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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问题研究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3-13 03:52:4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就业问题研究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篇(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走的是一条"资本深化"的工业化技术路线,从而使得中国工业的边际就业弹性十分低下。加入WTO之后,伴随着外资的大量涌入,以及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而导致的储蓄率的不断上升,加之中国稳定的价格水平,这些因素都将使资本的价格相对低廉,企业未来的投资方向将主要是"多用资本,少用劳动"的技术项目,这就使得资本深化的趋势必将继续下去。伴随着资本系数的不断增加,也就是政治经济学中所说的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即使是劳动力总量不变,也会出现"机器排挤人"的技术性失业,这就必然使得大量试图与城市工?分得一碗粥"的农民工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2.知识、信息劣势与就业机会的相对缩小

与资本深化相伴而生的一般都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入WTO之后,中国"资本深化"的工业化增长路线必然以引进技术为主体的技术进步模式为主要途径,与此相关的就业岗位多为知识密集型或者是技术密集型,这对于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说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不仅如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拥有和获得信息方面也属"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学历水平都比较低,有的甚至是文盲或者半文盲,进入市场的能力本来就十分有限,再加上他们与城市寻找工作者相比在获得信息和亲缘、人际关系方面所处的劣势地位,这都大大加剧了他们与城市下岗或者失业者在寻求工作岗位中的不平等地位。此外,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文化、气质、情趣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加之企业主在用人方面的偏见和歧视,也大大缩小了农民工的就业机会。

3.低价优势消失与就业竞争压力的增大

加入WTO之后,伴随着贸易保护对象的相对减少,中国农产品的低价优势必将逐步消失。当前中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尤其是粮食价格已接近或者高于国际价格,入世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将面临国际市场低价产品的冲击,而且由于政府对农业生产的保护和调控力度都会减弱,因此,在农村中通过价格优势来扩大农业就业人数的可能性很小。不仅如此,中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必然是资本深化和通过技术和工艺的运用而使农业从业者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也这会使农业生产中处于边际上的从业者不断地被分离出来,从而使农村人口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

缓解农村人口就业压力的对策

1.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面临着二元结构,二元结构是不发达国家落后的主要标志,因此,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任务就是改变二结构、实现一元结构。按照刘易斯?就业转换理论",由于传统农业部门存在着大量以生存工资来养家糊口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的供给具有完全的弹性,从而工业部门可以获得无限供给的、廉价的劳动力资源,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工业部门转移,工业部门源源不断地获得的超额利润被用于再投资,直至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不复存在为止。按照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部门并不存在剩余劳动力,农业部门当中现有的生产要素已得到了最有效的利用,在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的确有利可图时,农业生产者就会作为新要素者来接受这些要素。因此,农业部门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是向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使他们获得必要的新技能和新知识,从而在实现农业迅速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广泛而深入的安置。中国的农村既存在刘易斯就业转换理论所揭示的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状况,又存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中所揭示的农业中使用大量传统的、落后的生产要素的状况。入世后,中国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提高农业生产要素质量方面所面临的压力必将越来越大。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们在选择职业方面与城市在职或下岗职工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不仅如此,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他们对市场行情、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失业与空位的具体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也会有所掌握,从而大大降低它们搜寻工作岗位的成本。

2.加快城市化建设,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市民待遇"

篇(2)

“青岛·十五街”的商业街规划理念对此给予了完美的解答。在该项目规划设计的前期,我们利用基地现状高差较大的地理特点,引入了“多首层”的概念设计,在兼顾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提升了项目的商业价值。

“多首层”设计是指通过缓坡布道、扶梯等建筑交通元素的布局应用,将一层与二层甚至三层步行街自然贯通起来,将人在一、二层等之间传统的垂直动线转换为自然起伏的曲线,达到两个甚至三个首层的效果,扩大步行街聚拢人流的功能。跨街而立的南北两区不仅不会隔断步行街动线的完整,反而会因为地上、地下贯通连廊和码头式的设计而形成连贯的步行街体系。

“青岛·十五街”这种独创的多首层设计突破了一般商业街对首层的规划理解,使首层的优势空间扩展为原来的2倍甚至更大。该人性化的设计得以方便的将交通人流和周边商业设施的人流引入二层甚至三层的商铺,从而形成一条庞大的人流带,让建筑商街扩展的同时还形成了一个复合型的“内、外街体系”,将汇聚人流的功能充分扩展:外街,即依附于建筑正反两个立面、紧临市政街道而形成敞开式步道;内街则是因建筑的围合而形成休闲购物走廊,两种商街不仅形成了完整的购物走廊体系,还为合理规划商街功能提供了设计上的便利。商街在不同空间上回转,将人的动线曲折化、情趣化,为以后延长消费人群的停留时间创造条件,成为商铺可随时捕捉的商机。

2“情趣化”的街面

体验式的休闲消费是以轻松娱乐、闲庭信步的方式开始的,“阡陌纵横”的购物摩尔(shoppingmall)总是让人的心情紧张而又沉闷。如何才能留住顾客的脚步和目光呢?结合顾客的消费心理和习惯行为,无疑就是要让他们随意漫步,因此就必须为这种漫步的消费提供专门的通道--商业街,并且让所有的漫步者都能在每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能被某一偶像零售店所吸引,这是消费习惯决定的商业必然。

用建筑的方式解释“街”的过程就是对消费理念的一次深度解析,商业街不一定是临着大路的,如长安街;也不一定需要漫长历史的积淀才能形成,如王府井。“青岛·十五街”就是通过建筑来实现商业街的体系化和多层次化(图3),这样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创造使消费者逗留最长可能的商业步行街。只要有了这样一条街,所有商铺都沿街分布,剩下的就是逗留,就是体验,就是消费。

体验式商业步行街,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的,都要做到妙趣横生,它们是真正只有行人通行的步行街。诚然,宽阔的街道成就了体验式商业模式的成功,如巴黎的香榭丽大街、纽约的第五大道,芝加哥的北密西根大街等,都是著名的例子,但是目前世界成功的体验式商业模式开发经验表明,为了获得预期的满足感和惊奇感,理想的购物娱乐大街应该是9~15m宽,而且有弯道。此外,如果街道超过60m长,宽度方面就应该有所变化,以避免视觉上的单调。拐弯的街道可以强化行人的体验,增加行人的好奇心,因为人们想知道拐角那边到底藏着什么东西。当然,为充分营造商业步行街氛围,还应在每个路口建筑物裙楼间设置天桥连通,不仅让行人更方便、安全,还可加强人流和商业物业之间的良性互动。[2]

3“有故事”的广场

根据对当地居民的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图4):除临街商铺以外,综合性的休闲广场也是较为受访者欢迎的商业形态。

“青岛·十五街”成功打造了三个主题广场,分别是:A1区的城市艺术广场(图5)、A2区的T台时尚广场和A4区的休闲娱乐广场(图6)。城市艺术广场营造了一种静谧、典雅、多变的艺术氛围,它以圆形咖啡厅为中心,周围以多层次退台为人与人、人与建筑的对话提供了互动式空间,用建筑艺术创造了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广场,将城市广场融入城市背景之中;A2区的T台时尚广场形态则偏向于严谨、工整,它受横向、纵向及空间多轴线严格控制,连接三个不同的标高,由低到高拾级而上,如同演绎着现代经典的舞台剧。同时利用先进的技术设施和景观,增强其影响力;A4区的休闲娱乐广场则以放大的尺度、精心的植栽,并有机地运用当地的建筑材料,使城市广场华丽活泼的建筑风格与当地的建筑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产生异国情调又令人熟悉的效果,让顾客以轻松的方式逗留、体验、娱乐、消费。三个区域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并汇聚成一个大的中心广场,聚集人气,成为城市的大客厅。

就体验式商业空间而言,广场的特色大多源于环境的塑造,环境能为来访者创造一种地方感,为商户创造一种存在感,同时也能为顾客创造一种温馨的归宿感。国外大量成功案例表明:有经验的开发商会使用一整套共同的设计词汇来塑造地方特色,创造出一种能够支持和吸引商户个体形象的地方感[2]。如广场上修复的教堂,中央喷泉以及公共大台阶等,而且这种地方感又契合了大量偶像零售店和偶像餐馆的环境需求。

