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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申请书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1 15:24:0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质保金申请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质保金申请书

篇(1)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 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创作的作品应是: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作品;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形象鲜活、笔触生动、旋律优美,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作品。

二、资助范围

(一)戏剧编剧创作人才;(二)曲艺文本创作人才;(三)音乐作曲创作人才;(四)舞蹈、舞剧编导人才;(五)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六)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

助后实施,且能够在 2016年12月31日前

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通过定额资助的方式对立项

资助项目予以资助。(一)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 20万元;(二)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项目为 10万元;(三)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 10万元;(四)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 10

万元;(五)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

作人才项目为 10万元,油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 20万元,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 15万元,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为 10万元,书法 (含篆刻 )创作人才项目为 10万元,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 15万元;

(六)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 15万元。

四、资助方式

(一)艺术基金对立项资助项目,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二)艺术基金将从验收合格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出重点资助项目,择优支持。对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将择优收藏;对戏剧剧本、曲艺文本和音乐作曲以及舞蹈、舞剧编导作品将择优推荐给艺术单位或机构组织排演,并支持其继续申报艺术基金的其他资助项目。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申报项目的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

2.年龄不超过

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 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

(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 2015年3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1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 ),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三)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本人的身份证或军官

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

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

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四)申报戏剧编剧和曲艺文本创作

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

2―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

(五)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须

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乐

谱、音频、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

思、完整或部分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频、

视频文件;

(六)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

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

音频、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

(七)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

美术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

主要作品的照片 5―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

思草图、初稿复印件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八)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

打印并邮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

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 A3纸双面印制,

中缝装订,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申报材

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 8―10寸,夹在文

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为

图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件

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九)申报材料应于 2015年 5月1日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16层,

邮编: 100007,联系电话: 400-025-9525。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应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展览、演出等公益性活动。

十、监督验收

(一)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应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三)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

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结项验收前,未经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实施主体不得自行安排资助项目作品的出版、展览、演出或出售资助项目的作品。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上述活动并且应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经艺术基金评审确定的征集收藏作品,申报主体应同意由艺术基金按公益性原则收藏,并按公益性原则支付费用,颁发收藏证书。未经艺术基金征集收藏的作品,申报主体可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后自行处置。

篇(2)

第一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协调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助纳入校舍安全工程的区属项目学校办理贷款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项目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项目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区教育局为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主体,负责所有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资金使用。项目学校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基建帐务处理、基建财务档案的整理、保管。项目代建企业受教育局的委托,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项目学校作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体,应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区财政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渠道筹资(自筹、社会捐赠等)。

第五条校舍安全工程严格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使用建设资金。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

第二章财务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单独建账,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项目代建企业应根据要求及时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标通知书、投资计划、合同文件、工程结算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表、资金使用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保证基建财务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第八条学校的财务人员应认真编制基本建设财务报表,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内,学校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财务报表报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初5日前应另外报送上季度财务报表;年终报送建设资金年度报表。

第九条学校应于每季初5日前对基建项目资金申报额、审批额和拨付额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编制《对帐表》,送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学校的财务人员每年1月10日前应按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对上年的基建资金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主要指标有: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行贷款的使用情况,配套资本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等。通过财务决算及分析,为下一年制订投资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提供依据。

第三章竣工决算

第十一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在基本建设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十二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工程的验收检查工作,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到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管理,杜绝漏洞。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预算总金额的10%做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于区财政局。工程结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可支付质保金。

第十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学校建设项目为多栋建筑物的,以各单体建筑物为单位,单独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再汇总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内容主要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学校应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撤离。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新增等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时,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执行,及时报区教育局及区财政局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报废产生的残值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应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文件及有关的正规发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学校应根据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决算金额增加固定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调整相关账目。

第五章资金使用审核支付程序

篇(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专职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作形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在 区域市场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的 业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食宿自理):

1、工资:试用期 个月,底薪 元/月,试用后每月指标额 万元,完成当月指标按底薪 元/月,完成不了按底薪 元/月,整年业绩累计完成 万元,则整年结算时(即合同签订满一年时)每月的底薪补足至 元/月;

2、提成:业务员自己联系的信息并操作成功了,该业务的利润在 %至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不低于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公司给业务员提供的信息,业务员操作成功了,该业务的利润在 %至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不低于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

二、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加工、配送等工作。

4、负责所有生产、包装、运输、检验、售后工作,并承担全部成本和费用。

5、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在竞争、投标中其产品价格应是同行中的中间价格。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行程与拜访的客户资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及商标权,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严格保密甲方设计方案及生产技术,在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项目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商业机密相关条款,违约者每次将赔偿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5、配合甲方按订单规定准时收回货款。

6、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或资料等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留给客户或借给客户;并由乙方负责外借资料的归还。

7、业务员招待客户费,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关爱自己,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三、 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的当月底支付。每笔货款(含预付款、订金、分批款、余款、质保金等)。当月发放所有提成的 %,剩余 %

四、生效期及经营期

聘用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每次将赔偿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五、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2、乙方错误地使用或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商标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乙方私自收取客户款项、回扣等,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4、任何一方进入最终清算期,无需任何通知,本协议自动终止。

5、乙方连续 二 个月无任何业绩或者连续 四 不能完成约定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合同”之间有矛盾之处,时间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合同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员工合同范文2一、凡来我公司应聘的员工,经公司录用后,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此聘用协议。

二、应聘员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应聘面试,面试成功向公司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和本人照片两张,办理入职手续。

三、员工面试通过后即进入见习期,见习期7天。在此期间如员工放弃工作机会或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给予辞退,不记任何薪资,公司可免费提供两餐。员工通过7天见习期的,即从第1天见习期就算试用期。试用期1—3个月,至少是1个月。在试用期内部不符合公司要求者有权给予辞退。员工进入公司3—15天即离职的,普通员工按40元每天计算,管理人员(副主管以上岗位)按50元每天计算。员工进入公司15天以上即离职的,普通员工按45元/天计算,管理人员(副主管以上岗位)按55元每天计算。

