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教育整顿舆论宣传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保山市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方案》,明确英模先进选树的指导思想、选树原则、选树标准、选树范围、选树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由副检察长武凡荣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治刚任副组长,教育整顿办舆论宣传组成员为成员的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新闻办),院办公室主任张泽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基层院也成立相关的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英模先进选树工作顺利推进。市检察院教育整顿办舆论宣传组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关键举措,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选树、推荐和宣传等重点环节工作。建立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联络员制度,各基层院明确一名选树英模先进的联络员,市检察院联络员由舆论宣传组相关成员担任,及时汇总上报选树和宣传工作信息。
二、坚持群众认可,选树英模先进
以贯彻落实《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切实解决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私屠滥检,整顿清真肉食品流通秩序为重点,加强领导、部门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开展整顿工作,促进全区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检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真食品行业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民宗局副局长兼任。
此次整顿工作由区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检查整顿队伍,集中时间,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三、整顿范围
全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餐饮业、畜禽屠宰业、食品加工业、食品销售业。
四、整顿内容
(一)整顿清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1、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看清真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未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清真企业及“假清真”问题。清真食品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由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担任。
2、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从外地购进的清真肉食品等原料是否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
3、查清真食品加工设备,看库房容器、计量器具、运输工具等是否专用,并有无明显的清真标志。生产经营场地和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清真条件。
4、查清真企业的名称、牌匾以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清真习俗。
对不符合清真条件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整顿清真肉品屠宰市场秩序
1、整顿清真畜禽屠宰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清真屠宰厂(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合格的予以保留,不合格的取消其屠宰资格。凡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清真畜禽屠宰(点),一律取缔。
2、整顿清真畜禽检疫环节。检查检疫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和检疫标准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坚决纠正不规范的检疫行为。检查检疫印章、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整顿清真肉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1、对全区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国有、集体商店进行审查登记。一查是否具备经营销售清真肉食品的条件;二查是否按规定从指定渠道进货,并持有清真肉食品证明;三查清真肉食品销售网点布局是否合理,大型副食商场、市场及流动人口较多的商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立了清真食品销售网点或专柜。
2、对全区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副食品市场(早市摊床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实行清真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非清真肉食品进入市场。对未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发证,非法经营清真食品的经营者和企业,要给予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3、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商店、宾馆、饭店和清真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清真食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疫,对违反规定采购和使用“非清真肉”的企业和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整顿方法和步骤
此次检查整顿工作由民族事务局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集中宣传《市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落实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方案》的部署,对清真食品行业,重点对清真畜禽屠宰、检疫、销售环节进行清理整顿。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至5月1日):由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几点要求
(一)明确职责和任务
各牵头部门要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结合各自的职能,明确任务目标,确保领导、人员、措施“三个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真食品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范围及责任单位
清理范围:清理取缔城区三环内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三环外主要街路、重点景观、铁路沿线、军工、学校、广场、医院、机关、出城口、加油站、液化气站、高压线下等周边200米内回收站点;取缔收赃、销赃的回收站点;清理取缔三环外无照经营、一照多用的回收站点。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分局、区拆迁大队
三、责任分工
1区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为责任主体。参加单位有区市容环卫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市公安分局、区拆迁大队。
2区市容环卫局为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
3对废品收购站经营场地内的违章建筑,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全面普查、摸底、申报及清理后的监管工作。协调市规划局分局和区拆迁大队依法进行拆除。
4对三环以内废品收购站进行全部取缔,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证照进行检查。对三环以外有证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违章收购、占道的物品进行罚没、登记、保存。
5区商务局负责宣传教育和法律解释工作。对全区内不符合规定的废品收购站依法进行取缔。
6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市公安局分局负责对整个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取缔阶段要提供有效安全保证,对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四、清理步骤及时间
1下发通告,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劝其自行搬离、撤走。
2强制清理取缔阶段:对未自行撤离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巩固清理成果基础上,巩固成果、组织验收阶段:进一步清理,重点清理取缔存在工作死角的清理后反弹的群众举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并组织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区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整个清理行动顺利进行。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卫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督导、检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全力抓好此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擅自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市场检查。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提供和保管以及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督促整改,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
(二)查处违法案件。查处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加工、处理和使用的行为;查处各种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行为;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三)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警示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并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不断把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部门间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
1、全面动员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
2、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联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3、印发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法律法规文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至20**年10月)。
1、组织自查。20**年8月,组织地理信息产业各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摸清地理信息市场基本情况。
2、组织抽查。20**年9月,县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20**年10月,县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抽查情况,组成工作组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依法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20**年11月至20**年1月)。
1、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重点,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
2、通报典型案例。根据案件查处情况,集中处理、通报一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3、扩大典型经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整顿和规范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2月至20**年3月)。
