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党支部鉴定意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就行政诉讼的被诉主体资格而言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委托的机构)或由法律、法规授权从事公共管理事务的机构;就行政诉讼的被诉行为而言,应当是由适格行政主体针对某一特定的、单一的对象而做出的仅对该特定对象有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就行政诉讼可诉行政行为的内涵而言应当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而发生的行政管理行为。而本案中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不论从主体上、鉴定行为上,抑或从鉴定内容上分析均不符合可诉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我们就劳动鉴定委员会构成上看,劳动鉴定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目前,设在全国地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内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前身是基于我国195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而开始建立的“残废审查委员会”而存在的。当时是由“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地方组织领导下建立之,其人选由上述工会组织、劳动行政机关及卫生行政机关的代表3人至7人组成”,足见该鉴定机构从设立的当初就不具有行政职权,而民权机构的特色更为浓厚些。1989年10月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健全劳动鉴定委员会和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确立了省、市、县三级鉴定体系。此后各地先后建立了以劳动、卫生、人事、工会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并明确将该机构设定为非常设性机构。2004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再次确立了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同时为配合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2003年9日26日国家劳动和保障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还联合发出《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及运作方式基本上与劳动鉴定委员会并无本质上的差别。由于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具备行政职权,尽管其做出的具有非常明确的针对性与特定性的鉴定结论,但因其不具备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故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其作用在于以专业机构身份对专门性问题依据法定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鉴定,起着鉴别、区分、证明的作用。
一是围绕理论学习,回头看学习效果。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对第一阶段学习情况分别进行自查,具体围绕必读书目是否学透,看学习内容和时间是否达到要求,围绕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是否紧密结合,看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是否深化,实践的自觉性是否提高。对外出学习、出差的党员干部要求集中学习“补课”,确保参学人员一个不漏,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共学习10次,其中大讨论3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达3万字,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读书心得共收集13篇,调研报告3篇,编发科学发展观简报6期,发放征求意见函52份,收回49份。
二是围绕专题调研,回头看实践成效。为防止调研课题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眉毛胡须一把抓”等问题,围绕调研是否深入、内容是否贴近实际,看调研成效是否显著。在调研中讲求调研方式多样性,综合运用集中交流、问卷调查和考察学习等调研形式,广辟渠道,广开言路,确保了调研资料真实、调研对策可行。如党支部书记卜祥君同志《加强医学鉴定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调研报告》,就充分体现了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的科学发展理念。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健撰写的《关于建立牡丹江市卫生行业学会、协会联合管理新模式的调查报告》及邴亚辉副所长的《探索和深化政务公开、研究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调研报告》,针对当前工作的需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做法,解决办法,确保了实践成效。
记者了解到,户县各村的村务公开每季度进行一次,实行审查鉴定制度,其基本程序是村委会先提出村务公开方案,村监委会收集群众的建议,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在5日内召开会议,对村务公开方案作出鉴定结论,出具村务公开鉴定表,加盖村监委会印章,经村党支部召集三委联席会议确定方案后,由村委会通过固定公开栏公布。
截至目前,户县全县村监委会共审查村务公开方案1998次,发现问题301个,纠正问题265个。
农村财务管理的“监审员”
从2009年11月开始,户县在农村推行村级财务支出“三签一审一盖章”制度。“三签”指在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签字的基础上,由村监委会主任对财务开支票据进行审签;“一审”指村监委会每月5日对票据的合理性进行集体会审;“一盖章”指村监委会审核后加盖条形印章。凡经村监委会评审认定合理的财务开支,加盖村监委会专用章方可报账。截至目前,全县村监委会共审计村级账务1057万元,纠正不合理财务支出37.6万元。
村级重大事务的“监察员”
户县罗什村投资140余万元硬化全村街道工程项目,经村监委会全程监督,不仅防止了不合理开支,节省资金30余万元,而且消除了群众疑虑和村干部顾虑,保证了工程质量。
据了解,户县各村监委会把对村级重大事务及大的建设项目的监督作为重要职责。如对村健身广场建设、出村路水泥硬化等项目建设,既对各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又出主意,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全县村监委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务1062次(件),提出建议1275条,村两委采纳995条。
1、根据《团章》和《关于加强团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征得试点单位党政领导的同意,明确见习者的责任和权力:(1)见习者不占基层小队(车间)干部编制,不脱产,团内工作职权不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者必须是优秀团支部书记,即所在支部必须是二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团支部。(2)行使基层行政副职干部的部分职权,除有《企业共青团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参加党支部的支委会,对生产管理提出管理化建议等权力外,还可参加日常的生产干部会。队(主任)干部因事外出不在时,可受其委托。(3)在党政部门审定团员青年入党、提干、晋级、奖惩时,必须征求见习者和团支部的意见。(4)在工作和生活待遇上每月2―3天(各单位时间不等)专门做团务工作的时间,或相应减少见习者的工时定额。见习者应享受政工或行政副职干部相应同等待遇。(5)有权在完成额定工作之后,组织青年开展各种突击活动,并按规定提取一定的劳务费,做为活动经费用于团支部的工作。
为此,本刊特开办“生殖健康咨询师”专栏,设立相关问题,为广大计生人员或想考取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等级的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1.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①党的领导原则;②合法原则;③民主原则;④求实原则;⑤创新原则。
2.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组织机构的组成?
