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信息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3-01-14 02:21:0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信息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信息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 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 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 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 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集团信息中心日常负责监察集团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 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 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 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 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 考虑集团公司业务竞争的特殊性质,行政信息管理不再涉及集团公司营销类(客户)信息、技术类信息和财务类信息。

第四节 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 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九条 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销售中心情报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 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负责按照《区域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销售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公司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销售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集团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篇(2)

1.2统计方法该次研究数据录入分析软件选择Epidata3.04和SPSS17.0,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百分比(%)表示。

2结果

对照组护理管理人员对实际住院患者人数,一级护理患者人数,二级护理患者人数,病危患者人数,手术患者人数,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患者人数,护工陪伴患者人数,家属陪伴患者人数及护理人员在岗人数等临床护理信息掌握符合率分别为78.50%(157/200),75.50%(151/200),77.50%(155/200),83.50%(167/200),75.00%(150/200),82.00%(164/200),74.00%(148/200),66.50%(133/200),85.00%(170/200);试验组护理管理人员对实际住院患者人数,一级护理患者人数,二级护理患者人数,病危患者人数,手术患者人数,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患者人数,护工陪伴患者人数,家属陪伴患者人数及护理人员在岗人数等临床护理信息掌握符合率分别为100.00%(200/200),100.00%(200/200),96.50%(193/200),100.00%(200/200),100.00%(200/200),100.00%(200/200),96.50%(193/200),93.50%(187/200),100.00%(200/200);试验组护理管理人员对实际住院患者人数,一级护理患者人数,二级护理患者人数,病危患者人数,手术患者人数,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患者人数,护工陪伴患者人数,家属陪伴患者人数及护理人员在岗人数等临床护理信息掌握符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与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记录。

第三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和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省联合征信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第五条省联合征信机构应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本省企业信用信息,实现行政机关信息互联和共享,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无偿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第六条省联合征信机构负责征集企业的下列信用信息:

(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

(二)金融机构在业务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三)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开展服务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四)省人民政府要求征集的企业其他信用信息。

第七条市、县下列行政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逐级向省相应行政机关报送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省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将本系统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汇总后提交省联合征信机构: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基本资料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二)国家税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税务登记、欠缴税款、偷逃税款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执行标准、国家免检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供国有企业资产变动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用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有关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旅游服务企业行政许可、质量监督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八)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中小企业经营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环境监测记录、环境污染事故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一)建设、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招标投标、质量管理或者安全事故责任及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三)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从事内外贸易经营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四)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价格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十五)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行政许可、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执行标准、质量检查结果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六)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企业经营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七)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福利企业经营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八)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文化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十九)公安机关提供企业公共安全行政许可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二十)海关提供企业分类管理、海关管理等级、走私违规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二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企业进出口商品免检和奖惩记录等信息;

(二十二)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企业信用信息。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机关确定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具体项目、范围、标准及报送的具体办法。

省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处理措施,提高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利用水平。

第九条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对其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数据;其提供的信息直接来源于企业的,该信息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第十条省联合征信机构应当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整理、储存、维护和数据安全等工作,并根据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及时更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省联合征信机构接受、传输企业信用信息时,发现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告知提供信息的单位予以更正。

第三章企业信用信息分类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和提示信息。

第十二条下列信息记入基本信息:

(一)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企业的资质等级;

(四)企业取得的专项行政许可;

(五)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

(六)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有关企业身份的其他情况。

前款规定的信息包括登记、变更、注销或者撤销的内容。

第十三条下列信息记入提示信息:

(一)企业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诉讼案件;

(二)对企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

(三)对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责任追究;

(四)经依法确认的企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交易安全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下列信息根据企业的要求,可记入提示信息:

(一)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二)企业的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三)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

(四)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情况;

(五)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情况;

(六)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证书的情况。

第十四条省联合征信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根据前两条的规定进行分类,并按照统一标准、平等披露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省有关行政机关将本系统有关企业信用信息提交省联合征信机构的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的期限分别为:

(一)基本信息,至企业终止为止;

(二)提示信息为3年;

(三)企业自愿公布的信息,至企业要求终止公布为止;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的期限执行。

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布期限,自该信息公布之日起计算。企业信用信息公布期限届满后,省联合征信机构终止公布,转为长期保存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可以使用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省联合征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到省联合征信机构、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通过其网站,无偿查询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认为省联合征信机构公布的本企业信用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省联合征信机构予以更正。省联合征信机构应当及时与提供信息的单位核实,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当立即更正,并予以公告。

