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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市禁毒委要求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当前全县深入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为契机,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措施,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彻底根除毒害。
二、创建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创建范围和分类。在全县范围内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乡镇一级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进行管理。对本县的涉毒帮教人员人户分离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委托手续,委托现住地落实管理。
根据我县毒情现状,以2005年底各地实有吸毒人员数为主要依据进行划分档次,分类开展创建活动。
第一类:尚未染毒的乡镇,开展“保无毒”活动;
第二类: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数不到200人的乡镇,开展“创无毒”活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创建工作要达到下列工作目标:
1、广大群众对及其危害的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禁毒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新增吸毒人员逐年下降,戒断巩固率逐步提高。
2、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新型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遏制,逐步实现本地籍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的目标。
3、以缉毒情报建设为依托,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有效解决外来人员“零星”贩毒和非法种植原植物的涉毒问题,坚决遏制易涉毒娱乐场所群体性吸毒问题,基本禁绝制毒和种毒现象。
4、各级禁毒机构更加健全,禁毒保障更加到位,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信息化建设更加规范。
三、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禁毒机构和机制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充分履行禁毒职责。
2、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有效的打击,易涉毒场所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破获涉毒案件数、缴获数、查处吸毒人员数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
3、禁毒工作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对及其危害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城镇达到100%,农村(以村居为单位)达到80%,外来务工人员达到80%,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达到100%,各类中小学校达到100%,新增吸毒人员逐年较大幅度下降。
4、禁吸戒毒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复吸人员绝对数逐年下降,总体尿检率80%以上,年度脱毒人数逐年增加。
5、涉毒人员排摸工作深入细致,辖区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禁毒基础工作更加规范。
(二)考核方法
县禁毒委将参照上述5条考核内容,并结合《不合格单位的标准》(附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评分标准,在各乡镇、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和查漏补缺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进行考核。2006年底乡镇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85%,2007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0%,2008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5%。届时,市禁毒委也将根据我县的考核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三)先进申报
县禁毒委将积极指导、帮助乡镇开展好“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将表彰一批创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于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将推荐参加市级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宣传先行。要在日常禁毒宣传教育中突出创建工作的主题,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知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的氛围。同时,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对外来务工人员、易涉毒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禁毒意识,远离。
(二)深入排查,进一步掌握毒情底数。各地每年要开展毒情大排查活动,组织、动员乡、村干部,进一步掌握现有吸毒人员的现状,及时增补吸毒人员信息。努力做到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三)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作为禁毒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职能的作用,按照“攻坚克难”和全员大收戒的要求,稳准狠地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萎缩的消费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的“传染源”。同时,要加强对易涉毒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场所责任。通过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落实措施,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各地在创建工作中要突出社会帮教工作,根据帮教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一是做好接茬帮教工作;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根据戒毒部门的告知信息,做好帮教接茬工作。二是强化帮教谈心尿检工作;各地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提高帮教谈心尿检的针对性和真实有效性,使帮教工作能够反映出帮教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戒毒情况,从而及时发现复吸对象予以打击。三是规范脱毒认定工作;县禁毒办要严格按照有关帮教对象脱毒认定的规定,规范脱毒认定工作,降低脱毒对象的复吸率。四是帮教安置点的建设;根据市禁毒委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帮教安置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率。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县“双禁”工作督导组的作用,按照分片负责、定期汇报的工作原则,组织各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突击督查等形式的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有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依据本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实施创建活动。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县的创建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县禁毒委每年制订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组织对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同时要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且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成效特别显著,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可推荐到温州市禁毒委,评选市级先进。凡创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人财物不到位,造成毒情发展蔓延的地区,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附:不合格单位的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1领导不重视,禁毒保障不力,影响禁毒工作开展的;
2新增吸毒人员比近3年平均数大幅度增加;或出现在校生吸毒的;或保无毒的地区新滋生吸毒人员的;
3帮教措施不落实,年度总体尿检率不到65%的;或者年度复吸毒人数超过本地籍实有吸毒人数30%的,且复吸毒人数在15人以上的;或者毒情较轻的地区复吸毒人数比上一年度大幅增加的;
4基层公安机关均未完成上级下达的缉毒打击指标的60%的;
在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中,市以“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完善创建学习机制,积极推动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的平台建设,引导全市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顺利推进,营造了广大社区居民人人参与学习、个个竞相学习的良好氛围。
市在15个城市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居民学习领导小组,制定社区年度学习计划和社区学习五年规划,以健全社区中心居民日常学习制度为龙头,制定社区学习百分制考核评估办法,建立了“评学、述学、帮学”等多项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覆盖、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
为了确保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作为创建工作牵头部门的该市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18万元改造社区阅览室、健身房、乒乓球室、象棋室、台球室、多功能室等活动场所1400平方米,搭建300平方米的文化舞台,添置室外健身器材20多件套,为居民开展学习文化活动创造条件。
