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技术贸易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教材内容与实际脱节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的更新日新月异,很多新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概念出现,对国际技术贸易进行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缺少可利用的教材,教材版本较少,并且教材内容陈旧,更新速度缓慢,无法与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接轨,学生学习到的内容与实际脱节。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材之中的内容多以理论为主,缺少对实践的关注,并且很多内容晦涩难懂又没有合适的辅助教材,使得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十分困难。
(三)教师知识能力有限国际技术贸易课程与国际货物贸易等实物贸易教学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需要教师具备本专业的知识之外,还应该对国际经济法学、管理学、技术转让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知识进行掌握,才能在实际教学中更好的发挥。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的知识储备不够,也缺少实践经验,采用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比较落后,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很难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提高。
二、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改革创新路径
(一)充分认识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要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充分认识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要性,了解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新格局中的全新位置,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进行合理的安排,培养综合能力较高的复合型人才。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开设,目的并不是只在于让学生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基础知识,而是希望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在进行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设置时,要加大课程比重,使学生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学习能够充分重视,提高教学水平。
(二)及时更新教材内容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现状,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材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使其与实际准确接轨,与时俱进,培养出适应时展的高素质人才。对知识经济时代新衍生的经济技术贸易形式以及相关的新概念和新规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教材内容进行及时、合理的更新,使其与时展接轨。增加教材中实践教学的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在教材之中加入国际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核心内容,即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让的相关知识,使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迅速的投入到实际工作之中。
(三)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教师在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学活动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知识储备以及相关知识运用能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挥引导与辅助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其在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能够在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将各种知识进行综合运用。全面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为国际技术贸易培养复合型的实用人才。
1 国际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据有关部门调查,至2006年底,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几乎都遇到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和障碍,每年大约有超过45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其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受损最为严重,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受损呈明显上升趋势。事实证明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就仍然很大。
(1)在市场准入方面。在国外越筑越高、范围越来越广的技术性壁垒面前,我国部分出口商品的市场迅速萎缩,甚至被挡在进口国的国门之外。
(2)对价格竞争力的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出口成本,使出口国产品的竞争力下降,或者因为延误时机而失去市场机会。
(3)由于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名目繁多、变化频繁,且具有一定隐蔽性,往往使我国一些经验不足的出口企业应付不及,被动地陷入贸易纠纷,致使出口产品在发达国家市场上被扣留、查封甚至销毁。而且我国产品进入欧美市场,需要取得该国或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志。
2 我国如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2.1 政府应建立技术贸易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大困难是“信息不灵”、信息“渠道不畅”、得不到针对性的有效的咨询服务等。
具体建立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真正形成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预警系统,政府作为建立机制的发起方,应主动承担整个预警机制的协调规划工作,同时依托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数据库系统,建立起为出口企业服务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和完善预警机制的建议和意见;
(2)形成一套有效的通报、评议、咨询、审议制度;
(3)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国外的TBT系统,按出口对象和产品类别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TBT信息,建立相应的TBT信息中心和信息数据库;四是建立高效的TBT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预警信息。通过对TBT问题的认真研究,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寻求我国商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切入点。
(1)建立并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
我国应针对已加入WTO的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法规和技术体系,构筑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将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作为贸易技术法规建设的重点,通过制定强制性标准,把未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
(2)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大力推动标准化。
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设置了一些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我国为了达到其市场准入标准,导致生产、加工成本大大增加,降低了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我国建立技术贸易保护体系,维护国家利益,跨越技术壁垒的重要途径。为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特别是ISO 9000系列标准和ISO14000体系标准认证反映了国际上先进的科技水平,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成为国家之间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采用国际标准,可以使国内企业积极迈向国际市场,与国际环境接轨,不仅能给本国技术、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使生产更加便利,也更容易了解国外市场需求,打破贸易技术壁垒。
②适应我国出口贸易需要,调整我国标准结构。我国目前是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的标准化体系,改变了无标生产的状况。
③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的活动。WTO要求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参与各种标准化组织的活动,争取主动权,特别是争取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传统工 艺品等纳入国际标准,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变化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并推荐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
2.2 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企业应该和政府紧密配合,制定企业的应对之策。面对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掌握WTO的游戏规则和TBT协议的要求,熟悉目标市场的有关规则和标准。企业要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中获益,就要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
(2)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标准意识。企业在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上是否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根本上取决于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3)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及贸易对象国的认证,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采用国际标准是冲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有效手段,这在出口企业中己形成一种共识。企业要加强收集和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法规、标准、检验与认证制度,把与企业出口商品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并制定到自己的产品标准中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使自己的产品具有穿透对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建立适应质量管理科学和环保所要求的清洁生产需要的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中国出口商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环保要求能经得起国际上各类认证的考验,通过贸易伙伴国的各种检验和要求,积极推行ISO9000族、ISO14000族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体系标准及注册认证。
最后,在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同时,企业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四)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市场准入性差
我国出口产品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受环保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出口市场又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往往在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较高的标准,使我国的许多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产品由于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销毁,出口利润损失严重。不仅如此,在较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有些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也被迫退出。
