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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港人大办[20__]56号文件精神,下面由我将今年以来,我队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20__年,泉港交警大队在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围绕“整秩序、防事故、保畅通、促安全”工作中心,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据统计,今年1-12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27起(含路外),死亡38人,受伤568人,经济损失39万7千6百元,与去年同比分别、、、。现将今年大队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我区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整治,查处违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1.以量化考评为载体,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大队制定了查处交通违法,净化路面环境的岗位责任量化考评方案,通过当月与上个月的量化对比,以及各中队辖区违章率横向对比,全面衡量各个中队工作的好坏。
2.突出重点,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根据我区的情况,将取缔柴三机、非法拼装车、二轮摩托车超座等作为违法的重点,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几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下降,有效地净化了路面交通。
3.开展酒后驾驶、超载、超限及反盗抢等专项整治。大队结合夏季、冬季交通违法百日大会战及与交通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超载超限的专项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警种联勤的交通整治专项行动,1-12月份共开展26次行动,拘留无证驾驶人员78名,醉酒驾车人员5人,查获赃车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同时,从5月份开始联合交通局开展超载超限的综合整治,纠正超载交通违法行为547辆/次,形成严管的氛围,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整顿的工作措施,大队强化管理,通过划定禁止通行区域,引导上述车辆安全通行,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救援机制,有效地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5、加强“外挂”车辆及土方车的安全管理。大队联合交通、农业、运管等部门开展统一整治活动。一是对300多辆“外挂”车进行登记;二是对“外挂”车辆的驾驶员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600多人/次;三是严处“外挂”车辆的动态违章行为。
7、加强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大队民警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根据安全社区、安全村校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同时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在中小学校门口规划人行横道,建立绿色通道,为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以安全管理为目标,树立“三种意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片区责任制,实行股队捆绑式联动。将辖区安全事故的责任分解到中队,股室与中队捆绑,建立连带责任机制,通过每月的事故指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预防对策,实行量化奖惩。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泉港的公交事业很不发达,大队积极呼吁政府及交通有关部门开通公交线路,在大队努力下,取得成效。3月份泉港公交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开通了4条公交线路,投入了26部公交车辆,解决了泉港人民出行难的问题。同时为解决涂岭驿坂中学学生周末返家乘车难的问题,大队促成区 财政局、教育局、涂岭镇、公交公司等部门集资6万元补贴公交公司开通周末学生班车。此举大大缓解了因人们出行乘坐非客运车辆而带来管理上的压力,有效地预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树立科学意识,增强科技管理含量。
1.排查黑点,科学预防。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调研,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组织人员对多发点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对泉二路电视台、朝阳公路等5个事故多发路段,对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等隐患开展调研,形成了《泉港区道路交通隐患及整治意见的报告》(泉港交警〔20__〕15号文)上报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支队有关部门,做到预防有重点,整改有目标。
2.加强高科技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运用。利用雷达测速、酒精测试、数码摄像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高科技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能,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3.利用网络技术,加大追逃力度。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当事人进行上网追逃,通过信息资源共享,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5名。同时加强刑侦技术、痕迹、法医技术的运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4起,侦破率达73.68。
(三)树立综治意识,建立事故预防多层防护。
1.进行事故成因分析,建立综治通报制度。交管股建立每月事故分析和通报制度,将事故的主要指数、成因、对策通过综治办向七个乡镇进行通报,纳入综治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形成乡镇领导主动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综合治理的局面。
2.科学规划调研,加强设施建设。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普查调研,积极提供方案,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几项重要工作。一是规划、施划通港路的交通标线,设立驿峰路绿化带警示桩;二是投资6万多元施划南山公路路口减速带及警示桩;三是配合交通局规划增设16座公交亭及交通标志牌;四是根据“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门口人行过街设施、斑马线的设施情况进行普查,形成意见上报区政府。
3.落实客运联系户,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各中队严格按照客运联系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1-11月份,未发生一起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巩固阵地,舆论先行,宣传开路,建立安全防范机制。
为配合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与日常效能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了安全法咨询、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真正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氛围;三是继续在泉港广播电视台开辟《交通与安全》专栏,每周四、五定期开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交警风采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通过各级公安网、报刊、电台、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各项经验和做法,扩大了影响,取得骄人的成绩。今年1-11月份,大队在各级媒体刊播(登)稿件总队网站47篇、支队网站165篇、中央级媒体55篇、省级媒体272篇、市级媒体402篇、区级媒体94篇(条)。
三、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道路存在的隐患
全区各主要道路的交通基础设施不够科学、完善,尤其是一些交通流量复杂的交叉路口路段大部份存在标志标线不齐全、未合理设置绿化带开口、未进行路通渠化等隐患;其次一些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也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隐患,尤其是朝阳公路和小坝公路,该路段沿线的临水、临崖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极易出现因车辆坠落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如下所列:
1、驿峰公路大部分无路面标线,路口未设立警告和指示标志牌,道路中央中心绿化带开口处还未设置机动车减速垄;通港公路缺少部分警告和指示标志牌。
2、朝阳公路、坝头公路的旁山险路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容易引发群死
群伤性重特大交通事故;
3、泉二路电视台、交警大队十字交叉路口由于缺少必要的标志标线、
红绿灯控装置导致事故频发;
4、324福厦路驿坂街、涂岭街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国道的道路
交通安全;
5、泉二路生活区路段,因未设置隔离带等交通渠化设施,行人可以随
意穿行道路,加上道路两侧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致使该路段混
合[:请记住我站域名/]交通严重、交通秩序混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车辆主要隐患
1、我区现阶段仍有约三百多辆柴三机、非法拼装摩托车在从事载客运输,在界山镇、南埔镇、峰尾镇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本身就存在大量安全质量隐患,且违章停车、非法营运、严重超载等现象普遍存在,给我区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安定因素;
2、由于泉港正处在经济开发的大环境中,大量的外挂车辆流入泉港地区,其中就存在一定数量的无牌、假牌、报废的大货车为工程、工地非法运输、运载沙石、土方等现象,加上受工程进度的影响,土方车、运石车的超载、滴洒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3、客运车辆运力不足、群众乘车难,导致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超载滥载现象严重。迫切要求政府及时投入运力以标本兼治。
4、发现一些企业属危险物品类的原料、产品的运载,不是按要求由专用的运载危险物品的油、汽罐车辆来运载,而是非法用不符合运行安全条件的普通栏板大货车来运载,急需整治。
(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方面的缺乏
【 abstract 】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e of the current work in the course of construction, save non-profess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other technical quality of the common problems in construction and professional technical detail problem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treatment scheme for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and make it more effectively strength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management.
