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务员个人季度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财务初审方面,财务审批是一个“纠错”的过程,18年通过财务档案会审的培训形式,县支行报账员的”犯错”概率大幅减少,同时,通过日常不断的沟通和交流,报账效率也大幅提高;
2、税务管理,这项工作并不复杂,做好需要以下两点:一是要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动,进而分析对全行税负的影响;二是要细心负责,税额的计算和缴纳不能出现一丝差错,2018年全年进项税认证抵扣1496份,抵扣金额2684719.97元,专票取得率和认证抵扣
按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计划,围绕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和政府“服务年”、法治型政府建设以及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等中心工作开展培训;立足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抓好四类培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提高培训有效性,不断创新培训制度和方式方法;发挥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指导、协调职能,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培训工作计划,保障公务员享受参加培训的权利、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改革初任培训制度。
1.出台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结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订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
2.制定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市人事部门牵头制定初任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各用人部门结合业务需要制定专用能力标准。
3.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和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部门和培训机构,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并统筹安排建立初任公务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为辅的弹性学习制度,以及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
以上三项工市人事部门牵头负责,第三季度前完成。
4.建立导师制。各用人部门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指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业务骨干为专项能力职业导师,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行专业化职业训练。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市人事部门督促,第三季度启动。
出台指引和办法,引导各机关推行导师制,并对帮带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在年终评优、职务晋升、提供进修机会等方面予以倾斜。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三季度完成。
开展导师制试点。选择1至2个区、1至2家综合管理部门、1至2家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职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市推广。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四季度启动。
(二)在任职培训中,探讨分类分级培训新方式。
1.探索把正处级领导职务与其他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分开实施的新方式。改革以往将所有处级干部组织在一起参加任职培训的方式,将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单独编班,并针对正处级领导职务特点,建设专门的培训课程体系,重点强化领导艺术、人力资源开发和财务管理等综合性能力训练;培训形式以课题研究和讨论交流为主,教师的主要职责要由“教”转变为“导”。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市行政学院于2011年下半年完成试点,2010年起进入制度化运行。
2.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组合式培训。自2011年下半年起,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通用+专业”的组合模式,专业课程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通用课程培市行政学院组织。鼓励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按照专业化要求组织科级干部任职培训。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完成。
(三)在专门业务培训方面,着力围绕重大改革工作开展针对性培训。
1.开展公务员分类改革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2.开展聘任制公务员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以上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3.开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相关知识培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围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市公安局,市公安系统处、科级警官和所有人事干部,开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相关知识培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4、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编制部门负责。
5.推动各用人部门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行政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2007-2010年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规定完成培训任务总量60%的要求,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于每年一季度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培训计划备案管理,督促各部门将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此项工市、区人事部门督促,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完成。
6.鼓励行政机关各部门就本部门主管业务市人事部门组市各相关部门公务员举办专题研修班。经市人事部门同意的跨部门专题研修班,可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市人事部门落实。
7.鼓励行政机关各部门组织公务员参加自选培训,自选培训视同专门业务培训任务。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
8.举办高级研修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继续联合国内名校举办经济发展、公共管理、行政绩效考核及节能减排等高级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高级研修班市人事部门组织的调训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要求选派合适人选参加培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在职培训方面,着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及性培训。
1.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市政府“服务年”活动方案,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服务型责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2.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法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3.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珠三角规划纲要全员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以上3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4.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2011年将邀请参加2008年高级研修班的学员所推荐的优秀师资来深举办不少于10场大型专题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5.鼓励各区、各部门举办的专题讲座市机关公务员开放。对因扩大讲座对象需增加的费用,各区、各部门可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此项工作由各区、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
(五)在涉外培训方面,重点推进赴港培训。
1.努力推进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具体培训班次将在国家外专局审批审核同意后另具文通知);继续市外事部门,组织公务员参与新加坡等国家举办和资助的境外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市外事部门落实。
2.重点推进赴港培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按照深港合作的部署和深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围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主题,组织赴港短期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选拔重要、关键岗位的优秀年轻公务员赴港开展短期研修。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3.“境外专家鹏城讲堂”推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专门板块。市人事部门将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境外优质培训机构,推出以香港专家为主、重点面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的系列大型专题讲座。2011年举办不少于8场。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4.在涉外培训中,继续坚持强制预培训和培训成果“分享法”,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受益面。
此项工作由赴境外培训的组团部门负责落实,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
(六)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依托现有内网资源和即将建成的人事编制业务网,借鉴香港“易学网”模式,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视人事编制业务网的进展情况适时推进。
三、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保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从2011年起,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制度,从本系统选拔优秀科、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与初任培训的导师同步推进),为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就专门业务培训授课。
