%,而市直覆盖面已达98%,相比之下,、覆盖面较低,分别为54%和63%,因此,下步工作重要要放在下属三市中。一是加大领导力度,由中心领导带头分解落实联系各市区管理部责任制,突出重点抓好东鑫电子、华泰汽车、东安黑豹、华力电机、齐全木机、世一电子、富豪皮革、海天集团、恒宇集团、卡尔电气等20家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催建催缴工作,带动中小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探索建立健全公积金征收管理新机制,积极争取财政、劳动、工会、工商、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开展住房公积金联合行政执法集中整治活动,对无正当理由拒缴、拖缴、少缴公积金的单位,严格依法进行处罚。三是灵活采取“低门槛、广覆盖,先进入、再规范”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改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征收管理力度,努力将覆盖面逐步扩大到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各类就业群体,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全宗内共有党群文书档案253件(其中2009年度61件),行政文书档案194件(其中2009年度33件),教学管理文书档案498件(其中2009年度87件),学籍管理类文书档案747件(其中2009年度89件),教师业务类79卷(其中2009年度1卷),会计类档案340件,特种载体类43卷(其中2009年度10卷)。
新民学校综合档案室建立一年来,我校不断夯实档案基础建设,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有效发挥档案的功能,档案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较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不仅配备了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人员任档案管理人员,而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形成了以校长挂帅、副校长任分管、档案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抓的四级档案管理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管理,学校舍得在档案设施上投入,配备了专用档案室;拨出经费,为档案室配置了档案柜、计算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专用设备,使档案管理在硬件上有了保障,适应了档案管理的需要。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自学校档案室成立一年来,我校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档案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使各有关科室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在归档过程中,我校档案所有文件归档目录、盒内文件目录、盒底备考表、文件资料汇编等全部使用计算机打印;文件、材料的归档全部使用档案专用档案盒,文件不易被腐蚀、变质,有利于档案的保存,使我校的档案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三、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归档和利用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必须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才刚起步,尚处于经验探索阶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设备极为缺乏,国土资源、城建、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统一和相互联动的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突发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综合能力仍然较低。因此,还需完善群防群控的监测网络体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2、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县的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投入的防治资金较大。县财政需划拨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于潜在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鉴定和治理,同时,我局要积极申报各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3、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人类活动成为诱发我县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有上升趋势。要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科学、不规范的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解决的主要措施
1、要群测群防,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预防监测网。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要按照“早安排、早行动、早到位、早落实”的要求,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灾害隐患点及工程建设活动等特点,及时与国土、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做好衔接,按要求尽快编制完成年度预防预案。二是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要尽快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好物资准备,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做的是否完善,积累遇到实际灾害有序处置的经验。三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监测网。目前,全县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监测网络,要把责任落实到位,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监测员、落实到村干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应圈定出隐患区、危险点,疏散隐患区内的住户,乡村要确定专兼职人员,指定专人对危险点定期观测上报,形成地质灾害的观测、预防报告网络体系。
2、要突出重点,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会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突发性地质灾害,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认真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安排好防灾应急值班人员,保证汛期通讯畅通,确保防灾工作正常运转。
1、创先争优活动中学习不够扎实,理解不够深刻
一是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强,经常强调工作忙、问题多、任务重,对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二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学习常常是一种被动行为,习惯于安排学什么、近期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学习内容缺乏一个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全盘、长期的整体规划,致使学习的成果零散而不成系统。以上原因影响了对创先争优活动更深层次的学习和理解,造成了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和把握不够深入。
2、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
学校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但由于缺乏锐意进取的工作激情,缺乏锐意进取的一种精神,缺乏应有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在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原来旧的思维定势和管理模式,因而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上,把思路转化为部署、把部署转变为行动、把行动转变为实效的效率不高。
3、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务实
党员干部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沉浸在会议、文件和事务等方面,对调研、座谈、教师学生摸底等工作做的不够多,对于一些突出问题调研和分析地还不够细致深入,一定程度上存在上下脱节的现象。同时,在工作中,除了要重视检查、评比、考核等手段外,相应的鼓励、奖励、学习等举措力度不够。
二、针对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新理念。
通过对创先争优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使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理论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我们不能满足现有的成绩,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理念,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的学习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融入到学校科学发展的进程中。
2、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党性修养是增强党性、保持党的先进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带头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从政、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不断总结,不断学习。同时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完善党支部的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
3、深入调查研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①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带着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听汇报与领导干部亲自调研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落实并加以解决。,由简到繁,由浅入深,边整边改,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
②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端正党风,端正学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始终保持一种团结向上的精神状态,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自查2005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05年制定了《江川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江川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05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0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05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05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06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07,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01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江川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06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06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江川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江川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