【 keywords 】 scheme; Quality security; Pile foundation; Buildings freestone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筑施工非专业技术(质量、环保等)问题及处理
1.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发展,城市的环境工程建设逐步优化,人们的居住水平和要求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同时,由于市场体制的不完善,竞争机制还有很多缺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质量问题,有些甚至出现不均匀沉降的倾斜、整体坍塌等严重质量事故,更普遍的是一些质量通病难以根治,如:房屋墙面空鼓、开裂、起砂、脱落,屋面、墙体、厨卫间的渗漏水等现象,以致后期质量投诉处理难度很大。
措施:
①增强施工技术人员责任心。通过加强岗位技术培训,加强建筑规范标准的宣传和指导力度,强调工程责任质量终身制的后果严重性,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实例剖析、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提高对工程质量问题危害性的认识。
②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制度,加强质量保障体系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加强自查、互查、检查,严格执行质量工序验收制度,严格履行验收签字程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后道工序施工,对验收不合格的,严格执行质量整改和闭合制度。
③加强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工程特点,将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突出这些部位和环节,编制专项的质量控制专篇,并在施工中重点控制。监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在材料、构配件进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加强检测见证和质量平行检验,重要部位和环节应加强旁站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把好现场施工质量监管关口。
④重视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在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减少质量投诉。首先工程设计单位应针建筑物的开裂、渗漏水等通病,应设计通病防治专篇,细化交底说明和处理要点;施工和监理要编制专项施工和监理方案,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严格执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建筑观感质量,提高耐久性,满足更高的使用功能要求。2. 安全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①
对相关施工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② 施工企业自身的内部安全制度不健全。③安全监督部门监管不力。
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明确的安全目标、方针和计划,建立企业安全责任的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高效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普及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提高安全意识。②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减少安全事故。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更新安全设施,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减少或者避免施工人员的伤亡。
③完善施工安全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主要从安全教育、检查、隐患公示和整改方面进行重点监控。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全面量化监管,建立监督和惩戒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房屋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都会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和水污染等。一般来说,噪声污染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所有噪音混杂在一起,可以高达100多分贝,是影响最大的污染。粉尘等大气污染也是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的—个重要方面,多种材料的装卸中会尘烟弥漫、粉尘四起;另外,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渣土、废包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如果处理不当,也会污染周围的水体和大气,还有很多事故过程中产生交通中断、临时停水停电等问题也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措施:
①噪声污染:可以通过错时施工,对噪音较大的施工尽量放在白天进行,板面夜间扰民;也可以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良、更换,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达到减小噪音污染。如在打桩时尽量采用静压桩、或采取改型打桩机等,都可以减少噪音污染。
②粉尘污染:对工地道路加强硬化处理,如浇筑砼路面,既可以减少粉尘污染,又能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安排人员加强渣土清扫、路面保洁和洒水;对施工使用的搅拌器和水泥罐等设置除尘器;运输散装建材的车辆物料采取有效的遮敝措施等。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施工单位应使用带有围挡设施的车辆,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抛洒滴漏;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多余、废弃的土方和垃圾,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
[中图分类号]D922.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033 — 02
当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不断走进城乡居民家庭,电气产品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必需品。然而,随着家用电器的日益增多,生活用电量急剧增加,潜在的电气方面的火灾隐患也在不断地上升,近年来发生了许多令人深思使人心痛的火灾事故。造成诸多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有:设计施工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生产电气设备产品的厂家为了降低成本,生产不合格的电气产品,老式建筑配电线路得不到及时改造,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住宅居民由于私拉乱接引起电气火灾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据初步统计,近年以来,我国每年的电气火灾发生的起数和造成的损失都占到了火灾总起数和总损失的五分之二;重、特大电气火灾的起数和造成的损失占全国重、特大火灾起数的比例更是高达30%。火灾发生后,一般都会留有电气故障方面的痕迹。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准确无误的发现、提取这类痕迹,对于确定火灾原因具有至关重要的重用。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由于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器具以及供配电设备出现故障性释放的热能;如高温、电弧、电火花以及非故障性释放的能量;如电热器具的炽热表面,在具备燃烧条件下引燃本体或其他可燃物而造成的火灾,也包括由雷电和静电引起的火灾。电气火灾中包括漏电火灾、短路火灾、过负荷火灾和接触电阻过大火灾四个方面。家庭电气火灾也离不开这四个方面,由于近年来各种家用电气不断地走进家庭,增加了用电负荷,促使老化的电气线路保障不了用电的需求,导致因电气引发火灾的事故频发,并且一直呈上升趋势。
一、引起家庭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一是电气线路接触不良,当工作电流通过电气线路时,在接点处由于接触不良,在连接处产生电阻形成较大的热量,使连接处温度不断升高,持续高温又促使线路材质氧化进一步加剧,使接触电阻进一步加大,形成恶性循环,产生很高的温度,甚至可达千度以上,破坏线路绝缘材料,使附近的绝缘软化失去绝缘作用,造成线路短路直接燃烧或烤燃附近的可燃物而引发火灾。
二是过电流,原因包括过载和短路。过载是指电流超过正常运行值,会引起电气设备过热;短路是指电流可达正常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和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升高,大大超过允许的范围,如果达到可燃物的自燃点,即引起燃烧从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短路故障的原因主要有,绝缘老化变质或受到高温、潮湿、腐蚀的作用,雷击过电压造成绝缘击穿,机械破坏等。
三是异常电压升高,是电力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因故障原因而导致的工频电压升高,用电设备的发热与电压的二次方成正比而引发火灾。
四是雷击,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雷电放电、反击引发、感应过电压都可能引发的火灾。
二、预防电气火灾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首先,要想有效地预防电气火灾,需要普及一些相关的知识。
在电气火灾中,短路是其中最常见的原因。
什么是短路?首先应在概念上理解,理性的认识,才能在工作中准确的判断。在电气线路中的不同相,不同电位的两根或两根以上的导线不经负载的直接接触称为短路。导线和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故障后,会伴随不同的效应产生如电弧等,发生周围的电磁性物质磁化等现象发生,造成不同的破坏。短路现象可分为一次短路和二次短路。导线发生短路后,会在短路点及其周围产生各种痕迹,称为短路痕迹。常见的短路痕迹就是各类熔珠或者熔痕。如何正确区分是一次性短路熔痕还是二次短路熔痕,对整个电气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是非常关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增长变化,道路交通的明显改观,汽车行业的发展迅速,汽车不再是特殊行业和单位所使用的高档工具,各类轿车、客车(特别是中型客车)、货车遍布我国的城乡及家庭,汽车火灾发生率也不断增高。汽车火灾事故原因与其他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有着本质的区别,汽车火灾事故调查难度较大,起火点、火灾原因难以确定,汽车火灾现场与建筑火灾比较,虽然范围较小,但在燃烧和破坏程度上较为严重,火灾现场残留物比较零乱,在痕迹物证查找和收集方面十分困难,这样给火调人员增加诸多的麻烦。当事人又不能准确提供起火部位,更有甚者提供假的信息,导致无法准确判断起火部位,查明起火原因。因此,火灾调查人员就应该正确掌握一定经验和方法去甄别。