(二)使国内企业竞争力减弱,面临危机
某些技术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由于国内商检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品,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致使出口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下降。在我国产品进口方面,除关税壁垒外基本没有采取系统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在本世纪进入关税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强化的情况下,若不建立有效的强有力的技术防范体系,国内企业将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面临严重的挑战。
(三)贸易争端大量出现
由于发达国家的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等特点且相互混杂,致使我国同贸易对象国之间难以协调,争端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国同对象国的贸易关系,争端大量出现。
四、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
(一)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绿色壁垒的出现和国际环保消费的兴起使得企业必须将环保作为重要的竞争因素加以考虑。企业要想跨越绿色壁垒,必须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树立绿色产品观念,统筹考虑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环境保护三方面关系,从提高环保意识和水平入手,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管理,建立绿色营销,确立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环境保护竞争优势。
(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
预警监测机制是一个大概念,需要国家各个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我们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壁垒,扩大出口。
(三)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四)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传统产业在注重新兴技术改造的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科技时展的需要,应对挑战。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与绿色管理,使企业赢得环境优势。
(五)利用对外直接投资(FDI)跨越技术壁垒
2.阻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世界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竞争力的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来增强自身在世界市场当中的竞争力,企业科技能力的提高和产品科技含量的增加将会对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造成重要的威胁。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经济水平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再加上现阶段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中信息技术的大量采用,会造成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这也是我国现有经济难以适应和面对的局面。因此我国必须正面面对问题,及时找出适合我国发展的策略,跟上时展的步伐。
二、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应该采取的策略
(一)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下,促进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然而当今世界是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只有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不断促进其发展,才能够增强我国的对外贸易,在竞争中占得优势。为了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我国必须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实力,才能够抓住资本的溢出效应[3]。同时高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得到更多的仪器和设备,从这一方面,我国的共新技术产品进口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扩大。
(二)完善对外贸易机制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在很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都会给我国经济造成重要的冲击,然而,我国要想不断促进经济的发展,跟上时展的步伐,就必须适应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对外贸易机制来保障我国对外贸易过程中的种种手段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我国应加强同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发展跨国企业,增加对外的投资;其次,产业结构方面必须做出重要的改变,将剩余劳动力进行充分利用,促进经济的发展;最后,有效利用世界各种资源,将外贸结构进行优化,在当地进行融资。
二、案例反应的问题
(一)在运输方式上的问题和建议
在该案例中一个重要的分歧主要出现在CIF贸易术语到底是否适合使用在多式联合运输中,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CIF适用于包括海洋运输在内的水路运输中。而案例中由于使用了集装箱,集装箱是典型的适用于多式联合运输的集合运输工具。案例中使用集装箱进行“门到门”的运输,在运输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使用,也就是常说的多式联合运输。案例中的出口国发货人的仓库地处于内陆省份,因此去取货时必然涉及到公路运输或者是铁路运输,而离开出口国装运港之后的国际段运输又涉及到海洋运输这样的多式联合运输选用CIF就容易引发争议。CIF贸易术语的产生主要是针对海洋运输这种运输方式的,当集装箱这种新兴的运输载体出现后,改变了传统的海洋运输一统天下的运输方式格局,并迅速成为了使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尤其在适用于多式联合运输方面的优势更是其他运输方式根本无法比拟的。为了适应新兴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必然要对原有的贸易术语进行改革和完善,正式在此基础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CIF的基础上引入了CIP贸易术语,该术语即继承了CIF贸易术语的各种优势,同时也很好的解决了CIF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洋运输的局限性。因此,本案中对于贸易术语的选择应该选择CIP,而不是CIF。
(二)运输合同与贸易合同风险转移不同步的问题
针对本案例中使用的是CIF贸易术语而言,作为出口方的卖方来说要同时受到两个合同的制约。一个是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贸易合同,出口商作为贸易合同缔约的一方要承担从工厂一直到装运港货物装上船之前所有的风险。另一个是出口方与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办理运输。本案例中,货物发生损失的地点是在工厂到装运港的途中发生的,在该区域发生损失属于出口方已经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之后,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出口方已经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交货之后发生的货物损失应该由承运人承担。与此同时,在贸易合同项下,对于发生货损的区域出口方没有完成将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也没有实现自身的交货义务,同时要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而出口方承担此风险却有其不合理之处,发生货物损失的区间货物已经交给了承运人,并且处于承运人的全面监管之下,出口方只是形式上的监督,这对于出口方来说极不公平。因此,在此区域发生货损之后,出口方在承担贸易合同项下货物损失的同时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其损失作为补偿。
WTO各成员国制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目的是: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国际贸易,确保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障碍。
一、什么是贸易技术壁垒
(一)贸易技术壁垒简介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方面,主要由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组成。技术壁垒产生的原因是世界各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借助本国文化背景、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的不同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从维护人体的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发,制定各种切合本国利益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作为检验进口商品的标准;贸易技术壁垒构筑的目的是保护本国市场,限制外国产品的输入;技术壁垒的作用对象是进口产品;技术壁垒的根本作用机制是控制进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即当产品超越技术壁垒时,因改造产品导致成本上升,此时,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优势削弱,技术壁垒表现为价格控制机制,当进口国用本国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检验进口产品时,限制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进入,数量控制发生作用。
贸易技术壁垒设置的手段灵活多变,形式隐蔽,虽然都有其共性,但在WTO法律框架体系中,难以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约束。根据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技术规定的要求,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必须遵循三个条件:一、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适用于所有来源的进口货物;二、进口产品享受的待遇不低于国产产品享受的待遇,即国民待遇原则;三、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涉及的内容广泛,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技术法规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83年颁布的一项指导性文件中指出,技术法规是指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等。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标准,特别是产品质量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标准一旦为法规所引用,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技术法规对标准的引用非常灵活,即可全部、又可部份,并可随国家经贸政策和市场形式的改变随时修改法规,而不必顾及标准的技术属性,所有这些措施,都为贸易保护带来了种种方便和好处。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调,一经颁布,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2、苛刻复杂的技术标准
标准作为加速产品贸易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技术标准不仅可以在条文上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重重障碍。因此,一些国家广泛地应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人身安全防护标准等为借口限制进口。
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并且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在一定程序上甚至具有取代技术法规的作用,这种状况明显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不应给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的要求有不适应之处。
3、质量认证、认可制度