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对村(居)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应逐步建立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居)计划生育委员会、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四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网络。
3. 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公示的重点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各是什么?
重点内容有: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人员、权限及其职责范围;②二胎指标的发放、出生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③计划生育户的优惠政策和奖励;④计划生育执法相关程序;⑤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如七个不准等);⑥重点计划生育案件查处结果。
形式:公告栏或其他可行形式。
时间:每季度公布一次,并随时公布重大事项。
4.村计划生育工作民主评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村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乡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村民委员会和村专(兼)职干部计划生育履职、人口计生工作中有无弄虚作假、听取群众意见及工作改进、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群众参与和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5.如何民主决策村级计划生育事务?
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报酬待遇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规模较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可一事一议。
6.计划生育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集体研究、民主讨论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计划 事项,按多数村(居)民的意见作出决定,保证上合法规,下合民意。
7.计划生育民主决策中需要民主决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利用集体资源实施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维护村(居)民法定生育权利;村(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处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确定;协助落实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等。一般事项由村(居)委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家庭的确定,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通过群众评议的形式确定。
8.选举或选聘村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的程序是什么?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协商或民主选举的确定程序;不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部分村专(兼)职干部,选聘时应以适当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各村民小组育龄妇女小组长或计划生育中心服务户长等,应由村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根据其村民小组多数育龄群众的意见提名,由村民委员会聘任。
9.计划生育的统计年数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上一年10月1日零时至本年度9月30日24时为一个完整的计划生育统计年度。例如2009年上半年即指2008年10月1日零时至2009年3月31日24时,2009年即指2008年10月1日零时至2009年9月30日24时。
10.出生人数统计如何分类?
在计划生育统计中,出生人数通常按照两种形式进行统计:
(1)生孩次数统计,可分为一孩、二孩,多孩(大于等于3个),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又可分为政策内出生(内一孩、内二孩)和政策外出生(外一孩、外二孩、多孩)。
(2)按月份(季度、年)统计,按具体统计的时间段对出生人数进行统计。
11. 常用的计划生育统计指标有哪些?具体是什么?
常用的计划生育统计指标可分为绝对数指标和相对数指标。
绝对数指标主要包括总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数、初婚人数、已婚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出生人数、死亡人数、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等;相对数指标主要包括出生统计误差率、出生政策符合率、多孩率、出生婴儿性别比、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婴儿出生缺憾发生率等。
12.人口年龄是如何确定的?
(1)虚岁年龄,孩子生下来即1岁,以后每过1个阴历年增长一岁。
(2)周岁年龄,指自出生之日到计算之时所经历的生日数。
(3)确切年龄,也称实足年龄,指自出生之日到计算之时所经历的确切年龄。
13.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在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来人往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14.什么是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15.职业技能鉴定的定义、内容和方式分别是什么?
定义: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内容: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方式: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16. 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做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级和省级)提出相应的是否再生育的指导意见。
17.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父母双方整理好历年原始的病历资料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者有单位,应由单位组织征集群众意见后出具证明材料并加具意见;如申请者无单位的由居(村)委组织征集辖内知情者意见后出具证明材料并加具意见。提交至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审核户口薄、身份证、诊断证明书,并对孩子进行目测,开出介绍信。申请者带齐材料(街道出具的介绍信、夫妻双方工作证、身份证、单位证明、母子(女)近期半身一寸合照四张、历年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书等),交至区(县)人口计生局,由区(县)人口计生局加盖意见,再由市级专家鉴定(每年1~2次)。
18.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19.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怎样分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所产生的,由行为个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20.什么是行政许可?
