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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第六条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中医医疗广告。
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
第三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
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
第十五条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
第十七条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第十八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为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十二条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
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研的协作攻关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第二十三条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
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有关单位和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重要中医药文献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
第三十条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中医药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一)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
(二)没有建立符合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的中医药文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
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撤销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二)盘点药库药房的药品药品的品种数量、收支管理及药品的进、销及存因为实行电算化,查询就更加的方便快捷,对贪污盗窃和兑换药品的事情进行了有效的遏制。然而药品会计工作人员也必须加强管理。药库药房应必须进行不定期与不定品种的滚动式的盘点,这是一种省时又有实效性的盘点。它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这取决于药品会计的尽职尽责进行监督,并做到帐实相符。
(三)能够对药品会计的业务素质进行提高良好的观察与分析能力是药品会计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同时应向管理者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并要善于总结经验。药品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药品管理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技能的训练及财务管理的技能培训。药品会计因熟悉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技能与工作经验关系密切的原因,所以应适当延长轮岗周期。
二、现阶段医药药品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医院的各科室经常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产生结余的药品,药品的流通会因此出现阻碍。即使有相关部门的药品管理规定,也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二)药品收入方面的问题医院收费处收费员的编制报表与药房的统计在时间没有同步,会形成药品的收入形成不确定性。如果这个医院住院部的电脑程序与门诊部的电脑程序使用了不同电脑公司的电脑,电脑的管理员如果也不一样,会形成住院部的电脑程序与门诊部的电脑程序造成脱节现象,收入的确认会因此而复杂起来。
(三)药品价格存在问题老百姓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是药品价格虚高导致的原因。即使所有药品都在网上招标,也避免不了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同时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也存在价格问题。医疗保险的药品价格高成了不成文的暗规则,即使媒体报道了这方面的药品价格,仍避免不了。药品的流通环节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本原因,医院不过是药品流通的一个中间过程罢了。
三、会计管理信息化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需发挥信息系统整体优势
基于信息技术平台的医药会计管理信息化,对医院的医药资金、成本及利润进行预算、控制欲评价。它不仅为医院的经营提供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信息,也为医院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会计管理信息化与会计核算信息化是相对而言的,它们在内容上不同。会计管理信息化从微观经济层面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并与以后的变化相适应,从宏观层面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和对会计信息的管理。医院的管理系统是全面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包括了预测与决策、规划与控制及核算与分析等相关功能,而且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形成数据共享的统一管理的有机整体。会计作为医院全面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挥信息系统整个优势。会计信息化是会计学的一种,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会计上来,进而发挥信息系统整体优势,需要医药药品会计有灵活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用计算机来处理一些会计事务。医药药品会计管理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须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而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从而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四、会计信息化实践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机软件的问题医院在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因为软件的价格及售后服务费用较高,医院难以承受,以致软件在医院的推广受到影响。国家颁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视则》等一些规章制度,对财会软件的管理和应用进行约束。
(二)区分“电算化会计系统”与传统会计的关系1.药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对医院的医药药品从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到传输使用的整体即信息系统。对医药药品会计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与报告使用会计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即电算化会计系统。2.数据集中存放和管理的特征电算化会计采用先进的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对统会计数据重复记录分散存放的方式进行改变,实现数据分类集中存放,既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又能完全取消各种会计明细分类账和对账操作,进而实现数据共享。
(三)处理好会计电算化与审计的关系会计信息系统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内部控制的模式非常重要,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应细致。对内部控制中时间控制的研究,不仅能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正确运行,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也能在减少系统的风险、保证系统的安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也可以作为对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审查线索。
(四)加强会计信息的系统化管理医药药品会计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必须开发利用信息资源。计算机的应用,已经在社会诸多领域处理各种信息方面显示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计算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在会计中得到了应用,对医院的医疗情况中的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成各种信息。会计工作者为决策者提供提供准确、真实、切实可行的信息。对药品的调价、日常对帐、药品的库存情况、月底的盘点打印报表等通过计算机完成,实现了药品的动态管理与管理的透明度。
五、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措施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第六条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中医医疗广告。
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
第三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
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
第十五条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
第十七条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第十八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为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十二条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
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研的协作攻关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第二十三条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