1、总结工作。县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本次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并形成阶段性成果书面总结,书面材料报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2、表彰奖励。总结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的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部门间联合工作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新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加强我办事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出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
参加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范围:办事处、社区、管理区、村、属地单位人口计生部门和全体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此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学习教育培训阶段(2015年1月)。
1、学习教育方式。主要采取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可采取辅导讲座、收看录像、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
2、学习培训内容。一是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省行政程序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管理办法和〈生育证〉审批管理办法》以及《流动人口〈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发放管理办法》等。二是有关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的内容。
(二)分析查摆问题阶段(2015年2月)。
结合思想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五查”:
1、查工作作风。主要看工作作风是否深入扎实,协调处理问题是否积极主动,工作效率是否及时快捷,是否有敷衍塞责、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现象。
2、查服务意识。主要看宗旨意识是否牢固,能否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工作中能否主动地为群众动脑、动手、动腿,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上,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事。
3、查工作态度。主要看工作态度是否端正,答复问题是否耐心周到、诚恳,接待群众是否热情,工作是否认真负责,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否有态度蛮横、口气生硬、出言不逊等现象,是否有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工作失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
4、查政策水平。主要看计生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解答能力等。
5、查行政行为。主要看行政行为是否有违纪违法违规现象,是否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工作中是否有非法强制行为。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办证难、强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强制大月份引流产、非法限制群众人身自由、强制流动人口返乡查体、乱收费搭车收费、强制参加培训班、社会抚养费征收不符合相关规定、奖励扶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3月)。
对分析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认真分析,深挖根源,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健康扎实开展,办事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督导组,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禁毒大队将思想教育作为重点来抓,对于思想上存在特权思想、人权意识淡薄、淡漠群众利益的干警,要及时与其谈话,确保干警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集中开展执法办案监督检查,对干警的执法行为、执法质量、执法结果、群众满意率采取随机抽案卷、明察暗访、群众参与的形式进行自查整改,对办案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值班人员安排、执法安全责任制进行重新检查。
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做到学懂条令内容,吃透准则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确保学习讨论不留死角。学会融会贯通,边学边用,边学边改,边学边治理。要将教育整顿与“警积极缉毒”、“集中整治缉毒过程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加强执法安全防范工作。
二、“四查”教育整顿与禁毒大队日常工作相结合
禁毒大队在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中,一是把“四查”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四查”促执法规范化部署要求的落实,以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来检验“四查”的成效。二是把“四查”与缉毒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起来。既全面查摆干警在执法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又突出抓好查执法安全、查特权思想这个核心,并将其作为“四查”活动的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是把“四查”与缉毒工作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针对执法办案中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四是把“四查”与教育惩处结合起来。通过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执行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推动执法为民思想在广大缉毒干警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行为上自觉践行。
三、在“四查”教育整顿活动中注重实效,突出工作效率
二、规范信息报告和工作
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于每月1日前向省整顿办报告上月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整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查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当地的信息,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对于涉及区域达两个以上市的信息,由省整顿办组织统一。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考核
省整顿办正在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考核方案,并于年年底前对各市(区)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省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由省整顿办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市(区)包干负责。各市(区)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对县(市、区)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要重点给予指导和督办。同时,省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省整顿办分别在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设立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各地也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统一或分部门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事故和案件线索并进行调查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依法及时妥善处置;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追究食品安全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省整顿办负责督办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办理情况。
五、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认真分析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建立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要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要结合整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监管制度体系。各地在执行整顿任务的同时,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检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顿为主线,以强化市场准入和安全、质量监管为手段,依法打击违法客运,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净化经营环境,确保我市客运市场规范、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顿内容
㈠使用未取得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客运经营)经营权、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
㈡使用自用面包车、小轿车等不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使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
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各类车辆。
㈣无《驾驶证》驾驶车辆和无《从业资格证》经营客运的从业人员。
㈤以路代站、乱停乱靠、沿街转圈揽客、随意停放待租等违反城市交通秩序的电动三轮、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出租车、面包车、小轿车、公汽和公交车。
㈥情侣路、车站门口、烈士陵园门口等各类轿车、面包车车辆乱停、待租行为。
㈦客运经营者擅自倒卖客运线路经营权或出租汽车经营权行为。
㈧取消客运联合体,实行公司化管理。
㈨为争抢客源、垄断经营,有组织强行占道阻车、拉客等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㈩客运班线经营者(含过境车辆)不按批准的线路、班次运行,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改变行驶线路,甩客、倒客和沿途揽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异地经营(送客到异地但不招揽回头客的除外)、以包车名义经营班线客运。
(十一)客运经营者、出租客运经营者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客运价格,擅自提高或降低票价,以及无故不使用计价器、不给客票、坑、宰、卖、甩客、拒载等严重损害旅客利益的行为。