1.市委组织部负责各类脱产培训班的宏观管理,包括下达年度办班计划、联系和确定培训学校、签订办班协议、培训计划调度以及干部培训成绩和鉴定意见的入档、通报等。
2.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负责班级的具体管理,包括提出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学员在校管理和学员考核鉴定等。
3.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学员的选调、校外管理和后勤保障,为干部培训学习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4.参训学员主要做好培训期间的自我管理,严格遵守院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课程,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教学管理
5.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各类培训班开班前,主办单位和承办院校要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培训目标;共同研究制定科学的教学大纲,列出详细的教学计划。
6.配足配强师资力量。承办院校要配足师资,并通过课题招标和试讲等形式,对任课教师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切实把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安排到干部培训班任教。
7.建立教学评估和反馈制度。承办院校定期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反馈意见。对学员不满意的教师,校方要及时查找问题,改进教学方法,必要时予以更换。
8.保证学习时间。学员每天统一学习时间(包括自习时间)不得少于8个课时。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外,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课休息,寒暑假期间正常安排学习。
9.严格考试考核。每门课程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外语班要做到一月一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在批评教育的同时,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责令退学,学费自负。
三、严格学员管理
10.实行校内班主任负责制。校方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抓好各类培训班的管理。每个教学班校方要选派一名政治原则性强、工作热情负责、各方面素质较好的同志担任班主任,负责对班级的日常管理。校方要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11.实行校外单位领导负责制。学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学员双休日和节假日的管理工作。要定期找学员谈心,听取学员的学习、思想、生活情况汇报,鼓励学员安心学习,完成学业,并帮助学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其培训学习创造良好条件。每个单位要做到,学习期间不给学员安排与学习无关的工作,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其他同志同等待遇。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按照组织程序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考核的内容:政治理论水平、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综合协调能力、专业水平、联系群众和作风等十个方面为主,着重考核干部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干部考核的范围:
1、本局领导班子成员;
2、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3、##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4、咨询;
5、后备中层干部及##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
第五条干部考核的形式分为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干部综合考核和干部日常考核三种。
第六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每年七月份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分工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三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干部本人的理论学习情况、干部领导作风情况、班子的团结协作情况等。
第七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的方式采用与本人谈话、与其它班子成员谈话,与职工群众谈话和在干部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
第八条干部综合考核是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一种手段。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初步确定在次年元月进行。
第九条干部总体情况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时间由党委工作部提出,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局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在中层干部大会或职代会上做述职报告或在班子成员会上做述职报告;
2、职代会代表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
4、由党委对考核对象做考核鉴定结论。
第十一条对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办法:
1、在考核对象单位召开职工大会,由考核对象述职;
2、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与个别职工谈话。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1/3,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情况;
4、检查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5、考核对象做出自我鉴定,并经所在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6、考核对象所在支部做出鉴定;
7、职代会民主测评;
8、考核组依据职工测评、谈话和鉴定,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做出综合考核鉴定。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鉴定的内容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并如实地记录群众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后备中层干部和农电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的综合考核的内容有:
1、检查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2、与后备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加强组织部门与他们的联系,掌握他们的成长进步情况。
3、后备干部自我鉴定;
4、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组织民主测评;
5、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查他们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第十四条干部日常考核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日常行为的考核,是对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咨询、后备中层干部和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与各单位党支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以各支部为主;后备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党委工作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管理部门,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本单位包括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在内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2、组织每年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作风和成长情况,便于党委使用干部,党委工作部将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档案并做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