各社区都建有居民图书阅览室,藏书均在1000册以上;累计筹集资金8万多元为居民学习室配备电脑等现代化设备,配备书柜、会议桌、办公桌椅等设施;在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设立报刊阅读栏,为居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了解国内外时事新闻提供方便;开设科普知识讲座,让居民了解掌握科学知识、树立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的风尚,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宣传阵地,巩固读书学习活动成果。同时,各社区自发成立书法兴趣小组、绘画兴趣小组、诗歌朗读小组、党员志愿者服务小组等活动小组,积极开辟文化活动场地,通过形式多样的小组活动,寓教于乐,使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在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中,该市还坚持把创学活动与“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相结合,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爱学习、会学习,切实提高文明意识和文化素质。目前,各社区读书学习活动方兴未艾,在不断满足着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很好地激发了居民合力建设和谐社区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年轻干部锻炼成长,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应聘招考的条件、数量、岗位
1、应聘招考的条件:
①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开展群众工作;
②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以上的2007年-2009年应(往)届生;
③本地生源;
④身体健康。
2、应聘招考的数量:8名。
3、应聘招考的岗位: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应聘招考的程序
应聘招考工作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街道党工委组织科、劳动保障所组织实施,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流程进行。
1、报名:
凡符合应聘招考条件的大学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并填写《市区街道招考社区干部报名表》。
2、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组织科、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认。
3、笔试:
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统一组织笔试,委托有关部门出卷、批卷。
4、面试:
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委托有关部门出题,由上级领导、街道应聘招考大学生到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招考大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5、体检和考察:
对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优秀的大学生进行考察、并组织体检。
6、分配和录用:
录用名单确定后,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讨论,统一分配至相关社区,并办理相应录用手续。
四、大学生录用后的管理
1、人事关系:大学生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区人才服务中心。试用期内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的,可提前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管理: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3、培养:街道建立录用大学生任职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总结、考核和奖惩情况。街道党工委、所在社区对大学生进行跟踪培养,形成培训制度、访谈制度、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帮带制度等。对考核考察优秀的,择优使用。
4、考核:由街道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情况、表现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五、待遇
1、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在聘任居委会主任助理期间,经济待遇原则上初定2000元/月,费用由所在社区承担。
2、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由所在社区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一、指导思想
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典型引路,开展安全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全面建设“四区四高地”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社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工作目标
1.根据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2014年,至少有一个街道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至少有两个街道申报完成市级安全社区。
三、工作分工
(一)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1.拟定完成《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规划》。规划今后3年区安全社区建设,提出3年内至少有一个街道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并达到国际安全社区水平,全区所有街道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社区建设水平的总目标。同时,在国家安全社区创建标准的框架范围内,对安全社区建设体制机制、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品牌等任务提出子目标。
2.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中小企业安全促进项目的指导。安全文化宣传及安全品牌建设,按照市安委办要求拟定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建立居民安全社区认知程度及安全意识调查机制。
3.安全文化展示馆实事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市安监局的要求,以沧浪街道桂花社区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为标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完成市居民社区安全展示馆建设标准。二是落实区内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选定好安全文化展示馆地址,联系有关公司,制定预算方案,选定灭火模拟操作设备、火灾逃生模拟设备、个人急救模拟操作设备,并落实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教学等工作。力争在今年完成3个安全文化展示馆的建设。在展示馆建设完成后,要做好广泛宣传,落实启动仪式,定期组织企业、学校、居民参与到安全展示馆内各栏目的活动中。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文化展示馆安全主题活动,以4月份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月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月“11.9”消防日等为载体,开展主题活动。
4.根据市安监局的安排,组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社区建设培训。在今年6月之前,编制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汇编,购买安全社区创建指南等书籍下发至街道,组织创建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对国家、省、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作详细的解读,提升创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基本能力。
5.邀请国家、省安全社区创建专家对我区安全社区建设进行长期指导,举办1-2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培训,参与培训人员要涵盖街道分管领导、安全员等,进一步增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化程度。
6.组织一支安全文化宣传队伍,进街道、进企业、进社区,就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进行宣讲。由安监局牵头,每个处室各派一名年轻同志负责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宣传、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综合处负责居民安全防火、火灾安全教育等综合性安全知识、监察大队负责中小企业安全、安全标准化,每个季度,每个处室开展宣讲活动1-2次。
(二)各有关部门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在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指导街道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促进项目。2014年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在今后每年逐步推广至全区各个部门。
拟将住建和市容市政局、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作为2014年部门安全促进项目试点。
1.住建和市容市政局
按照自身职能,在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安全促进项目,梳理全区在建工地名称、数量、地址、承建公司、转分包状况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区管建筑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开展安全检查、广泛宣传建筑安全,督促工地组织安全培训、建筑事故警示教育,积极联系市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促进项目,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平江、沧浪、金阊消防大队
按照自身消防宣传工作要求,分别开展消防安全促进项目。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等活动。协同街道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居民消防安全服务、应急自救逃生技能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德合小商品市场、钱万里桥小商品市场、机电五金城等市场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促进项目,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其他各部门
(1)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条线单位参与街道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工作项目、品牌,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现联动、对接和资源共享。
(2)结合自身职能,将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互结合。保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各街道