省联合征信机构在企业要求更正信息期间,不得对外该信息。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失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处理。投诉情况属实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投诉情况不实且属诬告性质的,投诉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投诉者是企业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将其诬告的事实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有关单位和个人向省联合征信机构投诉企业失信行为的,省联合征信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行政机关调查处理,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投诉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省有关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向省联合征信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省联合征信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公布或者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

(二)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的;

篇(4)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数据和图像信息。

第三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具体工作。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客观、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集与报告

第六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对收到的信息综合、整理后上报上级食安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并通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第七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与时限要求:

(一)各镇(场)、各部门制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重大措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及其阶段性实施情况应同时抄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并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次年**月**5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二)各镇(场)、各部门应将每月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于次月的**0日前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将收集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于每月的**5日前综合通报有关部门。

各镇(场)、各部门原则上每月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不得少于**条。

(三)有关部门的食品监督监测抽检的计划及结果在报告上级部门的同时或向社会之前应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四)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在依照职责和程序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食安委办公室,并随时上报事故发展变化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0个工作日内提交事故查处情况的专题报告。

(五)各镇(场)、各部门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上一季度的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资料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

(六)上级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收集和报告的信息要及时向市食安委办公室报送。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多种渠道主动向食品安全科研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及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收集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九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凡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报告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搪塞。

第三章分析与评估

第十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须以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对于复杂或相互矛盾的信息的分析与评估工作,应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参加。

第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诂制度。

第四章通报与

第十四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的统一平台,逐步实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信息的互通互联。

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库。

第十五条市食安委及其成员单位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必要时,单位应当在信息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食品安全信息应经市食安委审核后方可。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渠道。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

第**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范围: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我市的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通过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通过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其他应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的应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人对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的、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的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以及全市食品安全现状评价等。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不与其他部门交叉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十九条对于重大、牵涉面广的食品安全信息,经市政府批准,由市食安委组织召开新闻会,统一向社会。

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的目的确定信息的形式。

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所需的信息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安委综合、协调、审核后。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众网,及时向公众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程序。

第五章附则

篇(5)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为了完善统计法制建设,各单位必须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本制度,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统计工作任务。

第四条为把统计机构建设成为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等多功能的机构,各单位应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特别要重视基层统计工作的建设,各单位在开展统计工作中与上级统计部门加强协作,并在统计业务上接受指导。

第五条各单位统计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一”(一个统计人员、一间办公室、一台计算机、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字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广和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逐步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提高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六条各单位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按照《统计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任何侵犯。

第七条为了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逐步解决统计机构、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具体问题。

第八条各单位要有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和监督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统计干部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的领导都应重视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

第二章统计组织

第十条各单位要成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主管领导,并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要事先告知上级统计部门,并征得同意。

第三章统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条乡(镇、街道办事处)执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按照上级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三、负责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针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和协调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资料,管理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统计调查表。

五、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六、指导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开展统计对外交流。

七、负责组织建立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组织并指导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的专业学习和培训。

第十三条部门、单位的统计机构执行本单位综合统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统计工作制度。

三、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统计调查表,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协调本单位其他科(室)的统计工作。

四、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五、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各项基本统计资料,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

第四章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四条各单位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程序、上报日期和有关规定,执行各级统计调查任务,不得拒报、迟报,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

第十五条国家制定的统计标准,包括统计分类目录、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编码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六条统计调查的方式有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英武调查和重点调查。统计调查要讲求实效,统计年报能满足的不用季报,抽样调查能满足的不用面调查,一次性调查能满足的不用经常性调查,抽样调查的内容原则上不能和全面调复。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在准确掌握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预测,定期写出统计分析报告,实行统计监督和评价。

第十八条各单位的统计人员除及时完成日常统计工作外,还应经常深入实际,进行各种专题调查,学会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努力掌握现论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不断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第六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九条各单位统计资料由统计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数出多门,各行其事。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须由主管领导或统计机构的统计人员核定。

第二十条各单位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统计资料审核、查询、订正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要由本单位负责人和统计干部审核、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对统计数字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统计信息为公众服务,统计资料的提供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统计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专职统计人员的调动必须经过上级统计机构的同意。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进行统计岗位的人员,除统计及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毕业生以外,都应经过统计资格考核,取得《统计员资格证》后,持证执行统计任务。对不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现有统计人员,应当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试仍不合格的,应调离统计业务岗位。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函授教育,各类统计培训班学习,帮助他们提高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指导,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保证统计人员专心搞好本职工作。

第八章奖惩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篇(6)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对驾驶员的奖惩

1、年安全奖:凡一年内未出现事故或发生事故责任不在本人,按保险公司返还安全奖的70%奖励驾驶员(凡出事故并负有50%以上责任的不得安全奖),其余30%奖励管理人员。