1、本局党委及班子成员;
2、本局副科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3、本局后备中层干部;
4、本局咨询;
5、###局领导班子及后备人员。
第十七条干部管理档案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履行表;
2、干部学历资料的复印件;
3、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资料;
4、干部个人的发明、创新成果的报告资料;
5、干部任免资料;
6、干部奖惩资料和违章违纪情况资料;
7、干部考核所形成的资料;
8、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八条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写“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由支部书记填写,每月填写一次。主要填写干部工作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纪( 文秘站:)守法情况和领导作风情况等。每年年底交回党委工作部归档,重新领取新年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
第十九条《重大事故〈事件〉责任登记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重要记载,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党委工作部商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后填写,并及时归干部本人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为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拉近窗口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增强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党支部和窗口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期,按照中心的活动要求,第三党支部组织所有党员窗口的负责人,共同走访了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和填写行政服务工作征询意见表等形式,了解他们创业的艰辛、听取他们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概况。
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位于丁沟镇振兴路。之前,该公司以钣金加工业务为主,从1994年开始,该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开始主营汽车模具,主要生产汽车覆盖件、冲压件、驾驶室总成,并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企业提供劳务加工,目前拥有员工200余名,年产值8000万元。现已成为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汽车零配件重点企业、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二、企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了解和信息反馈,该企业对我们的行政服务工作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他们认为与其它政府部门相比较,无论是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是服务大厅的环境,行政服务中心都要高出一筹,软件、硬件都代表了江都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但同时,我们也收集到一些新的信息和问题。对我们开展今后的窗口工作起到了启示和警示的作用。
(一)项目办理程序复杂。企业反映,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将各个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统一进驻中心办理,缩短了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时,中间环节较多,如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不仅需要有中心建设、建管、房管、消防等窗口的手续,办理过程中还牵涉招标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企业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仍然严重。他们建议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增进项目,同时加强项目联办力度,提高工作运行效率,真正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二)政策法规难以掌握。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使他们在办事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比如: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故事发生后1年内进行申报,若超过时限则申报无效;取得工伤认定后,其工伤鉴定每季度集中鉴定1次,若季度末未能按时申报,则将延续到下季度鉴定,从而耽误企业的工伤事故理赔事宜。他们建议中心以及各窗口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便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企业依法办事,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针对企业关心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福利企业申报变更等问题,劳动、民政窗口的同志在当天的走访过程中,已经与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企业对交流的效果表示满意。
(三)涉企收费不尽规范。一是存在包年收费现象。企业反映,相关部门出于方便的目的,每年一次性向企业定额收取行车等生产设备的检定、检测收费,收费随意性较大;二是协会收费较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一些专业协会每年都会收取会费,而企业却从未或很少得到过协会的服务。他们建议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同时对服务职能相同、相近的协会,取消一批、合并一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当场向企业赠送了《江都市涉企收费目录》,力求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同时,我们也建议中心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和一部分中介服务职能集中到中心办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收费,严禁部门暗箱操作、单独收费,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
三、企业目前的困难及解决过程。
通过走访、坐谈,我们发现该企业目前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企业一名职工因工负伤,急需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二是企业增加残疾人,需要办理福利企业变更手续;三是该企业2007年建成的厂房至今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急需完善。