(十二)客运经营者、出租客运经营者出现擅自停运、罢运、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等性质严重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7月25日至7月28日)。由交通、公安、城管、物价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客运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现有营运车辆、过境客车营运现状;电麻木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掌握客运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客运企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公汽及出租车主进行走访、座谈,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掌握车主动态,并将情况汇总后上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召开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和城乡客运线路经营者代表座谈会,进行宣传动员,让经营者明白整顿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相关政策法规。整顿工作专班要通过在楚都宜城网、宜城电视台开辟专栏公布、播放《宜城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顿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整顿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各经营业主和社会各阶层,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㈢整顿实施阶段(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该阶段工作分两步实施。
1、市场集中整治。按照全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整顿专班上路行动,重点打击使用自用面包车、小轿车等不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使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各类车辆乱停乱靠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站点、线路经营、擅自倒卖经营权、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客运价格等行为;客运经营者、出租客运经营者出现擅自停运、罢运、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开展集中整顿和规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整顿实施阶段,交通运管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证》换发工作,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道路客运的经营业户进行清理。对所有经营线路、参营车辆、经营业户资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一次核查,凡不具备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要求的经营线路或车辆一律予以注销。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型一律不得从事城市出租和城乡线路客运。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车辆年审工作,严格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客车,一律强制报废。
2、市场巩固规范。集中整顿阶段结束后,交通、公安、物价、城管等部门保留一定的力量,组建精干的联合稽查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巡回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继续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出现反弹,逐步使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走向规范。同时,建立联合整顿的长效机制。
㈣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整顿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处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中旬上报市政府。对于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整顿工作被动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宜城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兴斌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和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及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尚显合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盛远清、陈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涛、市城管局纪检组长欧建华、市物价局副局长陈天福、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客运市场秩序整顿的日常工作。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正确的信息和依据。
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依法整治。
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顿;对出租汽车在道路上随意调头、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随意停靠侯客进行查处;对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进行拦截检查;对套牌车、假牌车、无牌车、报废车、遮盖号牌等依法进行处罚;结合车辆年审工作,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负责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和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依法对非法倒卖经营权行为和客运市场中的黑恶势力进行打击;负责对超过核定人数载客进行查处。
市交通局负责对客运市场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候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对从事客运市场经营的从业人员、车辆资质进行核查;负责对客运企业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管和督查;负责对出租汽车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未按规定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无故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无从业证驾驶出租汽车营运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市城管局负责对面包车、小轿车、城区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在城区道路路肩以上、非专用停车场乱停乱靠、待租车辆进行整顿;对以路代站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进行查处。
市物价局负责对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客运价格的,收取车费后未出具合法有效车费发票的,对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擅自抬价和压价的经营者依法查处。
市质监局负责协助物价部门对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广电局负责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立体化、覆盖式宣传,把镜头对准一线,反映规范成果,对违法现象给予曝光,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㈠专班人员组织到位。组建整顿工作专班,由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总计抽调69人,其中:市公安局10人,市交通局40人,市城管局10人,市物价局3人,市质监局6人。公安、交通、城管、物价、质监部门所抽调的人员必须有一名副局长带队,在整顿期间与本单位业务工作脱钩。整顿专班工作实行双班制,工作时间为每日8:30至18:00。根据整顿需要调整作息时间,专班要严格实行交接班制,不得出现管理空档。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整顿专班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交通、公安、城管、物价等部门于7月25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日上午召开整顿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严肃纪律,讲明程序,明确要求,正式启动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
㈡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三个结合。要做到宣传与引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点打击与强制执行相结合。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教育广大经营者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不得因个人利益而干扰全市客运市场整顿。对无理取闹、聚众上访,以暴力手段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积极动员部署。我市在年初即将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列为全年八项整顿工作内容之一,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并做出了有关部署。在国家、省召开有关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后,我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并层层分解,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二是在新闻媒体全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整顿工作浓厚氛围。三是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掌握本区域和监管环节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以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确定了集中整顿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确保整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国务院、省食安办部署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将印制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发放到全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者)、药厂、化工厂,督促各药厂、化工厂对药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严加监管。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以及采购和使用,对照发放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开展联合整顿。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近期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我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全市辣椒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组织质监、工商、食药(卫生)等部门分别对辣椒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经营户和餐饮单位全面清查,严查使用碱性橙ⅱ、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违禁物质加工制作辣椒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生姜、藕、鳜鱼、乌鳢等农产品专项检查。组织农业、工商部门联合对农产品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处置并严惩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面包、蛋糕店专项检查。组织质监、工商部门对面包、蛋糕生产企业、小作坊和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严惩使用过期食品及原料制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顿。针对夏季食物中毒高发的特点,在全市部署为期一个月的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顿,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三级信息网络、聚餐申报备案、食品留样等机制和制度,强化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乡村厨师的培训教育,确保了我市农村食品安全。“五一”假期3天,全市共有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16起,100人-500人的有486起,均按规定申请备案并进行了现场指导,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中毒事件。
