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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审计理论与实务中,诸多方面影响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也影响着审计证据的数量。本文利用图表形式,对审计证据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直观分析,旨在提高对审计证据数量影响因素的感性认识。
一、重要性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即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判断和决策的错报程度就是重要性水平。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进行评估,以有助于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收集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由此可见,重要性水平影响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从而影响审计证据的数量。
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称为“可容忍错报”。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成可容忍错报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在抽样审计中,可容忍错报与样本量即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可容忍错报越大,样本量越小;可容忍错报越小,样本量越大。而样本量越小,审计证据越少;样本量越大,审计证据越多。因此,可得出推论:在计划审计阶段,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证据越少;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证据越多。这里所指的重要性水平是指重要性的数量特征,即20000元的重要性水平比10000元的错报重要性水平高。而为合理保证存货账户的错报或漏报不超过10000元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比为了合理保证该账户错报或漏报不超过20000元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要多。
二、审计风险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述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该式表明,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计划的、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一定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和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从而设计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
这一关系式从表面看,解释的是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却是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在既定的、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前提下,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小,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未被审计师发现的可能性越低,审计范围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多;重大错报风险越小,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大,会计报表中错报未被审计师发现的可能性越高,审计范围越小,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少。也就是说,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同向变动关系:审计风险越高,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多;审计风险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少。
三、审计风险、重要性对审计证据的动态影响
(一)三者问的关系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由上述分析已知,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呈现同向变动关系。
(二)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对重要性的判断是否仍然合理,从而确定是否面临过高的审计
风险,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否满足了充分性要求。
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接受的重要性水平接近计划阶段重要性水平,则意味着初始重要性水平确定适当,审计风险控制适当,审计证据数量适当。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高的重要性水平,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于初始重要性水平的估计过于保守,注册会计师执行了过多的审计程序,收集了超过充分性最低数量要求的审计证据,虽不影响审计效果,但影响了审计效率。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例如初步评估的重要性水平为20000元,而再次评估的重要性水平为10000元,则意味着随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了解的深入,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各个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做出了重新估计。此时注册会计师认为,10000元的错报就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而原来按照重要性水平为20000元所设计的审计程序没有收集10000元~20000元之间的错报。此时较低的重要性水平使得重大锚报风险水平提高,注册会计师实际面临的审计风险水平超过了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此时,根据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的审计程序将不再适用。注册会计师应当选用下列方法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从而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1如有可能,通过扩大控制测试范围或实施追加的控制测试,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2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低检查风险。
四、抽样风险与非抽样风险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结论和对总体项目实施同样的审计程序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的可能性,也就是样本不能够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例如抽样风险为10%,则意味着即使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对样本进行审计,其结论也不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为10%。
非抽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同样本规模无关的因素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例如注册会计师选择的总体不适合审计目标,未能适当定义误差或错报,选择了不适于实现特定目标的审计程序,未能适当评价审计发现的情况等等原因所导致的未能发现重大错报或控制失败。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对审计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及实务的改进,将非抽样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抽样风险与非抽样风险共同构成审计风险,即:抽样风险+非抽样风险=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若想要求样本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越大,即抽样风险越小,则样本规模必然越大;样本规模越小,代表总体的可能性越小。即抽样风险越大。也就是说,抽样风险和审计证据数量之间呈现的是反向变动关系。
审计风险由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共同构成。非抽样风险不受审计方式的影响,不随样本规模而发生变化,无论注册会计师采用抽样审计还是非抽样审计,非抽样风险都客观存在。而抽样风险随着样本规模的增加而逐步减小。在非抽样风险一定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的抽样风险越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求越低,样本规模通常越大,审计证据数量越多;而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的抽样风险越高,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求越高,样本规模越小,审计证据数量越少。当样本规模等于总体时,即在N点处,也即详细审计时,抽样风险为零,审计风险全部由非抽样风险所构成。
五、预计总体误差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抽样审计中,预计总体误差即注册会计师预期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误差。其他条件既定的前提下,预计总体误差越大,可容忍误差也应当越大;预计总体误差越小,可容忍误差也应当越小。在既定的可容忍误差下,当预计总体误差增加时,所需的样本规模越大。也就是说,此时预计总体误差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同向变动
六、总体变异性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2审计风险模型构成要素分析
2.1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关系
审计风险构成要素包括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这是被审计单位所承担的风险;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重大错报,但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这是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成反向变动关系。即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即当公式表达为:AR=RMM×DR的总值一定时,其中,RMM(重大错报风险)越高,DR(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
2.2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反向变动关系
首先,从两个构成要素的定义来看,在审计前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就说明被审计单位错报得越严重,即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所以对审计人员测试的要求就越高,即要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各种重大错报,以使自身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尽量降低。所以二者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反之,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就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大,或错报得不是很严重,那么就不会对审计人员的测试提出过高要求,或是可以适当忽略一些非重大的错报,那么审计人员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就可以适当提高。所以二者仍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其次,从审计风险模型要素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来看
2.2.1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一方面,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越大,错报造成的影响就越大,因为是重大错报,已经以重要性水平高为前提,所以有些人不免认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的;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发生的是重大错报,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单位的问题严重,所以本着谨慎性原则,审计人员要把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这样的话才能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更多地查找问题,以使更多的错报都被测试出来。按照前面对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分析,表面上是使审计风险加大了。但实际上潜在的更多的审计风险则会被避免。所以我们更加认定的是后者,即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2.2.2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
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借助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如前所述,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关系,因为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要加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和程度,所以就需要通过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而审计重要性与重大错报风险我们认定也是反向变动关系,从而推导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即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是同向变动的。