此项工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2011年三季度前完成。
2.自2011年起,市人事部门将统一组织兼职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组织2期。
3.市行政学院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制度,定期安排专职教师到机关研修,加深专职教师对机关工作了解,提高教学针对性。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负责、市人事部门协助。
(二)加强教材建设。
市人事部门将统一整理部分培训班次的研修成果,按照出国(境)培训班、赴港实习交流、学习国外经验、国内名校高研班等专题,分别编辑成册(重点以电子书为主,通过内网供学习),作市公务员培训参考资料。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出版3-5册。
(三)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按照国家、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公务员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督促落实。
(四)强化培训纪律,端正学风。
1.对初任公务员继续坚持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参加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初任培训改革政策出台后,行政机关各部门应当结合部门实际,市人事部门推进改革,以促使初任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需要。
2.对处、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1年内必须参加任职培训,以提高其领导力和执行力。2011年起,凡未参加任职培训、或参加任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以上2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3.坚持依法培训,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公务员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对不安排专门业务培训、不组织公务员参加在职培训、不完成调训任务的单位,市人事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岗位目标的过程进行考察,并对其成绩和贡献作出评价,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力等。就公务员队伍而言,基层公务员占大多数,他们大部分身处一线,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高层的主要信息来源,地位十分重要。因此,通过加强绩效考核,提升该群体的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前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考核目的不明确。绩效管理本身是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付诸实施并进行管理的一种新方式,公务员绩效考核其根本目的应该是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实现政府部门的职能目标。但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在目的的设定上并不合理。由于考核目的不明确,很多人认为考核就是年终写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根本没有把绩效考核与晋升、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联系起来,使考核没有任何影响力。在很多时候这样的考核使许多人追求平均,只管自己的三分三,部门的领导也怕引起内部矛盾,不论工作成效搞平衡,更谈不上实现整体目标,提高部门效率了。
2.缺乏科学、客观的绩效考核的体系。一是指标体系的设定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的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有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标准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指标,考核指标与实际工作不能有效结合,例如很多考核指标设置模糊,缺乏量化和细化。二是指标体系的设定缺乏公平性,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的绩效考核结果与责任不匹配,有些科室的专业性比较强,需要单独进行设定;三是考核标准不明确。考核内容过于笼统与抽象,衡量具体行为的较少,没有具体的考核细则,公务员对于填写考核测评表时也会觉得很难评判;这使得考核无法落到实处。
3.绩效考核方法简单化。一是评选优秀方式简单,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还是采取年底工作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投票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变成了“年底评优”,这样的投票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领导的主观意愿,个人的工作实绩远远比不上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得考核变成象征性的工具;二是重视年终考核,忽视平时考核。公务员的考核一般都安排在年底进行,没有月度或季度的考核,致使考核结果不仅不能完全反映全年工作情况,而且达不到考核的效果。
4.考核结果少反馈,激励作用难实现。一是考核反馈不及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往往通过年终告知书告知结果,根本没有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使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也难于实现。二是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在激励先进方面的效果不明显。目前对于考核优秀的公务员,不同的单位奖励现金在800-1500元不等,或给予表扬一次,多数公务员对于这样的奖励并不看重,在职务晋升、晋级增资和奖金发放等方面,没有多少差别,不能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更不能提高整个部门乃至单位的工作效率。
二、对策和建议
1.明确考核目的。清晰的使命是绩效目标的起点,是确定优先次序、制定战略、编制计划、进行工作安排的基础。我们应当准确定位目标,设定合理、科学、灵活的目标管理体系,使公务员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导向,将绩效考核作为提高公务员工作绩效的途径和手段,要使公务员充分认识到,只有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在考核中脱颖而出。通过拉关系、讲人情通过考核,都是不正当的做法。要在尽职尽责工作的同时,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考核来提高效率,实现政府部门的职能目标。
2.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2.1确立分类分级思想。公共部门的工作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等特征,不同部门、层级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差异很大。针对这种差异性,应该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突出不同区域的考核重点。
2.2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设定考核标准。要在和基层沟通交流的基础之上,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不同科室和岗位的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标准,设置工作难度系数和岗位基准分数,按照岗位性质分系列进行考核,增强考核的合理性和可比性,既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又要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
2.3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和标准要以调动公务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真正起到激励作用。绩效指标量化的方法可用数字、时间、行为表示或用数字、时间和行为联合表示。可以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估信息化平台,避免人情分,动态的进行绩效管理,使考核的数据更为客观真实。也可以采用平衡记分卡,不光是考核公务员个人,也是考核组织绩效的一种较好模式。
3.建立“一体化”考核模式。
3.1将原来的年终考核模式分解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定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的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不能局限于德、能、勤、绩、廉五大方面的考核,而应该制定考核测评表,将每个考评标准细化到二级指标以下,并给出相应的具体考核标准,成为可量化的指标,以增强考评的效度和信度。注重日常考核,既能解决被评估对象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能为年终量化评估打分奠定基础,增加考核的准确度和信服力。
3.2引入全方位考核法。通过被考核者自己、上司、同事、下属、服务对象等不同主体来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告知被考核者具体意见和建议,清楚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这样的模式打破了由上级考核下属的传统考核制度,可以避免个人偏见等现象。也能进一步改变公务员对外的态度,提升工作效率,但是可能在执行方面有一定的阻力。
4.加强考核反馈环节,有效利用考核结果。
4.1利用面谈的反馈方式,发挥培训的作用。考核结果的反馈绝不是简单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这一简单的结果告知,更是领导与下属思想沟通、感情交流的宝贵平台。考核结果的反馈采用面对面谈话的方式,可以帮助被考核者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被考核者的意见和建议,并能解释在考核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容易误解的问题,消除误会和不必要的猜疑,有利于考核的开展和今后工作的开展。充分的准备和有效的执行对于绩效评价面谈取得成功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政工部门对于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可以安排履职能力的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以促使其转变、自省、提高。
4.2实行奖金差异化,采取正负激励手段。根据考核结果,提高或减少奖金,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提供参考,逐步探索公务员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奖惩的力度。在绩效加薪的形式上,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形式往往更能让公务员在心理感受上认为这部分收入与自己的绩效直接相关,促使基层公务员积极努力的工作,以量化的考核指标来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奖惩的依据需要明确,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给予被考核者的申诉时间和理由。对于表现优秀和表现较差的公务员要进行奖金的差别化。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考评结果的应用重点是被考评者工作的改进和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何坤(2013).公务员绩效考核探析[J].卷宗(8):274.
[2]彼得•德鲁克.(2006).管理:使命、责任、实务(使命篇)[M].机械工业出版社.P.77.