2、月安全奖:按0.006元/公里计算安全奖,凡发生事故者,不论大小,当月不给安全公里奖。

3、驾驶员在一年内行车没有发生大小责任事故者,办公室奖励100元,出事故者不得奖。

4、节油奖:月节油奖按办公室审定油耗和行驶公里核算,每节约一公升油奖0.80元;全年节油在400公升以上,年终按全年节油数另奖0.10元/公升;每超耗一公升汽油按市场价驾驶员自付。

5、租车费按总收入15%提奖,奖励管车人员和驾驶员,奖励方法按出车天数、行驶公里计算。

6、修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修理费以去年年终修理费总额为基数,本年度节约部份,按30%提奖小车班及管车人员。

7、驾驶员行车去外地执行任务,因各种原因,被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罚款,按罚款总额本单位报销70%,剩下30%由驾驶员自负。

8、驾驶员未经派车人员或分管领导许可,私自动用小车办私事或给他人办事,除按违纪处分外,发生大小事故,后果自负,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并按对外服务收取租车费用,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9、驾驶员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视其责任,酌情给予纪律、行政处分。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视其责任,给以50—1000元经济赔偿。

10、驾驶员行车途中,出现方向、制动、轮(鼓)胎松落,驾驶员失误等事故险情(平时保养没发现事故苗头,或错加油料、虽没发生事故,但出现了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轮胎松落等险情),酌情给以10—100元经济处罚。

八、驾驶员的劳保待遇

1、按国家工人劳保用品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购买、统一管理,由小车班长统一发放。

2、劳保用品购买的时间和使用的年限,由小车班长掌握登记,使用时间一个月的劳保用品,在每季度内购买一次,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劳保用品到时购买。

3、购买数量:驾驶员每月毛巾一根、手套一双、肥皂一联(计25元以内),购买劳动服2年一套,水胶鞋2年一双(计250元以内)。

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篇(7)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开始实现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来对企业生产进行管理,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使企业的生产、存储、财务、成本、控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而另一方面,在实际的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引发各种问题,其中包括信息安全性的问题,即存储在计算机或在传输中的文件和数据遭受到破坏和滥用,而且这种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非常严重,例如:电子商务公司,如果网站出现故障,每天的损失会高达数额人民币,所以如何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使其得到安全的控制,对于企业来说已经变的非常重要。目前,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内部构建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制度和管理中的疏忽、松懈以及信息系统的监管不到位,所出现数据的丢失或者数据的信息反应迟钝,不能使管理者及时得到有效的信息,使其信息系统的发挥起不到其最佳的效果,因此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的测控是非常必要的。

    在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与效率方面的文章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构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方面,涉及到中小企业信息管理制度这方面很少。如:杨斌、费同林(2002),赵宏中(2005),刘仁勇,王卫平(2007),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提到了制度设计方面,但是没有把其作为一个研究重点,其他一些相似的文献基本是从技术角度探讨。从中小企业实际的成本收益考虑,一般来说,由于运用的相应技术不是很高,基本都是基础的软件系统,所以有必要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制度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中小型企业信息系统制度方面分析

    首先,根据Laudon对企业信息系统面临威胁,按照来源分为六类:硬件故障、软件故障、人为因素、数据、服务及设备被偷盗,这些都是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但Laudon从单个信息系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却没有把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考虑进去,在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上许多企业尽管设置了制度,但很大程度上都是形同虚设或者是制度管理存在缺失,容易导致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实际操作上面临效率和安全的问题,下面具体从制度方面进行分析:

    在中小型企业中,存在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法律制度、企业制度安排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是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那些对人们行为的不成文的限制。

    (一)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中小企业中,正式的制度包括国家信息系统法律的规定和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方面,根据我国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也只是从信息交换角度来保护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企业自身的信息系统安全只是规定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并没有对企业的实际业务中发生的关于信息系统自身安全进行风险标准规定,也没有一套正确引导进行风险防范的标准规定,所以中小企业的法规建立基本都是从企业各自实际出发,所以各企业的标准不一,导致安全隐患存在比较大。

    从企业自己建立的信息管理制度来说,一般大型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制度,包括维护、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范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相应信息的反馈,对企业的信息安全与企业效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自身比较小,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人员比较缺乏,其维护也是谁操作谁负责,这样只能根据各企业自身人员的情况来确定其系统的安全程度,其次在效率方面,由于人员缺乏以及其计算机操作应用存在的不规范,信息交换、反馈也相对比较落后,或者根本起不到效率作用。

    再次中小企业虽然有一定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却由于监管不到位,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的机构比较小,维护人员、计算机使用都是由使用人员一人来完成,所以容易导致即使有制度,也难以执行,这也是制约中小企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的主要原因。 