2.2.3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关于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可以通过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进行探讨。因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会加大审计人员测试的范围和难度,所以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进而承担的审计风险也大。但是不能以此就判定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也是反向变动的。因为在审计模型里,检查风险是指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而不是表面呈现的检查风险。那就意味着审计重要性水平设为低值时,就要求审计人员进行更全面详细的检查,以使其能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所以在此前提下,容许审计人员疏漏的情况是很少的,那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即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2.2.4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
因为一方面,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的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置为低值时,就会扩大审计范围,也就需要更多的收集审计证据;另一方面,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所以可以推导出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也就是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较低时,就需要更全面深入地测试出被审计单位的错报漏报,也就需要更多地收集审计证据予以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
2.2.5分要素认定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分析,可以判定审计风险中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的关系,而其中的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所以通过审计风险模型的构成: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可以判断乘积关系得出的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这也是与前面对两个概念的关系表述一致的。
为什么需要审计,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审计服务的需要是出于政府的推动,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服务的存在是两权分离的必然产物。对此,经典总结是由Wallance(1980&1987)作出的。他认为有三种假设可以解释:
1.监督假设(Monitoringhypothesis)。根据Jensen和Meckling(1976)对公司组织问题的阐述,审计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并且可以作为一种控制工具。Chow(1982)对1920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大公司、高负债公司和贷款合约中包括更多会计计量指标的公司更有可能聘用外部独立审计师,从而证明监督假设的成立。因此,可以说审计服务作为一种监督工具,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公允。
2.信号假设(Signallinghypothesis)。信号假设认为“注册会计师的选择向市场参与者传达了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评估的信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投资者和管理者对公司有着不同的评价。管理者有动力披露一些信息,表明自己的公司不同于别的公司。当公司选择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时,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就会更高。另外,信号假设还表明公司管理者通过聘用高质量的审计来解除自己的受托责任,并向市场传递自己经营管理的能力,以提高其在经理人市场上的价值。
3.保险假设(Insurancehypothesis)。保险假设,也称“深口袋”理论,是指管理者聘用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部分财务披露的责任(Wallance,1980)。这种假设主要来自:(1)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服务的接受者对审计作用理解上的偏差;(2)产品责任概念的扩展。“保险假设”在美国的一些研究中已经得到了证实,注册会计师的涉诉与公司失败相关,事务所无论大小,因诉讼支付的赔偿比例常常是相同的。
(二)政府规范产生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真正需求
目前严重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不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和资源配置上的缺陷等使得中国上市公司缺乏对高质量的独立审计的需求。但与此相反的是,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却获得了长足进展,究竟是什么因素促进了独立审计的发展呢?我们认为中国目前对独立审计的需求主要来自政策的推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关股票发行与交易的规范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其他报告。如1993年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股票发行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2.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政策和上市规则中都把审计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如2001年的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视为财务状况异常,需实行特别处理(ST)。
3.证监会加强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师变更的披露要求。如在1997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披露中,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年报中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事项作出说明;在1998年度的年报披露中,不仅要求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事项作出说明,而且要求这些公司在年报首页就非标准审计进行风险提示。另外,在1996年,证监会就对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作出规定,如要求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要在相关报刊上予以披露,并说明变更原因。
4.推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如1999年国家经贸委和证监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要求这类公司加强监事会的建设,尤其提出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可直接向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报告情况。
二、政府规范对审计服务供给的影响
中国政府规范对审计服务供给的影响是双重的,在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又造成了审计市场的分割和分散。
(一)政府规范推动了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供应
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是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而恢复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又促进了其快速发展。在短短的20年内,无论是注册会计师事业的规模,还是执业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执业质量的提高,政府规范的作用功不可没。政府采取的旨在提高审计执业质量的措施包括:
1.合并两会,统一市场资源配置。1996年6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正式合并。这次合并的结果是到1996年末,全国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达5.6万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达10万之多,同时,合并使得在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执业资格考试、对外交往等方面得以统一运作。
2.脱钩改制,明晰产权,强化风险意识。到200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完成脱钩改制。从监管部门的结论看,脱钩改制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有明显提高、事务所自律和激励机制日渐形成、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势头日趋强劲、事务所队伍结构趋向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
3.实施从业人员许可证制度,保证质量。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实行证券、期货业务特别许可证制度不仅可以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因为如果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将会被暂停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甚至会被永久取消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如果受到这样的处罚,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而言,几乎意味着其执业生涯的不体面结束。而且已有的处罚也对具有证券和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很大的震撼作用,促使他们谨小慎微、客观公正地执业。可见,这种制度可有效地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4.监管之剑时时高悬。证券市场上不时惊爆审计失败的消息。面对众多的事务所审计失败,政府监管部门一再强调要严厉处罚。这些年来中注协和证监会先后查处了许多会计师事务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9月底,已有25家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事务所遭受28次行政处罚。对无此资格事务所的处罚案例则更多。同时,监管层也认识到频频出现的审计失败与中国的制度背景不无关系。
5.应付竞争,推动合并。随着中国加入WTO,为了应对来自国外事务所的竞争,提高审计质量,中注协和证监会采取提高“门槛”的办法,促进了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重组。
(二)政府规范导致审计市场的分割和分散
1.审计市场的分割。审计市场的分割,有的是政策因素造成的,有的是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造成的。到目前为止,这些市场分割大致包括如下三类:由于挂靠制度形成的市场分割;占山为王、划地为界导致的市场分割;以上市公司为目标的市场分割。
2.审计市场的分散。中国审计市场的分散程度如何,以上市公司审计为例,这种分散性可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参与上市公司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多。如表1所示,从1997—2000年间,每年参与上市公司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呈上升趋势。一是十大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低,如表2所示,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的1993,“十大”的年度审计市场占有率曾经达到61%,但随后开始下降,到1998年达到了30%。直到2000年度,“十大”的市场占有率也仅有33%。
三、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特征:政府规范影响审计服务供求的证据
没有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分割、分散的审计市场与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政府部门不懈的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努力,互相作用,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审计现象。审计意见是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考察审计意见可以进一步了解中国上市公司审计特殊的制度背景。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成本
非标准审计意见是审计服务供求双方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相互谈判的产物。对于可避免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管理者接受审计人员的建议予以调整时,需考虑这些调整对管理者报酬、政府管制、贷款合约和政治成本等的影响。如果拒绝调整而接受时,也需要考虑包括资本市场反映和对管理者报酬的影响。