[3]GaryDessler.(2012).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360.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现状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兑现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许多单位的领导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有的还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滨湖区出台了《滨湖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属各机关单位,规范了区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规划局为加强平时考核,相继出台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市规划局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把全局工作具体分解为公共工作、业务工作、重点目标、其他工作四部分23项,工作目标的分解细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体内容;同时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使机关年度考核有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规定》。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判质效指标、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一一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根据摊子大、管辖范围广、公务员人数多的特点,将基层派出所、税务所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在年终对基层所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团市委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团干部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四)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较大的转变,创新考核方法显得尤为迫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积极探索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化管理建设。在借鉴省人事厅组织开发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及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人才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系统》,8月在市人事局机关试用,在多次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个市级机关试点使用。从试点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尽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在强化岗位职责和个人工作目标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 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扯皮,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以前有些单位曾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发放的奖金及目标奖挂钩,强化了考核激励作用。由于市级机关实行了统一标准的津补贴,各单位不能再发放奖金,平时考核无法与奖金挂钩,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工作性津贴挂钩,但额度大大降低,与平时考核结果不相关,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规范的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公正的考核是激励公务员尽职干事的导向,严格认真的考核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满足于现有考核模式和习惯的做法,要不断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建立以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绩效为基础,以定量与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评系统为依托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体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岗位职责不同,采用内容笼统的考核目标体系,很难使各单位都达到考核实效。因此,全市各机关部门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拓宽思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探索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要结合市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门特点的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目标成为公务员尽职的导向,效能建设、部门管理的措施。
1.绩效考核的量化难度较大实践中的探索
多年来,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践中,对开展以工作绩效为主的考核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探索设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鉴标准。在部门和个人年度述职、回顾总结等定性考核的基础上,市政协办公厅、市发改委等机关积极探索对部门和个人的定量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对全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进行细化、量化,设定分值和相应权重,形成较为完整的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探索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贯通的考核方式。如市政协办公厅将年中考核结果折算成分值计入年度考核。市绿化市容局等机关还积极组织季度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三是探索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相联系的用人导向。如市水务局在科级干部提任副调研员时,将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作为基本条件。市发改委在提任副调研员时,将获得优秀等次作为加分类别。
3.开展公务员工作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
各机关开展的公务员工作绩效考核对加强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调动公务员自身建设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本单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政机关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现实意义。
一、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运行现状
1.各级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基本情况
自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特别是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后,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引进了以绩效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本市各级党政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制度的要求,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并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改进与完善,已初步形成一些具有共性做法。一是加强考核组织领导。各机关成立由党组(党委)领导负责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关考核工作。二是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各机关都能按照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三是严格依照考核程序。各机关基本都是按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评鉴、“先进”公示、结果反馈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在测评方式上,各级机关根据自身特点则略有不同。如部门少、人数少的,在全机关进行测评;部门较多、人数较多的,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测评。