4“互动式”的路线

体验式商业不同于传统商业中心的那种平铺直叙的商户构造,它更需要静心的规划和定制化,以满足日间和晚间活动的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成功的体验式商业中心的空间布局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街道式空间可将一些列令人怦然心动的专卖店组织起来,从而强化日间购物活动,而零售店的设计也构成了街景的一部分,它把街上的客人吸引到各种零售环境造就的体验空间中;餐饮设施倾向于围绕着广场等公共空间,或者就在拐角处和“十字路口”的街景中“扎堆”经营。餐饮经常充当起延伸四种主要活动路线的作用:购物活动、家庭郊游、晚间外出活动及游客游览活动。关于娱乐设施的位置,特别要考虑如何满足周末和晚间活动的需求,一方面,为了缓解高峰期的拥挤和排队现象,娱乐设施需要一定的相对独立。另一方面,娱乐设施的“外溢”现象也提供了一个促进零售店销售的机会。如利用影剧院和娱乐设施与零售商店串在一起产生经济效益,并以此来平衡分割晚间活动的实际需要,并产生了一种有利于零售店购物的活动流,从而使顾客进入一种计划之外的体验消费,延长顾客逗留的时间。

5结语

“青岛·十五街”的商业规划和建筑设计由顾客的体验和情感出发,从色彩和灯光,到每条走道的宽度,都具有人性化的设计,使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产生愉悦的心情,不知不觉中就把每个楼层都逛一遍。这是该项目的特点,更是成功的体验式商业中心必须具备的条件。

参考文献:

[1]体验消费下的新商业模式[N].中国房地产报,2006-05-22(036).

篇(3)

一、虚拟企业的内涵分析

虚拟企业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对于什么是虚拟企业,许多学者的观点都不相同。目前学者们都是根据其功能特点专长化、存在形式离散化、运作方式合作化等特点对虚拟企业从产品、信息网络、运行方式3个角度下定义。虚拟企业中的“虚拟”的真正含义在于功能及资源能力和组织机构两者的虚拟化。所以虚拟企业的类型也是从这两个方面的存在形态来划分的。如果以表示虚拟企业的存在形态,s、f表示机构虚拟和资源(功能)虚拟,则虚拟企业的各种经营方式和存在形态都可以以如下函数关系表示:=。由于虚拟企业生产的产品是虚拟产品、信息网络是其运行基础且运行方式合作化,所以可以说虚拟企业是当市场出现新的机遇时,企业为了能够及时响应市场机会,满足市场的需求,以最快的速度推出高质量、低成本、高科技含量的产品,获得市场份额时,将具有开发、生产、经营这种项目所需的不同知识和技术的不同组织(或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开辟市场、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应对其他竞争者的一种企业行为。它是寻求资源最佳配置的一种整合方式,是以共同的市场发展机会为基础的,一旦该机会终结,虚拟企业也随之解体,等待下一次商机和寻求新的组合。因此,虚拟企业是一种动态的联盟。

二、虚拟企业的功能优势分析

(一)强大的学习功能

在知识主导型和知识密集型的现代企业中,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和知识是无法适应产品生命越来越短这种趋势的。学习能力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最终源泉,从学习的渠道方法来看,可以将组织的学习分为内部学习和外部学习,传统企业的学习更多是组织的内部学习而缺乏组织的外部学习。因为他们认为只要与别人分享知识,他们就会失去对该知识的控制,并减少收益,因此都不愿意与别人共享知识。其实,知识只是智力资本的基础,与智力资本并不等同。拥有知识是一方面,而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才是最重要的。正如哈瑞森·欧文斯所说:“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以赚取利润。”但现在企业有了一项更优先更主要的任务,那就是成为高效的学习型组织。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产品、利润不再重要,而是因为在未来社会,如果没有持续学习,企业将不可能赚取任何利润。虚拟企业作为一种学习型组织,其学习类型有别于单向式学习,是双向式的反思式的学习。它强调的是组织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愿景,并通过愿景调节来引导组织学习;通过企业子系统以及不同职能部门的合作而达成的一种双向式学习或反思式学习。虚拟企业的这种学习功能不仅使各方在很大程度上共享相互的智力、资源、人力,取长补短,能不断出现新的观点,创造出新的选择机会和产生新的行动,并在组织合作中将学习到的新的知识、技术、技能和策略快速加以应用。

(二)市场的部分替代功能

著名学者罗纳德·科斯所开创的现代企业理论从制度分析出发,提出了企业起源的假设,认为企业的起源是因为企业节约了市场交易费用,企业具有某种可以替代市场的功能。市场和企业是组织生产的两种方式,前者以价格机制为手段,后者以行政为手段。虽然两者的手段差异悬殊,但彼此可以替代,在经济理性的假设下,根据交易费用与组织费用的比较来判断替代是否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讲,虚拟企业已具有市场的部分替代功能,因为虚拟企业的成立就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虚拟企业的生产模式已由传统的“生产—销售”式转化为“感知—响应”式,即现在的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以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加入到虚拟企业中。例如耐克作为全世界跑鞋样式最多的厂商,它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耐克鞋时,对鞋的样式、材料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是提出自己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消费者被纳入到耐克这个虚拟企业的界限之内,成为部分的生产者。这样,在消费市场,虚拟企业也能节约交易费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虚拟企业在消费资料市场也能替代市场的某些功能。

(三)产业结构的优化功能

产业结构的优化标准包括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所谓合理化,是指所有产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能满足当时条件下的社会需求,产业之间的比例协调,并能有效利用资源。所谓高级化,是指生产经营高层次知识密集型、知识型产品的产业部门在各个产业的比例较大,高层次人才是产业从业人员的主体,高新技术在产业中应用广泛。由于虚拟企业的“感知—响应”模式,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当然是满足传统企业无法实现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另外虚拟企业打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由资源、技术等优势互补的企业组成,各成员企业通过互联网及时沟通,共享资源和技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从而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目的。虚拟企业的核心资源是知识,通过建立相应的核心知识网络,使其核心知识在网络中运作,虚拟企业的知识资源得到了实际运用,核心知识的价值也得到了实现。我们发现耐克作为虚拟企业的一员,它生产的鞋受到大众的普遍欢迎,它有效地利用机制转换、资源组织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在耐克公司内部它主攻设计和营销两大块,公司为员工配置了相应的设备,建立虚拟网络,便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沟通。显然,相对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它实现了该行业的高级化。

(四)企业创新功能

创新不仅是一般性的资源转化,更重要的是它能及时响应社会特定需求,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迅速将资源转化成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而虚拟企业本身作为一种创新的企业,它的创新功能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创新,更有观念创新、产品创新等。其技术创新更多地体现在虚拟企业以柔性技术为基础保持技术领先,坚持不断改进和积极创新,重视高新技术和敏捷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通过采用发达的信息技术,使得企业的信息流动支配企业的物质流动成为可能,同时利用大量先进的网络应用程序来扩大其虚拟销售市场,大大减少了企业间的交易成本;观念创新则体现在“双赢”的企业合作观念和“快速反应”的竞争理念,完全改变了传统企业的“击败对手才是胜利”的竞争观念;产品创新则体现在虚拟企业的生产模式是“感知—响应”式,它主动分析和细分用户的需求,了解用户的处境,从用户立场出发,定制化生产出满足顾客的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所以说虚拟企业在产品方面所完成的任务不仅是向顾客提品,而且更重视向顾客提供其购买该产品背后真正面临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其实产品的价值是隐藏在顾客购买该产品所需要的“解决方案”之中的,虚拟企业给顾客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让顾客看到了产品的隐含价值,使他们产生再次购买的欲望。虚拟企业的这些创新功能使得其获得了传统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

三、虚拟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分析

虽然虚拟企业有很多不同的功能优势,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它的缺点与局限性。比如:(1)不同合作伙伴的企业文化不同;(2)合作伙伴担心其核心技术外泄的可能性;(3)某些企业对于自己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仍模棱两可。针对这些局限性,有必要对它运作成功的关键因素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虚拟企业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企业的全新的组织方式,它成功的关键因素也应当与传统企业不同。虚拟企业成功运作的两个基础是:价值基础和伙伴关系。(一)价值基础:互惠互利和核心能力借助

