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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为使专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兴毕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股,由张学文兼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订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底到2009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检验、专项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制度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限区域销售、不使用定量包装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乡镇监督员、企业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
通过整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监管,逐步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全县除小作坊外的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0种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截止上半年我县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获得许可证17个(其中康丰、天潭一家多证)。30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已达100%。严厉制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和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切实抓好日常监管
一是继续开展全县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动态监管。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户,小作坊304户。按照以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划分,在普查建档的319户企业中,a类企业2户、b类企业1户、c类企业12户,d类企业304户,占企业总数的95.30%,7人以下小作坊300户,占企业总数的94.04%。
二是抓住重点,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把好生产源头关。我局在企业办证中,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积极帮扶,不断促进企业和小企业、小作坊升级改造,做大做强。全年共有2家企业通过了换证审查,4家食品加工企业按期进行了年度报告审查,目前,在我局的帮助指导下,2户小作坊正在改造申请取证。继续加强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查建档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样、巡查回访等证后监管方式对我县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
三是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提高企业生产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在企业监管中,监督与服务是有机联系的,有效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的服务能促进监督的发展。目前,我县规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90%以上的为小作坊,小作坊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食品企业监管中我局始终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整治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大胆探索既有效监管小作坊又能促进小作坊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深入了解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针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多次亲临加工现场进行指导和帮扶,推行“公司+散户”监管模式,促进我县石斛、茶叶、火腿、核桃油制品等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为适应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局按照我县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顺利完成了石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通过了考核验收。《紫皮石斛》标准于3月5日通过省级审查,6月16日经省质监局批准,为推进我县石斛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日,针对大米、食醋、酱油、小麦粉、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茶叶、糕点、糖果等节日热销产品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我局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模式,确保对这类企业监管到位。我县在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中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要求小作坊全面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严格要求做到不使用定量包装和限定区域销售。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简单;二是县级监督机构技术力量匮乏,无相应的检测设备,再加上县级食品加工行业面广点多,人力、物力有限,严重制约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存在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很多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仅凭经验或依靠实际生产需要,没有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是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知之甚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组织一次约谈。各地组织辖区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要求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一、全年整治目标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分阶段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复工整治内容以“安全教育,严格排查,落实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建筑安全“2018春风行动”。整治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于2018年3月12至4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专项督查。共督查在建工程74项,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6条。
第二季度:深基坑施工安全整治
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从5月起开展了对全区在建深基坑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将基坑检查与日常巡检相结合,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期间还由建管中心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督查。共检查我区在建工程深基坑10个次 ,下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15条。
第三季度: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
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由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对在建的高支模和脚手架施工项目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抽查,共督查在建项目11个,出具局部停工通知书 1 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安全隐患80条。
第四季度: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对全区65项在建工程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火灾防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4份。
四、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共计检查项目61个,抽查各类起重机械133台,开出整改通知书61份,停工通知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157条,诫勉谈话4次。
一、 制度建设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都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符合要求。
(二)隐患排查制度:有制度,但落实仍有不到位的问题存在。
(三)应急救援制度:有制度,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未进行演练。
二、培训教育
各项目对能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特种工作,项目管理人员人证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乡下工程较普遍。
三、依法施工
所报监备案的建设工程,99%的都申领了施工许可证,有齐全的案件备案、质监注册登记手续。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工作
(一)深基坑在xx县行政辖区内施工的在建工程深基坑有人民医院便民公寓,红河州精神病医院综合楼、两个工程都遵循了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对基坑进行了安全防护。
(二)高支模工程
高支模工程除xx锰矿200kt/a锰系合金技改工程外,建筑施工项目无高支模,该工程已主体完工进入试生产。
(三)脚手架工程
“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党的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校党支部以县委组织部的文件(建组发【2019】19号)精神为指导,以转变作风、严肃党纪、坚定信念为主线,按照深入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排查,提高了党员队伍素质,为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立教于本的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真正让每个党员感受到保持党的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意义的重大,以真查实改取信于民,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下面就本次活动作如下两点总结:
一、可以肯定,我支部全体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党性原则、法制观念强,道德行为高尚,组织生活规范。
二、今后努力方向
我校党支部将继续以县委组织部的文件(建组发【2019】19号)精神为指导,以转变作风、严肃党纪、坚定信念为主线,贯彻专项整治内容的要求,继续进行全面排查不放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立教于本的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保障广大建筑工地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堂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解决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我局制定下发的《XX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质安部门加强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今年来全市建筑工地未发生一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在市质安站报监项目中有17个工地配备食堂,在检查中发现有7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现场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的项目督促强化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建筑工地工人饮食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建筑工地食堂,严格要求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质安站及时下发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项目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3、环境卫生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食堂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排气措施。
4、食品材料票据索票情况。核查采购食品原料是否有票据、进货查验,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和进货单据凭证,是否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肉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饮料、酒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等。
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核查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干净清洁,餐饮器具是否消毒;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食堂安全还存在的问题还相当多,在建建筑工地食堂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其中包括证件不齐、食堂卫生环境差、台账记录缺失、硬件设备不齐全、病媒防治不到位等。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项目负责人及食堂工作人员、民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不高、卫生防病意识不强,对食品卫生法律和相应的卫生防病知识了解不多。
四、下一步要求
一、制度与预案
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第五条制度规定,为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培训。
培训多少次?共参培人员多少?考试情况?培训效果?参培是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内容是否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第六条要求?