质量认证是由政府机关或经国家法律承认的专门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标志,认可和证明生产单位能够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的一种制度。国际贸易对产品的认证尤为重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第七、八、九条规定的认证制度,其目的是坚持认证制度的开放,消除认证制度对贸易造成的障碍。但在现实的贸易往来中,认证制度的差异,往往是构成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1)由于认证内容的不同使一些国家规定,对影响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使用特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许进入市场销售;(2)质量认证的基础是标准,许多国家为维护本国利益,通常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有目的性地针对某国产品,从而形成保护本国的技术壁垒;(3)由于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的水平差异,认证机构的信誉度和权威性也就成了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因素,在国际上,经UL(保险商试验室)、LRQAC(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认证通常得到国际贸易的认可。
4、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
当借用技术标准的实施达不到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目的时,一些国家就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手续上设置障碍。
5、对产品的特殊要求
因地理位置、生活习俗、文化观念的不同而对产品提出特殊的技术要求也是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形式。
除以上几种主要形式外,计量单位制、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等外观要求及标签、物品的编码标志系统等,都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手段。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主要是限制进口产品的进入,并用法定的标准来衡量产品是否合符本国的技术要求,执行的组织机构是国家法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放行的依据是检测结果。
(一)我国进口烟草及其制品的检测现状
1、卷烟
按国际通行规则,进口到我国的卷烟经入境口岸的法定检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即可放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卷烟主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卷烟国家检测标准履行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主流烟气指标的常规检测。物理检测着重于外观。化学指标检测除按国家标准执行外,对卷烟其它成份的检测均按照合同签订的要求履行,国家未对进口卷烟内在品质成份的检测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也未设置任何障碍,尚未纳入入关检测范围,这与许多国家严格考核卷烟内在品质,加强卷烟内在成份检测的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主流烟气主要检测焦油和烟碱含量,CO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加拿大、欧盟已在着手制定CO量的限制指标,目前未列入强制检测范围,只是按合同中签订的款项执行。
2、烤烟
进口烤烟的检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执行完成。进口烤烟主要履行等级、水份、包装、外观品质、卫生、病虫害、砂尘粒、数量与重量等常规检测,着重进行病虫害,特别是霜霉病的检测。因为烤烟的国际交易方式是制样成交,各国制定的烤烟等级、采用的标准都不相同,进口烤烟除按国标履行以上项目的检测外,对其它检测项目,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而执行,关于国际烟草界较为关注的烟草转基因、化学农残、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项目,我国均未列入入关检测范围。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方向
随着“吸烟与健康”运动的升级,消费者迫切要求提高卷烟的内在品质,安全型卷烟、低危害性卷烟、低焦油卷烟成为世界卷烟产品的发展主流。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必须顺应世界烟草科技的发展
方向,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允许的合理限制及协议赋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限度内灵活采用标准的权力,用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结合本国国情,从烟草对人体的危害、健康、安全、卫生等领域,着重从卷烟的安全性、从降低卷烟含有的重要致癌物质和有害生物活性及一些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组织又无明确规定的方面考虑,才能使技术壁垒的构筑既能满足协议的要求,又不偏离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三)烟草检测技术壁垒的构筑
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是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基础,从检测角度考虑,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
1、设置进口烟草转基因检测项目。
目前,转基因在烟草上的应用各国说法不一,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普遍认为,生物基因工程技术虽然是划时代的高新技术,但它的出现对人类来说是祸是福尚无定论,在没有被公众认可之前,消费者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此,欧盟的15个成员国于1990年制订了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规定,各国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世界几个主要的跨国烟草公司也以公众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借口,拒绝购买转基因烟叶,在日本至今没有针对烟草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价方法,立法的重点主要在转基因的农业生产、国际贸易和转基因食品的市场销售两个方面。
我国的烟草出口曾因转基因问题遭遇非难,造成我国烟叶出口的困难。现实是我国对转基因仅只处于研究阶段,农业上拒绝栽种转基因烟草品种,工业上拒绝使用转基因烟叶,市场上拒绝出现转基因烟草产品。据现状,我国对进口的烟草及其制品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和世贸组织赋与成员国的权力及要求成员国履行的义务来说都是可行的。
2、加强常规检测,增加对卷烟中重要致癌物质、有害生物活性及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素的检测项目,明确检测项目的剂量标准,并对标准的采用作出相应的规定。
关于烟草的物理检测指标与化学检测指标,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已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随着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明确规定,在2001年以前,卷烟的焦油含量每支降到15mg以下,到2005年,每支降到12mg以下。我国加入WTO是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焦油、烟碱、CO等常规检测项目标准的制定既要切合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现状,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制定并不断修订标准,才能发挥技术指标的有效性,同时,要核查进口卷烟的检测值与标注值是否相符,规定剂量标准公差只能取下限不能取上限,以确保检测结果能控制在我国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加强对卷烟安全性的检测。我省在卷烟有害生物活性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已经引起烟草界和卫生界的关注与重视,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正对卷烟的安全性评价体系作深入研究,且部份重要有害成份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正在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希望在此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并要求标准包括以下技术要求:(1)检测重要致癌物质,如3,4苯-并芘、烟草特有的亚硝胺等;(2)检测重要有害生物活性,如焦油的致突变性和烟气的急性毒性;(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元素、放射性素的检测,如砷、铅、镍等。对以上项目,必须明确剂量标准,把剂量标准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
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项目。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生物农药已经普遍应用于世界各国的烟叶生产中。关于化学农药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问题,已引起广泛的国际争议和关注,一些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严禁带有化学农残物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如美国、菲律宾已经把进口烟叶的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引入了本国的技术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设置隐蔽的技术壁垒,阻碍烟叶的正常贸易。我国的中国烟叶购销公司和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达44种,在烟草上禁用的药剂有13种。迄今为止,云南出口到美国的烟叶经美国农业部检测,尚未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问题,但是进口到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化学农残问题,只是我国尚未把该项目列入商检范畴。在此建议,制定适合于我国的烟草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标准,为保证进口烟草产品的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4、推行实施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实施进口烟草制品目录安全管理措施,限制进口卷烟添加剂的使用,对进口卷烟要求呈报添加剂的名称和剂量。
随着卷烟工艺技术的发展,烟草制品,特别是雪茄烟、卷烟等,为了改善其吸味,增加香郁浓度,添加剂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目前,相关的世界烟草组织对添加剂的使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各国根据本国的技术情况对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不同,美国法律规定,允许加入烟草制品中的添加剂为499种,欧洲多达600多种,新西兰的法律要求在卷烟配方中列出添加剂的名称,加拿大要求公布进口卷烟添加剂的名称,英国卫生部门要求政府对批准使用的600余种添加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由此可见,各国对添加剂态度的不同和技术要求的不一致,成为了设置技术壁垒的一个借口。在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从卫生与安全的角度考虑,特别需要考虑添加剂经燃烧后产生有害物质的问题。目前,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尚无规定,而有关国际烟草组织已经允许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对烟草制品呈报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和剂量。从世界范围看,对烟草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已经逐渐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
此外,卷烟工业属于食品工业的一个分支,按我国卫生法的要求,对于直接接触到人体口腔的烟用辅料水松纸、胶等也应该按卫生法的要求进行检测。卷烟外包装材料BOPP膜因其长时间不能降解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我国的卷烟工业普遍使用BOPP膜作为卷烟外包装的防水、防潮材料,从现阶段看,还不可能以绿色营销为由,阻止BOPP膜的进入,但可以对BOPP引起的争议进行追踪研究,努力寻找BOPP膜的替代物,逐步阻击BOPP膜及用BOPP膜作包装的外烟进入。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因国而论,但大多都是从卷烟的安全性、低危害性及对人体的健康、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考虑,同时,也都在打球,利用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烟草组织又无具体规定和具体要求的领域设置贸易技术壁垒。以上所述领域也是各国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主要考虑的方面,我国出口到国外的烟草及其制品一样需要冲破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封锁,接受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检验。