四、公司统一着装工作服,入职后公司将统一发放工作服一套(两件外套,一条裤子),每套工作服价值195元。T血衫2件,每件50元。员工入职后一星期内,发放工作服。工作服费用在第一次发放工资中扣除。遵守招聘协议期限,即在满1年后,工作服将免费发放,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员工离职时将清洁后的工作服交换行政人事部,员工带着行政人事部签字的《离职申请单》,并带上服装费收据到财务部结算工资及领取财务部扣的服装费。员工离职时若有遗失,将照价赔偿工作服。

五、公司每月20—25发放工资,提成制员工按实际提成发放工资。

六、如果你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主管及驾驶员需提前2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离职申请单》在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未提前月申请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不结算工资。

七、搬运工的工资待遇为:800底薪+500岗位+200通讯+300餐补+200夜班+300绩效+100洗浴+100全勤,公司免费提供中餐、晚餐和住宿。

驾驶员的工资待遇为:1000底薪+500岗位+300通讯+300餐补+200夜班+300绩效+100洗浴+100全勤+200安全,试用期驾驶员无岗位工资(500元)。不管是使用期驾驶员还是转正驾驶员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安全隐患的无安全奖(200元)。

八、正常离职:即协议期按照正常辞职手续办理的离职人员按100%结算。

自动离职:在未满协议期内自动离职员工,为办理任何离职手续不予结算工资。

开除:及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勒令强行辞退的人员,该类人员工资按80%结算,工资为次月20—25号之间发放。 离职: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表》上填写详细并逐级签字完毕,附带(出勤天数、奖罚情况等相关依据)至行政人事部给予审核结算,行政人事部出具《工资结算单》,交至财务部审核后结算工资。(注:如办理手续完毕后当日必须搬离宿舍)。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的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使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使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协议具有同等效益,被聘员工自签定协议之日起,必须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违者接受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二、公司员工相互之间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礼节礼貌,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司公共环境卫生,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十三、员工在办公区、住宿区内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严禁偷到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一经查获,必将严惩,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扣除当月工资及除名。

十四、补充提款:

十五、此招聘协议协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员工合同范文3甲方(公司主管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应聘业务员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兼)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若应聘为兼职业务员,甲方的上班时间、签到制度及有关和兼职业务员不兼容的制度不对乙方而论),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

二、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由个人决定,在与甲方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三、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在甲方商品的业务往来中,甲方按管理规定中的提成在月工资结算时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在业务往来中,从甲方供货的款项,由乙方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七、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篇(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承诺如下:

(1)乙方在十月一号之前发鸡苗。

(2)乙方喂养一个月,体重不得小于六两。

(3)乙方给鸡苗做全部疫苗,以后甲方喂养的存活率在95%以上。

(4)鸡蛋颜色为褐色。

(5)免费提供养殖技术,后期技术问题有技术员帮忙解决,上门服务免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至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鸡苗,由乙方送鸡苗至

4、乙方送鸡苗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鸡苗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鸡苗到后,乙方点数壹仟只六两以上的鸡苗。

(2)鸡苗不合格(包括鸡苗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鸡苗、退鸡苗,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额的50%作为定金。

23、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责任

八、其他约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二

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15年8月19日 买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商标、数量、价格、金额:

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卖方应保证产品交付后质量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买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图纸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卖方同时须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买方只负责产品的外观质量与数量检验,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装配及使用过程中的不良,买方严格按照《产品买卖合同》、《质量服务协议》、《技术协议》等相关条款执行索赔。卖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且卖方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否则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产品质保期一年,自买方主机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同时产品零部件使用时间不得少于2000小时,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国家、行业标准等对产品质保期的规定长于合同约定的,遵照国家、行业标准等执行。产品在质保期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 /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交货时间和数量:

卖方按物流工程师订单交货。卖方交货延期的则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卖方负责运输,承担运输费用(含保险费)。

六、包装标准:

卖方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及买方的要求包装产品,采取防锈、防腐、防碰措施,卖方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如因包装破损等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灭失的,由卖方承担退换货等补偿责任。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和资料:

产品具有出厂日期、编号等铭牌标识,并附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检验书等质量证明原件。

八、 检验和异议:

1、 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 并将结果通知卖方;卖方批量交货的,买方可抽样检验。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要求的,卖方应承担检验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以及卖方的承诺对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省内1周,省外25天内取回不合格产品;逾期未取回的,买方可按 100元/天的标准向卖方收取保管费用,也可以自行将产品处理。双方签订的质量/技术协议对此另有约定,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九、产品回购:

卖方所品超出买方订单数量的,卖方根据买方的通知予以回购。卖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卖方直接支付给买方或者在买方应付卖方货款中扣抵。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结算期限

1、货到付款

(二)结算方式:

2、电汇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0日。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买方与 卖方 签订的技术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并按照诚信原则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若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且不合理的,卖方应给予买方差价补偿并赔偿买方当批次货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可重新评估卖方信用资质,直至解除合同。

3、 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对买方业务人员赠送财物、不得向买方供应核准经营范围外的产品,否则,买方经查实后可以拒付货款、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10万元/人次违约金;给买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买方将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卖方有权向买方监察专线电话0731-84031981、84031759举报、投诉买方人员索要好处费、收受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可将前述行为投诉至lwg@sany.com.cn、监察总部的专用投诉邮箱jiancha@sany.com.cn、供应商投诉专用邮箱swts@sany.com.cn或拔打投诉电话:4008-87-9318。

甲方:乙方:日期: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三

卖方: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产品三包一年。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的,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三、交货时间和数量:

卖方根据买方订单确定的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交货。卖方交货延期的则按延误批次货物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并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补交;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交货的,则承担不能交货价款20%的违约金。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卖方送货到买方仓库。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卖方负责公路(铁路/航空)运输,承担运输费用(含保险费)。 六、包装标准:

卖方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及买方的要求包装产品,采取防锈、防腐、防碰措施,包装物不回收。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和资料:

产品具有出厂日期、编号等铭牌标识,并附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检验书等质量证明。 八、检验和异议:

货到买方仓库后,买方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将结果通知卖方;卖方批量交货的,买方可抽样检验。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要求的,卖方承担检验、退货、更换等费用。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以及卖方的承诺对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产品回购:

卖方所品超出买方用量的,卖方根据买方的通知予以回购。买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卖方支付或者在卖方货款中扣抵。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按合同总价款开具的17%增值税发票在买方财务入帐后,买方在三个月内以电汇或者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总价款的95%;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三包期满后7日内买方付清。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与 签订的技术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及销售价格表,如实告知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并配合买方进行市场调查、核价,同意按照买方要求根据成本下降等因素相应调整合同价款。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的,卖方须给予买方差价补偿。

篇(5)

第一条、工程说明

1.1 招标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一期工程

1.3 开发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设计单位: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北京***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一标段)

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1.6 总承包单位:北京***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标段)

中关村建设集团 (第二标段)

1.7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8 结构形式:框、剪

1.9 招标材料:SBS防水材料

第二条、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下列文件,并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分项报价单

2.3 货物清单:注明货物主要部件品牌、产地、型号

2.4 承诺书:包含产品质量、技术和售后服务承诺、能否提供履约保函的承诺书

2.5 经销商经销证明、商授权证明

2.6 投标单位资审表

2.7 招标货物各型号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8 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功能要求偏离表

2.9 近二年工程业绩表: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投标品牌产品业绩

2.10 投标单位资信

① 公司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资质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担保书复印件

⑦ ISO9002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复印件

⑧ 生产设备状况:注明设备产地、数量、已使用年限等

⑨ 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⑩ 资信等级证书

第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货物有关技术性能,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建议,供招标单位改进或研究参考。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投标总则

4.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企业信誉好、资金充足、合同履约率高等基本特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应为同类产品的先进产品,交付的货物必须注明生产厂地、出厂时间、技术参数、设备标准等级等。

4.2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指定的设计院无偿提供设计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4.3 投标单位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① 付款方式:由招标单位根据不同项目拟订适用的付款方式。

② 材料供货及进场日期: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③ 保修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竣工之日起计 5 年。

④ 运输方式:由投标单位负责,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到交付地点后负责卸货。

⑤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⑥ 合同签约方式: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或两家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4.4 投标文件

①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其准确、完整、负责、严密性。所有不完整的或文件不全的投标书将被作为废标。

② 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至招标单位,过期视作放弃投标。

③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其签署。全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④ 全部招标文件必须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允许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一般性的说明或澄清。有关

澄清的要求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的内容。

4.6 投标文件法定文字为中文;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度量衡单位使用公制单位。

4 .7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不被考虑;

4.7.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4.7.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4.7.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7.4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4.7.5 未按本须知提供所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4.7.6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4.7.7 未按规定持原件或证件不全的。

4 .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8.1 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天;

4.8.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此类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延期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

4 .9 投标文件的变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动及条款偏离都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4 .10 开标

4.10.1 本招标项目将于2003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10.2 在有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作证)并签名报到已证明其出席。每位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最多不超过2名。

4.10.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备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4.10.4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

第五条、 评标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验证、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内容、供货周期、

付款方式等内容,选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须作任何解释,投标书不再退还。

第七条、 签订合同

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7.3 中标单位的货物签约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7.4 合同签约方式:建设单位拥有全权决定以下任一签约方式并无须对投标单位作出任何解释。

7.4.1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7.4.2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由工程部编写)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材料及设备采购买卖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北京**一期工程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标 的 物:

签约时间: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货物和价格

1.1 材料或设备明细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

1.2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RMB :(小写)

1 .3 本合同所确定的材料单价将维持不变(第7.1条规定应扣减的费用除外),并不会因人工、物价、原材料的任何涨落或汇率的任何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1 .4 上述材料单价应是指标的物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的价格,即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装车费、外埠及市内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卸货费(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的卸货费由买方承担)、增值税、关税、进出口以及清关、商检及政府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技术要求和技术资料

2.1 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 量 技术参数 原产地 制造、验收标准

2.2 技术资料: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3 天内将 SBS防水材料 的技术资料一套提交买方,并在发货时另外随货物发运一套。

2 .3 上表中未提及的货物的其他性能不得低于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 专利权

3 .1 卖方须保证买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 .2 此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合同终止及撤消的影响。

第四条 包装要求

4 .1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失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4 .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另一套放至包装箱外。

第五条 转让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

第六条 样本

6 .1 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前,卖方应分别提供相同样本供买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在获得各方接受以后,则样本将作为今后验收货物的标准。

6 .2 买方对任何样本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卖方按本合同履约之任何责任。

第七条 代替品

7 .1 若生产货物原来规定使用的物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卖方提交使用代替的物料或技术的建议给买方考虑,买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后的建议方案如果使费用增加,则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批准后的建议方案降低了造价,则买方有权将因此而减少的费用从合同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7 .2 买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卖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但批准应已书面形式发出,否则将视为无效。

第八条 品质保证

8 .1 卖方在提议使用某一类型的物料时,不论该类型是在合同文件中说明的或是卖方提议使用的,将被视为保证该材料在所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满意的。

8 .2 卖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物料是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货物运输和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运输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货物运输的规范要求。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所有货物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应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单价或总价内。

第十条 交付方式、时间、地点

10.1 交付方式:由卖方将货物直接送抵买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码放整齐,货物交与买方指定人。收货后买方和卖方指定人分别在收货单上签字,卖方凭收货单与买方结算。

10.2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10.3 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 北京**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10 .4 买方可根据合同的执行进度提前或拖后交付日期,但本合同单价维持不变,卖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1.1 货物运至工地现场,买卖双方在检验所到货物与合同相符,且无损坏并为全新未使用的货物,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基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买方支付卖方暂定合同总金额的 40 %,计人民币(大写): ,RMB: .