为帮助企业解决好上述问题,我们当场确定了项目陪办人员,尽最大的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目前,该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理赔工作都已由劳动窗口办理结束,陪办人员与劳动窗口同志实行了上门服务,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时,在陪办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民政窗口也凭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为企业办理了福利企业的变更手续,企业将继续享受福利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新建厂房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我们通过多方了解,查明其原因是由于施工期间,企业对工程申报等事项缺乏了解,未向施工单位及时地索要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以至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缺少相应的申报材料,影响了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联系了建管窗口的同志,在建管窗口同志的帮助下该企业补办了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等材料,目前相关事项已经基本协调办理到位,该企业的施工许可已发放到位,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此次的服务走访体验活动,加强了第三党支部与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互相了解,增进了党员干部同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感情联系,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我们第三党支部将以此为契机,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学习业务知识、研究探讨改进措施,努力推动行政服务工作创新创优。
走访企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按照县委、乡党委及活动办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法院住莫特格村工作队时刻严格要求,瞄准 三民 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紧扣主题做宣传,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尽心竭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村 两委 班子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住莫特格村 三民 活动进展顺利。莫特格村三民工作队一行5人于20XX年3月5日进驻莫特格村。工作队通过上门走访宣讲政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不同类型农民代表座谈会、慰问贫困户、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答农户提问等形式,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全村人口共136户、340人,有3个民族组成,其中常住农户50户(20户为外村人口,共60余人),共167人,未在本村居住90户,233人,其中汉族人,蒙古族人,哈萨克族人,全村共有党员16人,女党员2人,四老人员5人,十户长5人,全村劳动力176人,其中外出务工40人;低保户23户46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以牧业为主, 20XX年人均纯收入为7728元/人。村合作医疗340人,参合率达100%,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46人,已达100%参保率。
大走访基本情况
法院驻莫特格村 三民 活动工作队共计5人,其中汉族1人、蒙古族3人、哈萨克族1人,自20XX年3月5日进驻村队以来,及时开展各项驻村工作,与村两委共同协作, 三民 活动开展良好,在整个莫特格乡驻村8个工作队中开展各项活动成绩显著。截止到20XX年7月9日。共走访50户,其中包含党员、困难户、低保户、村民、特殊群体等。人民法院住莫特格村工作队出资8万元为两户特困家庭解决2套80平方房屋让村民住上砖房,接待来访人员7人次,工作队具体做法是:
积极动员。在自治区党委的号召下,自治县统一部署,法院第一批驻村干部及时到位。根据 三民 活动总体安排,工作队及时开展走访工作,制定工作安排明细表,做到四到位,即:动员到位,人员到位,计划到位,走访到位。工作队与村两委对接,遇到问题及时处理。走访工作队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及进行民调宣传,针对群众在法律、政策上不了解、不理解的问题,以教育引导,解答群众思想上的困惑和疑难。为 三民 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询问民情解民难。工作队坚持 八必须 要求重点访问常住人员、困难户、党员等群体,进到农民家中,仔细询问生活情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填写走访登记表,将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解决。
将村文化室建设成村民的精神家园。村文化室是党的文化阵地、宣传阵地,法院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这个阵地,及时组织传统文化进村队活动,为村民举办 和谐家庭,幸福人生 讲座,为村民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各项文娱活动等。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队认真排查了莫特格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涉及土地方面,工作队根据每一问题的性质特点,并积极协助化解。如:(1)、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对本村村民影响很大。因为莫特格村是农业村,党的一系列针对畜牧业的优惠政策都无法享受,退耕还林后,农民面临无地可种的窘境,且退耕还林的补贴比较低,无法满足村民的日常生活,已经造成部分村民生活贫困、无出路的局面。工作队原本想帮助村里建一处饲草料基地,但经向土管局了解,村无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不允许开垦,无法开展这一想法。(2)、莫特格村在省道318县以南居住村民的搬迁问题。这是村民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因为路南是下潮地,且很多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现在县、乡也已规划在路北建新村,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村民应经自行盖房搬进了新居,但很大一部分村民盖不起房,无法搬迁,造成村民路南路北分散居住,难以统一规划,新村建设很难推进。工作队今年计划力所能及的帮助村里的两户特困户建两套新房子,虽然也能解决一点问题,但也只是杯水车薪。(3)、在莫特格村的13座蔬菜大棚管理的问题。这13座蔬菜大棚(其中3座属村委会所有,其余属乡政府所有)设施齐全,比一般大棚要高出许多,当初建设也投入巨大。但现在除对外承包了三个、村民种植两个以外,其余都在闲置,非常可惜。工作队计划联系对外出租或帮助村民自种。但仅靠法院工作队的力量还是远远顾不及13座大棚。(4)、自来水和网络问题。目前路北新村未通自来水,居民都是吃井水,电信网络也未能入户。生活不是很便利,老百姓反映也比较多。通自来水得靠国家项目支持,投入很大,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才能解决。
真正融入到农村生活中。为了更好的开展 三民 活动的各项工作,与农民交朋友,工作队队员积极参与到本村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备耕、春耕、村民婚丧嫁娶、文娱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真正做到了融入农村生活。
当前存在的问题
村里还有部分道路没有铺设柏油路面。
随着经济改革的迅猛发展,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随着而来的精神文明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匮乏。
继续加强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民民族成分较多,部分少数民族村民对稳定工作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流动人口管理还需加派人手。
相关建议和承诺
对此,工作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承诺。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村上还没有修建居民点道路的村队建设道路。
将村文化室建设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娱乐、宣传、教育等功能的村民愿意来的地方
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将优秀传统文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将传统文化的宣讲做成经常性的精神课堂。
以走访为依托,真正深入到村民的田间地头,与村民交朋友。承诺以季节为节点,与村民 同下农田、同干农活、同忙春耕、秋收 。