2.各级机关在开展公务员考核
被调查单位认为,机关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差异较大,制定一个适合对各岗位人员考核的细化评分标准难度较大。在具体考核工作中,虽然有的机关对定量考核做了一些探索,但大多数机关基本参照德、能、勤、绩、廉这五项定性评价的内容进行打分考核;即使已按量化指标进行考核的,最后优秀等次也是以投票确定的。
2.绩效考核缺乏有效手段
在考核方法上,有的机关主要是采用年终一次性的集中考核,平时考核大多流于形式;有的机关采用简单的一次性公开投票的方法评出考核等次。在考核等次确定上,由于优秀名额少,通常是优秀等次按比例分配,由于部门之间人数不均衡,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再由于各人工作无可比性,除特别突出的,一般采取轮流坐庄;对那些工作表现差,应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只要不是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部门负责人碍于情面或为求太平,最终也只能定为称职,造成了考核中“称职随便定、不称职不能定、优秀不好定”的状况。
3.考核的激励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虽然有的机关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已经将考核结果作为依据和条件,但多数机关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培养和提拔任用没有必然关系;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优秀与称职在晋升工资级别上差距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完善公务员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增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
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在总结已有的量化考核实践基础上,结合公务员岗位体系和部门年度主要工作、重点任务,设定量化指标,并尽可能具体化、数量化,力求做到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考核评价指标应是公务员完成主要工作的关键性指标,要避免面面俱到。一是编制岗位说明书。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设置相应的公务员岗位,编制相关岗位说明书,作为公务员岗位工作考核指标制定和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二是细化考核内容。在明确各部门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分解至各个岗位,作为考核评价指标的重要内容。三是量化考核指标。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并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设置考核评价权重。四是考核评价指标要有针对性。在确定考核评价指标时,考核者有义务和责任与被考核者就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目标等进行提前沟通,力求做到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双方共同认可,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加强绩效考核机制建设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提出“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1]但近十年来我国公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机制的顶层设计和操作细则一直未能出台,造成十年基本工资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基本工资占公职人员收入比例逐年下降。与此相对应的是,美国对联邦行政人员工资调整规则和历年数据进行了公开,可以通过对美国联邦政府一般行政人员工资表单年度动态调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我国改进相关工作总结经验。
一、美国联邦政府一般行政人员现行基本工资制度概况
美国政府行政人员分为联邦行政人员和地方行政人员,根据美国法典第五篇第53章,联邦政府行政人员中的占多数的一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实行法定工资体系下的基本工资表(GS)制度,分为15个职位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10阶,一般行政人员按照基本工资表(GS)的等级、阶级获得对应额度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贴、奖金、休假、保险等)。同时,地方一般公务员和联邦政府“其他人员工资表的确定大多都是以GS作为参照系。为此,只要了解清楚GS的工资水平调整方式,就能够把握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调整机制。”[2]
表1 2015年美国联邦政府一般公务员基本工资表(2015年1月生效)
(数据来源:美国联邦人事管理局网站http://opm.gov/)
二、一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表(GS)年度调整基本规则
美国联邦一般行政人员在现行一般公务员基本工资表制度下可能遇到的基本工资调整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表年度调整、个人晋阶(Step)晋级(Grade)调整、跨区域调动调整。
本节讨论的是第一种情况的相关规则——基于可比薪酬体系(PAY COMPARABILITY SYSTEM)的“年度调整规则”,实施方法是:次年法定工资(包括GS)的年度调整,需经国会通过、美国总统签署法令后,于次年第一个支付工资日或1月1日执行,其基本规则包括:
1、次年法定工资(包括GS)增长率按照本年第三季度雇佣成本指数(ECI)的同比增长率减0.5个百分点后执行。
2、如果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或者全国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影响一般行政人员薪酬福利的情况发生,美国总统应在本年9月1日前向国会提交动议变更次年计划或及时调整工资增长率。
三、一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表(GS)年度调整因素实证分析
1、工资表年度调整与雇佣成本指数的关系
雇佣成本指数(ECI)也称就业成本指数、用工成本指数,度量由于支付雇员报酬而引起的雇主成本的变动情况,[3]是对劳动成本的综合性测算。ECI以某一基期为参考计算不同时期的雇佣成本相对指数。每年4次季度指数,本文使用的雇佣成本指数(ECI)来源于美国联邦劳工统计局2001年-2014年历年9月数据,一般行政人员工资表(GS)年度调整幅度及具体工资数来源于美国联邦人事管理局数据。
表2 2001年-2014年工资表年度调整幅度与三季度雇佣成本同比增长率关系
(因现行ECI基准下的2000年9月ECI数据不可查,2001年三季度ECI同比增长率未能计算)
从表2可以看出, 2001年-2014年间,一般行政人员工资表(GS)实际年度调整并未严格按照“年度调整规则”第一条执行,频繁使用了第二条规则。如:发生金融危机和财政赤字危机等情况下,美国总统行使了限制年度调整的权利。
为进一步分析工资表年度调整与雇佣成本指数的关系,采用统计方法定量构建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具体分析二者相关关系。
使用的两组数据为:
因变量2001-2014次年(暨2002-2015年实施)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14757,15214,15625,16016,16352,16630,17046,17540,17803,17803,17803,17803,17981,18161(单位:美元)
自变量2001-2014历年9月ECI指数X:86.4,89.5,92.9,96.4,99.3,102.6,105.9,109.1,110.7,112.8,115.1,117.3,119.5,122.2(现值美元,以2005年12月为基准,基准指数为100)
建立二者线性方程,SPSS计算后得到线性回归方程:
Y=6664.283+96.799X
相关系数R=0.980,判定系数R2 =0.961 ,说明所建立的回归方程代表性强;统计量F=292,相伴概率值p<0.001 ,说明次年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当年9月ECI指数X确有线性关系;回归系数检验统计值t=17.088 ,相伴概率值p<0.001 ,拒绝零假设,说明具有非常显著统计意义。回归系数96.799,说明2001-2014年间,ECI指数每增加一点,次年G1级S1阶年工资数增加96.799美元。