比如在汽车火灾事故的调查中,首先必须注意对烧毁严重的汽车必须要掌握了解该车的基本情况,包括发动机、电气、车身及整个供油系统的工作状态;二是认真作好调查准备工作。调查时必须从全方位入手,对能够引起火灾的可能进行逐一调查排除,缩小勘察范围,确定重点;三是邀请专业汽车维修人员协助调查,避免火灾调查人员走弯路;四是对起火车辆勘察前轻易不要翻动,保持完好的原始现场状态,以免破坏证据;五是勘察与调查相结合,认真把握现场相关人员和证人的调查材料和车辆维修信息。尽量了解起火的全部经过,掌握细节问题,达到准确判断电气火灾起火原因的目的。
总的说,火灾的形成必须具备热源、可燃物、助燃物三个条件。而电气火灾就是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代替了三个条件中的热源,电气火灾的形成有两个步骤:首先是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产生发热或瞬间产生高温,其次是发热或产生的高温部位引燃周围可燃物。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总队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提前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备战“五·一”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五·一”假期的到来提前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绥化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结合机动车和驾驶人变化特点,科学预判形势,专题对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包保责任制。鸡西、黑河交警支队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齐齐哈尔交警支队分析易发生拥堵的点段和时段以及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疏导分流方案。牡丹江、鹤岗交警支队召开“五·一”节前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并针对假期客运车辆运行特点,重点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客运安全管理。佳木斯、大庆、克服麻痹大意和疲劳厌战,坚决打赢“五·一”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
注重源头,强化监管,排治安全隐患。牡丹江交警支队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包保分工组织民警到客运企业开展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基本信息全面摸排工作,将新增途经辖区的外省、本省客运车辆信息资料及时补充、更新、完善,并落实民警责任。鸡西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对辖区s206、s309、x__等主要省县道路进行定期全面细致排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隐患黑点登记造册,及时沟通路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并配合整改。黑河、绥化交警支队会同安监、路政、运管和教育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和校车进一步加强管理。大兴安岭交警支队对各大客货运企业实行驻点督导,安排民警对运输企业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大型货车、长途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制度。
一、消防官兵在灭火救援中伤亡的主要原因
一是灭火救援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不够落实,缺乏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教育培训力度不大,官兵缺乏专门的安全防护训练,应急避险技能不高。三是部分单位在灭火救援工作中忽视安全管理,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四是防护器材装备配备不达标,操作使用不够熟练,维护保养不落实。五是装备操作不熟练,维护保养落实。六是官兵对作战对象情况不明,指挥及处置措施不当。
二、预防灭火救援中消防官兵伤亡的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随着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日趋艰巨繁重,在灭火救援中导致官兵伤亡的危险性也不断增大。各级领导同志要以对官兵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部队团结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灭火救援安全防事故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组织,务必形成军政主官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安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防事故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分析研究,认真查找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不断增强全体官兵的安全意识。要正确处理好训练工作与安全工作、“救人第一”与“自我保护”、“勇敢顽强”与“科学施救”的关系,将安全防护贯穿到灭火救援的各个环节。要不断总结灭火救援和训练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剖析每一起伤亡事故案例,认真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行动上落实安全防事故的各项措施。
(三)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灭火救援和训练安全规章制度,规范灭火救援和训练的安全工作。要建立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定期检查评估部队安全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要建立安全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作战训练安全工作,为作战训练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要完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情况,妥善处理事故。要建立官兵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官兵体检,掌握官兵身体状况。要强化训练课目的安全措施,科学施训,合理安排训练项目、时间和地点,根据不同对象人员的身体状况,安排训练强度和难度,循序渐进,严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障。
(四)强化组织指挥,严格防护措施
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各级指挥员要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和灾害事故特点、规律及危险性,科学评估、判断灾害风险和可能发生的险情,合理运用技术、战术措施。尤其是在化学灾害事故处置中要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配合下进行,严禁盲目指挥。要科学部署作战力量,安排好掩护和机动力量,严格个人防护等级,严格危险区域侦检和警戒要求,严格处置操作规程,明确通信联络方式,明确紧急撤离的信号,严禁擅自行动。特别是在组织内攻救人、作战时,要严密防护措施,始终密切观察现场情况变化,遇有险情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要正确使用器材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适时轮换一线作战力量,防止疲劳作业。
(五)配齐装备器材,做好安全保障
各地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优先配齐、配强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所需的各类防护器材。特别是空气呼吸器、呼救器、防护服、登高防护器材和侦检等仪器设备,切实加强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装备器材及训练设施时刻处于安全可靠、完整好用状态,充分发挥技术装备最佳安全效能。同时,要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和训练中的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实现人员与装备、人防物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灭火救援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官兵伤亡。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我国铁路和公路中分布着大量隧道,例如,京广铁路复线上的大瑶山隧道,全长14295米,太古高速公路西山隧道全长13700米等。长大隧道往往造价极高,而且往往处在铁路公路的咽喉之地,于是隧道内的安全问题也就成为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关于隧道内的火灾问题的解决也就显得日益重要。
隧道火灾
2.1隧道火灾事故简介
1976年10月18日15时15分,宝成线白水江至红卫坝间140#隧道内时,一货物列车脱轨,罐车破裂,引起燃烧爆炸,造成重大事故;1987年8月23日7时34分,由兰州站发出的一辆货物列车在穿越十里山隧道时,由于钢轨疲劳造成货车脱轨,引起撞击起火,造成各项损失及维修费用240万元;1990年7月3日14时56分,襄渝线上一辆货物列车行至梨子园隧道时,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991年1月,一量客运列车行至京广复线大瑶山隧道时,由于一位乘客吸烟致使发生火灾,伤亡20人;2004年8月,在渝黔高速公路真武山隧道,一辆货车突然着火。
2.2隧道火灾危害
由上述案例知交通隧道中的火灾危害性极大,常常以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为结局。不仅如此隧道火灾还会造成隧道设施的严重毁坏,引起短则数小时,长则数十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线路或道路效能中断,使得原定的交通运输受阻,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可见隧道火灾危害性极大,不容小视。
2.3隧道火灾的特点