1.同一目标,互惠互利

为了让虚拟企业有效地运作起来,虚拟企业的合作伙伴之间必须有着共同的目标,并寻求这种目标以便获得满意的成果。其实共同的目标在虚拟企业中起着“胶水”的作用,对于合作伙伴而言是如何迅速明确并努力完成这一目标。同一目标是大家互相配合行动的保证,同样共享利益是巩固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还会强化合作者对目标的信念及合作的信心。如果不能公平公正地进行利益分配,会导致伙伴参与积极性的降低,甚至出现相互抵制的局面,导致合作不能长久。而虚拟企业的成功是依赖于各合作伙伴之间的互相支持与合作的程度,所以建立有效的成员企业绩效评估体系和权力均衡机制以实现利益的有效分配。

2.识别和培养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是企业一组先进技术的和谐组合,是响应机遇,参与竞争所依赖的能力。核心能力原则是选择企业合作伙伴的第一原则,也是决定虚拟企业运作成功的关键因素。其实虚拟企业中的合作伙伴只有具有其核心能力,才有可能参与其中从而互相结合在一起。虚拟企业是“强—强”合作,在未来的竞争环境中做到“大、全、强”已经不再可能,因此虚拟企业要立足市场具有其竞争力,需要对企业自身以及其他伙伴企业的核心能力进行分析识别。虚拟企业整体和伙伴之间识别核心能力的方法:(1)判断哪种能力最具贡献性;(2)判断哪些能力最能使竞争优势持续更长时间。合作伙伴通过识别哪些能力和技术必须由自己开发和维护以避免落入“外部资源陷阱”。虚拟企业根据企业能力的生产力和企业能力的弹性,培养、保持和提高其核心能力,在此基础上,以更直接、更优化的方式,实现最大价值的创新机会。

(二)伙伴关系:互相信任和风险共担

1.互相信任,减少冲突

随着企业虚拟程度的日益加深,管理者必须明白虚拟企业可能是由“那些为了给客户提供服务而必须呆在一起”的人组成,他们可能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相互交流,所以信任显得尤为重要。信任对于虚拟企业来说处于中心位置,选择合适和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对于虚拟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虚拟企业的伙伴之间主要以契约的形式联系起来,同时也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性,不排除个别伙伴出现单方面的违约,或搞弄虚作假、欺骗伙伴,或泄露合同机密的可能性。我们明白信任是一种社会资本,它需要伙伴之间进行大量的方方面面的投资。对于信任关系的建立而言,伙伴之间的沟通尤为重要。虚拟企业既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低成本、间接的、实时的沟通,在合作过程中如果能始终在伙伴之间保持资源共享和信息有效沟通,那么双方对对方的信任度评价也会提高。这样通过建立信任关系可以避免虚拟企业中的管理僵化和减少冲突,降低其结构成本,伙伴之间的相互信任使得他们很乐意提供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并可以大大减少虚拟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

2.同舟共济,风险共担

在传统企业结构中,风险通常是一个企业的事情,由该企业独自完成对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但虚拟企业伙伴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使得其风险更应被看作是共同承担。虚拟企业面临的风险包括:(1)由于市场竞争的程度、环境的变化、技术的进步产生的市场风险;(2)由于伙伴之间的管理方式的差异、地理位置的不同、伙伴的道德风险所引起的合作风险;(3)由于合作伙伴对所使用的技术的相关性、复杂性、成熟性掌握不够产生的技术风险。如果一些掌握关键技术的伙伴退出,可能导致研发项目失败,虚拟企业中途解体;还有由于伙伴所负责部分研发失败,则伙伴的投入将完全损失,若该部分是整个项目的关键部分,则他的失败将可能导致整个研发项目的失败等等风险问题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它可能导致虚拟企业的失败和夭折,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例如1992年Intel公司与日本NMB半导体公司组成虚拟企业以生产快速记忆芯片,但是由于NMB不能按时生产出合格的芯片,导致在产品市场启动时,Intel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一年下降了将近20个百分点。因此虚拟企业中的每个成员都需要承担自身的不足,均需遵循一定的、事先声明的、共同的商业道德规范,并为虚拟企业带来自己最擅长的能力,相互之间取长补短、同舟共济,降低出现投机行为的风险。

四、我国虚拟企业现状及对策分析

(一)现状分析

篇(4)

液体疗法是儿科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特别是混合液的配制在临床上极为常用,但教科书上的常规配制方法较为复杂,液体的组成不易记忆,简易配制方法均以500ml为例,除不够准确外,临床上应用不易实施,一些医师甚至要把简易配制的方法抄在小笔记本上,使用时再翻阅,在临床应用方面极不方便,尤其在急诊科和抢救急重病人,及需要配制特殊张力的液体时显得比较被动。为此,笔者依自己的临床经验,结合有关资料,总结出混合液配制的快速计算公式,以供教学及临床上参考。

1推断过程

众所周知,血浆的钠氯比为3:2,因此,配成该比例的混合液最符合人体生理,这是笔者总结的混合液配制的快速计算公式的理论根据。一般混合液的配制遵循的原则是,该液体的组成的张力为无张或等张,常用无张液为5%或10%葡萄糖,等张含钠液为0.9%氯化钠,1.4%碳酸氢钠,1.87%乳酸钠,配制一般用无张液和高张含钠液,常用的高张液为10%氯化钠,5%碳酸氢钠或11.2%乳酸钠。要想得到钠氯比为3:2的混合液,需用2份0.9%氯化钠,1份1.4%碳酸氢钠或1.87%乳酸钠,即0.9%氯化钠所占的量为等张含钠液的2/3,1.4%碳酸氢钠或1.87%乳酸钠所占的量为等张含钠液的1/3。因此:等张含钠液的量=混合液总量×张力,故0.9%氯化钠的液量=混合液总量×张力×2/3。根据“C稀×V稀=C浓×V浓”,10%氯化钠的液量=混合液总量×张力×2/3×0.9%÷10%=混合液总量×张力×6%同样,1.4%碳酸氢钠的液量=混合液总量×张力×1/3,根据“C稀×V稀=C浓×V浓”,5%碳酸氢钠的液量=混合液总量×张力×1/3×1.4%÷5%≈混合液总量×张力×9.3%。依此类推,11.2%乳酸钠≈混合液总量×张力×6%。剩余的液体用无张液即5%或10%葡萄糖配制。

2配制公式

因此,凡是钠氯比为3:2的混合液,均可按照以下方法来配制:公式1:10%氯化钠的液量(ml)=混合液总量×张力×6%公式2:5%碳酸氢钠的液量(ml)=混合液总量×张力×9.3%或11.2乳酸钠的液量(ml)=混合液总量×张力×6%公式3:5%或10%葡萄糖的液量(ml)=混合液总量-10%氯化钠的液量-5%碳酸氢钠或11.2%乳酸钠的液量3举例配制例1,配制等张液(2:1液)200ml,所需10%氯化钠=200×1×6%=12ml,5%碳酸氢钠=200×1×9.3%≈19ml,10%葡萄糖=200-12-19=169ml;例2,配制1/2张含钠液(:2:1液)300ml,所需10%氯化钠=300×1/2×6%=9ml,11.2%乳酸钠=300×1/2×6%=9ml,10%葡萄糖=300-9-9=282ml;例3,配制2/3张含钠液(4:3:2液)300ml,所需10%氯化钠=300×2/3×6%=12ml,5%碳酸氢钠=300×2/3×9.3%=19ml,10%葡萄糖=300-12-19=269ml;例4,配制1/3张含钠液(6:2:1液)300ml,所需10%氯化钠=300×1/3×6%=6ml,5%碳酸氢钠=300×1/3×9.3%≈9ml,10%葡萄糖=300-6-9=285ml;例5,配制1/5张含钠液300ml,所需10%氯化钠=300×1/5×6%=3.6ml,5%碳酸氢钠=300×1/5×9.3%≈5.6ml,10%葡萄糖=300-3.6-5.6=290ml。笔者认为,该公式计算简单,使用方便,计算迅速,准确实用,非常符合人体的生理,并且可以不用记忆其组成,如果应用在简易配制上,更加简便,特别适用于基层。该公式不但弥补了混合液配制中无简易公式计算的不足,而且具有临床实用价值,值得大家应用及推广。

篇(5)

Abstract:ObjectiveToinvestigatetheinhibitoryeffectsoftheextractfromCirsiumjaponicumFisch.DCtheongrowthofhumancarcinomacells.MethodsMorphologicalchangeobservationandlivecellaccountingwereusedtoinvestigatetheinhibitoryeffectsofCirsiumjaponicumFisch.DConhumanchronicmyloidleukemiaK562cell,hepatomaHepG2cell,cervicalcarcinomaHelacellandgastriccarcinomaBGC823cell.ResultsGrowthofthefourkindsofcellswassignificantlyinhibitedbytheextractfromCirsiumjaponicumFisch.DC,thehighestinhibitoryratewas92.34%andcellmorphologicalchangesincludedshrinkage,roundness,floatingandcrumbling.ConclusionCirsiumjaponicumFisch.DChasreliablecarcinoma-inhibitingeffectsandtheeffectsconformtotheqiandbloodtheory,theMeridian-reachingtheoryandtheliver-kidneyhomologytheor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whichshowsonceagaintheabundanceofbasictheories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whichcanalsobeexhibitedinvitroandatcelllevelandhaveimportantguidancemeaningtoChinesetraditionalmedicineresearchbylaboratorymethods.