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有关单位和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重要中医药文献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
第三十条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中医药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一)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
(二)没有建立符合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的中医药文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
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撤销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中图分类号:R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医药项目
1.医药项目管理方法的特。是利用管理重构新方法和采用特殊的管理技术, 以更好地控制和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医药项目管理具有下列特征的一系列活动和任务:有一个依据某个计划书来完成的特定目标;有确定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有经费限制;消耗资源(如资金、人员、设备);多职能。
2.医药项目还具有以下难度特点: 医药项目的复杂程度;医药特殊商品带来顾客的特殊需求和规模的变化;组织结构;医药项目风险, 比如开发生物工程药品;高新技术发展变化;将来市场变化、疫情突发对计划和价格的影响。
3.医药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控制。包含以下几方面。项目计划:定义工作需要;定义工作质量和数量;定义所需资源。项目控制:跟踪进程;比较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分析影响;做出调整。然后,成功的医药项目管理可定义为达到以下项目目标。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一定的成本内;在要求的性能或技术水平下;高效有力地运用分配的资源;被顾客认可。
二、进度管理
1.进度管理概述
进度管理可称为项目的时间管理或工期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是对项目总计划和各阶段计划进行管理,体现设计、采购、施工合理交叉,相互协调的原则。项目计划的管理就是要时刻对每项工作进度进行监督,然后,对那些出现偏差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项目按照原定计划进度执行,使预定目标按时和在预算范围内实现。医药工程领域由于其工艺的特殊性和产品的多样性,使得项目管理尤其是在进度管理应用的推广受到一定限制,不如石化工程领域广泛。医药工程相当于大型石化工程来说,规模相对较小,在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不高。目前,越来越多的医药项目正朝向总承包方向发展,项目进度管理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2.进度管理的方法
(1)进度计划的编制。进度计划是进度管理的基础。编制进度计划前要进行详细的项目结构分析,系统地剖析整个项目结构构成,包括实施过程和细节,系统规则地分解项目。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目标范围;工期的要求;项目特点;项目的内外部条件;项目结构分解单元;项目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估计;项目的资源供应状况等。进度计划编制主要工具是网络计划图和横道图,通过绘制网络计划图,确定关键路线和关键工作。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出项目资源总计划,费用总计划,把这些总计划分解到每年、每季度、每月、每旬等各阶段,从而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与控制。
(2)进度检测。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实现进度、费用、质量的联合监控提供了条件,建立以网络进度计划为主线的项目集成系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网络计划的量费加载,实现对进度、费用偏差的量化,更准确反映了工程的实际进展,可以实现对项目进度和费用的双控制。
在项目规划阶段通过网络计划编制,将预算费用按时间序列绘制出一条费用累计曲线,即计划工程预算费用曲线。这条曲线在经过优化后得到较为理想的投资费用曲线,工程实施中以此作为比较基准控制曲线在项目控制中至关重要,它随着项目的发展也是一条动态变化的曲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时,实际投入费用随时间的推移可以绘出一条时间投入费用曲线。根据检查日已完工程的预算费用和时间关系绘制一条费用曲线,即到检查日已完工的工程预算费用,也就是所谓的赢得值。工程实际投入费用大于赢得值,说明该工程已超支。
(2)三级进度计划的编制。项目控制基准是项目的三级进度计划,
三级计划生成项目的进度、人力资源控制曲线,根据三级计划编制的任务检测表作为基础的支撑文件,任务检测表按专业设置,反映了项目活动的主要成品文件的计划开始、结束的时间、节点进度及所需的人力资源等信息。
设计和采购的承包商,负责向业主汇报项目的进度控制,同时对照检查点,对那些计划上应该开始而未开始,应该结束而未结束的活动,标注预期的时间,对于可能出现的延误提出预警和解决方案,按照项目日历,在每月月底完成任务检测表的更新工作,在三级计划上更新活动项的实际开始和实际结束时间,提交。三级计划是控制级的计划,对项目的实施起着指导和控制的作用,并且定期更新,能提供最新的项目进展情况,一般到工作包级。
(3)项目进度的检测。项目进度的控制和检测是以三级进度为基准,通过任务检测表和人力负荷表来进行。任务检测表的控制基准是设计成品和采购包的节点进度的状态,是在三级进度的基础上更详细的进度管理和检测的方法和依据,由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提供的工作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尺寸、数量和采购分包的情况)、计划开始、结束时间、人力资源,制定出设计过程中的每类图纸的节点进度和在采购过程中的采购包的阶段里程碑,由此生成计划曲线,每月根据图纸和采购包的实际完成情况检测,输入各节点的实际完成时间,生成赢得值曲线,来控制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计划和实际的对比,监督设计和采购的完成情况,分析进度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方法。根据项目的三级进度,加载人工时到各细化的任务作业中,生成人力负荷柱状图,关注计划的人工时和实际发生人工时的偏差情况,结合进度的检测,及时反映出项目人力资源的缺口等;设计专业任务检测表。
(4)进度检测综合效果和分析。将在三级进度表的基础上生成的任务检测表和人力资源表相结合,整个项目的三条基本进度检测曲线可生成可以看出项目的进度延期的原因。针对这些情况,项目经理会同设计经理、采购经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首先,要求设计人员努力
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和减少返工,同时,要求业主缩短审查时间。
在采购方面集中力量加强设备和资料的催交,对于未能及时提交资料的供应商派专人蹲点,以保证详细设计所需条件。增加配管设计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同时,要求他们适当地加班加点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设计经理协调各专业之间的资料互提,同时,项目控制人员对各专业资料提交的时间进行督促和控制,以满足项目进度节点要求。项目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项目控制的重要性,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将项目最终完成在业主的可控期间内,在进度管理方面累积下的大量数据和控制资料使业主认可了项目的两个月延期有双方共同的原因,双方的合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三、定义医药项目成功
定义医药项目成功包括要在以下条件内完成项目: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一定的预算成本内;在适当的性能和规格下;得到客户或使用者认可;能将客户的名字列入你的项目成功列表中;使范围变化最少或双方就范围变化达成一致; 不影响组织的主要工作流程;不改变企业文化。
最后三个因素需进一步的解释。只有极少的项目是在原有项目的范围内完成的。比如医药工程设计的范围、要求经常发生变化,它有可能不仅打击项目的士气,甚至可能还会破坏项目本身。范围变化必须控制到最低限度,并且在不得不改变时,一定要保证项目经理和客户都同意。项目经理必须乐于使公司的主要工作流程不改变,并在其母公司的标准、政策、程序、规章和指导下进行管理。所有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尽管项目各有特点, 项目经理不应期望项目成员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
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一个医药项目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个公司在其医药项目管理工作上的成功。出色的医药项目管理是连续成功的项目管理。医药项目管理更多的是行为的艺术而不是数量的分析。项目经理负责对横跨多个职能线的活动进行协调和整合。为了做到这一点,项目经理要有强大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要熟悉每个直线组织的运作,并对将要使用的技术有个了解。在管理医药设计、研发活动, 对技术的掌握要非常了解。处理好项目团队内部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职能组织之间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客户组织(包括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 之间管理人际关系。要做一个成功的医药项目经理,一个人要同时具备管理和专业技术。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计划。如果项目计划合理, 那么实施时,项目经理就可以置身其外,因为项目自身能够正常运行。医药项目管理的成功依赖于组织内项目经理的地位。而成功的医药项目管理必须是项目经理、直线经理与高级管理层组成。
四、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1-0159-02
1 医药企业进行产品管理的必要性
1.1 产品管理的内涵
产品管理是将企业的某一部分(可能是产品、产品线、服务、品牌、细分等)视为一个虚拟公司所做的企业管理,目标是要现实长期的顾客满意度及竞争优势。简言之,产品管理是从产品概念直到产品上市,包括后期跟踪,提高产品竞争力,把握市场风险,控制成本的一系列活动的管理思想。职能上贯穿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周期上覆盖产品所有生命历程。
1.2 产品管理与一般营销管理的差别
(1)产品管理与营销管理二者责任范围不同。
产品经理一般只是负责单一产品或一条紧密关联的产品线,并不关心他们所在的业务领域的日常运作状态。而营销经理负责的是一个部门或战略业务单位,所以他更关心产品“组合”的管理工作和他所在业务团体的长期战略方向。
(2)产品管理与营销管理二者做出的决策性质不同。产品经理只为他们的产品制订营销组合考虑:该花多少钱去做广告?怎么应付竞争者的折价促销活动?什么样的分销渠道才合适?诸如此类。而部门营销经理通常要为下面这些问题作战略决策:增加何种产品?撤出何种产品?怎样管理才能实现整个部门的财务目标?
