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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蒋时汉、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左胜富、区工商局副局长黄卫胜、区文化局副局长王兰英、区建工局副局长陈扶仁、区人防办副主任丁勇、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剑为成员。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吴剑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公安、工商、文化、建工、人防等部门相关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装修材料情况: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特别是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
(三)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四)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五)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六)安全管理情况: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各街道及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文化、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对监管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等进行逐一核查,填写汇总表。公安部门要组织消防、治安的机关民警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对辖区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会同建工、人防等部门对高层及地下建筑进行逐一排查,逐一填写排查基本情况登记表,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场所和建筑,要按要求如实记载。3月10日前,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共娱乐场所治理阶段,4月10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治理阶段,7月22日前结束。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及时以文件形式抄告当地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结合专项整治,各消防中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认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六熟悉”、进行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火灾的能力。
(三)督察验收阶段。督察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18日前,由区公安、文化、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2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8月1日至8月20日,由区公安、建工、人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高层及地下建筑进行督查验收。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以及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广泛发动相关单位和场所开展自查整改。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和核发营业执照。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教育、卫生、民政、交通、旅游、商贸、人防等部门对本部门主管范围的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要按照职责加强监管,形成整治合力。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或所辖单位内重大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被上级督察发现整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利用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对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三个一批”原则,即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个养老机构,做到“一院一策”。对关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对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细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过渡期间老年人的住养服务。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创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 “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2009年3月3日至4月20日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2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文体局和县工商局负责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面清理盘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2009年3月13日至2009年3月31日)。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安监、工商、文体等部门参与,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验收(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4日)。2009年4月8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4月20日市上统一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安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体、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安监、公安、工商、文体和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加强部署、检查和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明确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扩大排查整治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XX街道202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XX街道202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制定XX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确认XX街道的“三合一”场所的范围,摸排“三合一”场所的数量,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张贴集安全常识、安全生产12忌、逃生自救于一体的宣传资料,努力实现XX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2、对乱拉乱接电线、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场所,联合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三合一”对象整治台帐。
二、建立消防安全网格体系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1、一级:(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领导小组:
街道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调度监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协调解决各项事宜。
2、二级:(社区、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主要责任人:
3、三级网格由社区(村)主任按本年度社区级三合一场所分片网格,落实分片包干人员,落实楼栋负责人,落实资料备案人员,制作分工负责表格,于4月15日前上报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社区根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方案,组织人员,按照全覆盖、全参与、零容忍、全过程、见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隐患,签订责任状、下发隐患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4、安监站
三、安监站成员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负责排查技术指导,及时到各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全体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三合一”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并到三级网格“三合一”场所抽检。并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与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四、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
五、整治要求:
1、根据专项行动时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时间段全面排查,在熟悉摸排情况的基础上,分上、下半年分列隐患台账:火灾隐患台账,锅炉隐患台账,电梯隐患台账等;
2、实名登记,规范安全责任状填写:责任状一式两分,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并要求对责任状进行编号;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由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搞好“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六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的重点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六小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各业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4月23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本管辖区内的“六小场所”业主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召开动员会的基础上对辖区的“六小场所”进行摸底,掌握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11年4月24日至2011年4月29日)为集中排查阶段。各社区要全面清理盘点全处“六小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
第三阶段(4月30日至6月24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按“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四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为抽查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针对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巩固,建立长效机制。