(四)烟草工业技术壁垒的构筑
从烟草工业角度看,虽然我省对安全型卷烟、对降低有害生物活性的研究走在了前列,但在世界范围内,菲莫公司与雷诺士公司均宣布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安全性、低危害性卷烟,两大巨头公司以强大的科技、经济基础作支撑,我国安全性卷烟技术壁垒的构筑只能在过渡期内打一个有限的时间差。从总体上分析,国际烟草公司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研究开发体系,较强的产品研究开发能力成为世界烟草科技发展的主导因素,要想突破跨国烟草公司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设置技术壁垒,从目前我国烟草工业发展的实际水平来说,还不大可行,加之烟草的产品质量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特别是主要的技术指标与国际性烟草公司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无法对进口卷烟和原辅材料形成壁垒。
总之,世界各国因发展的差异,文化背景、生活习俗、科技水平的不尽相同,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技术壁垒的设置需要针对不同的国家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贸易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
WTO各成员国在制订《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时共同约定: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贸易的限制作用不得超越某个合法目的所能达到的程度,也就是说,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应用必须遵守国民待遇原则,不得用本国达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外国产品。同时,协议要求WTO各成员国制定的技术要求必须在公开、公正、科学的基础上要求进口产品的加工方法和加工程序符合本国的技术规范,质量达到本国的技术要求,鼓励各成员国使用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作为本国的技术法规。由此可知,技术手段与检测标准水平的高低是有效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前提。对待技术壁垒我们不能仅只看作消极的防预手段,更多的是要认识到其对科技发展、标准采用、产品质量提高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技术壁垒的积极效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一)可以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促使各国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技术的规范化、生产的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二)国际标准化的公开和统一为实现公平竞争和反市场垄断提供了一个通用的规则;(三)技术壁垒中的技术标准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四)技术标准的高要求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四、贸易技术壁垒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加入WT0,意味着中国将参与到全球化的经济发展之中,成为世界经济主流的一部分。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外烟草市场的现有格局必定要被打破,云南烟草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发展空间也随之扩大,而发展空间的扩大是以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前提。在使用贸易技术壁垒充当保护主义手段时,贸易技术壁垒表现为对外实行竞争,对内实行贸易保护,而保护的目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求发展,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技术壁垒的最终目的是在一定限度保护产业的条件下,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之中。鉴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主要通过技术标准、技术手段、合格评定程序来体现,根据技术壁垒的构筑必需遵循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原则,基于其既要限制进口,又要满足出口,还不能超越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的现实,技术壁垒的构筑必然要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促动作用。
(一)促进行业标准的国际化
技术壁垒的基础是标准,随着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标准的意义和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大多也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协调产生的,基本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现代工业的技术水平。
1、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
国际标准作为各国标准化机构反复协商协调的产物,具有世界范围内的统一性和通用性,采用国际标准成为企业标准化的最高追求。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规范化和法律化的技术生产是企业生产标准化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中执行的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是企业缩短标准采用的差距,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获得理想经济效益必须努力的方向,也是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的必经之路。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企业管理角度看,标准化是企业的一种整体行为,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之中,标准化的实施,特别是标准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或国际的标准用规范化的生产运作休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严格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建立起国际承认的质量保证体系;(2)从贸易角度看,标准化国际贸易自由化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共同的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固定标准的贸易条件,为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提供了一个准则;(3)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看,节约了企业市场调研的成本和信息开发的费用;(4)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因科技水平的差距,对标准的采用要求不一致,技术标准作为衡量产品科技含量的标志之一,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必然要进行技术创新,修订技术标准,采用最新技术,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努力跟上世界先进水平,向更高的层次迈进;(5)从社会资源的配置来看,激烈的竞争必然要优胜劣汰,行业内科技含量低,生产水平能力低下的企业必然要遭到淘汰,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标准发达的企业必定会发展壮大,行业的结构调整必定会因技术标准的有效采用而趋于合理。
2、云南烟草标准化工作现状
云南烟草的标准化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建立了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组成的标准化体系,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执行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云南烟草现执行的各类标准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截止1998年底,我国烟草行业共有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221项,在244项标准中基础标准48项、产品标准142项、检测标准5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1项,推荐性标准233项,18项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这244项标准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执行的。从标准的制定水平与执行水平看,我国现今执行的标准普遍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特别是主要涉及到烟草、烟草制品、烟机设备的产品标准,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国对产品标准的制定主要根据本国的生产情况和技术情况自定,各国对标准的采用往往因科技发展的差异而制定标准的起点不同,技术指标的侧重点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
3、标准化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标准化是促进国际贸易商品交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克服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措施,标准的采用是随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当标准的滞后严重地阻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必定会受到削弱。加入WTO后,云南烟草面对市场空间的扩大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占有一席之地,必然迫切要求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冲破国内市场的地区封锁,跨越国外的烟草贸易技术壁垒,开拓国际市场。云南作为中国的烟草大省,企业必将积极参与到国标的修订和国内外不断更新的标准化活动之中,提高标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成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对标准的态度、认识必然要从消极的被动等待执行,转向积极跟踪国际标准的发展和参与标准的研究制定之中,为缩短标准的制定周期,加快标准的调整和改进过程,及时跟上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作努力,从而推动标准的发展和国标标准的采用,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现行标准的结构体系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生产需要的矛盾的解决,使制定出的标准能面各消费者,面向市场,面向竞争,实现由生产型标准向市场型标准的转变,更翻天覆地的是在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制定出的标准化体系能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使标准一方面能合理合法地保护本国市场,另一方面能依据协定,对贸易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提出合理要求,打破对方的技术壁垒,促进云南省及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进入国际市场。
面对WTO的挑战,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结合我国现执行的卷烟国标注重外观分值考核,对卷烟内在品质指标考核不严,与先进标准有较大出入,且不能适应卷烟生产发展的现状,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根据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发展趋势,在对国标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实验取证,对卷烟国标的修改提出以下建议:
(1)降低“GB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中外观单项得分的比例
(2)完善和改进“GB5606.5——1996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化学技术指标”中的焦油量测定的试验方法,使能适应各质检机构现用仪器设备,使焦油量测定有较完善和规范的标准依据。
(3)增加卷烟主流烟气中一氧化碳量指标的考核
(4)对不能满足卷烟国标引用标准“GB/T16447——1996烟草和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中大气压力限制范围(96±10)的质检站实验室的大气压力应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5)调整“GB5606.5——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中卷烟质量总得分各项得分的比例,降低感官质量和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比例,提高焦油量和烟气烟碱量得分比例,同时增加烟气一气化碳得分进入总分计算。
(6)增加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烟气重要化学成分的检测,如烟草有的亚硝胺和焦油中重金属元素等项目的检测,进行限量考核。其目的是为适应烟草发展的需要和为我国入世后卷烟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作好准备。