(3)产品管理和营销管理使用不同的时间尺度。
产品经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要求他们尽快获得成功,所以他们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短期内的市场份额、业务量以及利润目标上。营销经理也关心这些短期目标,但他们会更多地从长远角度考虑整个企业的走向。
如下表所示:
1.3 产品管理在医药企业的导入与发展
我国的医药行业是国内比较早地引入产品管理体系的行业。上世纪80年代,西安杨森、中美史克等外资企业在国内率先引入了产品管理体系,即其在中国上市的每一个产品均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每一个产品均设计了清晰的产品定位和品牌形象,此举实施后取得了不俗的销售业绩,涌现出一大批诸如“吗丁啉”、“康泰克”、“扶他林”、“络活喜”等家喻户晓的“品牌”产品,可以说产品管理制为这些外资制药企业在中国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中国国内的制药企业也开始尝试引入这一体系,塑造出一批熠熠闪光的产品品牌,到90年代中后期,众多国内制药企业纷纷加入这一行列,开始设立产品经理的职位,推行产品管理体系。
1.4 产品管理是医药企业迫切需要的内在管理要求
产品经理的职责是管理与其产品服务线有关的大小事务,并整合企业各部门,凝聚焦点以使策略完整一致,在充分掌握市场需求的背景下协调产品上市的过程,使产品达到其最大价值,为企业带来长远的获利。这一领域的管理需求对于中国医药企业显得愈加迫切,成熟的规范、流畅的产品管理成为众多国内药企发展壮大的门槛。
2 医药企业在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高层对产品经理制度认识不足
国内的产品经理制度经历的时间较短, 它对国内很多企业而言还是一个新型管理制度, 习惯于部门职能“纵向管理, 老板协调”的国内企业对这种职能分配几乎无法下手,最终实现的产品经理制度也是一种“中外结合”的畸形形式。职能部门实行的是纵向管理制度,部门的管理者不但管理行政事务,而且也管理部门工作的内部安排。而产品经理制度强调纵向的协调管理, 部门绩效管理几乎没有包含对产品经理制度的支持。在这种状况下, 产品经理的真正职能很难发挥。
2.2 制药企业在产品管理方面缺乏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1)缺乏明确的产品发展战略。
国内医药企业的产品发展战略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产品结构涉及多个治疗领域,营销资源分散,重点产品不突出,形成“一品不大”的局面;二是产品结构偏重某个治疗领域,营销资源过分集中,重点产品销售比例过高,而其他产品则难以为继,形成“一品独大”的局面。
(2)缺乏新产品上市的策略性思考。
大多数企业家迫于经营压力,对新产品提出当期销售、当期盈利的目标,市场部缺乏周详的市场调研和上市策划,销售部门只能按着自己的理解进行市场开发和销售,目标市场不明、产品定位不清、营销组合策略不到位,销售及市场脱节,导致新产品上市失败。
(3)缺乏对产品生命周期的科学管理。
一个正常销售的药品一般经历市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几个发展阶段,由于企业缺乏对产品生命周期的管理策略和手段,致使一个很有市场前景的产品进入市场不久便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被淹没,产品生命周期大大缩短,对于大多数的仿制药品而言,就更难逃脱中途夭折的命运。
(4)缺乏产品评估和科学的组合策略。
科学有效的产品组合能够带来持续的销售增长和利润回报,国际著名的医药企业在产品开发方面往往是上市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形成良性的产品梯队,而在上市产品中通过有效的市场运作又会形成金牛产品、明星产品和问题产品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了研、供、产、销一体化高效协同运作,统一竞争目标市场,而中国大多数制药企业都或多或少面临着产品接替不上的尴尬局面,上市产品又往往表现为金牛产品和明星产品过少,而问题产品和瘦狗产品过多的现象,企业的产品结构及市场表现另人担忧。
2.3 缺乏系统的产品管理体系
对于产品的管理,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产品线的确定、产品梯队的构建、产品策略的执行等,都是一个系统工程,许多医药企业在产品培育的过程中,缺乏系统的产品管理体系,常常是已经上市的产品缺乏系统管理,没有上市的产品缺乏长远规划,追求面面俱到,没有一个层次清晰的产品管理体系。
2.4 对产品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健全
产品经理是直接面向客户、带领团队创造价值的领军人物,因此产品经理个人及其所率领的团队的能力往往决定了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能否调动整个产品管理团队主动性、积极性的重要环节。目前国内医药企业大都缺乏对产品管理团队的较为健全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因而导致产品管理团队成员的潜能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2.5 忽视对产品经理的培养
产品经理是产品管理体系中最为关键的要素。一个卓越的产品经理应该具有如下职能和作用:全面管理产品,从营销策略的制定到推广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为产品的销售目标、市场份额、利润指标的同步增长负责;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寻找新的市场潜力和机会;在公共关系、财务、预算、生产计划、销售预测、规章制度、销售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系统的管理流程。培养一个成功的产品经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内药企的产品经理在素质培养、专业性水平方面与外资企业尚存在一定的距离。忽视对产品经理的培养必将对企业整个产品管理的有效进行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3 医药企业有效进行产品管理的对策研究
3.1 营造良好的产品管理环境
产品管理是营销导向型公司最复杂的管理职能之一。争取高阶经理的支持会成为决定某个产品管理成败的决定要素。大凡创业企业的产品往往很成功,从立项到上市都是以最佳姿态运作,其原因是老板把产品和产品过程当作身家性命来看待。只有让企业高层倾力参与和支持,营造产品管理的良好环境,才能使产品经理的职能真正得以发挥。
3.2 明确产品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产品管理的目的就是让企业的产品更好卖,产品管理的范围/内容可划分为产品战略管理、产品线规划、产品规划、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五大模块。这五大模块之间是彼此关联、相辅相成的。其中,产品战略是解决产品发展方向的问题,它为其它四个模块提供了方向指导,使其不偏离公司的战略和产品战略;产品开发是在有规划的进行开发,而非投机或随意式的开发;同时,产品上市后并不是一起任其发展,直至没有人买为止的,而是主动的进行生命周期管理的。企业只有将产品管理的这几大模块高效、顺畅的衔接起来,才能让企业在市场上表现出持续发展的活力,才能源源不断地、有序地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新产品。
3.3 建立一套系统的产品管理体系
产品管理体系应包括产品管理的流程、组织、工具等。产品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产品战略制定、实施及考核流程,产品线规划流程,产品规划流程,产品开发流程,产品生命周期流程。同时这些流程还必须与公司的市场管理流程、供应链流程衔接起来,否则很难发挥产品管理的效果。有了产品管理的流程体系,就需要设置相应的组织去执行这些流程。组织设置的是否恰当,会影响到流程的执行效率和效果。有了流程,就知道做什么,如何做;有了相应的组织,就知道由谁来做。但要知道怎么做,还需要一些专业的工具和方法。所以建立与产品管理流程相适应工具与模板是十分必要的。
3.4 制定和明确对产品管理团队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产品管理团队/产品经理要对产品在市场上的成败负责,所以就应该明确他们的职责、任职资格,在此基础上明确对他们的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和激励措施(如奖金、股票、迁升等)。
3.5 重视对产品经理的培养
建立产品管理体系对产品经理的要求很高,因此,医药企业对产品经理的系统性教育和上岗后职业化培训对于产品管理的有效和可持续发展来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国家对医药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演变为一种全方位的竞争。国内制药企业只有不断加强产品管理才能提升企业整体营销水平,从而应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哥乔斯.产品经理的第一本书[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大卫•A•艾克.品牌领导[M]. 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关键词]医药物流模式自营物流外包物流模式选择
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人们对医药的需求不断增加。2010年我国的医药市场将达到600亿美元,2020年将接近1200亿美元。如何选择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物流模式,或对现有医药物流资源进行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医药企业不可回避的抉择。
一、医药物流及行业现状
医药物流是指通过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分配流通及物流信息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有效地沟通原料供应商、生产厂商、批发商、零售商及最终用户,促使药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从而提升药品的空间和时间价值。
国家为确保药品安全,对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分别有GMP和GSP的规定,对药品供应链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医药公司必须对药品的采购、运输、存储、拣选、配货、发运等一系列物流运作严格按照GMP和GSP的规定操作,并在全程实行批号的严格管理及监控。然而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目前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解决:
1.医药行业缺乏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