地形较复杂,隧道平面呈S形,隧道受线路走向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大多数隧道呈人字形坡或S形,如青藏线18#隧道,曲线半径达300米;隧道较长,上述的火灾隧道都很长,如宝成线140#隧道长674.5米,襄渝线上的梨子园隧道长1137米,京广复线上的大瑶山隧道长达18.7千米;火势发展快,隧道本身是一个狭长的通道,隧道内发生火灾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纵向风的影响,当然火势的发展速度也受燃烧物质、着火部位等多因素影响,从处置隧道火灾来看,隧道火灾发展极快,如果在火灾初起的10分钟以内未能采取很好的措施补救,火灾会迅速发展至猛烈阶段,酿成大火使扑救困难;快速处置难度大,交通隧道一般在山区,远离城镇消防队,初起火灾容易失控,现场回旋余地小,一旦发生交通隧道火灾后,尤其是单洞双向隧道又易造成交通堵塞,会直接导致阻碍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消防车到场后,对已进入隧道中的一辆辆车辆和人员疏散任务重,火场供水困难,一旦失去战机,火势失去控制,隧道内就会很快成为地狱般的迷宫,使战斗人员深入内部进行火情侦察、人员疏散、近战灭火和快速处置就会变的十分困难。
2.4隧道火灾原因分析
从以上案例看,公路隧道火灾事故率低于铁路隧道火灾事故率,且事故原因主要在于货车方面,环境条件为辅。而铁路隧道的事故率呈现高发性,原因呈现复杂性,火灾原因总结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司机违章操作,比如宝成线上隧道起火正是由于司机超速,加上制动过猛,使货车出现脱线现象,进而引起罐车破裂,产生燃烧型爆炸;列车乘客吸烟,例如京广复线上由于一位乘客吸烟,致使列车在穿越大瑶山隧道时,引发火灾。其次,列车因素:内燃机车是以油为动力来源,内燃机车的漏油或者一些丝棉类物质成为可燃物;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因为电力系统故障,产生电弧成为火源,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分析上述火灾案例,货车的事故率远高于列车的事故率,且油罐货车成为了诱发隧道火灾的重要因素,而且由油罐货车造成的隧道火灾损失最为惨重。这主要是由于一些铁路站段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擅自违反规定使用油罐装运一些腐蚀性物质或可燃性物质,使得油罐使用混乱;这些都是油罐车引发隧道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最后,环境因素:除了上述的人为因素以及列车因素外,隧道火灾发生时的客观条件也是不容忽视的,例如当时气温因素过高或者气流不太通畅等都是不可忽略的。
2.5隧道火灾防护措施探讨
首先,线路方面:在既有线路改造或新建线路项目中,加强对线路质量的控制,使用抗疲劳、耐磨损的优质钢材,并且在建成养护阶段要求铁路工务单位及时做好检修工作。其次,电气化设备方面:在对线路质量的严格控制基础上,对线路电气化设备应当定期检修,与此同时还应当完善对铁路机车的电气化设备的研究与设计,使之电气化设备更加安全可靠。再者,隧道设施:对隧道内部设施不论是电气设备还是线路设备都应当应当进行严格监控,并且加强对交通隧道防火的监测工作,及时记录相关时间隧道内的状况,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给予修理。列车方面:应当对列车进出隧道的时速进行限制,避免列车由于在隧道旁由于时速过大,导致摩擦起火;尽量采用电力机车,避免使用内燃机车,以免漏油提供可燃物;设计列车时,考虑运用防火、耐高温、耐热的材料来设计,增加列车遭遇大火时的安全性能;关于油罐列车,应当进行严格控制,装运时对货物进行检查,查看是否符合装运要求。规范列车或汽车行驶时的速度等各方面的要求,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尤其重要的是加强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研究并采用一些防火涂料加入其中,改变以往隧道设计中对防设置防火考虑的不足,设置隔墙(隔烟水幕)及防火避难室。使其各行其道。设置足够各防火分区之间设隐藏式防火隔墙,发生火险时可自动启动或由控制中心启动,隔离火险分区,最后,人的方面:首先对司机行为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司机对行车速度进行严格遵循,其次应对铁路一线工人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线路检修、电气化设备的检修工作流程,制定一些奖励措施,提高一线工人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对于列车上的乘客,应当制定相关“乘客须知”,加强火灾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
3结束语
然而隧道火灾的发生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以上的分析是极其有限的,提出的相关措施也是有局限性和片面性的的,对于隧道火灾的原因我们还需要不断进行科学研究以得出更加准确的结果,并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期彻底杜绝隧道火灾带来的惨重损失,使得我国交通运输事业朝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高尚,彭立敏,安永林;公路隧道火灾及预防研究;灾害学;2008,(23)3:85-90;
今年1—6月份,平均日出动警力80余人、警车10余辆,在国道206线、省道昌万公路路、S208线、及城区重点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执勤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和治理。共查处违法校车186辆,客车300多辆,违法停车450起、清理违法记录车辆2000余台次。查处酒驾6起,劝导代驾320余人次。查处无牌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无证驾车等涉牌涉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00余起,行政拘留6人,均创历史新高。1—6月份,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伤人,财产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均略有下降,没有发生一起群死群伤恶通事故。
二、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认真抓好春运“两会”交通管理工作
春运、全省和全国“两会”是一年中首要工作,我队始终把大部分警力摆上路面,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为确保春运及全省、全国“两会”交通安全畅通,先后开展了两次“知了行动”对各类违章行为实行“点上查、线上纠、面上控”。开展了“三超一疲劳”、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处了无证驾车、无牌无证车辆,客车和摩托车严重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路面中队重点巡逻监控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险、杂路段,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坚决纠正各类严重违章行为。大队主要领导还经常深入一线督查,严防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春运“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节日祥和氛围。
(二)大力开展春季管控各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队积极开展整治“三超一疲劳”、“整治酒驾醉驾”等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一是“零超员”整治“校车、客车”。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与县政府督导室成立了暗访督查队,采取超常规措施、超常规手段,坚持“零容忍”打击“校车”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校车”违法行为,受到省总队、市支队高度肯定。同时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强力开展“客车”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零容忍”整治“酒驾、醉驾”。我们把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常态工作,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三是“零距离”整治“涉牌、涉证”。四是“零时空”整治“三超一疲”。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队开展“三超一疲劳”整治,重点把守“三城”、“三线”,并在瑞洪设立服务站,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全天候提供服务,清明节、五·一黄金周等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为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及重点治安地区整治领导小组,全方位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大力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化解动态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是强化客货运安全隐患排查,四见面,将安全隐患消除在客货运企业大门之内,上路之前。三是强化事故多发点和重要路段集中排查。对三级以下公路弯道半径、超高等不符合标准,缺乏交通标志灯安全设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可能导致路面损毁等安全事故的路段等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深化“三访三评”强化隐患排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苗头和隐患排查台账,努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处置的萌芽阶段。共排查矛盾纠纷48起,均得到化解,其中3件为2年以上积案。
(四)充分发挥车驾管服务职能作用
一是“标准化”建设理论考试点。为方便籍新办证人员,我队积极同上级沟通,争取籍新办驾驶证理论考试在进行,(每年新增驾驶人约2万人)并严格按照标准建成驾驶人理论考试点,此举既方便驾驶人,又为籍办证人员节省一大笔经费开支,同时又严把了驾驶人“准入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二是严格按照省总队和市支队文件精神及工作规范标准办理超标电动车实行挂牌办证业务。为方便群众,我们增设5个办牌办证服务站点,同时内设科室主动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上门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超标电动车挂牌(办证)6000余只(个)。
(五)健全事故处理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化
按规范化标准对事故处理办公大厅进行了改造,进一步健全了事故处理规章制度,激励事故处理岗位人员提高责任心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避免隐患发生,加大事故处理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力度,组织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及各中队长进行了交通事故处理培训,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技能,为我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强化宣传教育,“春雷行动”、“打非治违”成效显