    (二)非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它不仅蕴含价值关键、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性,而且在形式上构成某种非正式制度的“先验”模式。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员工的思想和过去的传统操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果。

    在中小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中,由于员工的意识不强,对于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存在一定的松懈,信息操作员经常在值班时没有定期维护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系统,只是在当其产生问题时才处理,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数据损失,如果信息备份不完全的话,可能由于人为操作或者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会造成整个系统数据损失。

    在这里非正式制度方面主要是指员工以往的旧做法对中小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的影响,对信息反馈报告在效率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主要原因是领导层的要求不严格,操作人员的报告提交不及时等因素所致,因此非正式制度因素对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在加强制度建设中,主要从国家信息系统的法律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制度的设置与执行,再次就是信息系统中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意识的改变三个层次来考虑。

    (一)首先在我国信息管理系统的法律规范中,不仅应该对信息交换中安全问题进行规范,而且规定信息系统使用公司对其管理系统的安全达到安全的最低标准,这个标准是指从各因素方面来确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安全性的最低标准值,不仅能够使信息安全从法律依据上得到一个基本的系统安全标准,而且也能对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起到强制规范性的作用。

    (二)在制度设定层面,加强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及制度化,也是保障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安全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服务器日常维护、巡视和记录制度、客户机维护、 操作制度、用户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等,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奖惩,从而从企业内部制度上认识到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的重要性。

    (三)培养与使用企业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外,设立一个既懂信息系统、又懂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信息主管职位,也是非常关键的。在国外大学、大企业的CIO(首席信息主管),相当于企业级的领导,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 一个合格CIO,既能充分调动网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把握企业信息化发展全局,并能随时为领导提供参考意见,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并对公司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制度改善、监督、反馈上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中也设立这样一个职位,从而使信息化系统成为企业运行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四)加强信息系统人员的培训,使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安全等方面了解能够熟练的掌握。信息系统人员包括操作人员以及维护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人员进行培训,不仅有助于了解信息系统的最新发展,而且能够使其从意识中不断了解到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使其操作、维护的规范化不断得到改善,从而减少由于非制度性因素所产生的信息系统安全问题。

    四、结论

    在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很大问题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制度方面造成的,所以在企业内部加强其监管,使中小企业的信息管理制度得到很好执行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就是加强员工的素质培养,使其能够具有很好的业务水平,使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运行,并能够使管理层及时了解到企业的信息,保证企业的顺利运行;最后完善国家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是保证企业信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准,使中小企业达到基本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水平,从而从制度上使其信息管理系统得到很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篇(8)

规章制度是指企业在履行职能期间,根据不同主要内容,从而制定的具备一定约束力的制度与规范,比如,结合界定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等。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我国法律法规相类似,法律法规主要是用于确保国家各项事务能够正常运作的重点,而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促使企业能够更好实现经营发展目标,在履行企业管理职能、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不仅要针对外部要求制定相应文件,同时还要在不同要素基础上,实现对文件统一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各个工作流程能够在完善制度体系下展开。在企业管理工作落实中,对于管理责任要作出明确,确保不会出现重复叠情况以及遗漏情况等。针对规章制度,采用一体化、结构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将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引导作用与规范作用发挥出来,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作用

如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不仅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发生诸多变化,对于企业发展也能够起到推动作用。信息化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工作人员工作量,而且更加轻松完善数据信息收集工作,提升数据信息利用率,增强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对于信息化过程中,规章制度对于企业之间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与分析:企业信息化主要体现在企业各个管理工作中,在具体工作落实期间,要加强对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实现对数据信息全面记录,同时在信息数据处理中具备高效性特点。保证数据信息真实性与有效性,为企业领导、管理者的正确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参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管理对象属性信息、行为信息以及操作信息等进行收集,并根据相应逻辑设定对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得出的最终结果,可以为企业领导工作以及企业决策提供更多帮助与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还可以将决策信息,直接传输给管理对象。在此期间,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以及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安全性需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防止认为干预等情况出现。企业信息管理工作可以为企业高层提供高质量服务,促使企业能够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同时自身也存在一定风险。安全风险来自于不同方面,比如,不法分子的有意破坏、病毒入侵等。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信息管理工作没有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为信息系统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因自身利益而对系统内容造成破坏,或者篡改其中的消息。在得到规章制度的保障后,才能使得信息管理工作能够将自身价值发挥出来。在信息化时展当中,企业需要拥有完善规章制度,在合法、合规、科学管理的环境下展开各项工作,为企业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信息化过程中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措施