2、工资表年度调整与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间的关系
“年度调整规则” 中所述美国总统有权提起调整工资表变化率调整动议的经济指标依据包括:雇佣成本指数(ECI)、国内生产总值(GDP)、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制造者价格指数(PPI)等。本节继续通过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工资表年度调整与消费者物价指数、国内生产总值间的关系。(1)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 国内生产总值(GDP)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GDP是最为重要的统计数据,是衡量国家经济状况和综合国力的最重要指标。
使用的两组数据为:
因变量2001-2014次年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见上文3.1);
自变量2001-2014历年GDP X: 10621.8,10977.5,11510.7,12274.9,13093.7, 13855.9,14477.6,14718.6,14418.7,14964.4,15517.9,16163.2,16768.1,17418.9(单位10亿美元,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http://bea.gov/)
建立二者线性方程,SPSS计算后得线性回归方程:
Y=9716.709+0.511X
相关系数R=0.958,判定系数R2 =0.919 ,说明所建立的回归方程代表性强;统计量F=135.55,相伴概率值p<0.001 ,说明次年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当年国内生产总值X确有线性关系;回归系数检验统计值t=11.643 ,相伴概率值p<0.001 ,拒绝零假设,说明具有非常显著统计意义。回归系数0.511,说明2001-2014年间,GDP每增加10亿美元,次年G1级S1阶年工资数增加0.511美元。
(2)与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关系。消费者物价指数(CPI) 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用于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对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都可能产生影响。
使用的两组数据为:
因变量2001-2014次年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见上文3.1);
自变量2001-2014历年年度CPI指数X:177.1、179.9、184、188.9、195.3、201.6、207.342、215.303、214.537、218.056、224.939、229.594、232.957、236.736。(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http://bls.gov/;CPI指数以1982-1984平均物价指数设定为100。)
建立二者线性方程。SPSS计算后得线性回归方程:
Y=5609.065+54.368X
相关系数R=0.968,判定系数R2 =0.937 ,说明所建立的回归方程代表性强;统计量F=179.242,相伴概率值p<0.001 ,说明次年GS中G1级S1阶年工资数Y、当年消费者物价指数X确有线性关系;回归系数检验统计值t=13.388 ,相伴概率值p<0.001 ,拒绝零假设,说明具有非常显著统计意义。回归系数54.368,说明2001-2014年间,CPI指数每增加1点,次年G1级S1阶年工资数增加54.368美元。
四、总结与启示
通过对一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表(GS)年度调整规则的梳理、实际调整情况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
(1)美国现行“年度调整规则”等制度设计突出了两个原则:一是美国薪酬调查制度下的雇佣成本指数调查,突出公私部门间薪酬支付水平的可比性原则;二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总统和国会通过工作机制不定期对法定增长率予以干预修正。
(2)我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五条提出“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国内学界、政界长期以来也在做这方面呼吁和研究,本文建立的三个线性回归模型中,雇佣成本指数(ECI)对工资表(GS)年度调整水平相对线性回归解释的最好,这说明尽快建立我国国家工资调查制度,对开展我国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动态调整确实同时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社区绩效的发放工作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共完成2021年1月-6月(第一、二季度)三个片区、一个社区共计65人绩效的发放工作,和党建对接及时沟通了解社区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在考核完成资料齐全之后两日之内及时将社区绩效支付到位。及时跟党建核对人数和金额,确保不多发、漏发、错发一人,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收取、核实卡号。
2.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缴纳工作
新招录事业编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工资系统,及时补发公积金,社保医保,转入单位人员公务员公积金、社保、及时转入,和原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及时将公积金等转入系统,截止6月工资共有执行石油企业工资制度(98前)公务员3人,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98后)公务员8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98前)事业编14人,其他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98后)事业编18人,共计43人,除去产假1人,实拿工资42人。
每月及时与人事沟通,确保晋级晋档兑现不延后,确保病事假及往来款项(公积金社保等)扣除金额正确。每月根据制度工作日不同,98前事业编公务员工资中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以及保健费(3个工资款项)金额每月不同,98后事业编公务员工资中的保健费(1个工资款项)金额每月不同,确保每月在发工资系统录入正确,确保每月系统上的工资表和人事那块出具的工资核对表金额正确。由于发工资新系统更加严格规范,4类人员工资款项都有所不同,所以和以前手动录入的工资表相比较更加费时,更加需要提前录系统,反复核对,及时做出无误的工资表,每月要在发工资前提前1~2天做好送银行烤盘文件送至银行,将工资付款的直接支付凭证送至财政局,确保工资发放不延后。
3.出纳账的录入,账表、账账、账实核对工作
根据审计意见,补录2018--2020年出纳账,由于以前人员变动大,出纳人员都是新手,没有严格规范出纳工作,所以没有建立支票专用台账,也未录入出纳账,所以现在根据审计意见开始补录3年的出纳账,现已根据(凭证类型,凭证号,摘要,对方科目,借方,贷方,结算方式,结算日期,结算单据号等)录入2018年200余笔出纳账,还在持续录入中。
4.支票台账的录入,支票、电汇单的开具工作
根据审计意见,支票专用台账也已建立,并已及时录入支票购买、使用、作废、以及月末年末结存支票的种类、份数、起止号码,确保每一张支票使用规范,使用日期及作废日期有记录。及时知晓每日支票的使用数量和结存数量,确保能够及时购买支票,资金支付及时,规范。
核对每一笔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打款商家,金额,是否和报销资料开具一致,守好资金支付的最后一道关卡,核对无误后再进行资金支付的支票、电汇单开具,和会计相互监督,严格规范报销流程。
月末及时催促商家入账,保证资金在月底前支出,以确保报销前台系统没有未达账项,及时清算,确保资金支付不跨月,以便在绩效监控节点时资金支付执行率不滞后于实际支出进度。
5.其他出纳日常工作
完成每月固定工作,包括社保公积金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及时新增和变动职工专项附加扣除项,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发放,支票的开具和审核工作;无债务申报工作等等。
按时打印工商银行零余额账户,基本户,中国银行的工会账户一共3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回单,以确保会计报表按时完成,每月及时完成中行网银对账工作。
6.绩效工作
年初完成2020年以及在6月9月监控节点绩效监控工作的完成。7个年初项目绩效的录入,其中5个本级项目,2个上级项目,截止6月绩效监控节点(5月31日前)共有9个项目,年中追加1个本级项目,1个上级项目。
及时和会计报表核对,了解每个项目的支付情况,在监控节点时及时知晓每个项目的支付进度,以便顺利完成绩效。和各部门做好沟通,及时补录新增项目绩效目标表,监控表,对于偏差超过20%的项目交偏差情况说明。了解各部门资金执行偏差情况,督促各部门尽快支付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和反思:
由于了解经费具体情况,导致绩效监控只能根据会计报表来知晓各个项目经费具体为几月追加,故知晓有所滞后,二级项目也不了解,导致年中追加绩效项目没有及时补录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工作效率低,不及时,只能在监控节点在匆匆完成任务。今后会加强跟会计的沟通,梳理好工作思路再有条理的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针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规范使用支票专用台账,继续补录2019-2020年出纳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改进工作质量,同时给自己敲响警钟,今后会按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出纳工作,确保工作有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自己业务能力水平。
2.持续做好出纳和会计工作的承接,及时登出纳账,保证出纳账和会计报表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保证会计凭证报销手续齐全,认真学习会计报销单据相关会计制度,在资金支付时把好关。
3.每月和人事做好沟通及时了解人员晋级晋档情况和人员增减工资变动情况,尽早做好录入工资系统工作,尽早做好工资表,确保临时通知提前发工资时不用手忙脚乱。
第一、武装部,2019年起担任我镇武装干事期间,配合我镇武装部长,完成我镇2019年度征兵工作(宣传、报名、体检、政审),完成2019年度饶丰民兵训练工作,完成2019年度武装器械更新及武装器械库的搬迁工作,在武装部工作期间锻炼了我的大局意识,树立了更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时刻高标准要求自己,崇尚科学,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党政办,能够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之外还负责我镇三公经费报销,五查报表填交,门户网站维护,五型政府,等相关工作,期间对负责的各项内容做到了按时按量完成,确保工作完成上级下发目标,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争取不留下任何纰漏。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重点完成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审核工作。我们坚持工作程序,严把标准条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以原始档案为依据,严把登记对象关、报批资料关、登记内容关、复核确认关、表格样式关、数据录入关,加强审核工作,做到登记对象信息准确无误,客观真实。截止目前,全市列入登记范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已经全部审核结束,登记人员数据准确,事实清楚,为审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工资套改工作基本完成。认真筹划准备,及时召开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工资政策文件,开展了全市业务骨干培训班。坚持按照单位摸底、填写草表、上报初审、安装工资套改软件、进行套改、严格复审、领导审签,最后审核审批的程序,扎实有序地进行了工资套改。至目前,已完成市直66个部门单位1584人和52个事业单位2471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兑现了增资额。部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待参照管理单审批后,再进行工资套改。
三是不断推进人事政务公开。全面清理了人事编制工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84项,报请市政府进行了批转,入编《*市政务公开目录》一书,利用*人事人才网和*新世纪人才广告向社会各界公布发行。制定了《*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市人事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市人事局政务公开评分标准》等规定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即办件2847件,承诺件1件,办结率达到100%。
四是狠抓项目建设工作。通过走出去广泛联系沟通,多方协调,争取到位资金20万元。积极加强与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的沟通合作,引进日光温室微灌施肥技术、乡村英语教师长期培训、日本技术改建真空冻干果菜生产线、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管理咨询培训、棉花节水灌溉与配方施肥技术、酒店管理人员培训等6个国外专家技术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万元。上半年已完成了3个引智项目组织实施,争取得到国家和省外专局资金3万多元。不断壮大发展*人才驾校和新世纪人才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20多万元用于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人才中心申请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点机构,设立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认证授权培训中心”和“全国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甘肃省鉴定中心*分中心”,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五是事业单位改革有序进行。积极协调组织、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研究讨论和重新修订了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请市政府批转执行,为*职业技术学院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操作的依据。完成了敦煌种业瓜州县种子公司企业改制工作任务。按照人事部和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全市事业单位中进行了两轮调查,摸清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岗位和人员等情况,为下半年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夯实了基础。
六是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行政编制分解下达的有关精神,结合县市区行政编制使用中的实际情况,对省上下达给我市的行政编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解下达,进一步明确了历年来政法专项编制以及编制的数量和使用范围,完善了行政编制台帐。积极参与政务大厅机构设置、职能整合、兽医管理体制该和以及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等方面的调研考察,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促进了这些部门行业的改革。结合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办法的颁布实施,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针对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初步提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议事规则草稿,提请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在具体的机构编制业务方面,继续坚持编办审核、编委会研究决定的“一支笔”审批制度。上半年受理各类机构编制事宜的报告、请示42份,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研究后,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汇报,对反馈结果进行认真归纳整理。不断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依法对全市1319个法人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率为100%。依法设立登记事业单位4个,注销登记事业单位2个,办理各种登记变更事项26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法人登记档案。
七是不断加强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和移民乡镇的帮扶工作。积极加强新农村示范点联系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水泥50吨,用于村组道路硬化。积极与供水、供电公司协调,解决了示范点多年来在供水供电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移民乡镇帮扶工作的精神要求,立足部门实际,扶持、帮助移民乡镇加快发展。多次与省编办协调,为移民乡镇审批了机构,下达了编制。共争取编制657名,得到省上财政转移支付1421万元,为瓜州县七墩回族东乡族乡捐助现金5000元。