在中国,这些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对管理者而言,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建议对会计报表予以调整,可能会使公司失去配股资格,也可能使公司领导不能完成计划而导致薪酬或职位上的损失;如果公司管理层接受了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而不予以调整,非标准审计意见也可能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格;同时,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PT、ST规则又对审计意见做出了规定,因接受审计意见可能导致公司被特别处理或停牌。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如果坚持自己的立场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就存在被公司解聘的风险;如果向客户妥协签发不正确的审计意见,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着失去客户,失去执业资格,乃至面临终身市场禁入的风险。
(二)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自中国发展证券市场,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已审计财务报告以来,中国上市公司一直维持了很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率。在1993—2000年度间,共有717家上市公司被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占历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总数的14.46%;其中1993—2000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分别为3.83%、4.46%、12.08%、9.81%、12.61%、16.6%、19.61%和16.36%。连续8年维持如此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率是非常罕见的,也是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密切相关的。首先,高比例的非标准审计与上市公司本身有直接的关系。公司上市时的直通车、改制与剥离、捆绑制度、国有大股东一股独大和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猖獗的关联交易、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和上市后逐年下滑的业绩等。这些因素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类型起着重要的影响。其次是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本身的原因。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风险意识逐步提高,比如说1997—1999年由于脱钩改制受过处罚的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明显高于未受过处罚的事务所。第三是政策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包括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制定,配股政策和增发政策的制定等。
(三)收购审计意见现象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因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问题相关而长期备受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收买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统计,从1993—2000年间共发生了305次会计师变更事项,其中有6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是发生在收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第二年,占总数的23%。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变更会计师方面存在较强的“收买审计意见”倾向。
(四)审计意见与公司财务状况的相关性
国外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来预测公司未来的审计意见,可见他们两者之间是存在某种相关性的(NicholasDopuch,RobertW.Holthausen&RichardW.Leftwich,1987)。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与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中,我们同样发现了这样的关系。表3列示了97、98和99三年间所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的若干财务指标和全部上市公司部分指标的对比。
可以看出:(1)与所有上市公司的指标相比,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指标都远远低于平均水平,说明审计意见难看公司的收益水平总体上不如平均水平;(2)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与公司的财务状况之间有很强的一致性,即审计意见越不好,公司的财务状况越差。这种关系在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间表现出完全一致性。
(五)审计意见的事务所分布
由于审计市场的分割及不同的挂靠体制等原因,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应该存在系统性的差别。
1.不同地区事务所之间的比较。从审计意见的地区分布看,审计意见的分布也存在差异。我们根据各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差异,将各地区划分为发达地区、半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1995—1999年间不同地区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是:发达地区占17.89%,半发达地区占12.98%,不发达地区占10.75%。
可以看出,发达地区的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明显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1)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的业务素质高于不发达地区。在同等条件下,这些地区的事务所更有可能发现公司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等要求的情况而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2)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的风险意识高于不发达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最先受到市场经济的洗礼,对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风险有较为清醒的认识。(3)经济发达地区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相对激烈。充分的竞争可以促进事务所的运作更为规范,从而使得这些地区的事务所独立性得以提高。
2.内资所与外资所的比较。一般我们认为国际“五大”的审计质量要高于国内事务所。如果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能代表事务所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高下的话,可以预测国际“五大”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高于国内所。但从表4的结果看,国际“五大”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却低于国内事务所。对此结果可能的解释是两类事务所在客户选择上的差异。国际“五大”的客户通常规模较大且多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其运作相对要规范一些。
审计证据过程的产生与发展都是与其特定时期和密切相关的,相对于特定时期和环境来说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基于特定时期与环境的,以对应时期和环境中人们的知识与经验为前提的。但是,人们针对具体环境做出的反应是不可能全面迅速的,尤其是对于职业规范来说,更不可能做出那么迅捷的反应,因为就是有足够敏感的人,也不可能存在足够敏捷的准则制定机制与程序。而审计证据过程很大程度上是根据职业规范进行的,所以,审计证据过程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某种不足和局限。
一、扩大了解范围提高所获证据的说服力
审计证据对审计认定的支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取证环境。但2006年之前的审计准则所规范的审计证据过程,对取证环境的要求都主要局限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①,而且了解内部控制的初衷,都是为了确认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没有意识到欲取审计证据对目标认定的支持与取证整体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而审计证据与审计认定间的关系,不可能有充分必要的论证关系,还需考虑到科学说明理论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
科学说明是一个环境的函数,所以审计人员应该充分考虑欲证认定与取证环境之间的关系。在现行的审计证据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很大程度上达不到这个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内部控制有效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在内部控制有效情况下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证据,很可能不能为审计人员的结论提供合理基础。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当局所控制,他们完全可以逾越内部控制做一些他们想做的事。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审计人员通过这种方法所得证据的说服力就可想而知了。
为了提升审计人员所获审计证据的说服力,审计人员必须提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质量与深度,应将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拓展到对包括内部控制在内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充分的了解是使审计富有成效的基础,它能使审计人员知晓或更好地确定与评估报表重大错报存在的可能性及其领域,这有利于审计人员计划审计证据的收集工作,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审计证据,以增强审计证据的说服力,正确认识审计证据整体与审计最终认定间的关系;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范围,除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外,还要拓展至被审计单位所在的行业、与之相关的监管以及其他外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采用的政策,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目标、经营战略和有关的经营风险、以及被审计单位自身的风险评估过程,被审计单位业绩的衡量与评价。这是因为:通过扩大审计了解范围,有利于审计人员确定重大错报风险或影响报表公允表达的问题所在。例如,监管方面有可能针对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财务报告提出特别的具体要求,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未能遵守这些具体要求,则它的财务报表就很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另外,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很可能会受到行业经营性质或政府监管程度的特别影响,如长期就有可能产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收入与的重大估计。其次,通过扩大理解范围还有利于审计人员确定重大错报风险和对被审报表做出更恰当的预期。如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所有权、所作或将要进行的投资类型、被审计单位的组建方式及其筹资方式等,这些复杂因素都可能产生会计报表合并、商誉摊销与减值、权益法的运用以及特殊目的实体的核算问题,审计人员应该关注由此可能产生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如,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业绩衡量与评价有可能暗示被审计单位较之同行业其他主体的非正常快速增长或盈利,特别地,将这些信息与诸如业绩分红或业绩激励计划联系起来,有助于揭示管理当局编制被审报表时的潜在偏见。
在扩大了解范围基础上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充分地考虑了所获证据的环境状况,使得审计人员在具体论证推理过程中,能更充分地考虑待证认定语用学和语义学方面的内涵,提高证据说服力。
另外,审计人员也应该在扩大了解范围的基础上就不同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以提高所获证据的相关性,提升所获证据对待证认定的证明力,审计人员应该识别与评价会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应该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他们既要考虑已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是否足以导致会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这种错报发生的可能性,还要将已识别的风险与会计报表、或特定交易类型、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联系起来以确定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以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做到审计证据收集有的放矢。
二、对审计证据的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确证待证对象的合理基础,这种确证反映审计人员内心信念的变化与持续。对证据的要求,更应该关注它对审计判断的影响,是审计人员针对某一认定在t1时刻的内心信念与其在t0时刻的内心信念的差异与审计证据的关系,而不是趋于某种形式性的要求。