加强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信息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企业更好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在不断发展期间,对于不同方面,比如,组织方面、财务方面、人力资源方面以及资产方面等,已经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是企业宝贵的财富,同时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点。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对企业信息管理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类先进技术手段、信息管理技术都会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企业加强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为信息化管理做支撑。另一方面,企业各类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具体的要求,企业针对自身的管理架构与管理流程,要及时做好优化整理工作,通过加强对先进信息处理方式的应用,将其纳入到系统当中进行管理。这样传统抽象的规章制度,可以确保其精确性,能够被更好应用在企业各环节工作中。在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之下,使得管理制度的创新性与完善性得到保障,促使管理效率与管理质量能够得到提高。例如,在不同管理表格的填写中,以往需要采取人工填写方式,在填写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误差等问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都无法保障,受到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借助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选择最为合理的方式,实现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填写,能够与系统之间实现直接通讯,落实数据加工处理工作。在这一过程中,管理表格关系到企业规章制度,那么就要根据这一信息化特点,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能够符合企业发展。

实施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管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将管理制度信息数字化。每项管理制度的都会经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的集体审议、制度等环节,这个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应进行准确的收集和登记,借助信息系统,搭建制度信息管理平台,将每一项制度的基本信息、审定会议类型、审定会议纪要、发文通知、制度文稿等传输到信息系统中,形成可供员工查阅的信息台账,一方面方便企业全员查阅、学习、使用规章制度,为各项制度落地实施打基础;一方面随着企业的发展、规章制度的更迭,逐步将规章制度信息积累在企业信息系统中,做管理信息数字积累,为日后企业管理发展演变分析、常规审计等提供信息资料;最后也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措施和平台。

明确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

企业信息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分为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两类。企业管理制度纳入信息化管理要求,是规章制度的一个新形式和要求,要让企业信息管理工作的展开起到促进作用,需将其贯穿到企业整个管理过程中,具备强制性特点,将其深化到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企业各项管理措施的信息化过程往往会反映具体操作当中,例如,不同系统维护操作规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约束等等。在管理制度、流程的编制与修改,同样要遵循规章制度进行。企业信息化发展,对于规章制度提出更高要求,要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管理,为未来企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对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分类有全面认识与了解,这样规章制度构建的完善性与合理性都可以得到保障,为后续工作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遵循工作原则

篇(9)

2制度建设与创新

2.1水文化伦理的软规则建设水资源是公共资源,其资源属性与经济价值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被掠夺和占用。掠夺性开发水资源,不加节制的用水行为和习惯以及片面追求GDP的发展模式,尽管也受到了来自道德与社会舆论的谴责,但保护水资源的声音常常被经济发展的浪潮所吞没。不少地方政府忽视水资源约束条件与水环境容量的承载极限,引进“投资少、见效快、获利多”,但“高耗水、高污染”的低端项目,为了当代的发展而牺牲子孙利益的水伦理道德失范的事例屡见不鲜,彰显了强化水文化伦理软规则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水文化伦理软规则在水资源保护中主要体现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意识、道德、文化、价值观等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水文化与水伦理道德的失范已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常见病”,并逐渐被人们漠视或忽视。如,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无论何种原因伤害了其他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必然受到社会道德与舆论的谴责。但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情况则大相径庭。如果有人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占用水域,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引起足够的社会反响或产生较大的社会危害,恐怕很少有人会出面干预,大多数人都会置若罔闻或视而不见,相关的职能部门也不会主动制止或惩罚。这是水伦理道德失范的典型例证,也从一个方面形象地说明了强化水文化与水伦理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这种习以为常的水资源认识理念、水资源利用价值观的迷失、全民节水意识淡薄等社会问题才是导致当前水危机的主要因素,是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领域的“软肋”,是造成当前我国水危机愈演愈烈又难以根治的社会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水资源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的手段,强化文化伦理软规则建设,改变社会意识领域对水的认识危机,重塑社会对水资源的尊重与敬畏,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放置在平等的位置,使人与自然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自然观深入人心,并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伦理价值观,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才可能成为国人持久有效的集体共识。2.2法规管理的硬制度建设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利己主义盛行、文化道德失范等人与社会的因素是导致水危机的直接原因,而管理法规不严、管理职能错位、管理制度缺失等则是促使总量有限的水资源与承载能力相对较弱的水环境演变为水危机的又一推手。从政府职能部门对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现状来看,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是隶属两个不同层次的管理,分属诸多的管理部门。这些不同的管理部门有着不同的管理理念与内涵,使得本来密切关联的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被人为地划归到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降低了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的效率。除了行政管理上的条块分割之外,当前与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相关联的公共政策、法规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硬伤”,如,水资源与水环境自然资源属性与公共资源属性未得到很好的体现与管理,水管理中的水权、水价等关键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中央与地方、不同行业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合力尚未发挥应有的优势,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的措施在一些重要考核与涉水项目审批等环节并未实现联动。因此,要尽快强化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中的法规、体制、机制、政策等硬规则,以强有力法规制度约束人与社会掠夺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不道德行为,并以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保证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中的“三条红线”不被突破。2.3公众参与意识和行为的引导水资源与水环境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利与生活质量,但在人与社会的认知层面,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殊不知,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可能就缺少了“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太湖“零点行动”与“三江三湖”的治理成效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可以说,对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而重塑“水资源-人-社会-水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更需要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行动。通过推广普及生态道德文化课,加强水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构建水文化、水伦理、水道德引领下的人与社会积极参与的、自律式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模式,构建“水资源-人-社会-水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石。2.4管理手段与技术的现代化建设2010—2012年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已经完成,公报数据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江河湖泊的基本情况,使人们掌握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状,摸清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情况,了解了水利行业建设状况,为我国建立国家水信息平台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笔者认为,应在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开展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手段与技术的现代化建设,如以立法形式开展水资源动态监测与年度调查,构建一系列相对完善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构建以3S集成技术为依托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管理平台,尽快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管理手段与技术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利用数据库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搭建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涉水相关部门共建共享的水资源与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并借助这个现代化的高技术平台,实现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监测等实时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更好地让公众参与和监督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技术飞跃。实际上,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手段和技术的现代化建设是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的需要,是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之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重要依托,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篇(10)