Keywords:CirsiumjaponicumFisch.DC;Carcinomacell;Growth;Inhibitoryeffects

科研与临床紧密结合,是提高科研成效、缩短科研周期、快捷为临床提供理论依据的有效途径。笔者从经中医中药治疗取得显著疗效的癌症病例的处方中筛选抗癌中药,发现大蓟提取液有良好的作用。现将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1器材

1.1药材

大蓟生药购于内蒙古中蒙医院药房。取生药适量,六蒸水洗3遍,烘干,称量;用适量无水乙醇浸湿,充分烘干;六蒸水浸泡过夜,武火煮沸,文火煎煮20min,纱布过滤,滤渣加适量六蒸水置110℃高压蒸气锅内20min,纱布过滤;合并两次滤液,2℃冰箱中静置72h,高、中、低速滤纸,0.45μm,0.22μm微孔滤膜逐级过滤;滤液蒸发浓缩、灭菌、4℃保存,使用时以培养液稀释至所需质量分数(以生药计算)。

1.2器材与试剂

倒置相差显微镜(NikoneclipseTE2000-U),超净台(苏州净化设备有限公司),CO2培养箱(GALAXY&BINDER),24孔培养板(BIOFIL),RPMI1640、高糖DMEM(GIBCO),胎牛血清(TBD)。

1.3癌细胞系

人白血病细胞系K562,肝癌细胞系HepG2,胃癌细胞系BGC823,宫颈癌细胞系Hela(均由本实验室传代保种),均常规传代培养。

2方法

2.1分组每种细胞均设对照组(不加药)与观察组(加药),观察组分设高(12mg/ml)中(6mg/ml)、低(2mg/ml)3个剂量组。

2.2加药处理取对数生长期的4种癌细胞,均以2×104/孔接种于24孔培养板,接种24h后加药。加药后:①每天于倒置相差显微镜下观察细胞形态变化;②每隔24h各组均取5孔细胞台朌蓝拒染法计活细胞数,每孔计3次,5孔取平均值,计算出当天的生长抑制率,抑制率(%)=[(对照组平均活细胞数-观察组平均活细胞数)/对照组平均活细胞数]×100%[1],连续6d。

2.3抑制效果的判断与分析①细胞形态的观察与分析;②平均抑制率:6d的抑制率相加取平均值;③最高抑制率:每种细胞各剂量组取其6d中最高的1d。抑制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3结果

3.1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形态的影响对照组:K562(图1)大小均匀,胞体圆整,折光性好,日益密集;HepG2(图2)、Hela(图3)和BGC823(图4)紧贴板壁,胞间紧密接触,胞质透亮,可见分裂相,连续观察,细胞继续生长,集落不断扩大。观察组:加药后8h,K562多数大小不均,胞膜内陷或出泡;HepG2、Hela和BGC823部分胞体回缩,胞质内有颗粒物积累。加药后24h,K562(图5)大部分形态异常,或皱缩或内容物释放形成“鬼影”,板底可见碎渣样物质;HepG2(图6)、Hela(图7)和BGC823(图8)部分皱缩、变圆、脱壁,HepG2(图6)板底已可见碎渣样物质;加药后48h,K562多数崩解;HepG2大量浮起,碎渣量大;Hela和BGC823更多的脱壁并出现碎渣。

3.2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生长的平均抑制率结果见表1。由表1可见,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的生长都有明显抑制作用,但它们的抑癌效果是不同的,如高剂量组中,K562的抑制率最高,可达89.12%,BGC823的抑制率最低,也在62.85%,四者间相互比较,K562>HepG2>Hela>BGC823。

3.3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生长的最高抑制率结果见表2。由表2可见,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的生长都有明显抑制作用,但它们出现的最高抑癌时间不尽相同,以高剂量组为例,K562和HepG2在72h而Hela和BGC823在96h;它们的抑癌效果也不同,K562最高,为92.34%,BGC823最低为65.25%,4种细胞间相互比较,K562>HepG2>Hela>BGC823。表1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生长的平均抑制率(略)表2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生长的最高抑制率(略)

4讨论

大蓟是一种常用、无毒中药,临床应用广泛,本实验显示其提取液对来源于血液、消化、生殖3个系统的4种癌细胞均有明显抑制作用,显示出良好的体外抑癌效果,提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为其临床抗癌应用提供参考。

从形态观察到抑制率的比较均显示大蓟提取液对4种癌细胞的抑制效果为K562>HepG2>Hela>BGC823。中医认为,大蓟“归心、肝经。入血”[2],为血分药,善治血病,故对白血病细胞抑制效果最好;归肝经,对肝癌细胞效果也很好;不入胃经,故对胃癌细胞效果最差;肾主生殖,胞宫司生殖,“肝肾同源”,故对宫颈癌细胞抑制效果强于胃癌。本实验这一结果与中医的气血理论、药物归经理论和肝肾同源理论相一致,再次说明了中医基本理论的博大精深,即便在体外细胞水平上也有良好体现,对实验室手段研究中医药同样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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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稳步、高速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健康观念、生活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提高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已成了人们不懈的追求目标。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当代体育正在以其独特的魅力、无限的活力、多元的价值加速融入生活经济的大潮,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及提高人们生命质量与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并直接间接地扩大了体育产业市场,促进并推进了体育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体育的经济价值和体育的商业价值,本文以体育产业经营的发展背景为起点,对体育产业经营研究动态进行综述,为促进我国体育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

二、体育产业经营的发展背景

经营,可以说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说它古老,是因为自从有了交换就同时有了经营;说它年轻,是因为它在本世纪初才从经济学中分离出来,并只在美国这样一个小范围内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随后迅速在全世界流行起来,形成了多行业、多种类、多系统、多领域结合的、大规模的、真正的多元化现代经营。在逐渐成熟和日趋扩大的经营发展进程中,美国经济学们提出了“体育产业经营”理论体系。

体育产业经营的发展,应该是伴随着体育的生活化、大众化、社会化、商业化等等的兴起,在体育消费不断扩大和日益增长的过程中逐步明朗化的。纵观世界体育产业经营发展进程,横比世界体育产业经营发展状况,可以将以美国为首的英、德、意等高度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先进国家,划分为“体育产业经营高度发达的第一集团”;以日本为首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先进国家,包括韩国、新加坡等少数发展中的先进国家,划分为“体育产业经营发达的第二集团”;以中国为首的所有发展中国家(个别先进国家除外),划分为“体育产业经营发展中的第三集团”。