在审计规范中不存在类似于证据的证据规则。职业规范只是要求审计人员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为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要求,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对审计证据适当性的考量主要涉及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充分性与适当性是密切相关的,对它们的评价是一种职业判断;为更好地审计人员进行具体判断,职业规范又对审计证据相关性和充分性的评价提供了一些提示。这些要求是一种实质性的要求,但是这种要求是就审计证据的效用提出的要求,从具体规范行文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发现审计证据的适当性类似于法律证据采用性标准,而审计证据的实质性要求还应该包括它对审计人员就既定认定的内心信念变化方面的影响。
从表现形式来看,审计证据是一个事实、资料、或一个信息等,但若论及证据的功能,则无论是什么证据,所谈证据都应该是指影响有关主体判断或判断改变的依据。在形式与实质统一的前提下,由形式可以得到实质,实质也可反映具体形式,但在现实世界里,很难达到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审计规范中有关审计证据要求方面应该充实对审计证据实质性方面的要求,如,强调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应该时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合理怀疑态度,强调所获证据在变更与影响审计判断中的作用。
审计人员对既定认定内心信念的变化主要反映在有关证据的记录中,对此方面的要求也应针对审计记录作出相应规定。具体地说,作为审计证据的载体——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应该包括:所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及其结果,以及从所获证据中得出的结论;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人员对需要运用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上的推理和由此得出的审计结论;在涉及较难的原则或判断问题上,工作底稿还应记录在得出结论时审计人员已了解的相关事实。具体记录程度与范围又是一个职业判断问题,因为全面完整地记录既不必要也不可能。根据莫茨与夏拉夫所提出的“谨慎人”概念②,在具体记录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从一个抽象主体——另一位富有经验的审计人员——的角度出发,考虑记录内容的具体取舍。
三、清晰认识审计认定与欲取证据的关系
在现行审计证据过程中,几乎大都默认或假定欲取证据与待证审计认定间的关系是明确的。如,审计证据的获取一般都是通过分解审计目标、管理当局认定,得到一般审计目标,再进一步细分出具体审计目标(也即是具体的审计认定),然后按图索骥。如果公允表达的必要条件是所有管理当局认定成立,或者是管理当局认定成立是被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充分条件,则这一过程是圆满的、无可厚非的。
管理当局认定概念的引入的确增加了审计证据过程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也使得审计证据与待证认定间的关系比以往明晰。但在实际中,一个项目的所有认定的证成是否可以逻辑地推知该项目得以公允表达,这种关联并没有得到满意的论证和应有的公认。公允表达的具体内涵如何,如何保持公允表达目标分解过程中的同质性,那些由管理当局认定衍生的审计认定的综合是否可以确保令人相信账表是公允表达的?凡此种种,都是审计证据过程必须面对的问题。
审计证据与欲证认定间的关系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纯逻辑的,因为审计的前提是 “现实的”、“的”人而不是“逻辑的”、“抽象的”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证据过程中,应该持实践的观点而不是纯粹逻辑的观点看待审计证据与欲证认定的关系,将待证认定的证成视为具体的、历史的、活生生的人类活动,而不是一种静态的、僵化的、抽象的纯粹形式的演算;在方法论上要合理理解审计认定的句、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关系③。审计证据过程中的判断和决策不可避免地含有审计人员的动机、观念、语境等主体性因素,在探讨与认识审计证据与待证认定间的关系时,应该在以往的逻辑模式中加上反映和表征审计人员目的、旨趣、动机、意向等主体性的价值项,要求审计人员在具体论证过程中的考虑不能仅限于具体认定的句法学和语义学,还要考虑具体认定的语用学。现实论证推理是论证形式条件与具体过程中的语境相结合的,只有实现这种结合才能使推理论证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可能走向现实,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四、考虑证据的证明标准
迄今为止,审计证据过程中都没有明确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审计规范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一要求并没有明确表明审计人员利用审计证据进行证明时应该达到什么样的内心认识程度。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所要解决的就是审计认识应该达到的程度,它是审计证明活动必须跨越的横杆。只有在认识结果状态超过标准要求时,提出的主张才能认为是正当合理的。
证明标准规范的主体是审计人员,指向的时点应该是审计人员根据所获证据对具体认定(或报表整体)进行具体判断做出相应决策的时候;规范的内容应该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证据所获得的关于被审对象的认识状态,这种认识状态的存在形式是含有一定客观内容的个人主观判断。证明标准的核心问题,就是审计人员认为某一认定恰如其是或报表某项目或整体公允表达的确信程度,如,“审计人员以95%的确信认为被审计信息是公允的”。这种专业表述表明审计人员所说的不是确信与否的问题,而是确信的程度问题。
为了提高审计证据过程的合理性,让审计结果得到业外人士的普遍接受,有必要向他们表明审计人员的具体判断标准与依据,明示他们确证被审对象的尺度,表白他们确认审计结果时的内心状态。这还有助于审计人员的实务操作,为他们的具体证明提供理论基准点,根据第二章的有关论述,审计人员的这种确信程度应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标准。
五、充分重视审计人员的职业怀疑态度
所谓职业怀疑态度,是指审计人员以质疑的态度,对所获审计证据的真实性作批判性的评价,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导致对文件或当局声明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保持警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计划与执行审计中,既不能假定管理当局不诚实,也不能认定其完全诚实。在这之前的准则以及职业的其他规范,对审计人员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并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程度。
“审计如同刑事侦察,同属类学科。发现疑点、捕捉线索是关键。而保持合理怀疑态度则又是关键中的关键”④。重视职业怀疑态度不仅有利于审计人员查找错弊线索,增加审计人员发现错弊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重视审计人员的职业怀疑态度,还有利于审计人员做出审计证明的相关判断,审计证明的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审计人员的证明结果是一种内心确信,这种内心确信应该达到何种程度,审计人员才尽到职业义务?这是一个主观判断问题,这种主观判断与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莫大渊源。
在具体审计证据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合理运用专业判断,有效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作出适当反应,及时调整与改进具体审计思路及相关程序。审计人员应该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特征,在计划阶段审计小组应该集中讨论和思考重大错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的区域和范围,以共享审计经验,促使具体审计人员对潜在重大错报保持更高的警觉,共同提高发现重大错报的意识和能力。这是提高审计证据过程效果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方法,是现行审计证据过程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
[注 释]
①这并不说当时的审计证据过程仅仅局限于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事实上,在这一模式下,也会对被审计单位的背景,如所在之行业等进行了解,但是,我们认为这种模式主要要求的是对内部控制的了解。
②谨慎人的具体阐述见莫茨、夏拉夫著,文硕译:《结构》[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171-179页。
③句,既涉及科学的构成、符号与符号的关系,也涉及自然语言的使用。句法学意义是作者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以自主地表达思想、观念的方式,间接地表达客体,阐述自己对作为自己认识对象的自然客体的理解时创造的(曹志平著:《理解与科学解释》,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68页)。 它们的名词或符号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这类理论可以称为解释性理论(Interpretational theory)或语义性理论(Semantical theory);
1 审计重要程度的加强及风险的增大
网络会计信息系统以和网络为基础,它对计算机系统强烈的依赖性潜伏着巨大的威胁,控制不灵、使用不当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并且存在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肆意侵袭、计算机犯罪等等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因此,审计人员不仅要对业务活动产生的数据是否真实、正确、合法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网络会计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进而对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计,从而指出被审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内部和控制上的薄弱环节,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效地利用计算机随意篡改会计数据或破坏磁性介质上的数据等舞弊行为的发生。因此,这网络会计信息系统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以望。同时,电子商务和经贸活动的网络化使企业与外部的信息交换更为频繁、快捷,经营周期大大缩短,交易活动呈现很强的实时性。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漏报而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理论上讲,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组成。电子商务下,审计风险日益复杂:
(1)过渡依赖网络系统。电子商务环境下,主要审计证据来自于网络,其可靠性高度依赖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导致审计控制风险更加难以确定。
(2)病毒与黑客风险。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可以从地球任何一个角落攻击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给系统造成破坏,导致固有风险增大。
(3)审计线索模糊。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会计系统的设计可能使一个完整的交易轨迹只保留一段时间或设计成计算机可读性,可以人为修改数据而不留任何痕迹。因此,私人违规接触会计数据或修改数据以及接触资产而又不留下显见证据的可能性增大。审计线索的不可见性,使检查风险增大。
2 审计线索和审计方式的改变
审计线索对审计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正是通过跟踪审计线索,审核有关经济业务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而审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不断收集、鉴定和综合运用审计证据的过程。在传统商务活动过程中,每笔交易都有一个完整的审计线索,交易的每一环节都有文字记录,都有经受人签字,审计线索十分清楚。审计人员可以从原始单据开始,对交易事项进行追踪,一直到报表为止,也可以从报表开始,追根寻源,一直追溯到原始单据,从而形成了顺查、逆查等审计方法。但是,在网络会计系统中,传统的单据没有了,纸质记录消失了,代之的是粗有数据处理资料的磁盘、磁带、光盘等,这些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信息是机器可读的,它们不再是肉眼所能直接识别的了。审计所需的线索和证据完全可能由审计人员通过网络从其他有关方面获得。从而实现了审计线索、审计证据来源的多样化。
在网络世界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将处于多样化,并随着不同交易事项自由合成新的经营主体-虚拟企业(Virtual Firms)。虚拟企业存在于之中,它是一种临时组成的,没有固定形态和明确空间范围的结合体。它可以随业务活动的需要,由若干相互独立的公司经过整合、重组而成,也可以随交易业务的完成而随时中指。电子商务使得虚拟企业的交易可以在瞬间完成,虚拟企业也就可能在交易完成后立即解散。网络的虚拟企业,其存续的时间可以很厂,长达几年或几十年,也可以很短,只存在几秒钟。故虚拟企业的快速结合与解散,要求审计工作必须随时、随地进行,实时、即时提供审计信息,而不能按照传统的审计工作要求,定期提供审计信息。
3 内容的拓宽
在网络系统中,审计的监督职能并没有改变,使审计的内容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首先,网络会计系统的特点及其固有的风险决定了审计内容必须包括对网络会计系统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以证实其对交易事项的处理是否真实、合法及安全可靠,这是传统审计所没有的;其次,由于网络会计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再对它进行修改优化,要比在系统设计阶段对它改过困难得多,代价也昂贵得多。因此网络会计系统的设计应有审计人员(一般是内审人员)的参加。在系统设计开发阶段,审计人员要提醒开发人员注意并监督审查下列问题:
(1)系统的功能是否恰当、完备,能否满足用户商务活动的需要;
(2)系统的数据流程、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贸易法规;