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区域特色,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充分整合各条线工作,完善安全社区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有关制度,实施安全促进示范项目。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配齐专职安全员。其中,各街道应充实安全社区建设人员队伍,做到街道层面至少选定1-2人从事安全社区建设,每个社区至少选定1人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结合属地网格化网络,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
3.已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街道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目标,继续落实建设工作。抓特色项目建设。结合辖区安全特点,在安全生产、消防、交通、老年人、青少年等多个领域开展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展示馆建设,促进安全文化广泛传播。
四、方法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应对照《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各街道根据自评结果,按照标准要求,拟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自评结果、实施方案于4月16日之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2.开展宣传动员。各街道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安全社区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并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好一次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3.建立组织机构。各街道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卫生、公安(消防、交巡警、治安)、民政、住建等条线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部门不少于3个。建立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4.健全各项制度。各街道应在原有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员职责制度、辖区小区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居民安全公约、事故与伤害预防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切实开展工作,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5.开展调查摸底。各街道应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安全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摸清控保建筑、古旧民宅、群租房等火灾隐患易发地点以及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6.优化活动载体。各街道应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7.整合各类资源。区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积极联动,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特别是要利用好当前各条线工作中的各种品牌,融合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领域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与教育,开展至少6个安全促进项目,全面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良好文化氛围。
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遵循“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围绕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和安全发展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家庭和谐因素,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加快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建设60个以上安全社区,其中力争创建“国际安全社区”1个、“全国安全社区”5个、“省安全社区”10个、“市安全社区”60个。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均有省级以上安全社区。
(二)具体目标:各地要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行选定2-3个社区,作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2012年底前,各地均要力争有市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3年底前,各地均要有省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4年底前,争创若干个国家级安全社区,积极创办“国际安全社区”。2015年底前,多数县市区有国家级安全社区,全市创建1个以上“国际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并组织制定和我市安全社区建设基本标准和评定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安监部门要联合交通、交警、消防、卫生、公安、民政、文化、劳动、电力等相关部门加强具体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做好安全社区命名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工作重点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着力点:城区在街道、社区,农村在乡镇、村等。要坚持自主、务实、引导和“试点先行、分级创建、逐步推广”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城区安全社区建设,推动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着力开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做到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以上2个标准和办法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制定实施方案。
五、工作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拟采取创建标准从高要求、从实制定,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创建层次并行推进,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省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7月)
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各地按省、市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社区,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创建试点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各试点单位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等组织实施(试点)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确定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社区特点开展试点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派工作督查组到各地、有关单位指导、抽查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基础上,制订《市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市安全文化创建评定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2014年)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安全社区试点经验,并大力组织、推荐条件成熟的社区参加“全省安全社区”的评选,推广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各地、各单位推广实施。
在全市全面推进,每年分批启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达到总体目标。争取到2013年底前,各县(市)区均创建1个以上省级安全社区,2014年创建若干个国家级级安全社区,积极创建国际安全社区。2015年创建1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
2015年,实现以公众参与为重点的社区安全促进机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个乡镇(街道、社区)及重点行业和领域。
邀请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对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做好申报国家和国际安全社区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社区创建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重要促进作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是搞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精心安排,科学规划,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社会实践,各地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内容。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要加大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扩大社会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安全社区建设的良性推进机制。
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
地点:XXXXX社区文化广场
出席人员:XX社区两委成员、应急救援队员、退役军人
一、宣布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1、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后营社区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2、预案演练假设:假设今接强台风警报,预计将于中午至明天中午影响我市,由于昨晚狂风大暴雨造成我社区大面积积水,积水达到10公分左右,并考虑到社区商铺和地下室的安全性,现急需数台应急水泵和组织人员进行撤离,请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撤离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指挥调配应急水泵,组织受灾人员撤离组并织抢险工作。
4、险情排除及演练结束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指挥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扫。