在这“三大集”中,第一、二集团国家的体育产业的发展背景非常相似。经济发展速度的减慢或停滞不前,带来了提供健康体育、休闲活动等公共事业组织机构维持正常运行的“经费危机”。而解决“经费危机”的最终办法,都选择了将商业经营机制导人原来单纯作为发展事业、社会福利的公共事业组织机构运行之中。从而建立了“不仅适用于盈利为目的商务活动,也适用于社会公共发展事业活动”的体育产业经营新观念。认识到了经营除谋求盈利以外存在着的社会功能,走出了职业体育等于体育产业的误区,打破了体育事业的经营,拓宽了体育产业的经营范畴,在进一步扩大体育社会功能的基础上迅速提高了产业化的参与程度,从而巩固了体育产业的社会经济地位。第一集团体育产业经营的成功,不但为第二集团体育产业经营的发展树立了榜样,也为第三集团体育产业经营的兴起提供了借鉴,并促进着体育产业经营走向了全球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在导入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开始了体育系统内部“经营创收活动”为主的体育产业化尝试。随着社会物质基础地提高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再加上闲暇时间地增多和高龄化社会的开始,体育发展成为了人们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体委“中山会议”把体育产业化列入议事日程。市场经济体制内容正式写进了《宪法》,全国体委主任会议出台了《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足球开始实行“职业体育俱乐部制度”,并在全国正式发行体育彩票,同时开始启动实现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的具体步骤——组建了国家各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国务院颁发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正式启动了“社会福利事业产业化发展”的研究课题。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体育总“局,由原来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教育部正式实施学校教育收费制度,使“适应教育发展,加快学校体育改革进程”成了重要研究课题。因此,借鉴第一、二集团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远大目标,将体育产业发展作为2l世纪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未来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已经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第二次世界体育产业发展高峰的到来,加快了我国与国际体育产业发展的接轨速度,又推动着这个发展趋势可能更快地成为现实。

三、体育产业经营的研究动态

体育产业经营研究,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部份:基础研究,主要是关于体育产业经营的原理、结构、产生、背景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体育产业经营的启蒙研究也包括在内);应用研究,主要是关于如何提供体育机会、制定实施计划、解决体育产业经营中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具体实践研究。

1.基础研究

体育产业经营的基础研究中有许多有价值的成果,其中霍华德(Howard,D.R.)和克朗普顿(J.L.Crompton)两位先生是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代表。他们公布的研究成果不仅介绍了闲暇体育作为产业经营的观点,而且还重点论述了商业经营与闲暇体育事业发展的关系,从而提出了建立闲暇体育产业经营理论体系的研究命题,并且对这个命题的研究,在他们的同期或后期公布的研究成果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因此他们的研究得到了世界各国同行们的高度评价和赞誉。此后,以“对在公共体育M·闲暇体育·体育服务中导入商业经营机制重要性”,和“对在行政为主导的公园闲暇活动中导入商业经营机制以及作为闲暇产业经营包含的实际业务”等课题的研究为起点,在高等院校开始了“对高等院校中闲暇体育的计划制定和高等院校中休闲体育计划的经营”等方面的课题研究。随着再次掀起的世界性健康体育浪潮,虽然,“关于保持良好健康状况的研究”,和“关于保持良好健康状态的相关研究”,在体育产业经营研究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是对于人们是否真正掌握了保持良好健康状况的健康体育方法,是否真正养成了保持良好健康状况的健康体育习惯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如何使其更接近产业市场经营运作的研究,仍然是体育产业经营研究中反复强调的重要内容。在这项研究中,杰尔逊先生发表的“关于对闲暇体育服务计划以及计划制定的研究”成果,可以认为是指导这一时期闲暇体育实践的优秀成果之一。另外,关于将体育产业经营的理论结构、学科特点、重要性等方面作为中心的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体育产业经营的特征分析》、《体育产业中的经营作用以及体育产业经营的作用》、《经营研究成果在闲暇活动研究中的作用》、《体育产业经营与体育社会学的关系》、《怎样在体育产业经营中体现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实例》、《体育产业经营与体育事业的关系》、《体育管理中的体育产业经营学》、《体育产业经营理论体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福克斯艾尔、马斯林、山下秋二、扬奈克斯等,我国随着体育产业化发展目标地明确建立,广大科研人员和体育工作者立足于对体育产业的基本概念等基础研究,重点突出并加强了体育产业的发展对策、方法等应用研究。张发强先生公布的研究成果,将我国目前的体育产业类型划分为“体育的主体产业和为体育提供服务的相关产业、为体育部门开展旨在弥补和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其它各类经营活动”三大类。谢琼桓先生公布的研究成果以详实的数字为依据,在高度总结、分析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李明先生公布的研究成果以系统论述《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时期、体育产业类型和体育产业经营体系》为基础,在理论上初步构画出了“中国体育产业(经营)理论体系”的框架。他公布的主要研究成果有个人专著《体育产业学入门》和《中外体育产业比较与思考》。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体育产业问题的研究日益升温,一批学术论文和专著相继出版,如鲍明晓的《体育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体育市场:新的投资热点》和《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国体育产业发展与管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

2.应用研究

体育产业经营的应用研究,是广大体育产业学家共同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体育产业经营的主要作用,可以理解为“灵活运用体育产业经营的基本理论和原理,解决体育产业中的具体经营问题”。因此,关于体育服务产业实际操作中,如何更好地利用、发挥经营作用的具体方法研究,在应用研究中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顾客”(作为顾客的体育参与者)和“体育产业市场、体育服务产业经营、体育产业经营实施计划”这两大方面。前者主要是将顾客作为体育服务产业的具体消费者,对其行为特征的微观研究;后者则主要是关于体育产业的经营市场、体育服务产业经营、体育产业经营实施计划的功能、评价等相关问题的微观、中观、宏观的综合研究。

体育产业的应用研究,一直是我国体育产业研究的重中之重。因而至今发表的体育产业研究文章大部份集中在应用研究方面。但是,由于基础理论的研究不足,特别是对体育产业认识和理解上的缺乏,再加上经济、产业、经营等必须具备的相关基础知识基础不牢,“精品和名品”长期处于孕育之中,实际中的许多应用研究成了“工作总结”或“国、内外工作情况介绍”或“涉及到应用的研究”。直到卢元镇公布了《体育消费行为与心理及其发展预测》和《中国的老年健康与老年体育》的研究成果,才打破了这一持续很久的僵局。另外,田雨普和杨印川先生公布的《20世纪末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成果,蔡军先生公布的《对我国城市居民体育消费的研究》成果,王天民先生公布的《我国西北地区民众对发行体育彩票态度的研究》成果,周毅先生公布的《中国职业足球的产业化研究与对策》研究成果等等,都可认为是代表作。因此,我国的体育产业应用理论研究,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四、小结

综上所述,体育产业经营是经过“十月怀胎”、“足月分娩”的新兴学科,也是一门灵活运用经营方法,充分发挥体育功能,提高体育功能效率,为所有需要体育的人们提供适时体育机会的实践科学。随着体育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虽然体育产业经营的各种相关研究越来越多,但仍然主要集中在解决体育产业经营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具体对策或具体方法的应用研究。从以上的论述中还可以看出,体育产业经营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研究对象,准确地说:体育产业经营是一门新兴的、以社会学、心理学为起点,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市场学等等各种关联学科组成的“集团科学”,所以“跨学科交叉、多学科结合”应该是体育产业经营研究的一个基本特征。因此,如何结合经济学、经营学、市场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以社会学和心理学为基点,将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丰硕成果灵活地运用于体育产业经营研究,并在具体的体育产业经营实践中体现出来,将成为我国体育产业经营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顾渊彦等:体育社会学[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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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以海口市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

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包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业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

三、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建筑物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用途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物业管理的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规章也不尽完善,在审理物业管理纠纷这些类型各异的案件中,存在着适用法律困难、争议问题较多的现象。笔者试对实践中有争议或急需明确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作出决议的程序问题。

由于住宅小区或商厦的业主人数众多,难以分别行使物业管理权,为此产生了业主大会制度和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部《办法》中规定住宅小区应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但《办法》未对业主大会制度,包括业主大会如何召集、选举如何行使权利、作出决议等作出规定。虽然一些地方性规章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中已有对业主大会制度和管委会制度做出规定,但不尽完善,实践中存在问题仍急需明确。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行物业管理?在什么情况下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如何选举产生管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分别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的选票是否可行?如何确定业主的投票权?是一房产证一票还是一户一票,或确定一定的建筑面积为一票?这些问题很具体,但实践中涉及到当事人切身利益,急需有明确的规定,以便于操作.笔者认为,业主要行使物业管理权实现自治,应尽早召开业主大会,以确定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既可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也可由业主自行召集,但持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在未召集业主大会,业主或其委托人未出席的情况下,分别书面征集业主意见而成立管委会或通过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决议的,不能确认管委会或有关决议的效力。应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或商厦物业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及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前提条件,形成业主大会有效决定的程序。住宅小区或商厦,在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必能全部售完,按《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那么在出售后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呢?显然,待房屋全部出售后才采取上述措施,在全部出售前(这一过程也许很长),业主不能行使其物业管理权,则难以保障业主应享有的权益,但如果房屋出售或入住未达一定的比例,其时房地产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也难以体现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因此,确定房屋入住率或出售率达到一定的比例,方依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管委会,这是保护业主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住宅小区或商厦主要用于出售的,其出售率达到50%以上,或售或租的,其入住率或使用率达到50%以上的,应规定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管理部门组织下或自行召集下,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管委会,这对于保护业主的物业管理权是较为有利的。