作为完整的医药供应链,产供销是一个整体,但是从医药现在的网建工作和对物流的投入建设可以看出,主要集中在中下游的药品销售阶段,而对供应链上游的药品生产和原材料采购等并没有实现物流管理,因此有必要对整个行业物流进行集成,使上下游通过物流成为完整的整体。同行业之间基本上没有物流合作,即使合作,也只是为了缓解短时期内的物流资源不足,而不是抱着持续改进,降本增效的目的。
2.医药物流有待建立行业标准
标准化是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医药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物流的许多标准有别于一般的物流行业,因此必须有医药行业自己的行业标准。从目前来看,整个医药行业的物流体系刚刚起步,根本谈不上行业标准化,而且由于物流未进行标准化所带来的货物流通和信息交换不畅、流通环节多、速度慢、费用增加,减低了物流系统的效率和效益,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医药物流发展的一个因素。急需解决的是:不健全的物流规范实施制度;没有统一规范的货物运输基本设备、商品信息标准化滞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等。因此鉴于医药行业标准化研究和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标准化对医药物流的重要性,同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制定统一的相关运作机制。
3.医药物流政策法制环境有待改进
我国的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订滞后,跟不上医药物流发展的步伐。GSP、GMP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设置应该与企业规模、活动类型、生产经营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相吻合,与企业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4.医药物流发展的信息系统不完善
医药行业作为一个平均日需求量巨大的行业来说,其医药物流的高效、准确、健康地运作离不开信息系统。而医药行业缺乏公共的物流信息平台和实时的过程控制系统,造成了各区域之间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
5.缺乏运作经验丰富的大型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
目前尽管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看好医药物流市场,如中邮物流,邦达物流等少数可以提供综合的医药物流服务,但大部分医药物流服务都是由医药企业所属物流公司承担的,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水平偏低,运输和仓储等传统性业务还占相当大的比重。
二、我国医药物流模式的探析
总体来说,医药物流可以分为自营模式、外包物流模式、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和自营与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1.自营模式
自营是指医药企业自己建立起网络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自主完成物流相关流程。自营模式的优点是保证医药企业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对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并通过合理规划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减少流通费用,并且树立企业良好的经营形象;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能建立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自主掌握住产品的分销渠道,有利于同行业间的竞争;减少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泄露等方面的风险。但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即重整企业物流势必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做较大变动,它要求企业具有很强的管理能力;同时,高昂的建设费用需要占用大量的固定资金,为企业的正常运转会带来一定障碍;容易造成物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物流各环节割裂,长期来看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
国药物流以上海、北京、广州、天津四大物流中心为基础,各地物流仓库连锁化,形成主要以医药产品为主导资源,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的综合物流运营网络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物流网络保障。构建中的国药物流全国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将物流网点联结起来,依托网络使物流企业与药品制造商、供应商、下游客户及相关单位联结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并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地控制物流活动的全过程,提升和整合物流的服务能力。
2.外包物流模式
外包物流模式是指医药企业将物流体系设计、维护、调货、库存管理、装卸和配送等全部物流业务委托于专业的物流公司运作。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加强监管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允许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接受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委托的药品的储存、配送业务,同时也允许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企业为已持有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模式的优点是不占用大量固定资金,可以更自由的协调生产运作,加强了企业的柔性管理,使企业可以集中力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幅度降低本企业的流通费用;它的缺点在于企业不能直接控制掌握物流职能,不能保证到货的及时和顾客服务的优良品质;第三方物流商对医药产品的仓储、养护、运输等了解甚少,不了解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政策规定,在运作中服务难以满足企业要求。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国家明文规定,无论是药品的仓储还是运输,企业都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操作,即实现GMP和GSP管理。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承担选择低效率物流公司的风险。
康恩贝销售公司主要经销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药品,品种、数量少,单个客户需求量也相对较少。经过十几年的稳步拓展,公司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不仅覆盖全国各大城市,也涉及不少中小城市。相应的销售物流配送路程也遍及大江南北,最近的有杭州市区,最远的有新疆、黑龙江、广西、云南等。药品配送难度不断加大。如果还按照以往的运输方式,无法满足业务不断向各中小城市辐射的发展需要。而如果设立区域配送中心,则会导致医药企业的管理成本、经营风险上升。物流管理的弊端日益凸显。在2001年就开始选择从物流理念、服务理念都比较超前的杭州邦达快运公司作为其独家物流公司,从每周的信息交流到每月的沟通例会,从首批重点客户“门到门”配送到全部客户“门到门”配送的完成,从路途时间承诺、网上到货查询到手机短信通知,销售公司提出的一个个合理的需求,邦达都尽其所得满足,这一安全、快捷的物流模式迅速在集团系统得到了认同。如今,集团的物流配送业务基本上都交给邦达,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3.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混合模式是指将物流环节中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外包出去,其余的物流环节依然自己来做。这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医药企业采取的物流模式。例如,他们有的利用自己的车队来做运输而把销售物流外包出去,有的只是单纯的将废弃物回收这个物流环节外包。哪个环节需要外包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软硬件能力和社会的物流服务能力。相应地,它也集合了自营和外包的种种优点和缺点。
在现阶段,企业可以选择将非核心的物流业务首先分包出去,使企业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避免企业在物流环节浪费太多的资金和精力。很多大型医药企业在选择第三方物流时,或是为了保留核心业务,或是为了安抚员工,或是从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也不太放心让陌生的物流企业经营自己的全部物流业务,考虑到企业的安全一般将次要业务和农村等偏远地区的业务交给第三方物流以考察该企业的运作能力,通过不断地磨合增加双方信任度,对医药企业而言,进可攻,退可守。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象大药房在上海、天津、成都、内蒙古、江苏、河北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20个城市拥有直营店、加盟店200多家,1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全面的微机管理,科学规范的运作程序,为各连锁店提供高质量的、安全稳定的商品服务。金象大药房配送中心的主要配送流程是医药生产厂商把货发到大型批发企业如国药集团的物流中心,国药集团接到金象大药房的订单后把货发到金象大药房的配送中心。金象大药房在物流外包方面,改革后原有的运输车队解散,将运输部分外包出去,由中铁物流公司负责药品运输服务。他们和中铁物流签好协议,在协议中规范好双方的权利义务,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货物准确送达到各连锁店,可以支付相应的运费。
