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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围绕节能示范创建活动、“绿色机关”创建活动、“低碳机关”创建活动和节能项目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油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遏止资源浪费现象,节省行政经费支出,促进机关资源节约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资源节约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资源消耗分别同比下降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2、节能灯具、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培养一批有影响的节能示范先进典型;
2、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化管理工作,重点打造1-2个有影响力、有经济效益、有社会效益的节能项目;
3、组织开展“低碳机关”和“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步伐,进一步推行无纸化与网络化办公,减少传真、文件的使用,节约纸张、硒鼓等办公耗材;
4、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加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5、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推进办公区废纸、废塑料、废旧灯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分类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做到分类定点存放、定期清运;
6、积极配合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技能基础工作建设水平,逐步实现节能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7、加强对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照明灯具、节水器具应用情况检查;
8、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系列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有效落实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政策措施和能力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到位。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规范管理工作的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实行处室负责人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
二、加强公共节能培训及宣传
1.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本单位、本系统,各公共场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公共场所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2.构建节能工作交流平台
促进公共场所节能工作和信息的交流,要利用工作研讨会、表彰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热情,增强节能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要及时通报我区公共场所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宣传各单位在资源节约中的先进经验。
3.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分期分批对我区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人员和能耗统计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区政府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提高现有节能管理水平。同时,各公共场所要经常进行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用能、用水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能耗统计工作
1.进行既有办公建筑分项计量改造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推开的原则,全区公共场所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保证用能数据统计准确完善。
2.建立能耗统计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全区公共场所能耗数据库,依据全区公共场所能耗普查统计数据。并定期进行维护。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区公共场所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并根据用能情况,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不断提高我区公共场所用能管理效率,推动我区公共场所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1.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
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规模,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
2.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完善区级公务用车档案,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管理,对公务用车车辆采购、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状况等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五、降低水、电消耗(核准较上年降5%)
2011年实现以下节能目标:全区公共场所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度)人均年耗水量(吨)单车耗油量(升)均下降5%节能灯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节能洁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创建一批节约能源资源(节电、节油、节水等)试点示范单位。各公共场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2008年为基数。分别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
六、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1.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对耗能量大的空调、电梯等用能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2.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
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包括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为节能灯具;楼梯、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绿色照明”行动。
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共场所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年年底前,全区各公共场所要逐步完成节能灯具和节水型器具的更换或节能改造工作。
七、抓好公共场所建筑节能
1.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全过程监管
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全区公共场所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建设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各阶段节能跟踪管理体系,强化对新建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区级公共场所办公建筑中的试点和示范。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
2.加强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
制定全区公共场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加强对建筑能耗的监测、统计、审计和公示。针对我区公共场所不同建筑特点和能源消费类型。逐步开展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和示范,并积极做好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全区公共场所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鼓励公共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场所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场所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要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物业服务合同中必须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八、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全区各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对网络机房等地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九、加强公共场所节能采购管理
1.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通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2.扩大政府节能采购范围。
逐步扩大政府节能采购的实施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办公设备,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将工程和服务采购列入政府节能采购中。应依法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1.切实抓好能耗公示工作
1.深入开展技术节能。采取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节能技改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监察等有效手段,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全年完成30家以上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企业(含商贸企业)电平衡测试;5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力争开展10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成36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和公共建筑单位的能源监察,依法开展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对标达标监察,严格执行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制度,对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强制整改。2.形成高能耗行业倒逼机制。完善省、市能源信息系统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申报,提高数据申报及时率和准确率。强化高能耗企业用能的量化管理和总量控制,科学设置能耗指标,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六大高能耗行业中开展年耗能1000吨以上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规模企业平均能耗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总用电量、万元增加值单耗控制,并开展跟踪督查。继续在印染、建材、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施关停淘汰。
(二)建筑节能