11.2 全部货物运抵工地现场及安装或施工完毕及验收合格且买卖双方完成结算后在第11.6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总金额扣除第11.1及11.3条付款的剩余合同款,计人民币(大写): ,RMB: .

11.3 结算合同总货款的 3 %,计人民币(大写): ,RMB: 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内若无卖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

11.4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向买方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样式见附录。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保函

11. 6 卖方应当了解,买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施工合同规定工程款付款期限从审批到实际支付的周期约为2个月。因此本采购合同约定第11.2条的付款期限会受到总承包工程有关工程款支付的上述期限的限制。即第11.2条的最迟付款日期从应付日期起计不超过2个月。卖方不会因此提出的任何有关银行利息或其他相关内容的经济索赔。

第十二条 人力及技术支持

12 .1 在安装或施工期间,卖方须安排能够胜任的及有足够经验的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指导,并有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不正确使用或操作给予及时纠正,同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工程监理和业主。

12 .2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不遵守法纪或工地规章或不称职的人员。

12 .3 任何人员调离后,必须由买方认可的称职人员接替。

第十三条 保险及担保

13 .1 卖方须对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或合同执行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有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证买方免负该等责任。只有有关伤亡及损坏是买方或其应负责的人引致的情况除外。

13 .2 卖方须负责购买以保障其供应的物料在运输途中直至运抵工地和仓储的一切意外。

13 .3 卖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

第十四条 财产的担保

卖方须按照总包或施工单位的安排将货物卸至工地指定地面,进入工地现场后应保护所有公共财产、道路、公共设施、邻近财产和现存管线,并承担修复因卖方责任造成损毁所需之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货物、物料的看管

在买方验收合格之前,卖方须保管好已运抵工地的货物、物料,使其免遭损坏或失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货物结算

16 .1 本合同所列出的供货数量均为暂定数量;

16 .2 材料或设备的结算数量将由买卖双方根据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及施工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文件另行结算。

16 .3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将不会被列入结算数量中。

第十七条 质量保证

17.1 质量保证: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对正常使用情况下自然损坏免费更换或修复。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若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交通费、食宿费由卖方自理)。并安排每年不少于3次的例行检查保养。对造成的一切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7.2 质量保证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 年。

17.3 售后服务保证书。如有必要,双方在最终验收的同时签订售后保修、保养和售后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 货物所有和风险权转移

18.1 货物所有权转移:货物所有权自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起转归买方所有。

18.2 货物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起转移于买方。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卖方负责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保管和保管费用。

18.3 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由卖方负责货物自最终验收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前的正常维护保养。买方负责货物的保管工作。

第十九条 验收

19.1 检验:卖方应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程序。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检验,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9.2 验收:

19.2.1货到现场后,依据买方制定的验收时间,卖方和买方相关人员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发生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5日内无条件更换、补齐货物,由此延误的工期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9.2.2卖方在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 日内向买方提品原产地证明书、品质保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证明(进口货物)。

19.2.3最终的验收以货物施工、检验完毕,并得到权威机构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为准。

第二十条 索赔

20 .1 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负有责任,若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测试和验收试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选择的下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20.1.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0.1.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0.1.3 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或受损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 .2 卖方应该了解买方已就本招标工程与建设单位签定了总承包施工合同,本招标项目仅为上述总承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一部分,卖方应对买方承担任何买方自己按照总承包合同需向建设单位承担的有关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等方面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卖方还应在上述义务和责任涉及到的范围内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遭受任何与本采购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或因其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违约金、损失赔偿或其他任何费用的开支。

20 .3 卖方应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承担由卖方或供应商、其人、工人和其雇佣的其他人员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保障和保证买方免于遭受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

20 .4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买方有权扣留全部未付款项,并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 .1 买卖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其含义以国家相关部分的解释为准(本条21.4款所述除外)。

21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1.3 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然负有一切可能从速交货的责任。若事故持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消本合同。

21.4 为避免混淆特此澄清,本合同规定一切因非典型肺炎等特殊传染病造成的突发性社会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卖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或部分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 5 ‰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货款的5%.卖方迟交货物不能超出7天,若超过7天,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买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有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二十三条 破产终止合同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全部义务结束时为止。

24.2 如合同一方提出变更,应在交货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认可后,做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中相应条款同时废止。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5.1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缺损或未能及时供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25.2 买卖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六条 其他

26.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五份,买卖双方及建设单位与两个标段的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合同条款附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说明

1、 此表由投标单位提供。

2、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必须详细列明投标货物中包括的全部价格内容。包括单价、总价、优惠价,运输/保险/卸货、关税/增值税,进出口报关以及清关、商检、安装的全部费用。货物以到工地并卸至指定地面的人民币报价为准。但货物运抵工地现场后的场内卸货费由买方承担。

4、 投标单位若投标货物是由几种产品组成的配套产品,必须在投标分项报价中详细列 明每一项配套产品的分项价格。

5、 标的货物涉及招标方需要了解的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涉及的生产制造分项报价,投标方必须在分项报价中详细列出。

6、 提供货物的同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技术参数、安装结点详细图纸、操作要领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7、 分项报价表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制表人、审核人、日期等必须的因素。

8、 投标人必须保证分项报价表中投标货物的单价在整个供货周期中保持不变。

9、 投标人必须保证此投标单价为针对此招标最优惠价格。

第四部分 投标书

北京**一期工程投标申请书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篇(6)