三、组织应急演练
演练多少次?共参与演练人员多少?演练情况?演练效果?
四、有关物资储备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深入排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不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玉溪市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前期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定目标
为确保此次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所依照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环节整治工作
(一)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做好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结合实施方案,明确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职责及任务。2020年市局下达抽样任务2批次,均为婴幼儿护肤类,国产、进口各1批,我局已按要求完成2批次的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送检。目前已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已立案查处。
(二)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目前峨山县内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有经营企业72户。2020年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车辆25车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6户次,其中:酒店11户。
我局针对一些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备案后进入市场销售问题,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清查工作。要求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必须将标有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字样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现场检查发现我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化妆品均有相关许可证标示,未发现违法广告及自制化妆品情况,未发现有违法宣传。其中,化妆品经营企业索取产品相关资质不全,部分企业有供货方《营业执照》,但均未建立验收台账。美容院多有索取供货方相关资质,但产品资质不全(部分产品有检验报告),套装类产品仅外包装有标示。
(三)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清查行动
持续结合“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查询,未发现有经营化妆品的网站,并通过行政审批股查询“网络经营户”信息,发现有微店平台经营户“峨山县希芸化妆品店”,但经检查该网店无上架化妆品,因此目前峨山县内暂未发现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及经营者
(四)结合国家局相关通告及时排查问题化妆品
为确保峨山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总局相关通告多次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假冒、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工作,检查未发现通告中所列批次的假冒、不合格化妆品,但执法人员还是告知各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理发店加强进货验收管理,不要购进无资质产品。
(五)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利用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尤其是“5.25”护肤日宣传活动。我局以“5.25爱肤日”为契机,于5月25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的2020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本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活动为主、 线下为辅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大众流量平台,充分调动专家、 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共开展活动14余次,设立展台1个,咨询人次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惠及群众500余人,电子屏1屏,微信等媒体宣传数量10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化妆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双随机-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化妆品双随机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2020年化妆品经营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我县2020年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查计划,根据实际制定了抽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一、 取得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书写标语20余条,查处安全隐患10条,已现场整改8条,查获不规范开采5户,并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了部门协作管理
在8月份,我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镇人民政府镇长孙廷瑞同志,亲自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讲话,同时组建了由派出所、安监站、道安办、海事所、交管站、国土所、供电所等7个部门组建的工作队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收效良好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发了相关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抽调13名干部,强化了宣传,拨出了专项工作经费,从组织领导、人力、财力等多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落实了责任、严格要求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我镇重点对非煤矿山安全中的生产、开采进行了专项整治,按照“五双”制度以反“三违”和反“三超一改”为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中实行现场办公、责任到人、限时解决,做好档案和台帐。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双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加油站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按照要求开展月排查、周排查、日排查。
2.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我站制定了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设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件。
二、排查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1.应急预案情况。我站按要求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按照GB/T 29639要求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2.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我站年初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3.应急器材和设施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了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
4.消防器材情况。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剂。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1.在隐患排查档案方面填写不完善。
2.消防沙颗粒较大,罐区报警器不灵敏。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20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二、案件查办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0.6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