全面推进节能建筑向绿色(低碳)建筑的跨越,严格执行12层以下(含12层)居住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性规定,在商品住宅和农村住宅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地源热泵、外遮阳系统、屋顶光伏发电、日光照明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增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积极申报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加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市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把审查关,提高民用建筑能评实效性和服务性。开展节能评估机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完善能评单位预选库进退机制。
(三)交通运输节能
加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输组织及运力结构,加快推进货运车辆向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客运车辆向大型化、舒适化、全承载方向发展,倡导标准型船舶,提高内河船舶平均吨位。积极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油气混合、油电混合运用,及时更新老旧公交车辆20台以上。加快公共自行车向塘栖、瓶窑、五常、闲林等镇街扩展,新建服务点109个(与主城区换乘点4个)、扩容服务点8个,投放自行车3200辆;公共自行车服务点争取达到270个以上、自行车达到8000辆。同步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质量,加强监控、调度、运营、热线、维修等环节数字化管理,适时扩充24小时服务点。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广泛运用,加快烤漆房“油改电”和环保节能型场地电动训练仪推广力度,使用电烤房企业达到85%以上,电动训练仪新增15台。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防止超标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四)商业和民用节能
积极开展零售业、餐饮业等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行动,推进绿色饭店创建。着重开展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商场超市的节能目标管理。重点推动企业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冷藏及其他耗能设备以及商业建筑物保温隔热等节能工作,严格控制商业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制度。推进无纸化电子商务建设,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抑制商品过度包装。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绿色出行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社会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使用高能效家电、太阳能热水器、T5直管荧光灯等节能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五)公共机构节能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能耗统计和定额管理、专项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卫生、教育、公安等特殊行业能耗定额考核指标,全面开展区级公共机构下属单位能耗考核工作,实现节能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按照《区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规范》规定,督促各公共机构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严格节能监管。重点抓好能耗超标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外墙保温、铝合金窗断桥隔热、中空玻璃、T5荧光灯、集中式供水器、智能节电插座等节能技术和产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将办公设备节能采购落到实处。抓好区“市民之家”政府综合办公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示范工程,有效推动全区各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重点工程节能
(一)炉窑节能改造
严格集中供热区域生产性和生活性供热锅炉行政许可(审批),继续推进工业锅炉、炉窑节能改造。支持高效煤粉锅炉等清洁能源替换工程;鼓励垃圾电厂开展湍沸复合流化床锅炉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尾气余热利用、富氧燃烧、信息控制等炉窑节能技术,实施系统优化改造,提高热效率。
(二)绿色照明改造
全区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在2013年底前淘汰全部白炽灯、T8卤素荧光灯等低效照明器具,替换为节能灯、T5日光灯,并开展LED灯等新光源示范试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平主城区等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继续开展路灯节电智能控制改造。
(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禁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以开发企业及原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补助等激励方式对建筑节能工作加以推进,扎实开展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切实降低我市建筑能耗,为实现全市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2012年要保持城市“禁实”成果,强化建制镇及农村地区的“禁实”力度,确保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98%,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70%以上。
(二)依托前期工作基础,通过申报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县市活动,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突出政策效益和节能整体效果,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力争成功申报。“十二五”改造规划前三年,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70%以上,对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从而实现重点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我市已具备建筑节能改造库存量147.3万平方米,计划分三年完成,2012年完成节能50%强制性标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34.1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目标2万平方米。
(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目标40万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新建建筑节能达标。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按照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98%以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达70%以上。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要求的相关标准进行节能改造。
(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要认真执行《民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国家技术标准、以及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图集。
(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扎实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并在完成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科学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项目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等工作。
2012年6月11日至17日
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率先做好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引领全社会节水护水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6月11日为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营造“节能宣传周”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印发宣传画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板报和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国能源短缺现状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至少制作一期节能宣传板报,要在办公区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标语,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策划并开展其它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2日为我市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灯一天,昼间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停开办公区域电视、电扇等非办公电器;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
(四)开展节能政策法规宣传。6月13日,各公共机构要安排专门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节能政策法规,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节能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开展绿色出行活动。6月14日为“绿色出行日”,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低碳出行,上下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车或拼车出行。工作人员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车),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六)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七)倡导办公设备零待机能耗。采购低待机能耗的办公设备,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自觉关闭总电源,推广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如电脑待机节电器、智能节电插座等,有效降低待机能耗。
有关要求
以2013年能源消耗为基数,从人均能耗、单位面积能耗、人均用水、办公用品耗费、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应用情况等6个方面来完成当年市节能办下达的能源下降指标,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二、落实节能措施
(一)节约用电