为了使“春雷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教育与“五进”活动相结合,与整治县城交通秩序相结合,与治理超限超载相结合,与清理整治“四类”车辆相结合,与交通事故预防相结合。上半年,大队先后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次,在县城街头悬挂过街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播发通告,制作宣传栏目。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正确运用、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此外,大队还专门为中小学生编撰交通安全常识教材,与教育部门联系,在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从娃娃开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半年来,大队出动警力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多辆次,散发宣传材料4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6次,播发通报12余次。先后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中小学校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展出事故案例图版3次。使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县形成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在“春雷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以查处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违法整治。在农村主要针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以及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短途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形成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交通故事故发生,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七)积极主动参与,助推“四城同创”
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关键之年,也是县开展“四城同创”开局之年,交警大队全体人员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身心投入到“四城同创”活动之中。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形象,按照“四城同创”要求,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县城交通秩序、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要素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车辆停放,提高通行条件,增强管理能力的建议得到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进一步加强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会同县团委、县工委组织志愿者上街进行文明劝导行动5次,开展乱停、乱放、乱点等三项整治行动11次,取得明显成效。
(八)加强监控建设,夯实道路客运安全年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部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保障,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降低交通民警的劳动强度,今年来,加强了智能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分别在S208省道(鄱阳石门街至宁都)与迎康公路交叉口、昌万公路与S208省道交叉口(鄱阳石门街至宁都)、迎宾大道与永安路交叉口、206国道(黄埠路段)与S208省道交叉口新增红绿灯电子监控器。通过对该系统抓拍的违法车辆进行有效处罚,对交通违法驾驶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广大驾驶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辖区闯红灯、越线、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该系统启用前下降了九成,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基本达到了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交通参与者的延误时间,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争创道路客运安全年打下良好基础。
(九)深化“三访三评”,致力交管水平再提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2.17视频会议精神,大队深入开展了“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要求各级干部带头深入交通执法一线,深入群众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我大队共走访企事业单位40余家,农村(社区)20余个,人大政协委员50人,基层群众460余人,其中交通事故当事人90人,困难群众151人,散发宣传材料300余份,征求到群众意见和建议30条。针对管理服务、执勤执法、队伍建设、服务效能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剖析,管理服务、执勤执法、队伍建设逐条研究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时限,严肃认真地进行办理,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十)抓教育促整改,全力推进交警队伍建设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队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一如继往地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一月一课”思想政治的学习教育,开展落实“五条禁令”、“公安大讨论”、干部作风整治和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以“创先争优”、“先锋创绩”“百千万内设机构迎评”、“清风进警营”、学习雷锋、学习刘金国活动为载体,抓好党建和广大民警综合素质的提高等工作,从而转变了广大民警的工作作风,增强了民警的敬业、服务、法纪意识,提高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三访三评”为载体,致力改进各项交管工作。按照公安部“三访三评”活动要求,由大队领导分片负责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交通事故学校等交通参与者之中,上门听取他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利用“警营开放日”、“警民座谈会”等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并把群众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归纳,制订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以“作风整顿”为突破,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队大力开展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不折不扣做好县委、县政府规定动作,同时根据我大队制订《交警管理考核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思想工作、内务管理、作风纪律、执勤执法等长效机制。与民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执法执勤责任状》,通过一系列举措,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得到提升。
2012年上半年,我大队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长足进步,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同整个形势的发展还有一些差距,诸如民警的整体素质还不够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还不够足,社会上三无车辆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大,路面行车秩序管理还不够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有发生,打击力度还不够到位,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不广,仍需努力探索。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以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围绕“提升执法质量,提高业务素质,端正执法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以强化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核心,把着力点放在规范执法上,严格队伍管理,严明纪律,继续加强对各岗位民警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全队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严防公路“三乱”行为。
(二)深入推进“三访三评”活动
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探索密切警民关系的新思路、新办法,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警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各项交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落实公安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群众工作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环境和公安交警队伍的满意度,确保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公安交管工作不断进步。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管控
继续开展“三超一疲劳”、学生接送车辆和危险车辆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路面巡逻和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罚。狠抓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路段要深入排查,跟踪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事故。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民警、市政、工商联勤执法,加强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和管理,通过各项整治活动,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效能