4.自营与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自营与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相结合的混合模式是指除了满足本公司的物流业务外,同时利用自生的优势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的模式。它的优点是不仅能有效减低物流成本,促成整个医药供应链的形成和协作,确保药品的质量,而且将物流转化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医药行业中较早认识到物流的重要并对物流进行革新。公司所有医药物流业务整合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以自建物流实施为主,客户订单通过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下载到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的仓库管理系统(WMS),实物物流、信息流的控制不仅延伸到公司的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核算等各个领域中,而且与外部的客户如医院进行信息流的交流,使公司的管理步入透明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所属各大库区共拥有近46000平方米的库房,108辆运输车辆,2007年货运价值超过100多亿,承担上海地区各大医院及零售业的配送,建立覆盖华东地区的医药商业和制造业配送网络,通过联运承运构筑辐射全国的运输网络。2006年获得第三方物流经营资质,现除满足自营业务外,还对外承接业务。其客户有德国拜耳集团、唯美血液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等。
三、物流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
许多医药企业非常重视生产渠道、商流渠道的畅通,却对物流渠道较少问津。这也大大制约了医药企业的发展规模。医药企业在选择物流模式的时候,关键是要适合自己、适用优势、适应时势。
首先,物流在企业中的地位。自营物流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支持,如果物流在企业中不是处于战略核心地位,就没有必要自给物流,搁置大量的资金在物流方面,应该将自己的主要资源和精力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1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
为了确保药材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国家相关部门对药材的物流过程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冷链运输的一些药材,不仅对运输渠道和运输条件有严苛的标准,而且对温湿度等信息,采用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已经达到了实时监控的效果。这种措施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相对与之形成截然反差的中药材物流过程来说,期间的差异就表现的比较明显了。很长时间以来,医药学界对于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以及库存管理都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只要是做好通风处理就可以了,毕竟大多数中药材都是采用晾晒的措施处理过的。笔者是完全不赞同这种观点的,这已经不仅仅是对中药材认识上存在的偏颇了,更是对中药,中医药学认识的缺失。除了人参这种比较高端的中药材之外,有数量庞大的中低端中药材需要采用现代化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措施来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这样才能让中药材在实际的临床上发挥出最大的治疗效果。
2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存在的认识误区
虽然目前各个市级行政区划内都有独立的中医院,并且在三甲以上的综合医院里也基本上开设有中医科,但是对于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的完全按照现代化的流程进行操作,其中有三大误区直接影响药材质量。其一,重量轻质。中药材的销售基本上都是沿用了本地的中药材营销公司渠道进行的,这些公司在集中收购中药材原材料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按照数量来作为基本参数,虽然对于这些药材的入库前质量掌控的比较严格,等级划分的比较细致,但是一旦完成了收购之后,就完全忽视了其实际存储环境中的一些具体要求。直接导致了部分中药材在二次出库的时候质量明显降低了。其二,重运轻储。由于部分中药材质量较轻,运输起来比较麻烦,为了最大化的节约运输成本,极少数的运输渠道在运输过程中完全忽视中药材不能挤压的问题,甚至还曾经出现过中药材与具有挥发性的化学制剂被同一个渠道进行运输的案例出现。在运输的存储过程中就完全把中药材的基本药效给改变了,当中药材被临床使用的时候,不仅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药效,反倒有可能释放出一定的毒性,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其三,重色轻效。优质的中药材,其外观的色感是极为重要的,品鉴师在选择中药材的时候,也将其视为一个重要的参数。但是在中药材的存储过程中,一旦措施不当,一些已经风干的中药材其外观虽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但是其有效成分已经丧失,就直接导致了该类药材不能为患者的疾病治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现代化措施
历数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说有些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蹴而就的解决掉,但是总体上来看,仍然是相关的工作人员管理意识不到位导致的。目前的物联网与互联网相互结合的渠道已经畅通,完全有能力在整个的中药材运输过程中采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有效操作。首先,采用量化对比技术加强中药材的采购管理。在中药原材料采购完成,准备实现首次入库的时候,可以通过设置在中药材公司的后台,对已经经过初次检验的中药材,利用多媒体量化管理措施,进行二次复核,这种复核把优质药材的图片信息经由局域网,从后台传输到前台,品鉴师在对药材完成色差对比之后,再进行药理药效的抽检,相关数据再经由局域网迅速的传递到后台,完成技术处理,尤其是关键技术参数的对比之后,同一批次的中药材就完成了系统化的质检。进过这个措施之后,可以有效的让初次入库的中药材,其质量与药效最大程度上符合不同品级中药材的定性与定位。其次,采用实时监控技术加强中药材的运输管理。中药材公司的中控管理中心,要对已经完成入库的中药材进行运输的时候,要充分地了解需要运输的中药材其物理及化学特性,尤其是针对一些可能存在的空气污染或者是化学挥发等。适度的采取一些隔离措施,适度的增大中药材之间的分类距离,把每一个包装箱上都设定好一次性的铅封标致,采用无线传输技术在运输车辆上架设高清云台摄像头,按照GPS定位的预估,合理有效的评判出其最短或者是运输时间最少的运输路线,最后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运输车辆在途中的所有信息进行综合处理。这样就能够让中药材的出库运输与存储运输基本上实现与仓储环境最大化相似的程度。能够有效的保护中药材的药性稳定。最后,采用微电脑循环技术加强中药材的仓储管理。这是中药材仓储管理中的一个最为核心内容。中药材经过运输达到成品库之后,仓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要明显差于专业的存储仓库,有可能受到空间位置的限制,导致了药品之间的间隔距离明显缩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微电脑循环技术对每个空间范围内的中药材存储信息进行同时间段对比以及类比。一旦相关数据超出了临界值之后,就完全有必要对药材进行药效的抽检,以确保药材其主要药性的稳定。如果其中发现有些药材存在药性挥发的问题,就必须要对药材进行降低品级或者剥离处理。这里尤其要强调的一点是,因为自然气候的原因,中药材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微差,这其实与药品自身的质量关系不大,相关临界值范围的确定,要充分地考虑温湿度效果的同时,也要注意考虑自然气候的原因。中药材的仓储管理的确需要重视,的确需要引入高科技技术,但是因为过犹不及而导致本末倒置的现象出现就违背了采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有效管理的初衷了。
4结束语
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其质量不仅仅关系到药效,而且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不能因为其属于固态的中药材就忽视了采用现代化技术进行仓储及物流。各部门,尤其是从事中药材仓储运输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在日常工作中将药材质量放在首位,这样才能让中药材在临床中发挥最大的治病效应,才能让中医学在医药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喻德强 单位: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二、 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 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 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 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 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 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 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 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 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 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采购部流程文件
一、 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 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 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含水针及粉针)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 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 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六、 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订单。