要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强化对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合理调节用电设备的运行,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全局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在办公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局各股、室、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局全体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二)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2.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即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3.推行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提倡使用铅笔书写,减少中性笔等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
(四)采购节能设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高效节能环保的空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提高循环产品、可再生资源和节能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
(五)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要严格公务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对集体公务活动,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鼓励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同时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并做到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入库(除特殊情况)。
(六)公共建筑节能
根据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理内容进行了办公用房使用的自查、整改和用房调配,整合办公用房资源,控制办公用房建设。
三、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每年要组织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活动,配合全国、省、市、部署或结合我局实际,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发挥表率作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能型机关的文化风尚。
四、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局机关节能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健全体制,创新机制;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在机关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树优良机关形象,建设文明和谐新*。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
(一)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市直机关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2009年一季度前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合理控制办公设备电源,推广使用设备节电管理软件,减少设备待机能耗;对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进行清理;有效调节电梯运行,提倡机关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和紧邻楼层往返时不乘电梯。
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合理调节用电设备的运行,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在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集中办公区可按使用单位分装单元电表,实现单独计量和付费。
(二)空调系统。市直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一律关闭空调开关。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定期对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清洗,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三)供水系统。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集中办公区可按使用单位分装单元水表,实现单独计量和付费。
(四)办公用品。坚持厉行节约、保障工作的原则,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要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数,提倡双面用纸,加强复印纸的再利用。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利用墨粉盒重装墨粉后再次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其它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
四、推进机关公共建筑节能
以节能省地为目标,加强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办公用房调配管理办法,整合办公用房资源,控制办公用房建设。
所有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的市直机关住宅和办公楼项目,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从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项目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力争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达50%。
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测试和诊断,分期分批实施节能改造,创建示范工程。2009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试点,节能改造经费纳入政府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五、强化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2003〕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按规定标准配备公务车辆,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新购置小汽车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
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
六、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有关规定,市政府采购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七、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市直机关每年要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发挥市直机关的表率作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约型机关的文化风尚。2009年10月,在市直机关组织一次大型的“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八、强化机关节能目标责任管理
市直各单位要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机关节能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市直“文明单位”评选的条件之一。
有关部门要采用网络直报、联网监测、实地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
九、建立市直机关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委、市行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组织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市直机关节能办)。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政策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推进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二)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制度。市直机关节能办要尽快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核定用电、用水、用油、办公耗材等分项指标,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以及能耗报告、能耗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统计本单位的办公建筑、办公用品、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向市直机关节能办提交能耗报告。市直机关节能办应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各单位能耗情况。2009年各单位要完成能耗分项计量,初步建立市直机关能源资料消耗统计信息平台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三)推行能源审计。能源审计主要包括各单位用能基本情况、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情况、能源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市直机关节能办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市直单位进行节能审计,形成能源审计报告,督促各单位对超标耗能问题进行整改。
一、工作目标
1、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新型节能设备及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构建新型建筑体系。
2、确保全县民用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
3、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
4、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实施率达80%,带动乡镇及农村建筑节能的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设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向前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由罗健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全面部署和协调建筑节能工作。督查和考核建筑节能工作执行情况。
三、职责分工
我局各职能部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建管站
(1)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指导。
(2)负责对各类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实施备案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时,组织对建筑节能部分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好《××县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登记表》,经节能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4)组织管理及协调我县建筑节能调研、宣传、培训以及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公众举报投诉等。
2、总工室
负责对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建筑节能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把好建筑节能技术关。
3、招标办
负责建筑节能项目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编制的监督和管理。
4、政务中心、九华分局、易俗河分局
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负责审核施工图的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图审合格,把好建筑节能工作的入口关。
5、质安站