(3)系统是否建立了恰当的程序控制,以防止或发现无意的差错或有意的舞弊。
4 审计方法与技术的改进
在网络会计系统中,审计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大量的证据都存储在肉眼不可见的磁性介质上,对这些证据,审计人员只能利用技术进行审查、核对、分析、比较等各项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的效率与质量。在对会计活动进行审计时,单机系统下的审计方法有的已不使用。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网络审计软件的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审计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审计方法与技术。具体来讲,审计方法应具有以下特点:
(1)从审计数据获取来看,审计人员可以利用审计接口软件直接获取数据,同时可以通过文件传输、远程登录、网络浏览、公告或组等网络工具远程获取信息;
(2)从审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来看,可以借助各种审计软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快速、准确地加工和处理;
(3)从审计报告阶段来讲,可以利用网络发表审计报告,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同时扩大审计报告的适用范围。
5 对审计主体的相关要求
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被审单位所作会计记录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弊端及取得成绩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表明或陈述,则主要是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即编写审计报告书。所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阶段完成以后,则应立即着手编写审计报告书。论文百事通审计人员能否按预定期限比较顺利地编写出审计报告书,则要看审计报告书的内容是否主要来源于审计工作底稿,没有必要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要想如期、如实和如意地编写出一份可靠的、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书是困难的。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的审计报告书中,肯定会产生或形成这样或那样的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而某些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或涉及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的确认或解除;或引讼,或造成误解争议,因此,审计人员有时须在有关适当场合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佐证审计报告书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审计工作底稿是考核工作质量的依据
一般情况下,审计工作的最终阶段是编写审计报告,因此可以说,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编写的审计报告上,而审计报告的编写依据主要是审计工作底稿,所以,审计工作底稿是考核审计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
在某种程度上讲,审计的过程,就是收集、综合、鉴定审计证据的过程,而收集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前提,综合和鉴定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报告的基础。在审计工作中,各种审计工作底稿的产生和编制,主要在于审计人员是怎样收集证据、收到了多少证据、收集了什么质量的证据和收集到了什么类型的证据,这些均会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内容和种类,尽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审计主管协调和督导审计工作
在审计程序中,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在下达审计指令或接受审计委托书之后,随即便指定审计主管人员,着手与被审单位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初步调查研究,以获取被审单位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计划,例如,根据明确的审计任务及其所掌握的被审单位的有关静态、动态资料,对技术职称较高的审计人员(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分配其承担较多的审计业务,而对从事审计工作的新手(审计员、见习审计员),则尽量分配做较易完成的审计工作。总而言之,审计主管在对其所属审计人员分配审计任务时一定要知人善任,合理分配,这样有助于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审计过程,促使整个审计任务的顺利完成。新晨
一、审计模式的发展历程
(一)账项导向审计模式。账项导向审计模式是最初始的审计方法,主要功能在于查错防弊,其技术方法主要是从审计期间会计事项所依据的相关会计原始凭证入手,追查到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文件的形成,验算其记账金额、核对账证、账账、账表。账项导向审计模式仅适用于经济业务不很复杂的小规模企业。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融资、投资渠道和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账项导向审计模式的局限性就日益凸显,至20世纪初,这种模式就逐渐退出其主导地位,而代之以制度导向审计模式。
(二)制度导向审计模式。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业主或企业管理层势必改变“事必躬亲”的管理方式,建立系统的分层、分工的科学管理制度,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建立起内部控制系统,这就促使审计人员把注意力转移到与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上来。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对内部控制制度各个控制环节的审查上,这种审计模式,是建立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认识基础上的重点审查。以大数定律和正态分布为基础的统计抽样也逐渐取代了单纯判断性和任意性的抽样。同时,这一模式由于着眼于对内部控制制度整体的了解与分析,还可以发现与某些内部控制相关的会计信息的系统性错误,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率。正因为如此,制度导向审计模式从20世纪四十年代起就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方法。
(三)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型审计的产生,主要源自美国,风险导向型审计的内在思想是,任何审计业务都必须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
其显著的特点是:它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出发点,制定审计策略和与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审计计划,将风险考虑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因为它着眼于全面的控制测试,而不是着眼于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即符合性测试)。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合理地扬弃了作为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基础的“无利害关系假设”,把指导思想建立在“合理的职业怀疑假设”基础上。不只依赖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所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与评价,而是实事求是地对公司管理层是否诚信,是否有舞弊造假的驱动,始终保持一种合理的职业警觉,将审计的视野扩大到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捕捉潜在的风险点,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二、风险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重心前移。风险导向审计最大的特点是将审计重心放在事前的风险评估上,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到以风险评估为中心,审计程序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程序、分析性测试程序、审计测试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传统审计不能适应现代报表审计需要就在于其原有的风险评估不到位,未能有效发现高风险审计领域,造成审计过量或审计不足,现在大大加强了风险评估程序,真正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二)更加注重外部审计证据。审计重心向风险评估转移导致风险评估程序显得至关重要,风险评估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风险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必要的是审计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更加客观、真实的外部证据。仅仅依靠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内部证据来对风险进行评估,所得出来的结论是不可靠的。所以,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时不应只采用内部证据,而应更努力地获得相关的外部审计证据来对风险进行评估。
(三)在各个阶段都利用审计风险模型作出决策。在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人员在各个审计阶段,都分别以审计风险模型为主,分析评价各自的期望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各项决策,从而能够全面控制审计风险。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中的审计风险模型是一维的,它只有一个决策目标——确定实质性测试所需的证据量,所涉及的风险层次和范围比较狭窄;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中的审计风险模型是二维的,它既包含了不同的风险要素,而且在不同审计阶段给各风险要素赋予了不同的内涵。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用中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能够弥补传统风险基础审计的不足,缩小审计期望差距。但是,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还没有一套严密的风险导向审计体系。从目前看,运用现代风险基础审计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库的建设。注册会计师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充分了解被审单位整体经营环境,然后针对风险不同的客户,客户不同的风险领域,设计个性化的审计程序。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功能强大的信息库,按照行业发展特点、客户经营环境、客户所处市场环境以及客户高层管理者的品行,由专业高层人员组织实施评价,定期把客户风险评价的结果向相关业务承接和实施部门通报,以便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了解企业的战略、流程、风险管理、业绩衡量。目前,国内很多事务所对行业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缺乏了解,数据积累不足,信息库的建设达不到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在风险评估程序中,注册会计师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客户及其环境,评估经营风险,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判断企业是否具有生存能力和合理的经营计划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仅要熟练掌握会计、审计知识,也要掌握管理知识、行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等,还要熟练运用各种分析工具对各种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目前,我国事务所90%以上的业务是审计业务和会计业务,没有经济方面、法律方面等多元的背景。注册会计师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行业,不懂得管理、行业等方面的知识,不具备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的能力,这些都不利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为此,主管部门需要做大量的培训工作。事务所也可以一方面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根据自己的客户情况、事务所的定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员工培训。
四、我国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须首先从企业内外环境和经营战略入手,来分析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这就对注册会计师的分析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过程实质上就是专业判断的过程,它提升了审计的技术含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只有很好的运用专业判断能力才能有效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形式审计。