按照省公司皖电审353号指导意见和市公司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经济平安工程”建设,实施风险常态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经济活动风险管理控制模板为载体,以经济平安内部监督的联动工作为推动,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强化业务部门树立风险意识,在继续关注关键环节上的制度与机制的建立、制度的执行与机制的运作这两个方面风险的同时,逐步扩大纳入风险评估的要素,关注企业外部因素和内部管理,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公司各项业务环节的管理目标,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分析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保证公司经济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组长:张小东

副组长:邓子瑞宋亚

成员:李凤春梅杰唐亚非刘荣海

张军吴军余红姚小平

崔玉民卢山代建国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审计部。

主任:张军

成员:李海燕赵江河姬建富刘京王伟冯艳

(二)职责分工

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与公司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以经济活动风险管理控制模板为载体,全面落实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重点包括: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物资公司和阳光公司。具体(分工见附件2)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具体风险管理实施计划

(2)负责梳理主管的业务流程

(3)负责分析关键点

(4)负责评估风险

(5)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6)负责执行控制活动

(7)负责对风险控制进行过程记录

(8)负责向公司监察审计部报送经济平安风险管理明细台帐、季度报表和评估报告。

第二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职责:

(1)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2)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3)审议监察审计部或风险管理办公室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综合报告

(4)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5)办理公司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道防线:监察审计部或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协调和监督,并结合审计项目对公司风险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总体计划和实施细则

(2)负责部署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

(3)负责指导和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

(4)负责信息沟通和宣传培训工作

三、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制定实施计划与学习宣传(8月份)

1.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公司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制订本公司的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职责与分工、方法与步骤,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并积极实施。

2.学习宣传与培训。公司上下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解读文件精神。公司组织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研讨,开展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相关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

(二)各单位实施风险评估步骤和方法(8-9月份)

1.梳理业务流程

(1)确定业务管理的各项目标,详细说明该项控制要达到的目标

(2)梳理是否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3)梳理是否有清晰的管理流程

(4)梳理是否有明确的管理标准

(5)梳理是否有对应的管理责任人

2.分析关键控制点

(1)找出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

(2)分析每个关键控制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等基础资料,如:制度办法、财务报表、合同、工程项目等资料。

3.对风险点进行评估(采取定量法、定性法、定量和定性相结合3种方法)

(1)定量法:按照lec法(见附件3)或内控评价体系进行定量评估。a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b评估风险发生的频率(次数),c评估风险发生的危害程度。

(2)定性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行 业比较、政策分析等。

(3)根据评估结果得出相应的风险提示,风险级别程度为(高风险、一般风险、有风险、暂无风险)

4.制定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责任到人

详细描述实际采用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详细阐述控制部门或控制人实施控制的过程和完成时间、频率等。

(1)确定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是控制风险、承担风险、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风险、其他等。

(2)将风险控制的责任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

(3)责任人按照控制措施负责对相关的风险进行控制,负责风险防范和控制。

(4)形成风险管理模板,主要包括管理目标、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风险评估结果、控制措施、风险管理记录台帐。

(三)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0月份)

监察审计部定期进行经济平安风险管理专题研究和分析,审核确认各单位自查自评结论,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各单位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进行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济平安风险管理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都要把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树立“抓经营业务就要抓经济平安”的意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风险管理,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风险的在控与可控。

(二)积极运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各单位开展风险管理自评应积极应用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将其作为开展风险管理自评的重要手段,分析潜在的风险。

(三)建立台帐。各单位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明细台帐(附件4),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并以半年为一周期向监察审计部报送。

(四)定期报告。各单位对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风险,要要及时从外部、内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各单位应按以半年为一周期向监察审计部报送一次《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5)及风险管理总结报告,实现风险的日常管理。

附件:

1.供电公司经济平安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2.经济平安风险管理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3.经济平安风险管理识别与评估方法表

4.供电公司风险管理明细台帐

5.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实施情况一览表(半年报)

附件1:

供电公司

经济平安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一、财务部

1、货币资金管理

关键控制点:岗位设置人员分工、资金收入、资金保管、资金支付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公司内部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部门是否选派合格人员从事货币资金的相关业务,是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并明确岗位职责;

(2)不相容岗位应相互是否分离(重点是钱账分离、审核支付记帐分离、银行帐户印鉴管理等)、制约和监督;

(3)供电所核算员的任免、调动是否事先征得县公司财务部门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

(4)公司内部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部门是否制定严格的发票收据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发票、收据的购买、印制、领用、保管、缴销、作废的管理;

(5)是否设立专人管理并登记发票、收据台帐;

(6)供电所是否以核算员为管理发票的第一责任人管理各类发票;

(7)县公司电费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账;

(8)县公司营业大厅收取电费的库存现金是否当日存入银行电费帐户;

(9)县公司营业大厅编制的银行缴款单明细是否及时与财务部出纳编制的电费帐户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

(10)县公司及供电所库存现金是否设定最高限额,超过限额是否及时存入银行;

(11)财务部出纳人员和供电所核算员是否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

(12)财务部是否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本部和供电所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并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及清查记录;

(13)公司本部各生产单位自有资金是否统一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各供电所自有资金是否统一纳入阳光公司财务管理并在公司财务部门和阳光公司财务部分别设置“明细帐”、“备查簿”;

(14)是否制定制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15)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供电所帐户预留银行印鉴章至少两枚,核算员是否只保管其中一枚印鉴章。

(16)是否制定了库存现金支付的相关制度,库存现金支付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17)纳人员在付款和结算办理完毕后,是否在凭证上加盖私章。

(18)是否制定了严格的支付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是否根据不同岗位职务设立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

(19)大额资金的支付及对外投资等是否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现金支付范围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

2、固定资产管理

关键控制点:计价与折旧、使用及维护、资产处置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目录》所列固定资产入账,每类固定资产账户应附有单独的卡片或表单,资产使用或保管人是否同时担任资产的记账工作。

(2)是否按公司规定计提折旧,折旧的计提范围、计提方法是否符合省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资产价值管理部门、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之间管理权责是否划分清晰。资产增减变动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变更相应卡片。