近年来,城市在建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越来越严峻,而且大部分在建高层建筑工地都位于繁华的城市中心,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困难,容易造成损失大、伤亡大的后果。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深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
一、在建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
(1)在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高层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设施未设置到位,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尚未建立;有的施工场地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水压低,水量小,消防用水达不到较高着火部位;有的在建工地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池;有的建筑工地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不到位等现象。
(2)在建高层建筑内外存有大量的可燃物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网大量用可燃材料制成,有的防护网属易燃物品;内部存放大量可燃易燃装饰、装修材料;这些设施大部分采用木材、竹子、塑料制品等可燃材料搭建,里面还存放大量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这都大大增加了火灾的荷载。
(3)在建高层建筑内部通道不畅工程在建过程中,建筑材料、脚手架等乱堆乱放,存放物品杂乱无章;有的楼梯间、电梯井等未做防火防烟处理,成为火灾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使人员疏散更加困难;有的工地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随处可见,严重堵塞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对人员疏散、火灾扑救带来极大的阻碍。
(4)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电气设备设计使用不规范。管理人员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严重。由于施工现场电器线路不规范,大多采用临时性线路,导致电线私拉乱接、配电箱随意安装现象,有时电线移动频繁,使绝缘层破损,易引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而引发火灾。
(5)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使用明火施工人员者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薄弱,消防素质偏低,就地生火做饭、乱扔烟头等现象普遍,特别是冬季,有些施工人员甚至烧木取暖,施工现场木料、模板,如果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二、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
(1)火灾蔓延迅速。因建筑物自身的消防设施不完善,建筑内部无防火、防烟分隔,一旦在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大部分呈敞开式燃烧,风力、风向也会加快火灾的蔓延,迅速形成立体式火灾。
(2)人员疏散不畅在建高层内楼梯无扶手,楼面孔洞多,电梯井道口无护栏,楼面穿管预排的凸出物多,物品堆放杂乱无章,由于烟囱效应的作用,高温烟气迅速扩散到各个空间,加快火灾、烟气的蔓延,这些都会对人员安全疏散造成很大的困难。
(3)灭火救援困难。当前我们部分地区现有的消防车辆装备很难满足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任务,云梯消防车等特殊消防车辆也只能接近相应高度的火灾区域进行灭火;有的楼内的消防设施根本用不上,使扑救楼内火灾难度加大,这说明在建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缺乏是火灾难以控制的主要原因。且内部情况复杂,战斗展开困难。如果遇到夜间起火缺少必要的应急照明设施也增加了灭火救援的难度。
三、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的预防扑救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责任施工单位和监管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相关制度,落实各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和各项防火措施,制定火灾应急方案,规范用火用电规程,加强对员工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基本常识的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特殊工种,必须保证员工持证上岗,确保工地用火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消防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防部门要定期深入各在建高层建筑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消防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使存在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3)增加灭火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建筑楼层的不断增加,在每楼层要配足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的数量;在临时供水管道上,每楼层要设置简易的室内消火栓,配备水带、水枪,同时对重要岗位上的员工进行消防设施使用的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一旦发生初期火灾能够及时扑灭。
(4)在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对策由于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发展迅速,专业消防队伍如何快速有效的扑灭火灾成为灭火救援的关键。在建高层建筑由于施工用水需要,大多在内部铺设纵向的临时供水管道,虽然供水管道压力低、流量小,但是在供水困难的在建高层建筑中,扑救此类火灾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消防部队要加强日常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灭火演练,做到情况熟悉,如果发生火情能及时成功扑救。
(5)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运用科学手段,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对系统工作状态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四、结语
当今高层建筑已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特别是有的超高层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地标,社会要发展,经济要繁荣,消防工作也要同步发展。做好这些高层建筑的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不仅对高层建筑本身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构建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一、加气站国内国外状态
(一)国外现状
加气站安全评价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保险行业,保险公司为成长需求产生风险评估需求。20年代60年代至今,加气站安全评价理论在原有基础上渐渐系统化,应用范围也渐渐扩大。撬装式加气站国外国家广泛使用。其中大部分用的是全封闭箱式的,也有的国家用无封闭的箱体。这种撬装式的结构具有防水的效果,还具有防电通透的效果。这种撬装式的全封闭箱体结构,安全可靠性非常高,其采取了大量安全措施,安装有安全阀、紧急关闭阀等,确保天然气不会向外泄漏。这种封闭式的箱子结构,特别方便工作人员对其的控制,保证加气站工作的各部分的安全性。只需要将设备连接上电源跟气源,再连上售气机就可以使用。
(二)国内现状
中国改革开放30年,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汽车在普通工薪家庭已相当普遍,国家石油消费增加到超过3亿吨。这一时期有小部分生产企业在实际运营中觉察到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一套系统的方法,这些企业引用国外一些安全评价方法,给接下来安全评价方法进行理论探究及实处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内的大多是开放式液化加气站。包括压缩机在内的大多主要设备必须安装在机房内。设备安装,管道连接,压力测试和最终的调试等大量的建设项目必须在现场进行的,为质量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跟国外的加气站安全评价相比,我国的加气站安全评价起步较晚,但随着法规等的逐渐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加气站的生产过程分析
加气站工艺流程分析
先是把就加气站需要的物品材料送进来,接着再运送至压缩机中,运用压缩机将这些材料压缩,最终把压缩后的物品材料输送给需要的车辆。据我调查了解加气站组成设备主要有压缩机组、加气机、储气瓶。我们一般所指的压缩机说的是机组体系的主机,压缩机的主机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必须跟系统冷却等装配一起使用,这些装配加起来才被叫做压缩机组。机组的一些运转安排:压缩机各个口都要有一个用作冷却的装配,这些装配后再都安装一个气液分离器。水分和油对加气机和车燃料会产生很大危害。汽缸排气口安装石油缓冲罐,减小压力,保证压缩机正常运作。进出口设有截止阀,出口有单向阀。设有排污设置,定时排除一些废弃物。设有压力热度传导器,测验信号。
三、加气站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辨识
(一)有害物质分析
天然气是加气站中最主要的危害物质,天然气造成危害的类型为甲类,下面对天然气的特征及危害物质进行分析。
1、天然气的组成
天然气主要由甲烷组成,另包含乙烷、丙烷、丁烷、戊烷等烃类以及二氧化碳、氮、硫化氢等非烃物质。天然气中甲烷占主要成分,所以天然气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来源于甲烷,天然气中的其他成分则占成分不多不会产生危害。
节制需采取安全化,主要从降低产生事故的几率与降低事故的严重度两方面。采取措施包括提高设备可靠性,选用可靠工艺技术,危险因素感度,减少人为失误降低。限制能量或分散风险,防止造成能量发生逸散,加装缓冲能量,采取个体防护。相互关联的多种成分配合影响的结果,产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的严重性是偶然的,任意性于必然范围内遵循规律,总统计资料能够发现规律。
2、天然气的火灾危险性
易燃性:天然气极易燃烧,而且速度极快,当其燃烧时会发出很高的温度,很强的辐射。易爆性:和空气中的物质一接触就会产生大量的混合气体,这些气体在遇到火源后极容易爆炸,接着产生一系列后果,爆炸的威力也会增大,最终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3、天然气站车辆伤害分析