1、医院信息系统的病毒及其危害

1.1 概述我院信息管理系统及病毒给医院带来的危害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医院信息系统发展速度也极为迅速。国外发达国家已在80年代建立了大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目前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将计算机作为基本工具,引入到医院的信息管理中。从单机管理到网络化管理,从自行开发软件到各类软件的商品化,使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日趋科学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化的医院信息系统(HIS)也将成为现代化医院运营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是实现医院基本现代化的必备条件之一。

我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是由挂号系统、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收费管理系统、药房管理系统、结构化电子病历、自动检验科系统、检查登记报告系统、影像系统、病案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组成。投入运行后几大系统纵横交错,构成了庞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我院网络系统覆盖全院的各个部门,涵盖病人来院就诊的各个环节及信息,将近1000台计算机同时运行,支持各方面的管理,成为医院开展医疗服务的业务平台。

医院信息系统不仅直接与病人的诊疗过程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关系到医院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如为病人进行治疗的电脑坏掉会耽误病人的治疗,门急诊系统中断会导致医院停业,而护士及医生工作站的终端会影响到对病人的正常诊疗。医院业务的正常运行越来越依赖于计算机系统[4]。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旦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将会给医院和病人带来巨大的灾难和难以弥补的损失[1],因此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将是很重要的工作,防治病毒入侵乃是重中之重。

1.2 什么是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病毒指“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1.3 计算机病毒的主要危害

不同的计算机病毒有不同的破坏行为,其中有代表性的行为如下:

1.3.1 破坏主板BIOS内容,使计算机无法正常启动。

1.3.2 攻击硬盘的主引导扇区、BOOT扇区、FAT表、文件目录。影响系统的正常引导。一般来说,攻击系统数据区的病毒是恶性病毒,受损的数据不易恢复。

1.3.3 攻击文件,包括删除、修改软盘、硬盘及网络上可执行文件或数据文件的内容,在系统中产生无用的新文件等等。

1.3.4 抢占系统资源,内存是计算机的重要资源,大多数病毒在动态下都是常驻内存的,其攻击方式主要有占用大量内存、改变内存总量、禁止分配内存等,这就必然抢占一部分系统资源,导致一些较大的程序难以运行。

1.3.5干扰系统运行,除占用内存外,病毒还抢占中断,干扰系统运行。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很多功能是通过中断调用技术来实现的。病毒为了传染激发,总是修改一些有关的中断地址,在正常中断过程中加入病毒的“私货”,从而干扰了系统的正常运行。

1.3.6影响计算机运行速度,病毒激活时,其内部的时间延迟程序启动,在时钟中纳入了时间的循环计数,迫使计算机空转,计算机速度明显下降。

1.3.7窃取用户隐私、机密文件、账号信息等。如今已是木马大行其道的时代,据统计如今木马在病毒中已占七成左右。而其中大部分都是以窃取用户信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如窃取用户资料,网银账号密码等。一旦这些信息失窃,将给用户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2、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病毒的防治措施

在计算机病毒出现的初期,说到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往往注重于病毒对信息系统的直)接破坏作用,比如格式化 硬盘、删除文件数据等,并以此来区分恶性病毒和良性病毒。其实这些只是病毒劣迹的一部分,随着计算机应用的发 展,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凡是病毒都可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2.1 计算机中毒的表征