具体分工如下:
l、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街道防台、防汛部门、应急救援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街道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演练目标:
1、检验指挥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各自防汛防台风的职责以及对应急预案掌握情况。
2、检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操作性。
三、防台风防汛事故应急要求
l、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社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2、现场下水道疏通。
3、居民小区、社区内平房危房的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力电线的检查与检修。
5、各小区内各部位配电箱、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6、如遇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社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街道及有关上级机关。
四、演练情况及组织活动
XXXX后营市民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主题:XX社区消防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学习
参加(人)单位
社区两委成员、退役军人、社区居民
参与人数
16人
活 动 内 容
5月15日,XX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XX同志组织召开了防汛防台风宣讲活动会议。为全面完善应对防汛防台风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宣讲的主要内容是台风来的前、中、后的注意事项应急措施以及如何提高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XXXX社区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主题:XX社区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活动
参加(人)单位
退役军人、应急救援队员、社区居民
参与人数
30人
活 动 内 容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防汛防台风应对能力,提高人员紧急疏散工作效率,增强广大居民防台风安全意识,5月15日上午,XX社区开展防汛防台风演练。防汛防台风不仅需要有一定的人员投入,物资投入做保障,而且要有充分的组织管理做后盾,要维护社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把防汛防台风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建立24小时抢险值班室。如遇闲情,各部人员要立即按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演习中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自的职责,确保行动的及时性。
五、演练总结: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用一年半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
(一)已有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按年度和工程分类制定工作目标;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在20*年年底前解决。
(二)20*年6月底前解决建设领域20*年*月*日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20*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街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切实抓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
为了确保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青山湖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环保局黄小平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项目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即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城建环保局)、房地产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房管局)、社会事业口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计委)、教育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教体局)、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设在区人劳局)。
各乡镇、街办、园区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实施步骤
按照“领导小组牵头、工作小组运作、乡镇街办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分为制定还款计划、监督按期还款、总结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还款计划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经工程所在地乡镇、街办、园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双方意见和计划安排认可后(签字盖章),由施工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并局面上报负责清欠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区城建环保局。还款计划经区城建环保局汇总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抄报市建委。
(二)监督按期还款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欠款单位按还款计划偿还欠款。
(三)总结检查验收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总结报区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办、园区对当地工程项目的清欠工作负总责。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指导,负责本部门的清欠。
(一)各乡镇场、街办、园区要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不含省属、市属、区属单位的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并带头清欠拖欠项目,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的汇总统计工作。
(三)区财政局、区计委、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负责督促乡镇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从本级财政中每年安排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由区财政局牵头,并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区城建环保局搞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区房管局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五)区计委负责对区级其它(社会)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主要包括:民政、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劳动、人口、工会),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六)区教体局负责区属中小学教育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加强对各乡镇、街办、园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20*年11月底前解决20*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制定20*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还款计划,确保20*年6月底前完成兑现工作,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八)区直各部门要负责本系统内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抓好落实。
六、工作要求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外,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包括街道工委、办事处),原则上不得在社区内设立对应机构或下达工作任务。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入社区或需要社区协助完成,属于常规性项目,可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属于临时性项目,需要进入社区或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要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二、社区工作准入的审核机构
成立*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负责区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社区工作的审核。由区民政局、街道办牵头,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综治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办公室设在区社区办。街道可参照成立相应审核机构,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进社区工作的审核、审批。
三、社区工作准入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单位向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填写《*区申请准入社区工作审批表》,注明申请事项内容、进入的时间、下放社区的相应权限和划拨的工作经费等项目。
(二)初审。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对其申请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初审。
(三)征求意见。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征求半数以上街道和一定数量社区的意见(或实行听证、公示)。
(四)审批。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审核,报主管区长和主管书记审批。
四、社区工作准入的实施
经审批准入社区的工作项目,由区社区工作准入审核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持审批表与各街道办事处联系,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严格按照《*区申请准入社区工作审批表》批准项目予以执行。对经审批进社区的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在任务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完成。任务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费随事转、事随责走、责随权变”的原则实施。