(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认证等合格评定制度的开展
产品质量认证实质上是认证机构通过测试、试验、检验等各种必要的程序,证明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并用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的形式予以正式认可。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认证的依据是标准,认证的主体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制定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条例标准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为各国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准则,为全球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模式,为贸易技术壁垒的清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并努力促进ISO9000条例应用同时,规定了只有经过ISO9000条例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在西欧,几乎所有的卷烟工业企业都已通过了ISO9000系列的认证,由此,欧共体提出了自1993年后凡进入欧共体统一市场的产品必须得通过认证,且可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在云南烟草10家卷烟工业企业中,现有6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质量体系的认证促使企业规范了内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改进并稳定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了市场行为,赢得了市场信誉,为云南烟草加快国际化进程奠定了质量信誉基础。加入WTO后,质量认证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必然要加快质量认证的步伐,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三)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基础是标准,体现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总体要求的具体实施。在我国加入WTO这个动态的过程中,标准水平的提升和认证制度的引入开展,必定要引导云南烟草企业传统管理方法的更改。
目前,云南烟草企业的管理水平大多不太高,现有的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虽然云南各烟草企业都在积极推进并努力实现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但认证体系仅只是规范管理的一模本,具体的实施操作还需要企业认真按照认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这个目标的制定过程和实现过程就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加入WTO后,面对国内外烟草市场格局改变的机遇和更加严峻的竞争挑战,云南烟草要想在优胜劣汰中茁壮成长,企业管理必定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又主要体现在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程度上。由此,现代质量管理的市场观念、法制观念、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产品服务观念将随竞争的需要确立。同时,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形势的变化,企业将屏抛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组织形式,应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思想树立起以人为本,以市场和消费者为中心,以创新为基础,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全新的企业管理意识,使企业能在经济合理的水平上考虑并充分满足顾客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从根本上保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面对WTO的挑战,我们应该正确而积极的认识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任何的保护只能维持一时的生存,不可能有持久的发展,云南烟草要想在竞争中真正取胜,必须用一种全新的开放的观念来处理好机遇与挑战的关系,任何等待,任何依赖都不可能带来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是战胜挑战的根本。
五、建议
(一)成立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负责南方片区的转基因检测和研究工作
云南是中国的烤烟生产和出口大省,目前我省烤烟的种植与生产目前尚未接触到转基因,烤烟的出口也没有受到进口国关于转基因问题的刁难。但据转基因易于污染、传播的特性,云南烟叶一旦出现转基因问题,不但会影响国家和地方、以及烟农的财政收入,其波及效应将会影响到全中国的烟叶生产。目前我国能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的机构只有一家,中国东北牡丹江的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我省的出口烟叶要接受它的检测鉴定,因地域的差距,检测周期长、送检费用高,一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挽救,很不利于保护云南的烟叶出口。为此,云南省烟草公司可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有的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内,考虑筹建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开展对我国南方片区烟叶转基因的检测、研究工作,加大对云南烟叶以至南方片区烟叶的保护力度,为我国烟叶的顺利出口做好检测保障工作。
(二)全面推广实验室认证制度,积极开展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认证工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实验室认证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由权威机构证明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满足规定要求的一种方式,也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技术壁垒,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所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平、公正、科学、权威的社会服务。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统一负责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认可和进行日常监督的国家认证机构,具有国际信誉,上海烟草质检站是全国烟草系统首家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认可的质检站。
加入WTO后,开展实验室认证是云南烟草今后企业管理标准化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于1999年底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行业认证,目前正在为接受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授权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的认证工作作准备。随着云南烟草实验室认证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将随之提高,并逐渐向国际标准靠近,为最终消除国际贸易中由于检测和校准数据不信任而造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CKUC)云南评审中心,具有ISO9000系列出口企业商检认证资格,享有国际信誉。保山香料烟责任有限公司向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后,现已通过了出口企业的认证工作,为云南香料烟的出口奠定了质量与信誉基础。为了在加入WTO后,云南烟草的出口能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建议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互支持合作,积极开展云南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的认证工作,为促进云南烟草的出口,提高云南烟草的国际信誉做好保障工作。
(三)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为充分发挥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和为云南烟草出口做好基础工作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我国与世界接轨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指出技术创新是国际贸易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作为贸易出口国,往往必须具备领先于其他国家较为先进的技术,因为只有技术创新,拥有了新产品与新工艺,才能保持其自身的比较优势,从而具备出口的潜质,因此,对于出口国而言,国际贸易的进行是其开展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力。
作为贸易进口国,由于国际贸易所存在的技术溢出、转移或扩散,势必会对进口国技术带来积极的影响。如果贸易双方人才、设备等技术水平差距过大,更会激发进口国去适应外来的技术创新,提高自身的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在知识技术飞速发展的21世纪中,世界网络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形式,从静态角度出发,我国的技术创新的发展势必会提高自身的出口潜力,因而增强其国际贸易水平;同时,从动态角度出发,国际贸易的开始势必会给我国现存技术带来一定的冲击,从而给其技术创新带来动力。因此,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互相促进的关系,但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国际贸易对其技术创新具有更加深远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利用外来技术大力开展自身的技术创新,为其经济飞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及技术在其发展中的内生化演变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是由传统贸易理论向现代贸易理论演进的过程,其中有两条主线尤为明显:一是从斯密的绝对优势原理发展成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二是从李嘉图的相对优势原理发展成为新贸易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从传统贸易理论开始,就对技术有了一定程度的涉及。经济学认为商品的生产不仅依赖于具备各种生产要素,更重要的是需要关注如何组合各种传统的生产要素,这是最早的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的提法之一,这种技术可以在固定的生产要素条件与一定的规模下实现产出最大化以及产品多样化,而斯密的绝对优势原理以及以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肯定了这种技术所带来的绩效,即劳动生产率。多数古典经济学家意识到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早在19世纪早期,Torrens(1844)就意识到在知识与国际交流加剧的时代背景下,技术的发展应该只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地区。Mill(1848)对基于技术发展的国际贸易的条件进行了分析与讨论。Bloomfield(1978)系统分析了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并认为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对技术差距理论中涉及的要素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将有关国际贸易中技术的概念进行了总结。古典经济学家对于技术的定义显然与现代技术的定义存在有很大的差异。他们对于技术的理解相对来说比较狭隘,认为技术就是提高劳动者能力和设备水平,从而实现生产率的提高。
虽然众多古典经济学家肯定了贸易发展中存在技术的影响,但在理论发展中对于技术创新的见解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以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分工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分工的改善可以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因此,斯密认为技术创新的本质是劳动的分工,会对国家的贸易模式及经济增长产生正面的影响。而以李嘉图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斯密绝对成本理论基础上,把国家自身存在的比较优势归因于贸易所带来的外在技术创新。