2.1.1 电脑可以开机,但启动到某一步的时候自动重启。可能是病毒破坏了系统文件;也可能是系统文件被病毒感染后,被杀毒软件删除了。

2.1.2 电脑运行速度明显降低以及内存占有量减少,虚拟内存不足或者内存不足。如果虚拟内存不足可能是病毒占用,也可能是设置不当。若非内存太小,则电脑中毒的可能性很大。

2.1.3 Windows出现异常的错误提示信息,操作系统本身,除了用户关闭或者程序错误以外,是不会出现错误汇报的,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中了病毒。

2.1.4 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程序无法自动运行了,手动启动也不行。

2.1.5 系统时间被更改,且无法改正过来(改了回头再看的时候,又变回去了)。

2.1.6 经常自动弹出网页,计算机屏幕上出现异常显示。

2.1.7 经常出现非法操作,特别是运行IE浏览器的时候。

2.1.8 主页被篡改了,而且改不回来(无法更改或改了又变回去)。

2.1.9 注册表无法使用,某些键被屏蔽、目录被自动共享等。

2.1.10 无法安装杀毒软件或安装后无法运行。

2.1.11 文件大小发生改变,丢失文件或文件损坏。

2.1.12 硬盘指示灯狂闪,此时就要检查所运行的程序是否占用系统资源太多或者是否感染了病毒。

2.2 如何诊断中毒

2.2.1 如发现电脑运行速度过慢,则先调出windows任务管理器查看系统运行的进程,找出系统资源占用较大并且名字不熟悉的进程并记下其名称(这需要经验),暂时不要结束这些进程,因为有的病毒或非法的进程可能在此没法结束。点击性能查看CPU和内存的当前状态,如果CP U的利用率接近100%或内存的占用值居高不下,此时电脑中毒的可能性是95%。

2.2.2 查看windows当前启动的服务项, 由“控制面板”的“管理工具”里打开“服务”。看右栏状态为“启动”,启动类别为“自动”项的行;一般而言,正常的windows服务,基本上是有描述内容的(少数被骇客或蠕虫病毒伪造的除外),此时双击打开认为有问题的服务项查看其属性里的可执行文件的路径和名称。

2.2.3 Windows XP中运行msconfig查看是否有非法的启动项,或运行注册表编辑器,查看都有那些程序与windows一起启动。主要看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 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和后面几个RunOnce等,查看窗体右侧的项值,随着经验的积累,可以轻易的判断病毒的启动项。

2.2.4 取消隐藏属性,查看系统文件夹windowssystem32,如果打开后文件夹为空,表明电脑已经中毒;打开system32 后,可以对图标按类型排序,看有没有流行病毒的执行文件存在。顺便查一下文件夹Tasks,wins,drivers.目前有的病毒执行文件就藏身于此。

2.2.5 使用杀毒软件判断是否中毒,如果中毒,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程序会被病毒程序自动终止,并且手动升级失败。

2.3 如何查杀病毒

2.3.1 在注册表里删除随系统启动的非法程序,然后在注册表中搜索所有该键值并删除。当成系统服务启动的病毒程序,会在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ontrolSet001services

和controlset002services里藏身,找到之后一并删除。

2.3.2 停止有问题的服务,改自动为禁止。

2.3.3 重新启动电脑,点F8进入“带网络的安全模式”。目的是不让病毒程序启动,又可以对Windows升级打补丁和对杀毒软件升级。

2.3.4 搜索病毒的执行文件,手动删除,也可以下载该病毒的专杀工具进行杀毒。

2.3.5 对Windows升级打补丁和对杀毒软件升级。

2.3.6 关闭不必要的系统服务。

2. 3.7 对Windows升级打补丁和对杀毒软件升级完成后用杀毒软件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扫描,把病毒一网打尽。

2.3.8 所有工作完成后,重新启动计算机,完成所有操作。

2.4 我院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

我院根据自身网络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管理范围,制订有关网络操作使用规程和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制定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等,建立适合自身的网络安全管理策略。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整体的问题,需要从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高度,制定与时俱进的整体管理策略,并切实认真地实施这些策略,才能达到提高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性的目的。在网络安全实施的策略及步骤上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统一的安全策略、购买相应的安全产品实施安全保护、监控网络安全状况(遇攻击时可采取安全措施)、主动测试网络安全隐患、生成网络安全总体报告并改善安全策略。从安全管理上,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和机制,切实加强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制定网络安全应急方案等。具体措施如下:

2.4.1 树立病毒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计算机病毒。

2.4.2 内外网隔离。内网就是承载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的网络,绝对不可以与公共网络连接。

2.4.3 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定时升级?,保证内网客户端所有电脑的病毒库都及时更新到最新版本[1]。对网络进行实时监控。由于我院与北京市医保中心要进行网上实时结算,为了防止外来病毒的入侵,医院又购置了防火墙对所有进出数据进行过滤。