二、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我们社区以小区保安队、社区义务消防队为消防安全防范主力军,以他们控制面,做到管理有序、措施得力、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每月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保安人员负责各小区,社区消防志愿者负责控制线,居民组长负责门巷,从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网络辐射到辖区重点地段及各小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在防火检查中,我们始终做到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重点隐患不失控;严防范,做到不留死角,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今年以来,社区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及社保队员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中,查处消防安全隐患二起,如:衣庄街25弄2号袭明拆房队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公元路9号刚泰拆房队违章自制电火炉取暖。当即进行整改,并处以警告,消除了火灾隐患,确保了一方平安。
三、宣传教育活跃,群众意识增强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墙报、横幅、黑板报、录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另一方面我们请周浦消防队为辖区居民进行“消防知识进社区”讲座。社区不仅组织居民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他们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会逃生自救。而且在拆房空地进行消防安全实地演习,我们用一只铁桶装上汽油将火点燃,义务消防队和居民拿着灭火器将火扑灭,使大家掌握了一般的灭火知识。
四、防火条件改善,安全措施落实
其一以派出所负责消防的民警为龙头,整和辖区各类消防安全防范资源,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群防群控。其二是各安全小区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志愿者为骨干队伍对辖区所有小区全部纳入消防安全防范控制网络之中,以保持辖区内消防安全处于良好的态势。其三为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把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辖区内,我们与小区居民签订了居民防火公约。
社区矫正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原则。社会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
期限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二)积极稳妥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整合
资源,挖掘潜力,重点突破,逐步规范,全面推进。
(三)密切配合原则。社区矫正工作一是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
(四)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的过程必须坚持依法、透明、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适用范围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五种罪犯,作为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
“三无”(无固定住处、无亲友帮助、无就业条件)、“三假”(假身份、假户口、假地址)和未掌控(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有人无档)人员,不列入社区矫正范围。
四、主要任务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监督管理。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漏管、脱逃,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实施帮扶。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四)考核奖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中旬)。摸清镇辖区内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的底数,选定矫正对象;制定《县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启动运行(2011年9月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着力推进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安排社区矫正警察进驻村(居),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规范工作(2011年10月—12月)。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及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规定和具体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镇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健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账。
(四)总结提高(12月以后)。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升矫正质量。
六、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我镇在党委、政府和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实施,派出所和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办、财政所、工商所、计生办、民政办、镇团委、工会、妇联等负责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镇综治办要积极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司法所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确保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
派出所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去向不明的,组织追查;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所)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所)执行;解决户口被注销、暂时无法落户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户籍问题,做好管理工作。
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矫正工作,对本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造册、建档,掌握去向、保持联糸、观察表现、定期进行回访,加强社会教育和心理矫正以及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并及时向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配合人民法院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适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征求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在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
二是要配合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执行变更、执行终止等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三是要配合民政办将社区矫正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低保救助,为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帮扶。
四是要配合财政所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装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是要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和督促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核定编制有计划地考试录用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人员不足问题。要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等,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进行创业帮扶。
六是要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社区矫正组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所必需的帮助。
七是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引导、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各种正当的个体私营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教育管理。
(三)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主要由专门的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包括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
专门执法人员是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公安民警和派驻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宣告、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工作。
社会工作者是指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经政府公开招聘、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和社会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的人员。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志愿者组织登记,自愿无偿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教育帮助工作的人员。
七、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稳定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