因此,这两个学派最主要的分歧在于,斯密一派认为技术创新是源于劳工分工的内生变量,而李嘉图一派则认为技术创新是贸易所带来的外生变量。虽然,古典贸易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很长一个时期,但是对于技术的定义存在有很大的分歧,没有明显的界定,所以在古典贸易理论中对技术本身缺乏系统的定义,导致技术在贸易理论中被纯粹的认定为外生变量,即便如此,古典经济学家对于国际贸易过程中有关技术的认知在日后其理论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之后的很长时期中,国际贸易理论发展中技术方面的演进远远落后于现实经济的发展,虽然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对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贸易模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少有理论再将技术创新引入到国际贸易理论当中。在新古典贸易理论发展中,由古典贸易理论中所提出的技术的重要性被忽视,新古典贸易理论是在一般均衡的背景下,以生产禀赋差异对国际贸易进行研究,而忽略了贸易中各国间存在的技术差异,其中以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理论(H-O模型)为新古典贸易理论的代表。
H-O模型主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所具有的不同的要素禀赋及不同产品的生产函数角度阐述其对贸易产生的决定性作用。它与之前古典贸易理论的区别在于:古典贸易理论关注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而新古典贸易理论将贸易与经济增长分成两个独立的概念,忽略了技术在贸易模式中的重要性。实际上,H-O模型把经济增长排除在其模型之外,关注的只是贸易的静态层面,单考察了生产要素差异所带了的比较优势,而忽略技术之间的扩散对贸易及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由于H-O模型对于贸易中技术因素的忽视,从而使技术在新古典贸易理论发展过程中很长时间处于迷失阶段。
直到20世纪中期,众多学者又逐渐开始关注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经济增长的贸易条件即技术因素重新被纳入贸易理论模型的研究中。随着新禀赋理论的发展,进一步将RD(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知识视为国家非常重要的禀赋之一,同时强调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将技术同样视为国家重要的禀赋之一。国际市场存在的竞争越发激烈,新产品不断增加,外生的技术差异虽然在经济增长中产生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内生技术创新对于经济进一步增长显得更为迫切,这就使众多学者从外生技术对贸易的影响转为更深一步的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及其模式的变化。
Vernon(1966)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主要在具有相似要素禀赋的发达国家中,由于各个国家在产品各个环节所存在的差异,从技术创新以及传播的角度研究贸易的产生及其所带来的贸易模式的变动,为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发展奠定基础。到20世纪70年代,新贸易理论兴起,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转变为以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为前提开始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及模式。Krugman(1979)开始将技术引进到贸易模型中,进一步研究了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这里所指的技术创新还局限在外生的,无法对其产生的原因作以解释。
20世纪80年代所产生的内生增长理论与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融合,为之后国际贸易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之后贸易理论研究超越之前静态层次的研究,使得技术成为贸易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重要纽带。随着21世纪的到来,企业异质贸易理论成为当今贸易理论的代表,即新―新贸易理论。这一理论最早是由Melitz(2003)提出来的,主要是在企业异质性、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基本假定下,以微观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国际贸易对具有不同生产率企业之间资源配置效应的影响。
由于全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剧,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开放以及优胜劣汰的选择使得拥有高生产率的企业步入出口市场,而低生产率的企业只能淡出出口市场,与此同时,同一行业内的资源也将低生产率的企业流向高生产率的企业,使高生产率企业利润及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从而使整体行业生产率及整体经济实现增长。新―新贸易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贸易理论研究步入一个崭新的领域,为国际贸易的动因及模式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解释,企业为了追求高的生产率及利润必定会加大技术创新的步伐。由于该理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模型框架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完善,但该理论为今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开拓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三、基于中国国情下的国际贸易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是由于地大物博的优势以及近些年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某些方面也具有优于发达国家的优势。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局面全部打开,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进出口贸易日渐频繁。对发达国家相比,作为经济与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对我国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发达国家新产品进入市场,必定会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市场地位造成很大的冲击,本土企业若想继续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就务必开展技术创新,赶超外来的先进技术水平,以此与外来竞争者相抗衡,因此,国际贸易间接地成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动力;其次,国际贸易开展的过程中先进的出口国在将新产品传输到我国的同时,也将其产品所具有的工艺与技术水平传递过来,由于技术溢出的发生,给我国同行企业带来了模仿的契机,在模仿先进技术的同时,使我国技术创新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高;第三,如果先进出口国本身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领先技术水平,我们在引进这些产品以后本身就具有了先进技术设备,这可以称为有形的技术创新。
与此同时,在引进先进技术产品的同时会要求具有各种形式的技术指导,企业员工经过培训之后吸收了外来先进技术,这就相当于给本土企业带来一定隐形技术创新;第四,由于我国与世界接轨,国际贸易过程中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技术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同时会影响我国积极改善创新的内外部环境机制,对引进技术的企业而言,为了更合理的使用先进技术往往需要企业在组织管理方面做出相应的创新及转变,这就意味着国际贸易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创新意识以及管理机制的创新会起到积极的影响;
第五,在起始的贸易谈判阶段,先进的出口国为了使进口国更加全面与详细的了解产品特性,促成贸易实现的目的,出口国会在合理的限制内演示产品性能,若交易失败,出口国的技术已经产生一定的技术扩散,而这种扩散也会一定程度的给进口国带来技术创新;
最后,国际技术贸易是贸易双方技术传播与创新的最直接方式,进口国在国际技术贸易的开展中不仅会获得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同时还会从人力资本、生产水平等其他方面认识到自身与出口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引发进口国的再次适应性创新。总而言之,上述的各种方式都会增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技术创新水平。我国在开展国际贸易的同时,掀动自身的技术创新,一方面可以逐渐减少对此先进技术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加之我国自身的二次创新,很有可能领先于国际市场上同产品的技术水平,成为产品垄断供给者。
因此,我国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不仅能够吸收外来先进技术,激发自身的技术创新,从静态层面上看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增加自身的技术存储量;更重要的是国际贸易从动态层面提高了我国技术创新意识,提高了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加强了创新制度环境的形成,为今后我国步入发达国家之列甚至赶超发达国家技术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与技术水平呈高幅度的增长,而出口能力也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贸易的出口国一般具有领先于其他国家的技术,因此,国际贸易对于作为贸易出口国的中国有关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首先,从静态层面来说,我国只有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才更有可能拥有新技术与工艺,这才具备出口产品所必需的条件,因此,我国为了进一步开展对外贸易,就会充分的进行技术创新,这样才能保持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其次,从动态层面来说,出口贸易必将会带来一定的技术扩散,我国的技术优势会在对外贸易的进行中逐渐丧失,因此,我们将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放任其流失而无作为,在技术丧失的同时会逐渐丧失其出口国的技术优势以及出口地位,
另一种是持续的开展技术创新,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的出口地位加大创新的力度,以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制胜,当然,我国遵循了后者选择;第三,在贸易双方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出口国可以根据进口国反馈回来的市场信息,寻找产品技术的不足改进技术,开展新的技术创新;第四,我国作为贸易出口国在对外贸易中获得的贸易利得为之后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经济保障,同时,技术领先国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在资金强有力的保证下,技术领先国为了保持这种优势,更加激发了其对于技术创新的动力;
最后,国际技术贸易作为技术传播与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技术的转移和扩散虽然可以给进口国带来先进的技术,看似是出口国技术的流失,实际上是出口国传播的次核心技术,这种技术在本国经济中已经明显落后,因此,适时的转移次核心技术从而获得可观的回报对于出口国进行核心技术的创新提供经济后盾。总而言之,我国在进行对外贸易的同时更要保持自身的先发优势,持续开展技术创新,适时的将逐渐淘汰的新技术转换成国际贸易中的利得,对于我国积累资金进行新一轮的技术创新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结语
纵观国际贸易理论中技术的演变,由最初肯定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到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经历了相当长的迷失阶段,直到今天,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支柱之一,是我国进一步开展国际贸易的源动力。不管是古典贸易理论还是新-新贸易理论,都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因素具有一定的肯定,在这里,我们只着重探讨了国际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而事实上,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是相互依存的,两者之间存在有互动效应,在某种程度上,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一,技术创新提高了我国新产品的研发水平,改变了国际贸易的产品结构,因此产品技术含量更高,品种更加的多样化,是我国作为出口国占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因而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开展;
第二,技术创新加速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改善我国国际分工的地位,由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促进我国工农业的大力发展,导致分工专业化,更加速了国际贸易的开展;
第三,技术创新提过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与产品核心竞争力,而一国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的价格与自身优势上,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扩大我国产品价格等比较优势,促进我国生产技术与产品技术的创新发展,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地位;