七、 采购计划经确认后,在本地采购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需要省外采购的,要求9天内到货,采购部全程负责,需要预付款的,从付款之日起计算。预付款采购,如果到货数量不足付款数量的,视为采购不到位。
八、 急需商品请计划报送人特别说明,在本地有货情况下,在24小时内完成采购和配送。
九、 与供应商交易达成后,品种负责人在业务软件中做采购订单。到货后一个月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位。
十、 各品种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采购台账。
十一、 供应商提出对账时,由品种负责人向财务人员预约,除每月前后五天,三天内财务人员应安排对账,对账周期不得超过三天,对账后双方确认对账函。
十二、 库存商品中同品种不能超过三个生产企业,特殊情况必须由需货部门按新品采购流程执行。
十三、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GSP要求索取合格的供货商资料。
十四、 向供应商办理付款时需符合《合同管理制度》之规定。
十五、 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以下最有利的条件(质量、包装、品牌、折扣、价格、进货奖励、广告赞助、促销办法、订货办法、订货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送货地点等)。经运营部审核后方可签订。
开票组一般程序文件
一、 开票员开票后,出票员复核并打印出库单,开票员开票的最小单位可以为最小包装的1/2,除近效期催销产品,按先产先出原则开单,否则仓管员有权不发货,并在半小时内通知开票员。出库单开出后次日前必须提货,系统以开票为准挂应收账。
二、 关于零货的开票规定:不足一件的拼箱允许两个批号开单。
三、 商品资料内的销售价由销售内勤及时维护,维护时在价格调整单内调整。开票价格不能低于含税进价,如遇特殊情况,销售部门可与采购部、运营部沟通解决。
四、 开票员恶意拆单与销售员恶意开整件货后拆零退回的,视为情节恶劣的三级错误,按三级错误规定处理。
仓储操作处理程序
一、对于本地采购,货物采购完毕后,由司机配合采购员安排送到仓库,验收员在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对于外地采购,货物到达本地后,由采购内勤电话通知司机在半个工作日内提货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送至仓库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员在接到货物后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五十个品规以上的复杂来货按上述流程,但验收入库与系统录入工作时间可以视品规数计算延长。
二、验收员根据预到货日期从业务软件中提取采购到货通知单,照单验收实物,验收完毕后做系统入库。出现以下情况验收员必须在到货后一个小时内通知采购品种负责人,验收员根据采购品种负责人反馈的信息决定是否继续验收:
1、到货数量超出采购到货通知单的数量;
2、缺少随货同行、质检报告等其它资料;
3、业务软件中没有相应的采购到货通知单。
三、质量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入库单,所有入库相关单据交予财务部记账,不能跨月。
四、仓管员凭出库单按商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准确发出货物,仓管员发出货物的同时由复核员照单复核,按销售单位或区域分类打包封箱,按复核员备货库库管储运员的顺序点清交接。所有的发货手续必须清楚,仓管、复核员、储运员与收货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五、17:00以前开的出库单,仓库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货物备好,放在发货区。17:00以后开的出库单,在次日12:00以前备好发货。备货时新开的单据放在下一轮备货,不得插队。
六、客户或业务员收到货后,如有疑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部门反馈。
七、新增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和客户信息必须由质量管理员处理。
八、质管仓储部必须每周实行动态盘点,每个月进行一次盲盘,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货物短少的,库管员承担相应损失,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
退货处理规定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
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审批程序如下:
销售退回通知单(开票组必须提取原销售单据)采购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运营部审核验收员对销售退回品种确认记账并将实物交与库管
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员工奖惩处理规定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 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 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 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 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 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 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 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 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关于发展基金的规定
发展基金标准:
一、销售部门经理:5万元,销售部门主管:2.5万,销售部门销售员:1.5万;
二、行政部门经理:5000元,后勤主管及员工:2019元;
凡是要求在低温条件下储存的医药产品的流通,都属于医药冷链物流的范畴。据有关资料显示:医药产品冷藏品的销售金额一般占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总销售额的3%至8%。生物制品、在较高温度下不稳定的化学药品及特殊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等需要低温条件下储运的药品流通都属于医药冷链物流的范畴。随着国家药品药事法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药产品的冷链物流管理成为我国医药物流重点发展的领域。
1. 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现状
医药产品作为特殊商品,医药企业在物流运营过程中遵循的主要操作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目前,医药企业经营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一是自营冷链管理模式,医药流通企业具备了自身仓库、配送车辆和相关设备,采取自营冷藏物流配送模式;企业可掌控医药产品的冷链物流管理。二是医药企业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模式;这类企业大都跨地区开展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业务,采取租用有经营资质的医药物流企业的库房,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对其医药产品的贮藏、养护、配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通过对医药企业自有冷链物流管理资源、社会冷链物流管理资源不断整合,建立起科学完整的医药冷链物流管理配送体系;采取这种第三方冷藏物流配送模式的企业冷链物流管理需要相关管理部门来监督管理。
1.2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医药企业冷链物流管理的现状调研和分析,医药企业冷链物流管理存在以下诸多问题:一是冷链物流监管标准缺失;医药产品作为特殊商品,医药企业在物流运营过程中遵循的操作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但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第三方冷藏物流企业如何操作冷藏医药产品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药企业配送冷藏医药产品,缺乏完善的科技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二是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化程度低;第三方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滞后,区域性特征较强。通过资质认证的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较少,缺乏专业化和规模化,服务网络和信息系统不够健全,缺乏准确性和及时性,难以形成高效率的冷链物流配送。三是医药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技术不够完善,许多医药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冷链信息系统,无法开展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监控。四是医药产品逆向冷链物流缺失监管的标准和相应的措施。
2. 保障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安全管理的建议
2.1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制度和标准