(二)处理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成本与效益问题。从理论上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首先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关注领域,从而可以合理地分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但是在实务中,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主要依赖于外部审计证据,而搜集外部证据又没有专门的、固定的途径,使得搜集外部证据的成本较大,有时甚至要高于因减少进一步审计测试所降低的成本而使得总成本增加。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成本的增加很难通过审计收费对其进行弥补,所以如何降低审计成本使审计效益大于审计成本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所谓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就是针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新形势,适时修改相应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现行的各种法规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因此应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以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意识。
主要参考文献
传统会计工作即手工会计,主要借助于纸、算盘或计算器、笔等工具进行会计数据的处理。随着电子计算机的产生与广泛普及,传统会计工作使用的工具逐渐为计算机所取代,会计电算化成为现代及未来会计工作的主导方式。而审计是从会计工作中逐渐独立出来的,同时又以会计工作为对象,它们所面临的巨变环境又具有一致性,这就决定了审计在会计数据处理工具的演变中,必然存在着由传统审计过渡到电算化审计的变革。
一、传统审计的主体特征
传统审计即手工审计。由于传统审计环境下,会计资料的载体是纸介质,所以传统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载有会计资料的纸性介质。传统审计的审计手段,无论是审计抽样还是撰写审计报告,都是由手工操作完成的。审计证据包括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四大类。传统审计中的书面证据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明细表等,它们都有自己的作用。在传统审计中,审计方法主要包括制定审计计划的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和提出审计报告的方法。从狭义上说,就是指与取得审计证据相关的各种方法。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再具体一些,包括核对法、查询法、函证法、观察法、分析法等。在手工会计处理的条件下,所有审计方法的执行都是由人工完成的。从审计线索上来看,由于传统会计中,由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到登记账簿,最后到编制报表,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和经手人签章,因而审计线索十分清晰。审计人员能够利用书面资料从原始业务开始,一路追查到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并通过这些审计线索来检查和确定这些指标是否能够正确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检查其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在传统审计中,企业一般是通过职责分割、职权分工、规定标准的业务处理程序以及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等而形成的一个内部控制体系,这一体系能够较好地保证会计数据处理的真实、可靠和安全。
二、电算化审计的演进
(一)审计对象
在传统审计环境下,审计对象是纸性介质。而在电算化审计环境下,会计资料存储在硬盘、软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上,审计对象包括了整个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相对于纸性介质来说,磁性介质具有数据存储量大、易查询、体积轻等特点,但也有易被改写的安全性问题。审计过程中判断会计资料合法性与正确性的一项重要证据就是看它是否出现被涂改的情况,传统会计环境中一旦发生涂改会计资料的情况,审计人员一眼就能看出。但是在电算化会计环境中,被涂改的会计数据可能未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审计人员很难立即察觉。另外一些因素如计算机病毒等容易造成磁盘上会计数据的丢失,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审计手段
在传统审计中,整个审计过程都是由手工操作完成的。而在电算化审计中,许多工作可以由计算机来完成,免去审计人员许多繁琐的手工计算与复核之苦。例如审计调查,可利用计算机程序语言设计出审计抽样程序,实现电算化抽样调查。
(三)审计证据
传统审计中的书面证据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明细表等,它们之间可以实现相互核对。而在电算化环境中,当输入原始凭证的数据生成记账凭证后,记账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批处理,各种账簿记录数出一源,都是依据记账凭证同时成账,相对来说作为审计证据的作用就减弱了。在环境证据如内部控制的重点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方面,传统审计和电算化审计有着不同的内容,从而导致了环境证据的差别。
(四)审计方法
在传统审计中,审计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资料进行人工审查工作,一般采用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审计方法,更为具体的审计方法还有核对法、查询法、函证法等。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人工审计的技术方法仍然是重要的,但是由于会计信息以磁性介质作为主要存储方式,因此计算机审计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审计方法。同时,审查电算化系统的处理和控制功能,也需要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来施行。在电算化审计中,传统审计方法发生了较大改变,被划分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和面向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审计方法。而后者又可以细分为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程序的审计方法、数据文件的审计方法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方法。具体包括测试数据法、并行模拟法、嵌入审计程序法、代码比较法、程序解析法、受控处理法等。
(五)审计线索
在传统会计中,审计线索非常直观、清楚,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通过这些审计线索来检查和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检查其财务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和有效。而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从记账凭证数据的输入到会计报表的输出,全部业务处理都是借助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的,加之会计信息主要存储在磁性介质上,即使有所改动也不易令人察觉,使得审计线索缺乏直观性和真实性。例如:各种账簿和报表数出一源、自动产生,使得证、账、表之间的关系缺乏相互的验证性;再如,反记账、反结账功能的使用使得凭证修改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审计人员无法辨别数据修改前的情况以及数据是否被修改。
(六)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时,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审计人员据此估计审计风险、确定审计范围、制定审计程序。在传统审计中,内部控制主要包括授权控制、责任分工、管理控制、审批和核对控制、内部审计、业务处理标准化等内容,以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为基本特征,审计人员利用直观性很强的纸介质进行手工核对和检查,明确相关职责。而在电算化审计中,数据的处理权限高度集中,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传统会计中的内部控制失去作用。例如,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一旦输入记账凭证数据,各种账簿都能同时产生,原有手工条件下的账证核对、账账核对等内部控制措施不再生效。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中的内部控制产生了新的意义,如操作控制中的输入控制、数据处理过程控制、输出控制等;组织控制的内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了解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时应该采用新的审计程序,采取新的评价方法,以适应电算化会计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的新变化。
(七)审计环境
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组成及素质、各种管理条件与管理水平都构成了传统审计环境的内容。在电算化审计条件下,上述内容发生了变化:1.电算化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与手工会计内部控制有着不同的内容;2.信息化数据系统的应用导致会计人员无论是组成上还是知识素质上都有差别;3.管理内容、管理条件的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的能力,适应新的审计环境。
(八)审计档案
传统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均为纸性介质。而电算化审计档案具有以下特点:1.查询方便。电算化审计档案资料可以实现电子检索的功能,查询方便、快捷。2.保存有难度。因为在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大量数据存储在磁性介质上,而磁介质容易因盗窃、丢失、故意或偶然的毁坏及使用等原因而受到损害。3.成本较高。硬性存储器的价格较高,审计档案保存年限也较长,在此期间,物理性损耗等原因使得这些硬盘上的数据必须不断地备份到新的硬盘上,昂贵的档案保存成本也就在所难免。
三、信息化时代审计的未来发展谋略
(一)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在审计领域
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在审计的理论研究、实务工作、知识结构等领域,是当代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与审计工作内容紧密结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步。在理论研究方面,应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型的审计理论。在实务工作方面,力求使传统审计工作向“计算机审计”和“使用计算机审计”方向转变,如审计人员既以纸性会计数据又以磁性介质数据为对象;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及其有关审计档案应逐步实现无纸化等。知识结构上,审计人员除了应掌握传统审计的基本知识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其应用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及网络知识等;既能够熟练操作审计软件,又能够适时编写各种应用性审查程序。
(二)事后静态审计向事中和事前动态、实时审计转变
在过去的手工会计条件下,审计工作往往更重视事后审计。随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广泛开展,为了保证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审计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审计工作应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当单位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之前,首先应对单位采用的会计系统软件的适用性进行审计,软件中提供的各项核算与管理功能是否满足了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通过事前审计,保证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系统的合法、安全、可靠。当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于会计工作以后,应该重视对会计信息系统软件的数据处理程序、自动转账公式的设置和会计报表公式的定义进行事中审计,防止核算单位恶意篡改系统程序。另外,还要做好事后审计,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算结果与软件提供的核算功能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的正确性。
(三)未来审计的重点将侧重会计明细信息的数据安全性、可靠性
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促使企业提供更多的明细信息,因此,审计的工作重点在于检验企业会计明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审核进入外部网络的明细信息的安全性。企业内部形成的明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往往取决于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而审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将是证实从数据库存取信息的可靠性。对于进入外部网络的明细信息,必须通过对整个系统的网络进行安全控制,以保证此信息的安全性。
(四)审计软件应能实现诸多功能
未来审计软件应具有以下功能:能够与会计电算化系统链接,实现直接通过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接口程序取数;能够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尽可能让计算机代替人工的大量抄抄写写和计算,使审计人员的工作精力集中到职业性强的事务处理上去,如抽样检查底稿中的部分项目(凭证号、科目、金额等)交由计算机审计软件自动取数生成;审计软件应能自动完成某些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功能;审计软件应有扩充功能,应能对审计事务进行管理,如审计日程的安排、工时的计算、底稿管理、审计收费管理等。总之,未来审计软件如果具有了上述功能,全面实现审计无纸化将不再只是一个梦想。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 赵祖印.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注师审计.财务会计,2006.