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 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 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 。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 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 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 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 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现代经济理论的分支始于亚当·斯密。1776年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并不难理解,但是,它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乃至人类认识史上,从劳动分工原理出发,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
1941年后,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说,克服了斯密绝对成本说的明显局限性。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问世,标志着国际贸易学说总体系的建立。保罗·A·萨缪尔森称它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地基础”。
继而。里昂惕夫之谜引起了对上述理论的挑战。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作出的种种理论分析,补充丰富了要素禀赋理论,增强了这一理论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度。在雷布津斯基以及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完善补充后,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流行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逻辑严密,形势完美。但是这也正是其缺点所在,毕竟现实世界并不如其想象的完美。
二、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产生、发展及特点
(一)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
新贸易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Paul·Krugman等人创立的新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制度经济学对国际贸易的变量关系、环境问题与公共物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狭义上看,仅指以Paul·Krugman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克鲁格曼曾形象地概括说,如果要举一个什么是新贸易理论的具体事例的话,就可能是传统贸易理论将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样的商品上,而新贸易理论则将世界贸易看成完全发生在像飞机这样的商品上。
(二)新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工业发达国际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
2.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
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4.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迅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
当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如上所列等新现象后,人们首先往往希望能够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当贸易理论家们将这些新情况与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加以对照时,发现这些理论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因此,也必然会引起贸易理论家们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局限性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现实修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保罗·克鲁格曼、迪克西特、诺曼、兰开斯特、赫尔普曼、埃西尔、布兰德(Brander)、斯潘塞、伊顿和格罗斯曼等等。
17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该文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者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D—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生产中存在无止境的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则具有多样化的消费偏好。这二者实际上存在着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两难冲突。而从这一角度考察的结论就是,即便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对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需求也可以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D—S模型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70年代末期,Paul·Krugaan首先将D—S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的分析中并大有所获。克鲁格曼借用了D—S模型的分析方法并做了少许修改。首先较为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嫁接人国际贸易中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假设条件,运用规模报酬递增、垄断竞争、差别产品等范畴来构筑新的贸易理论模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克鲁格曼在“以进口保护促进口”一文中证明,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采取较高的进口关税这种战略性政策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幼稚产业,当本国市场容量足够大,将会使其获得静态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出口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出口。这就是影响广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大批经济学家也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著,这些论著都大大丰富了新贸易理论,使其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在贸易理论界引起了广泛深远的关注和影响。
(三)新贸易理论的若干创新特征
1.理论假设前提:逼近现实。首先,市场结构的假设由完全竞争转为不完全竞争,同时放弃规模收益不变的假定,承认规模报酬递增的存在。按克鲁格曼的话说,“这种不完全是经济学家认识的不完全,而不是真实世界的不完全。”其次,将分工模式由高度抽象的2x2X2模式,回归到现实中,大胆地探索了J×N×M模式下的贸易结构和贸易利益格局。
2.全新的结论。国际贸易纯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有三个方面,即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贸易的构成和国际贸易的结果。在以上理论假设前提下,我们来看新贸易理论给出的结论:
首先,贸易原因。新理论从供给和需求的互动关系角度进行了解释。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的产生和结构的影响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空白。林德尔的“重叠需求理论”运用“人均收入水平”这一概念,论述了需求偏好相似对于国际贸易的地理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其次,贸易构成和贸易量。封闭经济与开放经济相比较,由于市场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产品变体种类增加,消费者可选择空间更大,为达社会福利最大(至少更大),两国必然互相进行对方的变体商品,于是,产业内贸易产生。而传统贸易理论则只考察了产业间贸易,忽视了产业内贸易,与现实相距甚远。就贸易量而言,根据林德的“相似偏好”或“重叠需求”假设,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
最后,关于贸易结果,也就是贸易利益的产生与分配。传统贸易理论不考察动态利益,是一种静态贸易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的潜在动态利益:(1)基于规模经济的生产效率效益。贸易使报酬递增产业由于市场的扩大而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提高了效率;(2)生产集中。贸易使报酬递增的产业,集中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生产;(3)生产的合理化。加剧不完全竞争行业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4)产品多样化。整个世界市场比之某一国内市场而言,其规模优势明显,全球各企业竞争的结果是相异产品种类增加,增进了世界福利。
三、新贸易理论的创新之处
受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2001年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呈缓慢趋势。2013年直到现在,世界经济的发展有好有坏,经济逐渐走向复苏。但是,世界经济的复苏还是存在很多担忧,有很大的不确定,总体是尚在慢慢上升阶段。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如美国股市波动频繁、欧元汇率波动、东亚国家经济复苏、国际石油价格不稳定。
1.2我国经济发展背景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我国经济增长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产生了量大至高的运输需求,迫使交通运输业的急剧变革和发展,带动了交通运输全面融入了经济发展中。但我国经济发展也处在了一个不协调的状态,城镇与乡村贫富差距过大,是我国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
1.3我国公路运输行业的地位及运输经济发展的现状
运输是我国商品流通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流发展的重要环节。公路、航空、航海以及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管道运输也是今年来发展起来的运输方式之一。因为公路灵活性非常好,所以其在运输中占主要地位。公路运输这个行业很古老,也是我国物流行业中最传统、最广泛的业务形式,在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路货物周转量年平均增长率达11%,铁路为4.3%;公路旅客周转率年平均增长率达12%。铁路为5.8%,因此我国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了经济的总发展。
2国际经济贸易对公路运输经济的影响
2.1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公路运输经济体系的完善
公路运输经济在宏观上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发展快慢直接影响了社会公共运输体系的建立。公路运输为社会公共运输体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也存在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首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人们平均每人增加一辆车就会给公路造成堵车,给其他车辆带来拥挤的困扰,如何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其次,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不稳定,汽油价格的增加,票价也随之增加,这无疑是对公路运输的一个挑战。我们必须对公路经济运输的未来发展目标做出分析,然后进行指导,进而完善公路经济运输体系。社会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部分,强调了公路经济运输建设的完善,而且逐步实现了公路运输的健全发展,例如高速公路的建立,不仅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而且避免了堵车、红灯、交通事故的状况,大大提高了出行效率。而建立综合公路交通运输体系,为我国交通运输逐步进入协调、优化、提升的新阶段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出行更加方便,减少堵车的现象,我国高速公路开始拓宽公路路道,提高了出行效率。这些举措避免了物流出现的资源浪费、效率低、成本高的缺陷,而且促使公路运输高效运输以及便捷转换,演变成一种衔接顺畅的交通布局。