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节能办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节能验收。
6、检测中心
负责对建筑节能原材料进行检测及成品的质量检测。
7、房改房建办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的监督指导。
8、城镇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乡镇及农村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8、执法队
负责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工程项目,根据《节约能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进行严肃查处,依法查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检测机构等责任主体违反建筑节能政策及规范标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9、建工股
在核发备案证时,负责审核该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把好建筑节能的出口关。
10、档案馆
负责建筑工程节能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建筑节能的实施管理和专项验收办法
1、实施建筑节能的施工单位,应在节能工程施工前先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报质安站和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送县节能办备案。
一、提高全队职工的节能意识。
队要把节能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各种形式让全矿职工深刻领会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真正让每个职工从自我节约做起,在全矿形成一种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综采工作面机电设备的管理,实行奖罚制度。
合理地控制机电设备的运转时间是节约电能的先决条件,所以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设备运转时间,严禁设备空运转超过5分钟的对设备责任人每次处罚50元,对班长每次罚款100元。
2、合理使用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设备,要采取定时集中调节制开机方式,控制设备的无效(空转)运转,适时调整运转功率,使其达到高效率、高产能效果。
三、加强对大功率设备的管理。
1、对各用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事项奖罚对等的管理办法。
2、建立大功率的设备运转台帐,实行监测管理以降低无效运转。
3、大型固定设备采取每周一次的用电负荷统计分析工作(此项工作需队组协助完成)。
四、完善各项能耗机制
1、制定能源材料消耗定额,合理提出配件及所需物料计划。
2、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否则对责任人给予罚款100元。
五、设备检修、维护管理
1、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度。
2、加强设备检查、检修力度确保设备完好。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避免设备损坏,减少零配件的更换,达到配件计划资金降低的目的。
六、废旧物品利用管理制度
1、回收锚杆、托盘、锚索、螺栓、螺母及W钢带进行废物利用,主要用于掘进巷道支护。
2、回收的废旧的油脂,用于绞车钢丝绳的维护。
3、回撤综采工作面轨道,做到道钉、鱼尾板、鱼尾螺栓、轨枕如数回收,交予运输队验收返至地面综采设备库。
七、技术革新方面:
1、设备列车增加阻车机构。
2、端头副架及风巷超前支架顶梁上加设千斤顶
3、转载机里外侧开设手动侧开天窗门
4、转载机机头处增设行人过桥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扩音电话安装防护罩。
6、机组供电电缆增加电缆线槽。
7、端头中部增加跨转载机人行过桥。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原则,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节能减耗,和谐发展,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活动热潮,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学校事业的全面推进做出用心贡献。
二、组织领导和职职责务
为加强节能减排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许xx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负责对全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二、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具体方法
(一)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构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立节约型校园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学校水、电、油、办公耗材等费用开支比上年度减少5%,生活废水排放到达国家标准。
(二)透过大力宣传、强化教育、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措施,使广大师生和教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成“人人争创节约先进,事事要从节约出发”的良好局面。
三、节能减排主要资料
(一)节约用电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教室和实验室等场所要做到光线好时不开灯,人少少开灯,人走随手关灯;透过在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安装声控、光控开关等措施,到达节电目的。
2.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3.加大道路、广场及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整体规划和技术改造力度,在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4.严禁在学生公寓、办公室、值班室等处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烤火器等电器。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自觉养成节水习惯,随手关掉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3.严格执行开水供应时间规定,提倡学生按需要量打水,禁止校外人员及职工在学生开水房打水。
4.加强对已有节水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物尽其用;有计划地对开水房、浴室、传统冲水厕所等进行改造,逐步安装节水计量装置。
(三)节约用材
1.学校的复印、打印等办公用纸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校内传送的纸质材料及日常文件的打印,实行双面打印。
2.严格各类办公用品、化学药品、试剂、实验材料等消耗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避免盲目性。
(四)节约出差开支
1.尽可能做到一人出差多办事,三人以上出差方可租车出行,做力节约。
2.外出办事人员尽可能降低住宿费用。
(五)资源综合利用
1.科学管理、调配仪器设备,加强设备的共享共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2.加强实验室及现代化教学设施的管理,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面向全校的教学服务体系,实现教学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3.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做好废弃化学试剂的回收与利用工作,杜绝废弃化学试剂对环境的污染。
4.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元素等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和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层层落实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物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力度,杜绝废液直排和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的发生。
四、任务分解及工作措施
我校节能减排活动要紧密结合“建立节约型校园”工作,在广大师生和员工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此刻做起,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一)学校要利用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平台,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学校开展节能减排活动的重要好处,努力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建立节约型校园”活动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不乱抛乱撒生活垃圾做起,共同建立礼貌、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校团委要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节能减耗,和谐发展,建设节约型校园”倡议活动,及时有效地进行节能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氛围。要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建立节约校园,我们共同行动”活动主题,组织广大学生用心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教导处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在有关课程中增加节能、节水、节粮、节材、环境保护等教育资料,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教育进入课堂教学,采取专题报告会、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节能减排教育的力度,真正将节能环保进学校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国情和节约资源教学工作,逐步增加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的教学资料,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引导教育师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校园环境,用心建立节约型校园。
(五)学生会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社会宣传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透过社会实践活动到达熟悉节能减排要求和宣传群众、教育自己的目的。
(六)保障基础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从学校长期发展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全局出发,对节电、节水、节材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采取适当的节能减排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后勤节能环保制度,采取奖罚措施,鼓励广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节能标准,在降低后勤运行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要在广大职工和师生中加大节能减排、保护校园环境、建立节约型校园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学校水、电及办公用材的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开展节能减排活动是当前我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学校高度重视,并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务求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管理,周密安排,制定可行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办法,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力、物力及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