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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工作者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12-06 17: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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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1)

二、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政工人事工作目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人才工作试点、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举办一期社工培训、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截至12月,上述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目标: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率、回复率要求达100%;90%的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率要达85%;完成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公文处理规范、政务公开及时、依法行政调解、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截至12月,我局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纺、回复率、矛盾化解率均达100%。已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政务公开任务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监察室目标任务: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民政系统政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有序开展民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到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民政系统内未发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四)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新建爱心超市1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做好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目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均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仓库建设已竣工,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完成。

(五)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五保供养:分散供养金达200元,集中供养金在260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已建立低保会审制度,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低保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敬老院管理,各镇乡成立敬老院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完成0-14岁先心病儿童救治3名,救治率达20%,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出台文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其发展,完成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优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现金融机构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按规定上报评残资料,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八)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年277名退伍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其中自主就业占243人,需地方政府安置工作14人,申请享受老政策20人。目前,我市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按省政府川府函〔〕218号文件足额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积极开展争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规范化建设”单位活动,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1-4批军休房改政策,为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村务公开全面落实,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已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8个。

(十)加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

(十一)社会事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殡葬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墓年检合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十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开展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中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

(十三)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福利企业都按《劳动合同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银行发放、购买五险一金都落到实处,福利企事业无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十四)福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福彩分中心完成福彩销售工作,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完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差错及乱使用情况。

二、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扶贫解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城市医疗救助9988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5人,资金88.5万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06.3万元。按城市低保人员计算,人均救助达到229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4454人次,救助金额410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救助水平达195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43人次,救助资金67.62万元。

2.爱心超市建设:今年我市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686.02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225户,19988人,低保资金3806.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73元(考核目标为170元);农村低保16303户,17817人,低保资金1879.52余万元,月人均补差达73.6元(考核目标为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全市3603名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2346人,分散供养125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目标任务为62%);总床位4377张,集中供养床位3270张,集中供养床位床位率达到75%(目标任务为70%)。

3.社区养老工作:投资25万元在剑南镇玉马社区建立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全市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社区内白天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午餐、休息、娱乐、治病、锻炼身体等条件。目前,该社区已通过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验收。

三、年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建立了城乡低保实行多部门会审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675余万元,比去年增长1440万元。全市各镇乡敬老院获得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为镇乡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使五保供养责任明确,条件明显改善,集中供养率达65.1%;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作用显现。成立了市婚姻登记处,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建设逐步规范。

(三)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流浪人员救助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查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篇(2)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患者皮肤及其周围神经,经常导致患者肢体畸残,是一个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麻风病防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防治麻风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树立新形象,是配合完成省、地整体工作部署和提升全县卫生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我县的麻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通过麻防工作者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辛勤工作,始终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积极防治,控制传染”为原则,以宣传和发现患者为中心,全面使用联合化疗,取消强制隔离,由防疫医生走村串户送药上门,采取查治结合、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等措施,发现和治愈了一批麻风病患者,患病率大幅度下降,流行强度明显减弱,全县的麻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县交通不便,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专业人员相对不足,麻风病流行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据专家预测,在我县仍有少数现症病人尚未被发现,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公众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务工人员流动较大,麻风病患者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全县现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114名,其中65名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11名治愈残疾老人滞留在麻风村内,其余麻风病患者均已康复。麻风院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解决,患病率和畸残率较高,居全区中上水平,防治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各级各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医务人员,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做好麻防工作。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政府已成立了麻风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技术指导组,各乡镇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麻风病防治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实施、技术指导、项目培训、现场调查、健康教育、质量控制、督导考核、方案制定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好办公场所和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麻防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除麻风病目标如期实现。

卫生部门要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管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麻风病防治政策、策略和措施,将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县疾控中心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要负责督查乡、镇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乡镇卫生院要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县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发现、报告和转诊麻风疑似病人、可疑复发病人和反应病人等。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要积极发挥综合医院皮肤病专科的作用,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并发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要按照《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当地主流媒体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全县麻风病院(村)新建、改扩建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医学院校相关课程中增加麻风病防治的内容;保障麻风病人及麻风病患者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入学的权利。公安部门负责为异地搬迁麻风受累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麻风病治愈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财政部门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优先安排麻风病聚居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将属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的麻风受累者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残联要根据国家项目资助情况,协助麻风病畸残者办理残疾证等工作。红十字会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麻风病患者及受累者求助、慰问等关爱活动。

通过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我县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麻风病联合化疗覆盖率达100%;治愈率达95%以上;新发现麻风病人中2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内;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95%以上;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95%以上;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80%以上;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亿元,在全国麻风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等省开展防治工作。省级财政每年按与卫生部补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7落实配套资金,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每年分别按当年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总和的10%落实配套资金,在全省42个一类县和46个二类县在2015年末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按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落实工作,项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疾控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汇总数据、工作总结及技术总结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