2.2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国际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公路运输的发展,不仅使得交通枢纽得以优化,而且也带动了旅游经济的向前发展,也使得公路运输网络逐渐完善。随着新科学技术的进步及网络的飞速发展,在这个经济信息全球化的时代,互联网也带了生活的便利。例如,购买汽车票现在实行上网订票以及实名制购票实等政策,这种办法对公路运输其实是一个很大的创新和突破。有效解决了排队烦、排队难的问题,也提高了购票的效率,对人们来说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既方便又快捷。而且公路网络的拓展使得市场流通与交换的步伐逐步加快,使得市场竞争以及市场选择淘汰的过程加快;使得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旅游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脚步加快,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的步伐也加快,为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3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了物流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演越烈。特别是2012年,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了使得金融危险得以有效防范,我国加快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近年来一些公路运输企业,特别是较大型的运输企业开始从单纯的“车轮”公司发展为能提供多种服务的物流服务公司,增加了“物流”意识。这些企业抓住机遇,聚合仓储、装卸、运输、流通加工等多项物流功能,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物流服务关系,创造了很好的效益,促进了经营的快速增长。
2.4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了我国运输业的发展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我国经济建设营造了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促进我国的运输业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的运输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使得我国运输业对于国外资金的引进越来越快,同时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这样就带动了我国运输业在吸取外来经验和技术上自我发展,促使了其改革和创新。这种改革和创新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我国运输业的竞争意识,加强了竞争意识,有利于我国企业逐步走向国际、走向世界。国际贸易经济的繁荣发展,使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各种物资的运输量大大增强。国内的许多地区的交通运输管道依然继续完善,加快建立管理体制,加强通运能力。由此可见,我国运输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复制,从其它国家学到先进技术的机会也就越大。
(二)国内企业的吸收能力
国内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证技术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证。主要表现在国内研发(R&D)活动和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国R&D活动不仅仅是自主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影响技术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较高的国内R&D存量能促进现有资源的进一步有效利用,产生更多的创新成果,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同时也能提高本国对新技术的承接、利用和改进的能力。同时,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不仅可以发挥生产要素对产出增长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实现新技术的采用和贯彻。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适应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却是双重的。知识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要给予创新者适当的垄断利润,从而保持国内创新过程的持续性。但是与技术溢出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泄露,出口国则倾向于向进口国出口低技术含量的产品。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使进口国有更多接近并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进口国企业在模仿时所分享的知识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识总量部分内容,从而将减弱进口国获得更多技术溢出的效果。
2、我国进口贸易技术溢出的条件及其特征
(一)进口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国同美国、日本、欧盟等技术先进国的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为技术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自1985年以来,我国从世界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发展迅速。以R&D活动相对集中的G-7国家(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加拿大)为例,1985年我国从G-7国家的进口总额为260.6亿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国(占19.5%),德国(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国所占比例较小;2006年进口额增长了约10倍,达到2468.1亿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为日本(占46.9%)、美国(占24.0%)、德国(占15.3%)。在进口商品结构上。近年来我国初级产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机械及运输设备以及高科技产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进口量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产品占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国与技术先进国家进口贸易总量的扩大,以及进口商品结构的不断改善支持了进口贸易技术溢出效果的实现。
(二)国内吸收能力不足制约了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效果
1.研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第一,我国用于科研开发的支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国R&D经费支出达到294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1%。而发达国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国R&D投入总额为3125.3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51%;日本R&D投入总额为1458.8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3.20%;法国R&D投入总额为441.2亿美元,占其GDP比重为2.13%。第二,我国研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科研成果应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国家资金不足的条件下,仍然把大量资金投入到资本密集度极大、风险极高的技术研发领域,忽略了国内要素禀赋结构的约束,导致了国内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发成果的转化率或使用率较低,致使研发成果并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这些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滞缓了自主研发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创新速度。同时,国内研发投入不足也会带来一种“副产品”,即落后国家由于研发基础薄弱,缺乏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技术发展最新动态的能力,难以对引进技术做出客观的评价,因而往往引进的是一些行将淘汰的技术,结果使其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中。
2.人力资本短缺严重。由于教育投资匮乏等原因,我国人力资本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国“万劳动力R&D科学家和工程师”为14人,和发达国家相比,日本2003年为101人,德国为68人,法国为71人,美国在2002年为91人,加拿大为68人,意大利为30人。据统计欧美发达国家的从事R&D活动人员分布中,企业的R&D科学家与工程师均占50%以上,而我国企业中从事R&D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人数明显低于在研究机构工作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人力资本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技术吸收能力的一项重要因素。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不力制约了先进技术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发展了一种定性评级法,用于对一国知识产权强度做出较客观的比较。他们将知识产权保护分为五个方面:覆盖范围、加入相关国际专利协议的情况、保护例外、实施机制和保护期限,并根据决定每个方面有效强度的多种因素分别评分,最后加总得到一个“0”到“5”之间的国家评分,即“GP指数”。一般而言,“GP指数”越大,说明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越大。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上升的幅度时缓时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现了两个快速上升的阶段,这一现象与1992年、2001年中国大范围修订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事实有关。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数仅相当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韩玉雄,李怀祖,2005)。
3、结论与建议
(一)继续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优化进口贸易结构
对我国而言,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在长期的积极影响是显著的。如果单纯依赖本国的自主创新体系、研发能力带来国内技术进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进一步优化中间产品的进口结构,继续促进技术贸易的发展应该成为是中国今后经济政策制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进口体制,调动企业进口积极性,充分发挥进口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进口关税结构,鼓励企业及时合理增加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发资金投入
增加研发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国国际技术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政府应适当增加财政科研拨款,特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为鼓励创新,政府可以依据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和市场实现程度,对创新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税补贴等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减少企业的创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资本
政府应科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预算安排时,要确保《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要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要逐步增长)的落实。逐步取消对私人部门投资教育的各种限制,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社会投资办学,以解决我国教育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正确认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从长远来看,是知识溢出良性循环的宏观控制的必要条件。顺应WTO的要求,我国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研究表明,当技术差距较大和(或)模仿能力较强时,可以充分利用“技术后发优势”,这时则偏向于鼓励模仿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技术进步。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的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保护国外科技企业的在华利益,从而以保证更多外部知识的持续流入。
参考文献:
[1]赵伟,汪全立.人力资本与技术溢出:基于进口传导机制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4.
[2]李永.中国进口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测度与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6,06.
[3]韩玉雄,李怀祖.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定量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