加气站机动车辆的频繁进出,若站内道路缺陷、没有完善的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或者驾驶人员违章等均可能引发车辆伤害事故。一般发生的大多是车把人撞了,一些设施被撞,还有就是车辆因一些原因爆炸,这些都会带来很不好的后果,让我们的财产遭受损失。
4、电气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在加气站的考察中,在询问工作人员的口述下。我知道了加气站附近的危险情况,站内不能见一点火花,在加气站附近不能使用任何的电子设备,假如使用会产生空气火花,会引发加气站爆炸,会对国家财产与工作人员的生命产生威胁。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按照2001年4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严重伤害源及长时间或者短时间出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资,伤害物资数目相当于或超于临界量单位。严重伤害源剖析主要为物资的伤害特征跟其数目。《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将严重伤害源分成出产地区严重伤害源和储存地区严重伤害源两种。
2、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指日常管理工作中辨识、辨认系统中或许会发生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毁坏的不明显行为过程。每个加气站都要重视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举行申报、登记建档、备案、按期检查、实时监控,拟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措施预防和节制重大危险源产生燃烧、爆炸事件。
四、加气站划分评价单元
(一)评价单元划分原则与方法
评价单元划分原则是为了方便评价工作有效实施,可以提升评价工作精确性。本文将中联山西加气站划分为加气、储罐两个单元。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方法有: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划分。
(二)划分评价单元的目的及意义
划分评价单元的目的:为简化评价工作同时避免评价漏项,提高不同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应用的准确性,以得出单元危险度的比较概念。因而避免夸大行为,提升评价精确性,降了投入。成为断定某个资源能否安全的紧要特点,资源必须要有效划分。(作者单位: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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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平阳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站成立以来,本着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司法利民的原则,积极推动联动司法、能动司法。随着我县交通事故案件的集中审理,为目前统一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标准、快速化解纠纷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在目前的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侵权方理赔无门,车方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自平阳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站成立以来,我们发现陆续有不少交通事故中的侵权人来我院起诉、咨询,要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返还赔偿金或要求受害人尽早提起诉讼。然而,面对此类案件,作为我们法院却存在左右为难的情况。若肇事方以机动车责任纠纷为案由来法院起诉,则侵权人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根本不能予以立案。同时,事故的受害人可能因为治疗未终结等原因尚未起诉,本院作为中立的审判机关,也无权要求受害人必须来法院起诉。可是如果法院不予受理,侵权人维权无门,病急乱投医,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却又容易激化矛盾。受害人难以接受自己受了侵权还要被起诉,调解难度加大,同时也使得我们法院工作陷入被动,一旦受害人不到庭应诉,也不起诉,而侵权人又拒绝撤诉,案件难以继续审理。从社会大环境而言,“撞人的告被撞的”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很容易引起舆论、媒体过多的关注。
自2012年1月以来,以此为诉请,事故中侵权人作为原告起诉受害人要求立案的就有5例,除了一个案件以不当得利为由在我院其他法庭立案受理之外,其余均经立案法官释明后,放弃了起诉或仅就车辆损失提起诉讼。
通过分析、了解,我们发现该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事故的受害方一般损失不大,在事故发生后往往已经从侵权方直接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或者是领取了侵权方缴纳的交警队事故押金。二是事故受害人怠于求偿,既不调解也不起诉,甚至无法联系。三是事故侵权方均为机动车,且均投保有关保险。由于受害人怠于求偿,不向法院起诉也不参与交警队调解,使得侵权人无法明确受害人的医疗情况及具体医疗费金额,从而无法就已经支付的赔偿金向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
由于车辆保险的普及,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各类保险已经是车主们驾车上路前必备的功课,一旦发生意外也可以有保险公司作为“后盾”,分担风险。虽然从情理、法理上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侵权方先予支付部分赔偿或缴纳交警队押金无可厚非,但是就目前我们遇到的情况而言,倘若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使得事故的侵权方在赔偿受害人之后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险理赔,必将大大的降低侵权人对于事故受害一方的赔偿积极性。长此以往,难免形成“保险公司不参与,侵权人就不拿钱”的不良社会风气。若是如此,一旦受害方经济条件不宽裕,而治疗未终结前又难以得到保险的理赔,且没有了侵权方前期的赔偿,就会陷入“无钱看病”的困境。受害人“无钱看病”,侵权人则“不见保险公司不拿钱”,事故双方之间的矛盾必然因此激化,这不但不利于日后的调解或诉讼,也给社会大环境的安定、和谐埋下了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因素。
二、面对现象找本质,深入研究分析类似问题成因
面对问题和困难,作为司法审判部门,我们法院必须“刨根问底”,从表面现象中发掘更深层次的原因。只有找出问题发生的源头,才能做到“对症下药”。
通过对前来立案或是咨询的当事人的询问与沟通,我们发现目前在类似的案件中造成交通事故中肇事一方的权利难以保证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作为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在发生事故后往往是处于“理亏”的一方,常常带有一种“破财消灾”的心理。因此,在事故处理前期,肇事方先予支付一定的赔偿款也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不少驾驶员或车主缺乏处理类似情况的社会经验与法律经验,一部分肇事方在把现金交付给受害人或其家属时没有要求对方立下字据,或是在缴纳医院的医疗费押金、垫付医疗费后没有保留有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导致肇事方无法在向己方保险公司理赔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所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同时,一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不予配合”更是导致肇事方权利难以保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首先,该类型案件中的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已经从肇事方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或是交警队领取了部分的事故押金,由于已经获得赔偿足以支付目前的医疗费用,且因为法律意识的不足,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的获得赔偿已经“够了”。其中一部分人简单的认为再去交警队调解或上法院不但程序复杂,甚至会反复勾起事故发生时不愉快的回忆,即麻烦又“晦气”。其次,也有一部分受害人因为在事故发生后与肇事方曾经发生过矛盾冲突,故意在收到赔偿之后玩“失踪”,既不提供自己的医疗费票据,也不再接听车方的电话,拒绝与车方联系,存心想要为难车主一方。
除了以上两点是由于事故双方的原因或责任之外,更重要的是由于目前有关制度的不完善与法制的缺失。最初交警部门创设交通事故预付款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由于一些肇事者在发生事故时还能积极参与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但是到了事故赔偿阶段,一些肇事方就突然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因此,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要求肇事方缴纳的一定的交通事故预付款,可以在很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利益。但是相反的,对于受害方在领取事故押金时,却没有严格的限制,一些事故的受害方在随意领取了肇事方缴纳的押金之后,就不再与肇事方联系,甚至也不理会交警部门的通知。这就使得肇事方所缴纳的押金即使还有剩余也无法退还,而且已经支付的押金也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同时,保险公司的“不告不理”,也是催生此类案件的重要因素。就目前保险公司的普遍实际操作而言,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往往要等到法院诉讼阶段才参与其中,交警队在调解时难见保险公司的身影。这样就使得侵权人在调解时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调解之后应该保留或收集什么材料。待到理赔时,由于相关材料的不足等其他原因,又容易产生新的问题。此外,目前由于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大多是从保护受害方的权利出发,与此相对,有关肇事方在交通事故理赔中所应该享有的权利的法律或规定几乎没有,这也使得,一些车主或驾驶员在理赔时,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三、针对原因巧解决,多种途径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此类案件的成因多种多样,不但有事故双方当事人本身的因素,也存在社会、制度的上的因素。随着我们所遇到此类案件的不断增多,除了需要了解这种情况的成因,我们更需要的是找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不但需要解决目前已经遇到的难题,更重要的是找出一种解决问题的模式,从预防开始,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针对上述分析、发现的导致类似案件的原因,我们法院也经过了激烈的讨论,从法理及目前的司法实践出发,深入研究,期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帮助和建议:
首先,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必须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善用法律,只有这样才能自己有需要的时候正确的运用好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对法律的无知,使得案件在进入法律程序的时候,因为举证不能等原因让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由于交通事故并不是人人都会遇到,一般人也不会刻意的去关注这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呼吁当事人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工作。例如,在驾驶员资格考试培训中,除了有关安全上路的知识外,可以增加有关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与常用法律知识的教育,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此外,我们也希望交警部门可以出台更为的详细、规范的交通事故预付款制度与操作细则,例如可以要求事故受害方在申请领取事故押金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或者其他的损失证明,以方便车主或驾驶员在赔偿受害方之后,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应得的理赔。其实,要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保险公司能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若保险公司在交警队处理事故时就已经参与其中,不但可以使受害人更加快速、及时、直接的获得赔偿,也避免了侵权方因赔偿能力有限或担心理赔问题而在调解时拒绝赔偿。这就需要,各个保险公司乃至保监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具体的操作守则。但是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此类教育或制度的创设与完善均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观念的转变都需要一定时间的累积,难以解决目前的当务之急。
其次,如果事故驾驶员或车主有证据或其有关材料证明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已经超过其应得的赔偿,我们认为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受害人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赔偿,尤其是针对受害方获得赔偿已经超过实际应得的数额,或故意刁难的情况,通过对起诉迫使事故的受害人参与到案件中,从而打破一方不联系、不解决的“坚冰”。但是这样的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侵权人作为原告来起诉受害人或其家属,极易使受害方产生负面情绪,虽然最后迫使受害人主动配合,但是往往双方的对立情绪已经较大,对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即便通过判决的形式明确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却难以切切实实的化解双方的心结与矛盾。
最后,由于车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保险合同关系,而目前存在做多的问题也是由于受害方的消极不配合从而导致的车方无法向自己的保险公司主张理赔,若事故中的侵权方确实没有明确的证据以证明受害方的具体实际损失,车主也可以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倘若没有受害方的参与,“车方所支付的赔偿是否合理”、“保险公司具体应赔偿多少的理赔金额”等问题依旧难以解决。为此,就需要我们法院积极的发挥能动司法的特点,将事故中的受害人以案件第三人的身份予以追加。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实际上对事故受害人因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因此受害人当然的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拥有独立或不独立的请求权。这样,不但可以让事故的受害人主动参与到案件的诉讼中,查明事故发生的事实,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也可以使得受害人明确的了解的自己的权利义务。同时由法院主动追加受害人,不会激化事故双方之间的矛盾,让案件调解成为可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前言
安全管理是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电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安全问题的固有性和客观性都不会改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也不会减弱。安全管理是对生产全过程的一种动态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所以,分析和处理安全管理问题必须从系统思考的角度进行,从而提高电网安全运行。
一、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但实际工作中,现实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如下:
1.少数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晰,导致工作中安全责任不清,存在失责或盲区。
2.员工安全教育不足,导致安全控制能力较弱。
3.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导致违章行为始终存在。
4.安全管理不细致,少数工作没有合适的安全工器具或安全的工作方法,导致工作时不安全状态存在。
5.安全管理存在“冷热病”,情绪好时执行安全规章较好,情绪不好时随意性较大,不能做到全过程安全控制。
6.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的全员性受影响,安全管理“短板效应”凸显。
7.安全督查不力,导致违章人员不能得到及时提醒、教育,工作人员的行为失控,危及安全。
8.工作紧张时,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容易出现混乱,第一关系不明,容易出现问题。以上种种问题,反应出我们在安全管理上还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不能真正实现可控、能控、在控。
二、安全管理对策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针对这种特性,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对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个岗位人员在其工作标准之下,都对应有相应安全责任,岗位责任不清晰,必将带来无人履责,或履责不到位。所以,安全管理必须将每个岗位职责进行明晰,安全目标按职责进行分解,压力向下传递,实现“人人身上有指标”,进而才能共同努力,集众人之力量保证安全生产。
2.上岗到位人员的明确。电力生产分散在各个施工现场,抓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根据施工的复杂性和施工人员多少变化,不同的现场安全管理难易不同,对重要施工、重大险情处理时应加大管理力度,必须明确哪些人员应到位,应加强哪些方面安全管理,做到有的放矢,使现场安全处于可控之中。
3.实施“两措”管理。“两措”是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是电力生产单位每年需要编制的重点内容,并要优先安排两措计划实施所需的资金。反事故措施计划要根据上年度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单位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要根据行业规定和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从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4.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进行检查,进行分析,明确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是重中之重。我们要根据不同变电站或工作场所,集中人员经验和智慧,编制完善的风险库,便于员工在工作中有针对性预防危险。同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周期化。
5.安全考核制度。安全考核是对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效果的检查,对好的应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或违反制度者要进行惩罚。在当今不断注重安全管理的环境下,安全考核应实行“重奖重罚”。要褒扬正气,以营造人人讲安全氛围。要严肃处理违规者,以体现安全制度不可违反的刚性原则。在安全考核制度上应力求完善,对一些小的违规、违章不能因小而不考核,否则,安全大堤将“溃于蚁穴”。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能力
1.加强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安规规定从事电力生产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且每年还要进行安规考试,但实际工作中,上岗前培训基本以自学为主,年度考试很多是走过场,所以很所员工对安规掌握不熟,特别是对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这样做有什么后果理解不深。所以,首先必须抓牢上岗前培训,安规不能熟练掌握坚决不予上岗。其次,要抓牢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应进行考前集中学习、辅导,严肃考试纪律,对年度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下岗培训,实行“安规考试不合格-下岗-学习-再考核-合格上岗,不合格再下岗学习”的循环机制,确保安规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再次,安规培训应形成常态机制,贯穿于每个月或季度,不能犯“冷热病”。
2.对工作负责人等骨干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生产工作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现场,而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则是每个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于这帮群体我们应予以特别关心,应给予更高要求,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应进行专项培训,使其眼界开阔,能独挡一面,每个工作现场安全保证了就有全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