1、规划先行的原则。农民建房选址应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和增量,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坡建房。
3、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户农民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处符合面积标准的宅基地。
4、先批后建的原则。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的住房,必须做到先批后建,挂牌持证动工,未经批准不准动工建设。
二、申请审批条件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申请建房,用地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无房户,没有住房的农户;
2、危房户,原有住房经有资质的机构鉴定为D类危房且无其它居所;
3、少房户,农业户籍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且农业户籍子女符合分户条件的;
4、原基拆旧新建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禁止条件和行为
(一)申请建房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申请建房: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2、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予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后又申请建房的;
3、原有建房占地面积确能解决分户需要或者原有建房面积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
4、不按市规划局、新村办提供的或者自选新户型建房的;
5、户籍为非农户口的。
(二)农民建房禁止行为
1、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建房;
2、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开天窗”建房;
3、不准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建房,即在省道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乡道5米以内,村道4米以内;
4、不准破坏生态环境建房;
5、不准在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建房;
6、不准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购置宅基地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7、不准违反质量安全要求建房。
四、审批程序和管理
1、农户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民建房审批表》,经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签署意见,报镇城建办公室审核。
2、在本村、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①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姓名,家庭人口;
②原有房屋宅基地情况;
③申请建房的位置,四至界址、地类、面积和户型层高;
④公示的期限;
⑤有异议的处理方法、途径。
3、镇规划管理人员会同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到实地踏勘,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则,拟建房屋是否属于新户型及建房是否存在矛盾纠纷等情况。
4、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审核把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核发“两证一书”和公示牌。
5、镇规划管理人员和国土资源局人员会同村委会负责人员到实地丈量放线定位,建房户开始动工建设。
6、住宅竣工后,由镇城建办会同国土资源分局、村委会有关人员到实地核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户型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7、农户建房面积限额标准(含附房和庭院等用地)。
①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准超过120平方米;
②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准超过180平方米;
③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地的,每户不准超过240平方米。
五、农民建房保证金收取和管理
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建房放线前由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原则上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标准收取建房保证金。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农民建房必须遵守:①用地面积不超限额;②按自选的户型建设;③按规定时间竣工;④拆旧必须到位。保证金在收取后,由镇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分局、农民建房理事会共同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代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侵占。
待农民建房竣工后,经镇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分局、理事会验收合格,保证金如数退回。
六、处理和问责
1、农民建房户的责任
对农户违反本意见禁止性建房规定的,一律予以。符合建房条件,未批先建的按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2、国土管理和建设规划单位的责任
镇国土管理单位和建设规划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对违规审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村委会责任
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对象
才溪镇计划生育常住人口,符合生育条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外已生育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
确定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挂钩责任制的通知>>规定,实行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挂钩责任制,执行谁挂钩、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计划生育跟踪管理挂钩责任。
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工作职责
镇、村责任人挂钩责任区计划生育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对象,计划生育挂钩责任人必须每月与孕情跟踪服务对象见面,把跟踪落实的情况在每月1-2日填写孕情跟踪管理对象落实情况一览表。
孕情跟踪服务责任自服务对象持证开始、怀孕、生育,至落实上环、结扎措施止,发生政策外生育的直至落实节育措施为止,责任人的挂钩责任方可结束。当年未生育或生育后暂缓落实节育措施的,跟踪服务结转至下一年度,责任人有变动的随着挂钩责任人而变,孕情跟踪服务责任结束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档案整理,要求计生办存档备查。
建立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月报制度
20__年鉴定有农艺工、果树工、电工、电焊工、汽车驾驶员等五个工种4651人,鉴定合格4294人,合格率92%。其中初级工:2089人,鉴定合格1929人;中级工:1661人,鉴定合格1533人;高级工:901人、鉴定合格832人。完成全年计划4400人任务的106%。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首先在年初的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质量管理责任书,明确质量目标、工作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其次,设立了质量管理机构与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第三,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保证了鉴定依法进行;第四,加大了考试现场的巡考和鉴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第五,积极开展鉴定考务管理中实行“两会一监督”制度工作,对考务管理的全程实行质量控制,强化了对鉴定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第六,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受理鉴定投诉。这一系列措施的有效贯彻实行,极大地提高了考核鉴定的质量,保证了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维护了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强了鉴定工作的基础建设