分析性审计程序的运用是基础会计信息以及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内在关系,其内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关系也是稳定的,只要注册会计师分析得当,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从分析性程序中发挥其自身的创造力,运用自身的职业判断,分析性审计程序就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审计证据,也能够对审计对象业务中的关键因素和主要关系做更好的理解,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报表数据的潜在关系,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指导。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可以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分析性程序可以耗费更少的审计资源提供相同的或者相对更好的审计证据,分析性程序有时会被描述成发现和形成证据的技术,同传统的会计报表细节抽样审计方法是不同的。分析性审计程序是利用信息间的内在关系来判断数据的合理性,并不局限于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而细节抽样方法主要是通过对存在的证据进行收集以及检查来证实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两者相比,成本是不同的。分析性审计程序通过模型的构建以及会计师的经验以及知识就可以判断,可以大大的节省审计资源,而且在电算化的时代,通过利用电脑,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优势能够发挥出来,在节省审计资源的基础上也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
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在于分析以及比较,要分析所收集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即相关性,而且要保证搜集数据的可靠性,并且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然后利用审计人员积累的经验以及收集的合理标准,对照分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信息,从中发现异常的变动、不合常理的趋势或者比率。
(一)应考虑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比较基准
运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数据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因此,在进行分析性程序时,首先要分析所收集数据之间存在的关系,即财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财务信息与相关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财务信息各要素之间存在相关性以及内部勾稽关系,例如应付账款与存货之间通常有稳定的关系;当然某些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也存在内在联系,例如存货与生产能力之间的关系,以此来判断存货总额的合理性。其次,应该考虑数据信息之间的比较基准。在运行分析性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要注意将被审计单位本期的实际数据与上期或者以前期间的可比数据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在运用以前期间的可比会计信息时,注册会计师要注意被审计单位内部以及外部的相关变化。也可以将自己的预期数据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或者比率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异常情况,这都是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点。
(二)要合理确定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应用方式
分析性审计程序在所有的会计报表审计的计划阶段和报告阶段都必须使用,在审计测试阶段可以选择使用,但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要合理确定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应用方式。应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可以采用比较分析法,可以用于实际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发现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分析原因;将本期同上期比较,判断本期指标的是否存在异常;同业比较,判断被审计单位数据指标的正常性。其次,可以采用趋势分析法,可以用于财务审计中的问题揭示以及管理审计中的前景预测。第三,可以采用科目分析法,通过选择借方或贷方科目编制对照表来登记对应科目,查明对应关系是否正确并且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主要应用于容易发生错误以及弊端的会计科目。第四,可以采用回归分析法。通过回归分析方法,可以计量预测的风险和准确性水平,量化注册会计师的预期值。
三、分析性审计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一)分析性审计程序在风险评估阶段的具体运用
在风险评估阶段,利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帮助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表中的异常变化,或者与其发生而未发生的变化,识别潜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通过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帮助注册会计师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数据关系,在风险评估阶段,分析程序就要识别那些可能表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变化,因此所使用的数据汇总性比较强,在此阶段,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主要对象通常包括对账户余额变化的分析,使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精确程度以及比较的指标范围,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素质而定。其次,要对搜集的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对预期关系的数据进行分析,能够让注册会计师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重大事项或者决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第三,根据分析性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应该识别是否有异常的数据关系或者意外的波动,因为这都可能是重大审计风险的预警信号。如果出现异常的数据关系或者波动,要作为重点审查项目进行调查,在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考虑运用检查、观察等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在实质性程序中的具体运用
实质性分析程序与细节性测试都可以用于收集审计证据,以此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质性分析程序不仅仅是细节性测试的一种补充,在某些审计领域,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较低而且数据之间具有稳定的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首先,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特定认定的适用性时,要考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注册会计师应当越谨慎使用实质性分析性程序。另外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适当的。其次,要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对已经记录的金额或者比率做出预期时,需要采用内部或者外部的数据,这样数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根据数据形成的预期值,注册会计师计划获取的保证水平越高,对数据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这样分析程序就越有效。第三,要做出预期的准确程度,准确程度是对预期值与真实值之间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形成的预期值的准确性,因此,在执行分析性审计程序时,要做出预期的准确程度,保证精确度。
(三)分析性审计程序在总体复核阶段的具体运用
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整体符合,以此来判断审计结论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整体是否公允:首先,是对财务报表重要比率的分析,在前期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获得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各项财务数据以及非财务数据,在总体复核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总体把握财务报表的合理性。其次,可以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报表审定数同行业平均数据或者以前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来判断财务报表上的数据是否合理。第三,要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否对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产生影响,进而确定报表数据是进行调整,还是披露。
参考文献:
[1]锁琳,浅谈分析性复核程序在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审计中的运用[J].邵阳学院学报,2007,(05)
[2]吴有庆,浅论分析性复核在审计中的应用[J].当代经济,2007,(07)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由于存货种类繁多且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因而存货高估构成了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在会计核算上,存货对应的会计账项很多,存货项目的真实和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其他会计账项,因此存货审计在整个审计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正是由于存货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存货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存货与其他项目密切的关联度,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存货项目的审计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相应地要求实施存货项目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知识,运用多种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一、评价和测试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了解企业对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确定企业存货真实存在和准确计价的基础。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企业的采购、运输、验收、出库、储存、付款、入账各个环节,是事先经过制定的一套相互牵制、稽核、验证的内部监控制度。通过对存货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测试,一方面可以了解被审单位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另一方面能确定存货审计的重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制度薄弱环节,问题较多,应列作审计的重点。应注意的是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一定要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特别是对于工业企业,要熟悉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要了解产品成本结转流程。
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存货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审计人员可通过观察、询问、查阅历史资料等多种方式来加以了解和调查,其范围包括企业的购货、验收、存储、领料、生产、销售等环节。经过了解,结合自己的专业判断,对企业存货的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初步评价存货的控制风险,实际上就是评价企业存货的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和纠正重要错报或漏报中的有效性。
二、审查存货计价的正确性
存货计价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因此,做好存货计价方面的审查工作,对于存货审计风险的防范至关重要。对于存货计价的审查应侧重与存货的发出、摊销及结转等环节,并在审计抽样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存货存在于生产循环过程的各环节,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所有存货进行详查,抽查核对成了存货计价测试的主要方法。抽查的关键是选择样本,对存货余额较大、价格变动较为频繁的存货作为测试重点,测算期末存货价值是否等于存货的结存单价与结存数量的积,测试期末单价是否与采购成本、生产成本相符。特别注意的是审计工作并不是对被审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的重复,审计人员不应受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干扰,独立按照适当的方法进行。(1)应审查存货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合理、适当,年度内有无任意改变计价方法的现象。(2)在加权平均法下,审查客户是否在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型号的存货范围内进行计价,有无异类存货混淆计价的现象。(3)对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客户,应重点审查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和成本差异的结转是否正确,有无不按期结转成本差异,或者利用成本差异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重视对存货的监盘程序
监盘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常用的审计策略和手段,通过对存货的监盘能够获取监盘对象的存在性、完整性、权力性、估价与分摊、分类与披露的认定是否恰当的审计证据,存货监盘是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也是判断上述其他认定的辅助证据,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对存货的监盘,以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盘点时间最好选择在会计期末。实际上多数情况的监盘是在会计期末以后进行的,这就需要我们编制从盘点日到期末的存货余额调节表来证实期末存货余额的正确性。(2)盘点参与人员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供应、保管、财务、生产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都应参与;(3)如果不是每一个地点均列入监盘范围,不应事先透露监盘地点;(4)应特别注意存货的质量,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冷背残次的存货,对这一问题发现途径一是通过实地盘点,二是在审阅企业存货会计账薄时存货数量余额没有变动的账户,其多为冷背残次的积压货物。
采取恰当的盘点方法。①盘点前准备盘点表,同仓库保管明细账进行核对,由于仓库实行保管负责制,一般情况这种核对是相符的。②抽点样本量。企业盘点人员盘点后,审计人员应进行抽点,抽点的样本一般不得低于存货总量的10%。③审计人员应向被审单位索取存货盘点前的最后一张验收报告单(或入库单)、最后一张货运文件(或出库单),作为截止测试时的依据。④异地库存货的盘点。如为外单位代为保管,不能亲自盘点时,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替代程序,如发询证函、查看原始单据等;如为本单位保管,则一定要亲自监督盘点。⑤对一种存货有几个存放地点的,我们应尽量对其一次、连续不断的盘完,防止有关人员利用空隙,串通作弊。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自己在存货监盘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最终的存货盘点结果汇总表核对。
结束语
存货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中比较复杂和耗时的一项工作,面临的难点也比较多,因此,我们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审计程序,就能获取存货实物资产确实存在、计价正确的审计证据。
参考文献: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结构
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历史很短且走过一段弯路,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不太重视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突出表现为审计质量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我国目前审计质量普遍低下的局面与此不无关系。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质量、促进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为整个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健康、高效运转提供制度保障:在组织方面,其规定了体系中人的机构设置、人的职责,这是体系运行的基础;在体系的日常运行方面,规定了体系运行的基本制度,比如体系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质量监控政策、信息收集与处理方面的规定、项目组如何产生、争议的处置、计算机体系的使用管理、保密、奖惩等;在具体项目的执行方面,规定了审计项目执行方式;在体系的维护方面,规定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方式、体系的定期检查和改善等。因此,制度子体系的整体结构主要由体系组织制度、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执行制度和体系维护制度组成。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制度