关于业主的投票权如何确定,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有效,这是业主实际行使物业管理权的重要一环,应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确定业主的投票权。由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一般以其所享有的房屋面积和共有的面积来确定,如以每一产权人或使用人一票,对购置较大房产份额的业主或出售率不高而为大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似不公平。如单纯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确定投票权及票数,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建筑面积很小的房屋,其业主如无投票权,其权益如何体现?笔者认为,应规定业主或与业主有约定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不论所有或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大小,均应享有业主大会或管委会的投票权,但所代表的票数可有区别。如可以每一单元房屋为一票,或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一票的单位,每一计票单位的建筑面积享有一票,计票单位面积以下的业主,每一产权人有一票,非业主使用人的投票权从其与业主的约定。如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计票单位,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计一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一产权人享有一票。这样既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也充分考虑了小业主的利益。业主大会的决议,如要求所有业主通过方有效,则往往会只能形成议而不决的局面,反而不利于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在合理确定业主投票权的基础上,规定业主大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且这部分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份额达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则可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

(二)关于管理委员会的主体资格问题。

管理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管委会有权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聘用管理合同。在民事活动中,管委会以其名义代表业主。而管委会在何种情况下才是依法成立,是否具备民事、行政主体资格,能否参与诉讼,这些问题目前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管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管委会经业主大会按确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后,应由业主联名或业主大会授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确认。未经登记确认,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管委会予以登记的,视为管委会尚未依法成立。对于依法成立的管委会的主体资格,有一种意见认为,管委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不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对此意见,笔者不敢苟同。《办法》赋予了管委会对外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应视为管委会在物业管理中具备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管委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的合同,其主体符合规章规定,不应以此否认合同的效力。但《办法》毕竟是规章,且在确认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主体资格的同时,必然涉及在实践中已发生的管委会诉讼主体地位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纠纷,管委会能否以其名义参加诉讼?笔者认为,管委会固然不是法人,但其属依法成立的自治管理组织,应属民诉法第49条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管委会参与诉讼既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有关规章中规定其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所派生出的权利义务。但毕竟由于有关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三)关于商住两用楼或商业、娱乐业等用途的商厦的物业管理问题。

与住宅小区的用途不同,商厦主要用于商业目的。在商厦出售、出租后,为了维护商厦业主或使用人的房屋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设施的良好运行,商厦同样需要由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而实践中,许多商厦仍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产份额占绝对优势的大业主直接进行物业管理。由于商厦的档次普遍较高,对提供管理服务的要求更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物业管理则往往以较高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用,常为此引发纠纷。而建设部《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有关服务收费办法,都只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予以规定,未对商厦的物业管理及服务收费进行规定。地方性规章中,亦鲜有将商厦管理纳入物业管理的范畴,使商厦业主如何行使物业管理权,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如何确定既无法可依,也无行政规章可依。由此产生的纠纷难以妥善处理,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应将商厦的物业管理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在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中,以规定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物业管理为基本框架,分别根据住宅小区和商厦的特点,明确各自的服务内容、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方法,以及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方式。

篇(8)

营销伦理就是营销主体在从事营销活动中所应具有的基本的行为准则。营销伦理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虚假广告、盗版、回扣、贿赂等伦理问题极大地困扰着我们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诚信”成为当前大众生活中被提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在2001年有一本《大败局》的书十分畅销,作者通过对瀛海威、秦池、爱多、玫瑰园、飞龙等十家企业之败局的分析,得出了他们共同的三大失败原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普遍缺乏对规律和秩序的尊重;普遍缺乏系统的职业精神。而这三大失败原因多与企业伦理因素有关。在企业营销实践活动中,由于营销实践情形的复杂性和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变动性,我们不可能具体地罗列出营销中所有的伦理问题。本文中我把营销伦理问题明确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为之而不为”的问题,另一类是“切勿为之而为之”的问题。

一、必须为之而不为

1.没有义利并重

义利并重,最起码的条件是以正当经营为前提,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不损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但我们很多企业却连这点也做不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所列举的各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屡见不鲜。例如,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又如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义利并重也意味着企业赚钱的同时要为利益相关者带来好处,并以某种方式回报社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例如广告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批评者认为广告对社会有深刻的影响,他们认为广告促进了物质主义的横行,是利用人的弱点来赚钱。广告被指责为过分强调物质拥有,如拥有某辆名贵轿车或最新的消费电器对人的重要性。

2.不诚信

诚信原则是企业经营之本,除非只想做一锤子的买卖。因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赖于与企业利益相关者长期、可靠的合作。诚信原则要求讲真话,不欺诈。例如,不做虚假广告,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漫天要价,不偷税漏税,不做假帐,不虚报统计数字等等。诚信原则还要求一诺千金,说话算数。譬如,签定的合同要千方百计的履行,对消费者许诺的产品和服务应不折不扣地达到等。可以说,每一项营销伦理问题的存在都与违背诚信原则有关。例如,在市场营销调研的幌子下进行销售、夸大产品的功能、产品安全性、虚假广告等都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存在诚信问题的市场营销行为。

3.不公平

公平原则要求机会平等,如消费者应该有均等的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机会,供应者应该有均等的提供资源的机会等等。任人唯亲、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不按供货顺序供货、同一产品对不同的顾客实行差别待遇等都属于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公平原则也要求公平竞争,这是机会均等原则内在的要求。操纵价格、竞争对手信息的搜集、产品倾销、不公平贸易、限制性供应、排外交易,这些都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的要求。

4.没有互利互惠

互利互惠原则的最低要求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例如,若是通过欺骗性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搞垮竞争对手的,就损害了竞争者的正当权益。互利互惠原则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在于,企业应该考虑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分享,在自己获利的同时也要给利益相关者好处。不安全的产品、虚假的包装、欺骗性定价、产品有计划的淘汰、误导性广告等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竞争对手信息的搜集、操纵价格、掠夺性定价、产品倾销等是对竞争对手利益严重的侵害;货位津贴是对供应商利益的剥夺;污染环境、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等是对社会利益严重的侵害。这些都违背了互利互惠的原则。

5.不尊重人

尊重人就是尊重每个人的尊严、权利和价值。尊重人就是要承认人的差别,承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愿望。尊重人就是要把其他人看作是目的,而不是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即认真地对待他们,承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愿望。尊重人不仅是对企业内员工的尊重,还应扩展到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尊重。而市场营销人员在营销调研中,在直接市场营销中和网络营销中,却经常的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例如大多数消费者调查询问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分类数据,尽管多数是让被调查者选择年龄段或收入段,而不是要求具体的数字,但是有人认为这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再比如电话市场营销的时间和冒犯性,消费者常常抱怨不适时的促销电话扰乱他们的生活。转二、切勿为之而为之

1.欺骗

欺骗是指故意误导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这种不诚实行为是违反商业伦理的最常见形式。欺骗包括对研究数据或会计数据进行歪曲或做假,做误导性广告,以及不真实地描述产品。它的表现还有如篡改花销报告,剽窃其他产品的性能鉴定书,以及不真实地描述财务状况等。欺骗的范围从可能不产生危害或产生极小危害的小谎言到产生严重经济危害或人身伤害的欺骗性阴谋。

2.贿赂

贿赂是指通过购买影响力而操纵别人。贿赂被定义为提供、给予、接受或要求有价值之物,以达到影响官员履行公共或法律职责时所做行为的目的。有价值之物可以是现金或其他资产,也可以是交易完成后的回扣。贿赂使受贿人与其所在的组织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受贿人对其所在的组织有一种受托义务。而贿赂产生的个人利益很可能与组织利益冲突,最常见的贿赂目的是增加销售、进入新市场、改变或规避公共政策等。雇用女郎或支付现金很容易被判定为贿赂,而送礼物的意图有时则很难辨别。送礼可能只是在某种场合表示敬意的一种普通行为,也可能是以将来能影响商业决策为目的。关键问题是送礼的意图和期望的结果。如果送礼的意图是为了影响行为,那就是贿赂。只要礼物在事实上影响了行为,无论是否是蓄意的,礼物都起到了贿赂的作用。如果礼物没有对未来的行为产生影响,则不构成贿赂。但是,有时候很难证明礼物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3.胁迫