(4)维修和保养费用是否全部进入当期、或者分期摊入各期的成本费用,是否资本化。

(5)是否制定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的办法并定期盘点。盘点结果是否进行认真分析,经过规定的批准程序后进行相应处理。

(6)是否建立固定资产保险管理工作制度、机构健全,各责任部门是否按照省公司有关规定对理赔进行处理。

(7)资产处置(包括转让、盘亏、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是否按规定权限、程序履行申请、审批、处理。资产处置是否及时准确进行帐务处理。处置残值是否及时准确入账。

3、成本费用管理

关键控制点: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成本费用年度预算或提出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建议。

(2)财务部是否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及建议进行初审、汇总和平衡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全年的预算草案。

(3)是否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预算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下达年度成本计划。

(4)成本责任中心是否将成本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室和生产经营单位。

(5)各责任中心是否严格按照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对归口于本部门的费用负责安排支出,并按时与财务部核对使用及节余情况。

(6)各部门的费用发票是否按审批权限由有关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再到财务部门报销。

(7)费用支付和记账是否职责分离,财务部门是否设专人对费用报销的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和复核,确保原始票据真实、合法、有效,报销费用及时准确入账。

(8)是否严格按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有无弄虚作假,乱挤虚列成本费用或人为调节成本现象,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9)各责任中心是否负责对各自控制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财务部门是否负责对公司成本的分析,是否建立成本分析报告制度。

(10)是否建立成本考核制度,成本费用实绩是否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4、农维费管理

关键控制点:农维费核算、预算管理、支出管理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农维费是否在远光系统中单独设立账套核算;

(2)农维费是否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经预委员会审批。年度中有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3)农维费及农维费差额是否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予以扣除,农维费及农维费差额是否开具普通发票;

(4)农维费的计提和分割是否由营销部门统一计算;

(5)农维费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计提,账务处理正确;

(6)农维费支出是否规范。

5、重大决策事项管理

关键控制点:筹资、投资、担保。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发生长短期借款是否在年初应编制融资预,并经公司预委员会审批通过,

(2)长短期贷款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计划,同时经董事会审批后报省公司审批,经省公司审批后方可借款。

(3)对外投资是否纳入公司预算控制,并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4)项目投资与股权投资是否编制效益评价报告并对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5)对外提供担保是否提供担保相关资料及风险评估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报省公司审批。

(6)是否建立担保台账、建立跟踪和监控制度

二、营销部

1、用户申请与电价核定

关键控制点:电价审批、电价执行、用户信息分类、申请手续、用电合同、变更用电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分类电价是否物价部门规定,具体用户的电价类别是否根据核定相关信息确定并由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2)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时,是否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3)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是否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4)营业机构受理用户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现场勘察,是否就供电电源点、电压等级、供电方式、计量装置的配置提出书面意见,和用户协商后,提出供电方案,由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供电方案进行会审;

(7)用户确认后,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8)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计量方式、用电性质、电价类别及计算方式等;

(9)用户需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更名或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时,是否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确定新的电价类别;

(10)每年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是否到用户处核对客户用电设备台帐、合同执行情况、电价执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等。

2、用户工程与业扩工程

关键控制点:工程施工、施工质量、工程验收、表计管理、客户档案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用户工程与业扩工程的内部控制制度;

(2)是否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3)是否由用户委托具有施工资格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4)是否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

(5)施工过程中,公司组织施工质量检查:

(6)隐蔽工程、电源点安全可靠性、双电源客户的闭锁装置,是否按照供电方案要求施工,施工质量如何;

(7)工程竣工后,是否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8)用户工程和业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是否由计量管理中心配置表计及客户中心或计量管理中心装表;

(9)电费管理中心在接到计量管理中心的装拆单和客户服务中心的业务单及供电合同后是否进行电费建卡或变更工作以及计算机系统的电费建卡;

(10)业务单、装拆表单以及合同等相关客户资料是否进行审核归档

3、抄表及表计校验

关键控制点:抄表周期、抄表方式、信息反馈、电费复核、表计校验管理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抄表及表计校验业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2)抄表员是否按固定日期和周期到用户处抄表,现场应仔细核对表号、互感器倍率等相关的信息;

(3)是否对集抄、远程抄表方式应定期核对;

(4)抄表员对抄回的信息(表码、业务变更情况、电量突增突减情况)是否进行核对并根据异常情况(包括窃电、违章、电量骤增骤减等)如实填报内部工作传单,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内部工作传单进行现场核实处理;

(5)抄表员核实确认抄表数据后是否及时将抄表数据上传到营销mis系统;

(6)电费复核人员是否对抄表数据及业务变更传单及表计轮换、退补电量及违约用电检查事宜进行电费计算、审核;

(7)计量中心是否对用户用电表计进行定期校验;

(8)用电表计定期校验台帐是否齐全,用户是否签字认可,满意度如何。

4、收费

关键控制点:抄表周期、抄表方式、信息反馈、电费复核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有电费收费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2)电费管理中心是否与银行进行对帐、平帐;

(3)确认后的电量,电费计算结果形成电费应收数据信息是否全部通过审核;

(4)营销部是否定期根据银行进帐单、缴款单统计实收电费,制定电费回收情况表并欠费账龄分析表;

(7)营销部是否依据欠费催缴办法对拖欠电费的用户进行催收,并对电费回收进行考核;

(8)计划部根据营销部销售电量和调度所口子的电量计算线损,是否对异常线损波动进行分析并检查偷漏电等异常情况。

三、生产部

关键控制点:工程项目立项、设计、计划、实施、工程款项支付、验收及竣工决算。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五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的实施,工程管理组织形式是否科学;

2、工程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财务评价,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否审查,防止论证不科学而造成投资上的损失和浪费;

3、工程设计委托的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签订合同;监督工程项目是否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投资计划是否报省公司审批,年度资金预算是否落实;