四、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一)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
(二)“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
(五)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
(六)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从建设“平安黑林铺”,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深刻认识此次全处“六小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县政府成立肃北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胡晓华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立单位企业水源
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一)整治范围: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的危旧小区,以及其它居民社区。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通道;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电动车违规充电;火灾危险源;消防设施故障;无市政消火栓;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以每栋居民楼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房屋由村委会负责,村民自建楼由村委负责,全面开展整治实现“六个达标”。
(一)消防车通道达标
1、划分消防车通道,严禁车辆停放、占用;
2、有条件的配备移车器材。
(二)电气线路达标
1、更换老化、电线;
2、采用金属套管或阻燃PVC管敷设电气线路;
3、无乱拉乱接电线、违规或超负荷使用电器现象。
(三)电动车管理达标
1、停放远离可燃物,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
(四)消防设施达标
1、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每月维保;
2、补建、配齐市政消火栓;
3、提倡每户配置手提式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器材。
(五)火灾危险源整治达标
1、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
2、禁止在楼道内堆放可燃物;
3、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乱搭乱建。
(六)日常管理达标
1、为每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
2、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每年对所有居民培训演练一次;
4、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一)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二)城管执法部门协助查处影响消防安全的既有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牌;
(三)公安部门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供电部门负责检查、消除公共区域变电站、配电盘、电线线路隐患;
(五)各办事处、村按属地原则,负责危旧小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阶段
1、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各村邀请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地区居民楼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本辖区危旧居民楼基本情况以及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重点户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落实 “六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观看一次警示片、制定一份整治方案、签订一份责任书、建立一份隐患清单、发放一份消防提示。
2、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居民楼要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3、7月1日前,各办事处上报排查台帐
(二)重点治理阶段
1. 各办事处、村要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旧小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2.各办事处、村要明确节点、各有侧重、分步推进。7月底前,火灾危险源全部清理;8月底前,电动车管理全部规范;9月底前,电气线路全部规范;10月底前,消防车通道全部达标;11月底前,消防设施全部完好有效;12月底前,日常消防管理全部达标。同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3.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每月督查、调度、通报、验收整治情况,验收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
1、1月18日前,各办事处要组织一次自我验收,验收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办
公室备案。2、1月27日前,镇政府统一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调度检查机制。各办事处、村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明确“实名制”监管责任人。镇政府将定期分析研判一次居民社区火灾形势,对整治工作每月一验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排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办事处、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约谈。各办事处、村每周开展检查一次,逐一建立隐患清单(详见附件2),并移交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存在的隐患依法查处,督促及时整改。
(二)部门会商机制。镇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困难、疑难问题,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三)责任追究机制。对排查不到位,造成失控漏管的,镇政府将实名通报相关办事处和村;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将整改责任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办事处、村;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落实“一火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提请党政统筹主导。市消专委注重靠前协调,赢得党委政府和安委会重视支持。在政府层面成立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王莹(合拼)多次批示指示消防工作,常务副市长徐鸿亲自调度,主持召开会议对三年行动、“畅通生命通道”、深化“九小”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强调,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政府出台《新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新余市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全覆盖过渡工作方案》等文件,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出台《新余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今明两年新增公共停车场13个,公共停车位3000个,改造临时停车场650个,新划道路停车位500个,开放行政事业停车位4500个,有效解决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老大难”问题,高位推动三年行动落实。二是科学建章立制。紧扣工作方案,制定出台2020年政府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清单,细化明确11项30条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进度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专门印发推进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导督办、宣传曝光和考核奖惩“五个方面”措施机制,明确市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和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总体方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整治行动方案等方式,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推动行业部门履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原则,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房管、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全市危化品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教育、消防等部门开展秋季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
(二)坚持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一是精准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行动方案,并通过新余政务、新余等政府官微“通告”,浏览点击量万余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局召开全体物业服务企业会议进行部署约谈,建立微信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目前已有71个高层住宅小区、146个多层住宅小区、239个社会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施划线、障碍物清理以及室内消火栓出水测试工作。另外,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共享车主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代履行委托协议,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停放保管处理。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10余次,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80余辆。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法制报》整版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二是紧盯“九小”场所整治。克服“九小”场所点多面广,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全面发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00余个联合检查组,组织300余名网格人员深入 “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列出隐患清单,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政府,现已向各地政府书面报送8份,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3522家,发现火灾隐患49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1处。另外,支队在全市推广各类物防技防措施,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痛点难点。截止目前,全市共督促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5352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94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03个,配备灭火器4418具。三是狠抓危化品专项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集全市8家危化品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会议进行约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与应急部门建立联合复查工作机制,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联合组长,抽调两个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聘请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家进行督导,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目前,8家危化品企业检查发现的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力促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将全市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和评选,推动全市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选择新余市恒太城作为试点单位,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全力打造标杆示范单位。民政、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