胁迫是指用暴力或威胁控制他人,迫使某人做违背其意愿的行为。这既可以是实际的、直接的或明确的,诸如用武力强迫他人做违背其意愿的事;也可以是暗示的、合法的或推定的,诸如一方受另一方压制,迫使其做依其本人意愿不会做的事。受胁迫的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公司,例如强迫一个零售商经营某种特定的产品后,这个零售商才能得到其想要的产品。

4.偷窃

偷窃就是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偷窃包括在内部交易中把内部信息当作自己的来使用,以及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欺诈,还包括使用一个公司的专有信息达到另一个公司的目的,这些信息可能是通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公司的计算机或程序而获得的。价格串通也构成偷窃,因为串通价格比正常高,因此买方要为商品交换付出多于实际需要的钱。在签定和履行合同的时候作假也构成偷窃。因为被侵害方在未予同意的情况下就失去了有价物品。同样,欺骗顾客、过度推销以及不正当定价都是在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取得其财产,它同样可以被视为是偷窃。

三、结语

企业营销伦理是在企业长期营销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它内受企业本身条件如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组织制度等影响,外受宏观环境制约,尤其还受到个人本身的道德素质高低的影响,因此,分析营销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对其治理应从这几方面入手。本人将在其他文章中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参考文献:

[1]吴晓波著:大败局[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

[2]陈宝庭刘金华编著:经济伦理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篇(9)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迅速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连续几年的高校“扩招”,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又由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有关各方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认识不深,自身作用发挥不够,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同时,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责和功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高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新体系.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指导和帮助毕业生顺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这一知识群体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使他们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搞好大学生就业指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效的就业指导,能够使大学生接受到最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教育,确切地了解所选职业的特点、职业素质的要求,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为他们事业匕的成功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开端。对社会来讲,有效的就业指导能帮助用人单位选择到所需要的劳动者,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有机结合,为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提供前提条件。同时还能减少社会劳动力的非正常流动,有利于降低失业率,减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所以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动作用。

1当前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现状

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高校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推动下,近几年各高校开展了一些就业指导工作,但从总体上看就业指导工作的体系还不完善,就业指导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在学校教育中所占比重较小,还未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1.1对就业指导工作的内涵理解不够全面

有些高校虽然建立了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但其行政管理职能比较突出,服务职能有所欠缺,还未将就业指导作为一门课列入教学计划;有的高校对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甚至狭隘地把就业指导工作单纯理解为找工作,忽视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教育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就业指导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

1.2就业指导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就业指导人员不仅要向学生讲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而且要帮助学生自我评价、正确定位,因此需要掌握心理学、劳动人事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目前大多数就业指导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就业指导理论知识欠缺,对就业指导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不够,因而就业指导工作针对性不够,效果不够理想。

1.3指导的内容、形式和对象有局限性

目前就业指导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过分强调实用性和时效性,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仅仅停留在讲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指导学生择业等方面。同时,将就业指导工作与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相提并论,强调对毕业生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的教育.以服从和服务于国家需要为大前提,很少能够顾及到大学生的个性、兴趣、能力和特长,加之受到经济、条件、手段等限制,高校主动收集到的社会用人信息量小,致使就业指导提供的需求信息无法满足毕业生的需要和选择,因而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和职业发展的多种需求。

2新形势下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及体系

2.1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

要构建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必须首先明确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针对就业指导的内容,建立一整套适应当前高校就业制度改革发展要求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

从发达国家多年来的大学就业指导实践和我国近年来的指导工作经验看,就业指导工作概括地讲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职业的具体介绍。通过就业指导,向大学生介绍职业分类、职业性质、活动内容和特点以及对就业者素质的要求等,使大学生能全面地了解职业、认识职业、以满足他们的需要。第二,关于个性职业分析、测量和鉴定。通过对大学生职业兴趣、能力及个性心理特征的测量与分析,使大学生比较客观地理解和认识自己.由此帮助他们选择到自己想干而又能干的职业岗位。初步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第三。关于职业选择的艺术方法。就业指导关键是要帮助大学生找到理想的职业.这中间涉及到许多的职业选择活动,如职业预测、职业信息收集、职业选择步骤与方法、自我介绍和职业洽谈艺术、职业选择误区等,这些问题既有理论方面也有实践方面。大学生在挥业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掌握,只有通过就业指导.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参考建议、职业信息,培训就业技能.使他们能借鉴别人的经验,更好地指导自己的择业活动。只有根据以上三方面的内容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才能基本适应大学生自主择业的需要。

2.2构建就业指导体系的原则

要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就业指导应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的始终。当然.就业指导要有阶段性,但应是阶段性的连续,而不是学生毕业时或“双选”时才进行,应从学生入校后就按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使学生做好心理、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准备,以应对社会需求,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2)就业指导是职业意识养成教育。应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职业意识.能科学、现实地选择职业,减少盲目性和盲从性;3)就业指导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的重要环节。在强调全面发展素质的同时,还要强调个性特长的发展,以适应不同职业对毕业生的特长的要求:4)就业指导要始终坚持教育性的原则。就业指导有较强的服务功能。但要以服务为载体,渗透职业价值观的教育;5)贯彻整体性原则。就业指导与思想教育不能相互代替,而要相互渗透。不仅如此,就业指导不只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而应渗透于教育和各科的教学当中。同时还应完善高校就业指导组织的设置、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就业指导计划的制定、就业指导计划理论的研究与评价等。因此,完善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应是有关就业指导理论、法规、制度和机构的有机统一体。

2.3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就业指导体系

新形势下,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应从高校和社会两个层面构建两个体系:

(1)构建高校全过程的就业指导体系。所谓全过程就业指导,就是以职业生涯与发展理论为基础,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学生教育的全过程,而不是临近学生毕业、择业时才开展的临时性工作。高校要以系统论观点为指导,把就业指导作为一个系统.构建一个完善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其特征是:就业指导工作与学生的职业发展愿望相结合,与高校的培养目标相结合.与市场的需要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应按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指导,使学生做好心理、知识和能力准备

,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2)构建社会全员性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学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搞好就业工作,既要求高校的指导应与市场的需求和职业的要求紧密结合,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在全员性就业服务中达到增强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办学活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等目的。其服务形式主要有:建立产学研基地,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邀请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定期来校咨询;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将教育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分层次、多渠道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

3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和理论研究

3.1机构和队伍是做好就业指导的依托

就业指导中心应成为实体机构而不是虚拟机构。应有专职人员、固定的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手段和条件,包括资料室、录放像设备、查寻信息和网上求职的设备以及咨询室和洽谈室等。根据我国高校学生工作模式的特点,应明确学生工作干部即为就业指导人员,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要具备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的素质,包括有一定的理论修养、正确的工作方式、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3.2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

就业指导人员不仅要研究某一专业适应职业的范围.还要研究专业与专业之间的关系,这就可以指导学生在某一专业社会需要不足的情况下就近调适,增强就业能力。从我国人才市场就业指导实践来看,这一部分的理论研究还非常薄弱,尚处在始发阶段,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尤其是针对高校毕业生需要的就业指导理论。而在高校内部也没有一支有组织、有领导的专门研究力量。已开展的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也较肤浅,与其相应的实践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因此在新时期,我国应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组织各方面力量系统研究适应各层次择业者需要的就业指导理论体系.高校更应发挥研究能力强的优势,丰富和发展大学生职业选择指导理论。

3.3树立大就业指导观

所谓大就业指导观不仅要求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全过程,而且要主动介入到教学中的选课指导等工作,使就业指导横向拓展。目前学校增加了选修课的比重,开设了辅修专业,为增强学生的专业能力、提高就业面向提供了条件保障,但学生往往较为盲目。就业指导应发挥指导学生选课和根据专业的社会需要帮助学生选择辅修专业方向的功能,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3.4加强人的个性认识与职业特点研究

篇(10)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篇(11)