推荐一名园艺专家参加兵团《红枣种植技术》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果树工初、中、高级试卷编写各一套,并翻译维文试卷5套。进一步加强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兵团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我们规范了鉴定文件档案及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同时到师工会参观了他们先进的档案管理方法,这对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试卷批改进一步规范。针对往年试卷批改中存在的问题,今年我中心加大了试卷批改质量管理力度,理论试卷全部收回中心统一批改,同时采用答题卡的形式,极大地提高了试卷批改的效率和减少了错误率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首先,加强了鉴定队伍能力建设。加大了对鉴定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3月,对基层鉴定管理人员举办了一期培训班,组织中心人员讲解了鉴定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鉴定考务管理软件报名录入模板等项内容;组织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兵团举办的劳动保障管理干部培训;对新进人员也及时进行了培训。针对今年四月兵团召开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我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学习,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提高了工作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及工作能力。其次,增加了人员的配备。与就业中心合属办工时,人员可以互相调配,现鉴定中心独立以后,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两名协管员,协助证书打印、整理档案等项工作,减轻了人员工作负担。
(四)制度建设进一步建全、完善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鉴定中心与就业中心考、培分离后,根据工作出现新的情况及新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我中心重新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17条,形成了相对完整统一、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同时制定了各种考务管理套表。这对规范各种鉴定行为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大了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
去年底,我中心对全师持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未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现象。为此我中心上报局党组,对这些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上半年培训、理论考核结束,8月底前完成技能考核鉴定。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都按时完成了考核鉴定任务。
(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围绕经济结构大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大转变及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抓好团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年初,我们对师工业龙头企业:红星科健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研,确定了企业培训、鉴定需求。
调研中发现我师南岗建材有限公司在企业内开展了企业内技师认定,采取技师带徒制度。对职业资格证书激励机制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该企业内工资由产量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三块组成,由于技能工资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挂购,极大地调动了职工持职业资格证书的积极性,这为我们开展企业内鉴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为我们严格质量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七)加强鉴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
针对培训、鉴定设备落后,已严重阻碍考核鉴定的需要,我们拟建立公共实训基地,该基地将实现专业实训功能、社会培训功能、职业技能鉴定功能、科技服务功能,利用河南对口援助农十三师的大好机遇,已列入对口援助计划项目。
(八)进一步拓宽鉴定范围
我师职业技术学校属师教委管辖的中等职业中专学校,其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双证”制度。为此我们对师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员进行了电工职
业技能考核鉴定,并严格考核,使学员们不但有毕业证书同时要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对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都将持“双证”考核鉴定。(九)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根据要求,我中心上半年编制了“十二五”规划提纲。为今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
(十)支部建设工作
今年,我中心又发展了一名新党员。在局党支部争先创优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党员承诺责任书。在劳动保障大厅电子大屏幕公开办事程序、鉴定违规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承诺办理证书时限;认真执行考务管理中“两会一监督”制度。
(十一)其它
认真做好了“金保工程”上线准备工作;做好了各工种技师的申报工作;做好考评员换证及申请培训报名工作、做好了特殊工种培训、考核鉴定报名工作。
存在主要问题:
考核鉴定设备、培训资金投入不够、激励机制难以落实、约束机制手段不硬等。鉴定资金补贴不到位至使今后的工作难以开展。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举办一期考评员培训班并与之签订诚信档案
针对各工种考评员人数不足,但符合条件的人员又太少的情况,我中心将在就业培训中心举办技师培训班后对已申报考评员培训及换证人员,申请兵团在我师举办一期考评员培训班。并加强考评员的管理,与之签订质量管理承诺书。
(二)协助兵团做好技师考核鉴定
对农艺工、电工等人数较多的工种进行了技师申报,共有农艺工技师202人,电工技师102人、焊工技师25人,锅炉工技师15人。我中心将协助兵团做好技师的考核鉴定工作。
(三)信息化建设
我师劳动和社障局自办了网站,鉴定中心相应将建立网页,对相关鉴定政策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鉴定
我中心已与师安监局、兵团技师学院培训部达成协议,对全师特殊工种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将发放特殊工种安全操作上岗证书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目前,已进行摸底报名工作,明年将举办培训、考核、鉴定。
(五)河南对口援助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针对考核鉴定设备落后,不能满足需要的现实,已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纳入河南省人社厅对口援建项目。
(六)考核鉴定工作
今年已培训的特色农业、家畜饲养、计算机操作员、棉花加工、拖拉机驾驶员等工种的进行考核鉴定。
(七)对口援助干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