4、是否对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实行招投标制、签订施工合同等,是否实行工程监理制,隐敝工程是否由项目负责部门(或业主)两人以上签字认可;

5、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质保金是否按合同留足,是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财务人员是否全过程参与了工程项目各个阶段;

6、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以预算代决算,工程造价是否突破概预算,是否按要求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审计部门有否进行审计,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或处理的废旧物资收入是否入账;

7、是否制定了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具体实施办法,单位对竣工工程项目是否及时编制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单位投资项目是否实行统计制度和月度分析制度并定期上报、竣工决算报告是否经过单位内部或中介机构的审计,单位财务、计划、基建等相关部门在工程决算报告编制中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是否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估制度。

四、物资公司

关键控制点:材料物资计划、采购、合同、验收、入库、领用、清查。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管理职责是否划分清楚,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2、材料物资计划管理是否科学,有否根据生产部门需求申请编制;

3、材料采购是否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采购权根是否划分清楚;

4、材料入库是否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材料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进行现场验收,款项支付是否按合同和验收无误后的结算单据进行;

5、材料的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仓储人员有否不按规定的手续发料,仓储人员有否及时根据领料单登记材料台帐,财务部门稽核人员有否去现场进行稽核;

6、材料的仓储管理是否科学,有无因管理责任造成材料物资霉变损失或流失;各单位对“二级库”的管理是否有明确具体的办法措施,职责是否明确;

7、有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规定权限报批;

8、单位废旧物资处理是否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9、废旧物资是否单独保管,废旧物资的处理是否及时入账。

10、各物资需求部门是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物资(预算范围内)采购申请报审批部门;

11、预算外采购是否明确专门的审批权限;

12、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标书审定后,是否对外统一;

13、非招标采购的询价人与采购人职务是否分离;

14、是否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对询价结果进行书面分析,供应商的确定是否符合比质比价原则;

15、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纪检、审计、法律、财务等部门的审核及会签。

五、阳光公司

关键控制点:各乡镇供电所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三大模块(货币资金、营销管理、物资管理)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

(1)是否建立发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2)收取的电费现金是否当日送存电费账户(含供电所所在地以外的电工收取的电费),偏远地区且在当地未开设账户的是否在收费人员回到电费账户开设地当天将电费送存电费账户。

(3)核算员是否根据开具的电费发票情况登记应收电费明细账,并根据营销报表登记电费总账,电费总账和明细账每月必须核对一致。

(4)供电所在每月月末是否将当月的零星安装工程、对外提供劳务等零星工程收入、对外提供劳务收入上交阳光公司财务部。

(5)供电所不核算其他业务收支,但是否逐笔、序时登记其他业务收支备查薄。

(6)供电所经费是否须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经费收支备查簿。

(7)供电所核算员是否每日终了要清点现金,将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当天余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

(8)供电所所有银行账户是否应纳入县公司财务统一管理、核算;供电所核算员是否在每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在次月5日前核对完毕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9)供电所是否在《乡镇供电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是否制定严格的现金支付、审批、复核的程序,是否应设定现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核算员在付款和结算办理完毕后,是否在凭证上加盖私章。

(10)劳务费返还、绩效考核奖等自有资金的二次分配是否及时登记其他业务收支备查簿并定期与阳光公司对账。

2、电力营销管理

(1)具体用户的电价类别是否根据核定相关信息确定并由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2)表卡上规定的基础信息资料和设备台帐资料、供用电合同上用户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由专职人员到用户现场查看,核实相关用户信息。

(3)抄表员在初次抄表时是否复核用户用电性质及电价类别。

(4)每年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查看计量方式、用电性质、用电容量及设备、电价执行情况等。

(5)用户变更用电时,是否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办理变更手续并变更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卡。

(6)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与审核人员职务是否分离。

(7)高压用户施工是否报县公司审核,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是否由县公司营销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8)高压客户工程需组织施工中间检查,是否对用户工程从技术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验收,乡镇供电所业扩工程施工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并全额上缴阳光公司,施工和验收岗位相是否分离。

(9)装表接电后,是否检查计量正确性,用户验收确认表计轮换进行审核。

(10)是否由线损管理员对装表单或换表单填写的内容,如原表指数、新换或新装表指数、换表前电量、换表后倍率确认等进行认真审核。

(11)是否制定抄表及表计校验业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12)抄表员是否按固定日期和周期到用户处抄表,现场应仔细核对表号、互感器倍率等相关的信息;

(13)对集抄、远程抄表方式是否定期核对;

(14)抄表员对抄回的信息(表码、业务变更情况、电量突增突减情况)是否进行核对并根据异常情况(包括窃电、违章、电量骤增骤减等)如实填报内部工作传单,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内部工作传单进行现场核实处理;

(15)抄表员核实确认抄表数据后是否及时将抄表数据上传到营销mis系统;

(16)电费复核人员是否对抄表数据及业务变更传单及表计轮换、退补电量及违约用电检查事宜进行电费计算、审核;

(17)计量中心是否对用户用电表计进行定期校验;

(18)用电表计定期校验台帐是否齐全,用户是否签字认可,满意度如何。

(19)电费发票是否根据当月抄表员实际抄回的用电量及相应的电价开具,发票上填写的单价、用电量和总金额应当核对一致。

(20)mis系统打印电费发票前,是否对票面进行核对。

(21)微机员与抄表员职务是否分离。

(22)收费员收取的电费是否全额上缴县公司电费专户,是否存在截留。23、编制欠费清单交责任电工(收费员)是否单独保管用户的欠费发票。电费资金的缴存、记账,抄表和收款是否职务分离。