    2008 年 5 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实施了“双转移”战略,引导珠江三角洲的传统产业向粤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转移,粤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 以下简称“东西北地区”或“欠发达地区”) 各市县通过与珠三角各市、区、专业镇对口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来承接产业转移。当前,产业转移工业园是珠三角和东西北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主要平台,是东西北新一轮工业建设的主战场。近年,园区用工问题突出,部分园区用工形势严峻。笔者去年 10 月以来对全省产业转移园的企业用工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共调查省级园区 12 个,其他工业园区或开发区( 亦挂产业转移工业园牌子) 4 个,其中市办园和县( 区) 办园各8 个,东、西、北、珠三角各 4 个。每园随机抽取企业职工 20 ~ 25 人,最终有效样本为 332 人,平均年龄 33. 6 岁; 每园走访企业 2 ~ 4 家,共 47 家。现梳理出园区用工问题的表现及成因,并提出对策。本文的研究成果对观察、破解全国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园区用工问题,都具有一定意义。

    一、主要表现和主要影响。

    1. 进园企业招工难,开工不足。

    在 47 家企业( 均系已完成一期建设并投产的项目) 中,有 28 家投产后存在比较明显的用工问题,主要是符合企业需求的员工比较难招或非常难招。有的企业天天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跑,每次往往只能招到三五个人,有时连续两三次一个人也招不到。有的企业出于无奈,只好返回珠三角原地招人。有的企业不仅生产缺工,管理、技术、采购、质检、销售、包装、仓储、搬运等各个环节都缺工,甚至连人事部门亦缺工。

    部分园区招工难的现象正在从季节性向全年性演变,从个别行业、个别企业向多数行业、多数企业蔓延。招工难导致企业开工不足,设备闲置; 有的企业有订单却不敢多接; 有的企业想增资扩产,尽快完成第二、三期的投资计划,却因用工制约而作罢; 有的企业因用工因素放慢了建设进度或压缩了投资规模。

    园区人力资源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偏低。

    部分园区专业化、年青化、技能型、创业型的劳动力十分紧缺,只能大量招用低学历、大龄化、杂工型、流动型的农村劳动力。据有关统计,目前各产业转移园劳动力本地化比重超过 70%,部分园区主要是农村转移劳动力。这些农村转移劳动力多为小学或初中学历,年龄普遍在 30 岁以上。有的企业鉴于招工难甚至将招工对象的年龄放宽到 40 多岁,学历放宽到能基本识字。这些劳动力上岗前都只是经过了简单的技能培训,很多人进厂前为家庭主妇或村里闲杂人员,工作纪律、敬业精神、团队精神、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处理生产中各种问题的能力均较差。特别是有些员工沾染一些恶习,不服从企业管理,依仗自己是本地人、势力大,与企业对抗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现有职工群体文化素质、技能基础普遍很差,即使通过后续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也很难有较大提高,因而各园区要想尽快改变人力资源层次偏低的问题非常困难。

    职工流失率和误工率居高不下。

    如前所述,部分进园企业都是大量招用当地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农民工) ,但由于这些人既要务工,又要务农; 白天到厂做工,晚上回村照顾家庭,往往农闲时来上班,农忙时就辞工; 家庭无事时来上班,有点事就请假,给企业生产、管理带来很大不便。有些职工进厂才一两个月,刚结束岗前培训就辞工,弄得企业又要重新招人、重新组织培训。有些员工接受企业资助的订单培训,但培训刚完、进厂数天就要辞工。很多职工选厂只看工资高低,哪个厂工资高就往哪个厂跳,毫不顾及企业培训投入和生产需要。有些企业几乎留不住年青工人和管理人才。员工频繁误工、缺工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而居高不下的流失率则抬高了企业招工和培训成本,制约着生产率的提高。有些企业本来很重视职工培训,但鉴于职工频繁跳槽,转而尽量减少培训活动或压缩培训时间。

    企业提升用工竞争力难度大。

    用工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劳动环境、薪酬福利、发展机会、生活质量等指标对劳动者吸引力的综合评价水平。目前,受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国内企业用工的区域竞争、行业竞争、个体竞争日趋激烈。但部分园区、部分进园企业的用工竞争力薄弱,未来五年提升用工竞争力的难度也很大。在 47 家进园企业中,有 25 家企业表示提升用工竞争力的空间不大。

    ①这种状态可能使园区招工难、用工荒的问题更趋严重。

    用工问题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

    一是影响项目建设,削弱了企业转移发展的适应性。项目受用工制约,产能和效益上不去。而项目不能提升产能和效益,既不敢涨薪,又不敢满员聘用,陷于“经营难 - 招工难 -经营更难 - 招工更难”的恶习循环。有的项目是通过贷款建成的,因效益不好,直接影响到还贷能力,进而影响到金融机构对园区项目融资环境的信心。二是影响珠三角产业转移的积极性。珠三角部分地区和企业看到产业转移园的用工问题,加重了对产业转移的顾虑,从而降低了推进产业转移的力度。三是影响到东西北的投资形象。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等一系列难题使这些地区的后发制约更显突出,增加了实现追赶和跨越发展的难度。

    二、原因分析。

    1.“重商轻工”是根本原因。

    过去,欠发达地区搞招商引资很难,那种“千工易得、一商难求”的印记至今都挥之不去,以致形成了“重商轻工”的思想。受这一思想的支配,部分地区和园区往往只重视客商的需求,轻视职工的需求。客商有需求,忙前又忙后; 职工有困难,没有谁去管。有些园区服务配套不足,职工生活条件简陋,生活单调枯燥,上班面对机器,下班无处可去。调查发现,在日常生活学习的 24 项基本需求中,②各园区的设施( 设备)存备率和职工认可率都很低。

    ③设施存备率不足 20% 的有 8项,不足40%的有19 项; 有21 项服务项目的职工认可率不到20% 。园区服务配套跟不上虽然对职工生活影响很大,但对企业老板影响并不大,因为老板对很多需求可驱车到市区或外地获得满足。笔者发现,部分地区和园区并非没有资金去改善服务配套、尤其是职工生活学习条件,而是不想花这个钱。“重商轻工”的思想直接导致园区建设起点低、配套差、吸引力不足。有些园区现在想改善服务配套,但因规划问题和用地问题而为时已晚。

    项目层次偏低、实力偏弱,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用工环境。

    部分进园项目层次不高、实力较弱,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用工环境。项目层次和实力,通过其生产环境和工资水平即可看出。生产环境方面,在332 名职工中,有79. 2%反映生产车间存在油污、噪音、废气和其他刺激性气味、灰尘污染和闷热情况,有 49. 1% 反映车间污染比较严重; 有 37. 8% 反映还是站立作业; 有 56. 9% 反映还是处于早上七八点上班、晚上七八点下班的工时安排; 有 31. 3% 反映劳动强度大。职工收入方面,332 名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为 1949 元( 其中部分行业的职工月薪只有约 1400 ~ 1600 元) ,但平均期望收入则为3360 元,总体相差高达 1411 元。很多务工者报怨: 现在在农村打散工,如帮别人插秧、收割、植树、采茶、挖地、搬运、砌墙、做宴席等,一天的工钱都有上百元或一百多元,而在工厂里干一整天才得五六十元。面对职工要求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工资待遇的情况,很多企业显得力不从心。部分企业转移后,看似增强了成本优势,实际上是因成本压力迫不得已,而转移过程对于企业更是伤筋动骨,回归正常生产需经历很长的适应期,在此期间,没有能力对生产环境和职工待遇进行大的改善。

    ④调查还发现,发达地区近年出现的“涨薪潮”对这些企业的招用工构成了巨大压力,使这些企业人心浮动,招工难、留人更难。

    地方政府和园区对企业用工缺乏长远规划。

    部分地区解决企业用工问题表面上非常重视,实际上是权宜之计。常见做法有以下四种。一是通过频繁地举办招聘会或投放招工广告,直接为企业招工服务。有的企业在当地的名声并不好,当地人对他们并不感兴趣。二是政府或园区的劳动部门亲自替企业到市外、省外招人。三是要求当地的职业院校( 技工学校) 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四是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向企业输入农民工。有的地区百般无奈,把村委会都调动起来,让村干部挨家挨户动员村民进厂做工。多数地区和园区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建设、住房建设等方面,没有把用工因素深入考虑进去,用工问题一来,任务层层分解; 企业招到工,担子就放松,以致用工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企业维持廉价生产方式,人力资源投入普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