(四)加强督查指导。4月26日-5月2日,我市食品安全主管副市长陈献春带队,深入区、县调研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重心下移、责任到位,重点抓好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同时,为确保整顿工作实效,5月5日-5月6日,我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将监管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督促指导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做好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检查各区(县、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领导机构落实、三级信息网络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建立、落实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等基础管理工作,以及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三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束后,我市及时进行了总结、分析,目前正就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工作模式、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专题研讨,为下一步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一定基础。截至目前,我市共检查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2954家,责令整改709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2次,查处违法案件4起,涉案货值金额2.78万元;警告22家,取缔3家,罚款8.2万元;受理投诉举报14起,办结13起,及时妥善处置和回复群众投诉举报。强化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及食品添加剂6210批次(其中快速检测5979批次,实验室检测231批次),合格率99.08%;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共计通过报纸报道297次,电视、电台及广播报道15次,发放宣传资料33万余份。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按照《n市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方案》部署,从6月份开始,我市将根据前阶段了解掌握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情况,结合我市今年部署的八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全面开展集中整顿,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确保整顿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抓整顿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整顿工作牵头抓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责任,健全市、区县(市)、街乡(镇)、社区(村)四级监管网络,充实基层专(兼)干监管队伍,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和整顿工作之需。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形成食品行业自律机制。
(二)抓整顿任务落实。今年,我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将以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为中心,着力从学校食品安全、早餐食品和豆制品、农业投入品、食用油和餐厨垃圾、猪肉和腊制食品、乳制品、酒类等7个方面对整顿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单位、每个人员,以及每个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产品抽验等方式,检查整顿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整顿工作成效,查找监管薄弱环节,督促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顿工作任务。
(三)狠抓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非食用物质的窝点和销售网络以及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销售违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全市开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和案件通报机制,健全食品抽检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与司法究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做到追根溯源,查清查透。对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彻查严办危害食品安全的大案、要案,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中心领导干部和中心干部群众通过学习要明确认识,统一思想,要切实认识到:中心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心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障。中心领导干部和中心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真正实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在活动中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学习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创新载体,扎实开展好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
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历时一年。为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必须要讲求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学习和工作机制。重点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以下工作:
1、创新活动载体。一是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四型中心”为载体,广泛开展“四型中心”创建活动,开展中心优化经济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以此推进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二是搞好“四个结合”,即把中心作风建设同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结合起来,同中心效能监察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探索适合中心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有效载体,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2、积极探索建立中心作风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促进中心作风转变的新型管理制度,形成既有近期打算又有长远目标,指标量化、激励手段到位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便于监督、科学合理”的中心作风建设规划和检查考评体系。通过不懈的努力,使中心作风建设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中心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3——5月的中心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是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监督。一是中心从离退休或其他社会服务对象中聘任社会监督员2人,对中心作风进行明查暗访。二是成立内部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中心作风情况。对由于中心作风不实、办事不力、拖拉推诿、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严重顶风违纪的中心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中心作风建设活动,要营造一个好的学习舆论氛围。中心全体职工要坚持每个星期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一次,学习要有详实的笔记,并由支部组织开展学习笔记竞赛评比活动,以致形成良好的学习舆论氛围。要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把中心作风集中整顿和中心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3、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这次活动在中心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苏铁克亲自抓,负总责。并以良好的作风带动中心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附:市疾控中心加强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疾控中心加强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需要,现成立市疾控中心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以东大街、南大街、粉巷、朱雀路等一、二类干道为重点,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统一行动的方式,全面开展针对两轮、三轮非法营运车辆的联合执法工作,使区内主干道及重点路段的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人力、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及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左长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郑全省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新闻办、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费涛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区人力、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信息上报、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街面管控力度,集中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顿活动
1.成立专项整顿小组,人员由各责任单位分时段派出四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顿小组从早9时至晚8时,对主要路段、区域的非法载客营运、聚堆停放情况进行整顿,确保重点路段、主要街道无上述违法行为的出现。
2.在日常巡逻执法中,加大对路段的管控力度。遇载客车辆聚堆等情况及时驱散,必要时报整顿领导小组予以清理。
3.积极组织志愿者及其他辅助力量,严防死守,重点加强主要路段的管控力度,防止出现聚堆等客现象。
4.加大查处力度,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要从严、从重处理一批长年从业人员,形成对此类从业人员的强大震慑力。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和通告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成效,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乘客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牵头单位: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新闻办、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
1.做好此类从业人员家庭情况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大街道、社区的教育及帮扶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增加公益性岗位,努力解决此类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收集工作,针对此类人员开展公益性的工作技能培训,使其拥有一技之长,增强就业的竞争力。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