(23)是否根据销售电量和供电关口电量计算线损并设专人对台区线损进行管理。

(24)线损在每月的测算值应在一定的区间内,若差异太大,检查是否存在设备故障或偷、漏电等异常情况并及时反映。

(25)是否存在将预收性质的电费冲抵应收,是否将回收老欠电费抵当月应收或用其他资金垫付或经费冲抵,以达到通过对工作绩效考核的情况。

(26)核算员是否每月记录电费账,核算电费明细账,核对各台区电费回收情况,定期与县公司财务部核对电费往来。

(27)是否建立上门催收、电话催收或制定其他催收制度。

(28)核销电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电费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3、物资管理

(1)领用物资是否及时入库,领用物资与实际入库是否一致。

(2)验收后是否及时进行帐薄登记,能否做到字迹工整、清晰,不涂改,日清月结,并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3)是否制定了仓储保管的相关规定,是否对仓储保管员的职责做了详细说明。

(4)仓储物资是否堆放合理、牢固、包装完好,摆放整齐、通道畅通、存取方便。

(5)库容库貌是否干净整齐,库存物资是否做到“四号定位、五五码放”。

(6)是否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员岗位并制定相应的职责,消防、防盗、防潮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7)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消防、防盗设施的检测并进行记录。

(8)物资保管员是否能正确报警和使用消防器材,是否制定了危险品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标准规定存放,是否存在混库现象。

(10)对生产或工程结束后退回的剩余材料是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以确保其成本开支的真实性。

(11)是否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性的盘点,确保在库物资数量同计算机库存数、帐、卡、物四相符。

(12)盘点后的盈亏是否认真进行原因分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物资领用审批程序,并得到有效执行。

(14)特殊物资(如事故备品)是否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专门人员审批并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

(15)仓管人员发料前是否对领料单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签字审批手续等进行认真的校对,能否做到严格按单发料。

(16)发料是否坚持先进先出原则,以缩短物资在库时间,防止物资过期变质。

(17)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物资领用后是否能够及时、准确的记录领用情况?

(18)工程中以料抵工的零星废旧物资是否在决算中重复列支拆除费用,是否按照权限处置废旧物资。

(19)是否存在隐瞒废旧处置收入形成帐外资产的情况。

附件2:

供电公司经济平安风险管理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工作内容分解

分管领导

责任人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安排

1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

1、转发文件,组织人员学习省公司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宋亚

张军

监察审计部

公司各单位

8月份

2、制定下发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

宋亚

张军

监察审计部

公司有关部门

2

根据省公司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要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解风险管理模板,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1、货币资金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张小东

吴军

财务部

公司各单位

8月份

2、固定资产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张小东

吴军

财务部

公司各单位

3、成本费用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张小东

吴军

财务部

公司有关部门

4、农维费管理控制模板

张小东

李凤春

吴军

卢山

财务部

阳光公司

各乡镇供电所

5、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控制模板

张小东

吴军

财务部

6、电力营销管理控制模板

唐亚非

余红

营销部

客服中心

7、工程建设管理控制模板

梅杰

姚小平

生产部

各生产单位

8、物资管理控制模板

刘荣海

崔玉民

代建国

物资公司

9、各乡镇供电所风险管理控制模板

李凤春

卢山

阳光公司

各乡镇供电所

3

完成风险的识别、评估等

将评估结果,明细台帐、报表、报告报送审计部和分管领导

宋亚

张军

监察审计部

公司各单位

9月份

4

监督与监察

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宋亚

张军

监察审计部

公司各单位

10月份

附件3:

经济平安风险识评估方法——lec法

经济平安风险评估方法参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中的lec法,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风险程度的一种方法,公式是:d=lec。其中:l——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大小;e——风险发生的频度;c——一旦发生风险会造成的损失后果;d——危险性。

l的取值参考

e的取值参考

分数值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风险发生的频繁程度

10

完全可以预料(会发生)

10

每天

6

相当可能发生

6

每周一次,或偶然

3

可能发生,但不经常

3

每月一次

1

发生的可能性小,属于意外

2

每季度一次

0.5

很不可能发生,可以没想到

1

每年-至两次

c的取值参考为:

分数值

发生风险产生的后果(对企业)

发生风险产生的后果(对干部个人)

100

特别重大损失(达500万元以上)、特别重大影响(国家)

违法犯罪,情节十分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40

重大损失(达100万元以上)、重大影响(省)

违规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15

严重损失(达1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市、省公司)

违规违纪,情节较重,影响较严重

7

较大损失(达1万元以上)、较大影响(本单位)

违规违纪,情节一般,影响较坏

3

一般损失(达1千元以上)、一般影响(所属二级单位)

违规违纪,情节较轻,影响较小

1

引人注目,需要补救(范围较小)

不构成违规违纪,影响轻微

d的取值参考为:

分数值

危险程度

评估结论

>16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高风险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修改

中风险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低风险

<20

没有风险

暂无风险

附件4:

供电公司风险管理明细台帐

部门(单位):

年月日

控制模板

关键控制点(风险点)

基础资料来源

风险识别

风险类别

风险评估(定量)

风险评估(定性)

风险等级

风险管理措施

有无内控制度等

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执行考核是否有效

发生概率(e)

发生可能(l)

发生后果(c)

风险值(d)

问卷调查

集体讨论

行业比较

政策分析

风险策略

管理工具

管理责任人员

单位负责人:

填制人:

附件5:

经济平安风险管理实施情况一览表(半年报)

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期实施风

险评估事项

对应

模板

主要情况描述

风险属性

风险

处理

策略

现有风险

未来风险

风险

一般

风险

风险

暂无

风险

风险

一般

风险

风险

暂无

风险

1

2

3

4

备注:1、“对应模板”项按经济平安风险管理规定的模板名称填列,如基层单位有改动,则按基层单位改动后的对应模板填列。

2、“主要情况描述”内容包括:风险评估实施过程的简单描述、存在的风险及其原因(原因应从外部、内部影响因素分析,内部因素分析应从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3、“风险属性”项请在对应项直接划“√”。

4、“风险处理策略”项请按照省公司“审工作19号”文规定填列,即填列“控制、承担、其他、需上级协调解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