医药企业通过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医药产品冷藏配送,可以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但是,政府管理部门缺乏监管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不能保证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的完整性。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管理的规定。据调查表明:我国大多数医药冷链物流的冷库、冷藏车的制冷效率、能耗等缺乏相关的国家标准,导致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低效率,高成本的运作。如: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设施和设备缺乏明确的标准,影响装卸搬运效率;医药产品逆向冷链物流的储运管理规章制度等,没有纳入到正规的医药流通管理范围。这些因素都为医药临床安全带来了诸多的隐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标准,提高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水平。
2.2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和信息
目前,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医院终端等单位,基本都具备医药产品的冷藏设备,医药产品的在库和配送过程中的冷链物流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中的冷藏技术,运输过程中温度监控技术等还相对缺乏,导致医药产品的冷链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我国的冷藏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水平,应建立有统一标准数据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交换系统,全面动态监控各种冷藏车和冷库,及时了解库存产品的保质期和库龄。发展先进的冷藏运输设备、公路冷藏运输和现代化冷库。改造和更新现有的冷链运输和仓储设备,发展适应小批量、多品种的小编组机冷车,满足医药市场对多品种、小批量货源运送的需要。在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技术方面,加快先进技术引进的工作。通过先进的技术,对医药产品冷藏、运输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2.3建立和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安全监控体系
目前,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主要涉及医药生产、医药流通、医院终端等环节的冷链管理;医药冷链物流安全监控必须要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在医药生产、贮存、运输、临床使用等环节建立集成化、无缝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实现医药产品安全监控的透明性与双向可追溯性,实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全程温度控制,跟踪医药产品流向,动态监控冷藏车的使用,连接全国的需求信息和连锁经营网络,确保物流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递。建立物流、生产、销售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平台,采用RFID射频识别和条形码相结合的自动识别方案,追溯供应链中各环节的有关信息,准确识别发生医药产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时实行医药产品的召回。
2.4加快培养医药物流管理专业的人才
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是一个多学科、跨行业、多部门、有机结合的整体,必须协调好从生产、贮藏、运输、临床应用等各个冷链物流环节的管理。当前,国内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的应用和管理,缺乏既有医药知识又有物流管理技能的人才。有关高校应制定培养适应我国医药事业现代化建设,既有经济、管理、医药等方面的知识,又能从事医药物流管理研究和运用的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计划。为我国医药冷链物流管理适应国际冷链物流市场竞争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培养高素质的医药物流管理人才。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现状进行调研与分析。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安全控制体系,保障医药临床用药的安全。作者认为:在保障医药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构建医药冷链物流管理的服务平台,形成我国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体系,建立一个能满足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临床需要的一体化冷链物流管理模式和服务平台,建立医药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的共同配送,以提高冷链物流作业的效率,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我国医药冷链物流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制度和标准;加强与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和信息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安全监控体系;加快培养医药物流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5-0097-02
情绪劳动是除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外的第三种劳动,是组织行为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我国,医药销售人员从事的是一项具有高度情绪劳动特征的职业,在工作中容易情绪耗竭,工作倦怠。将情绪劳动理论运用到医药销售人员管理中,重视和分析处方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构建和完善以情绪劳动为核心的管理策略,对于优化医药销售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绩效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1 情绪劳动理论概述
情绪劳动(emotion labor)是Hochschild于1983年出版的《情绪管理的探索》书中正式提出的,是指在人际交往中,按照组织的要求,不断通过意志努力进行必要的心理调节,使之与组织期望相一致。
情绪劳动是工作中普遍的一种现象,在工作中需要表现令组织或者客户满意的情绪状态,它是一个与情感有关的概念,情绪劳动在个体的面部和肢体都有所表现,可以被感知。它是个体与个体间互动的产物,是个体有目的表达情绪进而影响他人情绪的过程。简言之,情绪劳动实质上是个体为完成组织或者个人目标,在个人的能力范围内,对自己的情绪进行调节及管理,即为特定情绪付出的劳动。
由于情绪劳动是为情绪付出的劳动,根据付出劳动及努力的程度,将情绪劳动的表现形式分为表层扮演和深层扮演。
表层扮演是一种戴上面具的伪装,是指个体根据实际需要有意识的调节情绪以达到组织或个人目标。此时,真实情感和外在的行为是分离的。表层扮演是一种虚假的情绪表达,可能和真实情感有冲突,容易导致个体身心疲惫、倦怠。情绪伪装的程度越高,情绪劳动负担越重。
深层扮演需要有意识的参与,需要个体通过积极的思考、想象和记忆等内部心理过程,使其表现出与组织需要相符的情绪,并通过行为表现出来。此时的情绪是个体积极主动的表现内心真实感受,要求较高,个体不仅要抑制感受到的负面情绪,表现出完成组织目标的正面情绪,而且要从认知上接受并对其加工,使个体在具体的情景中尽最大努力去体验有积极意义的信息。
情绪劳动是影响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因素,会对组织和个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当个体按照组织的要求和目标表现满意的情绪,则会对组织和个人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完成组织目标,同时也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反之则会影响与客户的关系,不利于组织目标实现,也不利于自身健康。
欧利红(2011)通过对一线销售人员情绪劳动与员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发现:情绪劳动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和个人发展有正向促进作用;杨佳(2012)通过对酒店服务人员与工作绩效的实证研究发现:情绪劳动与工作绩效正相关,当员工表现力与组织的情绪劳动时,对工作绩效产生促进作用。
2 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特征分析
医药销售人员即为大家通常所说的医药代表,按照《“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盟”医药销售人员》的定义:医药代表(Medical Representative),是隶属医药品生产或经营公司,以正确使用和普及医药品为目的,代表公司同医疗人员接触,提供有关医药品的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等信息服务并负责信息收集、传递等工作的业务人员。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多维角色,搭建了医和药的桥梁,他们向医生传递药品信息,同时收集临床信息反馈给厂家,是制药厂家、医药公司、医院及医生的传递纽带。
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高尚、令人尊敬的职业。但由于目前我国这个职业发展还不成熟,使得医药销售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们的压力来源有:社会环境的压力,如社会舆论、国家政策;家庭的压力,如经济问题、家庭问题;更多的是来自组织的压力,如任务量的完成、角色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处理、知识补充等。正因为医药销售人员处于这样一种特殊的职业地位,使得其职业赋予了高情绪劳动的特性。从组织压力中的角色转换角度分析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医药销售人员每天都要去拜访数名医生,医院地点的差异,医生性格的差异、医生工作时间的差异等都不同程度上给医药销售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进而影响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但是为了完成组织目标,为了个人的职业发展,医药代表们不得不进行情绪伪装,表现出迎合医生的情绪。