八是完成了安置工作任务。制定了《*市计划安置干部实施办法》和《市直*年度干部公开考试考核安置实施办法》,组织干部进行了公开考试,顺利完成了安置工作任务,止目前,干部全部上岗工作。新的安置工作机制的建立,彻底打破了多年来指令性分配的安置模式,使我市安置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九是认真完成了各项日常人事人才工作。上半年共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5次,共有150家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入场招聘,提供岗位1500多个,入场求职人员达3000多人,有700多人达成意向性协议,就业成功率平均23%。不断加快人事人才网站建设步伐,及时进行改版,新增部分栏目。积极探索开展网上人才交流业务,发展全年网上会员单位12家,半年网上会员单位2家,季度网上会员单位43家,月会员13家,网上登陆求职人员4860人,各类人才信息5期,接待单位招聘登记84家,个人求职登记706人,档案托管30件,办理人事58件;发行《新世纪人才广告》14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人机对话考试点,组织酒嘉地区467人次人机对话考试;认真组织实施了从高校毕生中选拔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26名,协调做好了安排上岗和下达编制工作。核拨*、*年到基层服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经费2297000元,并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障了服务毕业生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做好了*年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明确了*年毕业生报到、注册、择业和就业相关政策,协调、落实了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手续和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协调财政、社保部门为新增的21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核定了医疗保险金和大病统筹金个人应缴纳金额,建立了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落实了医疗保障待遇。认真做好*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8729人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了53个工种1323名技术工人考核培训,为机关事业单位1253名工作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为377名工作人员重新核算了退休费标准。完成了玉门石油管理局教育分局、公安处移交工作。完成了*年1066名公务员培训证书的登记审核和2500多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复验证工作。审批举办培训班2期260人。在职称评审中继续坚持公示制度,办理了618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手续,完成了11个专业2198名参加的各类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和262人职称计算机考试。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对13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进行了年度考核,研究制定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开展了“全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选拔推荐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审批工作比较缓慢,影响了整个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审批和部分人员的工资套改。
二是干部安置工作由于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安置办法的制定衔接不够及时,出现了部分干部上访事件。
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刚刚颁布实施,还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加强协调,抓紧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套改任务。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合理划分事业单位性质职能,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做好*年高校毕业生进村就业、三支一扶和到基层服务计划大学毕业生选拔工作,完成*年公安招录公务员的工作任务。
四是配合中央、省上督查组,对全市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来宾的接待
来宾的接待,在此特指基层公务员在日常工作里所接待的如约来访的正式客人,尤其是较为重要的正式客人。有时,接待来宾亦称礼宾,意即强调接待方对礼待宾客的关注。
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关键需要在接待计划、礼宾次序、迎送陪同等三个方面做得面面俱到。
(一)接待计划
所谓接待计划,指的是接待方对来宾接待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制定好尽可能完善的接待计划,便可以使接待工作在具体操作时按部就班,有备无患。一般认为,正规的接待计划均应包括下述八个方面的内容。
1.接待方针。接待方针,在此是指接待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从总体上讲,要提倡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礼待宾客、主随客便等。从具体上讲,在接待身份不同的来宾时,其着重点又应各有侧重。例如,接待中央首长应强调安全保卫;接待少数民族客人,应强调尊重其特有的风俗习惯;接待宗教界人士,则应强调遵守党的宗教政策。
2.接待日程。接待日程,即接待来宾的具体日期安排。其基本内容应包括迎送、会见、谈判、参观、游览、宴请等。在一般情况下,接待日程的具体安排应完整周全,疏密有致。它的制定,通常应由接待方负责,但亦须宾主双方先期有所沟通,并对来宾一方的要求充分予以考虑。接待日程一旦最后确定,即应向来宾立即进行通报。
3.接待规格。接待规格,指的是接待工作的具体标准。它不仅事关接待工作的档次,而且被视为与重视来宾的程度直接相关。接待规格的基本内容有三:一是接待规模的大小,二是接待方主要人员身份的高低,三是接待费用支出的多少。
在具体运作上,接待规格的确定有五种方法可循。第一,可参照国家的明文规定。第二,可执行自己的常规做法。第三,可采取目前通行的方式。第四,可比照对等的常规做法。第五,可学习他方成功的先例。
4.接待人员。要真正做好接待工作,首先有赖于接待人员表现出色。凡重要的接待工作,皆应精选专负其责的接待人员。工作负责者、年轻力壮者、相貌端正者、善于交际者、具有经验者、通晓接待对象语言或习俗者、与接待对象民族或相同者,以及与接待对象相熟者,都是选择接待人员时应予优先考虑的。
选定接待人员后,一般还有两件事情要做。其一,是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其二,是要在必要时对其集中进行培训。
5.接待费用。从总体上讲,接待工作的方方面面均受制于接待费用的多少。在接待工作的具体开销上,务必要勤俭持家,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接待开支,提倡少花钱,多办事。
某些需要接待对象负担费用的接待项目,或需要宾主双方共同负担费用的接待项目,接待方必须先期告知接待对象,或与对方进行协商,切勿单方面作主。
6.饮食住宿。制定接待计划时,对来宾的饮食住宿问题万万不可等闲视之。在这些具体细节问题上稍有闪失,便会直接败坏来宾的情绪,致使整个接待工作前功尽弃。具体安排来宾食宿时,大致应注意三点:一是遵守有关规定,二是尊重来宾习俗,三是尽量满足来宾需求。
7.交通工具。出于方便来宾的考虑,对其往来、停留期间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接待方亦须予以必要的协助。需要接待方为来宾联络交通工具时,应尽力而为;需要接待方为来宾提供交通工具时,应努力满足;而当来宾自备交通工具时,则应提供一切所能提供的便利。
8.安保宣传。接待重要来宾时,安全保卫与宣传报导两项具体工作通常也应列入计划之内。
就安全保卫工作而言,一定要“谨小慎微”。不但需要制定预案,思想上高度重视,而且还需要注重细节,从严要求。就宣传报导而言,则应注意统一口径,掌握分寸,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有关的图文报导资料,一般应向接待对象提供,并应自己存档备案。
(二)礼宾次序
礼宾次序,又称礼宾序列,它所指的是在同一时间或同一地点接待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团体、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身份的多方来宾时,接待方应依照约定俗成的方式,对其尊卑、先后的顺序或位次所进行的具体排列。
目前,我国官方活动中所执行的礼宾次序的基本排列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种。
1.排列职务。在正式场合接待多方来宾时,往往会依据其具体的行政职务的高低进行排列。对于担任同一行政职务者,可按其资历即任职的早晚排列。对于已不再担任行政职务者,则可参照其原职进行排列;但讲究将其排在担任现职者之后。若是接待团体来宾,其团长或领队的职务的高低,则是为其进行排列的基本依据。