(三)坚持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着力夯实消防基础。一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支队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提请市政府将渝水区纬四路、仙来消防站、高新区九鼎消防站以及袁河经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统筹推进,并将其作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要内容。目前,九鼎消防站总平面布置已基本确定,外观设计正在调整,竖向设计已完成,现场测量与土方计算正在进行;纬四路消防站已完成测量定位,正在征地;袁河小型站、姚圩镇专职消防队已完成选址设计。任务完成后,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2个消防队站,队站布点密度为6.66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规定的5至7平方公里布点密度要求。二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市采用“政府+市场”模式,落实智赣“119”规模化应用专项经费,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物联网一级监测平台纳入2020年新余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当中。目前市级平台正在商洽方案,数司已对接。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和仙女湖管委会分别投入450万、600余万、200余万元建成县级综合性消防物联网平台,将各县区运营商、维保单位物联网平台接入统一监控管理。同时,继续在老旧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推广安装NB-LOT感烟报警器,今年已安装2万余个。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宣教培训。在持续抓实重点人群、部门实操实训的基础上,结合“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群实操实训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95批次,培训合格人数9321人,超额完成上级指标。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串巷活动,依托各地消防科普馆,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夯实了消防宣传基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各大队宣教工作站组织机构完成了设立。举办了全市消防宣传骨干培训和宣传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进一步锤炼基层应急宣传能力。着力在提升消防队伍形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39条,中央级27条,中央电视台14次报道我市消防工作和灭火救援行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3次使用支队抗洪抢险画面。始终强化消防新媒体运营。支队新媒体平台累计粉丝量突破20万,累计内容2221条,阅读量达1.3亿,点赞数超43.6万,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消防新媒体前列。
(四)坚持立足实战、瞄准打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是执勤备战严阵以待。市消防救援支队常态化开展“三随三实”实战拉动演练,考核基层队站23次、拉动指战员1000余人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投入52.1万元采购996件套水域救援装备。联合蓝天救援队,开展水域救援技术培训2次。组建40人抗洪抢险专业队,先后开展3次抗洪抢险拉动演练。我市入汛以来,支队共参与抗洪抢险5起,营救被困群众35人,疏散转移群众107人。全力增援鄱阳抗洪抢险,共出动1032人次,134车次,舟艇151次,营救被困人员279人,疏散群众463人,运送物资860余件,清理垃圾淤泥约239立方米、防疫消杀面积1800余平方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二是全员练兵斗志高昂。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督训善导、体能主导、实战引导、安全向导的科学组训理念,制定《全员岗位大练兵量化考评规定》,形成党委成员带头练,机关、大队早晚两练的练兵氛围,坚持每周全员普考一次,考核成绩与个人量化考评及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每一名指战员从“要我练”向“我要练”转变。支队在全省冬训交叉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支队机关、大队平均分位列全省支队级单位第一。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建树。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新一代智能化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测试阶段接警调度时间已成功节约30秒。此外,支队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891万元,包括指挥中心改造、接处警与“三台合一”切割、各级应急通信分队装备配备、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建设任务,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经费编制消防规划,但普遍“重文本、轻实施”,很多规划停留在纸面,离真正执行尚有很大距离。据测算,全市城市普通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普遍较高,如城区规划消防站14个,实际只建成7个;市政消防栓应建3527个,实际仅有1216个。大部分农村乡镇仍处于消防力量保护盲区。
二是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任务需要。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火灾,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转变,救援任务呈指数增加。各地灭火救援攻坚力量比较薄弱,消防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全市现有装备大部分于2012年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老化陈旧,且50%的车辆将达到强制退役或报废的要求。
三是消防智能化水平落后于时展。部分行业部门对建设本系统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主动性不强,推动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政府只能投入经费进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但在后续物联设备的维护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是部分重点场所隐患治理难以托底。全市共有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分设备老化严重,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共有合用场所3000余个,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住宿布置随意性大,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共有养老福利场所70余家,部分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装修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现象十分普遍,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问题管理困难;农村缺少消防基础设施,生活人群以老、小居多,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电商的发展和网购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大型仓储、物流仓库兴起,一些淘汰下来的空闲厂房改建成大型仓库,不少“微商”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网店、储存货物,带来不少新隐患新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一直以来,虽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物业、保安、巡防队伍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和高层、地下建筑的物业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基层火灾防控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消防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楼院实施消防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消防管理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消防规划督查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应将消防规划实施纳入整体规划督查督办内容,并探索建立消防规划专项督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真正同步建设。
(二)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改善城乡居住消防条件。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推动各地政府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以及电气线路改造等作为整体改造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广运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器材。二是确保消防用水充足有效。推动各地重点加快城区消防水源薄弱地区改造建设步伐,填补乡镇空白点,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加快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建设。
(三)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等重点场所区域,推进“高大化下”等高危场所,“老幼古标”等敏感场所排查,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社区和人口密集乡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一般火灾隐患公示,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