(一)人员保障。要逐步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专职聘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结合实际,聘请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或教育学知识背景的人员,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从事社区矫正具体工作。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律师、医生、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颁发聘书。
(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年度财政预算,以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辅助人员聘请费用、业务装备经费、外出矫正对象的调查跟踪管理、困难救助、突发事件处置及台账档案等。
八、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
(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贯彻上级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级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或安排,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必要的工作措施;拟定社区矫正突出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三)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事项、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县社区矫正办公室要为矫正对象建立正式档案,一人一档;司法所应当为矫正对象建立相应的副档,副档内容一般为正档复印件。为便于工作,管理、教育、奖惩各类文书材料原件可先归入副档,专人管理,规范齐全。
(五)学习培训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培训以集中为主。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依法科学”的工作原则,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区稳定。
(七)统计分析制度。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的动态掌握,切实发挥动态分析工作对防范突发事件和重新犯罪的基础作用,增强教育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镇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规划,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社区服刑对象的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依法被判处的“五种罪犯”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做好数据统计和登记建档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目的,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完善我市防空防灾应急疏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居民防空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为创建富强、文明、和谐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原则。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训练演练,提升社区居民防空防灾应急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共同建设原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以乡镇、办事处为主导,各级民政、地震、应急、民防(人防)等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拓展人防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发展的路子,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建设、督促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使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与社区一站式服务紧密相联,形成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社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着眼未来,统一规划,科学安排,重点建设,分类指导,积极创新,探索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全市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覆盖率。
(四)坚持规范高效、实在管用原则。明确社区防空防灾的建设标准,完善机制,配套制度,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规范化;坚持社区防空防灾建设与社区组织、制度、档案、基础设施等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资源和优势,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人力、设施等方面的使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应急办综合协调。各级民政、民防(人防)、地震部门指导,成立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或书记)兼任,工作人员(由3-5人组成)主要由社区选派人员兼任;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组织机构,悬挂工作站牌、《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职责》(附件一)、《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制度》(附件二)(由民防局负责制作发放、辖区负责安装);建立工作台账和资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台账内容》。
(二)制定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由各级地震、民防(人防)和民政部门指导,按照“简明扼要、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工作要求,针对辖区防空防灾要求和社区实际,制定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分工、组织指挥、疏散路线和有关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周边环境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并报市、县(市)人防部门备案。
(三)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利用社区广播、室外宣传栏、展板等载体,积极开展与防空防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知识教育及防护技能训练,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防空防灾教育宣传室,配备防空防灾的书籍供居民阅读,使社区居民掌握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印刷品、音像资料、应急车辆、器材展示由民防局协助提供。
(四)建立防空防灾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每个社区组建10-20人的志愿者队伍,制定、建立志愿者手册和登记卡,并定期组织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要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教案、有考核。志愿者队伍主要负责各种灾害的先期处置、组织居民应急疏散和各种灾害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完善防空防灾应急设施。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三区灾害应急工具房、LED统控报警装置由市民防局负责建设、安装,辖区负责选址,各种应急抢险救灾器材由市民政局负责配备发放(参看附件四)。志愿者队伍应急包由市地震局负责配备发放。两县一市参照三区标准,组织应急设施建设、安装、购置、配发。各类防护装备由社区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使用、保管、保养账册。做到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养,保证所有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六)设置实施示意图、利用好人员疏散场所。居民小区要在醒目位置安装人员防空防灾应急疏散示意总图,单元楼要设置人员疏散编成表。社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人防工程,绿地公园和小区活动场所等开阔地域,建立应急疏散场所。疏散场所均应向居民公布,设置明显标识,便于引导居民疏散和避险。社区人员疏散示意图由民防局制作,各辖区地震(科技)局提供社区疏散示意图,社区负责选址、安装。
(七)组织应急培训演练。由各级应急办综合协调落实,地震、民防(人防)、民政、教育、卫生部门指导,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居民防空防灾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技能。社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要求有演练方案、演练总结及演练现场音视频资料以备检查。
(八)完善台帐资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落实,民防局备案,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防空防灾进社区工作,具体阶段为: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每个县(市)区选择5个社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社区防空防灾试点建设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25%;
2015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60%;
2016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100%。
五、检查考核
由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地震局、民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定期对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达标先进社区实施奖励,对建设标准不高、不达标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县(市)区年终量化考评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社区防空防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防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全面推进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作为各部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预防比救援更人道更经济的理念,认真筹划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顺利发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