医药销售人员们对情绪的伪装实际上是在运用情绪劳动策略,使其外在的行为符合工作要求,使其将自身感情与工作感情保持分离,给身心一个缓冲,但在实际中很多代表及其领导没有认识到情绪劳动,没有充分运用情绪劳动策略,使自己身心疲惫,消耗心理资源。
3 医药销售人员管理策略探讨――基于情绪劳动
如上所述,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他们的职业特性需要高情绪劳动。由情绪劳动理论可知,情绪劳动运用的得体与否会对医药销售人员自身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医药销售人员自身职业和组织的发展,因此,做好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管理非常必要。建议从组织和个体两个层面做好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管理工作。
3.1 组织层面
在组织层面,应加强对医药销售人员的“柔性”管理,以人为本。“柔性”管理以人为中心,体现人文关怀,在人性化的环境中,激发主观能动性和自我约束,提倡人本管理并从内心深处激发人的潜能、主动性、创造性。采用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满足医药销售人员工作中的合理要求,充分发挥医药销售人员的智慧和工作热情,提高其情绪劳动的质量,并引导医药销售人员认知其职业的崇高性,避免受社会舆论干扰。用事业留人、企业文化育人、工作锻炼人,提供人尽其才的企业环境,让医药销售人员乐于为企业工作。
塑造以“情绪劳动”为特色的医药销售人员文化。由处于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医药销售人群在医药销售人员的实践过程中,共同创造、积累及发展起来的具有医药销售特色的物质成果、精神财富及医药销售人员行为方式的复合体就是医药销售人员文化。具有凝聚、导向、辐射、激励的功能,引导医药销售人员将理想、价值观、职业道德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企业应塑造以“情绪劳动”为特色的文化以激励医药销售人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为员工减压,为员工情绪耗竭补充正能量。个体付出情绪劳动后会导致身心资源损失,身心劳累,产生负面情绪。组织要善于调节员工的负面情绪,建立心理辅导办公室、组织娱乐活动等疏导员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此外,组织要改善员工福利,提供培训和带薪休假等政策,使得员工长期耗费的身心资源得到及时补充。
建立以“情绪劳动”为中心的人才选拔和培训机制在人才招聘和培训中,不仅要注重基本的素质外,而且要将情绪劳动的基本范畴纳入其中。
在招聘时,除了考察学历、技能等基本素质,更要关注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景应对能力、情绪的管理和应用能力。增加笔试环节,在笔试的题目中增加心理素质测评和情景应对等有关情绪劳动的题目,考察应聘者的情绪劳动认知和管理能力。开展以“情绪劳动”为中心的技能培训,展开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等培训内容,教育员工对情绪事件如何认知、评价及管理,提高员人际交往、问题解决及决策的能力,帮助员工掌握情绪劳动深扮演的调节策略。
建立以“情绪劳动”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将情绪劳动技能纳入绩效考核中,使情绪劳动评估和考核直接和绩效挂钩,激发医药销售人员自觉提高情绪劳动的质量。
在绩效考核时,将情绪的管理能力、人际关系能力、冲突应对能力作为绩效考核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考核。给员工提供带薪休假,改善员工福利等措施激励员工,弥补其因为情绪劳动耗费的身心资源,激发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3.2 个体层面
医药销售人员自身要充分认识工作中的情绪劳动,提高自身情绪劳动管理的能力。
医药销售人员应对自身的情绪劳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进行有效的激励。学会对自己的情绪进行加工,在不同的场合进行表层扮演或者深层扮演,表现适合工作需要的情绪又不使自己身心疲惫。当身心疲惫时,注意劳逸结合,适当休息,补充耗费的身心资源,提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此外,医药销售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提高个人胜任能力,从而提高工作绩效。
总之,情绪劳动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视角,正确认识情绪劳动,合理利用情绪劳动、有效管理情绪劳动,对提高医药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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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超,郑振.我国医药销售人员职业规范化管理的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2,25(2):73-75.
[4]宋巍巍.情绪劳动理论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策略[J].管理新论,2010:78-83.
[5]欧利红.一线销售人员情绪劳动与员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1-78.
[6]杨佳.酒店服务人员情绪劳动、工作压力和工作绩效的关系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2:1-77.
在医药卫生档案管理的相关单位和群体中,医药卫生档案管理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关键性组成环节。他所具有的医药卫生资源渗透到医疗卫生工作各个方面,是有据可查的重要的技术资源。对于管理层的重大决定或对策,都需要大量相关医药档案信息为基础作为支撑力量,医药卫生档案就是“眼睛”,他对于决策层处理问题、布置作业、制定计划、政策是必要的信息资源支持力量。所以说医药卫生档案管理在领导层决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2 医药卫生档案在维护医院权益中起重要作用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关于医疗纠纷事件,可以通过医药卫生所建立的档案进行相关医疗纠纷的鉴定和参考,通过“举责倒置”的原则得以解决。“举责倒置”原则,就是指受害人提出自己被医疗单位的不正当行为所害,而医疗单位需要拿出没有致人受害的证据。如果医疗单位得不到有效的证据支撑,往往就会对于医疗纠纷承担主要?任。这就显而易见,医药卫生档案在保护医疗纠纷案件中所发挥出的正确真实的医药卫生档案,在维权中显得格外重要。
2 目前医药卫生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档案意识薄弱
当前,有很多医药卫生档案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卫生档案管理观念。不仅如此,更有甚着是档案管理高层集体缺乏医药卫生档案管理观念,没有正真认识到医药卫生档案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更加谈不上要把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放到部门工作的长久战略中去。有大量医药相关人员认为卫生档案可有可无,没有人会去翻看,不建立卫生档案对自身工作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存在这些淡薄的档案管理思想使得医药卫生档案管理中存在很多漏洞,不利于后期查证和科学调研,不利于医药卫生档案的后期开展工作。
2.2 难以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尽管很多医药卫生单位或群体建立了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也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自身的发展战略中去,但是实际上这些相关制度并没有真正在的工作中得到印证,没有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另外,还有很多部门没有依据相关制度及时归档,也没有依据相关的立卷要求进行立卷,或者把很多重要的档案材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对于岗位的职责和义务设定不明确,常常会出现档案丢失的现象,没有规范档案整理工作,所以导致归档单位完整率比较差,同时案卷的质量也比较低。
2.3 医药卫生档案开发利用率不高
对于很多医药卫生部门来说,其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忽视了对档案的开发利用,所以难以把档案的作用发挥到淋漓尽致。通过分析原因可以得知,由于档案管理的水平比较低,加上档案收集工作没有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把握对档案利用的规律,所以导致医药卫生档案的利用率不高。由于忽视了用户的需求预测,对用户所需要的医药卫生档案信息获取不积极,进一步阻碍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3 如何做好医药卫生档案管理与发展的措施
3.1 贯彻落实国家和卫生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优秀的档案管理队伍
通过贯彻落实国家的《档案法》,还有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档案局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设置合理的档案机构,进一步推动档案管理体系形成,同时还要认识到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地位,进一步提高员工和干部的档案意识,要发挥其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另外,要想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就要确定专门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把档案工作提到领导的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好在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经费不足和库房建设不合理等问题,培养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建设档案管理的优秀队伍,使档案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2 加大管理力度,落实档案工作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