1.事务所的组织机构设置。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是一个一个的项目,各个项目的内容不完全相同。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应体现这种特点。因此,事务所内部的组织结构一般是以项目负责人职权为主要权力的项目式矩阵结构。在职能上,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体系应满足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立与协调,既体现分工的专业化效率,又确保互相牵制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
2.事务所的职责分工。组织分工主要解决事务所管理层级的设置和职责的分工安排等问题。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及不同的发展阶段设置、调整组织架构。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组织分工一般采取所长负责制和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其主要区别为:前者是由所长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和业务负全面责任;后者则是由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为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两种组织形式的组成人员都包括: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管理制度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①独立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心态在实质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人或其它机构。为保证独立性,当存在《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所述的各种利害关系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坚决回避。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家庭关系、投资参股行为的登记及变更登记制度,特别注意不应因某一注册会计师工作能力强且效率高,或因某一客户是由其自行联系的,而放弃对独立原则的考虑。与客户存在某一利害关系时,也不能因这一关系比较隐秘而心存侥幸地放弃对独立原则的遵循。②客观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对相关审计项目的调查、判断及据以形成审计结论时,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克服主观臆断、注重调查研究,从而作为恰当的专业判断。不应因利益的驱使、客户的许诺、权力方的保证而放弃专业判断或改变审计结论。③公正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以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不为权势和利益所动,以严谨的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执业本领从事各项审计工作。没有公正的执业态度,便没有客观的判断。坚持公正原则,是保证执业质量的起码要求。
2.质量控制政策。从管理制度方面来阐述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从以下方面来制定和运用质量控制政策。①全面提高执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执业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达到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应该以应有的执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确保全体执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②合理的工作委派制度。在日常审计业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审计工作分派给那些环境所要求的具有技术训练和业务熟练水平的人员。③完善的督导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分级督导制度,所有层次的工作均应当得到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合理保证完成的工作符合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准则》的具体规定。④健全的咨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咨询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适当知识和技能的有关专家和学者,并且要善于利用专家的工作。⑤完善业务承接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外承接审计业务时,应该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到自身的实力、经营范围和独立性,也要仔细分析和研究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信誉度和品行。⑥有效运行监控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监控质量控制政策的持续性和其运行的有效性。
3.知识管理与人员调配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要重视员工的组织学习。由于事务所从业人员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并需要不断地补充以跟上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的修改,因此,加紧对员工的培训以及对CPA的后续教育是注册会计师保证执业能力的前提。事务所应当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员工培训。对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等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后续教育,加强对新知识、新制度和准则的学习,以跟上实际需要。在对员工的培训中应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风险意识和进取意识。通过员工培训,使员工接受事务所文化的熏陶,将事务所文化根植于每位员工的心中,并用事务所文化统一员工的意志,使其才智得到充分的发挥。
4.事故处理制度。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即对审计工作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当审计工作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职责划分找到相应的负责人,并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其考评挂钩。此外,不少事务所存在质量事故是由于各层次人员之间的同步协调出现问题。同步协调是指事务所中所有相互依赖的环节协调起来,并与事务所的整体目标相联系。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同步协调就会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调整,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这种协调需要事务所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因此,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务所应加强人员之间的同步协调工作。
5.考评与奖惩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知识密集性的行业,优秀的人才是事务所发展的重要基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员需要从观念上把注册会计师当作资产而不是成本,在考评与奖惩制度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不要处处讲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要实现双赢的目标,力求事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考评与奖惩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分级绩效考评体系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激励机制。
(三)业务执行制度1.承接与保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承接是审计服务循环的起点,保持业务即决定客户持续的过程,也是会计师风险管理计划最重要的一项要素。业务的承接与保持在于确保所承接与保持的客户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高品质的企业与高品质的管理阶层。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最大的单一风险可能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关联的客户的品质不符合事务所的标准。因此,识别客户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防范审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以前曾接受委托业务的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以往的实际情况,考虑此次委托的目的是否与以往一致及对审计过程及结果的影响;对初次接受委托的委托人,应初步考查其业务性质、所处行业及内部控制制度状况,并考虑本所完成该审计业务的实际能力。对即使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业务,应考虑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对近期已更换管理人员的委托人,应着重考查管理当局的人品是否正直诚实。对频繁更换重要管理人员的委托人,应重点考查更换的原因、委托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已陷入财务困境。对委托人示意出具不当或不实证明的,应拒绝接受委托。因此,在接受新客户或继续接受原有客户的委任前,应对该客户进行评估。决定接受或继续接受委任时,应考虑客户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阶层的品德、本身的超然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观念、其他风险因素。其中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阶层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管理阶层品德即客户的诚信;管理阶层对正确财务报告及有效内部控制之承诺与重视;企业之未来性或生存能力。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服务客户的能力包括: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的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承接与保持业务的程序为预备性调查;形成记录;持续考察与评价。
2.计划与执行业务。执行审计业务有相当多的步骤,通常把整个审计过程分为审计准备阶段、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并把审计实施阶段称为审计外勤工作阶段,把审计报告阶段称为完成审计工作阶段。①审计计划。审计计划阶段是整个审计过程的起点。科学、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审计师有的放矢的去审查、取证、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从而实现审计目标。计划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信息体系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重要性;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最后审核审计计划。②审计执行业务。审计执行业务是根据计划阶段确定的范围、要点、步骤和方法,进行取证和评价,借以形成审计结论,实现审计目标的中间过程。它是审计全过程的中心环节,执行业务出于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与评价,调整审计方案、进行实质性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及遵守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修订审计计划;对交易处理、会计报表项目的数据及其它数据结果进行实质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和鉴定。上述两项工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③审计完成阶段。审计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项目审计工作的结束,其主要工作有: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期后事项;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适当披露;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3.利用专家工作。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会同被审计单位或独立获取专家的报告、意见、估价和说明等形式的审计证据。实施利用专家工作的监控需要清楚地回答如下的问题:什么是专家;要专家干什么;事务所是否需要专家;所聘请的专家能否有专业胜任能力;这些专家是否客观、独立;如何评价专家工作的结果;如何在审计结论中反映专家的工作。只有对利用专家的工作进行适时监控和规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才能满足审计的需要。
4.获取证据。审计证据是审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审计证据在数量上应满足充分性的要求,在质量上应满足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各种方法如:检查、监盘、查询与函证、观察、计算和分析性复核获取证据,并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要进行综合的整理、分析和评价,以确保审计证据能满足审计目标的要求,形成客观正确的审计意见和结论,并且整个审计过程都必须记录在案即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5.形成工作记录。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任务,到后续审计时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都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这些记录反映了审计人员的详细的工作过程、分析判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与意见等,构成了审计工作底稿。6.编制和发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业务的最终产品,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到证据充分、意见适当;审计报告在签发之前必须经过三级复核;签发审计报告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
7.复核。项目负责人要对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依变化的审计事项对总体审计计划的修订是否适当有效,助理人员是否已及时修订并实施了具体审计程序。②对委托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③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助理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意见的表达类型及方式是否恰当。
(四)维护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减少生产次品和提供低服务的可能性。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执行。执行是一种暴露现实并根据现实采取行动的体系化的方式,执行的核心在于三个流程:人员流程、战略流程和运营流程,它们之间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制定一个方面的流程时,必须考虑到其他方面。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制度需要评估考虑事务所现有的人员能力、事务所的发展战略和其具体的管理操作方式。事务所最高管理者也必须亲自参与评估过程中,以保证评估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性。
2.检查与调整制度。事务所应当制定检查计划,项目负责人要对助理人员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所形成的审计结论实施必要的检查,以确定其所完成的具体审计工作是否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及本所业务规范的要求进行;是否对已完成的审计工作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予以记录;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或重大审计事项并判断其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如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决定是否追加或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从而达到最终审计目的。检查计划通常包括检验和复查两个方面。检查通常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完成的,也可以委托所外人员来执行。检查程序主要依赖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权责划分。事务所应设计、制定检查程序的目的和程序表,有关检查范围的指引,建立检查活动的时间表及为检查者与审计小组提供解决异议的程序。
三、结论
制度体系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子体系之一,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得以健康、高效运行的基础。本文首先探讨了制度子体系的整体结构,认为制度子体系主要由体系组织制度、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执行制度和维护制度等四个方面组成,然后阐述了各类制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从体系的角度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质量、促进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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