各级各部门要把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启动问责制;为有效提高群众报病和基层卫生人员发现病人的积极性,促进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设立麻风报病奖。

篇(3)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镇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镇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镇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我镇社矫办共对纳矫对象开展矫前教育6批18人次,分别是05年7月29日一批10人次;9月3日一批3人次;9月27日一批1人次;06年1月4日一批1人次;2月5日一批1人次;2月18日一批2人次。此外自06年后,还按照区矫正办新的要求,对新增矫正对象详细做了首次谈话记录。从工作实际开展以及所取的效果来看,矫前教育对社矫对象纳 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矫硬件建设,为社矫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工作规范开展,镇政府斥资5万元,添置档案柜两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两间,作为社矫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矫工作职责、社矫制度、社矫纪律等。

(四)循章按序,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矫工作开展的严肃性。本镇于8月5日,在区矫正办的业务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矫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对象能正视社矫工作,主动配合社矫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此外,本镇还根据区矫正办关于对3人以下的社矫对象适用简易宣告仪式的精神,分别于05年9月6日,永乐村戴某等3人;10月31日,葛巷村张某1人;1月10日,葛巷村张某1人,2月8日,高桥村管某1人以及2月23日朱庙平某等2人,共5批8人次进行简易宣告,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定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建立监督考察小组9个,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村级社矫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村(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本镇社矫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矫小组的开展。目前,我镇已在所辖的10个村和一个社区均建立的社矫小组,并委托村(社区)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永福村(共有3名)、永乐村(共有3名)、葛巷村(共有3名)、高桥村(共有3名)等4个村,由村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矫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矫相关制度。如:葛巷村村民副主任在获悉该村一应纳矫对象,长期未来报到,接受矫正,主动前去其家中交代相关事情,并去其所在厂,责令其回____受矫。在纳矫后,该村社矫组织严密关注其动态,并定期提醒,时刻敦促。现该社矫对象已能按时按期报到,积极配合社矫组织开展工作。其次,为了及时掌握各社矫对象现实表现,我镇社矫办还充分利用综治中心每月举行的治保主任联席会议之机,由各村治保主任总结当月本村社矫对象的受矫情况,梳理社矫难、疑点,分析相应对策,开展针对性的社矫工作。如:宋家山村社区矫对象许某,其能按规定进行报到,参加公益劳动,也能按期按要求递交思想汇报,司法所在日常考核中认定其表现良好,并准备按照相应规定将其处遇升级。但该村社矫组长反映许某未经允许私自建造违章建筑以及未经允许在禁倒地私自倒放塘渣,村里及村镇建设办已多次发出告知,但其仍有私自建造以及私倒现象的发生。根据反馈信息后,镇社矫办及时请示领导,所长和李书记亲自多次做思想工作,镇社矫办也晓之大义,并决定暂缓其处遇升级,每周约访一次,敦促其停止倾倒行为以及自拆违建。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镇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镇社矫办针对社矫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104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镇实际,采取定点自助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并委托村级社矫组织负责考核;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矫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诸如对无一技之长且年事已高并因交通肇事而已经先期赔付大量款额的矫正对象,以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四是规范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矫正办的方针、政策,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情况,予以相应的考核,及时将相关处遇升级,改变考核方法,目前纳矫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已有9人处遇升为一级宽管,另有4人处遇升为二级宽管。五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镇社矫办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组成合议机关,对其期满合议,现已有2人经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批准,予以期满解矫。六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镇在册社矫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镇社矫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截止目前,该8人均能主动按时按要求报到,未有脱管现象的发生;在顽化对象的改造上,除了建立传统的“四位一体”的监督考察小组外,还充分动用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帮教,比如发动表现较好的社矫对象帮带,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矫正目的与期望的双赢,并且能够避免不良倾向的相互传染;此外,还根据派出所的分片原则,将辖区内行政村分片,由能自觉遵守矫正,且在对象中有一定号召力的社矫对象当“片长”,负责督促自己片内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 益劳动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七)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镇社矫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__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城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村、镇两级社矫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对治保主任与志愿者等义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在社矫对象相对居多的村(社区),要将培训办到村里,采用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加强相关人的工作责任感,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三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待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村级社矫小组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及时与区矫正办沟通,对村级社矫小组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村村对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村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各村社矫小组将本村社矫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继续抓好社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余矫办[20__]10号文件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逐步理顺衔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根据实际,确保衔接一名社矫正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村,要注意培养新的志愿者,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继续抓好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术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七)尽快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在继续抓好我镇目前公益劳动开展的同时,尽快与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工作。并积极探讨在企业中,建立归正、矫正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

(八)深化奖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尤其是对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以及相关学习教育方面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所倾斜,起到激励效果,努力构建“在希望中矫正、在矫正中进取”的社区矫正氛围。认真做好涉及奖惩的调查、取证、原始资料积累以及报批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