2.排列字母。举行涉外性质的大型国际会议或国际体育比赛时,按国际惯例,可依据其参加者所属国家或地区名称的首位拉丁字母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若其名称的首位字母相同,则可依据其第二位字母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以下各位字母相同,亦可据此类推。
3.抵达早晚。对于驻外机构的负责人或是各类非正式活动的参加者,可依据其正式抵达现场的时间的早晚进行排列。此种方式,平常亦称作“先来后到”。
4.报名先后。举办大型招商会、展示会、博览会等商贸类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难以采用时,可依据来宾正式报名参加活动的迟早进行排列。
5.不做排列。此种方式又称“不排名”。实际上,它是在难以用其他方式进行排列时的一种特殊变通方式的排列。
为避免接待对象产生疑问或不满,接待方不管具体采用哪一种礼宾排列方式,均须以适当的形式提前向接待对象进行必要的通报。
(三)迎送陪同
具体从事来宾接待时,迎送与陪同工作都是接待方必须高度重视,悉心以对的。
1.来宾的迎送。接待正式来访的重要客人,有时可酌情为其安排迎送、送别活动,以示对对方的重视与礼遇。基层公务员负责迎送活动时,主要需要注意两大问题。
其一,限制迎送的规模。目前,根据接待礼仪简化的要求,有必要对迎送规模加以限制。在接待内宾时,通常不应安排专门的迎送仪式。即便有必要组织一般性迎送时,亦应务实从简,在参加人数、主人身份、车辆档次与数量上严格限制。
其二,明确时间与地点,对于远道而来的客人,东道主一方安排专人为其馆来送往,往往在所难免。负责迎送来宾者所须重视的,是一定要提前与对方商定双方会合的时间与地点。对于迎送来宾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双方不仅要先期确定,而且通常还应讲究主随客便。必要时,在来宾正式动身前,接待人员还须再次与对方进行确认。
2.客人的陪同。在来宾来访期间,东道主一方在必要时往往会指定专人负责陪同对方。一般来讲,陪同客人时注意事项主要有三:
其一,照顾客人。在客人停留于东道主一方的整个期间,其陪同人员都要从始至终地对客人加以关注。在不妨碍客人个人自由的前提下,对对方的照顾要主动、周到。
其二,方便客人。对于客人停留期间所提出的一切合理而正常的要求,陪同人员均应想方设法尽力加以满足,并主动为其工作、生活提供一切方便。
其三、坚守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陪同人员均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脱岗。平时,陪同人员不仅要做到随叫随到,还应自觉做到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岗。陪同人员等待客人是正常的,而让客人等待陪同人员则是不应当的。
二、的接待
,是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简称。具体来讲,它指的是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者打电话的方式,直接向国家行政机关反映其个人或集体意愿的一种方式。由此可见,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既是基层公务员的职责之一,又是其联系群众,与对方进行沟通、对话的一种方式。
我国政府对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下情上达,上情下知,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一)基本制度
负责工作的基层公务员不但有责任及时、有效地确保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而且还应对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甄别,以免谎报消息,误导上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工作的基本制度,并要求每一位工作者自觉予以遵守。
1.登记制度。对所有的来信来访,都必须进行规范化的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为:来信来访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络方式、反映问题、基本要求、建议要点,等等。
进行具体登记时,要认真负责,简明扼要。登记后,通常要进行复核。一切有关的材料,通常均应存档保存。
2.接待制度。为了便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应建立专门的接待制度,使工作制度化。各级公务员尤其是负责者,要拿出固定的时间专门接待来访者,并批阅其来信。与此同时,还应设立专用的电话线路服务于社会。
接待制度一经确立,即应向社会公布,并认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转办制度。基层公务员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如果在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之内,一律要尽快解决,不得推诿、拖延;如果需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则应依照有关的规定和手续,从速将其转交办理。不允许擅自越权代办,也不得借故不转、不办,或拖延其转办时间。
4.催查制度。转交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的来信来访,必须有所回报。必要的话,还应指定回报的期限。对某些重要的案件,部门接规定应在一定时间内对承办单位或部门进行催促,即催办。具体承办单位或部门则应对其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查处,并限期结案,即查办。催办与查办互相关联,共同构成催查制度。
5.报告制度。部门通常应对本职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总结。一般每个月应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个季度应进行一次综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任何有关工作的统计分析、综合研究、全面总结,任何与工作相关的突发性、关键性事件,均应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报告,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日常工作
要使工作有所收效,需要基层公务员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全心全意地处理好下述日常性、事务性工作。
1.来信的处理。处理人民群众来信的工作,一般称为办信。基层公务员在办信时,除了应当及时查阅、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外,还须按照下列有关程序进行。
其一,拆封。通常应作到当日接信,当日拆启。拆启来信时,一般均应注明拆启日期或加盖日戳,并进行编号,以供日后查阅。
其二,阅信。拆启来信后,应尽早认真阅读,不准拆而不阅,或阅信时漫不经心。阅信时,应客观冷静,理清头绪,掌握重点,全面了解其内容。
其三,登记。阅信之后,应对其认真登记。进行来信登记的具体内容,则应遵照有关规定而定。
其四,报转。大凡重要来信,都要报转。报,是指报请领导阅批。它要求报得准,既不漏报,又不滥报。转,则是指将来信转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它要求符合规定,不乱转,不错转,不得转给来信直接所涉之人。
其五,答复。对来信者,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即便其反映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也不宜不理睬来信者。来信报转后,一般可告知来信者。
其六,存查。结案之后的一切来信,都应整理归档,以备查考。与此同时,要对来信予以保密。不论是来信者的姓名或来信的内容,均不得随意向外界公开。
2.来访的接待。对待任何登门来访的人民群众,基层公务员都要认真予以接待。应特别关注以下三点:
其一,接待地点。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应设置专用的来访接待室。一般而言,来访专用的接待室应干净整洁,保持肃静,并且易于保密。除此之外,还应交通便利,易于寻找。为此可在附近悬挂指示牌,并在其门上悬挂醒目标志。
其二,接待人员。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大体上可分作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两类。前者是指部门的工作人员,后者则指非部门的其他基层公务员。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非专业人员,在来访者的眼中都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代表。因此,在接待来访者时,均应以礼待人,平易近人,热情助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对来访者不理不睬,怠慢轻视,推诿训斥,或者讥刺挖苦。
其三,接待程序。正式接待来访者时,有必要遵守必要的接待程序,以示接待的正规化和对对方的尊重。来访者抵达时,应起身相迎,握手问候,并为其让座,对对方以尊称相称。当来访者反映问题时,应认真倾听,作好笔录。必要时可请对方签名或进行核对,但不可诱导对方。对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宜急于表态,而应遵守规定。当对方告辞时,应起身相送,并主动道别,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应主动与来访者保持联系。
3.电话的接听。打电话反映问题,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一种新形式。对于人民群众为反映问题而拨打来的每一个电话,基层公务员均应认真对待,认真处理。