2.4.4 我院内网电脑统一安装安全管理软件,内网电脑一律不安装光驱、软驱,USB接口禁止连接存储器,更不准擅自安装光驱、软驱及更改硬件设施。

2.4.5 经常更新操作系统漏洞补丁,对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进行合理的安全策略配置。

2.4.6 经常备份重要数据,要定期与不定期地对磁盘文件进行备份,特别是

一些比较重要的数据资料,以便在感染病毒导致系统崩溃时可以最大限度地恢复数据,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2.4.7  安装应急服务器,实时备份数据服务器内容,一旦系统遭受病毒破坏

启动不了时,马上更换到应急服务器上,让医院信息系统能正常运行。

2.4.8 每台内网电脑都安装一键还原软件,备份新安装好的干净系统,并要求系统盘下不能保存文件。如电脑不幸感染病毒不能进入系统,则直接使用一键还原软件还原到干净系统后查杀病毒。

2.4.9 定期巡检所有内网电脑,查杀病毒,磁盘清理,让电脑处于最佳状态,更好的为临床服务。

2.4.10 建立规章制度, 制定工作站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如导致网络感染病毒或损坏,根据绩效考核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且对客户端用户的密码强调专人专用。预防内部犯罪[1]。

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病毒防治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3.1 以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为代表的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危害日益严重病毒泛滥、系统漏洞、黑客攻击等诸多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营。目前,多数网络安全事件都是由脆弱的用户终端和“失控”的网络使用行为引起的。在医院网中,用户终端不及时升级系统补丁和病毒库的现象普遍存在;私设服务器、私自访问外部网络、滥用政府禁用软件等行为也比比皆是。“失控”的用户终端一旦接入网络,就等于给潜在的安全威胁敞开了大门,使安全威胁在更大范围内快速扩散。保证用户终端的安全、阻止威胁入侵网络,对用户的网络访问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是保证医院网络安全运行的前提,也是目前医院网络安全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3.2 信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制度不健全

从许多安全案例来看,很多医院要么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要么制定后却得不到实施。医院内部员工计算机知识特别是信息安全知识和意识的缺乏是医院信息化的一大隐患。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刻不容缓。

4、总结: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现在已经成为医院开展业务的主要平台,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是我们信息中心的职责所在。对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来讲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远甚于查杀病毒,因此建立一套严密而系统的管理和防范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我们信息中心也是在工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通过技术防治和管理防范相结合,建立有效、健全的安全防御体系,以及积极主动的防御理念和中央控管的管理机制保证医院的信息系统安全,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曹宏伟,彭东亮,邱 景,杨 扬?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与防范  影像学与特种医学  200081

篇(11)

目前,大部分高校财务管理都是实施校长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模式,已经无法适应高校领导的要求。因此,高校必须设置专门的总会计师进行协助校长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才能高效管理多渠道所筹集经费,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高校财务工作重点由核算转变到管理。

1.2难以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部分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却难以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部分资产管理中存在风险。由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影响,在各种经济项目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不完整,可能会降低高校投资的准确性,造成经济损失。部分高校内部控制范围无纳入级单位财务,容易出现放贷款、非法集资情况。

1.3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高校无法正确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导致财务管理工作过于形式化。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无经专业化教育培训,缺乏系统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无法明确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将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2分析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

2.1健全高校财务管理机制

在现代财务管理中,高校必须改变传统的校长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模式,我国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必须全面实施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我国高校在接受国家拨款支持的同时,也可积极发展社会多渠道资金筹备,并进行安全合理的对外投资,以获取更多的资金。

2.2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新会计制度,进行完善财务管理知识基础,对外提高对外投资预算与资本核算水平。同时,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加强高校领导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核查,对财务管理情况做到了如指掌,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质量。

2.3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在进行招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时,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招聘标准,可选取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学习表现突出的学生留校就任本职工作,因为本校的专业人才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为高校的财务管理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同时,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实施奖励分明的考核机制,对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的测试,可对通过考核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对考核与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限期离职等。

2.4优化信息管理系统

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健全财务管理信息,实现高校内部财务信息资源共享局面。同时,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可增强高校的财务管理内控信息的真实性,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5构建高校三维一体财务管理模式

分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心,主要手段为目标管理,绩效预算和管理为桥梁,进行构建三位一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全面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构建财务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各项财务管理目标。为了实现高效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分级管理的有效,必须立足于二级学院和单位调研上,进行完善预算管理模式,构建功能一体化的财务业务综合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形成一体化的学校预算和预算控制。进行财务管理体系,可及时发现处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